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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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安全管理制度

  現如今,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經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1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確安全職責,落實各項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及其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我市《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建立我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狀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職責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職責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構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自存,不得隱瞞職責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持續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忙。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狀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狀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安全管理制度2

  一、如果發生水污染事件,責任人應在第一時間報告上級部門,由上級部門最快速度報告給高層領導。

  二、水污染事件發生后,單位必須立即停止二次水箱水的供應,防止事件進一步擴大。

  三、如果造成人員身體傷害的應及時送附近醫院進行就診。

  四、經請示上級領導同意,由單位負責人報告當地衛生部門,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進行現場應急處理。

  五、如果有人為破壞的,應報告保安部,由保安部報告公安機關,進行偵破,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

  六、單位在水污染發生后,在取得衛生和公安機關同意的前提下,盡快把污染水排掉,將水池清洗干凈并且消毒,然后將水池注滿,現場取樣送檢,合格后恢復正常供水。

  七、污染事件過后,必須收集相關資料進行保存,從中取得教訓,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安全管理制度3

  1、學校食堂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

  2、食堂要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保證學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發現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食堂工作間要與餐廳隔開,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以防萬一。

  5、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登記制度,并設置檔案。采購人員不得采購來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類食品要保證衛生質量。

  6、食堂供應的膳食應注重營養搭配,保持新鮮,嚴禁供應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過期食品;新鮮的瓜果蔬菜要認真清洗;嚴防食物中毒或農藥中毒。

  7、保持食堂內外的環境衛生,要經常對餐具用具進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開存放。

  8、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工作人員要協助學校做好防盜、防火、防毒工作,制冷設備應由專人管理。

  10、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1、接受教育體育局、衛生、防疫、質檢工作人員對食堂的檢查。

安全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了更安全、正確的使用柴油叉車,確保貨物的安全運輸,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2.范圍

  公司所有柴油叉車。

  3.權責

  3.1執行操作員:須指定經過培訓的人員,并有合格叉車駕駛證,負責柴油叉車的安全使用;

  3.2審核主管:負責對駕駛員名勝叉車的安全性進行監督與指導。

  3.3保養

  3.3.1叉車的一級保養及維修由叉車司機負責;

  3.3.2叉車的二級保養及維修由設備部或聯系廠家負責;

  4.定義:

  4.1一級保養:即日常保養

  4.2二級保養:由專業人員對使用到一定時限的叉車進行系統的保養;

  5.作業內容

  5.1使用前檢查

  5.1.1燃油、潤滑油、電解液水箱的`儲量是否合乎要求,并保持清潔;

  5.1.2起重裝置和門架的升、降、仰、傾工作情況是否正常。嚴格檢查轉向、液壓、特別是制動系統(剎車功能是否正常和剎車油量,前后燈、剎車燈、倒車警鳴器、喇叭等);

  5.1.3各系統的管路和接頭有無損壞或松動;

  5.1.4車輪有無異常;

  5.2裝貨

  5.2.1啟動:駕駛員不得用濕手或油手操作,每天第一次啟動時要預熱,且啟動速度不宜過快;

  5.2.2裝載

  5.2.2.1貨叉距離適合于載荷的寬度,貨物重量應均勻分布在兩叉之間;叉車單叉使用;

  5.2.2.2叉重心高的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升起。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5.2.2.3確定貨物的重心位置。對于穩固情況不好和重心位置高的貨物,要用松緊帶捆好,防止貨物崩塌和傾倒;

  5.2.2.4有準裝載超過允許載重的貨物,且所載貨物不能過高、過寬;(料件高度不行超過2.8米,寬度不行超于掛車的寬度)

  5.2.2.5每部叉車限掛6部(含)以下的掛車,每部掛車不得超過4噸;

  5.2.2.6叉車司機在裝載貨物后應立即將防護網拉起;避免行駛過程中貨物倒塌;

  5.3行駛

  5.3.1使門架處于垂直位置時將貨物升起;

  5.3.2行駛時貨物的底部離地面應在300~400mm左右,嚴禁過高提升貨物行駛;

  5.3.3靠右行駛,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貨車算起3公尺以上);

  5.3.4行至交叉路口或愛阻地段時,應減速鳴號,不允許超車;

  5.3.5運行中駕駛員的身體不得超出車外;

  5.3.6行駛速度:在廠內道路行駛不得超過10千米/小時;在轉彎、車間門口、房角、十字路口處、跨越狹窄的道路時,不得超過3千米/小時,盡有跨駛行人行道。員工用餐或上、下班時間盡量避免作業,若必要時要特別注意安全;

  5.3.7在機床、管道、爐子、設備旁邊行駛時,其距離不得少于0.5米;

  5.3.8坡道行駛:不得在較大坡度路面上長期停車,也不許快速下行,必要時應倒退下行;上下坡進應緩慢行駛;

  5.3.9搬運大體積貨物時,如果貨物擋住駕駛員的視線,應低速倒退行駛,后掛平板車時正面行駛前叉貨物不行高于前視線;

  5.3.10非緊急情況下,嚴禁實然制動;中途停車時,應后傾收回門架;

  5.4卸貨

  5.4.1用手剎制動,緩慢停下并保持貨叉穩定;

