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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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隱患排查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

  一、為建立安全建設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建設主體職責,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安全建設事故,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經理為組長的“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建立本礦安全建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和報送制度等。

  組織機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安檢科,辦公室主任由安檢科科長擔任,負責隱患的`收集、分析、匯總、整改銷號、上報等工作。

  三、把隱患排查工作貫穿到建設過程中,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職責,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四、在本礦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帶領下,以科室為單位堅持日常安全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排除從業人員存在的各類違章行為和帶病運行設備、設施及建設場所的各類事故隱患,對每一天排查出的各類隱患嚴格按照隱患排查治理流程進行分類登記、分類整改,驗收上報,全過程建檔。

  五、本礦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組長定期組織一次本礦范圍內安全大檢查對所查隱患登記建檔。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2

  為認真貫徹落實礦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制度,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把“隱患排查整改”的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加強礦井隱患排查整改與監控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整改長效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節隱患五級排查制度

  一是崗位隱患排查。

  要求施工人員交接班前后30分鐘為崗位隱患排查整改時間,在該段時間未處理完隱患不得從事與處理隱患無關的工作,必須按本崗位危險源辨識要求對各自施工范圍責任區域內的隱患進行排查,填寫《崗位隱患排查流程本》;施工過程中隨時排查崗位隱患并及時處理。安全員對崗位隱患排查及處理情況進行閉合、驗收、考核。

  二是班組隱患排查。

  班組長交接班前后30分鐘為班組隱患排查整改時間,在該段時間未處理完隱患不得安排施工人員從事與處理隱患無關的工作,隱患不整改合格不能從事其他施工。

  三是區隊隱患排查。

  工區每周五由區長、安全監理主持召開區隊隱患排查會,對上周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隱患和下周重大事故隱患進行詳細排查。

  四是專業隱患排查。

  由專業副總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對分管范圍內各生產系統進行安全評價,對評價出的問題由各專業負責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

  五是礦井隱患排查。

  成立以總工程師為主的重大隱患排查“專家組”,按照專家排隱患、分管領導抓整改、安監處負責監督的原則,每月下旬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副礦長、各專業副總、生產部室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對全礦井的重特大、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排查,確定隱患等級和整改時間,明確整改、驗收負責人,對屬于重特大事故隱患的由專業組織制定治理方案,各專業對隱患閉合情況進行驗收,安監處對隱患閉合情況負責監督考核。

  第二節隱患排查制度

  一、日檢制度

  1、為扎實做好隱患排查整改工作,促進礦井安全生產形式持續穩定好轉,特制定本制度。

  2、法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礦長是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應帶頭認真執行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對隱患排查整改各項工作做總體的安排部署。

  3、嚴格執行礦領導跟班制度,隊長、班長、安全員、瓦檢員負責日常隱患排查,礦領導檢查落實,對井下各系統環節整改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指導。

  4、每班檢查的隱患要有記錄,對檢查出來的隱患要認真填寫,及時落實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和責任人。

  5、當日檢查發現問題及隱患落實整改情況,實行隱患整改復查閉合管理,由當班安全員進行復查,信息站信息員填寫隱患整改復查閉合臺賬。

  6、隱患落實整改應根據檢查和落實情況,有記錄、有臺帳。

  7、礦領導按照相關要求帶班下井作業,次數不少于相關規定,并有記錄。認真填寫班前會議記錄、帶班日記、交接班登記和信息反饋卡。

  8、安全專職檢查人員對井下安全生產環節檢查應不留死角,不漏點、不漏面,嚴格隱患整改,保證各項工作落實到實處。

  9、技術人員每天下井對各項工程建設的技術參數、實施效果進行檢查和安排落實,施工質量及規格不符合《規程》或相關規定的,責令重新處理,并根據相關處罰標準落實進行處罰到位。

  二、周檢制度

  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實現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煤礦安全規程》,結合煤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規定,由安監科組織,積極開展每周的自檢自查工作。

  3、參與檢查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檢查不漏環節,不留死角。對各系統嚴查嚴治。

  4、查出隱患必須有隱患檢查記錄登記臺帳,按照“三定五落實”原則,督促責任單位進行整改。

  5、檢查結果及上周檢查隱患整改情況,在周二的安全辦公、安全例會上進行公布,對隱患整改不力或不及時的單位,對照標準,從重處罰。

  6、隱患整改結束,相關檢查人員必須組織對整改效果進行復查驗收,填寫隱患整改閉合臺賬。

  7、加強周檢檔案管理工作,所有原始檢查記錄臺帳,整改驗收臺帳,必須收集整理,由安監科建立檔案進行保管。

  三、月檢制度

  1、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和《煤礦安全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礦井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礦每月對井上下各系統、相關軟件資料建設工作存在問題進行一次徹底的檢查和排查。

  3、礦月檢參與人員:副礦長、各科室負責人、技術員、隊長、班長、安全員等相關工作人員。

  檢查范圍及內容: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是否認真貫徹落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各工種軟件,員工培訓計劃執行情況。

  (2)是否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是否將安全放在生產的首位。

  (3)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內容是否具體,符合要求,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

  (4)安全管理保障體系是否滿足管理需要并發揮作用,員工樹立安全生產意識,是否形成全員參與的安全管理網絡。

  (5)作業場所是否存在環境、物品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因素,是否落實隱患整改防范措施。

  (6)對各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安全生產責任測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7)對礦井職業健康體系、風險預控體系、各項培訓工作運行情況進行檢查。

  4、明確工作職責,按照隱患整改壓力層層傳遞原則,各負其責,根據隱患類別,落實專項資金逐條整改,限期整改隱患實行專人負責,隨時跟蹤督促,保證整改效果及進度。

  5、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對隱患的.監控,并告知作業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的措施,否則,不準從事相關作業。

  6、礦每月將事故隱患排查、整改作為安全辦公會議、安全檢查和安全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及時研究整改措施,對事故隱患進行監控,落實整改措施,防范事故發生。

  7、每月底召開隱患整改分析會議,及時總結隱患整改的過程中難點問題,整改資金的到位使用情況,對當月隱患整改先進工作人員進行表揚,整改成績差者給予處罰或批評。

  第三節隱患記錄制度

  一、對于存在的各種隱患,不管是上級行業部門檢查隱患,還是自查隱患,必須按照隱患整改“三定”、“五落實”原則,進行及時整改。

  二、一日三班隱患整改必須有記錄,記錄臺帳應清晰隱患的內容,類別、級別以及整改負責人、資金、時限和措施。

  三、隱患整改結束后,應建立隱患整改記錄登記臺帳,登記臺帳應記錄隱患整改結束時間、使用資金、驗收時間以及整改效果等內容。

  四、隱患整改調度登記表應由煤礦安全督察人員填寫,相關責任人進行簽字認可,方可組織進行整改,不允許無措施盲目組織整改。

  五、隱患整改登記臺帳以及上級行業管理部門檢查隱患,由安全副礦長即安全督察小組副組長負責填寫,相關檢查驗收人員提供檢查結果情況。

  六、隱患排查整改使用臺帳及相關表格,由安監科負責統一制作,交給使用人員進行填寫。

  七、隱患排查整改記錄各種臺帳,應按照年度、月度集中定制成冊,集中檔案管理。

  八、登記臺帳在每個月末,應有隱患整改詳細統計記錄,臺帳內容應包括隱患整改的條數、一般隱患條數、較大隱患以及重大隱患條數,使用整改資金情況總額等相關內容。

  第四節隱患匯報制度

  一、礦井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自檢自查,掌握礦井安全生產動態。

  二、對安全生產存在重大隱患,礦井成立重大隱患管理小組,由主要負責人負責,履行以下職責;

  1、掌握重大事故隱患情況,分析發生事故的可能性,負責重大事故隱患的現場管理;

  2、制定應急計劃,并將應急計劃報上級行業管理部門及人民政府備案;

  3、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模擬重大事故發生時應采取的緊急處理措施,組織救援設備、設施、設備調配和人員疏散演習;

  4、隨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的動態變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護用品完好有效。

  掌握事故隱患后,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應重在落實,要做到時間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責任落實。隱患難以立即整改的,應采取防范措施。

  三、查出重大安全隱患后,應按下列程序及時、準確報告:

  1、查出重大隱患后,隱患現場當班帶班礦領導應立即組織撤出井下受威脅地點的工作人員,并向礦調度室或礦長報告。調度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礦長和其他副礦長報告。

  2、礦長接到匯報后,親自或責令有關人員立即向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匯報。

  報告內容應包括:隱患存在的地點、隱患類別、原因以及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形成書面報告并附現場示意圖。

  四、各安全督察小組成員必須認真履職,對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嚴格按照“嚴管勤查重懲”的原則,采取多種形式,切實加大煤礦安全督察檢查力度。

  五、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查出匯報后,根據制定的處理措施,責任明確,分工明確并責任到人進行處理,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抵觸,保證隱患按措施落實整改到位。

  六、隱患整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指揮人員必須及時準確采取果斷措施,避免指揮失誤造成事故。

  七、隱患整改結束后,及時將隱患整改結果形成書面形式上報。對隱患整改過程中做出重大貢獻者實行獎勵,隱患整改過程中履職不到位者實行懲罰。

  第五節隱患整改制度

  一、本制度中所指隱患分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一般隱患指在短期內能夠處理,需要費用相對較少,對安全生產威脅相對較小的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在短期內無法整改結束,需要大量資金,對安全生產威脅較大隱患。

  二、隱患整改之前,隱患檢查或落實整改人員,應根據隱患類別及隱患級別明確相關責任人進行整改。

  三、一般頂板隱患整改,如巷道進行維修時,必須按照維修安全技術措施規定進行操作,所有維修工作地點嚴禁一人操作。

  四、特殊地點頂板隱患進行整改時,必須有專人進行盯靠,嚴格按照措施要求,加強超前支護,確保操作人員工作安全。

  五、整改運輸隱患時,提升斜井應在停止運輸時進行,避免工作人員造成意外事故。

  六、通風隱患整改,必須在正常通風狀態下進行,確需停止供風整改的,必須撤出停風地點工作人員,做好相關處理后進行。

  七、瓦斯超限隱患處理時,應撤出其他工作人員,有專人進行指導進行,排出積聚瓦斯應避免“一風吹”,嚴格執行瓦斯排放制度。

  八、其它隱患整改應遵守各自相關規定,根據隱患整改難易程度,合理安排資金和人員。盡量做到小隱患不過班,大隱患不過夜的處理原則。

  九、帶班領導在井下工作時間內,應對隱患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對出現的違章現象實施處罰,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十、所有隱患整改實行跟蹤問責,誰簽字整改誰負責,整改不及時,措施未落實到位,追究主要整改負責人。

