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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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責任追究制度錦集(15篇)

  在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作責任追究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責任追究制度錦集(15篇)

工作責任追究制度1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落實管理責任,確保安全工作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責任范圍劃分

  (一)學校基建、房屋修繕,學生生活、學習用電的設施設備,食堂食物的進出及飲食衛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醫務室及疫情疾病預防安全,小賣部各種食品的進貨、銷售安全,由總務處負責人主管。

  (二)學生的安全教育,校內、校外各種學生活動安全,學生寢室安全,門衛安全,教學樓安全,消防設施的安全運行,由學生處負責人主管。

  (三)學生上課(含室內、室外體育課及鍛煉課)安全,學生機房、實驗室、多媒體教室的使用和防盜安全,圖書館安全,由教務處負責人主管。學生外出實習的交通、財務、人生安全,由各專業負責人主管。

  (四)財務室、財經票據及現金安全,由財務處負責人主管。

  (五)教職工活動安全,由工會主席主管。

  (六)全體教職工以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為安全責任范圍。

  二、安全責任劃分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的安全工作負總責。副校長、調研員對分管工作負責。

  (二)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處理學校安全突發事件。

  (三)安全責任具體劃分

  1、各處室、部門負責人是所負責處室、部門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負責擬定所轄工作人員職責和本處室、部門安全工作措施和辦法。

  (2)負責所轄工作范圍的安全督查和責任人職責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留任何隱患。

  (3)審批、回復有關人員的請示或報告,及時解決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問題。

  (4)匯報和落實安全的有關工作。

  (5)安全事故發生后,在采取緊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鐘內向校長報告,并在1小時內擬出事故報告草案。

  2、實驗室主任對各實驗室的安全負完全責任。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3、教學樓安全工作:學生處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4、班級學生安全工作:班主任為直接責任人。班級經學校同意外出參加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活動的組織者負主要安全責任。

  5、重大活動或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含外出社會實踐活動)安全工作:組織者為全過程的直接責任人。

  6、宿舍內學生安全工作:白天宿舍管理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夜間保衛科值班人員為直接責任人。

  7、一周常規管理安全工作、門衛安全工作:保衛科科長為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對學校公共場所的學生活動進行管理,對學生活動安全負責。

  8、消防安全器材的購進、安置和管理由保衛科科長負責。

  9、食堂和小賣部安全工作:總務處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管理規定》,抓好食品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2)建立健全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

  10、防病、防疫管理工作:總務處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認真貫徹《傳染病防治法》,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做好疫情的防治、監控和報告,防止各類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和流行。

  (2)醫務室負責人要定期對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及時向學校和蒙自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3)對學生進行健康知識和傳染病預防知識的教育,培養學生養成健康的衛生習慣。

  11、各處室、部門管理的車輛的安全,各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12、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學生處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村委會抓好治理工作。

  (2)保衛科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校外不良分子襲擊學生時,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教育學生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教給學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13、全體教職工是自己崗位和工作內容范圍的直接責任人:

  (1)對本崗位工作(含值班)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2)對本崗位工作范圍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三、安全責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關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關系學校的發展和穩定,責任重大、意義重大,各責任人務必高度重視,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對學生、對家長、對學校和對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切實做好安全工作。

  學校發生安全事故,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誰失職、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關責任。

  (一)各處室、部門不履行安全職責發生安全事故時,追究處室、部門負責人責任。

  (二)各處室、部門一但發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時處理的同時,迅速將事故情況報告學校;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一天,班主任必須及時與學生家長聯系,并將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學生處。瞞報、遲報、漏報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不經學校同意,各處室、部門、班級不得組織學生外出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其他活動。擅自外出活動的,追究相關部門負責人和班主任責任。

  (四)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對學生的實驗、實習操作,應按安全規程嚴格要求。違反的,追究該課任教師的責任。

  (五)后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墻、固定設施、水電、電桿、樹木等進行檢查并作記錄,保證樓道的照明,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并采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因疏于管理而發生意外時,追究管理人員的責任。

  (六)總務處對食堂和小賣部食品衛生監管不力,發生師生中毒事件的,追究管理者的責任。

  (七)醫務室對傳染病監控、預防不到位,發生傳染病在校內流傳,追究醫務室負責人責任。

  (八)學校采購或為教學提供的設備、儀器物資要符合相關規定和安全標準,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追究采購人員的責任。

  (九)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生處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踩踏事故的發生。組織集會、做操負責人要負責維持秩序、保護學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發生。組織者管理不到位而發生意外事故,追究組織者的責任。

  (十)負有管理車輛責任的處室、部門,因車輛管理不善,或借車給非專職駕駛員駕駛造成意外事故,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處室、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十一)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否則,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十二)本制度從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起執行。