  5.4.2一般應在門架處于平衡位置時,貨物升降;貨叉前后傾至極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時,必須迅速地將操縱手柄置于中間靜止位置;

  5.4.3門架少量前傾,把貨叉下降到最低時,抽出貨叉;

  5.4.4卸貨完畢后,停止發動機并使滑架下落,前傾使貨叉著地;

  5.5停止作業

  5.5.1平板拖斗放置于指定位置,并擺放整齊;

  5.5.2叉車放置于指定位置,并擺放整齊;

  5.5.3關閉所有控制器,切斷動力,撥下制動閥,并把貨叉放低于并置于非作業位置后取出鑰匙;

  5.5.4收好各自所配置的工具;

  5.6保養與維護

  5.6.1電解液的正常液面應該在上下橫線之間,或液面低于下線時請立即補充電瓶水,為防止電瓶水外溢,應在充電之后補充電瓶水;

  5.6.2確保鏈條清潔;車輪螺母堅固好,車內無灰塵,空氣濾芯干凈;

  5.6.3正常情況下叉車由第一使用者(各單位主管批準專人)操作,第一使用人請假或離職時,方可由第二使用者代理;違反條例者罰款,保管人各罰100元/次加記大過一次,臨時須該部門主管或廠長批準除處;

  5.6.4操作時需佩帶一操作許可證、駕駛證,各部門主管隨時檢查和校對,如發現未佩帶或佩帶他人許可證者,罰款50元/次;

  5.6.5隨車佩帶保養記錄卡,經發現未佩帶者每次罰款30元/次;

  5.6.6車輛外借需叉車司機隨車,私自對換使用,需使用非他專用車,查到兩人各記過一次;

  5.6.7車輛不得載人,如有發現,將對叉車司機和被載人各罰款100元加記大過一次;

  5.6.8車輛如果是在非正常情況下損壞,一切后果由叉車司機承擔;

  5.6.9如不按正常操作規范操作者,一經發現將給予處罰,罰款50元/次;

  5.6.10車輛按各單位指定地點停放整齊,不可隨處停放,并保持環境衛生,否則將罰款30元/次,叉車作業周邊2m內嚴禁站人閑聊,因而引起事故,將給當事人記大過一次;

  5.6.11叉車未保持清潔者,罰款30元/次;

  5.6.12叉車司機未將防護網拉起的給予罰款50元/次的處罰;

  5.7注意事項

  5.7.1對柴油叉車進行檢查/保養時應注意安全;

  5.7.2檢查進發現叉車有異常應及時排除,剎車故障即時停用,等修復正常后再使用,如現場不能自行解決的應呈報設備部處理;

  5.7.3如需送設備部維修的須及時填寫《設備維修單》;

  5.7.4不得私自聯系廠商進行維修,否則,發生費用自行負責;

  5.7.5各單位車輛維修記錄及費用在設備部均有存檔,處終將據次對叉車司機的工作做出評估考核;

  5.8其他規定:

  5.8.1車輛停靠管制:叉車司機下班前應將掛車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將叉車停放于指定位置;

  5.8.2鑰匙管制:所有叉車司機下班前,應將所屬叉車鑰匙交于指定保管人,并在登記本上登記。

  6.本制度自20xx年1月13日起實施。

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加強本單位的港口安全生產工作,改善港口安全生產條件,確保本單位港口從業人員在港口生產過程中的作業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港口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單位的港口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企業法人負責制,本單位相關負責人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港口生產要服從港口安全的需要,實現港口安全生產。

  第三條本單位的港口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是本單位港口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本單位負責人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港口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港口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港口作業安全保護計劃,實施港口安全生產檢查和管理,協助港口行政管理部門調查處理港口生產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四條本單位的港口作業部門必須成立港口安全生產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港口從業人員進行港口安全生產教育,制訂港口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港口安全操作規程。實施港口安全生產檢查,貫徹執行港口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港口生產安全。港口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本單位的港口作業部門負責人擔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港口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兼)職港口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有關港口安全知識。

  第五條港口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本單位的'企業法人是本單位港口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本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有關負責人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港口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

  第六條本單位各港口從業人員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主動配合做好港口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本單位港口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本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港口法》等法律、法規,綜合管理日常港口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本單位港口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和個人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本單位港口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港口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管理港口安全生產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港口生產,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研究處理。

  5、 總結和推廣港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港口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港口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港口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本單位港口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提出防止港口安全事故的措施,并督促落實。

  7、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港口作業安全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以及港口安全設施、設備的配備標準,并監督執行。

  第八條本單位的港口作業部門要經常檢查、督促有關港口作業人員要遵守港口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要做好港口作業設施、設備、工具等的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并及時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港口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九條本單位港口從業人員在港口生產、作業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港口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愛護港口作業設施、設備、工具等,以及港口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凡進入本單位從事港口作業的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作業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而從事港口作業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在本單位港口作業區范圍內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特種設備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上崗資格證書后,才能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再教育。

  第十二條本單位的港口作業設施、設備、工具等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施、設備、工具等,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進行危險程度較高的港口作業時,必須在作業現場加設防護設施、設備。

