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學生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生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管理制度1
班費是維護班級正常運轉,保障班集體學習、生活開支的專項資金,取之于學生,用之于學生。班費的開支項目應本著合理、科學、公開、節約的.原則。為規范班費的來源和管理,合理使用班費,更好地發揮班費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班費的籌集
1、班級全體成員自覺繳納。原則上每學期每人不超過300元,由班主任和班委會共同研究,在征求同學意見后決定收取。
2、同學和社會捐助。可以接受同學的主動捐助,但嚴禁攤派和罰款行為,嚴禁截留獎助學金做班費。
3、班級對外有償服務或集體勤工助學所獲得的報酬。
二、班費主要使用范圍
1、用于班級開展教學活動、文體活動、社會實踐活動等,購置班級共同使用的儀器器材、活動用品等;
2、用于班集體學風、班風建設,如購買材料、宣傳活動、班內活動獎勵等;
3、用于班級學生疾病、意外等臨時緊急救助(事后歸還),班費卡內原則上應隨時留存有不少于20xx元的“備用金”;
4、其他班務用途等。
三、班費管理
(一)管理原則
堅持以“取之于學生,用之于學生”在班主任引導和全班同學監督下進行自治管理,并納入班級管理制度。
(二)班費賬戶信息
1、開設銀行專用賬戶存取班費,全體同學對班費管理進行監督。
戶名:xxx
賬號:xxxxxxx
開戶行:xxxxxx
2、班費賬實必須分開管理,由財務主管張燁然保管班費,財務主管夏馨管理賬目。班費管理人員必須妥善保管錢款、銀行卡等,避免因管理不善帶來損失。
(三)班費使用規定
1、使用原則:計劃開支、統籌安排、注意節約。
2、審批權限
報銷面單總金額不超過(含)500元(可附多張憑證),須報銷人、副班長在相應欄簽字;
報銷面單總金額超過500元,須報銷人、副班長、班長在相應欄簽字;副班長報銷,須經班長簽字審核。
3、報銷流程
略
4、報銷憑證要求
采購物品及各項支出以發票為標準報銷憑證,發票抬頭為報銷人本人姓名,發票備注欄需注明活動日期及事項;
若確實無法提供發票,須提供收據,收據須蓋章才可有效;
若部分物料由網絡購買,無發票和收據,須提供購買訂單截圖,并在截圖上注明活動日期及內容;
報銷人應將票據分類逐張整齊地粘貼在報銷面單左上角,并完整規范地填寫報銷面單;報銷面單審核無誤后由各審批人簽字,最終歸檔。
報銷面單填寫須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
報銷面單應當要素齊全,日期、金額、活動事項、簽字(或蓋章);如要素不齊全不予報銷。
票據和面單中內容均不可涂改,否則不予報銷;
票據和面單每月須進行整理歸檔,電子檔和紙質版都須做好備份和留存。
5、班費報銷時限
發票、收據或訂單截圖可每周五下午前匯總,統一交至財務主管處,由財務主管審核無誤后及時發放各報銷人;
發票、收據及訂單截圖開具日期在兩個月內有效(上月和本月均可),過期不可報銷,除遇節假日或特殊不可抗力原因外。
6、班費結算要求
班費收、支情況每月月初在班級群里公布一次;學期結束時結算一次,并在班級群公布;學期結余班費結轉下期;畢業時多余的班費,將均攤退還至班級同學賬戶;
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班費。嚴禁未經批準私自開支,原則上班費不用于班級聚餐等活動,嚴禁私分班費等違紀行為。
四、其他規定
1、班級成立班費管理小組,納入本班班級管理制度。
2、本班同學有權對班費的使用情況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五、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學生管理制度2
一、住校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與制度,服從學校住校生管理員和生活老師管理。
二、每學期開學時住校生必須要到教導處辦理住校手續。住校生每學期住宿費在開學時在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繳納。
三、住校生應嚴格按照管理人員安排的寢室、鋪位住宿,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調換寢室、鋪位。
四、住校生應保持學生宿舍的安靜、整潔、衛生,做到團結、互助、自律。努力爭創“文明寢室”,爭做“文明個人”。
五、住校生要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起床、整理內務;晚上實行晚點名,點名以后不許外出,除特殊情況(如生病等)以外;嚴格請假制度。除節、假日及學校組織活動外住校生一律不準出校門。如確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應書面請假,由住校生出具假條,經當晚夜自習輔導教師(或班主任)簽字,再交當晚值班領導簽字,假條交到住校生管理員處備案后,才能離校。外出學生要嚴格在請假時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并及時做好書面銷假登記。否則按違紀處理。
六、住校生不得把非住校人員帶入宿舍,如有需要進入宿舍時事先要取得管理人員同意,并要進行登記。非住校生
及住校的親屬不準在學生宿舍內留宿,在學生休息時嚴禁異性學生家長進入其子女寢室。
七、住校生每天在出操、吃飯、就寢上下樓道或進出寢室時,必須有秩序行走,不許喧嘩、打鬧、推搡、擁擠,更不得故意制造混亂。