  第六節隱患驗收考核制度

  一、隱患整改驗收人員組成:各科室負責人、技術員、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及班長、安全員、瓦檢員,以及特別安排的當班其他值班人員。

  二、頂板管理隱患整改驗收支架支護應做到支架頂梁平直,水平無高差,水平高差超過允許范圍時,責令重新改正,并處以相應罰款。

  三、采空區處理應牢固,密閉嚴實,對密閉不嚴實、不牢固情況必須重新進行處理。

  四、冒頂處處理驗收時,應根據冒頂情況,看支護上端是否充填嚴實,支架嚴禁前俯后仰,背板、木契構件不齊全。

  五、通風設施構筑物建設質量驗收應做到符合相關標準,未達標必須重建,并給予相應處罰。

  六、一般隱患整改結束,由當班值班人員進行驗收,重大隱患整改結束,有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整改驗收合格及時進行消號,并填寫隱患整改報告上報上級行業管理部門。

  七、對檢查驗收情況不真實,弄虛作假的班組或個人,必須進行重處重罰,責令重新按照要求進行落實整改。

  八、隱患檢查驗收工作人員在進行檢查驗收時,必須公平、公正,做到對照標準,從嚴驗收,嚴禁馬虎了事,檢查驗收有登記臺賬或驗收報告。

  九、所有檢查記錄和驗收報告,應按照隱患類別,進行登記造冊規檔管理。

  第七節隱患統計分析制度

  一、每月末應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召開月度隱患排查治理分析會議,參加會議人員由副礦長、各科室負責人、技術員、隊長、班長、安全員等相關工作人員。

  二、隱患統計分析應進行分門別類,逐項進行分類,頂板隱患有多少條,主要出現和發生的地點在那些范圍,其它隱患的件數以及常發生的地點。

  三、全體人員根據隱患治理的效果,總結治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在今后的隱患治理中應采取那些方法進行改進,保證隱患治理快速、經濟、符合標準。

  四、組織形式以方案領導小組為核心,其它人員參與進行監督。

  五、統計分析記錄人員以安監科為主,記錄應全面,首先設計符合實際的表格,應分門別類、條款清楚。

  六、季度統計分析會議應參照各月相關統計進行分析、評比,通過量化考核,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實行獎勵,工作進度緩慢、整改不力的班組給予處罰。

  七、季度分析在月度分析的基礎上,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同時不斷修8

  改相關管理制度,使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趨向制度化、規范化。

  八、年終進行年度統計分析,總結工作成果,分析利弊得失,以便為下一年的工作計劃提供科學有力的數計保障。

  九、年度統計分析除上述相關人員參與外,應有部分員工代表參與,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充分發揮全體人員的積極性和參與權。

  十、年終分析總結結束后,全年的所有記錄和臺帳,全部集中交歸檔案室進行集中管理。

  第八節隱患分級管理制度

  一、根據隱患嚴重程度、解決難易,事故隱患分為3種:重大隱患:危害嚴重或整改難度大,需要停產整頓的。

  較大隱患:危害比較嚴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礦限期解決的。一般隱患:對礦井安全有一定影響,班組能夠且必須解決的。

  二、安全檢查人員,在進行隱患登記和處理過程中,應根據隱患級別,實行分級管理。

  三、一般隱患在檢查過程中直接交代班長或當班值班人員安排處理,下一班帶班領導進行跟蹤復查整改效果。

  四、較大隱患必須由帶班領導簽字認可后,直接安排進行處理,并有專人進行現場監督。

  五、重大隱患應由礦長親自進行安排部置,落實人員、物資和資金,整改結束后由礦長組織進行驗收。

  六、排查出事故隱患應根據隱患性質,進行定性、定量的評估,確認事故隱患的類別,同時落實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和責任人。重大隱患還要落實項目、資金和施工單位伍。

  七、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前,必須由技術負責人組織制定、礦長批準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計劃。必須加強對隱患的監控,并告知作業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的措施,否則,不準從事相關作業。

  八、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束,由技術負責人組織驗收,并將驗收結果存入事故隱患管理檔案。

  九、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掛牌、建檔制度,實行事故隱患跟綜管理。

  十、礦井將事故隱患排查、整改作為安全辦公會議、安全檢查和安全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及時研究整改措施,對事故隱患進行監控,落實整改措施,防范事故發生。

  十一、因事故隱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實不力導致事故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九節隱患公示制度

  一、隱患排查整改公示地點應選擇在員工集中、開班前會議醒目地點,便于員工知道隱患存在的地點,明確類別及級別。

  二、填寫隱患公布地點應使用黑板,要求按照隱患類別、級別、存在地點、處理措施等內容逐條逐項進行填寫,字跡清楚、工整。

  三、隱患公示攔目應明確隱患檢查人員、隱患整改責任人、隱患公布人員、隱患檢查時間、整改時限。

  四、隱患公示攔填寫必須如實,一日三班,不允許有隱患整改記錄而無隱患公布。

  五、隱患整改公示欄必須保持清潔,其他人員不得無故進行抹察和涂改。

  六、隱患公布時間應在下一個班班前會議之前填寫完畢,便于員工了解當班存在問題,接受員工監督。

  第十節隱患資金專項使用制度

  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資金必須實行專款專用,其它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動用隱患排查整改專項資金。

  二、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按照《煤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辦法》的規定,按原煤實際產量從成本中提取,專款用于安全生產設施投入。

  1、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標準

  在實際生產過程中,不得隨意改變安全費用的提取,有關企業分類標準,嚴格按國家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范標準執行。

  2、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管理

  (1)安全生產費用必須在規定的范圍內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年度節余資金轉下年使用。

  (2)安全費用的具體使用范圍

  1)礦井主要通風設備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礦井瓦斯監測系統;

  3)完善和改造礦井防滅火支出;

  4)完善和改造礦井防治水支出;

  5)完善和改造礦井機電設備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6)完善和改造礦井供電系統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7)完善和改造礦井運輸系統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8)完善和改造礦井綜合防塵系統支出;

  (3)提取的安全費用應在交納企業所得稅前列支。

  (4)有關安全費用的會計核算問題,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處理。

  (5)按照上級相關部門的要求及時足額提取安全費,按照規定用途全部用于煤礦安全生產方面支出。

  三、維簡費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1、維簡費的提取

  維簡費從煤炭生產成本中提取,專項用于維持簡單再生產的資金,維簡費不包含安全費,但包含井巷費用。根據上級行業部門要求,煤礦維簡費按噸煤15元進行提取。

  2、維簡費的使用與管理

  (1)堅持先提后用,量入為出的原則,專款專用,專項核算,節余資金可移交下年度繼續使用。

  (2)維簡費主要用于煤礦生產正常接替的開拓延伸,技術改造等,以確保礦井持續穩定和安全生產,提高效率。

  1)礦井開拓延伸工程;

  2)礦井技術改造;

  3)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和固定資產零星購置。

  4)礦區生產補充勘探;

  5)綜合利用和“三費”整改支出;

  6)礦井新技術推廣。

  (3)有關煤礦維簡費會計核算問題,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處理。

  四、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儲存、使用和管理

  1、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存儲

  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按礦井核定生產能力,按上級管理部門要求進行交納,按時足額存儲,不得因變更法定代表人、停產整頓等情況推遲、不存或少存安全風險抵押金,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員工攤派風險抵押金。

  2、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使用

  (1)處理本企業安全生產事故而直接發生的搶險、救災費用列支;

  (2)處理本企業安全生產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發生的費用列支。

  第十一節隱患舉報獎勵制度

  一、礦井對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不及時或有隱患不進行整改,重生產輕安全的行為,員工及其它人員有向礦領導或上級行業管理進行舉報的權利。

  二、舉報人員對進行舉報的情況應真實,可靠,不允許慌報、無故捏造事實或擴大事實真相。

  三、舉報人員的舉報方式可采取投信或電話舉報,舉報時應說明隱患存在地點,隱患的類別,以及隱患的危害程度。

  四、受舉報礦領導或行業管理部門應根據舉報情況,及時進行查明,確認事實情況與舉報情況一致,應對隱患整改不及時班組或煤礦采取重處重罰,絕不姑息手軟。

  五、對舉報情況與實際情況相符的,煤礦或上級行業管理部門應對舉報人給予一定的獎勵,并為舉報人的身份進行保密。

  六、隱患舉報聯系電話:礦調度室:0351-5360227婁煩縣煤管局:0351-5326113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考核機制,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環節執行和過程落實,推進“零事故現場、零事故環境”的創建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使用于我礦所有部門、區隊。

  第三條、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從安全隱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大小來分,安全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認定依據:

  1、《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

  2、《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安監總煤礦字[20xx]13號)。

  3、《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和監管監察辦法》(晉政辦發[20xx]100號)。

  第四條、從治理的責任主體和解決的難易程度來分,安全隱患分為A、B、C、D三級:

  A級:須報請中煤集團公司解決的安全隱患。 B級:必須由公司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 C級:必須由礦解決的安全隱患。D級:隊組、職能部門職責范圍可以解決的隱患。

  第五條、安全隱患按專業種類分為管理、“一通三防”、頂板、機電、提升運輸、火工品、防治水和其他。

  第二章、隱患排查與治理

  第六條、為了保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礦成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通報工作領導組。

  組長:礦長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安全礦長

  副組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礦長助理

  成員:生產技術部、通風隊、機電設備管理部、地測隊、安監站、調度室、輔運隊、黨辦、經營辦等職能部門負責人

  辦公室設在安監站,辦公室主任:安監站站長

  (一)領導組職責

  1、每季度末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通報;

