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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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

  一、隱患排查

  1、事故隱患就是可能導致事故的危險行為或危險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設備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的缺陷等,企業在生產環節中存在的各類隱患進行排查,并遵循以人為本的思想以防止人身的傷亡事故為目的采取超前的有效預防手段,及時發現和處理各類隱患,力爭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2、隱患排查手段應遵循企業生產的客觀規律,采取預防和控制事故技術,查出并改變生產異常突變、控制事故發生的`目的。

  3、隱患排查實行安全確認制。每個職工在作業前和作業中對欲操作的對象必須做到確實認定、確實可靠、確實準確地去執行、

  4、職工在每次作業前必須開展隱患排查。自查自檢,堅決做到“三不生產”(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排除不生產,不制定安全防患措施不生產)。

  5、職工在作業過程中應做到:“一想二查,三嚴”,即想當天的生產工作中有哪些不安全因素,如何處理;工作場所的設備、工具材料是否和符合安全要求,有無隱患;查本身操作是否影響周圍的人和其他設施的因素,并及時采取措施控制事故隱患。

  6、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現場管理人員以及該組長,現場值班人員認真進行現場巡回檢查,觀察安全生產動向。要對現場設備動態,制度執行情況,職工工作情緒變化情況,文明生產情況,環境因素情況進行檢查,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隱患。

  二、隱患治理

  1、企業各級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必須進行整改。隱患整改通知書應注明隱患單位,責任人,隱患內容,整改期限等。到達整改期限后,逐條對照進行檢查驗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超過整改期限。

  2、隱患治理的重點應首先放在安全技術措施上,當安全技術措施上解決不了,應放在管理措施上,并強化操作人員的安全意識,使其正確按照操作規程操作。操作作為隱患治理和預防事故的重要手段。

  3、各類關鍵環節要害場所、事故多發點的隱患治理工作作為重點,并落實專人負責確保安全。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2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是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

  2、學校安全隱患搏查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排查;各排查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按有關安全規章及學校規定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責任目標。

  3、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重點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1)校舍安全隱患排查;

 。2)食物、飲用水安全檢查;

  (3)用電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4)體育器材安全隱患排查;

  (5)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

  5、安全隱患排查人員,又是安全管理責任人。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現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責任人的責任。

  6、排查責任人在排查吋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及時向校長匯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應急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由學校討論解決。重大險情學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7、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維護保養設施設備。向廣大師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險狀況。在安全隱患部位及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標志。

  8、學校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要進行登記。建立臺賬。并制定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措施,如有重大安全隱患不能解決或整改有困難的。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3

  為堅持質量標準化與安全生產一體化管理,杜絕防治水工作中的隨意性和僥幸思想,規范礦井的防治水安全技術工作,以高質量的礦井防治水工作來保證礦井的安全生產,特制定以下規定:

  1、堅持水害隱患定期排查制度,對排查出的隱患制定相應的防治措施,并嚴格落實。

  2、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則。在受水害威脅地區進行采掘前,必須首先查清水文地質條件。地測部門寫出水文地質情況分析意見,并提出防范措施。防范措施經所在單位總工程師批準后實施。采掘工程待確認水患排除后方可施工。

  3、開拓施工前,應認真分析附近井巷(鉆孔)工程揭露的資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區域水文地質構造規律,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4、對受水害威脅的工作面進行動態跟蹤、動態分析、動態預報、認真觀測。

  5、當井下工作面出水或出現水文地質異常情況時,要求主管領導和有關技術人員立即趕到現場,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并對井下涌水量、水質進行監測,對收集到的數據及時的進行分析、整理,拿出結論性意見。

  6、各類井巷工程貫通前,被貫通巷道有積水、淤泥或水文情況不清時,必須在距貫通點30米(煤巷)或20米(巖巷)前發放水害通知單。查清條件,待排除積水或淤泥后方可貫通。

  7、為加強礦井防治水工作預防重大水患事故發生,另制定防治水管理工作十不準:

 、俑黝惙栏羲褐鶅炔粶孰S意布設巷道。

 、诋敳删蚬ぷ魇┕ぶ谐霈F突水征兆時,不準繼續施工。

 、厶椒潘@孔正式探水鉆進前,未安好孔口裝置時,不準繼續鉆進。

 、鼙回炌ㄏ锏烙蟹e水、淤泥或水文地質情況不清時,不準貫通。

 、菟邢律骄蜻M巷道無特殊原因未到位不準停止掘進。

  ⑥上方或水覆巷道、老塘有積水威脅或情況不清時不準施工。

 、咴诟咚划惓^和陷落柱懷疑區內的工作面上未經探查,不準回采。

 、嗷夭晒ぷ髅娌胺秶鷥鹊乃目谆蚍忾]不良鉆孔,未經處理前,不準回采。

 、崽椒潘こ淌┕ぐ踩夹g措施未經總工程師批準時,不準施工。

 、馐艿装鍔W灰高壓水威脅的礦井,深部水平的'井巷不準布置在灰巖及以下的層位。

  8、礦井必須查明礦井水文地質條件,編制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并組織實施。礦井必須具備與礦井水文地質類型相匹配的水文地質圖件和資料,及時填繪和補充。必須收集、調查和核對相鄰煤礦和廢棄的老窯情況,并將礦界以外至少100m范圍內鄰礦的井田位置、開采范圍、開采年限、積水情況標繪在井上、下工程對照圖或采掘工程平面圖上。

  9、對井下存在的積水區,必須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標出積水范圍、外緣標高和積水量,同時標出探水線位置,并符合以下規定:

  (1)探水線應根據積水區的位置、范圍、水文地質條件及其資料的可靠程度,以及采空區、巷道受礦山壓力的破壞情況等因素確定。

 。2)對本礦開采所造成的老空、老巷、水窩等積水區,其邊界位置準確,水壓不超過1MPa,探水線至積水區的最小距離:在煤層中不得少于30m,在巖層中不得少于20m。

  (3)對本礦井的積水區,雖有圖紙資料,但不能確定積水區邊界位置時,探水線至推斷的積水區邊界的最小距離不得小于60m。

 。4)對有圖紙資料可查的老窯,探水線至老窯邊界的最小距離不得小于60m;對沒有圖紙資料可查的老窯,可根據本礦井已了解到的小窯開采最低水平,作為預測的可疑區,必要時可先進行物探控制可疑區,再由可疑區向外推100m作為探水線。