八、為嚴肅校紀、校風,保障宿舍安全及住校生人身安全,特作以下規定,作為住校生必須遵守的紀律:
1.嚴禁住校生在校園內打架斗毆。
2.嚴禁住校生私自外出去河、塘中游泳。
3.嚴禁住校生熄燈后在宿舍里聊天、打鬧、起哄、高聲喧嘩和使用手電筒看書等。
4.嚴禁住校生抽煙、喝酒、打牌及變相賭博。
5.嚴禁住校生男女互串寢室。
6.嚴禁住校生奇裝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發進入學生宿舍。
7.嚴禁住校生將不健康以及不利于正常學習的書籍、圖片、影碟帶入學生宿舍。
8.嚴禁住校生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帶入學生宿舍。
9.嚴禁住校生將管制刀具及其它有危害的器械帶入寢室。
10.嚴禁住校生將各種動物帶入學生宿舍。
11.嚴禁住校生翻越欄桿圍墻及登屋頂、爬樹和爬窗,如出現意外后果自負。
12.嚴禁住校生私自外出打電子游戲機、上網吧、進舞廳等。
13.嚴禁在宿舍里燒煮食物,點蠟燭,不準亂接電源,燒電爐及使用其它電器。
14.嚴禁住校生在寢室內亂丟雜物及向窗外拋、丟雜物和倒水。
15.嚴禁住校生有小偷小摸的行為發生,對有偷竊行為的嚴肅處理。
16.嚴禁住校生在就餐時外出就餐及到校外購物或其它食品。
17.嚴禁住校生中午休息時間未經管理人員許可到教室及校園內從事其它活動。
以上若干條紀律,凡是住校生違反其中任何一條,第一次作訓誡談話,班級作公開檢查;第二次學校紀律處分,全校公開檢查,以牌告形式公布處分;第三次則取消住校生資格,不退還任何住校費用,按照學生違紀處理條例給予處分,以牌告形式公布。
九、住校生要加強自身安全意識,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發現不良現象應立即報告值班人員。住校生要加強自己的財物保管。嚴禁攜帶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進入學生宿舍,如特殊情況下(如學費等)帶入時應立即向管理人員報告并交管理人員保管,管理人應作好登記工作,違者后果自負。
十、住校生要養成愛整潔、講衛生、勤儉節約的良好習
慣,不亂倒飯菜、不亂丟雜物、不亂購零食。室內的東西一定要嚴格按照要求統一擺放整齊。
十一、嚴格執行衛生值日制度,輪到值日的`寢室及個人要按要求把寢室及包干區打掃干凈,未達到要求的要扣除衛生分,并責令其限時改正。每周按各寢室情況給予“紀律”“衛生”等評分,得分高的寢室月末將給予“文明寢室”稱號,發給獎狀。對個人將評出“文明個人”,給予獎勵。每周每天進行內務檢查評比制度,獲勝者給予榮譽稱號及發給獎品。期末進行總評,得分高的寢室將給予“優勝寢室”稱號,發給獎狀、錦旗。對個人將評出“文明先進個人”,發給獎狀、獎品。
十二、住校生應愛護公共財物,損壞公物時應按價賠償,有故意損壞的除按照價賠償外還給予一定的罰款,同時也按違紀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三、為嚴肅紀律對有違反就寢紀律的住校生,給予批評、教育,寫檢查,累計達三次的,取消住校資格且不退還住宿費。除以上制度外,未盡事宜,將參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學生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切實保障在校學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安全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小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和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特制定特異體質學生管理保護制度。
第二條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建立特異體質學生檔案,內容包括學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長姓名、聯系電話、特異體質情況記錄等。
第三條每學期開學初,班主任應當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了解身體健康情況。監護人應該如實向班主任教師說明學生健康狀況,對有特異體質的學生其監護人要向班主任出具書面告知書。如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的學生應及時報學校建立相關檔案。涉及學生隱私的,班主任及相關人員應當保密。
第四條對監護人書面告知以及自行發現的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不適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的學生,班主任、體育教師或者其他相關人員給予必要的照顧。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第五條集體活動或者體育課上,班主任、體育教師或者其他相關人員應對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學生的身體近況做好全面了解,并適當減輕運動量或者免予活動。
第六條遇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學生在校時有異常反應,班主任或者其他相關人員應及時與家長聯系,并告知家長或醫生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第七條本制度所稱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體健康狀況異常或者患有肺結核、心臟病、高血壓、胃潰瘍、哮喘、肺炎、腎炎、傷殘等慢性病。
