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學生會章程(熱門)13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章程,章程反映了一個組織全體成員共同的理想、愿望、意志,體現了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必須在全體成員達成共識的基礎上才能建立起來。我們該怎么擬定章程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中學學生會章程,歡迎大家分享。

中學學生會章程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z中學學生會是z中學學生的自發性組織,隸屬于校團委、隸屬于全體學生的組織,本會的一切權利屬于全體成員。
第二條宗旨和任務
(一)代表和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權益和要求,以為同學服務為宗旨,以幫助同學解決困難為己任,以積極熱情的態度服務全校廣大師生;
(二)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疏通學生與老師之間的民主交流渠道,傾聽學生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并及時向校方反映,參與涉及學生的學校事務的民主管理;
(三)以人文主義,科學精神為依托,相信真理,尊重事實,勇于創新;
(四)以提高學生學生綜合素質為工作中心,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為工作原則,開展豐富多彩的學習、文娛、體育、助學等活動,為提高同學的道德水平和擴大同學的知識面而努力;
(五)維護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和師生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建設文明校園,弘揚校園文化,建設符合時代氣息和校園特點的校園文化;
(六)加強與各兄弟院校的聯系,相互學習,加強團結,增進友誼,共同進步。
第二章組織和職權
第三條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一)本會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在團委的指導下,積極主動、富有創造性地開展各項校園活動;
(二)學生會換屆選舉大會每一年一屆,本會主席團由學生會全體成員及學生代表在選舉大會上選舉產生,任期為一年;
(三)學生會的各級組織都要執行學生會決議,堅持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相結合的原則;
(四)一切學生會事物都由全體學生會干部商議通過,民主表決后實行。
第三章學生會
第四條學生會基層組織
根據工作需要,本會設秘書部、社團部、文體部、宣傳部、學習部等五個職能部門。校內的各個社團均屬學生會,包括“希望”文學社、廣播站、燈謎社、英語俱樂部、舞藝社和環保協會,是學生會的分支。
第五條學生會各部門職責
(一)主席團:主席團由1名主席和1~2名副主席組成。主席團總覽學生會一切事務,任何活動需上報主席團,并由主席團確認上報團委書記方可實施;
主席職務:負責全面工作。主持學生會召開各種會議,制定計劃和檢查工作,抓好各部門和各社團工作;
副主席職務:協助主席開展工作;
(二)秘書部:負責學生會的秘書工作,輔佐主席團進行常務工作,也負責平時的文件整理(包括打印、復印)工作;
(三)文體部:擔負著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推廣校園體育運動,展示學生才能、陶冶學生情操等任務,旨在提高全校同學體藝水平,營造多彩的藝術氛圍;
(四)宣傳部:負責學生會對外宣傳工作及校園黑板報工作,也負責收集校園各方面實際情況并及時上報;
(五)社團部:負責解決社團問題及協助社團活動、記錄各社團活動情況和社團會議內容;
(六)學習部:負責營造校園學習環境,各種學習性活動的策劃和實施、也擔負著學生會內部成員的學習情況監督和輔導;
(七)各部門實行部長負責制,各部門同時接受主席團的領導。各部門部長應工作認真負責、積極主動、能出色的帶領部門完成組織交給的工作。能緊密聯系各成員,及時全面反映成員的正確意見和合理要求。學習刻苦,能正確處理好學習與工作之間的關系;
(八)愛心基金會:“愛心基金”有本會組織管理,倡導“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互助精神。愛心基金會理事由本會干部擔任,各理事在處理事務的時候應持認真嚴謹的態度,并堅持保密原則。
第六條會議制度
(一)學生會每兩周舉行一次例會;
(二)全體會議由主席主持,各部開會由其部長主持,各社團開會由其社團負責人主持;
(三)學生會會議內容由秘書部記錄并存檔;
(四)社團會議在會議后需將整理好的會議記錄上交到社團部,由社團部統一整理并存檔。
第七條各部門和社團開展活動需擬定計劃、填寫學生會活動申請書,活動結束后,要書寫開展情況,以資料的形式記錄整個活動過程并交秘書部管理。
第四章成員的權利及義務
第八條成員的權利
(一)有權通過各種正當途徑和方式對本會個干部以及工作進行監督,批評和提出建議;
(二)享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三)成員在學習、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難時,有權請求本會幫助解決,本會必須認真對待;
第九條成員的義務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熱愛本會工作,勇于開拓創新,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
(二)以身作則,嚴于律己,積極發揮帶頭作用,做其他同學的榜樣;
(三)參與執行本會決議,完成本會交給的工作;