  (十三)本制度由下溪民族中學負責解釋。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工作責任追究制度2

  近年來,為了全面落實群眾公認“五條”要求,開嚴格執行干部選任責任追究制度,收到明顯效果。

  一是嚴把條件資格關,把知情權交給群眾。

  新提拔的局科級干部必須具備《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在干部推薦前,組織部把推薦的職位、條件、資格進行公布,讓干部群眾提前知曉。

  二是嚴把民主推薦關,把選擇權交給群眾。

  在推薦鄉鎮領導班子人選時,我們采取召開推薦會、填寫推薦表、個別談話等方式進行推薦。參加推薦會的有鄉鎮機關全體干部,鄉鎮所在地事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村支部書記。并有意識地選擇黨委領導成員、機關黨員干部、村支部書記中的代表,進行個別談話,了解他們對推薦人選的意見。在推薦縣級工作部門領導成員人選時,由機關全體干部、下屬單位負責人參與推薦。對個人向組織推薦的人選,仍要在黨員、干部和職工中進行民意測驗和民主推薦,對多數人不擁護的',不能作為考察對象。

  三是嚴把考察關,把責任交給考察組。

  縣委制定了推薦考察干部錯失追究制度,實行推薦干部責任制、自薦和審查責任制、考察回避制、考察責任制和考察保密責任制,實施“誰推薦、誰考察誰簽名誰負責”的制度。對擬確定為考察對象的人選,先在一定的范圍內公示,而后在發布考察預告,公布考察對象、考察方式、考察組人員、考察紀律、舉報電話。在考察中做到考察的范圍要寬,考察的內容要全,考察的方式要活,考察的責任要嚴。在20xx年縣級部門換屆中,公開了3個舉報電話,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監督,考察派出了5個考察組,從3月7日開始至3月底對機關班子進行了全面考察,共有1600多人參加了本屆班子的測評和下屆班子的推薦,其中:座談走訪班子成員達到100,基層單位負責人60余名,機關干部100余名,還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退休干部等。

  四是嚴把領導職數關,把職權還給組織部門。

  在鄉鎮機構改革和縣級部門機構改革班子調整以及平常的干部調整中,嚴格執行了領導職數的規定。在鄉鎮機構改革中,減少領導職務31名。在縣級機構改革中,減少領導職務40名。在鄉鎮行政區劃調整中,采取“轉、退、調”等辦法,減少領導干部29人。去年以來,機關沒有違規調入一個人,財政供給人員第一次出現負增長。

  五是嚴把討論決定關,把決定權交給常委。

  嚴格程序,按照民主推薦、組織考察、醞釀、討論決定這個基本程序,做到“四聽取”和“四不”。

  即認真聽取考察人員的考察意見、認真聽取組織部門的使用意見、認真聽取分管領導的意見、認真聽取紀檢、監察部門的意見;沒有經過組織部門民主推薦程序和材料不齊全的人選,不上會討論;多數群眾不贊成的人選,不提拔任用;多數常委對任免對象情況不了解的,不上會表決。對上級管理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報,對本級管理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會,對下級報來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審批。沒有出現減少程序的現象。

  嚴格紀律,堅持常委會票決制,集體民主決策,不搞“一言堂”和“家長制”。

工作責任追究制度3

  為加強我校的安全保衛工作,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上級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制定本制度。

  一、各學區校長、分校組長及其相關人員在安全保衛工作中出現失誤,需要追究責任者,均適用于本制度。

  二、根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如出現安全事故,不報、漏報及報告不及時造成惡劣后果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學校主要領導人的責任。

  三、各學校要認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認真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活動,如因工作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學校主要領導人的責任。

  四、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和學校領導給行政處分。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有明顯疏漏,或管理混亂,存有安全隱患,而末及時采取措施的。

  3、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4、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覆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其他有關規定的。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對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

  1、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校外活動,末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末在可予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安排末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末成人參加的勞動、體育活動或其他活動。

  3、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末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4、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末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5、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末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末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6、對學生擅自離校等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教師發現或知道,末及時告知學生監護人,導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六、對違反以上規定,造成特別嚴重的安全事故,由有關行政執法部門進行黨紀、政紀處理和行政處罰;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工作責任追究制度4

  一、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校舍安全、校園消防安全、飲食衛生安全、交通安全、體育設施安全、師生安全教育等學校各項安全工作。對于出現的重大責任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二、校長對學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責任人,負總責。

  三、學校門衛要忠于職守,嚴格入門登記制度,不經過學校領導同意,外來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對于因責任心不強或玩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四、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到崗,維護好學校秩序,保證校內人員和財產安全,對于因責任心不強或玩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必要時,要負責賠償相應的損失。

