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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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紀律管理制度15篇[精選]

  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15篇[精選]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1

  為整頓和加強企業勞動管理,促進職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有利于調動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以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自覺遵守八小時工作制,不遲到到、不早退,不曠工,工作時間堅守崗位,努力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

  (二)職工遲到、早退,當月累計計算,超過半小時算曠工。職工無故不上班按曠工處理。

  (三)職工因故請假,必須按照各類假的'規定辦理手續,請假期滿應按期報到上班,如需延長期限申請續假,未經同意任意超假,按曠工處理。凡請事假在三天內的(含三天),由部門領導批準;三天以上至五天的(含五天)事假,由分管領導批準;超過五天以上的事假,必須由經理批準。

  (四)職工上班吵架,打架,無理取鬧,糾纏領導,擾亂生產工作正常秩序,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違紀處理。

  (五)違反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造成企業損失,工傷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違紀處理和追究經濟責任。

  (六)凡是連續性工作的職工,要做到交接班人員都到場,不允許交接班時上一班或一下班無人。下一當班人未到,交班人不能走,否則按擅離工作崗位論處。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一年內無各類安全隱患的事故發生,工作成績突出,公司按有關規定給予車站表彰獎勵。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車站給員工給予以下獎勵;

  1、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發生;

  2、在事故救援中,使顧客和員工生命財產免受重大損失的有功人員;

  3、提出合理化建議堵塞安全管理中的漏洞。

  4、年底評出的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

  二、站場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其情節,給予通報批評或經濟處罰20—100元。

  1、未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撤離職守;

  2、未按要求認真填寫安全管理各類登記表;

  3、涂改或偽造安全工作記錄;

  4、安全管理各種資料混亂不全,未建檔;

  5、利用工作之便替經營者報班或違章違規說情。

  三、雖未造成后果,但存在安全隱患,給予責任人下崗處理。

  1、車輛未安全例檢而給予報班營運;

  2、為履行安全檢查職責,使“三品”上車;

  3、售超員票;

  4、車輛出站未認真檢查,清點實際載客人數,使超員車輛出站。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2

  為了規范員工的行為,提高企業的效率和效益,制定了勞動紀律管理制度,以確保員工遵守公司規定,保持工作秩序和紀律。下面是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相關內容:

  一、工作時間

  1.員工應按照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員工應提前向主管領導請假并得到批準。

  3.員工不得私自加班,如有需要,應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并得到批準。

  二、工作紀律

  1.員工應遵守公司的工作規定,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不得擅離職守。

  2.員工應保護公司的財產和機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3.員工應尊重同事和客戶,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視和侮辱行為。

  三、工作態度

  1.員工應以積極的態度投入工作,認真對待每一個工作任務。

  2.員工應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不得有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

  3.員工應與同事和諧相處,互相尊重和理解。

  四、違規行為處理

  1.若員工違反公司的規定,會被主管領導進行口頭警告。

  2.若員工多次違反公司規定,會被主管領導進行書面警告。

  3.若員工的違規行為嚴重影響公司的正常運營,公司有權解除其勞動合同。

  以上是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相關內容,希望員工們能夠認真遵守公司的規定,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和紀律,為公司的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為了加強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衛生管理,建立禮貌、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衛生設施的設置、建設、管理、維護和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廢棄物收運處理以及食堂的衛生管理。

  3、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和外來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4、行政部為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所有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本公司的有關室(窗口)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

  5、環境衛生設施的開支經費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審批。

  二、公共區域的清掃與保潔

  1、公共區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綠地、職工宿舍外環境等)的清掃與保潔,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本公司人員進行。

  2、統一使用的建筑物、會議室、宣傳設施、公告欄、廁所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本公司人員進行清掃與保潔。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辦公室等,應當由室(窗口)自行負責持續清潔。

  3、禁止在中心所隨地傾倒、堆放垃圾,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煙頭及各種廢棄物。

  4、公共走道及階梯,至少每日清掃一次,并須采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偏僻地段,每周清掃一次,做到無垃圾、無積水、無死角。

  5、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污穢,持續清潔暢通。

  6、辦公、生活區內的樹木、花草須加強養護和整修,持續鮮活完好,不準損毀、攀摘或向綠化帶拋棄垃圾,不準在辦公區晾曬衣物。

  三、室內衛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輪流清掃衛生的制度。

  2、室內應持續整潔,做到地面無污垢、痰跡、煙蒂、紙屑;桌面、柜上、窗臺上無灰塵、污跡,清潔、整齊,窗明幾凈。

  3、室內不準許隨便存放垃圾,應及時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內。

  4、辦公室內辦公用品、報紙等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車間個人生活用品應放在固定區域內。

  5、室內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食堂的衛生管理

  1、食堂的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由行政部督導,炊事員包干負責,明確職責。

  2、炊事員務必每年體檢一次,并進行衛生知識培訓。新上崗的炊事員務必先體檢后上崗,取得體檢合格證后,進行衛生知識教育,并經簡單考核后才能上崗。

  3、食堂操作間和設施的布局應科學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4、操作間及其環境務必干凈、整潔,每餐清掃,持續整潔,每周徹底大掃除一次。

  5、食堂門窗、沙窗無灰塵、油垢,玻璃明亮;墻壁、屋頂經常打掃,持續無蜘蛛、無黑垢油污。

  6、食堂的灶臺、抽油煙機、工作臺、放物架等應潔凈,無油垢和污垢、異味。室內的燈具、電扇見本色。

  7、各種飲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簾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清潔衛生,呈現本色。

  8、炒菜、做飯的鍋鏟、鐵瓢等工具一律不許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9、各種蔬菜加工時,務必嚴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進行。

  10、凡洗完的各種蔬菜,不得有泥沙、雜物,用干凈菜筐裝好,存放架上,不允許中途落地。

  11、待食用的菜肴、米飯,加蓋防蠅、防塵罩。

  12、炊事人員上崗工作時務必穿戴工作服、帽,上崗前務必先洗手和消毒。

  13、炊事員上班不準帶戒子、手鐲,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時不許吸煙,不得隨地吐痰。

  14、直接入口的食品務必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5、食堂要配備消毒柜,使用的.盆、碗、盤、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實行嚴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務必每一天消毒。消毒程序務必堅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6、炊事工用具務必生熟分開,生、熟菜板應有文字標識。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務必生、熟分開,有條件應將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開購置。冰箱要求清潔、無血水、無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7、遵照各級愛委會有關滅鼠、滅蠅、滅蟑螂的安排和實際狀況,按照技術要求在食堂內投放鼠藥,噴灑藥水,擺放夾鼠板,做到無蠅、無鼠、無蟑螂。

  五、獎罰

  1、行政部結合本公司具體狀況,制訂具體的衛生標準和衛生獎懲制度,定期進行檢查。對衛生做得好的室(窗口)和職工要表揚、獎勵。尤其是食堂的衛生檢查結果要與炊事員的工資掛鉤,以促進食堂的食品衛生質量不斷提高。

  2、同時,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行政部責令其糾正違規行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經濟處罰。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激勵員工遵紀守法,積極參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依法對表現優秀的員工給予獎勵,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正式員工、臨時員工以及實習生等。

  第二章獎勵種類及標準

  第三條公司將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業績考核,給予相應的`獎勵。獎勵的種類包括但不限于獎金、晉升、培訓機會等。

  第四條員工的業績考核主要根據工作完成量、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團隊合作等指標進行評定。

第三章獎勵程序

  第五條公司將對員工的表現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評選,確定獲獎者,并將結果公示。

  第六條對于具體的獎勵事項,公司將根據業績考核結果進行決策,并向獲獎者頒發獎品或者獎金。

  第七條公司將建立獎勵記錄檔案,對于獲得獎勵的員工,將進行記錄和保留,以便于今后的參考和選撥。

  第四章責任與監督

  第八條公司將建立健全勞動紀律獎勵制度,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實行分工負責原則。

  第九條所有員工應當積極配合公司的勞動紀律管理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和態度,爭取獲得獎勵。