(四)向本會反映工作情況,幫助收集資料,富有傳達精神,善于溝通;
(五)遵守校規校紀,遵守本會章程;
(六)不得自行組織損害學校及學生會利益的活動。
第五章附則
第十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xx中學學生會。
中學學生會章程 2
第一條郊南中學學生會是在校德育領導小組關心指導下的學生群眾組織。
第二條學生會的基本任務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同學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2、代表和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權益和要求,熱情為同學服務,溝通學校有關部門與廣大同學的聯系,協助和促進學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根據學員的需要,開展多種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活動,為會員提高民主素質、樹立科學精神,全面成才創造良好條件;
4、做學校聯系同學的橋梁和紐帶,代表學生參與社會事務和社會監督,代表學生參與學校教育與管理事務,維護校規校紀,協助學校創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優雅的學習、生活環境、積極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
5、發展與兄弟學校的友好關系,加強與全校師生的聯系。樹立郊南中學學生在社會上的.良好形象。各級學生組織機構的職權劃分遵循在校學生會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基層學生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的原則。
6、組織社會實踐活動,積極投身青年志愿者活動,提高廣大同學與實踐結合、服務社會的自覺性,引導同學走與社會實踐相結合的成才之路。
7、提高素質,服務同學,服務郊南,服務社會。以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思
想時時提醒、鞭策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樹立學生會在廣大同學中的威信。
第三條學生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最高準則。
第四條學生會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1、學生會各級組織中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學生會一切決議和工作,有質詢、討論、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第五條學生會成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法令和校規校紀;
2、遵守學生會章程,執行學生會決議;
3、積極參加學生組織的各項活動。
第六條班委會是學生的基層組織,班委會由班長、宣傳、文體、生活、衛生等方面的委員,負責班里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本章程郊南中學學生會二零00年學生代表大會通過。
中學學生會章程 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學學生會是在學校政教處,團委直接領導下的學生組織。凡本校學生承認校學生會章程,經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均可加入。
第二條 學生會的一切活動以國家的憲法和法律為準則。
第三條 學生會的基本任務
1、遵循和貫徹學校的辦學方針。組織學生開展學習、科技、文體、社會實踐、志愿服務等多種活動,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全面和諧地發展。
2、倡導和組織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協助學校解決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3、維護校紀校規。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和教職工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4、溝通學校黨政與廣大學生的聯系,通過各種正常渠道,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參與涉及學生的學校事務民主管理。在維護學校整體利益的同時,維護同學的具體利益。
第二章 組織和職權
第一條 學生會干部由校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不超過二學年。
第二條 學生會組織機構。設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秘書長一人,各部設部長一人,委員若干。學生會下設學習部、宣傳部、紀檢部、生活部、體育部、文藝部、技術部。
第三條 學生會分工
1、主席:負責全面工作。主持學生會召開的各種會議,制定計劃和檢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會工作。
2、副主席:協助主席開展工作,主席缺位時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秘書長:協助學生會健全干部班子,并指導其開展工作。指導學生會制定工作計劃,并協助組織實施。
4、學習部:負責與各班學習委員共同研究、學習經驗介紹、學習展覽及知識競賽等。