  (5)對已知的斷層、陷落柱的探水線,由斷層、陷落柱所留設的防水煤柱線至少向外推20m作為探水線。

  (6)石門揭露含水層的探水線,探水線至含水層的水平最小距離不得小于20m。垂直距離應根據水壓和隔水層的巖性等資料綜合分析確定其最小距離。

  10、煤礦企業必須根據礦井實際逐年進行礦井水害因素分析和水害預測,并納入礦井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11、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程規定經計算合理留設各類防隔水煤(巖)柱(相鄰兩礦井屬人為邊界,且水文地質類型均屬簡單或中等型的,其邊界煤柱總寬度也不得小于40m),并標繪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需變動時,必須重新編制設計,按規定的管理權限審批。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壞井田邊界煤柱。邊界煤柱已被破壞的,必須采取充填、注漿、打擋水墻等補救措施,并經相鄰礦井認可。

  12、對水淹區積水面以下的煤巖層中的采掘工作,應在排除積水以后進行;如果無法排除積水,必須編制設計,由礦長審批后,方可進行。開采水淹區域下的廢棄防水煤柱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報礦長審批后方可進行。

  13、承壓含水層與開采煤層之間的隔水層能承受的水頭值大于實際水頭值時,可以"帶壓開采",但必須制訂安全措施,報礦長審批后后執行。承壓含水層與開采煤層之間的隔水層能承受的水頭值小于實際水頭值時,開采前必須采取疏水降壓或建筑防水閘門、注漿加固底板、留設防水煤柱、增加抗災強排能力等防水措施,并報礦長審批后實施。

  14、煤系底部有強承壓含水層并有突水危險的工作面,在開采前必須編制探放水設計,明確安全措施,報礦長審批后方可開采。

  15、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積水以及恢復被淹井巷前,必須有礦山救護隊檢查水面上的空氣成分,發現有害氣體必須及時處理。排水過程中,如有被水封住的有害氣體突然涌出的可能,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16、每年雨季前必須對礦井的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分析、檢查,排查隱患,制定“雨季三防”工作實施意見并認真落實。

  17、每年雨季前必須對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全面檢修一次,聯合排水試驗一次,并對水倉、沉淀池和水溝進行一次全面清理。

  18、礦井防治水設施至少每月檢查一次(雨季至少每旬檢查一次),特殊情況下要加密檢查或觀測。檢查要建立臺賬,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制定措施安排解決。

  19、地面防治水重點巡查內容:

  (1)礦區附近疏排水系統的疏排水能力。

 。2)主井口、主井絞車房、配電室、提風機房等重要場所防洪物資的準備情況。

 。3)礦區內排水溝、防洪溝、排水管道等的疏通情況。

 。4)矸石山有無滑坡現象。

 。5)大雨前后礦區及附近地面有無斑裂和老窯沉陷現象。

  20、井下防治水重點巡查內容:

 。1)井下排水泵房的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是否經常檢查、維護,是否有檢查、維護記錄。

 。2)井下水倉、沉淀池、排水溝的清理疏通情況。

 。3)各主要出水點的水量變化情況。

 。4)井下各類水文地質鉆孔的水文動態變化情況。

  (5)井下老空區積水情況。

  (6)井下各密閉墻、擋水墻和完好情況和返水溝內水量變化及疏通情況。

  21、堅持礦井涌水量的觀測并建立臺賬,礦井涌水量觀測正常情況下每10天進行一次,雨季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加密。

  22、堅持降雨量觀測,建立相關臺賬,繪制降雨量與礦井涌水量關系圖。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4

  為保證隱患排查制度的全面落實,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1獎勵

  1.1對及時發現報告一般隱患的,獎勵標準為每項5元;

  1.2對及時發現報告一般隱患并進行整改的,獎勵標準為每項10元;

  1.3對及時發現報

  告重大隱患的,獎勵標準為每項20元;

  1.4對及時發現報告的重大隱患并進行整改的,獎勵標準為每項50元。

  1.5在隱患排查中積極排除事故隱患,避免了事故發生;對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采納,收到顯著效果,給予50—200元的獎勵。

  1.6在隱患排查期間為搶救國家財產和處理事故中表現突出的有功人員根據貢獻大小,給予50—500元的獎勵。

  1.7在隱患排查中表現突出,受到上級有關部門的表彰,按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給予一次性獎勵。

  2處罰

  2.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責任制、隱患排查責任制,如違反《規定》和未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隱患排查責任制接受50-200元的處罰。

  2.2嚴格執行公司各工種技安規程以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在隱患排查期間對于一般性違章行為,以部門為考核單位,發現違章現象按經濟責任制規定處罰。

  2.3在隱患排查期間發現有嚴重違章行為,其后果嚴重的,按經濟責任制規定加重處罰。

  2.4對明知故犯,多次教育仍然違章者,停止工作到安監部作檢查,重新接受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崗。

  2.5對于在隱患排查中,未認真排查事故隱患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者,根據經濟損失大小按經濟責任制進行考核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交公司或司法機關處理,事故的.其他責任者和責任部門按《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以及公司的《經濟責任制》進行處理。

  2.6對存在的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者,未采取防范措施或監控、治理不認真的,導致事故發生或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按《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管理規定》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5

  為進一步加強煤礦防治水工作,促進煤礦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現特制定我礦專項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認真落實水害防治責任

  增強做好煤礦水害防治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將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水害防治工作職責。各相關科室、部門要針對安全生產專項行動中查出的煤礦水害隱患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分析情況,提出措施,對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險。

  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要承擔起煤礦水害防治工作的技術責任。要加強煤礦防治水工作,配備水文地質技術人員,設立專門的煤礦防治水機構、建立健全水害預測預報制度、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術管理制度、配備齊全的探放水設備和專業隊伍等,不斷促進礦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二、加強煤礦防治水基礎工作

  礦井要按照“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認真開展防治水工作。采用適合本礦井的物探、鉆探、化探等先進適用技術,查明礦井或采區水文地質情況;定期收集、調查核對本礦及相鄰煤礦的廢棄老窯情況,編制《礦井綜合水文地質圖》等基礎圖紙和資料,準確掌握礦井水患危險的情況,對礦井生產區域的地質構造情況、水害類型等進行預測預報,提出預防和處理水害的針對性措施。

  三、加大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力度

  煤礦企業要認真排查治理礦井及其周邊受威脅的水害隱患,特別是安全生產專項行動中發現的重大水害隱患,要分類定級,建立檔案,按規定向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報告;同時要制定專門治理計劃,做到人員責任、整改措施、整改資金、整改期限、應急預案五落實。嚴禁超層越界等違法非法開采,嚴禁采掘防隔水煤柱。凡存在嚴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產,排除隱患。