  第十條公司將定期檢查和評估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5

  為進一步加強醫院管理,規范干部職工的日常行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培養良好的工作作風,進一步提高職工遵守勞動紀律的自覺性,現就加強勞動紀律、嚴格考勤制度的有關事項作如下規定:

  一、考勤管理

  各科室負責人必須根據醫院的規章制度,認真抓好本科室的考勤工作,做到公開考勤,嚴格管理。必須根據醫院各項規定,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做好考勤記錄和管理,不得弄虛作假,謊報、瞞報、漏報、遲報,一經查實,將追究當事人責任,并承擔相應處罰。

  各科室考勤負責人必須在每月3日前將上月考勤表及下月科室人員排班表,送至辦公室。并在每月五日前將上月的考勤表及有關缺勤、遲到、早退等情況報送醫院辦公室匯總存查,并作為工資、津貼、績效等發放的依據。若逾期不報,將影響到所在科室工資、津貼及績效的發放。

  二、勞動紀律

  凡本院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崗位職責。工作人員必須正點上下班,著裝整齊,掛牌上崗,不得遲到(正常工作時間無故未到崗者視為遲到)、不早退(正常工作時間無故離崗者視為早退)、不曠工(工作人員遲到、早退超過6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不脫崗、串崗,對待病人應認真負責、態度和藹、耐心周到、

  熱情服務、尊重病人,做到愛崗敬業、優質服務。工作期間,嚴禁擅離崗位,擅離職守;嚴禁利用網絡干與工作無關的事項和玩網絡游戲;嚴禁占用科室電話打與工作無關的電話;嚴禁上班時間干私活;嚴禁班前或上班時間飲酒;嚴禁出現“生、冷、硬、頂、推”等現象;嚴禁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醫院各種會議;嚴禁不按規定程序請(休)假。對違反勞動紀律的人員,各科室負責人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經醫院研究決定后,嚴格按醫院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若因違反勞動紀律而影響工作或引發糾紛、差錯、事故的,除醫院處罰和承擔所有責任外,并酌情給予停職檢查、調離崗位、降聘、待聘或解聘等處理。

  三、督查

  醫院實行院、科兩級勞動紀律責任制,科室主任要負責本科室的勞動紀律管理,一級抓一級,一級管一級。對于違反勞動紀律者,醫院將從思想教育與行政處罰相結合,本著重在教育的`原則并對其進行嚴肅處理,對違反勞動紀律情節較輕者,由醫院給予經濟處罰,情節較嚴重者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為有效落實該項工作,醫院成立由院領導擔任組長的勞動紀律督查小組,實行行政值班考勤制度,負責全院勞動紀律的檢查工作,每日由行政值班人員進行全院考勤,檢查分為上下班準時性、上班期間在崗在位情況及非正常上班時間值班人員情況核查等形式,其中在崗在位抽查還查看工作人員衣帽端正、胸牌佩戴及是否從事非崗位工作等情況。并做好督查情況記錄,其結果做為考核、獎懲的主要依據之一。

  四、處罰

  1、全院職工要自覺遵守醫院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凡無故遲到、早退、離崗者每次扣罰50元,6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2、凡因事、因病不能上下班者,必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報院辦備案后方可離開。未經批準或未請假不上班者,視曠工處理。每月曠工半天,扣罰300塊;曠工一天扣600塊;每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3天以上的,停發當月全部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一年內出現3次無故曠工者,給予待聘處理。

  3、未經科室負責人批準,私自離崗或脫崗一次扣50元,私自調班、頂班者,一次給予雙方各罰20元。

  4、工作期間必須統一著裝、掛牌上崗,不得離崗、脫崗、不準大聲喧嘩,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凡有違反者每次罰款20元。

  5、工作期間因事外出者,必須向科主任請假,并應告知去向及聯系方式,擅自離開者每次罰款50元。

  6、凡在醫院內打架斗毆、酗酒鬧事,視情節輕重處以100--500元罰款,造成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由責任人承擔法律責任。

  7、因故缺席醫院各種會議者,需向院辦提出書面請假,并由院領導簽字同意。無故不參加醫院各種會議和各類學習者一次罰款100元。

  8、凡院務、黨員違反規定予以加倍處罰。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6

  1、公司員工要自覺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凡無故遲到早退者每分鐘罰款2元,超過30分鐘取消當日考勤并加罰50元。

  2、公司員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必須以請假條的形式親自向部門領導或主管領導請假,批準后方可離開。未經批準或未請假不來者,按曠工對待。曠工一天罰款100元,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員工在工作期間若有事需要離開,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不得擅自離開,否則取消本日工資,并加罰30元。

  4、無部門主管人員批準,員工不得私自換崗、頂崗、調班,發現一次取消雙方當天(班)考勤,并對每人罰款30元;若發生人身、設備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職責者負全部職責。

  5、在工作中,員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串崗、脫崗、睡崗,不準玩耍瘋鬧,不準高聲喧嘩,不準聚眾閑談,不準把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東西帶進工作場所,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凡違反者每次罰款50元。

  6、員工上班期間嚴禁在工作場地會客,如確有急事,必須向本部門領導請假后,在非工作區域進行,否則每次罰款30元。

  7、公司員工上班期間一律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違者一次罰款30元,并責令其立即更正。進入果汁車間工作的員工必須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從鞋靴消毒池內走過。違者每次罰款30元。

  8、公司員工不得帶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公司或生產崗位,違者對當事人及門衛人員每次罰款30元。

  9、嚴禁在公司區域內吸煙、吐痰、亂扔雜物,違者罰款20元,員工不準吃公司的蘋果和飲用產品。凡發現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罰款50元,發現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罰款100元,數量較大的予以辭退。

  10、員工擅自動用不屬于自我分管使用的設備、車輛,一次罰款20元。若發生人身、設備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職責者負全部職責。

  11、工作中嚴禁打架斗毆,凡違犯者,職責各方一律取消當天(班)考勤,并按情節輕重處50-500元罰款,如有受傷者,由肇事人負擔其一切費用,并報請公安機關備案,可視情景決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門(各工序)劃分的衛生區域必須每一天打掃,并堅持清潔,檢查時發現不合格的,每次罰款30元(職責落實的直接罰職責人,未落實的罰部門領導)并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處罰。

  1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透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員工不得進入車間。違者罰款30元。

  14、工作期間員工必須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完成好本職工作。否則的處以50-100元罰款,態度異常惡劣的予以辭退。

  15、員工必須經常洗澡、洗頭、理發、剪指甲堅持個人衛生。進入車間的員工須穿戴整齊潔凈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頭發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飾等可能掉進產品、設備、包裝容器中的物品,嚴禁染指甲和化妝。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6、員工在進入車間之前,必須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鈉消毒液(或4%高錳酸鉀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對其靴子進行消毒。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7、車間員工離開車間工作區必須換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嚴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廁所。違者罰款30元。

  18、員工在生產車間嚴禁吃飯、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飲料等。凡違反者每次罰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員對本工序記錄必須按要求填寫清楚、記錄真實,不許在記錄表上亂寫亂畫,若達不到標準的每張罰款10元。

  20、各生產車間交接班時,必須一對一交班,若發現提前離崗、脫崗的一次罰款50元,若因交接不詳而出現嚴重后果的,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元以上罰款。

  21、各生產車間在交接班時,設備出現故障沒有排除,員工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并要積極配合維修人員,否則罰款100元。

  22、生產過程中,車間各工序員工要不定期的對運行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所以出現設備故障的罰款50元,操作人員通知維修人員而維修工沒有及時采取措施出現問題的,罰款維修工100元。

  23、對各工序的.運行設備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如因缺少潤滑油或齒輪油而出現故障的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嚴重者按設備事故處理制度處罰。

  24、工作中員工玩忽職守、擅離職守等造成重大損失,除包賠損失外,并根據情節的輕重處以100-500元的罰款,情景嚴重的,予以除名。

  25、嚴禁公司人員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不正當行為,若發現除退回贓款外,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0-1000元罰款,連續三次被查獲,予以除名。

  26、對盜竊公司財物的員工,一經發現,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1000元罰款,嚴重者予以除名。