第八條本制度的解釋權在校長室。
第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1、中小學校將建學生健康檔案
按照市教育部門的要求,各地各校將立即全面組織進行一次學生身體、心理健康狀況摸排調查,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預防措施實。各校將通過告家長一封信、家訪等形式,動員學生和家長如實告知學生身體健康情況。各校將對患有疾病的學生建立一份由學生家長簽名的身體體質狀況登記表,形成翔實準確的學生健康檔案。
2、特殊體質學生將區別對待,避免傷害
按照要求,各地各學校在組織各類教育教學活動時,要將安全放在第一位,不得組織特殊體質或患有特殊疾病的學生參加各種不適宜的文體活動,避免受到不必要的傷害。
特別是對面臨中考體育加試的'學生,要將不便從事劇烈運動的學生情況及時通報家長、班主任和體育教師,在體育鍛煉或體育加試前,及時作出相應調整和安排。如遇學生家長堅持要求讓其小孩參加學校組織的相關活動,學校要向家長說明危險及其應擔負的責任,并由家長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和保證。
3、加強預防工作形成合力
教育部門指出,隨著中考、高考的臨近,學生升學壓力和學習壓力也隨之增大,各地各校要高度關注學生身體變化和心理健康教育,合力做好預防工作。要加強與家庭和家長的溝通,指導家長關注小孩的心理和生理問題,做到早發現、早診療,特別是對患有嚴重心理疾患和身體不適的學生,要及時勸導家長到有關專業機構進行治療。要通過舉辦專家講座、隨機家訪、觀摩學習等多種形式,有效疏導學生緊張的學習壓力,切實掌握緊急情況下的救護方法
學生管理制度4
為保證小學生出行安全,減少交通事故隱患,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各小學、幼兒園要對本轄區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對接送車輛的詳細登記,特別是幼兒園的接送車,更要建立清楚的臺帳,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
二、學校要指定一名教師負責接送小學生、幼兒的車輛管理,督促有車單位或個人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并要求經常與學校保持聯系,掌握學生接送車輛的`情況,管理制度《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
三、定期對學生接送車輛進行檢查,特別是對農用車、拖拉機違法載客,以及對假牌假證、無牌無證、套牌、報廢車輛的查處,對逾期年檢、車況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一律禁止其接送學生。
四、要把學生接送車的駕駛人作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點對象,要求定期組織學習培訓,以提高他們的安全駕駛意識和職業道德水平,對經常有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人,及時予以更換。
五、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在學生上、放學時段,加強對學生接送車輛途經路段的監控管理,對嚴重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嚴格按規定進行處理,并及時通報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門。
學生管理制度5
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學校在廣泛征求意見、參考兄弟學校經驗的前提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1、學生一律不能帶手機進校園。
2、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匯報政教處。進校后存放到班主任老師處。
二、使用規定:
(一)在學校期間學生一律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交友、游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等不健康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機關處理。
(四)在學校期間,嚴禁玩手機,一經發現,一概沒收。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相應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后交到政教處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說明:
1、若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扣留其手機交政教處,手機問題處理后一個月,由個人申請,班主任提出建議,經學校同意后,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并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校或班主任可責令該生上繳其手機。