  四、認真落實防治水措施

  煤礦企業要認真落實“防、堵、疏、排、截”五項綜合治理措施。礦井開拓巷道過導水斷層、裂隙(帶)、陷落柱等構造地帶時,必須探水前進。礦井如受底板承壓水威脅時,要進行疏水降壓,保證安全開采;無法保證安全開采時,必須進行底板加固注漿。水體下采煤必須按設計進行試采,確保安全。

  礦井受老空水威脅時,要分析查明老窯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確定探水警戒線,并準確填繪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編制探放水措施,堅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專業人員使用專用探放水鉆機進行施工,保證探放水鉆孔的超前距離,探放水鉆孔必須打中老空水體,并要監視放水全過程,直到老空水放完為止;探放水時,要撤出探放水點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脅區域的所有人員,發現有突水預兆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脅區域的人員,并采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繼續施工。

  五、加強煤礦職工安全培訓和教育

  礦井要結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強對職工水害防治知識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和綜合素質。制定并不斷完善《礦井水害應急預案》,加強應急預案的演練,使職工掌握逃生的路線。特別是要讓職工牢記:當發現井下有突水征兆時,必須停止作業,立即撤到安全地點,并及時報告調度室。煤礦安全管理人員及相關崗位必須經培訓持證上崗。

  六、建立完善水害應急救援預案

  礦井相關科室、部門要制訂完善水害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區域搶險排水基地建設和運行機制,增置排水設備,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保證設備完好,以提高搶險救災能力和效果。大型煤礦企業要儲備足夠的搶險物資和設備,確保搶險救災時能夠及時到位并發揮作用。

  煤礦企業發生透水后,要立即啟動《礦井水害應急預案》,并按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積極開展救援工作。

  七、進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監管監察力度

  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對煤礦水害的日常監管職責,加強對轄區內煤礦的監督檢查力度。礦井必須配備地質或水文地質專業技術人員,配備探放水設備和隊伍,制定落實防治水措施,開展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定礦井水害應急預案。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對發生水害事故的礦井,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落實防范措施。

  八、加強礦井水害預防的有關措施。

  1、 加強礦井排水系統的管理,確保礦井排水系統暢通,排水設備運行可靠。必須杜絕由于排水系統故障造成采空區積水無法排出而導致礦井水災的.情況。

  2、 每年在洪水季節來臨前進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聯運行試驗,在礦井水量突然增大時具備較強的排放能力,以延緩礦井水災,為災變時人員安全撤離提供盡可能多的時間。

  3、 加強對周邊小煤礦的監測,取得準確的資料,為礦井后期開采的礦井水防治提供依據。

  4、 加強對礦井周邊及井田范圍內已經關閉的老窯采空區的提防。在接近時必須制訂專門的措施在掘進工作面提前進行探放水。情況不明時,嚴禁采掘作業。

  5、在本礦井掘進巷道貫穿相鄰采空區時,必須制訂專門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貫穿措施內編制專門的探放水內容。

  6、采掘工作面過鉆孔時,必須進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鉆孔后必須及時進行封堵。

  7、 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檢查,對礦井五個井筒井口周圍地表的穩固情況、井口附近防洪溝渠的設置及其是否暢通等均要作系統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杜絕地表水形成的礦井災害。

  8、 對井下職工進行礦井水災避災技術培訓,使每一個職工都知道本工作地點的避災路線,以及本區域或礦井受水災后自己的行動要求。

  9、對掘進工進行探放水技術培訓,提高對老窯水危害的認識,在接近老窯采空區和本礦井采空區時提高警覺,遇到異常情況(煤、巖松軟、濕潤,或鉆孔內有水滲出)不能慌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將鉆桿固定在孔內,將人員撤退到大巷內,向調度站匯報并聽從調度站安排。如果水沿鉆孔潰出,無法控制,則立即啟動救災程序,按發生礦井水災處理。

  10、工程技術人員必須提高警惕,在預計可能出現礦井水害的區域,必須認真調查研究,及時制訂可靠的技術措施,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11、 礦井防治水領導組要定期牽頭組織有關科室、單位參加礦井防洪設施的檢查,檢查資料報礦有關領導和部門,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限期整改。

  12、年雨季前對各水泵房水倉進行一次全面清掏,確保水倉有足夠的儲水容積。

  13、水泵房的供電線路、供電設備要在雷雨季節前停電檢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應補充齊全,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14、加強水文地質勘探工作,掌握較為準確的水文地質資料,要按期對礦井涌水量進行測定,并將資料報生產技術部。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6

  1.目的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職責,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公司財產安全和人員健康,根據新《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16號令)等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類隱患的排查、治理及整改。

  3.定義及隱患分級

  3.1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公司、員工個人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公司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4.職責

  4.1公司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4.2安全管理員負責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組織工作,對各類隱患提出整改提議,及時組織驗收,并對落實本制度進行監督檢查,統計分析,制作報表;對隱患排查、整改職責人員提出獎勵提議。

  4.3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人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日常檢查,按安全管理部門要求及時整改。

  4.4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公司生產設備及生活設施的隱患檢查及整改。

  4.5公司員工均有義務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報告,積極參與相應的隱患整改工作。

  5.資金保障

  5.1在年度財務計劃安排時,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列入財務預算,予以資金保障。

  5.2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主要包括事故隱患治理的費用、相關宣傳費用和專項獎勵。

  5.3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須編制專項使用計劃,單位負責人批準后使用。財務部門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單獨建帳加強管理。

  6.隱患排查

  6.1公司實行定期排查安全生產隱患。公司級檢查每月25日(節假日順延或臨時通知),由安全管理員組織,各部門安全職責人員參加;各部門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每周進行,由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人組織,具體時間根據生產計劃確定;各班組長應當組織人員對本班組進行日檢;崗位安全檢查應班前,班中,班后檢查,由崗位工人實施。重大節假日前的'安全檢查,由安全管理員臨時通知。

  6.2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應當使用檢查表的形式進行。公司級檢查表由安全管理員制定,各部門、班組、崗位檢查表由各部門、班組安全職責人確定。隱患檢查,應當有檢查記錄。

  6.3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范圍:公司物業范圍內的所有生產,生活用建筑,廠內道路,生產設備,人員作業,各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管理。檢查依據,指依法制定并頒布實施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國家安全生產法規,經公司制定實施的安全管理制度、規程,設備設施供應商供給的安全使用說明書或各類文件。

  7.隱患整改

  7.1檢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的整改由各安全生產職責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內,依通知書內指定的措施組織相關人員完成整改;隱患未消除前,各職責人員應當制定臨時的安全措施,保證在隱患消除前不發生各類安全事故。能夠暫停使用相應的設施、設備和場所,直至消除隱患。