  五、校總務處要負責檢查全校的公物設施、定期排查水、電、暖、氣中的安全隱患,并及時處理,負責學校食堂、學生影響加餐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保證學生的飲食安全,做好相關的安全記錄,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遇到災害性天氣,負責作好安全防范工作,盡量減少損失,對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損失,要追究其賠付責任。對于因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六、政教工作人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對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連帶責任。

  七、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負有對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教育的內容要記錄在案,發現學生有異常現象應及時教育和報告,特別是對于厭學、逃學甚至輟學的學生要隨時掌握其動向并記錄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確立安全信息員,以便及時掌握情況。對輟學的學生要配合學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讓家長簽字。班主任對于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責任。任課教師對在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八、制定安全應急預案,舉行大型活動或到校外活動要做到人員、措施、預案、責任全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否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九、學生家長要對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負起監護責任,對于監護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學生家長要負起全部責任。

  十、師生、家長要嚴格遵守簽定的目標責任書的規定,切實增強安全意識,保護好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對于違反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嚴格追究其責任。

  十一、對于以上各條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賠償、暫緩進職、不進職、職稱緩聘、不聘、報上級批準撤職或者開除公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各類安全責任事故的,學校考核一票否決。

工作責任追究制度5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校長一把手為傳染病防控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全校傳染病防控的組織和決策。

  如果決策失誤,將追究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二、校醫為學校疫情報告人。

  疫情報告人要依法履行職責,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及時把疫情上報給壽光市疾控中心和教育局體衛藝辦公室,對疫情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如因疫情報告人玩忽職守造成學校內傳染病傳播流行,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各學部、各口分管校長為本部門第一責任人,各年級組長、各班班主任為責任報告人。各班主任做好“晨、午檢”、“消毒、通風并記錄”、“因病缺勤情況登記”等規定工作,按時將表格收齊存檔;在發現本班學生發燒或患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要及時分管領導報告并及時通知家長;對缺勤的學生要及時問明情況,如是發燒或患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要及時向學校醫務室報告,如知情不報或留學生繼續上課,造成學校內傳染病傳播流行,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學校的學生、全體教職員工發現自己發燒、腹泄等情況或已確定患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要主動向班主任和年級組長報告,班主任和年級組長要及時向“各口疫情聯絡人”報告,如知情不報造成學校內傳染病傳播流行,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五、學校所有的教職工和學生要積極做好預防工作,發現自己或家人或校內疑似傳染病病人要及時報告本口負責人和疫情報告人。如知情不報造成學校內傳染病傳播流行,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食堂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如發生食物中毒,除由上級追究校長的責任之外,要追究分管領導、食堂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七、各崗位的責任人如果不按要求做好預防工作,造成學校內傳染病傳播流行,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八、學校的有關防病信息,除按正常渠道外,不得擅自在學生、教師、家長和新聞媒體發布,注意正確宣傳,防止師生恐慌,以維護學校穩定。任何個人不得自行散布疫情,否則將追究責任。

工作責任追究制度6

  為確保我園正常教學秩序順利進行,維護園紀園規,保障師生安全,重視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園長是幼兒園第一責任人,各辦公室負責人是各科室第一責任人。

  2 、認真執行目標責任制,落實各項檢查和防范措施,每月考核一次,若沒有違紀情況和檢查次數、時間、人員到位,可獲安全責任獎。

  3 、凡對安全工作做出成績者,給予一次性的'獎勵,有突出貢獻者幼兒園將給予特別嘉獎。

  4 、安全防范檢查措施不落實、不到位,按考核扣除安全責任獎,考核根據目標責任書的要求進行。

  5 、發生安全事故,按規定扣除安全獎,事件較為嚴重的還將扣除年終獎,并實行"一票否決",各級部和當事人當年不得評為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6 、發生重大事故,召開現場會議,分析情況,做好善后工作。嚴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嚴肅處理。

  7 、發生重大事故,追究各科室責任人和當事人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如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是幼兒,除追究幼兒責任外,幼兒所在班級的教師也將承擔一定的責任。

工作責任追究制度7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校辦學行為,落實“減負增效”工作,根據《樂清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促進“減負增效”的通知(樂教普〔20xx〕32號)精神,特制訂本制度。

  一、建立簽訂責任書制度

  校長每學年與有關處室、教師簽訂“減負”工作責任書。將教師的“減負”工作情況列入考核內容。

  二、建立“減負”工作通報制度

  學校每學期分期中、期末兩次對各班學生課業負擔情況進行通報。通報內容為:學生晚上睡覺的時間、早上起床的.時間、班主任要求到校的時間、完成不同學科家庭作業分別需要的時間等等。