  2、協調解決生產單位和各職能部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安排部署重點時段、特殊時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4、研究解決各系統確定的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治理工作。

  (二)辦公室職責

  1、對所存在的隱患進行分級、分類整理,并對A、B級隱患及時上報;

  2、組織制定和完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關制度和實施細則;

  3、負責對各生產區隊和各職能部門上報的安全隱患進行統計建檔管理;

  4、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檢查、評比、總結、考核和通報。

  (三)職能部門職責

  1、安監站:負責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綜合管理,對重大安全隱患的`治理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生產技術部:負責采煤、掘進專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本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3、機電部:負責機電、運輸專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本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4、通風隊:負責“一通三防”專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本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5、地測隊:負責地測防治水專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本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6、經營辦:負責落實安全費用計劃,對安全費用使用情況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7、輔運隊:負責輔助運輸專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本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8、調度室:負責調度信息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調度系統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8、黨辦:負責組織青崗員、群監員及黨員進行隱患排查。

  第七條、礦長是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組織我礦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分管生產、技術、機電、通風、地測防治水業務的副總工程師以上領導組織各業務部門成立隱患排查組開展隱患排查工作;安全礦長及安監站負責我礦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監察、統計分析、信息報送、跟蹤督促工作。

  第八條、我礦要結合實際,進行編制隱患排查表,持表進行排查。

  隱患排查包括綜合排查和專業排查,綜合排查內容包括組織體系、安全生產制度與流程建設、責任落實、“三違”治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訓、責任追究、安全設施“三同時”、應急救援等方面;專業排查要結合國家關于行業隱患排查治理相關要求,全面排查我礦生產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設備、作業環境、現場管理、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

  第九條、我礦每月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區隊每旬進行一次隱患排查。

  第十條、各隱患排查組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及時梳理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確認A、B、C、D四個等級,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并由區隊或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建立事故隱患檔案信息。

  要安全辦公會,制定隱患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限時整改,做到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對各類安全隱患,要立即組織整改。

  安全隱患整改完畢后,要組織相應的管理及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復查驗收,驗收合格后由礦長審核簽字銷號,并將整改驗收銷號情況報本單位安監站備案,實現閉環管理。

  第十一條、對于重大安全隱患,由礦長組織制定并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十二條、在安全隱患治理過程中,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安全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要從危險區域內撤出所有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三條、要按月度、季度、年度總結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形成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存在的問題、下一階段工作措施。并于每月3日、次季度首月3日、次年1月3日前將重大安全隱患月報、季度總結(含隱患排查治理季度報表)、年度總結報公司安全監察局。

  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大安全隱患、A級、B級及突發性災害(包括自然災害)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公司總調度室、生產管理部以和安全監察局。

  第十四條、實施安全隱患整改超時升級。凡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完成隱患整改任務的,隱患整改責任主體自動上升一級。

  第十五條、實施重大隱患分級掛牌督辦。對重大隱患,公司掛牌督辦。對自動升級的隱患,安監站要及時報告主要負責人,并進行掛牌督辦。對掛牌督辦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堅持復產(復工)驗收制度。

  第十六條、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要及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要及時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公司總調度室報告。

  第十七條、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的,要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隱患排查治理的管理職責。對承包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

  第三章、獎懲

  第十八條、為了便于對現場事故隱患的掌握、檢查和考核,按照事故隱患分類分級標準,對現場查出的隱患,對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處罰。

  1、每查出一條、A級事故隱患,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3000元,對單位管理干部及有責任的班長、責任人罰款500元,對有責任的安全員罰款100元。

  2、每查出一條、B級事故隱患,對責任單位罰款500~1000元,對單位管理干部及有責任的班長、責任人罰款200元,對有責任的安全員罰款50元。

  3、每查出一條、C級事故隱患,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對單位管理干部及有責任的班長、責任人罰款100元。

  4、對查出的隱患,必須按標準要求限期整改。對到期不整改或達不到整改要求的,要分析原因,層層追究責任,限期整改。

  5、在隱患排查中積極排除事故隱患,避免了事故發生;對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采納,收到顯著效果,給予50—200元的獎勵。

  6、在隱患排查期間為搶救國家財產和處理事故中表現突出的有功人員根據貢獻大小,給予100—500元的獎勵。

  7、在隱患排查中表現突出,受到上級有關部門的表彰,按照上級有關精神,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十九條、安監站對事故隱患整改驗收銷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實行重大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任何人發現隱患,均有權向安監站、礦領導或上級安全監管部門報告;安全監管部門接到報告后,要立即組織核實并督促整改。對發現、排除和舉報重大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解釋權屬xx煤業有限公司。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4

  1、目的

  安全生產法規、規章和本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貫徹和執行。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的全過程

  3、職責與權限

  3.1安全部負責公司安全檢查的組織及實施

  3.2各項目部配合安全生產檢查的實施

  3.3各施工項目部負責本項目安全生產檢查的組織實施

  4、工作程序

  4.1安全檢查的目標

  4.1.1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預防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目標。

  4.1.2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到達最佳安全狀態。

  4.2安全檢查方式

  4.2.1由公司每個月組織有關單位、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對各施工項目部進行安全檢查,下發安全整改通知單,各施工項目部進行整改,并書面向公司安全部報告整改結果,必要時公司安全部將派人員對整改結果進行驗證。

  4.2.2由各施工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小組組織其成員對施工現場每周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

  4.2.3專職安全員每一天進行例行安全檢查。

  4.2.4班組每一天由班長組織一次班前安全生產自檢。

  4.2.5設備管理人員每日對機械設備、設施進行維護和檢修。

  4.3安全檢查資料

  4.3.1對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的情景進行檢查;

  4.3.2對勞動生產現場的安全、衛生因素進行深入、細致的檢查;

  4.3.3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貫徹執行情景進行檢查;

  4.4安全檢查的要求

  4.4.1安全檢查時,要廣泛地發動組織項目管理人員與施工人員,邊檢查、邊改善,并且及時地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對當時難以解決的,應制定計劃,限期解決,必須做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從而促進勞動條件的改善,保障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

  4.4.2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根據檢查要求配備足夠的資源。

  4.4.3每種安全檢查都有明確的`檢查目的、檢查項目、資料及標準。

  4.4.4檢查記錄是安全評價的依據,要做到認真詳細、可靠,異常是存在隱患的施工部位的檢查記錄要具體。

  4.4.5對安全檢查記錄要用定性定量的方法,認真進行系統分析和安全評價。

  4.4.6安全隱患整改是安全檢查工作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檢查結果的歸宿。

  5、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5.1目的及組織

  5.1.1為認真落實國家的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深化和規范公司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5.1.2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作為企業和各項目工地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職責人,應分別組織公司級、項目級和班組級隱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協調相關單位、人員做好隱患治理工作。

  5.1.3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行三級制度,即公司級檢查、項目自查、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檢查。

  5.1.4公司級檢查是指由安全部、建設管理部有關安全、技術人員組織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大檢查。

  除此之外,安全部還組織專業性、季節性、驗收性、節前性、經常性檢查。節假日重點查崗位、查值班、查節前教育、查現場。對查出的隱患,必須立即開具施工現場檢查整改記錄單,落實“三定”措施,安全部負責復查。

  5.1.5施工項目部自查是指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安全、各分包單位負責人(或班組長)等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專項檢查,并對重要生產設施和重點作業部位加大巡檢周期密度。

  施工項目部還應根據施工期間季節氣候變化,及時增加防洪、防風、防凍、防煤氣中毒等季節性安全檢查,還應特別注意做好重大節假日前后的安全檢查。

  施工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全日巡檢制度,對于高危險性的作業應實行旁站監督。

  5.1.6班組長(或分包單位負責人)每一天上下班前應檢查各自作業區域安全,制止”三違”,對涉及到自我工人的一切危險源要及時反饋給施工負責人。施工項目部做好紀錄、組織協調、并排除隱患。

  5.2職責

  5.2.1企業負責人職責:

  a.企業負責人應保證各項目安全專項費用的投入,對公司安全情景進行統籌性地指導。

  b.協調解決各施工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疑難問題。

  5.2.2公司安全部職責:

  a.制定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計劃,并督促實施。

  b.檢查各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情景,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并實施考核。

  5.2.3公司建設管理部職責

  a.及時對施工項目部隱患排查治理展開工作監督管理,要求施工項目部建立實時檢查、班檢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職責,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B.指導施工項目部及時實施治理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5.2.4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職責:

  a.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應當將安全生產作為首要職責,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危險源點的檢查,并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

  b.及時發現并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制止違章違規行為,嚴禁違章指揮,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險情時,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人員及時有序撤至安全地帶。

  c.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接到上級部門下達的責令停產整改指令,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制訂整改方案,并及時報送上級部門。

  停產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范圍、從事整改的作業人員,落實整改職責人、資金,還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以及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等資料。

  d.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制規定的其它職責。

  5.2.5專職安全員職責:

  5.2.5.1協助項目負責人做好工地的日常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5.2.5.2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景督促落實、整改,并記錄。

  5.2.5.3詳細記錄每一天的安全生產情景,按規定填寫施工安全日志。

  5.3工作流程

  5.3.1結合公司實際和項目的進度、周邊環境、重點時段以及存在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情景,分別從安全行為、現場實體、安全生產違章行為等三方面確定隱患排查的資料和重點。同時,針對現場存在的深基坑、高支模、隧洞等超過必須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情景,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預控,一旦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實施治理消除,并將相關情景進行登記存檔和報告。

  5.3.2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采取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和崗位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定期檢查次數公司每月不應少于一次,施工項目部每周不應少于一次;專項檢查應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和在重點施工環節及時段、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公司或施工項目部內部機構人員調整后等事故易發時段適時組織開展;崗位檢查應由施工項目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班組長每一天進行巡查,施工人員在上崗前也應對作業環境、自身勞動防護狀況等進行自查。