5、宣傳部:負責與各班團支部做好宣傳工作,主抓廣播、報欄、櫥窗、黑板報。
6、紀檢部:負責檢查學生的出勤及違紀情況并提出處理意見。
7、生活部:負責組織、協調學生伙食方面工作,組織校內外公益勞動,召開生活委員會議。
8、體育部:組織開展各類體育活動。
9、文藝部:組織開展各類文藝匯演。
10、技術部:協助解決學校大型活動中的電腦操作等技術問題。
第四條 學生會向學校負責并定期向學校報告工作。
第五條 學生會職權
1、召集學生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和其它重大事項。
2、組織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和決定任免學生會干部。
3、執行學生代表大會決議和學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選舉辦法
第一條 每年十月召開學生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工作。
第二條 主要議程學生會主席向大會匯報上一屆學生會工作,同時產生下一屆學生會領導機構。
第三條 學生會領導機構侯選人由上屆學生會成員及各年級推薦產生。
第四條 選舉前對候選人要進行公示。
第五條 選舉時候選人要進行競選演講,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選舉。
第六條 學生代表大會由初三,高中各班班長,學習委員,團支書組成。
第四章 附 則
第一條 各年級組設置學生會分會,組織上隸屬于學生會領導。
第二條 各年級組學生會分會的任務、組織、職權可依照本章程。
中學學生會章程 4
第一章總綱
學生會是一種學生自己的群眾組織,同時它也是學校下設的機構之一,從屬學校領導,依照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章程開展工作。
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是學生會的基本原則。自我管理是通過學生會這個機構對學校的學生進行管理;自我教育是通過學生會與學校領導的配合,利用各種形式和方法對學生的各個方面的素質進行加強;自我服務是學生會通過具體的工作,對學生的要求、想法進行處理,或進行某些方面的'實踐,以便更好地促進學生的發展。
第二章組織要領
一、學生會在學生中開展工作,具有一定的權力,同時,學生對學生會也有監督的權力,以及對于學生會干部在工作中的是否忠于職守、以身作則。
二、學生對學生會各部門開展的工作都有參與的權力。
三、學生會各部門職責
1、學生會主席:負責學生會全面工作,組織召開學生干部會,傳達學校各部門各項工作,定期聽取學生會干部的工作匯報,并向校團委和政教處匯報工作。
2、校學生會紀檢部工作內容:
(1)監督檢查各班學生的儀表儀容(包括指甲衛生,頭發標準,校徽佩戴,著飾著裝等)
(2)監督檢查各班學生的行為習慣(包括晨會紀律,早操、眼保健操,課間休息情況等)
(3)監督檢查各班教室衛生維持情況(包括講臺、黑板、地面、衛生角衛生等)
(4)監督檢查各班包干區衛生維持情況(包括走廊、、操場、墻面、垃圾桶衛生等)
2、校學生會宣傳部工作內容:
(1)定期組織各班宣傳委員制作黑板報專刊。并對各班黑板報進行統一拍照、留檔、打分和評獎。
(2)定期組織宣傳部成員,對學校宣傳欄進行布置。
第三章學生會干部任職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關心政治,思想進步,品質高尚,上進心強。
2、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關心集體,團結同學,辦事公道,作風民主。
3、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成績優良,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能事事處處起模范帶頭作用。
4.謙虛。謹慎不可利用自己是學生會干部的理由四處夸耀。耀武揚威。公報私仇。 5、有一定的組織能力,責任心強,善于調動同學們的積極性,有較強的全局觀念和協作精神。
6、工作積極主動熱情,勇于奉獻,敢于大膽管理,一絲不茍、大公無私,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7.多加聽取學生對自己的看法與建議,并對此進行分析總結,借以自我完善。
學生會干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免去干部職務
(1)違反紀律或學校有關制度,造成不良影響者;
(2)工作不認真負責,造成不良后果者;
(3)工作問題較多,學生反映較大的
(4)工作中營私舞弊,弄虛作假;
(5)因能力所限,工作無明顯起色;
(6)對自己要求不嚴,表率作用差;
(7)學期考試成績出現明顯后退現象;(以班級名次為標準)
中學學生會章程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中學學生會是在學校政教處、團委直接領導下的學生組織。凡本校學生承認校學生會章程,經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均可加入。
第二條學生會的一切活動以國家的憲法和法律為準則。
第三條學生會的宗旨及要求
1、敬業、敬職、敬責;
2、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敢于吃苦;
3、注意自身形象,樹立榜樣作用;
4、工作、學習兩不誤,全方面發展。
第四條學生會入會誓詞:我志愿加入學生會,堅決服從學生會的安排,模范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視學校榮辱為自己榮辱,熱愛集體,全心全意為全校學生服務。
第二章組織和職權
第一條學生會干部由校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不超過二學年。