4、凡是出現以上情況的,參照《歸州中學學生行為規范量化細則》對各班進行量化。
學生管理制度6
一、將第一條修改為:“為維護普通高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維護學生合法權益,保障學生身心健康,規范學生日常行為,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依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將第三條修改為:“高等學校要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以人才培養為中心,全面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堅持教育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遵循教育規律,不斷提高教育質量;要堅持育人為本,立德樹人,增強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要堅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科學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規范管理行為,將管理與育人相結合,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三、將第四條修改為:“高等學校學生應當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而努力奮斗,積極培育和踐行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遵守學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應當刻苦學習,勇于探索,銳意創新,積極實踐,努力掌握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能;應當積極鍛煉身體,具有健康體魄。”
四、將第五條修改為:“學生在校期間依法平等享有下列權利”,將第(二)項修改為:“參加社會實踐、志愿服務、勤工助學,在校內組織、參加學生團體及文娛體育等活動,獲得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將第(三)項修改為:“申請獎學金、助學貸款”;增加一項作為第(五)項:“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對學校發展和教育、教學改革提出意見和建議”。將第(六)項改為第(七)項,修改為“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
五、將第六條第(二)項修改為:“遵守學校章程和管理制度”;第(三)項修改為:“恪守學術道德,堅守學術誠信,努力學習,完成規定學業”;第(四)項修改為:“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履行獲得助學貸款及相應義務”;第(六)項修改為:“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將第八條修改為:“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主要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學生考試報名、志愿填報信息是否真實、準確; (二)學生身體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名體檢標準;
(三)學生的考試過程、考試成績、專業能力、錄取資格等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
(四)學校認為需要復查的其他事項。
復查的具體程序由學校規定。
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復查結論證明在學生考試報名、志愿填報、健康狀況、考試過程、錄取環節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的,應當取消其入學資格,已取得學籍后發現的,應同時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應當將相關材料轉送生源省省級招生部門依法查處。”
七、增加一條,作為第九條:“對學生做取消入學資格及學籍處理,應由學校招生管理部門提出意見,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學校應出具書面決定并送達本人,同時報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生源地省級招生辦公室備案。”
八、將第九條改為第十條,修改為:“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由學校規定。保留入學資格者不具有學籍。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可向學校申請入學,經學校審查合格后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