  27、員工要愛護公司財物,凡無故損壞公司財物的,要照價賠償。并根據情節處以50-100元罰款。對故意損壞公司設備、設施的,除包賠全部損失外,并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28、公司職工凡被國家公安機關收審的,公司立即予以辭退。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管理,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保證生產經營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正式員工、臨時員工以及實習生等。

  第三條公司的勞動紀律應當遵循對等性、公正性、公開性的原則,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員工工時管理

  第四條員工應當按照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進行工作。遲到早退或曠工均視為違紀行為,須扣除相應的工資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五條員工在特殊情況下需要請假或調休時,應提前向上級主管提交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請假。

  第六條員工不得擅自加班,如因工作需要確實需要加班的,應向上級主管提出申請,并獲得批準。

  第三章員工行為規范

  第七條員工應當遵守公司的文明禮儀規范,不得惡意攻擊或者侮辱他人,不得傳播虛假信息或者散布謠言。

  第八條員工不得私自攜帶武器、易燃易爆物品、毒品等危險物品進入公司,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第九條員工應當保護公司的商業機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機密文件或者商業秘密,不得將公司的機密信息提供給他人。

  第四章處罰制度

  第十條對于違反勞動紀律的員工,公司將依法進行調查,并最終決定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處罰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罰款、降職、辭退等。

  第十一條公司將建立違紀記錄檔案,對于嚴重的違紀行為,將予以永久記錄。

  第十二條被員工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進行復議或者提起訴訟,但必須在接到處罰決定起三個工作日內提出。

  第十三條完全服從公司勞動紀律的員工,將給予獎勵,包括但不限于獎金、晉升等。

  第五章責任與監督

  第十四條公司將建立健全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實行分工負責原則。

  第十五條所有員工應當積極配合公司的勞動紀律管理工作,發現和舉報違紀行為,有權利進行揭發和控告,公司將依法對舉報者予以保護。

  第十六條公司將定期檢查和評估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8

  為強化勞動紀律管理,增強員工勞動紀律性,特制定《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望各車間、各部門嚴格遵守,實時監督,并對各級領導提出以下要求:

  1、各級領導負有維護紀律的直接責任。各級領導應當以身作則,嚴于律己,嚴格遵守和執行紀律;經常對部屬進行紀律教育,增強職工的紀律觀念;有針對性地進行紀律整頓,解決本部門在紀律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2、各級領導應當對下級實施紀律監察,并自覺接受上級的監察以及下級和群眾的`監督。對發現違紀行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對帶頭違反紀律的,當從重給予處分。

  3、各級領導必須按照《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嚴明紀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屬嚴重違紀的,負領導責任,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

  4、《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由管理部負責監督執行,各部門、車間要積極配合執行。

  5、辦公行政人員(包含總經辦、總工辦、管理部、采購部、銷售部、技術中心,各經理辦公室)除副總以上級別外,其他人員需全部打卡考勤,沒有考勤卡的人員到人資孔德振辦理考勤打卡手續車間沒有錄入考勤人員同樣補辦考勤錄入手續。沒有考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9

  為強化勞動紀律管理,增強員工勞動紀律性,特制定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一、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溜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

  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特別是安全帽,違者每次罰50元;

  3、禁止員工酒后上班,違者每次罰2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20元。

  違反以上規定除處罰當事人外同時對違紀者的直接上級按處罰金額(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5、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分管領導同意)飲酒后原則上應不再上班。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6、嚴禁員工打架斗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三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及全部獎金,并處留廠查看處分,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處理,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并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8、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并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獎金,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9、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后,視情節給予扣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0、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1、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留用察看、開除的處分,并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2、以上未列及的可參照公司其它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國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給予警告一次、罰款30元處理:

  1、員工出廠,除正常下班時間以外必須持有出門證(出門證需注明出廠時間和返回時間同時門外室要做好登記);無出門證出廠門衛值班人員有權拒絕進出廠或報公司處理;

  2、著裝得體,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無跟涼鞋);不合著裝要求的,值班人員有權拒絕入內,班組不得安排生產作業;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4、不允許遲到/早退;員工上班前要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工作時間飽和;未到休息時間提前離開崗位或關閉生產電源的視同早退;

  5、上班期間,員工個人來客來訪一律在門衛室接待;工作時間內非業務需要,禁止工作時間用手機上網玩游戲;

  6、不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7、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生產混亂的;

  8、未經許可,非對應職能人員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的。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食堂后廚、倉庫、財務部門等。

  9、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10、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嘩干擾他人工作等的。

  11、沒有健康的衛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衛生的;

  12、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3、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設備的保養工作的;

  14、操作機器、設備時,不遵守技術操作規程的;

  15、設備、工裝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員工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處理,不及時告知班組長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盲目操作的;

  16、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7、在生產、倉庫等禁止吸煙區域吸煙的,造成損失的并根據損失大小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8、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的;

  存在以下行為的,企業可以給予記過一次、罰款50元內處理:

  1、警告達到二次的;

  2、不經批準,擅自休假造成曠工的(礦工除扣發三日工資外,可視情節根據規定進行處罰);

  3、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

  4、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5、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7、上班時間出廠,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廠的;

  8、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9、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并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沖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10、上班時間私自回宿舍這單人次

  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可以認定重大過失并處罰款100元:

  1、記過達到三次的;

  2、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礦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3、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4、嚴禁酒后進廠返工,對于有明顯飲酒跡象的,值班保安有權拒絕入內;

  5、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范,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7、盜竊、貪污或用職權營私舞弊,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應記重大過失。

  8、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金額達到200元人民幣或以上的;

  9、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10、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后不改正者。

  11、泄漏企業的技術、商業機密,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考慮進行獎勵,其中嘉獎,每次獎勵30—50元;立功,每次獎勵100元以上;突出表現的,由企業另行研究給予獎勵。

  1、弘揚正氣,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立功者;

  2、助人為樂,拾金(物)不昧者,行為足以嘉獎或立功者;

  3、及時發現并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嘉獎或立功;

  4、根據企業的狀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嘉獎或立功;

  5、企業出現臨時突擊任務,如因交貨而臨時增加生產任務、搶修、搶險等任務,能擔負責任,以身作則,出色完成任務者,嘉獎或立功;

  6、連續長期對使用的設備進行良好的保養,使設備長期處于良好的運作狀況,得到設備管理人員或車間主任的確認。嘉獎或立功;

  7、非本屬職能者,能發現產品的質量問題、生產過程問題,及時反映,消除產品隱患,避免企業出現損失者,嘉獎或立功;

  8、工作崗位中能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并得以認定,嘉獎或立功;

  9、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進工藝、方法、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費用;堅守企業利益,積極為客戶、商戶服務,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評;給予嘉獎或立功;

  勞動紀律行政處分內容

  一、職工在工作時間應當做到:

  1、不妨礙正常的組織、指揮;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3、不睡崗、不串崗、不脫崗;

  4、不酒后上崗;

  5、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6、不違章指揮,不違章蠻干;

  7、不打架斗毆,不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

  8、不聚眾賭博;

  9、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10、不起哄滋事;

  11、不準在員工中散布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

  12、不準組織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種抗議的情況出現。

  二、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分別情況給予行政處分(警告,記過,降(職)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等)以及經濟處罰(處罰同上):

  1、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3、玩忽職守,違反安全規定,或者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職工生命和身體健康受到傷害和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4、工作不負責任,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5、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特別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三、處分的目的:嚴明紀律,規范管理。

  四、處分的原則:依據事實,懲責相當。

  五、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職)級,辭退,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依據獎懲規定給予一次性經濟處罰。

  六、處分條件

  1、不執行上級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2、消極怠工,無故不參加學習、工作等,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3、無故曠工或者逾假不歸,時間較短、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時間較長、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4、弄虛作假,欺上瞞下,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5、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起哄滋事、聚眾賭博等妨礙正常生產工作秩序,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6、打架斗毆或者聚眾鬧事,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7、在員工中散布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或組織職工停工和抗議,在公司造成極壞影響的,直接給予開除處分;

  8、違反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造成責任事故或者其他損失,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9、違反公司保密規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10、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11、盜竊、詐騙公私財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辭退處分;情節較重在公司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開除處分;