  5.3.3公司和施工項目部均應各自做好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記錄,其中公司負責人帶班檢查記錄還應分別在公司安全部和項目存檔備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均應報項目負責人,應按照公司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規定的程序、要求,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職責、資金、時限和應急預案“五到位”,整改完畢后應組織復查。對一時難以整改并對鄰近作業面的施工安全造成嚴重影響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應暫停施工或局部停工,同時將該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景按照重大事故隱患的要求落實整改,并填寫重大事故隱患情景表,及時上報。崗位檢查中發現的需報項目負責人落實專人、材料、設備方能整改的隱患,也應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記錄。

  5.3.4安全部應及時向安全副總經理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每季度末月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統計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向公司總經理報告本部門隱患排查治理情景。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齊尊雙鳳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和外委施工單位。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隱患(以下簡稱隱患),是指生產和輔助生產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基建過程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產隱患分為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建設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 職責權限。

  一、公司總經理對所屬各生產、建設單位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二、各二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各車間主管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監察部監督檢查重大隱患的整改治理進度。

  公司其他業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四、各駐安監處(站)協助單位負責人監管安全生產隱患的日常監管工作,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第五條 生產、建設單位將生產、建設項目、場所、工程發包、設備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嚴禁以包代管。生產、建設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安全生產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監察部和有關業務部門報告。執行公司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

  安全監察部接到隱患報告后,要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業務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并跟蹤到隱患得到治理。

  第七條 隱患排查與治理所需的資金由公司及二級單位從專項資金中解決,要保證有充足的資金整改治理隱患并落實到位。

  第八條 安全生產隱患確認與上報。

  一、各二級單位每月一日前要將上月的A、B級隱患呈報公司安監部,并提出整改意見,經安監部確認安全隱患后,每月將隱患報表上報集團公司和地方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并負責督察治理進度。

  二、隱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至隱患整改治理完成,對于不報隱患的單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費用。

  第九條 安全生產隱患整改。

  一、隱患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公司總經理、礦(廠)長全面負責;分管經理、分管礦(廠)長、各級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對隱患要抓緊整改,做到五落實,既“項目落實、設備材料落實、資金落實、時間進度落實、責任落實”。

  二、對于一般隱患,由各單位(車間、廠、科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隱患,要制定并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三、生產、建設單位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單位要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要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要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

  五、公司安監部及各駐礦、廠、處安監處(站)要對隱患進行跟蹤監督檢查,直至隱患徹底整改解決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條 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當時不能立即排除的隱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決。對隱患無防范措施的場所或單位,要堅決予以停產整改。

  第十一條 生產、建設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將依法給予處罰。

  第十二條 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三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在山東齊尊雙鳳酒業有限公司。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6

  目的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公司財產安全和人員健康,根據新《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16號令)等()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類隱患的排查治理及整改。

  定義及隱患分級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公司員工個人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公司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職責

  公司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管理員負責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組織工作,對各類隱患提出整改建議,及時組織驗收,并對落實本制度進行監督檢查,統計分析,制作報表;對隱患排查整改責任人員提出獎勵建議。

  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日常檢查,按安全管理部門要求及時整改。

  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公司生產設備及生活設施的隱患檢查及整改。

  公司員工均有義務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報告,積極參與相應的隱患整改工作。

  資金保障

  在年度財務計劃安排時,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列入財務預算,予以資金保障。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主要包括事故隱患治理的'費用相關宣傳費用和專項獎勵。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須編制專項使用計劃,單位負責人批準后使用。財務部門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單獨建帳加強管理。

  隱患排查

  公司實行定期排查安全生產隱患。公司級檢查每月25日(節假日順延或臨時通知),由安全管理員組織,各部門安全責任人員參加;各部門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每周進行,由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組織,具體時間根據生產計劃確定;各班組長應當組織人員對本班組進行日檢;崗位安全檢查應班前,班中,班后檢查,由崗位工人實施。重大節假日前的安全檢查,由安全管理員臨時通知。

  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應當使用檢查表的形式進行。公司級檢查表由安全管理員制定,各部門班組崗位檢查表由各部門班組安全責任人確定。隱患檢查,應當有檢查記錄。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范圍:公司物業范圍內的所有生產,生活用建筑,廠內道路,生產設備,人員作業,各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管理。檢查依據,指依法制定并頒布實施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國家安全生產法規,經公司制定實施的安全管理制度規程,設備設施供應商提供的安全使用說明書或各類文件。

  隱患整改

  檢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的整改由各安全生產責任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內,依通知書內指定的措施組織相關人員完成整改;隱患未消除前,各責任人員應當制定臨時的安全措施,保證在隱患消除前不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可以暫停使用相應的設施設備和場所,直至消除隱患。

  公司級隱患檢查由安全管理員制定隱患整改通知書,書面送達整改責任人員。車間,班組級隱患檢查,由車間部門班組安全責任人員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崗位檢查出來的隱患,檢查人員應當向上級報告處理。發出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書的人員,負責隱患整改的驗收工作,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由安全管理員組織驗收。

  公司主要負責人應保證隱患整改所需要的資金,協調解決隱患整改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安全管理員組織技術人員討論整改中的技術難題。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安全生產中介機構提出的安全生產隱患由安全管理員負責組織完成整改工作,負責有責任的部門給予配合。

  重大隱患

  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和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確定事故隱患的類別,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議。

  對評估確定為重大的事故隱患,及時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報告表》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單位蓋章后,報安監中隊或市安監局。

  及時組織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1)隱患概況;(2)治理的目標和任務;(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4)經費和物資的落實;(5)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6)治理的時限和要求;(7)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重大隱患治理按《方案》認真組織治理,并在治理期限內完成。

  治理結束后,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和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

  隱患治理評估通過后,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報告書》并附評估報告報安全監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復審通過后,事故隱患銷案。復查未通過,繼續整改,直至復查通過。屬停產停業整治的項目復查通過后恢復生產經營。

  監管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或舉報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工作程序同上。

  隱患整改檔案管理

  公司對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隱患整改檔案應當符合完整性規范性準確性要求。應以紙質文件為主,電子版為輔。

  獎勵與處罰

  安全生產隱患檢查與整改工作中取得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公司給予獎勵。不落實本制度規定的檢查及整改責任的部門和人員,或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公司給予處罰。獎勵與處罰依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

  隱患上報

  安全管理員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監中隊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在浙江省企業安全生產數據中心網站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信息系統平臺上上報隱患。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7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是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

  2、學校安全隱患搏查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排查;各排查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按有關安全規章及學校規定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責任目標。

  3、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重點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1)校舍安全隱患排查;

  (2)食物、飲用水安全檢查;

  (3)用電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4)體育器材安全隱患排查;

  (5)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

  5、安全隱患排查人員,又是安全管理責任人。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現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責任人的責任。

  6、排查責任人在排查吋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及時向校長匯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應急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由學校討論解決。重大險情學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7、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維護保養設施設備。向廣大師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險狀況。在安全隱患部位及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標志。

  8、學校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要進行登記。建立臺賬。并制定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措施,如有重大安全隱患不能解決或整改有困難的。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8

  1范圍

  1.1為建立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XX)建設工程、電力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電力安全隱患監督管理暫行規定》(電監安全[20xx]5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XXXX各在建項目公司和運行管理期的電力生產單位。

  2組織機構

  2.1成立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領導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隱患排查長效機制,保證生產安全穩定運行。

  2.2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第一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主管電力安全生產和工程建設的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以及各專業管理組成員組成。

  2.3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下設檢查組,掛靠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公司安委會建設管理專業組(設在建設管理部)具體負責督促協調在建項目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生產管理專業組(設在安全生產技術部)具體負責督促協調電力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交通安全專業組(設在行政人事部)具體負責車輛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4檢查組組長由主管電力安全生產和工程建設的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安全委會相應專業組成員、各參建單位負責人、安全網絡成員組成。

  2.5公司各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組織機構設置參照XXXX公司進行。

  3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3.1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稱事故隱患)是指建設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3.3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3.4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隱患。

  4 在建項目安全隱患排查的工作項目

  4.1各在建項目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公司建設管理部負責督促協調,各在建項目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由本項目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在建項目公司的檢查組組長負責督促協調工程監理部組織各專業組,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對所管轄區域的人員、設備、場地、工器具、貨物、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并判斷可能發生的后果。項目監理部對排查出來的所有危險點進行匯總、確認、組織討論消除隱患的具體措施,明確責任人、完成期限,并報送在建項目公司工程部,經本單位領導簽批后報送公司建設管理部。

  4.2各在建項目工程監理部在每月25日前督促完成各項整改,需整改的單位或部門月底前把整改項目結果以整改報告形式反饋至項目工程監理部,工程監理部負責審核專業監理、總監簽字后報送在建項目公司工程部。工程部經主管領導簽審后報送公司建設管理部。

  5.運行管理期電力生產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項目

  5.1 運行管理期電力生產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負責督促協調。各運行管理期電力生產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由本單位電力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負責,檢查組組長負責每月5日前組織本單位各部門專業人員開展電力生產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發現的問題,按照安全隱患排查“五落實”原則逐項落實,并統計成表由主管領導、總經理審核簽字后,每月底隨《電力生產月報》一起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報送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備案。

  5.2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負責跟蹤、督促、落實重大安全隱患排查的治理情況,對一時無法整改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審查其指定的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可靠性。

  5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工作內容

  5.1月度隱患排查內容

  5.1.1安全管理方面

  5.1.1.1公司及各參建單位領導班子安全責任意識與履職情況。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是否明確和細化;項目主要負責人在具體工作中是否真正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加以強調;分管生產的領導是否能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項目建設中的安全管理是否盡職、到位;安全專項資金是否合理安排,劃撥是否及時,使用是否合理。

  5.1.1.2安全生產體系建設情況。公司及各參建單位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保證體系、監督體系是否健全,工作界面和責任界面是否清晰,運轉是否協調順暢。安全監督人員的現場安全監督是否嚴格、有效。

  5.1.1.3安全生產制度修訂與執行情況。各參建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否覆蓋安全生產的全部過程,技術規程是否及時進行了修訂、能否滿足生產需要(每年底應組織修訂一次,遇到大的'技術整改項目驗收合格三個月完成);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在具體工作中是否得到有效的貫徹執行。