  第十四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本單位的港口作業現場進行有關作業時,本單位應加強管理,并與外單位人員簽訂港口作業安全協議,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港口作業安全操作規程者,責令其停止港口作業。

  第十五條本單位需嚴格執行港口安全會議制度,在每月月初進行一次港口安全例會,通報上月的港口安全生產情況,明確本月港口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并制定本月的港口安全檢查計劃;分析上月在港口安全生產中所暴露的問題,制定相應對策,避免類似港口安全問題的出現,將港口安全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第十六條本單位需嚴格執行港口安全自檢制度,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的港口安全自檢,重點檢查港口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港口安全隱患整改情況、有關港口作業設施、設備、工具的安全技術狀況,并做好記錄。如發現影響港口安全的隱患時,必須立即停止港口作業,待整改符合安全后,方可恢復港口作業。

安全管理制度6

  為了進一步加強縣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使之規范化、制度化,結合本院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負責制度

  (一)醫院行政一把手對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任。

  (二)分管副院長對醫院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醫院各科室主任為本科室安全責任的第一責任人,對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管理責任。

  二、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一)醫院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特殊情況隨時召開,會議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主持。

  (二)會議內容:聽取各科室主任對每季度末或一段時間以來本科室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研究分析醫院安全生產問題,總結和布置醫院安全生產工作,通報安全生產情況。

  (三)參加會議人員: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及各科主任。

  三、安全生產通報制度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月就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通過職工會議進行通報。

  (二)各科室每月末后3日內書面向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送本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內容包括:當月安全生產情況,安全隱患及整改措施以及下月的安全工作安排。

  (三)發生緊急、特殊情況及出現事件時,應隨時通報。

  四、安全生產督促檢查制度

  1、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批示及有關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

  2 、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

  3 、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

  4 、事故調查處理和對事故責任人員處分的落實情況。

  5 、本院認為需要督查的其他事項。

  五、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一)各科室對責任范圍內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及時上報上級院領導。

  (二)對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視情節輕重,依法規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六、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和“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追究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嚴肅查處事故責任,達到刑事責任的交由司法部門處理。同時對相關的責任人也必須做出相應的處罰。

  七、醫院消防安全制度

  1、建立健全組織,領導班子由一名副職主抓此項工作,并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做到制度化、規范化、正規化。

  2、對職工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教育,重點部門要按照上級要求簽定安全責任書。

  3、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要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各病區對新入院病人的入院宣教,應將消防安全作為一項重點,值班人員提高警惕,嚴防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

  5、安全保衛科的工作人員要經常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定期進行消防演練,對全院的重點部位和重點設施要勤檢查,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院領導匯報,以便及時采取措施。

安全管理制度7

  1、時間:早上7:30-8:30送幼兒上學;下午16:00-17:00幼兒離校。

  2、家長接孩子,要衣冠整潔,講文明、講禮貌,講衛生,家長的摩托車、自行車、電動車不得騎進校園。

  3、家長應固定3個以內的家庭成員接送幼兒。若家長臨時有事,委托別人接送幼兒,必事先與教師電話聯系。

  4、老師和家長都要教育幼兒不得跟陌生人走,幼兒不得單獨離開學校。

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公司的倉庫管理規范化,保證財產物資的完好無損,根據企業管理和財務管理的一般要求,結合本公司具體狀況,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倉庫管理工作的任務

  (1)做好物資出庫和入庫工作。

  (2)做好物資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種防患工作,確保物資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倉庫物資的入庫

  第三條對于業務人員購入的貨物,保管人員要認真驗收物資的數量。名稱是否與貨單相符,對于實物與貨單資料不符的,辦理入庫手續要如實反映。

  第四條對于貨物驗收過程中所發現的.有關數量。質量。規格。品種等不相符現象,保管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并視具體狀況報告主管人員處理。

  第三章倉庫貨物的出庫

  第五條對于一切手續不全的提貨,保管人員有權拒絕發貨,并視具體狀況報告主管人員。

  第四章倉庫貨物的保管

  第六條倉庫保管員要及時登記各類貨物明細帳,做到日清月結,到達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帳卡相符。

  第七條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員要對當月各種貨物予以匯總,并編制報表上報部門主管人員。

  第八條保管人員對庫存貨物要每月月末盤點對帳。發現盈余。短少。殘損,務必查明原因,分清職責,及時寫出書面報告,提來源理意見,報部門主管人員。

  第九條做好倉庫與運輸環節的銜接工作,在保證貨物供應。合理儲備的前提下,力求減少庫存量,并對貨物的利用。積壓產品的處理提出推薦。

  第十條根據各種貨物的不同種類及其特性,結合倉庫條件,保證倉庫貨物定置擺放,合理有序,保證貨物的進出和盤存方便。

  第十一條對于易燃。易爆。劇毒等貨物,應指定專人管理,并設置明顯標志。

  第十二條建立健全出入庫人員登記制度。

  第十三條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定,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保證倉庫和貨物財產的安全。

  第十四條庫管人員每一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檢查”,確保財產貨物的完整。如有異常狀況,要立即上報主管部門。