  12、其他方面違反紀律,其性質、情節同上列違紀行為相當的,分別給予警告至除名處分。

  七、對職工給予辭退和開除處分,須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級別參加的會議討論通過或報副總經理級以上領導審批。

  八、對于受到撤職處分的職工,同時降低其工資級別。

  九、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會議討論通過或宣布。

  十、職工受到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或者被除名,公司應當書面通知本人,并且記入本人檔案。

  對受處分者應當說服教育,熱情幫助,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歧視、侮辱。

  領導責任和紀律監察

  一、各級領導負有維護紀律的直接責任。

  各級領導應當以身作則,嚴于律己,嚴格遵守和執行紀律;經常對部屬進行紀律教育,增強職工的紀律觀念;有針對性地進行紀律整頓,解決本部門在紀律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各級領導應當對下級實施紀律監察,并自覺接受上級的監察以及下級和群眾的監督。對發現違紀行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對帶頭違反紀律的,應當從重給予處分。

  二、各級領導必須按照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嚴明紀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屬嚴重違紀的,負領導責任,應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

  休假種類和請假程序

  一、員工請假分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公傷假、年休假共7種,可按以下規定辦理。

  1、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30天以上需報公司總經理審批或總經理辦公會審議,病假期間沒有工資。

  2、事假:因私事需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事假期間沒有工資。

  (1)部門(車間、科室為部門)最多有三天之內請假批準權限。

  (2)超過三天(不含三天),10天以內者,需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超過十天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批準。

  3、婚假:本人結婚按規定享有婚假10天。

  4、喪假:祖父母、父母或其配偶喪亡者,可請假5天,外祖父母或者其配偶之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假3天喪假喪。

  5、產假:

  (1)女職工生育假期為3個月。

  (2)女職工為生育難產的,延長產假15天,多胎生育者,延長產假15天,最多延長15天。

  (3)妊娠流產者給予產假15天。

  6、工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醫院診斷情況決定。

  7、年休假:公司外聘特殊工種人員可申請年休假,年休假最多不超過15天。

  二、請假

  1、請假逾期不辦理相應手續者,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院證明屬實者,可視病況補辦手續,最多一次15天,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者經領導批準可以補辦手續,最多一次7天。

  2、員工請假原則上均應本人辦理請假手續,病假在3日以上者,應附正規醫院證明,工傷假應附指定醫院證明,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3、員工突發事件或急病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者其他方法迅速報告

  1、元旦(1月1日)1天

  2、春節(除夕、農歷正月初一、初二)3天

  3、勞動節(5月1日)1天

  4、國慶節(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3天

  5、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各放假1天

  員工聘用、崗位管理與離職

  一、新員工招聘管理

  1、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之原則公開面向社會招聘或內部晉升。

  2、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適合于工作崗位需要為原則。

  3、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各部門填報《人才招聘申請表》報公司辦公室統一安排招聘;公司辦公室將在收到簡歷后進行簡歷篩選及初試,合格者辦公室將安排相關部門進行復試,部門負責人以上級別或有特別需求者須經過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第三次復試后方可錄用。

  4、復試合格者公司辦公室將對其學歷證明等進行資格審查并通知其到會從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5、新進員工通過審核及體檢后,經公司領導簽署同意聘用意見后,由公司辦公室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為一個月,員工試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請假。

  6、新進員工入職前應接受入職培訓,并辦理入職手續。

  7、部門負責人及其他高級職員的招聘,由公司副總經理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二、崗位管理

  1、公司辦公室與新進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首簽期限及所含試用期期限的比例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除特別在勞動合同中注明者外,一般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公司可隨時停止試用。表現優異之員工可由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在試用期申請提前轉正。試用期內累計遲到、早退6次(含)以上、累計病、事假3天以上者,不得提前轉正

  2、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各單位負責人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的工作態度、學識和能力,可向公司辦公室進行推薦。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簽字后由公司辦公室填寫《崗位調動單》并下達至員工本人。調崗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按要求需在2個工作日內快辦理交接手續就任新職。

  三、解除勞動合同

  本公司通過以下途徑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2、提前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辭職。

  (1 )、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在下列情況下,本公司有權立即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而無任何經濟補償,并有權視情況要求賠償或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A、疏忽職守或違章操作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財產蒙受損害者;

  B、違反操作規程,損壞公司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達1000元以上的或未履行崗位職責及工作流程要求,造成公司財產損失達1000元以上的;

  C、涂改重要文件或損壞重要公物者;

  D、貽誤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E、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或毆打同事、打架斗毆者;

  F、連續曠工或全年累計曠工觸犯規定者;

  G、偷竊、侵犯他人或公司財物,經查屬實者;

  H、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規、財經紀律,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者;

  I、故意煽動員工罷工或罷工者;

  J、偽造或濫用公司印鑒,在外行騙者;或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譽或經濟蒙受損失者;

  K、參加不法組織者;

  L、因盜竊、賭博、打架、流氓等行為而違反社會治安、受到公安機關的拘留者;受到刑事控訴而被法院判定有罪者;違反政府的有關法令者;

  M、違反公司紀律被記過三次以上者;

  (2 )、員工符合下述情況之一的屬于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可以依照《勞動法》和《聘用合同》的規定單方面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

  A、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給公司帶來較大的經濟損失或商譽損失的;

  B、蓄意或輕率導致公司設備或物品材料較大損失者;

  C、不服從領導合理安排,屢勸不聽者;

  D、對公司/部門組織的培訓,無部門負責人的同意或正當理由,累計三次不參加培訓的;

  E、未履行公司規定請假手續不到崗或超過請假期7天不到崗也未有任何書面說明的;

  F、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符合解聘條件的員工,按照公司及各部門具體規章制度規定執行。

  (3 )、員工辭職

  A、正式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個月向本部門經理提交辭職報告并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在本公司有辭職記錄的原則上不在聘用,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生效。

  B、試用期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周向本部門經理提交辭職報告,并公司辦公室備案。

  C、員工在離職通知期內與各有關部門辦理清楚所有離職手續,如員工有欠公司財物款的,須在離開公司前還清所欠所有財物,如員工在辭職前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財產損壞或經濟損失,須在離開公司之前依照相關規定給予公司相應賠償,公司并保留向其繼續追討的權利;由員工本人提出辭職解除勞動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D、未按以上相關要求辦理辭職,公司有權追罰其因強硬辭職造成生產秩序混亂所產生的損失。

  四、解聘程序。

  1、解聘試用人員

  A)根據《聘用合同》相關條款的規定,公司對試用期員工可以隨時解聘;

  B)部門負責人直接向試用人員發出解聘通知,部門安排工作交接后,填寫《交接工作清單》,報辦公室備案;

  C)離職當月工資于下月發放工資之日統一發放。

  2、解聘正式員工

  A)根據《聘用合同》或公司規定對不符合繼續在崗工作條件的員工,由直接負責人填寫《解聘員工申請表》,部門總經理簽字同意后報公司辦公室,必要時應提供該員工以往的《員工違規行為處理意見表》。公司辦公室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規定以及雙方的《聘用合同》對部門的解聘申請確認后,由行政人事部在2個工作日內向該員工發出正式的《解聘通知書》,通知書中將寫明解聘理由和處理方法及依據;

  B)被解聘員工持《解聘通知書》,依照公司離職人員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始工作交接以及離職。

  3、員工辭職

  A)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至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部門負責人同意后交公司辦公室備案并安排其工作移交,并發辭職工作移交表至所在部門,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工作移交監交人進行遺留工作交接,工具設備交接等,工作移交完畢后由辦公室牽頭至公司財務部,進行清算,在本公司有辭職史人員原則上不在聘用。

  B)員工在遞交辭職申請之日起至正式離職前不準許有任何請假。

  C)員工才辦理辭職手續期間,移交工作的同時,一切工作照常,并嚴格遵守各項規制制度,如出現違規現象處罰及處分照常。

  注:xxxx電力工程機械有限公司保留此制度最終解釋權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員工勞動紀律管理,提高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維持正常生產工作秩序,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基本定義:

  員工:在本公司從業提供勞務并領取工資的人員。

  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關系雙方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本公司工資包括:基礎工資、提成工資、職務工資、加班工資、技術津貼、獎金及各種崗位補助。

