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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城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美食城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美食城管理制度 1
當您置身于通透開闊的環境中,張口便可品嘗新鮮無公害美食。遠離城市的喧囂,賦予了傳統餐廳健康與休閑,感受著這里多樣化的美食;食物的賣相好,味道也好,價位低,經濟實惠。省去了您人少不好做飯的煩惱,省去了您做飯時繁瑣的步驟,這里有您家一樣的感覺。這應該是我們梨城最大美食中心的前景展望。
那么為了保障每位業戶在天匯美食城經商的和諧與共贏;請廣大業戶積極配合天匯商廈的各項規章制度,不虛度我們所投入的每一分金錢。
一、美食城各檔口碗、盤等餐具的說明
1、各檔口的業戶自行將餐具標有清晰的標示,而且不允許與其他檔口餐具標示同樣,不允許模仿其他檔口的標示,違反者罰款50元。
2、如有檔口在閉店前發現餐具丟失,在同樓層內可互相監督檢查,發現該檔口有不當收留餐具者罰款50元并物歸原主。
3、各檔口業戶不得以任何原由將餐具添加本檔口標示,一旦發現有涂改者罰款100元,并物歸原主。
4、如有餐具送錯或拿錯者,請業戶自覺將餐具物歸原主,否則每套餐具罰款50元。
二、美食城轉項、添項、轉租規定
凡在天匯美食城經商的業戶,必須按協議上簽訂的經營項目經營,不允許超出協議以外的經營范圍,不得私自轉項、添項,如私自轉項、添項,商廈有權責令其業戶停止該項目的經營,各檔口經營的主項,不允許其他業戶添加為自主攤位的副項,如需轉項、添項的業戶必須向商廈主管經理申請,經商廈允許后,業戶方可與商廈簽訂補充協議,如業戶由于經營不善會有其他原因等需要轉租檔口時,不允許停業轉租(不允許在本檔口內貼有出兌或轉租的標示)如有進修、學習的需要歇業時,須向主管經理說明情況,經商廈領導同意后方可歇業。
三、美食城水、電、燃氣使用安全的規定
各檔口的業戶必須按照正確的使用方法使用各檔口內的設備、設施及用電,嚴格遵循日常使用規范,不得私拉亂接電源、電線,閉店前仔細檢查本檔口水、電、燃氣及窗戶是否關閉,如因使用或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失,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業戶自行承擔。各檔口的業戶自行承擔設備、設施的日常維修、維護及保養。
四、各檔口業戶的管理規定
1、商廈提供客用公共設施,為各檔口配備上、下水;排油煙系統。各檔口業主有所需要購置的',按照安全、整齊、美觀的原則自行配備并保持本鋪位內的衛生與陳列橫平豎直的體現。
2、為提升整體對外形象,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文化氣氛,各檔口必須根據天匯商廈的各項規章制度行事,否則,處以清除場地或罰款(未及時繳納的所罰款項,將在質保金中雙倍扣除)。
3、大廳空調開放時間由商廈視天氣情況決定,各檔口業戶不得干預。
4、每天用餐時間段(上午10:00—下午14:00;下午16:00—18:00)必須將廚房門關閉,以免影響外界對您及商廈帶來的負面影響;以及更好的發揮空調的作用,如有違規樓層管理處,將以記分形式來評定您合同期滿,是否可再次續簽或地理位置。
5、各檔口業戶以自負盈虧的方式經營,不得空崗、空攤或閉攤出租、出兌;如違約立刻終止合同取消經營資格,租金不予退還。
6、各檔口業戶的經營范圍,經營品種必須上報。經商廈領導同意后,方能經營、否則視為違規。
7、各檔口必須服從天匯商廈,安全操作,做好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工作,因人為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業戶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8、業戶如出租、出兌要提前一個月告知管理層,經批準后與下一業戶(或領導)交接,交換所借用或租用的設施、設備、工具等。若有缺損按原價賠償(設備自然折舊不算在內)。
9、各檔口業戶經營過程中需要的生產設備自行負責。
10、各檔口業戶在經營期間,若與其他檔口(或顧客)產生矛盾糾紛,須向上級領導匯報協調解決,對擅自處理并對商廈產生不良影響的行為,將處以扣留質保金以及取消在天匯商廈的經營權利或解除合同。
五、美食城的衛生制度
1、檔口內設備設施及墻面要清潔干凈,地面清潔,玻璃光亮達到無蠅、無異味。
2、不銷售變質、過期、發霉、生蟲等食品。
3、餐具用后洗凈、消毒、保潔。
4、檔口內工作人員要著裝上崗,佩戴工牌,使用禮貌用語,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5、食品必須在防塵、防蠅玻璃柜內銷售,堅持使用清潔的銷售工具。
6、服務人員工作時禁止涂艷色指甲,不準濃妝艷抹。
7、餐具要無缺口、無裂縫、無破損、無污漬、清潔完好,保持光亮。
8、廢棄垃圾要在分離后清倒在指定地點,不準隨地亂扔垃圾,不準將檔口內垃圾倒入大廳;不準在檔口內的下水處清倒熱水,設施如有損壞自行負責,按價賠償。
9、前臺服務員在飯口時要保持微笑、站立服務,各業戶不準帶小孩上崗,用規范語言、文明服務、禮貌待客、主動熱情。
10、要遵守商廈各項規章制度,配合商廈執行突發事件。
11、工作人員在清理時,不得亂動和私拿顧客東西或公共物品,不準向顧客索要物品,拾到遺失的物品請交工。
12、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別是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要及時檢查水、電、燃氣等,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和處理。
13、抹布、掃把、水桶等清潔用品,應放在安全地方、不得外漏,不可留在通道或大廳內。
六、處罰條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約定繳納租金達十五天的(扣除質保金并清場)。
2、與顧客或其他檔口業主發生矛盾,擅自解決給商廈造成不良影響的(罰款100元)。
3、經營后營業狀態經協調管理依然不佳,可退場(扣除相應管理費)。
4、不服從商廈正常管理(可清退出場)。
5、水、電費結清后,辦理退場。合同終止后,各檔口自行采購的物品自行帶回。
6、各檔口裝修不得拆卸,商廈不負責賠償。
7、任何時候不得動用公共設施(水、電、桌椅)等,各檔口業戶應以動線以里為“家”不得逾越,串崗等出現,如有違規罰款50元。
8、上班遲到、早退(罰款每分鐘1元)。
9、如有吸煙者。(罰款200元)
10、服務不主動、不熱情、不積極解決,客人提出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滿的。(罰款50元)。