九、將第十條改為第十一條,第二款修改為:“學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申請助學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后注冊。”
十、將第十四條改為第十五條,修改為:“學生學期、學年所修課程或者應修學分數以及升級、跳級、留級、降級、重修、退學等要求,由學校規定。”
十一、將第十五條改為第十六條,修改為:“學生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可以輔修校內其他專業或者選修其他專業課程,可以跨校修讀課程,可以參加開放式網絡課程的學習。修讀的課程成績(學分)由本校審核認定。”
十二、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七條:“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志愿服務、勤工助學、創新實驗等活動以及自主創業、發表論文、獲得專利等可折算為學分,計入學習成績,具體辦法由學校制定。
學校應當鼓勵、支持和指導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志愿服務和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可以建立創新創業檔案、設置創新創業學分。”
十三、將第十六條改為第十八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所修課程及所獲得學分,在學生因休學、退學、取消學籍、開除學籍等情況中斷學業時,其在校學習已獲得的學分可以在一定期限內予以保留,具體辦法由學校規定。”
十四、將第十七條改為第十九條,修改為:“學生應按時參加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活動。不能按時參加的,應當事先請假并獲得批準。未經批準而缺席者,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十五、將第十八條改為第二十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創新實踐、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經個人申請學校批準可以轉入相關專業學習。”
十六、將第十九條改為第二十一條,修改為:“學生一般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如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可以申請轉學。其中患病學生需提供經轉出學校、擬轉入學校認可醫院的'檢查證明。特殊困難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況,確需學生本人就近照顧的;研究生因導師工作調動或健康原因不能繼續指導,學校無相關專業指導教師的,以及符合學校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將第二十條改為第二十二條,將第(二)項修改為:“由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批次錄取學校轉入上一批次錄取學校”;增加一項作為第(三)項:“考生成績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增加一項作為第(四)項:“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將第(三)項改為第(五)項,修改為:“通過定向就業、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增加一項作為第(六)項:“未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或未使用高考成績錄取入學的(含保送生、單獨考試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學士學位、專升本、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等)”;增加一項作為第(七)項:“跨學科門類
學生管理制度7
一、用電方面
(一)廣大學生要自覺維護學校供電設施,掌握、宣傳安全用電知識
(二)服從學校用電管理相關規定,提高安全用電意識
(三)嚴禁破壞學校用電設施和違規違章用電,具體要求如下:
(1)嚴禁破壞學校用電設施
(2)嚴禁私入電房撥弄開關或私自自供,送電
(3)嚴禁使用劣質,破損電器,禁止使用應急燈,白熾燈泡臺燈,禁止私拉亂接電線至抽屜或床鋪上,宿舍內無人時禁止使用電器(含充電器充電)
(4)禁止使用熱得快、電爐、電熱杯、電飯鍋、電熨斗、電吹風、電發夾、電暖器、電熱毯、電熱水器等違禁電器
二、防安全方面
(一)嚴禁破壞消防設施
(二)禁止在宿舍內吸煙,使用明火(燒紙、點蠟燭、蚊香、燃放煙花爆竹等)
三、學生人身、財產安全方面
(一)不在宿舍內存放或隨身攜帶大量現金
(二)手機、MP3、校園卡、銀行卡等貴重物品隨身攜帶,并妥善保管,切勿隨手放在桌上,床上
(三)離開宿舍前應檢查并切斷宿舍內的電源,并將宿舍的門窗關好
(四)宿舍內嚴禁從事經營性活動
(五)嚴禁將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帶入宿舍
(六)同學間互相關心,如遇有情況請及時通知有關方面
學生管理制度8