  脫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

  曠工:無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有下列情況者,均按曠工論處:累計遲到、早退超過規定時限的;或脫崗連續超過規定時限的;或未經準假而不到崗的;或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的;或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的;或違紀、違規行為造成的缺勤;或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

  考勤統計時間: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職務侵占:是指員工利用職務(崗位)上的便利,將公司財物或權益非法占為己有的行為。

  試用期和服務期限:試用期是指公司對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尚未轉正的應聘人是否合格進行考核,應聘人對公司是否符合自己要求進行了解的期限。服務期限是指從業員工在本公司的最低服務時限要求。本公司各崗位試用期一個月,服務期限為一年。

  第四條員工通則:

  1.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

  2.忠于職守,關心公司,愛護公司,維護公司利益。

  3.愛護公司財產,不浪費,不損公肥私。

  4.遵守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勞動工具和勞動保護用品,保證安全生產。

  5.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和調度,認真完成工作任務。

  6.堅持客戶至上,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

  7.敬業樂業、鉆研業務、講求效率。

  8.秉公辦事、平等待人、舉止文明,熱情禮貌。

  9.顧大局、識大體、相互團結、主動配合,共同維護公司形象。

  第二章考勤

  第五條考勤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一般崗位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實行六天工作制的崗位考勤時間為:早八點至下午五點,逢星期六、星期日和節假日串休;

  黑白天倒班的非生產崗位無休息日,考勤時間為:白班早八點至晚五點,夜班晚五點到次日早八點。

  實行彈性工作制的'崗位,作息時間不做規定。

  第七條考勤采取指紋考勤機(打卡機)打卡和書面申報審批相結合的辦法:

  1.每天打卡二次,早上班時、晚下班時各一次。

  2.無法通過打卡機管理的考勤由班組考核書面申報,領導審批。

  第八條考勤員:

  1.公司設置兼職考勤員,負責考勤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監督、檢查考勤制度落實情況;

  管理指紋考勤機(打卡機);

  整理統計考勤記錄、請假單、出差單等考勤資料;

  填具考勤報表;

  建立和管理考勤文檔。

  2.考勤員應予每月3日前遞交上月的考勤記錄,匯總到勞資員。

  3.考勤員應嚴格履行考勤職責,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

  第九條考勤業務處理辦法:

  1.遲到早退: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0分鐘未打卡到崗的,記為遲到一次;早于規定的下班時間10分鐘離崗的,記為早退一次;月內遲到早退三次以上的每次罰款10元;月內遲到早退累計時間超過180分鐘的按曠工一天處理,每再超過360分鐘再按曠工一天處理。

  2.曠工:無故月內每曠工一天扣50元,曠工二天150元,三天至一周內的扣減半月工資,15天以上的除扣繳全部工資外按自動離職處理。

  3.脫崗:員工臨時離崗,需向直接主管領導請假,在安排其他員工暫管其職責后方可離崗,且時間不得超過50分鐘,否則,按脫崗處理;脫崗比照遲到早退條款處理。

  4.事假、病假、工傷及其他休假按本制度專門章節的條款處理。

  第十條考勤紀律:

  1.員工必須按規定按時打卡如實報出勤,弄虛作假情節輕微的雙倍扣出勤,情節惡劣的給予紀律處分。

  2.實際出勤因各種原因未打卡的須做出書面情況說明,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及時備案,否則將視同曠工。

  3.因手指受傷、脫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考勤員處簽到。

  4.由公司組織的活動、會議、培訓學習及各類值班等須統一考勤,遲到、早退、無故缺席等人員將正常考勤制度處罰。

  5.因需要長期在外工作的由部門負責人作出考勤鑒定,報公司領導審批。

  6.員工刁難考勤人員,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7.私自涂改、毀損考勤記錄的,給予記過處分。

  8.如員工未在規定時間內上報考勤資料或考勤資料不全、錯誤的,則暫不發放工資或記錄不全部分的工資暫不發放,并視為自動放棄當月如提成工資等獎金性質的工資。

  9.考勤員虛報、漏報的,當月兩次以上的每次罰款10元,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據實雙倍賠償。

  第三章請假、出差

  第十一條請假及出差批準權限如下:

  1.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等一切休假)或出差一個工作日以內,一般員工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部門負責人由主管領導審批;

  2.請假或出差五個工作日以內,一般員工由主管領導審批,部門負責人由總經理審批;

  3.所有員工請假或出差五天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

  第十二條請假規定:

  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喪假、工傷假、旅游假等。

  事假:辦理事假須明確提出事假理由。

  病假:辦理病假須提供相應的醫療或住院證明材料。

  婚假: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記手續者,給予帶薪婚假三天,請假時原則上需交驗三個月內辦理的《結婚證》。

  產假、計劃生育假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執行。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過世,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給予三天的帶薪喪期。

  工傷假:因公負傷,持醫院診斷證明及工傷鑒定,可辦理工傷假;工傷假工資按公司工傷管理制度執行。

  旅游假:公司正式員工原則上每年可享受集體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時間為一至二天(含周六、日)。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為規范公司的勞動紀律管理工作,維護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勞動紀律是職工從事集體生產勞動共同遵守的規則和秩序。它要求每個職工按照規定的時間、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應承擔的工作任務。

  第二條職工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共財產,學習和掌握業務知識和技能,團結協作,勤奮工作,全面完成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加強勞動紀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對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維護和鞏固紀律,主要依靠經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紀律教育,依靠經常性的嚴格管理,依靠各級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群眾監督,使廣大職工養成高度的組織性、紀律性。

  第五條強化勞動紀律管理,是公司安全、有序進行生產的基礎。各級各部門要做好對職工遵守勞動紀律的宣傳教育和日常檢查,把嚴格貫徹執行勞動紀律納入崗位職責中。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工。

  第二章職責范圍

  第七條勞動紀律管理實行公司、部門、車間(工段)、班組四級管理體系,逐級負責。公司辦公室是勞動紀律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各單位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做好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考核和通報。人事部、安全環保監督部協助辦公室做好公司勞動紀律的監管工作。

  第八條各單位對本部門的科室(車間、工段)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九條車間(工段)對班組、崗位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制定出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

  第十條班組長要做到每天班前講紀律、班中查紀律、班后總結紀律,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每月不少于4次,并做好記錄。

  第三章勞動紀律的內容

  第十一條職工在工作時間應當做到:

  一、不妨礙正常的組織、指揮;

  二、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三、不睡崗、不串崗、不脫崗;

  四、不酒后上崗;

  五、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六、不違章指揮,不違章蠻干;

  七、不打架斗毆,不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

  八、不聚眾賭博;

  九、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十、不起哄滋事;

  十一、不準在員工中散布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

  十二、不準組織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種抗議的情況出現。

  第十二條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分別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三)玩忽職守,違反安全規定,或者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職工生命和身體健康受到傷害和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資財,損公肥私,使公司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有貪污受賄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七)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特別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第十三條處分的目的:嚴明紀律,規范管理。

  第十四條處分的原則:依據事實,懲責相當。

  第十五條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降(職)級,辭退,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依據懲責相當的原則給予一次性罰款。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12

  為了促進各級領導干部、管理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作作風轉變,增強企業卓越執行力、塑造優良的干部隊伍形象,保證企業各項工作順利完成,以及勞動紀律檢查工作經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特制定勞動紀律檢查管理制度。

  一、成立勞動紀律督查小組

  組長:董事長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紀委書記

  副組長:公司各業務分管領導

  成員單位:紀委、監察、人力資源部、行政辦、企管部、黨工部、保衛部

  紀委和人力資源部為牽頭單位。

  二、勞動記錄督查小組職責

  1、制定檢查考核制度;

  2、組織對公司各單位進行勞動紀律檢查;

  3、組織分析勞動紀律中存在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處理意見,并向公司領導匯報檢查情況。

  三、檢查內容

  (一)上下班遲到早退情況

  1、是否建立簽到簽退制度以及記工臺帳;

  2、是否按時上下班,有無遲到早退現象;

  3、有無曠工,請假是否有領導批準的請假條;