  (1)上班務必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

  (2)下班檢查是否鎖門。拉閘。斷電及不安全隱患。

  (3)檢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單獨存儲。妥善保管。

  第十五條嚴格遵守倉庫保管紀律。規定,倉庫保管紀律資料規定:

  (1)嚴禁在倉庫內吸煙。

  (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3)嚴禁涂改賬目。

  (4)嚴禁在倉庫堆放雜物。廢品。

  (5)嚴禁在倉庫內存放私人物品。

  (6)嚴禁在倉庫內閑談。談笑。打鬧。

  (7)嚴禁隨意動用倉庫消防器材。

  (8)嚴禁在倉庫內亂接電源,臨時電線,臨時照明。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規定由行政部制定,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

安全管理制度9

  1.非該室工作人員未經同意,不得進入。

  2.保持室內清潔,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煙。

  3.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勤巡視、勤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火險隱患,嚴禁脫崗、空崗。

  4.定期對變壓器開關柜進行清掃,防止因污物造成短路。清掃時,嚴禁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擦洗。

  5.室內動用電、氣焊或其它明火作業時,必須向保衛部申報并填寫動火證后,方可操作。

  6.維修電器設備時,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

  7.室內嚴禁存放食物,避免因小動物進入造成電器設備短路,引起火災。

  8.滅火器材要定點存放,經常維護保養,保持良好狀態。

  9.發現異常氣味,如烘烤塑料、焦糊等氣味,立即報保衛部,并認真查找氣味來源。

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網吧經營和上網用戶必須嚴格遵守《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網吧不得經營電腦游戲,不得將網吧出租或者私自轉讓。

  三、上網用戶必須遵守網吧的管理規定,愛護網吧的所有機器設備和保持良好的上網環境,不得蓄意破壞網吧任何物件。

  四、網吧經營者必須嚴格依照“用戶上網登記管理制度”進行登記,上網用戶必須配合網吧執行。網吧必須詳細記錄用戶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上網時間和使用電腦的ip地址并予以保留;用戶必須對以上記錄簽名確認。

  五、上網用戶不得擅自訪問僅限內部使用的系統和未經預先登記的商業系統。

  六、上網用戶不得在網上發散電子垃圾和其它有害信息,不得破壞網絡中公共信息的.完整性。

  七、嚴禁上網用戶向其他聯網用戶發送垃圾郵件,嚴禁使用自帶光碟。

  八、上網用戶必須服從網吧管理人員的管理。遇到系統異常問題,用戶不得隨意重新啟動或者關閉系統,應該立即聯系管理人員。

  九、網吧內嚴禁吸煙、酗酒,以保持良好的室內環境。

  網吧經營者有責任對國家有關部門依法進行國際聯網信息安全的監督檢查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資料。當發生安全事故或計算機案件時,必須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護現場,避免危害擴大。

  十、網吧經營者和上網用戶都有義務向公安機關舉報各種違法行為。

安全管理制度11

  一、注意防火、防盜,如發現事故苗頭或聞到異味,必須立即查找處理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切實消除隱患;

  二、下班前要認真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酒店及客人生命財產安全;

  三、如發現有形跡可疑或有不法行為的人或事,應及時報告保安部或有關部門;

  四、不與客人的小孩耍逗,發現客人的小孩玩水、玩火、玩電,要加以勸阻,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五、不得將親友或無關人員帶入工作場所,不準在值班室內或值班宿舍留宿客人;

  六、拾獲客人遺留錢物,一律上交部經理、保安部或總臺,客人遺留的書報、雜志一律上交不得傳閱;

  七、發生火警時,保持鎮靜,不可驚惶失措,尋求附近的同事援助,及時通知電話總機、消防中心,清楚地說出火警地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及本人姓名、工號,并報告總經理及有關人員;

  八、在安全的'情況下,利用就近的滅火器材試行將火撲滅,如火勢控制時蔓延,必須協助引導客人從防火通道、樓梯撤離火警現場,切勿搭乘電梯;

  九、遇意外發現應視情況分別通知大堂經理或有關部門,酌情處理。通知電話總機轉告有關人員,同時加設標志,保護現場,警告其余人員勿近危險區;

  十、在緊急情況下,全體員工必須服從總經理或經理的指揮,全力保護酒店財產及客人生命安全。保證酒店業務正常進行;

  十一、保密:未經批準,員工不得向外界傳播或提供有關酒店之資料。酒店的一切有關文件及資料不得交給無關人員,如有查詢,可請查詢者到總經理室或有關部門查詢。

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橋梁工程高處作業施工安全,防止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等生產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安全與健康。

  第二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定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的橋梁工程高處作業符合國家標準《高處作業分級》(gb3608-83)“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的規定,重點針對作業高度在15m(三級)以上高處作業及特殊高處作業中的懸空高處作業。

  第四條本規定適用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單位的在建橋梁工程項目。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五條目標責任

  (一)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結合工程施工特點,制定橋梁工程高處作業安全技術方案和發生緊急情況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項目經理部必須采取有效措施貫徹落實;如變更須按變更程序審批,特殊情況下采取緊急措施,遏制事故發生,避免損失。

  (二)項目經理部必須實行高處作業安全目標管理,并建立相應的安全保證體系和管理網絡,機構健全,人員到位,責任到人。

  (三)項目經理部必須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經理對橋梁施工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要逐層落實到人。