  5.1.1.4安全教育與技術培訓情況。公司及各參建單位安全教育與技術培訓是否有計劃地進行,培訓內容是否有針對性;參建單位員工的安全意識與自我防護能力如何;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5.1.1.5事故報告、處理及責任追究情況。是否存在遲報、瞞報不安全事件行為;發生事故后,是否能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分析與處理。

  5.1.1.6應急管理工作情況。應急組織體系是否健全;應急預案體系是否完善;預案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質、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是否滿足要求。

  5.1.2設備與環境安全方面

  5.1.2.1設備運行維護與消缺情況。重要設備、設施的運行與日常維護以及特種設備的檢測檢驗是否按規定進行;已查出的安全隱患是否得到及時消除,一時難以處理的是否采取了監控措施并制定了處理計劃。

  5.1.2.2技術監督與危險源監控情況。技術監督工作是否按要求進行,重要監測指標是否在允許范圍內;重要施工場所以及重點環節、部位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險源檔案,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執行以及防止事故的措施落實是否到位。

  5.1.2.3工作環境安全與健康情況。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標志是否齊全完善,有無裝置性違章現象;消防設備設施是否齊全、可用,是否定期進行試驗與維護,擺放是否符合需求要求;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是否滿足國家有關職業安全健康要求。

  5.1.2.4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情況。大型起重設備的安全檢定是否按期進行,荷載保護、行程保護等重要保護是否完好。

  5.1.3防汛、防臺、防冰與施工安全方面

  5.1.3.1防汛防臺準備工作情況。防汛防臺組織機構是否健全,責任制是否落實;是否堅持每年汛前認真開展防汛檢查、整改,做到“思想、組織、措施、物資”四落實,“人員、措施、工作”三到位;是否每年修編防汛手冊和超標準洪水應急預案,并按規定報政府防汛指揮部門審批。

  5.1.3.2防汛設備設施完好情況。防汛備用電源是否安全可靠;雨情測報是否完好,預報準確率、暢通率是否滿足要求。

  5.1.3.3 冬季防冰措施是否到位。冬季防凍融冰預案是否制定,措施是否得當。防冰物資是否齊全。

  5.1.4交通安全方面

  5.1.4.1駕駛員管理情況。是否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與技術培訓是否存在超速行駛、酒后駕車現象;對違反規定者,是否進行了嚴肅處理。

  5.1.4.2車輛的維修保養情況。是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車輛管理的規定,進行車輛年檢和養護;是否存在超齡服役車輛、報廢車輛以及帶病車輛上路行駛情況。

  5.2專項檢查內容

  春季、防汛、秋季、冬季及重大政治活動等專項安全檢查,按照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或上級文件具體規定要求內容進行。

  6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工作要求

  6.1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做到查找、評估、報告、治理、驗收、銷號閉環管理。

  6.2制定安全檢查表,并按檢查表的內容逐項檢查。檢查表可參照安全生產大檢查表格。

  6.3對各項整改實行二級驗收,在建項目整改完成后首先由各參建單位安全員進行驗收,然后再由工程監理部進行二級驗收;運行管理期整改項目由運行維護部門組織初次驗收,各單位公司安委會在月度大檢查時進行二次驗收。安全監察人員及時對整改項目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確保整改計劃執行的嚴肅性,對因故不能按計劃完成的整改項目應集中進行討論并重新調整整改計劃。對不符合項的整改堅持“五落實三不準”原則,即“落實責任、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整改期限、落實相應的應急預案”,“凡是自己能解決的,個人不推給專業組;專業組不推給部門;部門不推給公司”。

  6.4對正在整改過程中的隱患和問題,要采取嚴密的監控防范措施,防止隱患釀成事故,必要時制訂應急預案。

  6.5對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隱患要逐條制訂詳細的整改計劃,落實治理責任、措施、資金,限期完成整改。

  6.6對不能確保生產安全的重大隱患,要堅決停產整改,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

  6.7對物質技術條件暫時不具備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采取應急的防范措施,并納入年度“雙措”計劃內容。

  6.8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及時整理歸檔,重大事故隱患及整改情況登記建檔。

  6.9對較大、設備重大缺陷和隱患實行掛牌管理。

  6.10為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好的效果,在工作方式上要做到“三個結合”,即結合設備評價,結合反事故措施落實情況梳理,結合設備實際狀況開展設備隱患排查。

  6.10.1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結合起來,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安全資金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生產基礎。

  6.10.2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安全專項整治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重要問題。

  6.10.3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加強應急管理結合起來,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落實隱患治理責任與監控措施,嚴防整治期間發生事故。

  7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報告

  7.1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各單位主管部門應及時向公司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每月、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向主管副總經理報送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提出下階段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點。經逐級審核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總結報告,應及時報送公司各安全管理專業組,各安全管理專業組匯總后統一報送安全生產技術部,并對外報送。

  8重大事故隱患的公示公告

  8.對各單位自查和有關部門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予以公示。對各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在排查或檢查發現的3日內進行公示,公示位置要醒目、固定,以引起警示。

  8.2出現重大隱患,公司應主動接受社會輿論監督,及時公開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

  9 重大事故隱患的跟蹤督辦和逐項銷號

  9.1各在建項目工程部對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要落實跟蹤督辦的內設機構和責任人,督促工程監理部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對各參建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生產運行期的重大隱患,各單位要落實整改措施。公司相關安全管理專業組要跟蹤督辦,直至銷號。

  9.2各單位督促整改的責任人應當每周至少深入現場一次,跟蹤檢查有關防范和監控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進度,督促企業按整改方案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治理,徹底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9.3在建項目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束后,整改單位或部門應向工程監理部提出復產驗收申請。接受申請的單位或部門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核查。重大事故隱患在整改期限內徹底治理,經工程部和工程監理部驗收合格后,將有關檔案整理后歸檔管理。同時由在建項目工程部報送公司建設管理部備案。生產運行期的重大隱患排查經各單位檢查組驗收合格后,報送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備案。公司安委會安全管理專業組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檢。

  9.5 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獎懲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及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單位按照考核制度考核。

  附:

  1.XXXX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表1;

  2.XXXX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統計表2;

  3.XXXX 重大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單。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山西省關于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促進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的根本好轉,結合山西省煤礦安全生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煤礦安全生產隱患分為一般安全生產隱患和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一般安全生產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是指按照《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安監總煤礦字[]133號)和《山西省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和監管監察辦法》(晉政辦發〔20xx〕100號)認定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第三條 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責任主體

  1、煤礦企業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煤礦企業法人代表是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人。

  2、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設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構負責隱患排查工作。

  3、煤礦主要負責人應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由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職工參加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并對查出的隱患登記建檔。

  4、煤礦企業應當制定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應急預案,并適時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

  第四條縣級以上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國有重點煤礦集團公司是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管主體,負責監督檢查轄區內煤礦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條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實行分級監管。縣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鄉鎮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管理,市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國有煤礦(含國有控股煤礦有限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管理, 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負責所屬煤礦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管理,省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負責對國有重點煤礦(含國有重點控股煤礦有限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煤礦企業對排查出的一般安全生產隱患,()由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指定隱患整改責任人立即整改,整改結束由煤礦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備案。

  煤礦企業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由煤礦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整改內容、資金、期限、責任人,報相關煤炭行業主管部門或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批準,待批復后組織實施。

  第七條 煤礦安全生產隱患報告和公示公告

  1、煤礦企業應當于每季度第一周將上季度安全生產隱患及排查治理整改情況向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書面報告。

  2.對于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煤礦企業應當及時向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3、煤礦企業應當在發現重大安全生產隱患24小時內,對重大安全生產隱患進行公告公示。

  4、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或國有重點煤礦集團公司應及時將煤礦企業存在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進行公示公告,并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匯報。

  第八條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應當設立專門機構、安排專職人員對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掛牌督辦。接到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報告后,應當及時登記,分類編號,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監控臺帳、督促整改,對整改治理的全過程進行跟蹤,幫助企業協調解決重大隱患治理中的問題,并及時向上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匯報整改情況。

  第九條煤礦企業在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整改期間應及時向督辦的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或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報告整改進度、監控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等。

  第十條煤礦企業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整改完畢后,由煤礦企業向相應的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或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提出申請,接受申請的部門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驗收,合格后,方可銷號、摘牌。

  第十一條對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整改無望或整改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對拒不整改,無視政府監管,擅自組織生產的煤礦企業,依法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第十二條 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臺帳及信息統計分析和報送

  1、煤礦企業、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臺帳,指定專職人員負責工作臺帳日常管理。

  2.煤礦企業應當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排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統計、分析、論證、匯總,查找安全管理漏洞,并將分析論證結果登記備案。定期向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或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報送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統計分析信息。

  3、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或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應當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所轄區域內煤礦存在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進行分析論證,研究治理措施,并將結果登記備案。定期向上級煤炭管理部門報送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統計分析信息。

  4、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或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應當每季度對本地區或本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并及時向下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或煤礦企業通報工作情況,提出下階段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重點。

  第十三條 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和獎勵

  1、煤礦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追究其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并依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予以處罰:

  (1)未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的;

  (2)未制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方案的;

  (3)未依法對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或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的;

  (4)未在規定的期限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和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及整改情況報告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或報告不真實的;

  (5)存在重大隱患,仍然進行生產的;

  (6)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審查同意擅自恢復生產的;

  (7)未按規定上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8)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其他有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規定的。

  2、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及其相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追究其行政責任:

  (1)未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

  (2)未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工作制度的;

  (3)未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的;

  (4)對于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未督促企業制定整改計劃,未采取監控措施的;

  (5)隱患排查督查中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或措施不當釀成生產安全事故的;

  3、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國有重點煤炭企業等部門和單位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當事人或單位以相應獎勵:

  (1)職工群眾舉報企業在排查中有未發現的重大安隱患,經調查核實屬實的;

  (2)對及時發現重大隱患并采取相應措施避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

  (3)在重大隱患整改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解決整改難題,做出突出貢獻的。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0