  7.2公司級隱患檢查由安全管理員制定隱患整改通知書,書面送達整改職責人員。車間,班組級隱患檢查,由車間部門班組安全職責人員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崗位檢查出來的隱患,檢查人員應當向上級報告處理。發出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書的人員,負責隱患整改的驗收工作,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由安全管理員組織驗收。

  7.3公司主要負責人應保證隱患整改所需要的資金,協調解決隱患整改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安全管理員組織技術人員討論整改中的技術難題。

  7.4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安全生產中介機構提出的安全生產隱患由安全管理員負責組織完成整改工作,負責有職責的部門給予配合。

  8.重大隱患

  8.1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和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確定事故隱患的類別,并提出整改措施提議。

  8.2對評估確定為重大的事故隱患,及時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報告表》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單位蓋章后,報安監中隊或市安監局。

  8.3及時組織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方案應包括以下資料:

  (1)隱患概況;

 。2)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4)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5)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6)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7)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重大隱患治理按《方案》認真組織治理,并在治理期限內完成。

  8.4治理結束后,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和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景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

  8.5隱患治理評估經過后,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報告書》并附評估報告報安全監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復審經過后,事故隱患銷案。復查未經過,繼續整改,直至復查經過。屬停產停業整治的項目復查經過后恢復生產經營。

  8.6監管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或舉報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工作程序同上。

  9.隱患整改檔案管理

  9.1公司對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9.2隱患整改檔案應當貼合完整性、規范性、準確性要求。應以紙質文件為主,電子版為輔。

  10.獎勵與處罰

  10.1安全生產隱患檢查與整改工作中取得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公司給予獎勵。不落實本制度規定的檢查及整改職責的部門和人員,或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公司給予處罰。獎勵與處罰依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

  11.隱患上報

  11.1安全管理員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監中隊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11.2在xx企業安全生產數據中心網站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信息系統平臺上上報隱患。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7

  為了加強建設礦井防滅火隱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防止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滅火隱患排查的范圍

  煤礦井下的工作面、機電設備、各封閉地點可能發生火災的區域,地面主扇風機房、充電室,以及發生火災后會波及井下的所有區域。

  二、防滅火隱患排查的時光

  為了能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治理,防止火災事故發生,每月由防滅火隱患排查科室組織成員于5日、15日、25日對我公司上、下所有可能發生火災的.地點進行全方位隱患大排查。

  三、防滅火隱患排查的資料

  1、查井下消防器材的配備數量、質量,以及存放地點是否貼合要求。

  2、查井下火工品管理是否到位。

  3、查井下爆破管理是否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

  4、查井下電氣設備是否有失爆現象。

  5、查井下是否存在不安全的“三違”現象。

  6、查礦井消防系統的完好狀況,以及礦井防火措施的執行狀況和礦井通風系統的完好狀況。

  7、要從各個方面,不留死角全面徹底的進行排查。

  四、防滅火隱患排查的工作要求

  1、要確實加大防滅火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從地面、井下、外因、內因各方面進行預防。

  2、嚴格遵守有關防火的規程制度,用心取得當地消防部門的指導,在建設過程中加大防火檢查,消除一切隱患,并隨時做好防火技術措施的準備工作。

  3、要用心采取措施,預防放炮引火和電器引火,確實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4、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分類編號、登記建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確定人員,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后要申請隱患治理辦公室組織人員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消號。做到有排查治理,有整改措施,有嚴格落實,確實保證礦井不發生火災事故。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8

  一、為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防止和削減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河北省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

  三、本制度所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擔心全狀態、人的擔心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隱患分為一般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一般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危急性較小、發覺后能夠盡快整改消退的事故隱患。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需經過必需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解的事故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自身難以排解的事故隱患。

 。ㄒ唬╇[患職責制度

  1、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職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負全面職責,總經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主要負責人。

  2、堅持"管生產必需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安全生產隱患管理職責。

  3、本公司安全隱患管理實行分管領導分工負責制。正職安排的工作,副職不執行或拖拉未辦,導致事故的,由副職負主要職責。副職向正職反映,提議得不到重視和支持,或不討論不解決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職負主要職責。

  4、生產部是公司安全生產監管的職責主體,負責組織領導本公司的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對各部門的生產安全隱患治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部門、車間、班組安全員負責對本部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并詳細組織實施職責范圍內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6、部門、車間、班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安全員負責監督管理本部門、車間、班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的第一職責人。生產部負責公司隱患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7、因隱患排查治理管理不準時、不徹底,紀律渙散,違章違紀嚴峻,發生重大事故時追究領導的職責。

 。ǘ╇[患排查制度。

  1、各部門要結合實際,仔細排查事故隱患,針對事故隱患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治措施,并明確分工,明確職責,狠抓落實,增加事故防范本領。

  2、對事故隱患的排查實行確認制。班組應當每一天排查一次,車間每周排查一次,公司每月排查一次。車間、公司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檔案、明確職責人,有書面記錄備查,并由每次組織排查活動的負責人簽字。每月各單位填寫《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治匯總單》,將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整治情景匯總上報安全環保部,并由職責單位正職簽字確認,公司的主要負責人至少每季度組織參與一次綜合性的事故隱患排查;公司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參與一次由職能部門、車間、班組及職工參加的事故隱患排查活動。對檢查發覺的事故隱患應當登記建檔,明確整改時限和要求。

  3、隱患排查和整治按屬地原則,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進行分級,并根據事故隱患的分級確立整治期限、職責人,整治措施、驗證人。職責人必需要對整治的項目負責,因整治不到位而導致發生的安全事故,要追究職責人的職責。

  4、日常檢查發覺的一般事故隱患,職責單位以《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形式下發整改。對排查出的重大、特別重大事故隱患,職責單位要準時上報安全環保部,由辦公室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

  5、事故隱患牽涉到設備系統、技術改善時,可提出書面報告由安全環保部匯合相關部門供應改善方案,職責部門執行。

  6、對由于整治工程投資較大、整治工程較簡單而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整治完畢的重大、特別重大事故隱患,職責單位要向生產部書面說明情景,并承諾整改期限。

  7、要加強隱患的登記建檔工作,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基礎檔案,實現隱患登記、整改、銷號的全過程管理。

  8、公司對員工積極開展隱患排查、舉報事故隱患的行為進行表彰嘉獎。

  9、公司建立和完善聘請專家或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查隱患制度。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9

  根據《安全生產法》及財政部,國家安監總局《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政管理暫行辦法》提取費用的規定,結合本項目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暫行辦法》規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列入安全生產費用,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治理安全隱患。