11、在衛生檢查中發現多處不合格者(如人員無健康證)(罰款100元)。
12、上班時間看書、閱報、吃零食、喝飲料、打瞌睡(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3、隨地吐痰、亂丟紙屑、果皮等雜物(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4、不按指定員工通道出入,著便裝進入工作崗位(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5、餐含異物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6、違反工作程序,造成工作隱患(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7、被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8、抗拒領導、態度惡劣;工作不當造成,停水、停電等重大事故者(清除商廈)。
19、侮辱、誹謗、毆打、恐嚇、威脅、危害同事和領導,或打架斗毆(清除商廈)。
20、故意損壞公物;對外界發表有關商廈的污蔑性言論;發表有損商廈名譽等言論者(清除商廈)。
七、考勤制度
1、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2、員工辭職須提前與領導申請,在下一任未到崗前不得離崗,否則工資按曠工扣除。
3、員工請事假需提前申請,如遇人員緊缺或有重要任務,可不予批準,每月超過三天事假一律按曠工處理。
4、嚴格按照規定班次上班,如有急事可換班、替班,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提前一天向主管領導申請,未經同意擅自換班按曠工處理。
5、對騙取事病假的,一經查出,視情節給予曠工或除名處理。
八、儀容儀表
1、工作時間應穿著規定的工作裝。
2、工作裝要整潔、挺直、工牌要正確帶在左胸口位置上。
3、工作人員著裝后應接受經理檢查。
4、工作人員應保持面容清潔、頭發整潔、發型美觀、大方。
5、顧客的詢問不能以“不知道”回答,如遇顧客不當言行,不可針鋒相對,應婉轉解釋,堅持顧客永遠是對的。
注:樓層經理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顧客特別注意,防止其吸煙等行為。
美食城管理制度 2
1.晨檢制度
a)餐廳從業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進行晨檢報告。
b)晨檢報告的內容是報告自己的身體狀況:有無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凡有上述癥狀的人員不得上崗或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上崗。若無上述病癥,請在登記表上簽名。
c)必須由晨檢報告人本人進行晨檢報告,親自簽名。不得由他人代報和代簽。
d)餐廳負責人必須派專人認真負責晨檢登記,晨檢負責人必須在晨檢記錄上簽字并妥善保管晨檢記錄備查。
e)對不進行晨檢登記擅自上崗或隱瞞病癥的人員將給予每次50元的經濟處罰,因此造成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加大處罰力度直至辭退。
f)餐廳負責人對晨檢報告負責。要時刻把握員工的身體狀況,每天檢查晨檢記錄。
2.專職食品衛生管理員管理制度
a、參與制定食品衛生工作制度及食品衛生,對制度、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檢查結果應記錄,至少保存1年以上;
b、對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可能影響食品衛生的環節進行分析、評估,制定出相應的管理措施,實施有效監管,發生異常情況及時糾正并向負責人匯報;
c、深入食品生產經營場所檢查指導餐廳的衛生員的食品衛生管理工作,發現違反食品衛生法規的行為及時制止,提出處理意見并做好跟蹤,檢查結果應記錄,至少保存1年以上;
d、對生產經營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及有關的操作環節進行抽樣檢驗,檢測結果應記錄,至少保存1年以上;
e、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對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動態監控,督促患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者調離相關崗位;
f、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
g、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3.兼職衛生管理員管理制度
a、負責本餐廳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中衛生管理工作。
b、負責本餐廳的日常食品衛生的監督、檢查,直接對餐廳負責人負責。
c、對餐廳所有從業人員要進行衛生監督、檢查。嚴格按照食品衛生規范和法律履行職責。
d、對餐廳的食品加工、儲存、供應進行全過程的控制。要求各環節的責任人對本環節的操作負責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衛生員對有疑問的事項應及時向餐廳負責人匯報并提出自己的意見。
e、做好當月記錄和記錄保管。
4.衛生檢查制度
a)日檢查:由美食廣場專職安全員每天上午檢查各情況和操作流程落實情況。對檢查中發現安全的隱患,立即指出并要求餐廳負責人或兼職安全衛生管理員拿出整改方案,同時做好記錄。
b)月檢查:每月檢查一次。參加檢查人員由專職衛生管理員、各餐廳負責人。對各餐廳進行全面檢查,由專職衛生管理員做好記錄。
c)不定期抽查:由專職安全員組織,邀請資產公司領導參加。檢查美食廣場下屬各部門的安全衛生工作。
5.食品衛生流程控制制度
a)晨檢:情況員工按規定進行了《晨檢登記表》
b)個人衛生:員工按規定要求做好上崗前的個人衛生工作。
c)原料:每日按規定領取原料,無不合格食品原料流入餐廳加工。
d)初加工:蔬菜切配前按要求沖洗浸泡,肉類、水產品與蔬菜分別在專用清洗池內進行。切配加工在專用的操作臺上進行,加工后的食品原料整潔,放在專用的容器內,并置于貨架或墊倉板上。當天切配的.原料當天加工。
葷、素食品原料的盛放容器和加工用具有嚴格的區分,有明顯標記。使用后洗凈,定位存放。及時清理加工后的廢棄物,臺面、地面整潔。
e)烹飪加工:燒煮、配料前嚴格檢查了待燒煮食品原料的衛生質量;食品燒熟煮透。烹飪后熟制品盛于專用容器內,在相應的操作臺或貨架上臨時放置。
f)留樣:按規定進行了留樣。
g)供應:烹飪好的食品在備餐間內按要求存放,在備餐間內分餐。供應后剩余的食品及時按要求進行了處理。不供應規定禁止供應的食品。