  1目的與適用范圍

  1.1目的

  為了加強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屬各單位。

  2引用文件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

  2.2《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

  2.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征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修訂稿)》意見的通知》

  2.4《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GB/T33000-20xx)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3.2行政人事部負責各類安全檢查的綜合管理,組織開展綜合性安全檢查,督促各類隱患的整改工作;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協助行政人事部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督、檢查、考核;負責對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的匯總和發放等。

  3.3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負主要責任,對所轄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直接向公司領導報告。

  3.4各單位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監控治理。

  4隱患排查范圍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范圍包括:所有的生產場所、各作業場所、生產環境、人員情況、設備設施的運行、各類生產活動及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隱患,認真查找,及時整改,從而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還包括所有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場所、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包括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服務范圍。

  4.1人的行為(人員情況)

  (1)領導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

  (2)領導按照企業標準開展各項安全工作。

  (3)管理人員按照規章制度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工作。

  (4)崗位員工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正確使用各類工器具。

  (5)遵守特種作業的持證上崗規定。

  (6)對生產作業現場潛在的安全風險認識到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7)不違反酒后上崗、疲勞上崗等管理規定。

  (8)有職業禁忌癥的員工不得從事相關崗位。

  (9)不違章指揮、不錯誤指揮。

  4.2物的狀態(設備設施運行、各類生產活動)。

  (1)特種設備的安全裝置配備和定檢情況。

  (2)旋轉類設備及有尖銳菱角設備有無防護罩或防護不當。

  (3)電氣線路不得裸露、漏電。

  (4)危化禁忌品的存儲及管理符合要求。

  (5)生產現場及庫房原材料、產成品的.堆碼,作業場所及安全通道的規劃合理。

  (6)安全標志醒目、現場照明及事故搶救設施齊全。

  (7)對危險源監控管理到位。

  (8)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場所(粉塵、化學性危害因素、物理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

  (9)其他:

  ①消防檢查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重點防火崗位人員是否在崗,消防應急救援物資是否齊備;

  ②重大危險源(風險源)現有安全防護裝置,監控、檢測、報警儀器儀表,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責任人等情況,完善危險源管理方案,并確保各裝置及措施可行、可靠;

  ③其綜合性檢查內容由各單位自行制定,確保檢查效果,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3環境因素(作業場所環境)

  (1)室內作業場所環境(包括室內地面是否濕滑、作業場所是否狹窄、場所是否雜亂、安全通道是否暢通、采光照明是否良好等)。

  (2)室外作業場地環境不良(包括惡劣氣候與環境、作業場地和交通設施情況、作業場地溫度、濕度、氣壓是否適合、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作業場地光照情況等)。

  (3)其他環境因素。

  4.4安全管理(管理)

  (1)職業衛生安全組織機構。

  (2)職業衛生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

  (3)職業衛生安全規章制度制定情況。

  (4)職業衛生安全投入按國家標準執行。

  (5)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培訓、演練并修訂。

  (6)各級安全管理單位及相關專項檢查組織查人員落實安全檢及檢查原始記錄。

  (7)各工種、崗位操作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發證及登記。

  (8)特種作業人員辦證及復審情況。

  (9)其他管理因素。

  5隱患排查的方法

  安全檢查的形式主要分為: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

  5.1綜合檢查

  由公司主要負責人帶隊、各單位負責人、其他相關成員參加檢查。檢查頻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檢查結果由行政人事部匯總形成安全通報,隱患整改情況記入《安全檢查隱患整改臺帳》。

  5.2專業檢查

  由行政人事部、各單位負責人組織人員進行。檢查頻次:每半年不少于1次。檢查內容主要是對特種設備、危險物品、電氣裝置、機械設備、能源介質、建(構)筑物、消防安全、安全裝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等進行專業檢查;專業安全檢查要有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參加,事先制訂安全檢查表或檢查內容,做到定量評價、識別危險、評價危險、控制危險。

  5.3季節性檢查

  由行政人事部、各單位負責人組織人員根據季節氣候特點,組織相關人員對防洪渡汛、防雷電、防暑降溫等工作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檢查頻次:每季節不少于1次。檢查內容主要是:①春季安全檢查以防雷、防靜電、防跑冒滴漏為重點;②夏季安全檢查以防暑降溫、防臺風、防洪防汛為重點;③秋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凍保濕為重點;④冬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爆、防泄露、防中毒、防凍防凝、防滑為重點。

  5.4節假日檢查

  由行政人事部、各單位負責人在國家法定節假日節前、節后及節日期間的安全檢查,

  節假日安全檢查時間為元旦及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五一勞動節、中秋節、十一國慶節

  ,主要是對安全、保衛、消防、危險物品、備用防備、應急預案等進行檢查;特別是領導

  干部值班,原輔料、備品備件、應急預案落實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5.5日常檢查

  日常安全檢查包括車間、崗位員工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以及工藝、設備、安全等專業技術人員的經常性檢查,特別對關鍵要害部位要重點檢查和巡查,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報告有關單位解決,并做好記錄。

  6事故隱患分類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按照《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進行判定。

  7隱患排查管理

  7.1事故隱患排查的主要任務是進行危險源識別,排查事故隱患,對所查出的隱患進行分級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確定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負責人,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

  7.2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發生變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公司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建設,相關方進入、撤出或改變、年度檢修、緊急情況下的搶修以及每次系統開停車前、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的,應及時組織隱患排查,應由公司各相關單位負責制訂安全檢查確認表,按照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進行安全檢查。

  7.3隱患排查前應制定排查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范圍,選擇合適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應依據:

  ——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

  ——設計規范、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等。

  7.4任何人發現事故隱患,都應立即進行處理,并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或直接向公司行政人事部報告。公司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7.5對排查出的隱患進行治理,治理完成后,應對治理情況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

  7.6對于重大隱患公司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對隱患及時進行治理。

  7.7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對外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

  全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

  8事故隱患排查報告和隱患建檔監控

  8.1事故隱患排查應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表》,并按相關程序逐級進行報告。

  8.2各級領導和相關單位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進行處理。

  8.3對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發現的無法即時整改的隱患和問題,應立即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進行整改。

  8.4公司應建立《安全隱患匯總、評估分級及效果驗證臺帳》,對事故隱患進行有效監控,落實責任人。臺賬內容包括隱患名稱、檢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計劃完成日期、實際完成日期、整改負責人、整改確認人、確認日期、隱患分級、整改效果評估、備注等項目內容。

  8.5各單位應定期對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向行政人事部報告。

  8.5.1車間每周對車間事故隱患排查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報告行政人事部。

  8.5.2各單位每月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書面報告行政人事部。

  8.5.3行政人事部每季度對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向地方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表》,并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向從業人員通報,通報形式可以采取發布文件、張貼公告、辦公系統告知、召開會議告知等。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還應及時向公司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職能單位報告,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匯總并存檔。

  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a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b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c隱患的治理方案。

  9隱患治理及驗收

  9.1隱患治理責任單位和人員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分析隱患發生的原因,包括技術和管理原因,制定隱患治理的技術和管理方案、措施,明確治理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時間進度、投入和驗收方法等內容,落實隱患治理。

  9.2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各單位立即組織整改。

  9.3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按照“四定”(定措施、定負責人、定整改完成期限、定驗收人)原則組織整治,應由本級整治的隱患不允許推給上級管理部門。

  9.4各專業檢查由行政人事部按照職責進行下達,由責任單位負責人簽收并負責處理;隱患整改后,將《隱患整改通知書》即時反饋到行政人事部,復查驗證后存檔備查。

  9.5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內容:

  a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d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e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f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g各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有關設備設施;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采取有效地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9.6如因物資、技術等原因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隱患,應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并逐項納入計劃,限期整改或停產。

  9.7對隱患和問題的整改情況,應進行復查(驗收),跟蹤督促落實,形成閉環管理。

  10考核

  10.1對及時發現、報告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給予獎勵和表彰。

  10.2隱患排查及整改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目標責任制考核,具體指標及獎勵細則另定。

  10.3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10.3.1未按規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10.3.3未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的;

  10.3.3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10.3.4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行政人事部審查同意擅自回復生產的。

  11修訂及變更

  11.1本標準每3年修訂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及時修訂。

  11.2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發生變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建設,相關方進入、撇出或改變,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的,應及時組織隱患排查。

  12記錄

  12.1《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及回執單》

  12.2《安全隱患匯總、評估分級及效果驗證臺帳》

  12.3《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分析表》

  13附則

  13.1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13.2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1

  一、學校應當堅持定期的安全隱患排查,及時發現隱患。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教體局安全辦備案。

  二、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防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三、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學校將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四、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逐級上報。

  五、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因此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六、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2

  為夯實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基礎,加強各崗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加大隱患排查與整改力度,做到安全風險預知預控、安全生產規范化管理,保證公司生產經營安全穩定順行,特制定本管理細則:

  一、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重點危險源點是指制氫系統、煤氣、氧氣系統、冶煉霧化系統、還原系統范圍內的設備及其他配套設施。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和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1、各單位領導必須高度重視所轄范圍內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重點危險源點管理組織網絡,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檔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設置各區域安全責任人,實行定點、定人、定設備,做到橫到邊、豎到底、無縫隙覆蓋。

  2、各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責任人要切實履行好各自的職責,加強業務技術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工作技能。

  3、凡在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操作、維修人員,要增強工作責任心,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一班三檢(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制度,及時發現設備隱患和故障,及時處理和匯報,加強設備維護保養,確保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安全穩定可靠的運行。

  4、各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要抓好各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加強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隱患排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做到危險源風險動態控制,杜絕各種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實現本質化安全生產。

  5、各單位要加強對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應急管理,至少每月組織一次重點危險源點及特種設備的突發事故應急演練,通過演練不斷提高崗位人員的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提升單位應急管理水平,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內容,從根本上降低事故范圍及影響程度。

  6、各單位安全員要把工作重點放在生產作業現場,組織帶領各崗位人員加強對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日常督查,及時制止和糾正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等各種不安全行為,發現和杜絕各種事故隱患,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7、各單位要建立安全工作規范記錄制度,定期檢查、總結、評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pdca(計劃、實施、檢查、處理)循環步驟,不斷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形成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一般危險源點安全管理