第二條學生會組織機構。設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各部設部長一人,副部長若干。學生會下設宣傳部、紀檢部、衛生部、生活部、體育部。
第三條學生會分工
1、主席:負責全面工作。主持學生會召開的各種會議,制定計劃和檢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會工作,收集學生的合理化建議向學校及時準確地反映。
2、副主席:協助主席開展工作,并指導一兩個部門的具體工作,主席缺位時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宣傳部:負責與各班團支部做好宣傳工作,宣傳各班優秀學生事跡、先進個人、好人好事,使學生學有榜樣,主抓廣播、報欄、櫥窗、黑板報及書畫展。
4、紀檢部:負責檢查學生的出勤、行為規范及違紀情況,并定期召開各班紀律委員會議,了解各班紀律狀況。
5、衛生部:檢查各班清潔衛生情況,作好評定工作;整理每次紅旗流動情況以作好期末總評。
6、生活部:負責召開生活委員會議,了解或征求同學們在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問題和意見向學校及時準確地反映。負責抓好食堂就餐秩序,檢查并督促各班搞好宿舍內外環境衛生。
7、體育部:組織全校體育委員抓好“兩操”,對紀律松懈,經常無故不上操和不參加體育活動的班級和同學,給予教育與批評,協助學校組織運動會事宜,辦好各屆運動會。
第四條學生會向學校負責并定期向學校報告工作。
第五條學生會職權
1、召集學生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和其它重大事項。
2、組織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和決定任免學生會干部。
3、執行學生代表大會決議和學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學生會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部門工作
1
⑴學生會副主席、各部部長每兩個月必須提交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給學生會主席。
⑵每兩個月工作計劃必須落實次月工作要點及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并于月初1日至3日期間上交;每月工作總結需說明本月工作的完成情況及自我總結和自我批評,并于月底25日至28日期間上交,逾期兩次未交者取消評選優秀學生會干部資格。
2
⑴所有學生會干部應服從上級干部的一切工作安排,如對上級干部的工作安排有異議者應先完成上級干部安排的工作再向上級反映情況,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的須向主席團請示。
⑵凡是未按時按質完成上級安排的工作的學生會干部將嚴肅處理。如有累犯超過三次者,學生會主席團有權酌情考慮取消其學生會干部資格,將其從學生會干部中除名;學生會主席團簽署的開除意見須送達政教處及班主任處。
3
各部門在開展工作前應向主席申報,由主席團審核合格后再上報政教處,經政教處、校團委審批后方能開展。
第二條會議制度
1
會議通常分為學生會全體干部會議和各部門內部會議。
全體會議每學期至少召開兩次,要求所有學生會干部必須按時到會,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召開臨時會議時,另行通知。
內部會議分例會和臨時會議兩種,例會必須定時保質召開,并同時有會議記錄;臨時會議須向主席團申報備案,各部干事聽從部長安排通知。
2
⑴會議必須依照預定時間準時召開,并做好考勤工作,所有考勤記錄都必須上交主席團備案(每兩周一次)。如有不能按時參加會議的干部,一律須經所屬部門負責人準假。
⑵無故曠會三次以上者,主席團有權取消其學生會干部資格,將其從學生會干部中除名。
第三條工作制度
1:⑴學生會干部應具大局思想,以整個學校、整個學生會的利益為優先,服從組織安排,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所分配的任務。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拒絕或延誤學生會工作。
⑵工作中有困難或意見不統一時,各成員應努力協調統一,不得因此影響學生會工作,否則予以警告處分。
⑶主席、副主席對學生會工作應經常查詢,了解掌握工作動向。學校領導視察工作或同學詢問學生會相關信息等如有一問三不知的現象,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降職或直接除名處分。
⑷聽從學校安排,做好本職工作,值日人員應相對固定,每次檢查要由學生會干部帶隊,在執行過程中做到公平公正的扣分,如有循私舞弊行為,視情節輕重,學校將做出相應的處理,每日檢查要詳細登記并進行公示,周末要把扣分匯總到學生會主席手上。
2:任期過半時,由校團委學生會對全體成員進行綜合考核。不合格者將予以免職,新任人員將另行調整。考核達標內容包括:
⑴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⑵學習成績良好.無不及格現象。
⑶無違反校紀校規現象。
3:為保證工作效率,學生會干部在工作中凡出現以下情況者.視為自動辭職。
⑴學生會各類工作會議未經請假三次缺席者。
⑵限期完成的工作任務兩次延誤者(特殊情況除外)。
⑶三次違反校紀校規者。
⑷利用工作之便在各種活動中采用不正當手段為本班級謀取私利者。
⑸嚴重脫離學生會組織。
第四條干部的任免
1、學生會成員的產生:
⑴向學生會提交入會申請書,并附生活照一張,登記照2張。
⑵由班主任填寫推薦意見及學生表現情況。
⑶交部長、主席團對其進行審核(學習態度、紀律、特長等)。
⑷將審核資料交學生會老師進行審核。
⑸在學生會大會上發表演講(為何要加入、對學生會的認識、如何配合本部門及其他部門的工作等)。
⑹試用一段時期,合格后轉為正式成員,發放工作證。
⑺學生會領導干部競選必須經過全體成員的投票,獲得半數以上票數為通過。
2、辭職:
⑴如無特殊情況,不允許學生會干部辭職。