  (二)班中離崗情況

  1、是否建立班中離崗登記制度以及記錄臺帳;

  2、有無擅自離崗人員;

  3、離崗人員是否經單位領導批準并登記;

  (三)上班遵守勞動紀律以及工作情況

  1、有無上網聊天、玩游戲、看電影、聽音樂、炒股、看電視等行為;

  2、有無閑聊、睡覺、高聲喧嘩、酗酒鬧事、打架斗毆現象;

  3、有無長時間占用公話私聊或干私活;

  (四)請銷假情況

  1、是否建立請銷假制度以及記錄臺帳;

  2、請假人員是否經單位領導批準并登記;

  3、是否按照規定進行銷假;

  (五)工作環境情況

  1、工作環境是否干凈、整潔;

  2、辦公室有無存放干私活或影響管理工作和形象的物品、事項;

  3、辦公桌面上是否壓放與工作無關的'印刷品;例如生活照片、私活圖案等。

  四、檢查方式

  (一)每周不定期對各單位進行勞動紀律檢查和巡查;

  (二)對班中因公離崗人員和請假人員進行跟蹤抽檢,要求離崗人員用固定電話撥打本單位辦公室電話,確認是否因公離崗或請假;

  (三)檢查人員要現場填寫《長平公司勞動紀律檢查情況表》(附件一),并要求相關責任人簽章,確認檢查結果;

  (四)檢查結束1日內,檢查人員要匯總分析檢查問題、提出處理整改意見

  并向紀委書記匯報,經批示后,內網公布檢查結果并進行問責和責任追究。

  五、責任追究

  (一)根據《長平公司上下班考勤制度》和省紀委《關于進一步整肅工作紀律狠剎不良風氣的通知》提出的“五個不準”進行責任追究,由相關業務部室落實;

  (二)被檢查單位或職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扣相關責任人50—200元、單位當月考核分2—10分,計入勞資質量標準化考核分數中;

  1、違反勞動紀律的;

  2、不自覺接受督查小組檢查的;

  (三)上班期間凡是違反“五個不準”規定的,按照關《于進一步整肅工作紀律狠剎不良風氣的通知》進行處罰;

  (四)督查小組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罰款50—200元;

  1、無故不按時參加檢查工作的;

  2、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不認真履職的;

  3、不認真匯總分析檢查問題并提出處理整改建議的;

  4、不按時向監督小組匯報的。

  六、附則

  1、本制度由勞動紀律督查小組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13

  目的:為了加強本車間的勞動紀律管理工作,以明確各小組、各崗位的職責范圍,做到有章可循,使車間的管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各項管理制度。希望車間全體同仁本著對公司高度負責的精神努力工作,積極配合,為公司發展,個人利益盡職盡責。

  1、早上上班必須提前十分鐘到車間全體集合。由組長列隊、清點人員,然后開早會(周六、周日除外),宣導勞動紀律和生產事項。

  2、上班時間有廠服者必須穿廠服上班,配帶好廠牌;上班時間嚴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短褲等;嚴禁在車間禁煙區吸煙。

  3、上下班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等。上班期間嚴禁吃零食;不準消極怠工、睡覺、打鬧、妨礙生產、無故離崗、串崗等違章事宜。一經發現按廠規廠紀處罰,根據事態的嚴重性,相關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4、各小組師傅負責本小組一切生產按排、產品品質與勞動紀律,做好區域的環境衛生,生產現場要規范的排放整齊,半成品及成品按指定位置擺放,并加以標識;認真督導員工填寫流程卡,并卻保流程卡的正常流通。

  5、下班前依據自己所加工的工件大小、交貨的難易度,提前相應時間停機,對自己工作范圍內的'區域清理干凈,廢料和有用料放到指定位置,嚴禁混放,并且關閉好相關電源、門窗,有秩序的排隊下班。

  6、愛護公司財物、生產工具和生產設備,因生產而領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歸還,如有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嚴禁亂涂、亂貼等不良現象。

  7、所有人員對車間物料控制負責,確保材料充分利用,減少浪費;嚴禁工作臺下隨處可見物料,每位人員對交期負責,對師傅交待的任務按期定量完成,制程中所用到的棧板必須擺放整齊。

  8、所有人員必須對產品的品質負責。生產前簽核相應樣板,生產中按樣板隨時自檢,確保工序半成品、成品品質合格率在99%以上。

  9、員工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保持安全通道暢通,嚴禁堵塞。所有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

  10、所有員工必須對自己負責,心中時刻擁有我要安全之理念。盡全心做好防范措施,絕不可抱有僥幸心理,加強自衛意識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安全生產警鐘刻不容緩、長鳴不息。

  備注:以上所有條約,如有違者,視情節之嚴重性嚴格按照公司相關制度予以處罰,對表現優秀者予以獎勵。希望每個人都能以主人翁精神挑戰工作,只有公司盈利,我們才能賺到想要的待遇。我們共同努力吧,明天的美好屬于我們大家的!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完善公司福利政策,規范各類假期管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修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XX公司管理的所有項目公司的全體員工。

  第三條 基本定義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仍未到崗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

  3、脫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

  4、曠工:無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有下列情況者,均按曠工論處:遲到、早退或脫崗連續超過60分鐘;或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或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或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者;或違紀、違規行為造成的缺勤;或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

  5、考勤統計時間: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條 考勤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

  第二章 考勤規定

  第五條 標準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標準工作時間為上午八點三十分至中午十二點,下午二點至五點三十分。

  第六條 因公需要輪班工作的崗位,其部門負責人于每月28日前向行政人事部報備本部門下月排班表。

  第七條 寫字樓上班的員工,須每天上午上班打卡一次,因當天請小時假者須在返回時打卡;因工作需要,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打卡次數進行補充規定并及時報備。

  第八條 全體員工須在各自辦公所在地點考勤機上進行打卡方視為有效考勤。

  第九條 員工因手指受傷、脫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寫字樓上班員工須在當天8:30前到行政人事部考勤專員處簽到,其他各考勤點員工須在當天8:30前到各工作點考勤員處簽到。

  第十條 違反考勤制度者,按以下標準予以處罰:

  1、遲到、早退的處罰標準:月累計遲到、早退次數不超過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罰100元;超過六次(含六次)者,扣罰本人當月全部浮動獎金。

  2、曠工半日扣罰半個工作日的固定工資和三個工作日的浮動獎金。連續曠工五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十個工作日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3、員工因各種原因(包括忘打卡、排隊打不上卡等)不能按時打卡,須做出書面情況說明,經兩名以上證明人及上一級領導審批后報備,同時予以當事人100元/次的處罰,否則將視同曠工。

  4、由公司發文組織的活動、會議、培訓學習及各類值班等須統一考勤管理,遲到、早退、無故缺席等人員將按文件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一條 確因工作需要長期在各工作點進行考勤的特殊崗位員工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提前一個月到行政人事部備案后方可多點考勤。

  第三章 請假、外出、出差規定

  第十二條 請假規定

  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計劃生育假)/陪產假、工傷假、年休假、其他福利假等。

  1、事假:

  員工辦理事假須明確提出事假理由,至少提前1天提交請假申請單,向部門負責人提交書面請假單,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視為曠工。

  2、病假:

  ①員工申請病假,須提供住院診斷證明和住院證明,或三甲醫院的休假診斷證明;員工重疾或手術出院后仍需休養的,須再提供醫院出具的休養證明。

  ②醫療期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及當地政策執行。

  ③如因病不能及時上班,需在上班時間前電話通知所屬部門負責人,并于上班后及時提交上述證明;如無法提交相應證明的,按事假處理;病假已到期而須辦理續假的,獲準后方可續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婚假:

  ①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員工入職后領取結婚證書可享有婚假。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書半年內(以發證日期為準)一次性休完。員工憑結婚證書向所屬部門負責人申請,經行政人事部審核通過后方可休假。

  ②適齡結婚者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初婚、女年滿23周歲初婚)增加10天(含公休假日)假期。

  4、喪假

  ①員工親屬過世,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給予一至三天的帶薪喪假。其中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死亡,可休喪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可休喪假1天。