  辦公室不定期編印“減負”工作簡報。

  三、強化“減負”工作在各類考核中的作用

  把學生課業負擔情況列入學校師德考核、績效考核、評優評先的內容。

  四、配合上級部門嚴肅查處各種違規行為

  接受并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嚴肅查出有違背“六個嚴格”規定的行為,一方面要立即糾正,另一方面要根據行為性質和造成的后果影響,依法依規接受處理。學校對教師個人違規行為嚴查不怠。

工作責任追究制度8

  第一條為切實整頓村(居)干部的工作作風,強化發展意識、責任意識,提高執行力和操作水平,增強村(居)兩委班子的凝聚力、戰斗力和創造力,有效推進我鎮的項目建設和各項事業全面發展,特制定以下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第二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村(居)級違反本責任追究制度有關規定的行為有權投訴、檢舉、控告。鎮紀委負責投訴、檢舉、控告的受理、查辦工作。

  第三條工作責任追究的措施有:通報批評、誡勉談話、責令引咎辭職、免職。

  第四條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屬單位責任對單位和主要責任人通報批評,屬具體責任人責任的,對具體責任人通報批評:

  1、無故缺席會議或其他集體活動的;

  2、對黨委、政府部署安排工作拖拉、推諉,不按要求完成的;

  3、上班時間參與各類娛樂活動的;

  4、上班時間從事網絡交易或干私活的;

  5、利用職務之便,為本人或親屬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6、凡列入工作調度,排名在后三名且未完成目標任務的;

  7、工作督查中,被查出存在問題的;

  8、在接受上級檢查時造成失分或受到通報批評的;

  第五條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對相關責任人誡勉談話:

  1、年度內單位受到兩次以上(含兩次)通報批評的,對支部書記或負責人誡勉談話,個人受到兩次以上(含兩次)通報批評的,對當事人誡勉談話;

  2、因個人工作不負責任,給單位經濟帶來損失的;

  3、班子內存在明顯不團結,致使工作推動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

  4、不求進取、平庸無為,遇到問題就繞道,遇到矛盾就回避,遇到困難就灰心,工作長期打不開局面的;

  5、發生重大事故、災害、突發事件或重大案件,不按規定報告,不能及時妥善處理的;

  6、因工作失職、失察,造成村民集體上訪的;

  7、因工作不力造成群眾集體圍堵轄區企業,擾亂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的;

  8、因個人工作原因,在重大項目推進中造成群體性阻工,影響項目推進的;

  第六條有下列情行之一的,責令相關責任人引咎辭職:

  1、年度內受到兩次以上(含兩次)誡勉談話的;

  2、因工作失職、失察或失誤,造成群眾集體上訪,情節嚴重的。或造成越級訪擾亂上級機關工作秩序造成嚴重后果的;

  3、因工作不細致,或工作方法簡單粗暴,疏導不力,致使群眾集體圍堵轄區企業,導致企業停工、停產的;

  4、重大項目推進中出現群體性阻工,村(居)干部工作不力,不能盡快解決問題,導致項目建設停工的;

  5、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貽誤工作,導致重大事故或引發群體事的`;

  6、對救災、搶險、扶貧、社會保障、征地補償等專項款物疏于管理,導致被貪污、挪用或毀損、滅失的;

  7、因計劃生育、森林防火、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出現問題,被市級以上一票否決或列為重點管理的;

  8、違反財務管理制度,非生產性支出超標,新增債務,致使集體經濟受到重大損失的,造成惡劣影響的;

  9、未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未遵照《鎮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對集體資產處置、經濟承包、工程發包等重大村級事務擅自作主,自行決策、處置,造成惡劣影響的;

  10、因工作不作為、或錯誤作為,嚴重失職、失誤,給集體資產造成重大損失的;

  第七條有下列情行之一的,支部書記或其他支部委員免職,村主任或其他村委委員停薪、停職,并依照有關規定罷免職務,情節嚴重的由紀委處理:

  1、受到法律制裁的;

  2、帶頭組織、策劃、參與群體性糾紛、越級上訪等無組織無紀律活動以及其他非法活動的;

  3、重大項目推進不力,出現群體性阻工,導致重大項目建設停工,引發重大事故或群體事,造成惡劣影響的;

  4、直系親屬違反計劃生育的;

  5、直系親屬參與集體上訪、參與圍堵企業或阻止重大項目施工的;

  6、個人存在重大經濟問題,情節嚴重的;

  第八條對受到責任追究的單位或個人,計入個人年終考核,并記入個人實績檔案。對引咎辭職、免職、停職的個人,鎮黨委不作任何安排。

  第九條鎮直站、所、辦參照本制度執行。鎮屬站、所、辦存在上述問題,鎮黨委、政府依照本制度書面向其主管部門提出相關責任追究意見。

工作責任追究制度9

  安全衛生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為把學校安全衛生工作要求落到實處,切實將安全衛生工作放到重中之重的地位,特制定本辦法。要求全體師生時刻牢記:安全責任重于泰山。一旦出現責任事故,將按本制度對相關人員實行責任追究。