⑵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辭職者,應向學生會主席團提交辭職報告書,說明辭職的具體原因,經總會審批后方能辭職。
⑶學生會干部辭職時應將工作證件和工作筆記本一并上交主席團。
⑷學生會干部在辭職時必須與部門負責人或者工作交接者辦理好相關交接事務后方能離職。
第五條請假
1、通常情況下,學生會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允許無故請假。
2、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請假者,需提前一天向所屬上級干部請假,絕不允許請“霸王假”,如有請“霸王假”者加倍處理。
3、如果向上級干部請假后,上級干部沒有準假而又未出勤者按無故缺席處理。
4、各部門如有請假的情況,部長應在開展工作(或召開會議)前15分鐘向學生會主席報告。
5、所有學生會干部每月請假次數不能超過三次。超過三次者,按曠會一次處理。
第六條證件
1、學生會正式成員應有自己的相應有證件。在日常工作中,每位學生會干部都必須佩戴自己的證件,不得轉借、贈送他人使用。
2、如果證件遺失,應及時向主席團報告并申請補辦證件。
第七條學生會干部的權利
1、有權向不良行為提出勸告、批評、扣分或報告教師。
2、在開展工作中可以使用工作所需的電腦、電話、辦公室等。
3、有向領導老師直接反映情況的權利。
4、如因工作需要,可以不參加兩操、自習課、班會課,但應向班主任請假。
第八條學生會干部的獎懲
學校每學期將評選出優秀學生會干部并給予一定的物質或精神獎勵。
學校每學期對極不稱職的學生會干部給予撤消職務或相應處分。
學生會干部未遵守行為規范而扣分,查到將扣應扣分的3倍。
第四章選舉辦法
第一條每年九下旬月召開學生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工作。
第二條主要議程學生會主席向大會匯報上一屆學生會工作,同時產生下一屆學生會領導機構。
第三條學生會領導機構侯選人由上屆學生會成員及各年級推薦產生。
第四條選舉前對候選人要進行公示。
第五條選舉時候選人要進行競選演講,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選舉。
第六條學生代表大會由各班班長,學習委員,團支書組成。
第五章附則
1、學生會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有關工作條例,并報主席團,但不得與本章程沖突。
2、當本制度與學校相關制度有沖突時,以學校相關制度為準。
3、本章程即日實行,其解釋權屬白云湖中學政教處、團委辦公室。
中學學生會章程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北京新東方揚州外國語學校高中部學生會是在學校團委指導下依照法律、學校的規章制度和本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的學生群眾性組織。是學校團委、學部聯系學生的橋梁和紐帶。
第二條宗旨和任務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改革開放的方針、政策,引導廣大同學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作出積極貢獻。
(二)代表和維護同學利益。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切實關心同學的學習和生活。
(三)活躍高中部校園文化,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學生各項活動的開展。
(四)積極協助學校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做到上下溝通。參與學部有關決策與管理。
第二章成員
第一條凡有北京新東方揚州外國語學校高中部學籍,承認本會章程,維護學生會利益的優秀學生,都可成為高中部學生會成員。
第二條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參加學生會的各項活動,出席學生會有關會議。
(二)有權通過正當途徑,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實行監督。
(三)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的義務。
(四)有維護本會榮譽,促進本會發展的義務。
(五)有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尊師愛校、團結同學、維護學校榮譽的義務。
第三章組織和職權
第一條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條本會權力機關是高中部學生會干部大會,干部大會每星期召開一次,在特殊情況下,由學生會主席決定,并經學校領導同意,可以提前或推遲進行,干部大會期間,其職權由學生會成員執行。學生干部大會的職權:
(一)審議和批準學生會工作報告。
(二)討論和決定學生會工作任務。
(三)修改和通過學生會章程。
(四)討論、決定應由高中部學生干部大會決議的其它重大事項。
第三條學生會是高中部工作的常設機構。
(一)推舉學生會主席一名,副主席兩名。
(二)批準學生會主席提出的學生會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的名單。
(三)根據學生會主席提議,決定學生會重大事項。
(四)批準學生會的有關條例、制度、辦法和總體工作計劃等。
(五)協助并監督學生會各部門的工作開展。
(六)召開學部學生大會。
(七)行使學生干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條學生會成員的任期從產生至下一次學生會改選為止。
第五條學生會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的產生,實行組閣制。學生會各職能部門在主席的領導下,開展日常工作。