  (四)高處作業施工中應運用現代管理技術,推行現代先進管理方法,編制科學的安全施工程序,標明安全技術關鍵點,合理組織施工,確保安全生產。

  第六條人員

  (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要求,經專門培訓,持證上崗。

  (二)高處作業人員須經體檢合格后方可上崗,并要定期進行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精神病、嚴重貧血病、恐高癥、嚴重關節炎等疾病及其他不適合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三)高處作業人員必須進行高處作業安全知識培訓;在高處施工采取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和新設備時,要提前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與交底。

  (四)作業人員從事高處作業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不得穿拖鞋、硬底鞋等。

  (五)在高處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配備工具袋,防止各種工具、零件等物料墜落傷人。

  (六)嚴禁酒后、過度疲勞登高作業。

  (七)水上作業必須穿救生衣。

  第七條施工現場

  (一)施工現場必須有完備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警示標識牌,注明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設施盡量做到定型化,防護欄桿以黃黑(或紅黑)相間的條紋標示,蓋件等以黃或(紅)色標示。安全設施由項目分管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高處作業所用物料,均應合理分散堆放,平穩、牢固,不可放置在臨邊或升降機口附近,也不得妨礙通行和裝卸。拆除下的模板及余料等物件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隨意亂置,嚴禁向下丟棄物料,傳遞物件時,不得拋擲。

  (三)運送作業人員和物件的電梯、升降機、塔吊等必須有可靠的安全裝置,調試后報所在地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期間應定期檢修。運行時嚴禁人貨混裝。

  (四)高處作業與地面聯系,應有專人負責,并配備通訊工具。施工現場一旦有險情發生,必須立即報告項目負責人。

  (五)高處作業場所的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等,任何人不得毀損或擅自移位、拆除。確因施工需要須暫時拆除或移位的,要報經負責人審批,批準后才可拆移,工作完畢后要即行復原。發現缺損,及時恢復。

  (六)遇有六級(含六級)以上大風、濃霧、雷雨、冰雪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高處作業。雷雨、臺風、大雪過后,應及時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清掃、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脫落和損壞現象時,應立即進行修理加固,隱患消除后方可繼續作業。

  第三章設施及用電

  第八條現場施工設施要按國家有關規定管理。高處作業的掛籃、支架、托架以及操作平臺等應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單項設計,其設計計算書、圖紙、操作規定、技術交底須上報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實施。設施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必要時要進行前期試驗。

  第九條在高處進行預應力作業前,必須搭置可靠的工作平臺,若在雨天作業,還應架設防雨棚,張拉鋼筋的'兩端要設置安全擋板,并在張拉施工平臺上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禁止非操作人員在張拉時進入施工平臺。

  第十條操作平臺

  (一)操作平臺要按設計方案架設,經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操作平臺四周必須按要求設置防護欄桿,防護欄桿的按相應標準進行設置,強度滿足作業安全要求。

  (三)操作平臺欄桿外必須牢掛安全立網,多張立網連接使用時,相鄰部分應靠緊或重疊,立網底部全部封嚴。平臺底部架設平網,網內不得有落物堆積,保證安全網受力均勻。

  (四)操作平臺必須設置供作業人員上下的安全通道,通道應搭設牢固并符合安全規定。

  (五)操作平臺架體應保持穩固,平臺嚴禁超載或負荷集中。

  第十一條外用電梯

  (一)電梯架體與建筑物附著要符合規范要求。

  (二)電梯司機須經專門培訓,持證上崗。

  (三)載人電梯轎廂內、外必須安裝緊急停止開關。所經過的操作平臺必須設置有聯鎖裝置的防護門或柵欄。

  (四)人員出入口要有防護棚。

  第十二條電氣

  (一)臨時配電線路按規范架(敷)設整齊;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

  (二)施工作業現場必須按要求使用標準化配電箱,用電設備與移動式配電箱的距離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三條防雷電、防撞

  (一)橋梁主塔(墩)及施工現場內處于相鄰建筑物防雷裝置保護范圍以外的起重機、井字架、龍門架等機械設備,要采取防雷措施,設置可靠防雷電裝置。遇雷雨時,作業人員應立即撤離危險區域,人體不得接觸防雷裝置。

  (二)構筑物主體或起重機塔身高于30 m時,應在其頂端裝設防撞信號燈。

  第四章臨邊

  第十四條高處作業施工現場工作面邊沿沒有圍護設施或雖有圍護設施,但高度低于1.2m,人或物有可能墜落的,均須作臨邊防護。

  第十五條高處臨邊作業,必須設置上下兩道可靠的防護欄桿,防護欄桿的高度不應低于1.2m,立桿間距不得大于2m。欄桿外的掛密目安全網封閉。

  第十六條臨邊外側下方是交通通道時,敞口立面必須滿掛安全立網作全封閉處理,并設置限寬、限高、限速安全標示和防撞設施,通道上部應架設安全棚。

  第十七條臨邊施工區域,要懸掛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十八條夜間施工時,照明、警示燈光必須滿足安全要求。