  除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以外的危險源點都屬于一般危險源點,它的危險性雖不及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但是安全隱患和危險同樣存在,因此決不能掉以輕心和忽視大意。

  1、各單位要將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機制引伸到一般危險源點管理中來,按照安全管理無小事原則,堅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好一般危險源點安全管理工作。

  2、各單位一般危險源點崗位要參照重點危險源點及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機制和思路,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設置各區域安全責任人,實行安全管理定點、定人、定設備,定期進行設備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存在的安全問題和隱患,加以整改,對短期無法解決的危險隱患,必須做到預知預控,限定整改時限、制定落實防范措施,確保生產安全順行。

  三、安全管理要求與責任考核

  1、各單位必須按照以上“一”“二”的相關條款規定認真執行,切實抓好各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及一般危險源點的安全管理工作,決不能顧此失彼,確保本單位安全生產穩定順行,對違犯條款規定或執行不力者,扣罰相應責任人50-500元,造成經濟損失或情節嚴重者,將按安全生產績效考核責任書相關內容進行考核。

  2、凡在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區域進行有計劃的'設備檢(定)修作業的,必須按照設備(液壓)檢、定修安全管理規定執行,必須制定好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控制措施,到公司安全科辦理相關許可手續,作業前將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控制措施傳達到每個作業人員,進行簽字確認。作業中單位和崗位安全負責人要在現場監督,及時糾正和制止各種不安全行為,否則,每次扣罰100-500元,如發生安全事故的按公司相關規定考核。

  在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運行過程中進行設備應急維護檢修作業時,各單位、班組必須做好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控制措施,嚴格執行安全確認制度,現場做好監護,并做好詳細記錄備查。

  3、各單位針對所轄范圍內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及其他安全工作情況每周上報一次,在每周一經單位第一責任人簽字確認后,報到公司安全科備案。一般危險源點的安全管理、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每兩周上報一次,其它要求同上。每月30日之前將安全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亮點、不足、困難、下一步打算)報安全科備案(紙質材料和電子版)。每漏報一次,扣罰單位50元。

  4、公司安全部門不定時到各區域進行安全督察,跟蹤驗證隱患整改結果,并對各單位作業現場督察和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協助各單位把安全管理做的更扎實有效,如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督察不到位,沒有及時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或隱患整改不徹底,公司安全部門發現后下發安全督察不符合項隱患整改通知單,并責令限期整改和反饋復命。對一年內下發安全督察不符合項隱患整改通知單累計10次及以上的單位,將在年終安全生產績效考核獎中進行考核。

  四、本管理細則解釋權歸公司安全科,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3

  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為保障我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各類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明確職責,細化分工,保證校園安全隱患排查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排查機構,明確分工;建立由保衛科、總務科、學生科等組成的安全隱患排查小組,抽調專人定期對校園內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排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整改。

  二、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月、周、日制度,定期進行排查。每學期開學前兩周及開學后的前兩周定為校園安全問題普查月,全面檢查校園基礎設施包括教學樓、宿舍,校園建筑、電器設備,消防設施,實訓設備等各種設施存在的安全問題。每月第一周定為安全隱患排查周,由主管校長帶隊,對校園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較全面的檢查整改。每周必須為安全隱患排查日,對重點部位(電器、消防、樓道欄桿等)進行排查。

  三、設立舉報箱,在師生中廣泛宣傳安全常識,鼓勵群防群治。

  四、明確職責,齊抓共管,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校園安全專題校務會,按照一崗雙責的具體分工,由各科室負責人向校務會匯報本部門職責范圍內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和整改意見。

  五、建立校園安全檔案,對存在的`問題嚴防死守,限期整改。

  六、每月五日前向校領導上報校園安全隱患排查表。

  要害部門管理規程

  一、加強要害部門、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備防盜、防火設備。

  二、學校的實訓室、計算機房、圖書館、檔案室、財務室、學生餐廳、學生公寓等,實行專人負責、職責到人。

  三、重點要害部門的工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本部門規定的操作規程工作,自覺遵守崗位職責。

  四、加強設備的保養和維修工作,定期檢查設備的安全和財物規定存放的數量。

  五、嚴禁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重點部門重點部位。

  六、學校治安管理人員對重點部門、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細防范,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并及時通報有關職能部門。

  七、定期全面檢查,遇節假日增加檢查次數,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八、重點要害部門工作人員要做好有關保密工作,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本部門、本部位的狀況。

  重要信息報送制度

  為及時、全面、準確地了解和掌握師生的思想動態,加強師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規范和完善學校緊急、重要信息報送制度,建立暢通的信息反饋渠道,維護校園安定穩定局面,特制訂本制度。

  一、重要信息范圍的認定

  1、各種政治性事端,各種非法聚會、示威、上訪、游行、靜坐和張貼大小字報的苗頭及行為。

  2、自殺、行兇的傾向或行為。

  3、師生傷亡事故,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或傷病住院等事故。

  4、學生打架或群毆事故。

  5、師生違法或嚴重違紀現象。

  6、失竊、盜竊現象、師生起哄現象和火災、水災等安全隱患事故。

  7、師生患精神分裂癥,或有精神障礙和嚴重心理障礙的以及由此引發的影響校園安定穩定的事件。

  8、因教學、管理、保衛、就業等工作不滿而引發的躁動和混亂以及影響社會或校園安定穩定的其它因素。

  9、學生出走、失蹤、未經請假擅自離校未歸、未按時注冊或請假后未按期歸校的現象。

  10、國家重大事件或敏感時期的學生思想動態和反應。

  11、校外人員到校內游串或各種傳銷現象等。

  12、影響學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和校園安定穩定的其它事件。

  二、重要信息報送制度

  1、對重要信息,務必做到發生或發現后即時上報,不得延誤,并對事態進展、處置進展、處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后果、針對事件所開展的工作等狀況要及時續報。

  2、對重要信息,務必全程、準確匯報,出現漏報、遲報、瞞報等現象,視情節影響和后果追究相關職責人的職責,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3、實行信息報送職責制。學校各科室負責人為本科室所轄范圍信息的報送職責人,學校校長為學校信息報送職責人。辦公室秘書為學校具體報送人。

  4、在一般狀況下,信息報送實行逐級上報制度。在緊急或特殊狀況下,也能夠先越級匯報。

  5、學生工作系統方面,堅持建立班級信息員(優秀班干部)——班主任——學生科——學校領導的信息反饋渠道;學校教職員工方面,堅持建立教師骨干(教師黨員)——科室負責人——學校領導的信息反饋渠道。透過建立多層次、全方位的信息反饋網絡,不斷強化信息意識,做到遇事必報,大事即報,反應訊速,措施得力,處置得當。確保學校能在第一時間內掌握師生的思想動態,并按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的維穩要求及時上報維穩信息,確保我校校園的和諧平安。

  教室規則

  一、上課鈴響應立即進入教室就坐,并把上課所有用具準備好,無故不得遲到、早退、曠課;因故遲到、早退者要報告老師,經允許才準進入教室或離開教室。

  二、上課由班長或副班長向老師報告出勤狀況。

  三、上課時服裝務必整潔(不準穿拖鞋、背心和超短褲上課),坐姿要端正,思想要集中,聽課要專心,老師提問題時要起立回答。

  四、自修課應在教室或圖書館(要報告副班長)學習、持續肅靜,不得吵鬧喧嘩影響他人學習,不得離校外出。

  五、輪流值日,務必每一天下午下課時打掃教室、走廓衛生、清倒垃圾、擺齊桌椅,持續室內外整潔;值日生要負責熄燈、鎖門。

  六、愛護室內一切設備,損壞時一律按價賠償。

  圖書館、閱覽室管理規定

  一、圖書館規則

  1、本館只為本學校師生服務。

  2、凡進本館的人員都要自覺遵守本館一切規章制度,持續安靜,愛護公物,講究衛生,嚴禁在館內吸煙,違者按規定罰款。

  3、借、還書一律憑本人借書證辦理手續。借書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借書證要保管好,如有遺失,不再補。

  4、讀者憑工作證或學生證領取借書證。學生借書證每個限借圖書三本;教工借書證每個限借十本。

  5、借書期限,學生借每冊定半個月,逾期不還者,每冊逾期一天罰款2角。教工半年清還圖書一次。

  6、圖書未經辦理借閱手續,不得擅自攜帶出館外。

  7、珍藏本對讀者實行有償服務,工具書、合訂本雜志。報紙等,概不外借,只限在館內參閱,如有特殊狀況需要外借者,須經館長批準。

  8、借書時,讀者應當面檢查圖書,如發現有污損,殘缺等狀況,須立即向管理員聲明,加蓋印證。

  9、讀者要愛護圖書,不得損壞,涂改、圈點,批注和割竅等,否則,按圖書館有關規章制度賠償,情節嚴重者,報有關部門處理。

  10、要辦理離校手續的讀者(包括教工),應將所借的圖書及借書證清還本館,否則,不予簽蓋離校證明。

  二、閱覽室規則

  1、持閱覽證方許入本室。

  2、為了持續室內整潔,肅靜,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吸煙,不得隨地吐痰,不得攜帶食物入室。

  3、閱覽室中所陳列的圖書,報刊概不外借。

  4、閱覽室書刊不得污損,割壞。如有污損,割竅須負責賠償。

  5、愛護圖書,閱覽后須放回原處,不得攜帶出室外。

  6、進室閱覽者,帶來的書刊,書包和手提袋等用具,一律不得帶入室,須存放在指定地方,離室時自行取回。

  三、圖書遺失賠償規定

  1、丟失圖書,按原價4倍賠款。

  2、多卷冊圖書丟失其中一卷(冊),按全套(部)書價賠款。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4

  為了保障我隊各項工作安全順利開展,保證我隊各項生產任務的正常完成,提高我隊整體工作效率,大力推動我隊安全生產工作,特制定本隊隱患排查、重復分析整改制度。

  1、分管隊長、班組長、瓦斯員每次下井時嚴格遵守隊內的要求進行檢查,針對我隊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一通三防”隱患進行全面的隱患排查,所有職工聽從工作安排,及時排查隱患。