  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應當按照“項目計劃、確保需要、企業統籌、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財務應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納入項目財務安全費用計劃,保證轉款專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應當用于以下事項

  安全隱患或事故重大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和其它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關的支出。

  四、安全員應建立安全費用臺賬,記錄安全生產費用費率、數額、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安全治理工作結束,多余的安全生產費用納入財務,由主辦會計管理。

  五、項目經理對安全生產費用全面領導。審批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六、財務部門負責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審核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經費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經費臺帳,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七、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匯總并編制公司安全費用投入計劃,審核安全投入報告,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匯總并建立公司安全經費投入臺賬,編制年度安全經費提取和投入情況報告。

  八、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企業應當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門主管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專業安全生產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十、發現安全費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費用的,公司將按情節嚴重程度嚴肅處理,處理辦法按公司財務制度執行。

  七冶土木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開陽辰龍花園項目部

  20xx.5.10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法》及財政部、國家安監總局《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提取費用的規定,結合本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一、按照《暫行辦法》規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列入安全專項費用,在義保經費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學校安全辦學條件,治理安全隱患,確保隱患整治資金的落實。

  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應當按照“項目計劃、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財務處應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納入學校財務安全費用計劃,保證專款專用,并督促監控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應當用于以下事項:

  安全隱患或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和其他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關的支出。

  四、總務處應建立安全費用臺帳,記錄安全隱患費用的數額、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安全治理工作結束,多余的`安全生產費用納入財務,由主辦會計管理。

  五、校長對安全隱患費用全面領導。審批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六、財務部負責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審核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經費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隱患排查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經費臺帳,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七、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匯總并編制學校安全費用投入計劃,審核安全投入報告,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匯總并建立學校安全經費投入臺帳,編制年度安全經費提取和投入情況報告。

  八、安全排查治理費用實行專戶核算。學校應當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排查治理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按照有關規定再行列支。

  九、安全領導小組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專業安全排查治理費用的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十、發現安全費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費用的,學校將按情節嚴重程度嚴肅處理。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1

  一、目的

  為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和秩序,及時發現與消除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因素,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護企業財產不受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安全檢查的基本任務、內容、原則、形式和要求;適用于吉林森煌建筑材料集團有限公司對各部門安全檢查與隱患治理工作。

  三、定義

  3.1安全檢查:指為了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而開展的各項安全檢查活動;旨在為去發現和尋找存在或潛在的不安全因素,并進行記錄。

  3.2安全隱患:是指公司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3.3隱患治理:指為糾正和改善不安全因素,消除危害而開展的各項工作,使之符合安全要求。

  四、工作程序

  4.1公司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建立隱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并按照本公司制度管理程序進行審批,以正式文件發布實施;

  4.2公司安全環保部應當建立對承包、承租單位隱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

  4.3各部門負責日常檢查與周檢查,安全環保部負責綜合檢查、節日檢查、專項檢查、季節性檢查。

  4.4每次隱患檢查前要制定隱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范圍、方法和要求等。

  4.4.1相關部門組織隱患排查前需要進行認真策劃,由組織隱患排查的部門、人員來確定具體排查工作方案;

  4.4.2特定的一次隱患排查,要有具體的要求和目的,如: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工作要求,定期的排查、專業管理需要查清現場實際情況等;

  4.4.3每次隱患排查,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目的,限定具體的排查范圍;

  4.4.4排查方法的選擇和確定需要充分考慮本公司客觀實際、相關要求,保證排查方法可行并滿足要求;

  4.4.5隱患排查工作方案中應明確排查的要求,包括受檢單位的態度、排查人員的責任心、排查程序等方面;a排查人員要對被檢查區域內的相關從業人員進行訪談;查閱安全管理的相關文件、記錄和檔案;對現場的環境、設施、工藝、指標、顯示、標識、作業等觀察和記錄;必要時采用儀器測量。

  b排查人員要依據獲得的信息和數據,進行分析,作出判斷,找出主要問題,即物、人、環境、管理幾方面的不安全因素。必要時可以通過儀器進行檢驗。

  4.5應對隱患進行分析評估,確定隱患等級,登記建檔。

  公司應對各級排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分析評估,確定等級。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4.5.1企業應根據隱患的危害程度,采取有定性或定量的分析評估方法,確定事故隱患等級;

  4.5.2企業必須建立隱患排查治理登記臺帳,臺帳應反映隱患發現的時間、內容、存在的部位、等級、整改時限、責任人等相關內容。

  五、排查范圍與方法

  5.1隱患排查的范圍應包括所有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場所、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隱患排查要包括所有人員(包括各種外部人員)、所有活動(常規和非常規的)、所有場所(公司內部場所以及外部租賃場所等)、所有設施(建筑物、設備及工器具等),同時還要考慮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和將來)和三種狀態(正常、異常和緊急)

  5.1.1專項或專業檢查可以針對特定的對象,但要對特定對象界定范圍所涉及到的所有場所、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所有作業及管理活動等全面排查;5.1.3在一特定時間段內,公司組織的各種檢查必須要覆蓋所有場所、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所有作業及管理活動等。

  5.2應采用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隱患排查。

  5.2.1綜合檢查是以落實崗位安全責任制為重點,各專業共同參與的全面檢查。5.2.2專業檢查主要是對特種設備、電氣設施、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施、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避雷設施、儀器儀表、自動控制設施等分別進行的專業檢查,及在裝置開、停機前、新裝置竣工及試運行等時期進行的專項安全檢查。5.2.3季節性檢查是根據各季節特點開展的專項檢查。

  5.2.4節假日檢查主要是節前對安全、保衛、消防、生產準備、備用設備、應急預案等進行檢查,特別對節日各級管理人員、檢修隊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輔料、備品備件、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等進行重點檢查。

  5.2.5日常檢查包括班組、崗位員工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以及基層單位領導和生產工藝、設備、電氣、安全管理等專業技術人員的經常性檢查。5.3隱患檢查要求

  5.3.1相關部門應當在充分了解和掌握其特性的基礎上,根據自身實際,合理選擇使用、有效的方式開展隱患排查工作。

  5.3.2一般公司至少每年組織一次綜合檢查或抽查,部門與班組可以相應增加綜合檢查的頻次。

  5.3.3春季安全檢查要重點關注防雷、防靜電和防解凍跑漏;夏季安全大檢查要重點關注防暑降溫、防食物中毒、防臺風和防洪防汛;秋季安全大檢查要重點關注防風和防凍保溫;冬季安全檢查要重點關注防火、防爆、防滑、防凍防凝和防煤氣中毒。