第六條學生會由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各部部長、副部長若干人組成。
第七條學生會部長以上干部由班級提名,組織競選演講并報學部批準通過,部長以下的學生會成員由學生會討論后直接任免并交學部備案。
第四章附則
本章程解釋權屬于北京新東方揚州外國語學校高中部學生會。
中學學生會章程 7
一、組織機構
1、學生會值日由政教處、團委負責組建,培訓和評價。
2、學生會值日工作由政教處團委負責工作指導和管理。
二、值日職責:
校學生會值日以《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學生守則》和《靖安職中學生管理手冊》為依據,著重對學生和班級進行常規檢查。
三、補充說明
1、任何學生或班級不得侮辱、漫罵或報復學生會干部或阻撓學生會干部開展工作,否則學校將給予嚴厲處罰(記大過處分并責令其在全體師生集會上公開檢討)。
2、學生會干部主要對學生亂扔亂丟行為、破壞公物行為、追逐喧嘩行為、亂倒飯行為、亂倒水行為、推撞行為、帶零食進教學區行為、吸煙行為、打架行為、小偷小摸行為、講粗語穢語等行為進行查處。
3、學生會值日干部主要負責各班的兩操、早讀、上課、晚自習出勤和紀律,衛生、教室安全,文明禮儀等方面的評比。
四、學生會工作條例
(一)、學生會干部的條件及產生辦法
1、 條件必須是學習積極愿意為學校管理和同學服務。
2、 由自愿報名、班級推薦,政教處確認
(二)、學生會干部的培訓
學生會干部必須經過培訓,才能參加學校的管理工作,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
1、學習學校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及管理的有關條例。
2、學習學生會干部的職責的有關規定,處理違規現象的工作程序和處理辦法。
3、參加學校組織的'學生會工作反饋會(每月至少一次)。
(三)、學生會干部的工作要求
1、學生會干部必須模范遵守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2、學生會干部在工作時,必須主動、熱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工作。工作中講求方法,耐心,不許出現弄虛作假現象。
3、沒有當班的學生會干部有責任協助或監督當班的學生會干部開展工作。
(四)、學生會干部處理違紀的工作程序
1、對違規同學或班級進行登記、制止。
2、 對嚴重違規(如打架、吸煙、破壞公物等),有可能造成危害或惡劣影響的事件及時報告老師,并協助處理。
(五)、學生會工作的評價
政教處每個月召開反饋會,對學生會值日工作進行自評、互評,老師評價,做為期末學生會工作評價的主要依據。
(六)、獎懲
1、每學期,學校將對學生會干部工作進行評價,評出優秀學生會干部,學校在評選各級先進的時候將優先考慮優秀學生會干部。但拒絕參加學生會工作或在工作中不負責任的學生會干部將不能參評各級三好生、優秀班干部等。
2、對自身不能做好日常行為規范或不認真履行值日工作職責的,學校將解除其學生會干部的資格。
3、不依時值日的學生會干部扣所在班的紀律分每次每人扣1分。
中學學生會章程 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本校學生會工作,保障學生合法權益,培養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能力,依據《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及學校相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校學生會是在學校黨組織領導、團組織指導下,由全體在校學生自愿組成的群眾性學生組織,是連接學校與學生的橋梁和紐帶。
第三條 學生會宗旨: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服務同學成長、助力學校發展為核心,團結帶領全體同學遵守校規校紀,積極參與校園建設,培養責任意識、集體意識和創新精神,營造積極向上、文明和諧的校園氛圍。
第四條 學生會接受學校德育處、團委的具體指導,定期向學校匯報工作,主動接受全體同學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生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主要組織機構包括:
(一)學生會主席團:由主席 1 名、副主席 2-3 名組成,負責統籌學生會整體工作,制定工作計劃,協調各部門分工,代表學生會參與校內外交流活動。
(二)職能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學習部、宣傳部、文體部、紀律部、生活部等部門,各部門設部長 1 名、副部長 1-2 名及干事若干。
學習部:組織學習交流、知識競賽、學科輔導等活動,收集學生學習需求,反饋教學建議;
宣傳部:負責校園宣傳工作,運營校園公眾號、黑板報、宣傳欄等平臺,宣傳學校政策、校園活動及優秀學生事跡;
文體部:策劃組織文藝匯演、運動會、社團活動等文體項目,豐富學生課余生活;
紀律部:協助學校維護校園秩序,檢查學生考勤、儀容儀表、課間紀律等,督促學生遵守校規;
生活部:關注學生生活需求,協助管理食堂、宿舍(如有)等生活區域,收集反饋生活服務問題,組織志愿服務活動。
第六條 學生會每年 9 月進行換屆選舉,候選人由班級推薦、個人自薦產生,經筆試、面試、公示等環節,最終由學校團委審核確定。
第三章 成員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學生會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參與學生會工作計劃制定、活動策劃及決策討論的權利;
(二)在工作中獲得培訓、指導及能力提升機會的權利;
(三)對學生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