  2、分管隊長、班組長、瓦斯員按要求及時認真落實整改隱患。并將隱患整改情況及時匯報隊組,不整改、不落實的考核50分。

  3、當天所有隱患記錄臺帳由值班隊干進行統計分析,按照隱患性質派給分管隊長安排處理,非本隊處理范圍內隱患向調度匯報,請調度協調處理。值班隊干不進行隱患分析罰款100分,分派給分管副隊長的隱患未進行安排處理的罰款分管副隊長100分。

  4、值班隊干負責當天“三定表”上的隱患三定、整改、落實等工作,并及時填寫安全隱患整改臺賬,當天能安排現場整改的隱患必須當日安排及時處理,當日不能及時處理的'安排在下一班或次日進行處理,隱瞞隱患不進行處理的罰款值班隊干100分,未能及時處理的隱患必須及時登記,向隊長、書記匯報再安排處理。

  5、當日進行處理的隱患次日必須由分管副隊長進行復查,并落實隱患匯報復查結果,實現隱患閉合體制,未實現隱患閉合的罰款責任人50分。

  6、已安排處理的隱患處理不能及時給予處理的,處罰責任人50分。

  7、對于同一地點同一問題發生2次的隱患,技術員、分管副隊長要進行重復隱患分析,對隱患發生的原因提出正確的結論,并制定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到安全預防,避免同一地點,同一隱患再次發生,對重復隱患不進行分析和整改的每次處罰責任人50分。

  8、對于重復隱患進行分析后必須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同一地點同一隱患再次發生,無防范措施的處罰分管副隊長、技術員各50分。

  9、對由于本隊人員或在施工現場出現本隊隱患未及時發現和處理或制造隱患未及時處理的,給予現場班組長或隱患制造人處罰20分。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5

  為了加強營運車輛技術狀況的監督管理,使營運車輛隨時處于完好的技術狀態,避免機械事故,確保行車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營運車輛技術狀況及安全檢查由公司分管領導負責,營運生產部牽頭,會同安全服務監察部、修理廠、各總站一道具體負責實施。

  二、營運車輛技術狀況及安全檢查,分公司統一組織檢查、總站檢查、各車駕駛員自查三類。

  三、公司檢查

  公司統一檢查,分底盤、氣路、電路檢查和車容車貌、車窗及車內設施檢查、修理質量抽查三大項。檢查周期為每季度檢查一次,時間安排在每季度末月下旬。檢查時由營運生產部、安全服務監察部、修理廠派人參加。車輛技術狀況檢查由修理廠抽出技術骨干,在總站的配合下分組同時進行檢查。其中區鄉車每年的2、5、8、11月中旬另增加一次,即每隔一個半月檢查一次。

  四、總站的檢查

  總站的檢查每月進行一次,區鄉車視車況、路況每月另增檢一至二次,時間由總站自定。在分管站長(副站長)的帶領下,組織技安人員、路隊長、安全監督員、技術骨干參加檢查。

  五、駕駛員自查

  駕駛員自查由當班駕駛員按駕駛員的工作規范,每天進行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三檢。有兩人以上對班的車輛,交接班時應交車況,接班駕駛員應照例進行三檢。檢查中如需修理廠配合的,修理廠應配合。

  六、公司及總站檢查的內容

  1、制動系統、轉向系統、底盤、氣路、電路等項目

  (1)制動總泵、制動分泵、制動連動裝置銷子及開口銷是否齊全,手剎、斷氣剎工作是否正常有效。

  (2)制動總泵、制動分泵及剎車管道是否漏氣、漏油,固定是否牢固。

  (3)方向機連接是否緊固,自由行程是否符合要求。

  (4)橫直拉桿球頭間隙是否過大,鎖緊螺帽、轉向節臂、方向機垂臂連接是否牢固,開口銷是否齊全有效。

  (5)轉向節鎖緊螺帽間隙是否適當,有無松曠。

  (6)輪胎螺栓、半軸螺栓、傳動軸螺栓有無松曠或折斷。

  (7)鋼板及鋼板吊耳有無折斷,騎馬卡螺栓、中心螺栓是否緊固。

  (8)燃氣管道、鋼瓶、減壓裝置固定是否可靠,有無漏氣現象。

  (9)電源線路布置及接頭包扎是否規范,固定是否完好,燈光是否齊全有效,各類儀表是否有效。

  2、車容車貌、車窗及車內設施檢查

  (1)車身內外是否整潔,鉚釘有無松脫、缺損,保險杠、發動機罩、加氣、加油口蓋固定是否完好,車身外有無大于400平方厘米(20cm?20cm)的擦刮、掉漆痕跡。后視鏡是否齊全。

  (2)車門緩沖膠條是否完好,車門關閉(含駕駛門)是否正常。

  (3)車窗玻璃、擋風玻璃固定是否完好,有無缺損,膠條是否完好,車窗及車頂有無漏雨現象。

  (4)座椅、扶手桿、吊環固定是否完好,螺栓有無缺損、松動,座椅有無脫焊或靠背、座板缺損現象。

  (5)頂棚及車內飾板、地板有無松脫、缺損現象,天窗是否開關自如、齊全有效。

  (6)是否有滅火器,放置位置是否恰當,是否有效。

  3、修理質量抽查

  (1)檢查時由檢查人員按車輛總數3%的比例,查近一個月的修車情況。

  (2)從總站報修查起,檢查是否及時報修、及時派工,派工后15分鐘以內是否派人修理。(駕駛員未及時回廠報修的由總站負責處理)

  (3)檢查占用車時是否超過規定標準。

  (4)檢查派工單、修理作業單填寫是否規范,檢驗人、作業人是否按規定簽字。

  (5)檢查返修率是否超過規定標準。

  (6)檢查修理廠管理人員及保修人員的服務態度。如對修理廠某一人服務態度差的反應達到或超過三人次時,檢查人員應召開相應會議,廣泛聽取意見進行確認。

  對修理廠的檢查由公司檢查時具體實施。

  七、駕駛員自檢內容

  1、檢查方向機及轉向橫直拉桿工作是否正常,間隙是否適當,開口銷有無缺損。

  2、檢查腳剎、手剎或斷氣剎工作是否正常,剎車總泵、分泵及管路有無漏氣(漏油)現象,剎車系統的開口銷有無缺損。

  3、檢查輪胎、半軸及傳動軸螺栓是否齊全,有無松動、鋼板彈簧有無折斷,輪胎氣壓是否正常。

  4、檢查燃氣(油)、潤滑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是否足量,有無滲漏。

  5、檢查喇叭、燈光、雨刮器、后視鏡以及牌照、頭牌、腰牌、尾牌等是否齊全有效。

  6、檢查車門膠條是否完好,開關是否正常,車內座椅(座套、頭套)、扶手、吊環及玻璃是否齊全,固定是否可靠,底板、側面及頂棚飾板是否齊全,固定是否完好。

  7、按駕駛員的三檢規范進行其他項目的檢查。

  八、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理

  對各類檢查中查出的問題,能當場修復的應盡量當場修復,不能當場修復的視其情況,凡涉及行車安全或《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不能上路的,必須立即停止運行并報修,其它問題由駕駛員當日內收車后回廠修復。

  九、檢查的`安排、考核及要求

  1、公司檢查的協調安排,由營運生產部負責,考核由公司分管領導負責。

  2、對總站檢查的考核,由營運生產部牽頭,會同相關部門負責。

  3、對駕駛員每日檢查的考核,由各總站負責,公司季度檢查時抽查。

  4、公司參檢部門(單位)及各總站,帶隊檢查時應盡職盡責,做到站不漏線,線不漏車,車不漏項。不得走過場,敷衍了事。如因帶隊檢查后一定期限內發生機械事故,公司將追究帶隊檢查人及相關人員責任。

  十、獎勵與處罰

  1、對遵守本規定,檢查工作做得好,能及時發現問題及安全隱患并及時修復的部門、總站、駕駛員及保修工,由公司、修理廠及總站納入年終考核內容進行考核,并給予表彰獎勵。

  2、對日常保養、檢查工作做得不好,修理質量差,檢查時發現有問題的,由公司視問題發生的部位及對安全行車的影響,每項扣總站或修理廠目標考核分0.3分至2分。如車輛報修后,在質保里程以內又出現同類故障,檢查中發現還繼續在運行的,處罰時對總站及修理廠一并處罰。

  3、對檢查中發現故障限期修復而未修復的,復查發現后將追究責任并加倍處罰。

  4、總站對駕駛員、修理廠對責任人的處罰,各總站、修理廠應按照此扣分標準處罰責任人。

  5、一年內所駕車輛發生兩次單項扣分達到2分或一次單項扣分達到2分的駕駛員,由安全服務監察部組織進行離崗培訓,考核合格方可重新上崗,考核不合格的改為非技術工種。

  修理廠相關人員工作不負責任,單項扣分達到2分以上的,由修理廠從嚴處罰。

  6、扣分標準見附表。公司對總站、修理廠突擊抽查及日常檢查,發現問題依照此標準扣分。

  十一、檢查資料的填報及收集

  1、檢查表格由公司統一設計、印制。逐車檢查登記表應由駕駛員、檢查人員、帶隊檢查或部門負責人簽字;檢查情況匯總表由帶隊檢查的部門(單位、總站)填報,應由負責人簽字并蓋章。

  2、公司檢查由牽頭檢查的部門(單位)收集、匯總、裝訂原始資料,填寫檢查匯總表,起草檢查結果通報,送辦公室打印并上報、下發。檢查原始資料、匯總資料,由負責部門(單位)于檢查次月中旬以前交營運生產部收存備查。

  3、各總站的檢查由各總站逐車填表、簽字、裝訂并收存原始資料;匯總表由站長簽字,并蓋總站章后,在檢查次月中旬以前送營運生產部。

  4、駕駛員的自查由各車駕駛員逐日填表并簽字,由總站收集保存。

  十二、本規定從發文之日起執行。過去的相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各總站及修理廠應視本總站(廠)實際,制訂相應的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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