  5.3.4各崗位應嚴格履行日常檢查制度,特別應對關鍵裝置要害部位的危險點、源進行重點檢查和巡查。

  六、隱患治理

  6.1各部門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及時進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對隱患進行治理。方案內容應包括目標和任務、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機構和人員、時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安全環保部在隱患治理前明確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并制定應急預案。隱患治理措施應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護措施、應急措施等,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中的損失。

  6.1.1對于能夠立即整改的一般事故隱患,由部門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整改,可以不需要制定隱患治理方案。

  6.1.2有些隱患難以做到立即整改的,但也屬于一般隱患,則應采取下達書面整改指令或問題整改通知單的形式限期整改。書面整改指令或問題整改通知單中需要明確列出如隱患情況的排查發現時間和地點、隱患情況的詳細描述、隱患發生原因的分析、隱患整改責任的認定、隱患整改負責人、隱患整改的方法和要求、隱患整改完畢的時間要求等。限期整改需要全過程監督管理,除對整改結果進行“閉環”確認外,也要在整改工作實施期間進行監督,以發現和解決可能臨時出現的問題,防止拖延。

  6.1.3重大事故隱患,需要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治理的目標、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6.1.4各部門或公司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6.1.5治理措施的基本要求:

  a能消除和減弱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有害因素;處置危險和有害物,并降低到國家規定的限值。

  b預防生產裝置失靈和操作失誤產生的危險、有害因素。

  c能有效地預防重大事故和職業危害的發生;發生意外事故時,能為遇險人員提供自救和互救條件。

  6.2應在隱患治理完成后對治理情況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

  6.2.1公司可以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

  6.2.2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驗證時要注意隱患治理過程中是否帶來或產生新的隱患。

  6.2.3屬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有關部門掛牌督辦并責令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公司應當組織本單位的技術人員和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或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

  七、附則

  本制度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2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建設方針,落實安全建設職責制,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增強對隱患的控制潛力,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按照上級有關文件建立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分析和報送制度。會議制度如下:

  1、各科室務必指定專人,負責將上級和煤礦排查隱患的意見書和三定表、驗收表及時送達安檢科。

  2、屬于煤礦“六長”和科室自查出的隱患,務必根據檢查意見書填寫治理狀況表送交安檢科,統一登記臺帳,做到帳、表、書“三對口”。

  3、安檢科負責將將各科室報回的隱患分類歸檔管理,對檢查時提出隱患進行分析,確定安全隱患的級別,統計各單位存在的`共性問題和新出的隱患。

  4、安檢科科長負責,每月每旬檢查整理隱患臺帳、記錄、意見書,對一月內未整改的隱患或超過整改期限未整改的隱患(歷史隱患)要立即送交調度室。

  5、調度室負責將安檢科移交的歷史隱患記錄在案,由每一天早7:00在調度例會上通報督促落實,安檢科憑主管領導簽字的隱患整改驗收表通知調度室對歷史隱患銷號。

  6、每月安全例會公司要組織開展討論安全隱患統計分析事宜,通報一月的安全隱患(包括上級查處的隱患)排查治理狀況,并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狀況列入當月安全工作匯報。

  8、對重大隱患和不能處理的隱患,務必立即報送安委會。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3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長效機制,促進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標準化、制度化,提高源頭預防潛力,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的定義和分級標準。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治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急狀態、人的擔心全行為和治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覺后能夠馬上整改排解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必需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解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解的隱患。

  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職責主體。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職責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專人專管,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組織領導。

  水利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水利局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指導、監視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制度。

  四、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重點。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應當組織安全治理人員,對事故隱患進展隨時排查,并適時組織集中排查治理,對隱患排查治理狀況建立檔案和臺帳。

  排查資料包括:

  1、水利工程建立。以重點在建工程為重點,防范坍塌、起重機械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工程落實“三同時”原則狀況;工程建立中工程法人、施工、監理等單位安全職責落實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治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職責制、度汛方案和事故應急預案;重點水利設施如高邊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機、塔帶機、模板支護、腳手架安拆和油庫、炸藥庫、倉庫等的安全防范措施;農田水利根本建立、在建工程大型灌區節水改造安全監視治理,負責在建工程水庫、水電站及大壩的安全監視治理。

  2、水利工程運行。以病險水庫和一般中型、小型水庫為重點,嚴防垮壩事故。主要包括: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水庫大壩安全職責制和水庫安全運行各項規章制度;水庫大壩安全治理應急預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練;水庫大壩安全監測、水雨情測報通信預警設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職責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立治理、資金使用、竣工驗收、蓄水運行、巡察檢查和調度運用方案;小型水庫的治理機構、看護人員、養護經費和日常巡查。

  3、農村水電站及配套電網建立和運行。以農村水電站、電網、在建工程和用電戶為重點,對水電開發、工程審查和驗收投產等環節嚴格把關,標準農村水電工程建立市場。主要工作包括:已建水電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無規劃、無審查、無監管、無驗收的“四無”水電站的清查和整改;已建水電站分類年檢安全治理和“兩票三制”執行狀況;鄉辦和小型股份制水電企業安全生產機構和制度建立;農村水電企業設備檢修、試驗和農村水電供電區的安全供電。

  4、河道采砂。以違法采砂突出河段和采砂量較大河段為重點,主要包括:河道采砂治理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河道采砂治理制度、溝通協調機制和職責追究制;河道采砂規劃編制,禁采區和可采區的劃定,禁采期的規定,違法違規亂采濫挖的治理;采砂治理宣傳教育和社會監視;河道防洪、橋梁和管線等跨河、穿河、臨河建筑物的安全。

  5、水利工程勘測設計。以野外勘察、測量作業為重點,主要包括:水利勘測設計執行《水利部工程建立標準強制性條文》(水利工程局部)和有關安全生產規程標準狀況;野外勘察、測量作業和設計查勘、現場設計協作安全防護和應急避險預案。

  五、隱患登記制度。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安全生產專管人員每月要對本股室、本單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和治理狀況分別進展登記,逐級匯總。

  六、隱患報告制度。

  對一般隱患要準時向本單位安全生產治理部門報告,要區分事故隱患的性質和程度,區分輕重緩急,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資金,強化整改職責,加強監視檢查,徹底進展治理。對較大隱患應向水利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七、隱患督查檢查制度。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應當對本股室(單位)職能范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展綜合監管,每季度應對基層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展自查、抽查和督查檢查,重點督查檢查各級安全生產職責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訂和落實狀況;施工、生產作業場所安全防護狀況;重大危急源安全監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整改狀況;事故應急預案制訂和救援演練狀況;職工和農夫工安全教育、培訓和遵章守紀狀況;特種作業和重要崗位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狀況;隱患排查治理登記、銷號的臺帳標準狀況;信息報送狀況等。