  第五章交叉作業

  第十九條作業現場盡量避免安排交叉作業,確因技術與工藝要求必須進行交叉作業時,必須有專人指揮,現場監督。

  第二十條作業人員在上下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面上。下層作業位置應處于上層作業物體可能墜落的范圍之外。當不能滿足要求時,上下之間應設置隔離防護層。

  第二十一條在高處進行電焊作業時,作業點下方及周圍火星所及范圍內,必須徹底清除易燃、易爆物品,作業現場要備有消防器材,嚴禁操作人員將焊條頭隨手亂扔。

  第二十二條進行模板安裝與拆除作業時,要按設計所確定的順序進行,作業面及操作平臺下方不得有人員走動、逗留。

  第二十三條在通航水道進行作業前,要向當地有關部門報告,按有關規定組織施工,保障船舶通航安全。

  第六章架設、拆除作業

  第二十四條架設、拆除作業必須編制施工組織方案,列入作業指導書,方案須經總工審批后執行。

  第二十五條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培訓,作業前必須進行層層安全技術交底,并留有交底簽認記錄。

  第二十六條架設、拆除作業要充分考慮作業人員的安全,加強個人防護和相互間的保護措施。

  第二十七條在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的情況下施工,至少2人以上作業,并有專人負責現場安全和監護,合理安排工作時間,做到勞逸結合,嚴禁疲勞作業。

  第二十八條施工過程必須遵循相應的安全技術規范,新工藝及特殊架設、拆除要經過科學計算及試驗,可行后方可正式施工。

  第二十九條拆除前,應先將各類線路、管道等輔助設施拆除或遷移。

  第三十條拆除工程應自上而下進行,先拆除非承重部分,后拆除承重部分。嚴禁立體交叉或多層上下進行拆除,在拆除時,應確保未拆除部分的穩定。

  第三十一條在拆除龍門架、托架、鋼支架等重物時,應有吊機配合進行,并有專人指揮,指揮信號明確。拆除時,吊物要穩吊輕放,杜絕斜吊歪拉,不得采用“整體推倒法”。

  第三十二條為確保未拆除結構的穩定,根據結構的特點,必要部位要采取加固措施后再進行拆除,并且要有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指導。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如有與國家或行業頒布的有關規定不相一致的,以國家或行業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規定由集團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13

  井下接送人是礦山往井下運送人員的主要通勤工具,為確保人員安全和車輛行駛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1、所有井下接送人車輛司機,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并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

  2、嚴格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進行運輸作業。

  3、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車、違規駕車。

  4、嚴禁車輛“帶病”運輸。發現車輛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維修,保證車輛車況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車輛都必須安裝和使用尾氣凈化裝置,減少尾氣對井下空氣的污染。

  6、駕駛室內按規定額定乘座人數乘座,嚴禁超員。

  7、接送人員車輛在檢身房外依次等待入井人員乘車,每趟車,出入井時,必須由跟班經理臨時確定一名負責人,負責入井人員有序上車,人員上車完畢后負責關好車后門,方可通知駕駛員行駛,嚴禁超員。

  7、因井下環境受限,車輛行駛速度最高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在經過交叉路口、拐彎、路況較差、照明較暗等地段時必須減速慢行,鳴號提醒。

  8、井下行駛中遇見行人時,應在相距10米處停車避讓,必須堅持“先過人,后行車”的`原則;當車輛上下走道行駛中遇行人,應提前鳴號提醒行人靠邊躲避。

  9、下坡時要緩慢行駛,嚴禁空檔滑行;在上、下坡時,要根據車載情景和坡度大小,選擇適宜的檔位,嚴禁車輛在陡坡行駛中換檔。

  10、在車輛行駛中,兩車之間應堅持必須的安全距離,以防發生碰撞。

  11、井下接送人車輛,除加油、維修能夠離開,其它時間一律不準離開指定停車區域;如有特殊情景,必須由主管副經理或主管車間主任批準同意。

  12、所有車輛必須配備1個3公斤的干粉滅火器。

  二、車輛檢查制度

  1、檢查資料:制動、方向、發動機、輪胎、燈光、儀表、電氣線路等部件情景。

  2、檢查規定:

  (1)駕駛員應在開車前,對車輛安全性能例行檢查,確定車輛安全可靠后,方可行駛。

  (2)車輛駕駛員每旬對本車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保養,保證車況良好,并做好記錄

  (3)分公司主管設備副經理、主管車間主任每月應對所管轄范圍的接送人員車輛不少于兩次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并做好檢查記錄。

  (4)分公司安全科不定時對本單位的接送人員車輛進行安全運行情景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5)對檢查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和整改,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責令停止運行。

  (6)對違反運輸規定和存在隱患問題不進行整改的,要按有關規定對職責人進行處罰。

  (7)分公司安全科必須建立井下接送人車輛安全檢查記錄檔案,每月將主管設備副經理、主管車間主任、安全科、駕駛員檢查記錄存檔。

  三、職責追究

  1、發現車輛行駛超速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并罰款200元;情節嚴重者,分公司要立即更換駕駛員。