h)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在專用水池清洗餐具及工用具,嚴格執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制度。
i)剩飯菜處理:剩飯菜按照規定進行儲藏,有效防止污染、變質,有專人負責。
j)落手清:每餐結束后做到落手清,做好下餐的準備工作。衛生包干區環境整潔。
6.備餐間衛生管理制度
a)備餐間具有紫外線消毒燈(波長200-275mm)按1.5W/m設置,距離地面2m以上,有專人在開餐結束后開啟30分鐘。
b)在烹飪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5℃的條件下存放。
c)開飯結束后,做到“落手清”——地面清、臺面清、櫥窗玻璃清
d)操作時要避免食品交叉污染。
7.留樣菜管理制度
a)用餐實行食物留樣菜制度。
b)留樣方法:在當天發出的菜品之前,應用消毒過的勺,留有不同的葷菜、葷炒菜、蔬菜等直接放入消過毒的容器中,品種不同的標本應分別放置,注明日期、餐次、留樣數量應在100克,留樣的菜品應放置在冷藏保存48小時,以備必要時檢驗。
8.剩飯菜處理規定
a)剩飯菜回籠、回鍋處理必須填寫記錄表,并授權專人負責。
b)隔頓隔夜飯菜回籠必須存放在回籠間或專用冰箱內,存放時間不能超過16小時。
c)剩飯菜的回籠、回鍋、要指定專人負責。
d)隔夜飯菜回鍋以后,必須要經班長以上的食堂負責人檢查菜肴質量,提出處理意見,并在《美食廣場剩飯菜處理跟蹤記錄表》并在記錄表上簽名。
e)中午的剩飯菜可放在18℃以下的回籠間內,達不到18℃以下的室溫,則應存放到冰箱內。
f)綠葉蔬菜必須當天處理,不許回鍋出售。
g)混炒菜不許回鍋兩次再出售。
9.老油的處理規定
a)開油鍋的油分為2種,分別為炸魚的和炸其他的。
b)炸魚的油每餐把沉淀物倒掉,三天后把炸魚的油作為廢氣處理。
c)把炸其他的油再倒入炸魚的油鍋中。
10.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a)環境衛生:
1、餐廳衛生包干到人,每天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操作臺、灶臺做到工完場凈,炊具擺放整齊。
3、餐廳附近無垃圾、雜草、污水;排水道要定期打掃,保持暢通。
4、餐廳要做到一日三掃、地面拖一至兩遍;倉庫、辦公室、走道要每日打掃,始終保持清潔;葷食間、蒸飯間、面食加工間的地面以及鍋臺、機械設備做到工完場清,要求達到無污垢,無積水。
5、各餐廳負責人按用餐座位數把服務員進行合理的分配,來負責擦餐桌椅,餐盤有用餐者本人將餐具放至殘菜臺,每餐結束后服務員對餐桌椅再次進行清洗,每周對餐桌椅進行消毒,玻璃門窗由各餐廳指定人員進行保潔,食堂外圍由保潔公司負責。
6、倉庫內定期施藥、防鼠滅蠅。(每季度一次)
b)炊餐具衛生:
1、所有炊具由專人負責,用過洗凈,沒有污垢和油膩,擺放整齊;\布要常洗。
2、炊事機械用后及時擦洗干凈。砧板、抹布要常洗,定期消毒。
3、公共碗筷,用后洗凈、消毒待用。
4、餐具細菌抽樣檢查,每年一次送國家指定部門化驗,并做好記錄。
c)飲食衛生:
1、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要求,不采購、不驗收、不加工、不出售腐爛變質的食物。
2、加工食品時要除去不可食用的部分,洗凈加工。
3、冷庫、冰箱中食物生熟分開,上熟下生分層擺放,不得混亂,加工間要做到葷素分開擺放。
4、加工出售主副食品做到以銷定產、計劃供應、縮短存放時間、嚴格把關剩飯剩菜的出售。
5、烹調加工所用的原料保證新鮮。
6、進行粗加工時,肉、禽、水產所用的刀、墩、案、盆、池等應與蔬菜用的分開。
7、防止熟食與生食品、直接食用食品與尚待加工食品的交叉污染,包括直接和間接和交叉污染。加工用的容器(盆、盤、桶等)和用具標上生熟標記。
d)個人衛生:
1、提高對食品衛生重要性的認識。
2、每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并持健康證上崗。
3、時刻保持手的清潔衛生,食堂工作人員不得留長指甲,不得涂指甲油。不得帶戒指、耳環、首飾和手表。
4、售飯間、加工間嚴禁吸煙。出售食品不得用手抓、不得對著食品咳嗽、不隨地吐痰、不穿工作服上廁所、工作前后要洗手。
5、嚴格執行晨檢制度,發現可能影響食品衛生安全的疾病及時調離。
6、要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發、勤修指甲、勤洗換衣服,工作時應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女同志要把頭發戴在帽子里面),在出售窗口時應戴口罩、手套。嚴禁穿戴不衛生的工作衣帽、圍裙、護袖。
美食城管理制度 3
1. 目的
為確保美食城內食品安全,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美食城內所有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以及美食城管理人員。
3. 食品安全責任
3.1 美食城經營管理者負責美食城食品安全的全面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食品安全責任。
3.2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必須遵守國家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確保食品安全。
4. 食品原料采購與管理
4.1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必須從正規渠道采購食品原料,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制度,建立進貨臺賬。
4.2 食品原料必須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禁止采購和使用過期、變質、假冒偽劣食品原料。
5. 食品加工制作過程管理
5.1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必須遵守食品加工制作操作規范,確保食品在加工制作過程中不受污染。
5.2 食品加工制作必須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做到生熟分開、燒熟煮透。
6. 食品貯存與運輸管理
6.1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必須建立食品貯存與運輸管理制度,確保食品貯存與運輸過程中不受污染。
6.2 食品貯存與運輸設施必須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定期清洗、消毒。
7. 食品安全培訓與教育