  八、隱患公示和整改制度。

  對事故隱患進展登記報告后,應當準時以書面形式下發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職責人、整改資料、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能夠馬上整改的,要馬上整改。對一般事故隱患要做到馬上整改,時間不超過7天;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隱患,要進展公示并確定專人監控治理,確保萬無一失。對一時整改不了的重大事故隱患,要派專人24小時值守,同時制定出整改時間表,嚴格根據隱患治理工程、措施、資金、時間、職責“五落實”制度,限期整改。

  對隱患整改措施長時間得不到落實、超過整改期限的,要實行掛牌督辦的方式進展重點跟蹤、重點督辦。對整改無望或者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實施行政懲罰。切實做到“四不放過”,即:職責不落實不放過,工作不到位不放過,隱患不消退不放過,沒有隱患整改報告不放過。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4

  1目的與適用范圍

  1.1目的

  為了加強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屬各單位。

  2引用文件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

  2.2《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

  2.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征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修訂稿)》意見的通知》

  2.4《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GB/T33000-20xx)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3.2行政人事部負責各類安全檢查的綜合管理,組織開展綜合性安全檢查,督促各類隱患的整改工作;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協助行政人事部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督、檢查、考核;負責對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的匯總和發放等。

  3.3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負主要責任,對所轄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直接向公司領導報告。

  3.4各單位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監控治理。

  4隱患排查范圍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范圍包括:所有的生產場所、各作業場所、生產環境、人員情況、設備設施的運行、各類生產活動及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隱患,認真查找,及時整改,從而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還包括所有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場所、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包括承包商、供應商等相關方服務范圍。

  4.1人的行為(人員情況)

  (1)領導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

 。2)領導按照企業標準開展各項安全工作。

 。3)管理人員按照規章制度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工作。

  (4)崗位員工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正確使用各類工器具。

  (5)遵守特種作業的持證上崗規定。

  (6)對生產作業現場潛在的安全風險認識到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7)不違反酒后上崗、疲勞上崗等管理規定。

  (8)有職業禁忌癥的員工不得從事相關崗位。

 。9)不違章指揮、不錯誤指揮。

  4.2物的狀態(設備設施運行、各類生產活動)。

 。1)特種設備的安全裝置配備和定檢情況。

  (2)旋轉類設備及有尖銳菱角設備有無防護罩或防護不當。

 。3)電氣線路不得裸露、漏電。

  (4);善返拇鎯肮芾矸弦。

  (5)生產現場及庫房原材料、產成品的堆碼,作業場所及安全通道的規劃合理。

 。6)安全標志醒目、現場照明及事故搶救設施齊全。

 。7)對危險源監控管理到位。

 。8)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場所(粉塵、化學性危害因素、物理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

 。9)其他:

 、傧罊z查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重點防火崗位人員是否在崗,消防應急救援物資是否齊備;

 、谥卮笪kU源(風險源)現有安全防護裝置,監控、檢測、報警儀器儀表,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責任人等情況,完善危險源管理方案,并確保各裝置及措施可行、可靠;

 、燮渚C合性檢查內容由各單位自行制定,確保檢查效果,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3環境因素(作業場所環境)

 。1)室內作業場所環境(包括室內地面是否濕滑、作業場所是否狹窄、場所是否雜亂、安全通道是否暢通、采光照明是否良好等)。

  (2)室外作業場地環境不良(包括惡劣氣候與環境、作業場地和交通設施情況、作業場地溫度、濕度、氣壓是否適合、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作業場地光照情況等)。

 。3)其他環境因素。

  4.4安全管理(管理)

  (1)職業衛生安全組織機構。

 。2)職業衛生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

 。3)職業衛生安全規章制度制定情況。

 。4)職業衛生安全投入按國家標準執行。

 。5)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培訓、演練并修訂。

 。6)各級安全管理單位及相關專項檢查組織查人員落實安全檢及檢查原始記錄。

 。7)各工種、崗位操作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發證及登記。

 。8)特種作業人員辦證及復審情況。

 。9)其他管理因素。

  5隱患排查的方法

  安全檢查的形式主要分為: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

  5.1綜合檢查

  由公司主要負責人帶隊、各單位負責人、其他相關成員參加檢查。檢查頻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檢查結果由行政人事部匯總形成安全通報,隱患整改情況記入《安全檢查隱患整改臺帳》。

  5.2專業檢查

  由行政人事部、各單位負責人組織人員進行。檢查頻次:每半年不少于1次。檢查內容主要是對特種設備、危險物品、電氣裝置、機械設備、能源介質、建(構)筑物、消防安全、安全裝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等進行專業檢查;專業安全檢查要有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參加,事先制訂安全檢查表或檢查內容,做到定量評價、識別危險、評價危險、控制危險。

  5.3季節性檢查

  由行政人事部、各單位負責人組織人員根據季節氣候特點,組織相關人員對防洪渡汛、防雷電、防暑降溫等工作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檢查頻次:每季節不少于1次。檢查內容主要是:①春季安全檢查以防雷、防靜電、防跑冒滴漏為重點;②夏季安全檢查以防暑降溫、防臺風、防洪防汛為重點;③秋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凍保濕為重點;④冬季安全檢查以防火、防爆、防泄露、防中毒、防凍防凝、防滑為重點。

  5.4節假日檢查

  由行政人事部、各單位負責人在國家法定節假日節前、節后及節日期間的安全檢查,

  節假日安全檢查時間為元旦及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五一勞動節、中秋節、十一國慶節

  ,主要是對安全、保衛、消防、危險物品、備用防備、應急預案等進行檢查;特別是領導

  干部值班,原輔料、備品備件、應急預案落實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5.5日常檢查

  日常安全檢查包括車間、崗位員工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以及工藝、設備、安全等專業技術人員的經常性檢查,特別對關鍵要害部位要重點檢查和巡查,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報告有關單位解決,并做好記錄。

  6事故隱患分類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按照《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進行判定。

  7隱患排查管理

  7.1事故隱患排查的主要任務是進行危險源識別,排查事故隱患,對所查出的隱患進行分級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確定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負責人,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

  7.2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發生變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公司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建設,相關方進入、撤出或改變、年度檢修、緊急情況下的搶修以及每次系統開停車前、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的,應及時組織隱患排查,應由公司各相關單位負責制訂安全檢查確認表,按照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進行安全檢查。

  7.3隱患排查前應制定排查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范圍,選擇合適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應依據:

  ——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

  ——設計規范、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等。

  7.4任何人發現事故隱患,都應立即進行處理,并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或直接向公司行政人事部報告。公司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7.5對排查出的隱患進行治理,治理完成后,應對治理情況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

  7.6對于重大隱患公司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對隱患及時進行治理。

  7.7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對外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

  全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

  8事故隱患排查報告和隱患建檔監控

  8.1事故隱患排查應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表》,并按相關程序逐級進行報告。

  8.2各級領導和相關單位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進行處理。

  8.3對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發現的無法即時整改的隱患和問題,應立即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進行整改。

  8.4公司應建立《安全隱患匯總、評估分級及效果驗證臺帳》,對事故隱患進行有效監控,落實責任人。臺賬內容包括隱患名稱、檢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計劃完成日期、實際完成日期、整改負責人、整改確認人、確認日期、隱患分級、整改效果評估、備注等項目內容。

  8.5各單位應定期對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向行政人事部報告。

  8.5.1車間每周對車間事故隱患排查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報告行政人事部。

  8.5.2各單位每月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書面報告行政人事部。

  8.5.3行政人事部每季度對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向地方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表》,并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向從業人員通報,通報形式可以采取發布文件、張貼公告、辦公系統告知、召開會議告知等。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還應及時向公司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職能單位報告,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匯總并存檔。

  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a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b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c隱患的治理方案。

  9隱患治理及驗收

  9.1隱患治理責任單位和人員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分析隱患發生的原因,包括技術和管理原因,制定隱患治理的技術和管理方案、措施,明確治理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時間進度、投入和驗收方法等內容,落實隱患治理。

  9.2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各單位立即組織整改。

  9.3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按照“四定”(定措施、定負責人、定整改完成期限、定驗收人)原則組織整治,應由本級整治的隱患不允許推給上級管理部門。

  9.4各專業檢查由行政人事部按照職責進行下達,由責任單位負責人簽收并負責處理;隱患整改后,將《隱患整改通知書》即時反饋到行政人事部,復查驗證后存檔備查。

  9.5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內容:

  a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d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e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f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g各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有關設備設施;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采取有效地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9.6如因物資、技術等原因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隱患,應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并逐項納入計劃,限期整改或停產。

  9.7對隱患和問題的整改情況,應進行復查(驗收),跟蹤督促落實,形成閉環管理。

  10考核

  10.1對及時發現、報告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給予獎勵和表彰。

  10.2隱患排查及整改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目標責任制考核,具體指標及獎勵細則另定。

  10.3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10.3.1未按規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10.3.3未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的;

  10.3.3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10.3.4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行政人事部審查同意擅自回復生產的。

  11修訂及變更

  11.1本標準每3年修訂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及時修訂。

  11.2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發生變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建設,相關方進入、撇出或改變,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的,應及時組織隱患排查。

  12記錄

  12.1《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及回執單》

  12.2《安全隱患匯總、評估分級及效果驗證臺帳》

  12.3《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分析表》

  13附則

  13.1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13.2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1、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項目部成立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簡稱事故隱患)排查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項目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安質科)。

  3、事故隱患的分類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不明確隱患、重大事故隱患。

  4、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5、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6、本制度所稱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存在于各種生產活動中的,有可能導致重大人員傷亡、傷害、財產或者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等。

  第二章排查、控制及整改

  一、事故隱患的分類

  1、事故隱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質和危害程度,共分三類:

  ⑴一般性事故隱患:指在一定條件下,有可能導致一般性安全生產事故的隱患。

  ⑵重大事故隱患:指隨時有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隱患。

  ⑶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指隨時能夠造成特大安全生產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較明顯,已經危及國家及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隱患。

  2、事故隱患按照其發現途徑和方式,共分三類:

  一是檢查過程中的事故隱患。

  二是各區域部門上報的事故隱患。

  三是施工人員舉報的事故隱患。

  二、事故隱患的處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隱患:應要求有關施工隊限期排除。

  2、重大事故隱患:應做出暫時局部、全部停止施工,并立即上報集團公司、駐地、總監辦、管理分部、籌建處,根據實際情況和具體要求,進行限期整改。

  3、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做出停止施工,立即上報集團公司、駐地、總監辦、管理分部、籌建處,并及時進行人員疏散、加強安全警戒等相應措施,進行徹底整改。

  三、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

  按照工作分工,各部門對分管領域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實行排查整改和上報責任制。

  1、項目部按照自身的管理責任,在工程準備與建設階段,均應對工程進行安全生產風險分析,排查、確定工程建設(管理)期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隱患,制定防范措施。

  2、項目部對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查的頻率每月應不少于一次。

  3、項目部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項目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4、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工區為分管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工區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負主要責任。各班組長對所轄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或項目部領導報告。

  5、項目部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監控治理。

  6、發現隱患一般采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即員工報各科室、安全人員后由科室、安全人員報安質科,安質科對各類隱患進行登記分類。

  7、隱患報告一般采用書面形式,特殊情況可采用口頭報告。

  8、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工區應對各自管轄區域內按照項目部規定時間、內容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并上報發現的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9、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接受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交安質科備案。

  10 、項目部或者各工區發現或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按照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的職責分工組織本單位專業人員對隱患進行核實,并在24小時內作出書面整改意見。各科室自己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科室協助解決的,能自己聯系解決的自己聯系解決,不能自己聯系解決的,應立即報項目領導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

  11、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安質科提交項目主要領導,由項目主要領導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事故隱患部門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12、項目部應采用科學、合理的重大危險源辨識方法,確認重大事故隱患。并要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安全評價,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工作檔案。

  13、重大事故隱患安全評價,應形成書面報告,主要內容包括:事故隱患類型,事故隱患登記,影響范圍及嚴重強度,隱患整改措施及效果等。

  14、重大事故隱患排查納入定期安全檢查范疇,由項目部組織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要做到防范措施、責任、人員、資金和時間等“五落實”。

  第三章獎勵與處罰

  1、對于在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工作中的成績突出,避免重大及以上事故的班組或者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2、根據隱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對隱患發現者進行200—1000元的獎勵,獎勵采用現金兌現,由安質科申報,項目經理批準后實施。

  3、對事故隱患排查不力、隱瞞不報、未采取防范措施或監控、整改不認真,導致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對公司信譽造成重大影響的責任人,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各科室對員工上報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上報的,一旦發現按情節嚴重對科室和相關責任人罰款500——20xx元。

  5、發現了事故隱患因未及時整改,報告人也沒繼續上報而導致事故的發生,將對發生事故的科室按照相關規定罰款金額的兩倍進行處罰,對責任人將從重處理,報告人不承擔責任。

  6、對報告人特別是越級上報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經查實報項目經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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