  2、發現車輛超載對跟班經理處罰300元,對跟車負責人處罰100元。

  3、發現駕駛員酒后駕駛、車輛嚴重帶病行駛,要立即責令停止行駛,并更換駕駛員;若造成事故,對駕駛員及相關職責人進行事故職責追究。

  4、根據安全檢查規定要求,若發現存在監管不到位、檢查不到位、無檢查記錄等情景,對相關負責人處罰500元。

安全管理制度14

  1、礦機電監區成立電氣管理組,負責對井下低壓檢漏裝置的安裝、運行、維護與檢修工作。機電科負責監督管理。

  2、井下380v、660v供電系統必須全部使用檢漏繼電器。沒有檢漏保護嚴禁送電。

  3、電管組維修人員每天應對檢漏繼電器的'運行情況檢查試驗一次,并作記錄。堅持日報制度(報機電科一份,電管組存根一份)。對漏報漏查責任者漏一次罰一元,并追究其安全責任。

  4、在瓦斯檢查員的配合下,每月一次檢漏繼電器最遠點人工漏電試驗,確保檢漏保護靈敏可靠,并作記錄備查。

  5、按《漏電保護細則》規定,運行中的檢漏繼電器每年應上井進行檢修一次。

  6、發現漏電事故應及時查明原因,消除故障點保證人身、礦井的安全,不準帶病運行,強行送電。嚴禁甩掉檢漏繼電器

  7、為確保檢漏繼電器安全運行,非專業人員不得亂動。對私自亂動或甩掉檢漏保護的責任者給予經濟處罰,并作違章登記。

  8、檢漏繼電器由電氣管理組統一管理,進行編號、建立臺帳,實行牌板管理。

  9、“電管組”應明確分工負責到人,確保檢漏繼電器零部件完整無缺陷,接地裝置合格,動作靈敏可靠,符合“細則”標準。

安全管理制度15

  為強化公司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確保公司員工、財產安全,順利渡過汛期,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及各車間、處室汛期內的防汛管理及應急救援工作。

  2、職責

  1)各車間、處室負責本部門汛期內防汛重點部位的巡查和險情上報及本部門應急救援管理工作。

  2)保衛處負責汛期內公司周邊范圍內河道、山體等險情的巡查、警戒管理及應急救援時人員的疏散管理工作。

  3)供應處負責汛期內各種應急救援物資的采購、保管及領用發放等管理工作。

  4)水汽工段負責汛期內循環水池的安全運行和雨污分流管路的檢查、巡查及排水等管理工作。

  5)設備處、動力車間負責汛期內設備安全、供電安全的檢查、巡查及險情處理和上報工作.

  6)安全環保處負責汛期內各車間、處室防汛工作管理及應急物資儲備的監督檢查、公司防汛應急預案的完善等工作.

  7、總調度室負責汛期內各車間、處室防汛險情信息的收集與報告、組織協調公司各應急小組及時參與應急搶險等工作.

  3、組織機構與職責

  公司防汛領導小組是公司防汛管理與應急處置的決策和議事協調機構.日常管理機構防汛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防汛辦)設在安全環保處,負責歸口管理公司防汛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

  3.1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副總經理

  成員:總調度室調度長、安全環保處處長、設備處處長、動力車間主任、

  儲運處處長、辦公室主任、財務處處長、后勤處處長

  各車間、處室負責人

  3.2公司防汛領導小組下設防汛管理辦公室:

  主任:主管副總經理

  副主任:調度室調度長、安全環保處處長

  成員:安環處安監員、總調度室調度員

  3.3職責

  1)防汛領導小組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防汛政策、規定,決定公司防汛工作重大事項;

  (2)批準公司防汛管理規章制度和防汛應急預案。

  (3)根據汛情、災情、險情信息及發展趨勢,研究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和應急終止時間等事項。

  (4)研究解決有關救災和應急工作的重大問題,對救災和應急的全過程實施決策和指揮。

  (5)視汛期非常情況,確定進入防汛非常時期的開始和結束時間,宣布進入防汛非常時期后,公司防汛領導小組成員實行24小時值班。

  2)防汛管理辦公室

  (1)負責汛期內日常防汛工作及防汛物資管理情況的檢查、夜間防汛值班巡查、災情速報等工作;

  (2)負責向現場指揮機構傳達工作指令并監督落實;

  (3)負責收集、評估災情和險情,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告災情和救援工作情況,及時整理發布信息;

  (4)負責防汛工作總結的匯總和上報。

  3.4成立防汛應急小組

  1)防汛搶險隊

  隊長:總調度長

  隊員:其中儲運處10人,機修10人,生產車間各10人。

  防汛搶險隊主要任務是保證公司外圍的防洪、抗洪工作,負責疏導、封堵洪水及河堤圍堵加固工作。

  2)防汛搶修隊

  隊長:設備處長

  副隊長:動力車間主任、機修車間主任

  隊員:動力車間20人,機修車間10人。

  防汛搶修隊負責汛期內公司的電力、設備、廠房設施的維護、維修及廠內疏水管網的清理工作,確保公司生產安全正常進行.