7.1 美食城經營管理者應當定期組織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進行食品安全培訓,提高食品安全意識。
7.2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確保從業人員掌握食品安全技能。
8. 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8.1 美食城經營管理者應當定期對美食城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進行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8.2 美食城經營管理者應當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接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9. 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9.1 美食城經營管理者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9.2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美食城經營管理者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10. 附則
10.1 本制度由美食城經營管理者負責解釋。
10.2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美食城管理制度 4
1. 目的'
為保持美食城環境衛生整潔,提高服務質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美食城內所有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以及美食城管理人員。
3. 環境衛生責任
3.1 美食城經營管理者負責美食城環境衛生的全面管理,建立健全環境衛生管理制度,明確環境衛生責任。
3.2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必須遵守國家環境衛生相關法律法規,確保環境衛生。
4. 環境衛生標準
4.1 美食城環境衛生應當符合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做到干凈整潔、無垃圾、無積水、無蚊蠅。
4.2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必須保持經營場所環境衛生整潔,做到地面干凈、墻壁無污漬、廚房整潔。
5. 廢棄物處理
5.1 美食城經營管理者應當設立廢棄物收集設施,確保廢棄物及時收集、清運。
5.2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必須將廢棄物放入指定設施內,不得隨意丟棄。
6. 環境衛生整治
6.1 美食城經營管理者應當定期組織環境衛生整治行動,消除衛生死角,提高環境衛生質量。
6.2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應當積極參與環境衛生整治行動,共同維護美食城環境衛生。
7. 衛生防疫
7.1 美食城經營管理者應當根據衛生防疫部門要求,制定衛生防疫措施,防止疾病傳播。
7.2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必須遵守衛生防疫規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疾病傳播。
8. 監督管理
8.1 美食城經營管理者應當定期對美食城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進行環境衛生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8.2 美食城經營管理者應當積極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環境衛生監督檢查,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9. 附則
9.1 本制度由美食城經營管理者負責解釋。
9.2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美食城管理制度 5
1. 目的
為保證美食城正常運營,提高服務質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美食城內所有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以及美食城管理人員。
3. 營業時間規定
3.1 美食城營業時間一般為每天早上xx點到晚上xx點,具體時間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3.2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應當按照美食城規定的營業時間開展經營活動。
4. 作息時間表
4.1 美食城經營管理者應當制定美食城作息時間表,明確美食城各部門、各崗位的作息時間。
4.2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應當按照美食城作息時間表開展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更改作息時間。
5. 入離職管理
5.1 美食城經營管理者應當對美食城從業人員進行考勤管理,記錄從業人員的入離職情況。
5.2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應當遵守美食城的考勤制度,按時入離職,不得遲到、早退。
6. 加班管理
6.1 美食城經營管理者應當合理安排從業人員的工作時間,避免過度加班。
6.2 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加班,美食城經營管理者應當與從業人員協商一致,并支付加班費。
7. 休息時間
7.1 美食城經營管理者應當保證從業人員的休息時間,確保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
7.2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在經營過程中應當合理安排從業人員的'休息時間,不得連續高強度工作。
8. 營業時間調整
8.1 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營業時間,美食城經營管理者應當提前通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