  ②需在一個月內提交醫院、派出所或居委會等機構出具的相應證明。

  5、產假(計劃生育假)/陪產假

  ①凡符合計劃生育的員工,憑《準生證》、《出生證》向所屬部門及行政人事部申請產假或陪產假,憑醫院診斷證明可申請計劃生育假。根據安徽省及國家法律規定和政策,具體規定如下:

  A、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初產婦,延長產假30天;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延長產假30天,且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護理假為20天。

  B、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②產假(計劃生育假)/陪產假遇法定節假日、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數。

  ③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天給予1小時的哺乳時間。

  6、工傷假

  ①員工在工作期間因公受傷,及時到醫保定點醫院就診,并在24小時內報行政人事部和所在部門。

  ②工傷經認定后,持醫院診斷證明及勞動能力等級鑒定結果,辦理工傷假手續。

  7、年休假

  公司員工原則上每年春節期間享受十五天帶薪年休假(含法定節假日),員工探親統一安排在春節假期中,不另行給假。

  8、其他福利假

  ①公司已轉正員工原則上每年可享受集體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時間為四天(含周六、日),其中包含兩天帶薪假。

  ②集團相關文件范圍內的核心管理干部可按規定享受入住全國恒大酒店待遇,期間可享受每年兩天帶薪假。

  第十三條 請假、外出及出差批準權限如下:

  1、一般員工3天(含)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4-7天(含)的,報分管領導審批;7天以上再報董事長審批。

  2、非主持工作的中層人員1天(含)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2-5(含)報分管領導審批;5天以上再報董事長審批。

  3、部門負責人3天(含)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3天以上,再報董事長審批。

  4、所有員工國外及香港、澳門、臺灣的出差由董事長審批。

  5、公司領導班子的請假、出差、外出由董事長審批,其中董事長的請假由集團董事局主席審批。

  6、公司領導班子的考勤每月呈集團董事局主席閱。

  7、公司領導確因工作需要外出不能按時打卡,須提前一天填寫外出登記表,同時經董事長審批并立即到行政人事部報備,行政人事部須于報備后一小時內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備案;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履行外出報備手續者,須于當天8:00前經董事長電話同意,并電話通知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須在8:40前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備案,否則視為未打卡,按未上班處理。

  第十四條 請假手續的辦理

  1、請假須至少提前一日填報請假申請單,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后及時報備。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崗者,視不同情況,按早退、曠工等相關處罰規定處理。

  2、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履行請假手續者,須于當日按審批權限電話向上級負責人說明原因,經同意后方可請假,并于事后一天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同曠工。

  3、如有特殊情況需續假者,須提前一天按審批權限電話向上級負責人說明原因,經批準后可順延,否則超假部分按曠工處理。假期結束后須補辦請假手續,未補辦天數按曠工處理。

  4、員工請假時間如有變更或提前銷假的,應及時提交銷假申請單,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后及時向行政人事部報備。

  5、員工每次請事假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時間,如有重大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如員工請假時間或續假累計時間超過一個月,須預先繳納本人請假期間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的應繳費總額,并經行政人事部和財務部確認后,按審批權限報相應公司領導審批,如未完成相關手續,請假則視為無效;在員工假期結束后返回上班時,上述預先繳納的社保和公積金的公司繳納部分,員工可到財務部辦理手續,由財務部憑員工本人的社保和公積金的預繳收據在員工薪資中核退。

  6、請假打卡規定:當天請小時假者須在返回公司時打卡。

  第十五條 外出、出差手續的辦理

  1、員工確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時打卡,須提前一天填報外出申請單,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后及時報備。

  2、員工出差須提前一天填報出差申請單,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后及時報備。

  3、外出、出差打卡規定:員工因工作需要全天外出、出差無需打卡;員工因工作需要非全天的外出、出差,須在返回時打卡 ;對于打兩筆卡的情況,出差、外出返回公司的時間早于下班時間時,仍須打下班卡。

  第四章 假期、加班、調休規定

  第十六條 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節日如下:

  1、所有員工每年均享有國家規定的十一天法定帶薪假期。

  ①元旦一天

  ②春節三天

  ③國際勞動節一天

  ④國慶節三天

  ⑤清明節一天

  ⑥端午節一天

  ⑦中秋節一天

  2、女員工在婦女節(3月8日)可享受半天帶薪休假(周六、日除外)。

  員工具體享受國家法定節日和具體放假日期以政府相關規定及公司發文為準。

  第十七條 加班規定

  1、公司因組織大型活動需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以公司下發文件為準,并按政府規定計發加班工資。

  2、財務部門等特殊崗位因工作需要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須將經董事長簽字同意的值班表提前二天報備。

  3、在法定節日加班后申請調休的,原則上準予次月之前完成,調休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及時報備。

  4、對于法定節假日值班的員工未按公司發文的考勤時間進行打卡的,由部門按失職問責辦法予以處罰。

  第五章 員工培訓考勤管理

  第十八條 因公學習培訓

  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組織參加各類學習、培訓,學習、培訓時間一周(含一周)以內的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一周以上的須再報董事長審批。

  第十九條 新員工入職培訓

  1、培訓期間不允許請假,不參加者按曠工處理。

  2、培訓期間須嚴格考勤,遲到、早退、無故缺席等人員將按考勤制度予以處罰。

  第六章 人事變動的考勤管理

  第二十條 人事變動的考勤管理

  1、xx公司系統之間的人事變動,每月十五日前(含十五日)到崗者,由新崗位所在單位統計當月考勤;每月十五日后到崗者,由原崗位所在單位統計當月考勤。

  2、未辦理正式調動手續而擅自調整工作崗位者,行政人事部不予以統計考勤。

  3、因工作需要辦理調崗手續的員工,需在規定到崗時間內辦理完畢相關手續,特殊情況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可最長延期至五個工作日,否則按曠工處理。

  4、因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而待崗培訓者,待崗培訓期間只計發基本工資。

  第七章 職責分工

  第二十一條 各部門負責人和部門考勤員職責如下:

  1、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直接負責對本部門員工勞動紀律的管理,確定部門考勤員并及時報備。

  2、部門考勤員由部門負責人指定,考勤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對考勤工作嚴謹、公正,并認真學習和熟悉公司考勤制度,嚴格按制度督促及指導本部門員工辦理外出登記、請假及出差等手續,及時向行政人事部報備考勤資料。

  3、對無故不上班的員工,部門考勤員應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匯報。超過三日的須書面上報行政人事部。應報未報,給予該部門負責人降一級工資的處分。

  4、員工在假期結束后未能按時到崗的,所在部門負責人及考勤員應在員工缺勤當日上午向行政人事部報備,說明員工未能到崗的原因;如因所在部門未及時報備導致公司利益受損的,部門負責人須承擔相應責任。

  5、部門考勤員于每周五及每月最后考勤截止日17:30前向行政人事部報備本部門本周的出勤異常情況、提交已審批的`外出登記表、請假申請單、出差申請單等考勤資料。

  6、每月考勤截止日仍未及時提交已審批的考勤資料或因考勤員工作失誤導致相關員工考勤數據出錯的,給予部門考勤員失職問責的處分。

  7、員工各類考勤資料務必據實填報,對考勤數據弄虛作假所涉及的員工及考勤員,公司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扣罰獎金、降薪、降職、免職直至開除的處分。

  第二十二條 行政人事部考勤專員職責

  1、行政人事部考勤員須將公司領導班子及集團二級部駐地員工的當月考勤統計表經公司領導審批后,于次月2日中午12:00前報送集團公司行政人事部。應報未報,給予相關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人降一級工資的處分。

  2、考勤專員負責于每月2日下午17:30前將經審批后的上月考勤統計表交薪資專員。

  3、考勤專員負責分類存放、妥善保管各種原始考勤資料,考勤軟件里的數據須每月進行備份,原始考勤資料(含考勤機導出的所有格式的考勤記錄文件)保存期限為兩年。

  第二十三條 所有員工入職時一律使用指紋考勤,指紋錄入由各工作點的考勤員負責,嚴禁密碼考勤、代錄指紋考勤。其中物業公司班子成員及物業服務中心負責人的指紋由地產行政人事部考勤員及地產各三線項目行政專員負責錄入。