xx中學學生寢室管理制度旨在維護校園生活的秩序,確保學生在寢室內的.安全與健康,促進他們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這一制度不僅規范學生的日常行為,更旨在培養他們的自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為他們的全面發展奠定基礎。
內容概述:
晉田中學學生寢室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宿舍入住規定:明確住宿學生的分配原則,如按年級、班級或性別分住,確保公平合理。
2. 日常管理:規定作息時間,如晚上就寢時間和早晨起床時間,以保證充足休息。
3.衛生清潔:設定每周固定清潔日,要求學生保持個人衛生和公共區域整潔。
4.財產保護:強調愛護公物,對損壞公物的行為進行處罰。
5.紀律與行為規范:禁止在宿舍內吸煙、飲酒、大聲喧嘩等不良行為,倡導和諧共處。
6.應急處理:設立應急聯絡機制,應對突發情況,如疾病、火災等。
7.安全教育: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學生管理制度9
1、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學校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確立安全信息報告負責人,副校長為安全信息報告負責人。
2、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3、學校建立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并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5、在校學生學生安全事故,應及時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6、學校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后,學校除及時啟動預案組織施救外,必須在24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屬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學校應當在2小時內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
7、學校發生涉及學生傷害的違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災、食物中毒、急性的傳染病癥狀等情況的`,除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外,還必須立即報告當地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
8、學校安全事故報告范圍,除包括校內校外各種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對校園秩序和師生人身安全造成較大影響的搶劫、縱火、爆炸、盜竊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園火災、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9、在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評中,對校園內或由學校組織的活動發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瞞報現象的,將實施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對發生遲報現象的,學校必須向市教育局作出書面解釋,理由不充分的,將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直接予以通報批評。對由于瞞報、遲報導致安全事故擴大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和主要領導者的責任。
10、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吸毒行為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學生管理制度10
(一)、學生公寓實行規范化管理,學生要求在校住宿必須經學校總務處批準,由宿舍管理員,班主任負責安排,不得隨意變更房間、床位。
(二)、每寢室應有室長一人,室長堅持每天派值日生打掃室內衛生,做到干凈、整齊。嚴禁門前倒水、門前小便。床鋪、壁柜、三角架等對號使用,室內布置簡潔、明快、鋪蓋、鞋子、生活用具、書等擺放整齊有序。
(三)、住校生必須按時就寢,按時起床,按時出操,上課時間不得在寢室內逗留。晚上關燈后,在寢室內不得高聲喧嘩,要保持肅靜。
(四)、不準在寢室內說低級下流的話;禁止在寢室內傳看淫穢不健康書刊;禁止在寢室內抽煙、喝酒、禁止在寢室及走廊內打球、踢球;禁止攀越欄桿等一切不安全行為。
(五)、同學之間要互相關心,團結互助;要愛護室內外的.各種設施,不在墻壁上亂寫亂畫,損壞公物照價賠償;不得隨意增設電線安裝電燈、電扇;保持洗漱間的衛生、整潔;節約用水、用電、注意防火、防盜,不得在寢室內點蠟燭,離開寢室后要鎖門。
(六)、任何學生家屬和校外人員未經同意,不得在室內留宿。
(七)、住校生必須服從學校值日教師、宿舍管理員以及總務處、政教處的管理教育。遇到治安問題,及時向宿舍管理員、值班民警、班主任報告。
學生管理制度11