8.2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應當按照調整后的營業時間開展經營活動。
9. 監督管理
9.1 美食城經營管理者應當定期對美食城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的作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9.2 美食城經營管理者應當積極配合勞動保障部門開展勞動用工監督檢查,接受勞動保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美食城管理制度 6
1. 目的
為確保美食城消防安全,預防火災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美食城內所有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以及美食城管理人員。
3. 消防安全責任
3.1 美食城經營管理者負責美食城消防安全的全面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3.2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必須遵守國家消防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確保消防安全。
4. 消防安全培訓與教育
4.1 美食城經營管理者應當定期組織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4.2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確保從業人員掌握消防安全技能。
5. 消防設施與設備管理
5.1 美食城經營管理者應當在美食城內安裝必要的消防設施與設備,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和更新。
5.2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必須熟悉美食城內的消防設施與設備,并掌握使用方法。
6. 消防安全檢查與整改
6.1 美食城經營管理者應當定期對美食城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2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應當積極配合美食城經營管理者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7. 防火間距與防火分隔
7.1 美食城經營管理者應當確保美食城防火間距和防火分隔符合國家消防安全標準。
7.2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不得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8. 消防安全疏散
8.1 美食城經營管理者應當在美食城內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8.2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商販應當保持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不得堵塞、占用。
9. 消防應急預案
9.1 美食城經營管理者應當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美食城管理制度 7
一、食品全管理
1、食品采購:幼兒園必須從正規的食品供應商采購食品,嚴禁采購過期、變質、不合格的食品。
2、食品儲存:食品必須存放在干、通風、無異的地方,嚴格按照食品儲存要進行分類、標識、分裝、封存和保質期管理。
3、食品加工:食品加工必須符合食品衛生全要,嚴禁使用過期、變質、不合格的食材,加工人員必須持有相關證書。
4、食品銷售:食品銷售必須標明食品名稱、價格、保質期等信息,嚴禁銷售過期、變質、不合格的食品。
二、環境衛生管理
1、場所衛生:幼兒園美食城必須保持干凈整潔,地面、墻壁、天花板、桌椅等必須經常清潔消毒。
2、器具衛生:食品加工和餐具清洗必須使用專用設備和清潔劑,經常進行清洗消毒。
3、人員衛生:從業人員必須保持個人衛生,戴干凈整潔的工作服,戴口罩、帽子和手套等防護用品。
4、垃圾處理:垃圾必須分類投放,嚴禁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區域堆放垃圾,必須及時清理。
三、服務質管理
1、服務態度:從業人員必須熱情周到,禮貌待客,嚴禁出現惡劣服務態度。
2、服務速度:服務速度必須快捷高效,不得因為人員不足或其他原因影響服務質量。
3、服務品質:食品必須新鮮美,餐具必須干凈整潔,服務質必須到顧客的滿意度。
四、全防范管理
1、火災全:幼兒園美食城必須配備滅火器和煙霧報警器等消防設備,加強火災全教育和演練。
2、突發事件:幼兒園美食城必須建立應急預案,加強突發事件應對能力。
3、全查:幼兒園美食城必須定期進行全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幼兒的`安全。
五、其他管理
1、管理人員:幼兒園美食城必須配備專業的管理人員,負責食品全、環境衛生、服務質和全防范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培教育:幼兒園美食城必須定期進行從業人員的培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和服務技能。
3、投訴處理:幼兒園美食城必須建立投訴處理機制,及時處理顧客的投訴和意見反饋。
美食城管理制度 8
為進一步加強對美食廣場檔口的監督和管理,美食廣場將實行“檔口經營戶負責制”,由經營戶對本檔口的飯菜質量、菜肴價格、服務態度、衛生狀況、就餐環境、安全生產、員工配備等全面負責,對發生的問題承擔相應責任,并制訂如下管理辦法:
一、檔口員工招募及管理
各檔口由各經營戶自行招募,所招員工必須符合接待中心用工條例,并持有健康證。經營戶在招募完畢之后,須將所招員工上報接待中心登記備案,如有變動需上報接待中心登記備案;檔口員工薪金由各經營戶自行確定,自行發放;員工住宿由各檔口自行解決;各檔口必須為所招員工購買保險;各檔口對各自安全責任事故負責;各檔口員工由各經營戶在依據接待中心各項規章制度自行管理,由接待中心進行監督管理。
二、檔口原材料采購及臺帳管理
各檔口原材料由各檔口自行采購,但必須建立相應采購臺帳,對自行采購的原材料應嚴格按照浙江林學院飲服公司驗收標準進行驗收;在自行采購過程中,各經營戶不得以浙江林學院后勤集團公司接待中心的名義與供應商發生經濟往來關系。
三、檔口品種設置及價格審批管理
各檔口在確立經營項目后,根據合同確定所經營的品種及價格,如在經營過程中,需開發新品種,或需調整價格,必須上報接待中心審批備案,同時不得與其他檔口設置的品種相沖突。