  4、管理細則

  4.1汛期時間

  (1)汛期:指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2)主汛期:指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4.2防汛重點部門及重點部位

  4.2.1防汛重點部門

  根據公司生產環境特點及生產廠房的布局結構,確定制氣車間、動力車間、旋渦爐車間及蒸鋅車間、精鋅車間為公司防汛重點部門。

  4.2.2防汛重點部位

  1、精鋅車間生產主廠房、循環水、布袋收塵及風機房周圍區域;

  2、蒸鋅車間15米濃密池;

  3、制氣車間所有的風機房、加壓機房、水泵房及Ⅰ系統焦油池至中塊煤倉; 34、動力車間總變電所、區域變(配)電室、化學水站、水汽工段5000回收水池,各車間配電柜;

  5、供應倉庫、硫酸車間至生活區臨小峪河一線、漩渦爐、蒸鋅、精鋅車間重點注意山體滑坡、圍墻倒塌;

  6、各車間責任區內的泄洪渠的檢查、疏通及生產設備設施的防雨、防潮、防浸泡等事項。

  4.3前期準備工作

  1)水道疏通和危險地段的防護

  (1)小峪河河道疏通工作由儲運處處長負責。

  (2)廠外東、西兩測公路段水溝、公司雨污分流管路的通暢及排水管道的'疏通工作由安全環保處處長負責。

  (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區域泄洪渠的疏導、可能沖毀或洪水、泥石流翻越的地段的加固工作;

  (4)旋渦爐車間、蒸鋅車間、精鋅車間主任負責汛期內對臨山一線山坡狀況的險情檢查和巡查工作;

  (5)保衛處負責汛期內公司大門口至雙吉子臨山一線山坡狀況的險情排查和上報及警戒工作。

  4.4防汛物資

  (1)供應處負責準備防汛備用工具,鐵锨50把、洋鎬30把、雨衣30套、高腰雨鞋30雙、手提燈25把、大口徑水泵3臺(規格型號由三車間、蒸鋅車間、制氣車間提供)、鐵絲3噸、木樁(架管)100根、救生衣10件、彩條布20xx平方米。并做好標示,供應處統一管理。

  (2)各車間、處室應組織配備一定量的防汛物資及器材。硫酸車間、制團車間、精鋅車間及制氣車間各儲備編織袋300個,儲運處儲備砂石50立方米,以備急需。

  (3)所有防汛器材務必于每年5月10日前到位,汛期內不得挪作他用。

  4.5防汛工作方(預)案

  1、各部門一把手對本部門防汛工作負全面責任。根據實際情況成立部門防汛領導機構,并制定防汛預案.機構名單、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及防汛預案于每年5月10日前報防汛管理辦公室.

  2、在汛期內有汛情時,防汛領導小組成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其他部門領導保持通訊暢通;重大汛情由防汛領導小組安排各部門領導值班,各車間當班調度及班長必須協助總調度室值班人員,負責夜間防汛值班檢查、巡查工作,出現險情必須立即報告總調度室,調度員要迅速報告防汛管理辦公室及防汛領導小組組長.

  3、水汽工段應根據天氣狀況及防汛領導小組的安排及早調節好回收水池水位,做好雨污分流管路暢通檢查工作,確保含污染因子的初期15分鐘雨水全部進入雨水回水池內、15分鐘后的雨水通過雨污分流管道外排.

  4、當小峪河水流量超過安全流量、北山有發生泥石流可能,或發生其它重大險情時,公司防汛領導小組立即向鳳縣防汛指揮部匯報,同時全體員工要保持防洪搶險的高度警戒狀態.

  5、汛期內,各部門領導班子必須明確防汛責任,強化對重點部位的巡查,認真執行防汛領導小組的工作指令。

  6、蒸鋅車間、精鋅車間、漩渦爐車間分別按責任區域負責公司東側、北側臨山區域(防山洪、泥石流、滑坡)的巡查工作并保證水溝暢通無阻;

  7、四車間、硫酸車間負責涂家崖至公司前門路段(河堤穩固、洪水流量及水位等)的巡查工作;

  8、保衛處負責公司南門至雙吉子段山坡的巡查(主要是防止泥石流、山石墜落);

  9、動力車間負責總變電所、區域變(配)電室的檢查、巡查工作;

  10、各車間負責本區域防汛重點部位日常巡查,根據汛情變化或公司安排定時巡檢,并做好記錄,發現險情,應及時向防汛領導小組匯報,同時啟動各部門防汛預案。

  11、動力車間、制氣車間、水汽工段必須全力以赴保證汛期內全廠的能源(水、電、煤氣)供應;

  12、供應處應按計劃采購、及時發放和保管防汛物資;儲運處必須及時運送防汛人員和物資;后勤處負責醫療救護、食品、后勤服務等工作;公司辦公室負責與縣防汛指揮部聯系,及時向公司防汛領導小組報告上級防汛部門發布的防汛預警,同時負責搜集并向公司各部門發布汛期氣象資料. 13、出現重大汛情時,防汛管理辦公室有權調動公司一切物資、人力、設備,被調部門必須無條件執行,按要求及時到位。

  14、各部門領導班子務必統一認識,統一行動,認真落實防汛搶險職責,層層狠抓落實,一級對一級負責,認真做好防汛工作;對于在防汛工作中因領導失職而造成事故或損失的,要追究領導責任,并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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