為優化育人環境,建設文明校園,維護校園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隱患,現對我校學生進出校門作如下規定:
一、全校學生出入校門時必須出示本人學生證或由班主任開出的放行條,服從值班人員的`檢查和監督。對于著裝不符合學校管理規范要求、未出示本人學生證或放行條、未按時到校或提前離校的學生,值班人員將詳細情況登記好并將登記結果及時通報給相關部門。
二、學生在上課時間嚴禁外出,如有特殊情況外出者,需出具由班主任簽署的放行條,并攜帶本人學生證方可外出。
三、學生需要攜帶貴重物品離校,必須由總務處檢查并開具物品放行條,由生活老師簽字才可放行。
四、嚴禁學生攜帶煙、酒、盒飯、生食(肉、米、菜)、違禁電器、管制刀具、煙花爆竹等違禁物品進入校園。值班人員有權要求進校學生對自己的書包、行李箱、行李袋、電腦箱等進行有側重的自查,學生應主動配合,對不配合者交由政教處理。一經發現違禁物品,一律沒收并登記在案。
五、對違反上述規定進出校門者,由值班人員登記,并按《清鎮三聯學校學生管理制度》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學生管理制度12
1、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到校上課,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曠課。
2、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須由家長通過電話或請假條的方式向班主任請假。
3、上學期間,學生不得隨意離校,特殊情況需中途離校,必須由家長親自到校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后,做好相關登記,經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并到門衛室登記后方可離校。
4、學生不請假又不到校,班主任要及時和家長聯系,查清原因。并及時向教導處報告。
5、門衛室必須做好出入登記,未見班主任開出的學生中途離校證明不得讓其離開校園,確保在校學生人身安全。
6、學生因病請假的,班主任和相關人員必須做好學生病因調查,電話追蹤詢問病情,并做相應記錄。
7、在教學時間內學生如突發疾病,班主任必須及時聯系家長,履行請假手續,并將學生移交相應的'人員,如需緊急治療的相關教師帶領就醫。
8、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由教導處批準。
9、每日考勤從晨檢開始,遲到15分鐘以上為曠課一節。
10、因病、事假超過一學期二分之一,應辦理休學申請手續,復學時應辦理申請手續,學校視情況留班復習。本制度從20xx年3月20日起執行。
學生管理制度13
學生寢室管理制度表旨在維護寢室的.和諧環境,提升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確保學習生活的有序進行。其主要內容包括:
1.寢室衛生管理
2.寢室紀律規定
3.寢室安全措施
4.寢室活動管理
5.寢室財物保管
6.違規行為處理
內容概述:
1.衛生管理:定期清潔,個人物品擺放有序,垃圾及時清理。
2.紀律規定:按時作息,禁止大聲喧嘩,限制夜間活動,尊重他人休息。
3.安全措施:禁止私拉電線,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確保門窗關閉,防火防盜。
4.活動管理:合理安排集體活動,避免影響學習,尊重他人隱私。
5.財物保管:個人物品自行保管,借用需經同意,丟失自負。
6.違規處理:設立違規積分制度,對違規行為進行警告、扣分,嚴重者上報學院。
學生管理制度14
一.學生會成員應配合部長副部長開展工作,努力工作,認真負責,并能提出對所開展工作有建設性建議,部長要有一定領導組織能力。
二.在學生會內部實行分數管理化制度,每人十分,違反以下條令的按照處罰制度扣分,又滿足加分要求的行為加一分。
1.扣分:
(1):例會、值班無故遲到者,進行批評教育,兩次無故遲到者扣一分。
(2):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時完成者扣1分,拒不完成者扣2分。拒絕對其他部門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的幫助者,兩次即自行開除。
(4):開會期間和檢查管理期間行為不檢點的,一次提醒,二次扣一分。
(5):各部門部長每星期自行將組員組織起來,提出不足與改進措施,并寫出之后的工作計劃并交與主席,在例會中提出,遲交的各部正副部長各扣一分。
2.加分:
(1):積極配合部長工作的,并無違紀行為,一月評出一個,并給予一分的加分。
(2):在學校活動中有突出貢獻或表現的'加一分。
3.其他:
(1):日常學校生活中,有違反校紀校規的直接開除。
(2):每學期將個人得分總合統計,六分為及格,四分以下的開除,十分及其以上的給予嘉獎。
學生管理制度15
為保證學校全體住讀學生的安全,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人身安全紀律
l、上學、放學途中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到校,安全離校。
2、嚴禁在校園內瘋跑、瘋打、互相推擠或進行其它可能會導致人身傷亡事故的活動,學生上下樓梯一律靠右行。
3、所有體育活動應在學校運動區域內進行,不得在非運動區進行打籃球、踢足球等體育活動。
4、不準從宿舍內或樓上拋擲任何物品,宿舍窗臺不得放置花盆及其它重物,避免落下傷人。
5、未經學校批準,不能到各建筑物的頂樓和空置的房間以及偏僻的場所活動。
6、嚴禁攜帶和使用任何違禁物品,不得把各類恐怖、易燃易爆、危險性物品(包括玩具)帶入宿舍,如管制刀具、化學藥品、化學試劑、煙花、爆竹等,違者將予以紀律處分。