四、檔口設備及公用部位設備管理
由甲方提供的各種設備,各檔口只有使用權,設備損壞按重置價格進行賠償,設備的維修和保養由各檔口自行承擔。由集團公司購置的餐具,在使用的過程中如有破損或需重新添置的,根據購置餐具金額按照營業額比例分攤到每個檔口。各檔口需另行添置的餐具,由接待中心統一采購,費用由各檔口自行承擔。
五、檔口食品衛生安全管理
接待中心與各檔口經營戶簽定“食品安全衛生責任書”明確責任和義務,同時各檔口要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等國家行政法規和學校、集團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自覺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與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并實行每月紅黃牌掛牌制,檔口在被亮兩次以上黃牌或一次紅牌者將勒令停業整頓,接受一定的經濟處罰。
各檔口供應的各種食品及相應的生產、服務活動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衛生標準以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接受接待中心監督,連續二次(或累計三次)書面整改末達到要求的,視同各檔口違約。因各檔口原因導致的任何食品中毒以及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六、檔口現金操作管理
在營業期間,各檔口通過接待中心統一的金龍卡收銀機收銀,不得自行收取現金。美食廣場設立統一現金窗口,為無金龍卡的顧客提供服務。
七、結款時間:
結帳時間為上月26日—本月25日,結款時間為下月10日—12日,節假日順延,憑有效憑證結帳。
八、管理
各檔口必須為師生提供優質親善的服務,要充分尊重師生,盡力滿足顧客的需要,做好服務工作。接待中心從職業道德、文明用語、行為儀表、服務規程、師生意見投訴等方面對各檔口進行監督和考評,并進行相應的獎勵和處罰。
各檔口在經營過程中,必須充分考慮學校的`實際情況、師生的消費能力,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合法、文明經營。各檔口如進行宣傳或促銷等活動,須經接待中心書面同意。接待中心有權對各檔口的管理、經營和服務活動進行檢查、監督、考核并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校紀校規以及接待的規章制度的行為,根據接待中心的有關規定以及事件的嚴重程度采取50~5000元的經濟處罰,逾期三天不交的加倍處罰,情節嚴重的視同該檔口違約。
各檔口在經營過程中須充分重視師生意見,滿足師生需求,對師生反映情況,經查實的,根據接待中心有關規定進行。給接待中心造成不良影響的,加重處罰;情節嚴重的,視同違約。
九、監督考核管理
接待中心通過美食廣場管理部直接對各檔口日常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并對各檔口從食品安全衛生、品種市場認可度、經營狀況、服務質量、物資采購及財務等方面進行考核,繳納叁萬元食品安全和安全生產押金并簽署相應安全責任書。
十、本辦法由后勤集團接待中心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美食城管理制度 9
為了保障在美食廣場各檔口的和諧與共贏;請嚴格遵守以下各項規章制度。
一、美食廣場各檔口碗、盤等餐具的說明
1、各檔口的業戶自行將餐具標有清晰的標示,且自行管理自家餐具。
2、如有檔口在閉店前發現餐具丟失,可互相監督檢查,發現該檔口有收留其它檔口餐具者罰款50元并物歸原主,保潔人員只負責整理餐具,如有丟失損壞概不負責。
3、各檔口業戶不得以任何原由將非本檔口餐具添加本檔口標示,一旦發現有涂改者罰款100元,并物歸原主。
4、如有餐具送錯或拿錯者,請業戶自覺將餐具物歸原主,否則每套餐具罰款50元。
二、美食廣場轉項、添項、轉租規定
凡在美食廣場經商的業戶,必須按進場時允許的經營項目經營,不得進行超出允許范圍以外的經營,不得私自轉項、添項,如私自轉項、添項,商場有權責令其業戶停止該項目的經營,各檔口經營的主項,不允許其他業戶添加為自主攤位的副項,如需轉項、添項的業戶必須向美食主管經理申請,經商場允許后,業戶方可經營,如業戶由于經營不善會有其他原因等需要轉租檔口時,不允許停業轉租(不允許在本檔口內貼有出兌或轉租的標示)如有進修、學習的需要歇業時,須向主管經理說明情況,經商場領導同意后方可歇業。
三、美食廣場水、電、燃氣使用安全的規定
各檔口的業戶必須按照正確的使用方法使用檔口內的設備、設施及用電,嚴格遵循日常使用規范,不得私拉亂接電源、電線,閉店前仔細檢查本檔口水、電、是否關閉,如因使用或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失,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業戶自行承擔。各檔口的業戶自行承擔設備、設施的日常維修、維護及保養。
四、各檔口業戶的管理規定
1、商場提供客用公共設施,為各檔口配備上、下水;排油煙系統。各檔口業主有所需要購置的,按照安全、整齊、美觀的原則自行配備并保持本鋪位內的衛生與陳列橫平豎直的體現。
2、為提升整體對外形象,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文化氣氛,各檔口必須根據美食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行事,否則,處以清除場地或罰款(未及時繳納的'所罰款項,將在質保金中雙倍扣除)。
3、大廳空調開放時間由商場視天氣情況決定,各檔口業戶不得干預。
4、每天用餐時間段(07:00—16:30)必須將廚房門關閉,以免影響外界對您及商場帶來的負面影響;以及更好的發揮空調的作用,如有違規商場管理辦公室,將以通報形式來評定您合同期滿,是否可再次續簽或地理位置。
5、各檔口業戶以自負盈虧的方式經營,不得空崗、空攤或閉攤出租、出兌;如違約立刻終止合同取消經營資格,租金不予退還。
6、各檔口業戶的經營范圍,經營品種必須上報。美食廣場主管經理同意后,方能經營、否則視為違規。
7、各檔口必須服從商業廣場管理,安全操作,做好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工作,因人為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業戶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8、業戶如出租、出兌要提前一個月告知主管經理,經批準后與下一業戶(或領導)交接,交換所借用或租用的設施、設備、工具等。若有缺損按原價賠償(設備自然折舊不算在內)。