  第二十四條 指紋考勤機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公司的人員編制及需求進行統一規劃。

  第二十五條 行政人事部是員工勞動紀律的職能管理部門,將不定期對公司各部門的勞動紀律進行檢查,主要檢查員工在崗情況、上班秩序(如上班時間脫崗、串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及違規考勤等。一經查實,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扣罰獎金、降薪、降職、免職直至開除的處分。相關部門負責人及考勤員負連帶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文件各條款中所提備案一詞指到行政人事部考勤專員處報備。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于發文之日起執行,原管理制度如與本制度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制度為準。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15

  企業(公司)勞動紀律管理辦法

  一.各種假期的處理辦法

  (一)事假

  1.職工的父母、配偶和未參加工作的子女生病,家中確實無人照顧,需職工本人護理,只許一方請事假。夫婦一方在本市的其它單位工作,應由兩人輪流請假。

  2.職工的直系親屬在外單位工作因工傷住院,請求中心職工護理時,須對方組織出面聯系,方可請假護理,在護理期間按事假處理,職務工資、津貼和福利由對方發給。反之,中心職工因工傷住院,需在外單位工作的親屬護理時,經主管領導同意,有組織派人聯系,其親屬在護理期間的工資、津貼由中心發放。

  3.職工家在外地的直系親屬因病住院,家中確實無人照顧,需職工本人護理的,必須有當地醫院證明(當時沒有者事后補上),職工方可辦理請假手續。

  4.其他原因需請事假者。

  5.每年請事假者一般累計不得超過一個月。

  (二)探親假

  探親假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所屬路程假。

  1.凡工作滿一年的正式職工,與配偶或父母不在一起,可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如果職工與父母一方住在一起或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親假。

  大中專畢業生在實習期間不享受探親假。凡是在上半年實習期滿的,當年可以享受探親假:下半年實習期滿,下一年度享受探親假。

  2.職工探望配偶,每年給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3.獨身職工(包括離異、配偶死亡未再婚者)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二十天。如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探親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可以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4.凡職工家住農村,親屬來局探親居住滿三十天的,職工本人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假,可報銷往返路費。

  5.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6.到配偶所在地脫產學習三個月以上的職工不享受探親假。

  (三)公休假

  1.根據有關規定,中心職工在確保完成工作前提下,可享受公休假。休假天數按如下標準執行:

  工齡不滿十年的職工,每年可享受公休假十天。

  工齡滿十年以上的職工,每年可享受公休假十四天。

  2.公休假原則上當年享用,逾期作廢;如有特殊情況,經中心領導批準方可分期進行,原則上不超過兩次。

  3.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當年的公休假:

  ①已享受寒、暑的脫產學習職工;

  ②已安排療養、休假者;

  ③全年累計病假三個月以上,事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并取消次年的公休假);

  ④當年休產假三個月及其以上者;

  ⑤見習期內;

  ⑥參加業余學習的個人要求脫產學習,其時間超過本人應享受的公休假時間者(脫產時間跨年度時,分年度計算);

  ⑦停聘期超過三個月以上者。

  (四)婚假

  1.職工在法定婚齡內結婚,在本市的給假三天,配偶在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2.男方年滿25周歲以上,女方年滿23周歲以上初婚為晚婚。達到晚婚年齡結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婚假18天,婚假在6個月內有效。婚假期間視為出勤。

  (五)產假

  1.實行晚育(晚婚生育或年滿24周歲生育第一胎)的女職工合理生育一胎后,除國家規定的產假(90天)外,增加產假3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護理假必須在女職工產假期間連續使用。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2.產假期滿,如因病需要繼續治療,按病假辦法處理(需有醫院證明)。

  3.生育過一胎的女職工放置宮內節育器,憑醫院證明(病歷記錄、處方、收據,下同)可休息2天;取出節育器的'可休息1天;上環失敗懷孕流產者,憑醫院證明可休假14天;男女職工接受絕育手術的可休息15天。

  (六)喪假

  職工直系親屬死亡,在本市的給喪假五天,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七)病假

  1.職工去門診部看病,一般病癥給假二小時,重病或難癥者,可根據醫生證明給假。

  2.職工因病請假,需醫生證明,中心領導批準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若遇急病,來不及請假,可在第二天補辦請假手續。

  (八)曠工

  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①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②假期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被批準又不上班者;

  ③沒有醫院證明,又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推病不上班者;

  ④分配工作不服從,經教育不改,借病不上班者;

  ⑤以因公外出為名,而實際辦私事者;

  ⑥停聘期間不到單位上班,不參加集體學習生活者。

  注:各種假期及曠工計算方法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

  二.請假手續及批準權限

  (一)職工請假要事先提出申請,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二)處級干部請假應經主管局長批準;科級干部請假應經中心領導批準。

  (三)科長批準權限為一天;對于半天的假期,可累加計算。凡未經批準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對待。

  (四)請假一天以上的,需到辦公室填寫請假單,交中心領導批準,辦公室蓋章留存,請假單交本科室考勤員簽字登記方可生效。假期期滿后,持假條到辦公室銷假,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沒有假條者,各科室按曠工處理。

  (五)職工假滿,應按時回單位上班,若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回單位時,必須提前向單位續假。科長接到續假電報、電話當天,必須做出同意與不同意的決定,并用電話或電報通知本人和辦公室。若科長接到職工續假電話、電報當天內,沒有迅速做出決定或做出決定沒有及時通知職工,續假職工按同意續假處理,科長應承擔續假期職工未按時上班的責任。

  三.上班勞動紀律

  (一)全體職工應忠于職守,按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脫崗。當天遲到、早退、脫崗超過5小時,以全天曠工處理。超過2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

  (二)在哺乳期(嬰兒在一周歲以下)的女職工,每天上、下午各給半小時哺乳時間。

  (三)幼兒送園期,全天給20分鐘進行接、送園。

  (四)上班時間應做好本職工作,不準在上班時間干私活,不準上班時間下棋、打牌,不準在電腦上玩游戲、聊天。

  四.考勤辦法

  (一)各科室嚴格按照考勤制度進行記錄,

  考勤結果作為獎懲、評聘、晉級、工資、獎金、福利發放的依據之一。凡無考勤記錄者,均不得評先、續聘、晉級和發給工資、獎金、福利。

  (二)以科室為單位,各科室確定一名考勤員負責考勤工作,考勤員要嚴格履行職責。

  (三)考勤員應在當日記錄當天出勤情況,不得隔日或數日后憑回憶補作記錄。考勤資料(各種假條等)由考勤員保管,以便備查。

  (四)中心辦公室負責對出勤情況和考勤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監督檢查,對違反本辦法的職工按規定做出處理。

  (五)各科室每個月的考勤表在次月的3日前,經科長簽字后由考勤員送中心辦公室,辦公室于4日前統計匯總后對違規違紀情況按相應規定提出處理意見,送中心領導處理。

  五.考勤處理

  (一)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以上、10天以下者,扣發一個季度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曠工累計11天至15天者,扣發全年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連續曠工16天或累計曠工30天以上者,予以待崗處理,待崗期間只發職務津貼。凡有曠工行為者,影響一次工資晉升。

  (二)當年請事假10天以上者,按實際天數扣發相應的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事假累計超過20天者,扣發一個季度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累計一個月者,扣發全年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福利外,影響一次工資晉升。

  (三)病假期間生活待遇按我局有關規定執行。兩年累計病假半年以上者,影響一次工資晉升。

  (四)休相應工齡段的公休假,按休假天數扣發考勤獎、防汛補貼。

  (五)上班遲到、早退、脫崗當月10次以上者,扣除半月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15次以上者扣除全月津貼、獎金、考勤獎、防汛補貼。

  (六)職工違反勞動紀律,經多次教育不改者,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解除聘任合同。

  六.其它

  (一)職工由單位選派參加各類脫產業務培訓學習的視為出勤。其報銷及請假辦法參照《職工教育管理暫行辦法》中相關規定執行。

  (二)在崗人員參加各種取得職稱、學歷、學業證書的短期學習(一周以內)須經批準,可請事假或公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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