(四)在換屆選舉中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符合候選人條件者);
(五)因個人原因無法繼續擔任職務時,可按程序申請辭職。
第八條 學生會成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及本章程,以身作則,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二)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不推諉、不敷衍;
(三)密切聯系同學,傾聽同學需求,及時向學校反饋合理建議;
(四)維護學生會聲譽和形象,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五)平衡工作與學習,確保學業不受影響,若出現成績下滑,需暫停職務直至成績達標。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九條 會議制度:
(一)主席團會議:每月召開 1 次,研究部署重點工作,解決工作中的問題;
(二)部門例會:各部門每兩周召開 1 次,總結工作、安排任務;
(三)全體成員大會:每學期召開 1-2 次,通報學生會工作情況,表彰優秀成員。
第十條 活動管理制度:
(一)舉辦活動需提前制定方案,報學校團委審批;
(二)活動前做好宣傳、籌備工作,活動中確保安全有序,活動后及時總結;
(三)大型活動需成立專項工作組,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第十一條 檔案管理制度:
(一)建立學生會工作檔案,記錄工作計劃、總結、會議紀要、活動資料等;
(二)檔案由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整理、歸檔,確保完整可查。
第五章 考核與獎懲
第十二條 建立學生會成員考核制度,考核內容包括工作態度、工作業績、學業成績、同學評價等,每學期考核 1 次。
第十三條 考核優秀的成員,由學校授予 “優秀學生會干部”“優秀學生會干事” 等榮譽稱號,并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考核不合格的`成員,給予提醒、約談,限期整改,整改仍不達標者,按程序免去職務。
第十四條 對在工作中表現突出、為學校或學生會贏得榮譽的部門或個人,給予額外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本章程、校規校紀或損害同學利益的成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通報批評,直至免去職務。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章程由本校學生會主席團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章程經全體成員大會審議通過,并報學校團委批準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章程根據實際情況可適時修訂,修訂程序同生效程序。
中學學生會章程 9
第一章 總則
本會全稱為 “XX 中學學生會”,是在學校黨委領導、團委指導下,由全體學生自愿組成的群眾性組織。
宗旨:團結全體同學,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營造積極向上的校園氛圍。
基本任務:傳達學校通知,反饋學生意見,組織校園活動,協助學校管理,維護學生正當權益。
第二章 會員
凡在校注冊的.全日制學生,承認本會章程,均可成為會員。
會員權利:享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參與學生會活動,對學生會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會員義務:遵守本會章程,執行學生會決議,積極參與校園建設,維護學校和學生會聲譽。
第三章 組織機構
學生會最高權力機構為學生代表大會(簡稱學代會),每學年召開 1 次,選舉產生新一屆學生會干部。
學生會設主席團,由主席 1 名、副主席 2-3 名組成,統籌學生會日常工作。
下設部門:學習部、宣傳部、文體部、衛生部,各部門設部長 1 名、干事若干,分工負責具體工作。
第四章 干部職責
主席團:制定工作計劃,協調各部門工作,向學校團委匯報工作,代表學生會對外交流。
學習部:組織學習交流活動,協助老師檢查學習紀律,收集學習相關建議。
宣傳部:宣傳學校政策與學生會活動,運營校園廣播站、公眾號等宣傳平臺。
文體部:策劃文藝晚會、運動會等文體活動,組織學生參與各類比賽。
衛生部:檢查校園衛生,督促學生保持環境衛生,協助學校開展衛生防疫工作。
第五章 附則
本章程經學代會通過后生效,解釋權歸 XX 中學學生會所有。
本章程如需修改,需經學代會半數以上代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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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本會是 XX 中學學生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核心組織,接受學校黨委領導和團委指導。
核心目標:以服務學生為根本,解決學生日常需求,搭建學生與學校溝通的橋梁,提升學生校園生活質量。
第二章 服務內容
學業服務:開展學霸分享會、作業答疑小組、學習資料互助等活動,助力學生提升成績。
生活服務:設立 “校園服務崗”,幫助學生解決食堂就餐、宿舍生活、物品報修等問題;定期收集學生生活建議并反饋給學校。
心理服務:聯合學校心理室,組織心理講座、情緒疏導活動,關注學生心理健康。
第三章 組織架構
學代會:每學年召開 1 次,審議學生會工作報告,投票通過重要決策,選舉干部。
主席團:設主席 1 名、服務總監 1 名,主席統籌工作,服務總監專門負責監督服務類工作落實。