  一、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負責學校全方位的工作,當安全事故出現后,應追究其領導責任。

  二、分管安全衛生工作的'領導及值周領導,是直接領導、安排、督查安全衛生的,若因其工作安排不周、督查不力或失職而造成的事故,應按相關制度追究責任。

  三、各班班主任是全班學生的組織和領導者,對學生的安全衛生工作要時時記在心上,抓在手上,經常對學生做安全衛生教育,若因工作不力或失職而造成事故,應按相關制度追究其必要責任。

  四、值周教師、各科任教師,應在自己的工作時間及范圍內,向學生講清相關的安全衛生常識,對可能出現的事故要做出預料、防患措施及處理辦法,若在教學中工作不力,方法不當或直接造成事故,應按相關制度追究其直接責任。

  五、安全保衛人員要加強巡邏、檢查,因工作不力或失職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責任。

  六、若事故正在發生或能預見將要發生,在現場或目擊

  者不勸告、不制止和不上報情況的,要追究其不作為、失職責任。

  七、學校所有工作人員,若因工作不力或失職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主要責任。

工作責任追究制度10

  為做好學校安全工作,認真學習,貫徹教育局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全力以赴保障師生的健康安全。團結和帶領全體教職工,統一思想、統一認識、上下一致、齊心協力,努力做好安全工作。結合學校具體情況,本著“加強管理、完善機制、沉著應對、有效預防、依靠科學、措施果斷”的原則做好安全工作,建立和實施安全工作責任追究與獎懲制度。

  第一、發揮黨員領導干部身先士卒的模范帶頭作用。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思路,形成事事講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安全網絡意識。、

  第二、居安思危、警鐘長鳴,從思想上從分認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發揚求真務實、嚴抓落實的工作作風,把安全工作當作頭等大事來抓。

  第三、堅持校長負責制,部門責任首問制,明確責任、完善機構、建立應急機制。

  第四、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分工:

  組 長:孫志良(校長);(負責日常安全工作督促、檢查和指導)

  組 員:耿忠仁(總務主任)(負責保障設施、設備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使用,督促課堂安全、衛生安全),王 巖(大隊輔導員)(負責教師和學生的安全教育,組織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校園安全事故處理辦法》等相關安全法律法規,檢查整改存在于學校的安全隱患、負責安全知識宣傳普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在工作中做到“五個必須”即①必須宣傳到位。②必須強化制度。③必須措施到位。④必須保證信息的及時交流與暢通。⑤必須認真執行上級安全工作精神和學校安全工作各項規定。

  第五、全體教師要與學校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對所教學生有安全教育的責任和義務,主動排查隱患,做到下情上通,保障安全。

  第六、班主任對本班學生負有安全教育管理責任義務。每位任課教師對自己的課堂和組織的'活動負有安全教育的責任和義務。每位教職工對校園中自己見到或知道的安全事件負有及時處理的責任義務。相應專用教室負責所使用教室的設施和課堂安全。

  第七、全體教職工必須認真學習和遵循《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校園安全事故處理辦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及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

工作責任追究制度11

  一、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程,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具體落實。各機構負責人要建全所分管安全工作的各種制度及實施方案,并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政教處負責學生的安全,經常性地向學生宣傳安全常識和法律常識,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每周要深入到班級、學生中了解安全情況。

  三、任何班級和教師不得隨意組織學生外出,如需要進行社會實踐調查活動,提前向負責人申請,經過學校批準后,則學校組織統一安排,外出活動必須保證學生安全,防止任何事故發生。

  四、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在校的安全(包括本人的課堂教學及課間活動),保護好本班的公共財產和教學設施。課任教師負責本課堂學生的安全,班主任和課任教師直接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學生安全,如有事故發生,相應人負直接責任并追究責任。

  五、午間管理教師、晚跟班教師負責本轄區(班級)學生的安全,如有事故發生,相應人負直接責任并追究責任。

  六、行政值周負責當日學校的安全工作,值日教師負責轄區當日學生的`安全工作,如有事故發生,相應人負直接責任并追究責任。

  七、總務處負責學校的財產安全及教師的安全,要經常檢查學校地面一切建筑設施,教學設施情況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加強安全防范工作措施,確保學校財產萬無一失。

  八、管理人員直接負責所管理范圍內的各方面安全,如圖書管理員、電腦管理員、實驗電教管理員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經常檢修器材、電線等設施,防止一切事故發生,保證正常教學。

  九、加強學校門衛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閑人自由出入,不得隨意離崗,保證晝夜值好班。