9、各檔口經營過程中需要的生產設備自行負責。
10、各檔口在經營期間,若與其他檔口(或顧客)產生矛盾糾紛,須向上級領導匯報協調解決,對擅自處理并對商場產生不良影響的行為,將處以扣留質保金以及取消在商業廣場的經營權利或解除合同。
五、美食廣場的衛生制度
1、檔口內設備設施及墻面要清潔干凈,地面清潔,玻璃光亮達到無蠅、無異味。
2、不銷售變質、過期、發霉、生蟲等食品。
3、餐具用后洗凈、消毒、保潔。
4、檔口內工作人員要著裝上崗,使用禮貌用語,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5、食品必須在防塵、防蠅玻璃柜內銷售,堅持使用清潔的銷售工具。
6、服務人員工作時禁止涂艷色指甲,不準濃妝艷抹。
7、餐具要無缺口、無裂縫、無破損、無污漬、清潔完好,保持光亮。
8、廢棄垃圾要在分離后清倒在指定地點,不準隨地亂扔垃圾,不準將檔口內垃圾倒入大廳;不準在檔口內的下水處清倒熱水,設施如有損壞自行負責,按價賠償。
9、前臺服務員在飯口時要保持微笑、站立服務,各業戶不準帶小孩上崗,用規范語言、文明服務、禮貌待客、主動熱情。
10、要遵守商場各項規章制度,配合商場執行突發事件。
11、工作人員在清理時,不得亂動和私拿顧客東西或公共物品,不準向顧客索要物品,拾到遺失的物品請上交。
12、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別是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要及時檢查水、電、燃氣等,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和處理。
13、抹布、掃把、水桶等清潔用品,應放在安全地方、不得外漏,不可留在通道或大廳內。
六、處罰條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約定繳納租金達十五天的(扣除質保金并清場)。
2、經營后營業狀態經協調管理依然不佳,可退場(扣除相應管理費)。
3、不服從商場正常管理(可清退出場)。
4、水、電費結清后,辦理退場。合同終止后,各檔口自行采購的物品自行帶回。
5、各檔口裝修不得拆卸,商場不負責賠償。
6、上班遲到、早退(罰款每分鐘1元)。
7、上班時間看書、閱報、吃零食、喝飲料、打瞌睡(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8、隨地吐痰、亂丟紙屑、果皮等雜物(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9、著便裝進入工作崗位(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0、違反工作程序,造成工作隱患(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1、被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12、抗拒領導、態度惡劣;工作不當造成,停水、停電等重大事故者(清除商場)。
13、侮辱、誹謗、毆打、恐嚇、威脅、危害同事和領導,或打架斗毆(清除商場)。
14、故意損壞公物;對外界發表有關商場的污蔑性言論;發表有損商場名譽等言論者(清除商場)。
15、任何時候不得動用公共設施(水、電、桌椅)等,各檔口業戶應以動線以里為“家”不得逾越,串崗等出現,如有違規罰款50元。
16、服務不主動、不熱情、不積極解決,客人提出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滿的。(罰款50元)。
17、與顧客或其他檔口業主發生矛盾,擅自解決給商場造成不良影響的(罰款100元)。
18、在衛生檢查中發現多處不合格者(如人員無健康證)(罰款100元)。
19、餐含異物者(違紀兩次以上罰款200元)。
20、如有吸煙者。(罰款200元)
21、私收現金,第一次處500元罰款,第二次直接清退。
美食城管理制度 10
錦秀美食廣場為了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保護市場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科技大廈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規范條例:
一、經營者在租賃(快餐廳)經營期間要嚴格遵守商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經營者要維護美食廣場的公共環境和經營秩序。禁止經營者在場所內吸煙、喝酒、看書報等行為。違反上述者處以50——200元罰款。嚴重者將給予停業整頓。
二、經營者在優質服務中要做到文明經商、熱情服務、禮貌待人。要以顧客為上帝做為宗旨。不準在經營市場內欺行霸市,強買強賣,高聲喊賣,不準打仗斗毆或與業戶及消費者之間打罵,擾亂市場秩序,不服從監督管理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停業整頓。處以200—1000元罰款。
三、經營者在經營中要嚴格按照招商前自報項目經商場批準的經營項目守法經營,不得擅自超項經營,對擅自改變經營方式或超越標準的經營者,視情節輕重處以100—300元罰款。
四、經營者在經營期間一定要遵守商場窗口收銀機管理規定。禁止現金交易。因卡使用不當發生糾紛,后果自負。(如業主借消費者空卡使用沒有退還,引發糾紛)。經營者因在操作收款機時有欺騙作弊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500元的罰款。
五、經營者在經營中要按照衛生法五四制要求認真執行。經營者要按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和健康證。上崗要佩戴健康證。經營者不得出售腐爛變質食品,不得進假冒偽劣商品,以次充好。食品衛生和環境衛生要達標。違反者視情節較輕的.處以100—300元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以300—1000元罰款,造成后果的負責賠償經濟損失及停業整頓。
六、經營者在經營中期間,要按規定辦理工商執照、稅務登記證。按期交納稅費、工商管理費,定期到稅務局購買發票,保證發票正常使用。因以上因素違反規定者應予以警告,經警告不改的處以100—2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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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著向廣大商戶提供優質的服務,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使商戶能夠享受良好運用及效益,根據現代商場管理要求,大唐西市商業管理公司特制訂本管理規定。望各商戶切實遵守。
一、目的