下設部門:學業服務部、生活服務部、心理服務部、綜合協調部,確保各項服務高效推進。
第四章 工作準則
服務優先:所有工作以學生需求為出發點,拒絕形式主義,確保服務落地見效。
及時響應:對學生提出的'問題,2 個工作日內給予反饋,7 個工作日內跟進解決進度。
公開透明:定期公示服務工作成果與資金使用情況,接受全體學生監督。
第五章 附則
本章程自xx 年 X 月 X 日起施行,由 XX 中學學生會負責解釋。
學生可通過學生會意見箱、線上問卷等渠道,對章程提出修改建議。
中學學生會章程 11
第一章 總則
本會旨在培養學生自主管理能力,引導學生以主人翁姿態參與校園管理,實現 “學生管學生,學生幫學生”。
工作原則:自主決策、自我監督、責任到人,在學校規章制度框架內開展自主管理工作。
第二章 自主管理范圍
紀律管理:組建 “學生紀律督查隊”,協助老師檢查課堂紀律、課間秩序、校園著裝規范等,對違規行為進行勸導。
活動管理:學生自主策劃、組織校園文化活動(如社團節、辯論賽),從方案設計到執行全程自主負責,學校提供必要支持。
環境管理:自主制定班級、校園衛生維護方案,劃分 “學生責任區”,由學生自主檢查、評比。
第三章 組織與決策
設立 “自主管理委員會”,由各年級學生代表組成,每月召開 1 次會議,討論自主管理中的問題并制定解決方案。
學生會干部由學生自主報名、公開競選產生,競選過程全程由學生代表監督。
重大決策(如活動預算、管理規則調整)需經自主管理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方可執行。
第四章 監督與考核
建立 “學生監督小組”,對學生會自主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定期收集學生評價意見。
每學期對學生會干部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由學生投票、老師評價共同確定,考核優秀者給予表彰,不合格者勸其退出。
第五章 附則
本章程適用于 XX 中學全體學生會成員及參與自主管理的學生。
自主管理過程中如遇爭議,由自主管理委員會與學校團委共同協商解決。
中學學生會章程 12
第一章 總則
本會以 “豐富校園文化、激發學生創新活力” 為核心目標,專注于策劃、組織創新性校園活動,打造特色校園文化品牌。
工作理念:鼓勵創新、包容試錯、突出特色,讓學生成為校園活動的創意者和實踐者。
第二章 活動創新方向
主題創新:結合時事熱點、學生興趣(如科技、環保、傳統文化),設計多元化活動主題,避免重復單一。
形式創新:采用 “線上 + 線下” 結合、跨年級合作、校企聯動等新模式,提升活動吸引力;例如舉辦 “校園創意市集”“線上知識挑戰賽”。
參與創新:鼓勵學生自主申報活動創意,設立 “活動創意孵化池”,對優秀創意給予資金、資源支持,幫助學生將創意落地。
第三章 活動組織流程
創意征集:每學期初面向全體學生征集活動創意,通過班級推薦、個人申報等方式收集創意方案。
方案評審:成立 “創意評審小組”(由學生代表、老師、社團負責人組成),對創意方案進行評審,選出可執行方案。
落地執行:由學生會聯合創意提出者共同組建 “活動執行小組”,負責方案細化、物資準備、宣傳推廣、現場執行等工作。
總結優化:活動結束后,及時收集參與學生反饋,總結經驗教訓,為后續活動創新提供參考。
第四章 組織架構
設 “活動創新中心”,作為學生會核心部門,統籌創意征集、方案評審、活動孵化工作。
下設 “創意策劃部”“執行運營部”“宣傳推廣部”,分別負責創意開發、活動執行、活動宣傳。
邀請學校老師、校外專業人士(如設計師、活動策劃師)擔任 “創意顧問”,提供專業指導。
第五章 資源支持
學校為創新性活動提供必要的資金、場地、設備支持,設立 “活動創新專項基金”。
與校外企業、社會組織合作,引入外部資源(如贊助、專業講師),助力活動創新。
第六章 附則
本章程自xx 年 X 月 X 日起生效,由 XX 中學學生會活動創新中心負責解釋。
每年對創新性活動進行評選,對優秀活動組織者、創意提出者給予 “校園活動創新獎” 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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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本會是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反映學生合理訴求的重要平臺,致力于構建和諧的師生關系、校園環境。
權益維護原則:公平公正、依法依規、積極溝通、切實解決,確保學生正當權益得到保障。
第二章 權益維護范圍
學業權益:維護學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反饋教學安排、作業量、考試公平性等方面的問題。
生活權益:關注食堂餐飲質量與價格、宿舍住宿條件、校園安全(如設施安全、校園欺凌)等問題,推動學校改善。
發展權益:保障學生參與社團活動、競賽、評優評先的平等權利,為學生發展提供支持。
第三章 權益維護機制
設立 “學生權益熱線”“線上權益反饋平臺”“線下權益意見箱”,方便學生隨時反饋問題。
每周設立 “權益接待日”,由學生會權益部成員接待學生,當面傾聽訴求并記錄。
建立 “權益問題臺賬”,對學生反饋的.問題進行分類登記,明確責任方、解決時限,定期公示進展。
與學校相關部門(如教務處、后勤處、德育處)建立月度溝通會,集中反饋學生權益問題,推動問題解決。
第四章 組織機構
學生會下設 “權益維護部”,作為核心部門,負責權益收集、跟進、反饋工作,設部長 1 名、干事若干。
各年級設立 “權益代表”,由年級學生選舉產生,負責收集本年級學生的權益訴求,向權益維護部匯報。
第五章 附則
學生反饋權益問題時,需如實提供相關信息,不得捏造事實;學生會對反饋學生的個人信息予以保密。
本章程經學代會通過后實施,解釋權歸 XX 中學學生會權益維護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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