  十、學校安全要實行一票否決制,即班級發生事故,班集體和班主任及相關教師不得評模、評優,教師及其他管理人員因轄區發生事故,當年的年度考核為不稱職,并與量化考核結合。

工作責任追究制度12

  為督促學校各類人員認真履行安全職責,認真落實學校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防范安全衛生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遵照《國務院關于特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安全工作是全體教職工的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并實行“一票否決”制,一律取消責任人本學年年度考核評優、評先和晉升3%資格、視其情節輕重扣減期末綜合考核獎金,取消年級組學期評優資格。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建立安全網絡,強化安全職責

  班主任→課任教師

  安全副校長→政教處→門衛

  校長→總務處→工作人員

  學生在校時間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老師負責,班主任老師為第一負責人。

  學生在課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師負責,科任老師為第一責任人。

  學生在體育課和兩操活動的安全由體育教師負責,體育教師為第一責任門衛安全衛生由門衛負責,門衛為第一責任人。

  學生在校內活動場所活動,出現安全事故,在場教職工為第一責任人。

  安全工作在明確責任科室和具體負責人的同時,學校將在每學期開學初和各科室以及具體負責人簽訂責任狀,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及時完善保障措施,減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復、類似事故,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發生,實行責任追究制,視事故的性質,給予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三、各類相關人員安全工作責任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對學校安全工作有管理、監督、檢查、獎懲的權力。安全工作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行分層管理,制定安全工作計劃,落實崗位責任制,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校長對學校安全組織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負有領導責任。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時,校長負有首要的組織搶救、應急疏散、維持秩序等責任。

  (二)安全副校長:是學校學生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者,對分管工作的安全做好有效管理,健全分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布置、檢查、督促不及時,管理不到位,指導不正確等出現安全事故,則應負管理責任。

  (三)辦公室主任:是學校綜合治理的組織管理者。負責學校綜治檔案和安全檔案的建立,制訂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計劃,抓好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教師和家長安全知識培訓等工作。若因檔案管理不到位、處理不善,則應負管理責任。

  (四)政教主任:負責學生安全工作的。組織實施安全管理要求,抓好課堂、課間活動及社會實踐等教育教學活動的安全管理,發現安全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及時做好落實整改工作。若因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處理不善出現學生安全事故,則應負管理責任。

  (五)總務主任:負責學校后勤保障及飲食衛生安全及學校財產安全。對學校校舍及各種設施和食堂、餐廳等設施安全負直接管理責任。組織實施學校后勤保障工作的安全管理,定期檢查、維修校舍及各種設施,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遇到災害性天氣,負責作好安全防范工作,盡量減少損失;嚴格監督檢查學校的食堂衛生和食堂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定期檢查食堂的進貨渠道,杜絕“三無”產品,加強對學校食品衛生每一個環節的檢查,從食品的采購、運輸、儲存、留驗,到學校食堂是否符合衛生標準,從業人員是否符合衛生要求等每個環節實行完整的過程控制。對于違反規定,造成事故者,要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發現學校后勤保障及飲食衛生安全問題必須同安全辦取得聯系,并向分管領導匯報,及時做好落實整改。若因后勤工作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處理不善出現學生安全事故,則應負管理責任。

  (六)教務主任:負責教育教學活動組織中的學生安全,組織到位,發現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并及時落實整改。若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安全隱患檢查不及時,整改措施不到位等出現安全事故,應承擔管理責任。

  (七)班主任:是所在班級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生學習、生活、課間活動、課外教育等方面的安全,采取多種措施防止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應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規教育和檢查,定期開展安全排查,教育和排查的內容要記錄在案,發現學生有異常現象應及時教育和報告,特別是對于厭學、逃學甚至輟學的學生要隨時掌握其動向并記錄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確立安全信息員,以便及時掌握情況。對輟學的學生要配合學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讓家長簽字。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規則。要按時放學,不得提前或延遲放學時間,以確保學生回家路上的安全。班主任要對學生加強防溺水,防雷擊、防火等教育,教育學生上下樓梯不擁擠,如有集會,班主任應站在樓梯口,組織學生上下縷梯,防止樓道口發生安全事故。班主任在組織學生參加體育比賽,勞動時,必須特別加強安全教育,同時要全程參與,不得擅離現場,學生在班級活動中,如發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負主要責任。

  班主任對于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直接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八)任課教師:是任課時段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課堂教學應結合學科特點,滲透安全教育,配合班主任經常性地對本班學生進行安全常規教育。對以下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負直接責任:沒有及時發現缺課、逃課學生;或發現而沒有及時報告班主任;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擅離崗位、私自調課、遲到、提前下課、滯留學生,或上課期間管理不善的;組織或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教師知道但未加以必要注意的;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教師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等等。

  (九)其它崗位人員:

  學校門衛:要忠于職守,嚴格坐班,嚴格出入門登記制度,維護好學校秩序,保證校內人員和財產安全。不經過學校領導同意,外來人員一律不得入內。教學時間,學生無班主任批條,不得出校門;上學和放學期間,嚴禁機動車輛進入校內;禁止在校內零賣和曬物;禁止滯留校外人員或學生在門衛室。對于因責任心不強或玩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水電工:定期檢查校內用電用水設施,確保學校正常、安全用電用水。對于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要追究其直接責任。

  值周干部:嚴格履行《值班工作條例》,到崗及時,責任落實,督促到位。如因失職、瀆職出現安全事故,須承擔相應安全責任。

  實驗管理員:對有毒化學藥品要加強管理,防止有毒藥品被盜,造成中毒事故發生;教育并監控學生實驗操作過程。

  學生家長:對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負起監護責任,對于監護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學生家長要負起全部責任。

  學生:本人在校期間因不遵守紀律、對于存在安全隱患(學校因某些原因,暫時無法排除)的地點、設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負有全部責任。

  四、學校制定安全應急預案

  舉行大型活動或到校外活動要做到人員、措施、預案、責任全落實。否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全校師生、家長要嚴格遵守簽定的目標責任書的規定

  切實增強安全意識,保護好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對于違反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嚴格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的取消當事人本年度的評優、評先資格,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六、追究責任規定和要求

  1、上課時間出現學生打架斗毆等安全事故,由當時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一次扣當事人工資10元。

  2、體罰學生和變相體罰學生的,有學生或其家長投訴經查屬實,一次扣當事人工資20元。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當事人負全權責任,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年度考核為不合格。

  3、課余時間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班主任、值日老師、值日行政領導的責任,比例按3:4:3責任界線劃分。

  4、學生放學,班主任或當班教師要護送學生出教學樓。值班干部要負責學生安全出校門,如果出現安全問題,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5、學生從校門逃出校外,追究門衛人員責任,班主任負連帶責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較壞影響,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6、在重大活動中出現的安全問題,由教育教學活動負責處室和班主任負全權責任。不服從工作安排,造成崗位空缺,導致安全事故按曠工計算,并追究賠償損失。

  7、學校干部在值日或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中,玩忽職守造成的責任事故除按要求扣工資外,實施工作解聘。

  8、在上級安全衛生檢查活動中,因責任人工作不到位或失職,學校受到批評,扣除當事人1分、負責處室主任1分,分管校級領導2分。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重于泰山,全體領導和老師都要提高認識,在思想上始終繃緊安全這根弦,重視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識,努力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如果學校發生安全事故,除了校長應負領導責任之外,要根據事故的情節,發生的原因等,對事故進行調查,對事故責任人要追究責任。對造成學校經濟損失的,根據損失程度追究經濟賠償責任,由責任線相關人員比例賠付

工作責任追究制度13

  全體教職員工必須牢記“安全無小事,安全重于泰山”,本著對學生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全面參與、人人負責,思想、管理、措施、防范“四到位”。為更好地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特制訂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認真落實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部門主要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對本校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全體教師必須加強師德教育和師德規范的學習,嚴格按照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辦事。嚴禁對學生進行體罰和變相體罰,一旦發現由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引發的學生安全問題,學校將追究其責任,并由其負責導致出現的一切后果。

  3、各班主任、教研組長是各班和教研組的安全第一責任人,政教處必須切實加強各部門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對教研組長、班主任、任課教師、實驗員、后勤人員等的管理。如因由于組織和管理不妥等導致發生事故的,將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4、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組織和管理不妥等導致發生事故的,將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5、學校后勤部門必須對學校的設備、設施做到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各類設備、設施的使用者或直接管理者必須加強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如因未及時匯報危情而引發的安全事故,將追究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6、政教處必須強化學生在校活動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須充分利用晨會、班會和隊活動,堅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使學生時時注意安全。體育課、活動課以及其他集體活動,必須有教師組織和參加,如因教師未參加而出現的活動事故,其責任均由組織活動的教師負責。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教師必須認真負責地開展值日工作,認真做好課間、午間巡視工作,發現學生危險活動及時制止。學生課間活動安全工作的`責任人為班主任和當日值日教師。

  7、加強學校食堂衛生管理,對由于食堂衛生等問題引發的安全事故,學校將追究食堂管理者和炊事員的責任。

  8、抓好接送學生客車交通安全。教導處必須對承擔學生接送任務的汽車運輸公司的資質、運營能力、車輛性能及司機資質等嚴格審查,并與之簽定安全責任狀。挑選熟悉接送路線和接送地情況、富有責任心的人員來擔任接送學生工作,確保各個環節萬無一失。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違反接送制度致使學生走失或受到其他傷害事故,將追究組織者和接送學生人員的相應責任。