7、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組織學生外出活動。確需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時,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學校研究批準后方后組織外出。
8、學生不得擅自離開學校。特殊原因需離開學校時,應履行請假手續。具體請假制度如下:
(1)臨時請假:請假一天或在家停留一晚的,家長到班主任處請假,并出示由家長寫的請假條及相關證明,填寫放行條(一式4份)由班主任簽字認可,再交與年級,經年級組長批準后班主任留存一份,同時各交一份給生活教師、門衛,學生方可出校。
(2)請假2—3天,家長到班主任處請假,并出示由家長寫的請假條及相關證明,填寫放行條(一式4份)由班主任簽字認可,再交與年級,經年級組長批準后需交教育處主任簽字,班主任留存一份,同時各交一份給生活教師、門衛,學生方可出校。
(3)請假3天以上,家長到班主任處請假,并出示由家長寫的請假條及相關證明,填寫放行條(一式4份)由班主任簽字認可,再交與年級,經學校分管校長簽字批準后,班主任留存一份,同時各交一份給生活教師、門衛,學生方可出校。
(4)因特殊情況,學生在晚自習期間需請假外出,由家長到學校請假,并由值班教師簽字后,經值班領導批準,把生活老師留存條交生活老師后方可出校。
(5)學生在校期間因病需外出治療的,經校醫鑒定后,通知家長及班主任,學生不得私自外出就醫。如家長不在或未及時趕到學校,白天由校醫陪同、晚上由管理教師陪同外出就醫。
(6)午休因公請假的學生按《陽貴一中學生宿舍管理條例》的第二條第(一)點第8條履行請假手續。
9、嚴禁攀越圍墻、護欄、窗戶或鐵門,嚴禁從各宿舍樓棟大門以外的任何地方進出宿舍,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10、非學校組織,嚴禁到學校后面山上玩賞或看書;嚴禁進入宿舍旁的水池內玩耍。一經發現,將予以紀律處分。
11、學生在校園內不得開惡意玩笑,不得進行危險性游戲,不得隨意開關樓道的照明燈和應急燈。
12、使用熱水器洗澡時,必須先斷開電源后才能使用,嚴禁洗澡時嬉戲打鬧、嚴禁兩人或兩人以上同洗,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13、在臨時停電或發生緊急情況時,學生應留在自己的寢室或座位上,并保持安靜,不得故意喧鬧,聽從值班老師、生活老師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安排和疏導,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14、嚴格遵守學校用電制度,增強防火、防盜意識,愛護消防設施。禁止攜帶蠟燭、酒精燈、蚊香、火柴、磚塊、棍棒、繩索、仿真刀槍、火機、火機油、火機氣體、化學品等進入宿舍樓;禁止使用除臺燈和1000W之內(包括1000W)電吹風以外的任何電器,發現后一律沒收上交學校;禁止私接、亂接電源和室內插座,更嚴禁拔下電暖風機、熱水器插頭將專用插座挪作他用,違者將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15、嚴禁隨意進入學校所有場所的配電房或動用學校所有場所配電房里的`設施設備,以免發生觸電事故。
16、不吊籃球架、足球門等非專業懸掛式體育器材,遵守各運動場地和場館的安全規定,安全活動。
17、遵守各實驗室、活動室、訓練室的安全規定,安全學習、安全活動、安全訓練。
18、遵守《學生住讀、走讀管理辦法》,不借用、偽造走讀證,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19、遵守《陽貴一中住讀學生周末、節假日留宿管理辦法》,有事外出需請假并按時返校,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二、財物安全紀律
l、學習及生活用品以節約、實用為標準,反對追求高檔、新潮。
2、學生到校學習不得攜帶手機、個人手提電腦、CD機、VCD機、游戲機等電子電器產品等,確有特殊需要攜帶手提電腦的,須經學校批準。因學習需要的隨身聽等設施,以實用為主.
3、不帶不健康的書刊、光碟、玩具回校。
4、住宿生不得把學校規定的日常生活用品以外的物品帶入宿舍。
5、不得帶有腐蝕性、危險性的物品進入寢室;不得帶有異味的物品進入寢室;不得帶影響他人的物品進入寢室;不得帶有違學生身份的物品進入寢室。
6、個人所帶學習、生活必需品要妥善保管或隨身攜帶,重要物品要鎖好,鑰匙要隨身攜帶。備用的錢應存入銀行或校園卡。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銀行卡及校園卡、乘車卡。密碼要注意保密,存取錢時要防止密碼泄露。
7、各班教室和宿舍個人小抽屜鎖匙要專人專管,不得讓其他同學私自配制,更不能放置在所謂“隱蔽”的地方,隨意可取。
8、遇到體育、音樂、實驗、課間操、電腦、勞動等課需集體離開或放學,各班應該注意關好門窗、電器。
9、學生遇到失竊,應馬上報告班主任,并及時將失竊情況書面報告教育處。
10、未經本人同意,不得隨意拿用他人物品。
11、非本寢室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學生離開寢室時,最后離開的同學應將水電關好、門鎖好后才能離開。
12、洗好的衣服晾曬在室外的指定地點,下午18:30前應收回寢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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