通過對商戶的管理與指導,保證商戶具有提供滿足顧客要求的商品和服務的能力。
二、范圍
適用于公司外包的提供商品或服務的場地商戶的控制和管理。
三、職責
1、招商部:負責對商戶進行選擇、引進。
2、營運部:
1)負責對商戶履約、經營活動進行跟蹤監控;
2)負責對商戶經營活動及服務質量進行監督、考核;
3)負責向商戶提供公司相關管理服務與要求;
4)負責整體經營環境維護與提升;
5)負責租金及物業費等費用催繳;
6)負責調整不合格商戶。
3、物業部職責:
4、安保部職責:
1)負責商場的消防、安全;
2)負責商場的秩序維護;
3)負責商戶、營業員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4)監督管理商戶、營業員的出入場秩序;
5)監督管理商戶、營業員的貨品出入秩序;
6)監督管理商戶、營業員的違規行為等。
四、管理規程:
1、日常管理規定
商戶必須按期足額支付租金或合同規定的應付費用。
商戶必須服從公司管理,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自覺接受公司的監督、檢查和考核。
商戶在租賃場所開展經營業務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取得所有必要的執照、批準或許可證,并在店鋪開業前向商場營運部提供各項證件及復印件一份,以便商場備案。商戶必須確保所持執照、批準或許可證在租賃期限內完全有效,其經營行為在各方面亦符合上述規定。
商戶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場地用途。
商戶不得利用經營場地進行違法經營活動。
商戶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或承包給他人,或與他人合作經營。
商戶必須按照公司劃定的場地進行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場地面積和結構,或私自占用商場的公共區域、公共設施。
商戶必須遵守本公司規定的'營業時間,不得擅自停止營業;不得隨意推遲營業時間或提前結束營業,違者每次處罰200元。
商戶專柜裝修、改造、維修必須按照公司制度辦理相關手續,嚴禁未經同意進行上述工作,違者每次處罰200元。
商戶如需進行裝修改造或需在租賃場地內展示商號、廣告或布告,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申請,經過本公司同意方可進行。
商戶不得擅自使用本公司的名稱、標志、商號、圖片、聲明或文字,我公司保有法律訴訟權。不得隨意在商場任何公共區域張貼廣告,懸掛標志或本店相關宣傳文字,違者每次罰款50元。
商戶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必須明碼標價,(應使用物價部門規定的商品標價簽或收費價目表),價簽填寫使用必須符合物價部門相關規范要求。提供給商戶單獨使用的設備設施,商戶必須負責保養、維修或更新,不得損壞。如發生故障或運行異常時,商戶必須及時通知公司處理。
商戶必須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及公司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照相關規定處罰。對商品或服務提出投訴時,由各商鋪先行解決,若不能及時解決或在自行解決過程中遇到問題由營運部出面幫助商戶進行解決,商戶進行配合、并接受公司的處理方法和決定。營運部有權對商戶提出整改意見、處罰、處理或決定,商戶必須服從處理方法或決定。
商戶派駐的服務人員名單應在運營部登記備案,并遵守公司規定的上崗時間和著裝要求:有統一服裝和工卡的,并經營運部確認。
商戶派駐的服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如出現違紀行為,運營部應予以責令改正和處罰。
商戶遇有不安全隱患(滴水、異味、吊頂、墻面、地面受損等)及時向營運部告知,并及時進行處理。
商戶應積極參加由大唐西市主辦的各類商業推廣活動。
商戶不得強買強賣,欺詐顧客,損害顧客利益;不得與顧客爭吵,消極應對,惡語傷人,打架斗毆,一經發現,處以200元罰款,后果嚴重者取消經營資格。商戶經營行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法律、法規。
商戶不得在商品質量、性能、技術標準上欺騙顧客,不得使用未經校準和檢定的計量器具,不得短斤少兩;不得發布虛假廣告欺騙顧客。
商戶不得使用客、扶梯、觀光電梯作運貨之用,運輸貨品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
使用貨梯運貨(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在非運貨時間運貨,必須向運營部提出申請,得到批準后方可執行)違者每次處罰100元。
商戶不得在賣場內拖拉貨物,違者罰款50元,造成地面和公共設施損壞的照價賠償。
商鋪進食物、原料等有液體或者氣味大的貨品,需要有容器盛放,不能直接暴漏在外,更不能將其灑在公共區域。若造成地面嚴重污染和破壞的,每平方米處以200元罰款(不足一平方按一平方計算)。
商戶員工嚴禁乘坐觀光電梯、扶梯、客梯、貨梯,違者每次處罰20元。
商戶不得在公共通道、店鋪門口及外立面張貼宣傳海報,招聘啟事及擺放易拉寶等物品,違者每次罰款100元。
商戶未按規定安裝,或未定期清理灶具油煙分離設施、排油煙管道,導致存在嚴重火災隱患,每次處罰500元。
商戶員工嚴禁在商場、店鋪內,衛生間,后廚等公共區域吸煙,違者每次處罰500元。必須保持消防通道暢通,不得堆放物品,違者將沒收違規物品并處罰金500元。不得在消火栓前和防火卷簾下方堆放任何物品,違者罰款50元,多次勸說無效者,沒收堆放物品,并扣除違約金2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取消經營資格。商戶應定期維護店鋪內相關設施,保證設施設備的安全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清理經營區域的排污、排煙設施,諸如隔油器、煙道等)
商戶嚴禁在店鋪門口或公眾地方擺設固定神位及燃點香爐等,違者將處以罰金20元。
商戶在營業時間結束后,必須配合商管部對商鋪內用水、電、天然氣及排油煙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確認水、電、氣及排油煙設備設施已經關閉或清洗干凈,如商戶不配合或拒絕檢查的,每次處罰500元。
商戶員工不得在商場營業期間著工作服在營業大廳內會客,竄鋪,購物等,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每次處罰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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