  9、加強校門口和周邊場所的巡視工作,防止不法分子的侵入。對由于工作失職導致不法或不良人員進入學校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將追究部門領導和值班門衛的責任。

  總之,全體教職工必須把安全工作牢記心頭,努力使學校安全工作做到長抓不懈,警鐘常鳴,防患于未然。

工作責任追究制度14

  學校安全工作關系到廣大師生的切身利益,關系到教育的穩定,關系到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我們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強化管理,標本兼治。確保學校財產及師生的安全。為了明確責任,把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我們將對學校安全工作實行問責。特制定責任感追究制度:

  一、責任追究的對象

  學校校長、中層以上帶班領導、村小校長,值日、值宿教師,工人和其他擔有安全責任的人員。

  二、責任追究的內容

  1、當值人員在當值期間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到崗后首先做好接交,寫清到崗時間,接交時的實際情況,若接交情況填寫得不清,出現問題要追究接崗人員全部責任。

  2、當值人員當值期間,不經領導準假,不按時接交者或提前離崗,一律按漏崗處理,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3、當值期間,給學校財產造成損失的.,要按價全部賠償經濟損失。

  4、當值人員當值期間,對上級下達安全方面的文件要求,要及時傳達,落實到位,如有貽誤按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5、當值人員當值期間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不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消除,防范措施不具體,又不及時上報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6、未建立切實可行的學校或班級安全檢查常效機制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發生安全事故,未及時排險和報告,導致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8、當值人員(含正常上班時間)因工作不力而發生的安全事故,在社會上造成很壞的影響、以及給學校的財產造成損失、給師生生命財產造成威協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9、各村校要建立安全工作日檢查、周總結、月匯報制并堅決執行,否則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工作責任追究制度15

  一、檔案工作崗位職責

  (一)分管檔案工作領導崗位責任制

  1、負責本單位檔案工作,把檔案工作列入本單位發展規劃和本單位年度計劃。

  2、負責審定檔案管理各項制度、辦法和措施,并做好監督檢查和貫徹執行。

  3、把檔案工作列入本職工作日程和崗位職責,解決檔案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4、關心檔案室建設,關心檔案管理人員的生活、工作和學習。

  (二)主管檔案工作領導崗位責任制

  1、組織安排學習、貫徹國家檔案法律、法規和業務規范,組織制定本單位檔案管理制度、辦法、規定和控制措施,并組織檢查指導。

  2、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抓好本單位檔案管理工作。

  3、負責組織對檔案工作和文書立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4、組織檔案人員學習檔案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檔案管理人員業務素質和專業技能。

  (三)檔案人員崗位責任制

  1、檔案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遵守紀律,具備專業知識,貫徹執行檔案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業務規范。

  2、集中管理好本單位各種門類、各種載體檔案,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3、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實現檔案管理標準化、規范化、現代化。

  4、對本單位下屬單位的檔案工作和本單位各業務部門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和立卷歸檔工作進行監督指導,確保案卷質量。

  5、參與科研項目、技改項目鑒定,參與基建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和設備開箱驗收,各種文件材料及時歸檔。

  6、定期鑒定檔案,提出銷毀意見。

  7、努力開發檔案信息資源,編寫有關參考資料,搞好利用服務工作。

  8、完成領導和上級檔案部門交辦的有關工作。

  (四)各業務部門及其負責人和文書處理人員(即檔案管理網絡成員)崗位責任制

  1、各業務部門要把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和立卷移交列入本部門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程序。

  2、各業務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和按時立卷歸檔,并納入其崗位職責和工作議程。

  3、各業務部門文書處理人員

  3.1 熟悉本部門基本業務,掌握本部門文件材料形成、積累規律和立卷歸檔的`基本知識與操作技能。

  3.2 按照本單位檔案分類大綱、編號方案、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分類組卷。

  3.3 按照本單位立卷歸檔制度規定的歸檔范圍、時間和要求,向檔案部門移交檔案并辦理交接手續。

  3.4 積極參加上級和本單位舉辦的檔案業務培訓學習,提高文書處理和檔案業務素質。

  3.5 接受本單位檔案人員和上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

  二、獎勵辦法

  有下列績效者,由分公司依法給予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

  1、檔案工作的分管領導和主管領導,在宏觀決策、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督促指導中績效顯著。

  2、檔案人員忠于職守,在檔案的收集、整理、保護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績顯著者。

  3、各部門兼職檔案人員認真負責,在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和立卷歸檔工作中成效顯著。

  三、處罰辦法

  違背國家檔案法律、法規或不履行上述第一條所示檔案工作、崗位職責之一的,依據《晉城煤炭運銷分公司檔案工作責任追究制度》的規定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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