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時間:2025-10-10 10:30:27 詩琳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通用27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通用27篇)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

  1適用范圍

  本導則規定了企業(或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編制的基本要求,使企業(或事業)單位能夠根據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在切實加強環境風險源的監控和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事件發生概率的前提下,規定響應措施,對突發環境事件及時組織有效救援,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減小伴隨的環境影響。

  本導則適用于江蘇省內涉及環境風險源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包括: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生產、貯存、經營、使用、運輸危險物質的單位以及產生、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等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造成對環境(或健康)影響的單位。

  本導則不適用于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輻射安全事故風險的單位。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江蘇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危險物質名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告20xx第1號);

  《劇毒化學品名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8部門公告20xx第2號);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腐蝕性鑒別》(GB 5085.1)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急性毒性初篩》(GB 5085.2)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浸出毒性鑒別》(GB 5085.3)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易燃性鑒別》(GB 5085.4)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反應性鑒別》(GB 5085.5)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毒性物質含量鑒別》(GB 5085.6)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GB 5085.7) 《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HJ/T 298) 《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 《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 《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 《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

  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以上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導則。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導則。

  3.1 危險物質

  指《危險化學品名錄》和《劇毒化學品名錄》中的物質和易燃易爆物品。

  3.2 危險廢物

  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

  (HJ/T298)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3.3 環境風險源

  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源,以及生產、貯存、經營、使用、運輸危險物質或產生、收集、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場所、設備和裝置。

  3.4 環境敏感區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規定,指依法設立的各級各類自然、文化保護地,以及對建設項目的某類污染因子或者生態影響因子特別敏感的區域。

  3.5 環境保護目標

  指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中,需要保護的環境敏感區域中可能受到影響的對象。

  3.6 環境事件

  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生態系統受到干擾,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財富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事件。

  3.7 次生衍生事件

  某一突發公共事件所派生或者因處置不當而引發的環境事件。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提高項目部應對涉及施工作業場所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的能力,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迅速消除事件的危害,保證生產經營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項目部實際,特制定本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家突法環境事故應急預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1.3.1本預案適用于項目部生產經營工程中突然發生因環境污染造成的一般和重大環境事件、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有重大社會影響或涉及安全生產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1.3.2事件的分類

  a、一般環境事件:發生3人以下死亡;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地區糾紛,引發一般群體性影響;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挖。

  b、超過以上事件范圍的為重大環境事件。

  l.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加強對環境事故危險源的監測、監控并實施監督管理,建立環境事故風險防范體系,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防范和處理能力,盡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消除或減輕環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長期影響,最大程度地保障公眾健康,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4.2堅持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響應。接受政府環保部門的指導,使項目部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系統成為區域系統的有機組成部分。加強項目部各部門之間協同與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針對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的特點,實行分類管理,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使采取的措施與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圍和社會影響相適應。

  1.4.3堅持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積極做好應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思想準備、物資準備、技術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應急系統做到常備不懈,可為本企業和其它企業及社會提供服務,在應急時快速有效。

  2組織指揮與職責

  2.1組織機構

  項目部設立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調度中心,其組成如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趙多文穆原穆鵬飛姚榮伯蘇瑞年劉發家譚祖敏王斌斌郭迪東劉康明

  2.1.1項目部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

  總指揮:

  副總指揮:成員:趙多文穆原穆鵬飛姚榮伯蘇瑞年劉發家譚祖敏王斌斌郭迪東劉康明

  2.1.2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機構框圖詳見附件1。

  2.2應急救援職責

  2.2.1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職責:

  A認真貫徹國家、地方、行業等上級有關事件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程;

  B建立健全單位事件應急管理組織機構,組織制定或修改單位應急預案并發布實施;

  C保證應急救援資源的有效投入;

  D掌握項目部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向當地政府和集團公司報告突發事件情況;E組織、指揮單位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處置,組織或協助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和災后恢復;

  2.2.2項目部突發事件救援指揮部副總指揮職責:

  A協助總指揮進行安全應急管理,在總指揮未在位的情況下代行總指揮職責;

  B指導、協調和參與項目部所屬單位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

  C組織開展對應急處置相關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

  D及時掌握單位環境污染事件信息,并向總指揮匯報;

  E組織實施單位應急救援,防止突發事件擴大,減少突發事件傷亡和經濟損失,協助進行事件調查處理。

  2.2.3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A擬定項目部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

  B監督、指導和協調公司所屬部門/單位制定和完善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落實預案/方案措施,做好突發事件發生后的應急處置、信息上報和發布、善后處理等工作;

  C指導、協調和參與項目部所屬部門/單位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

  D及時了解和掌握項目部所屬部門/單位的環境污染事件信息,根據突發事件情況需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和集團公司報告突發事件情況;

  E組織突發事件調查工作,或配合當地政府、集團公司等上級職能部門進行突發事件調查、分析、處理及評估工作;

  F為地方提供突發事件處理的專家和技術支持,組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相關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演練。

  2.2.4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A在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事務工作;

  B組織實施應急預案,傳達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指令,協調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C匯總突發事件信息并報告(通報)突發事件情況,組織突發事件信息的發布工作;

  D承辦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

  E承辦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2.5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搶險組職責:

  實施應急處置時,將人員、設備和物資迅速撤離危險地點,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并調集人員、設備和物資搜救被困人員。

  2.2.6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救護組職責:

  負責現場傷員的醫療搶救工作,根據傷員受傷程度做好轉運工作。

  2.2.7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疏導組職責:

  負責現場維護,將獲救人員轉至安全地帶,對危險區域進行有效的隔離。

  2.2.8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保障組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方案的制訂,并保證應急處置的通訊、物資、設備和資金及時到位及后勤保障。

  2.2.9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善后組職責:

  妥善安置傷亡人員和接待傷亡人員家屬,按有關規定做好理賠工作。

  2.2.10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事件調查組職責:

  按照突發事件調查規則和程序,全面、科學、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收集事故資料,以及其他可能涉及突發事件的相關事項,詳細掌握突發事件情況,查明突發事件原因,評估突發事件響程度,分清突發事件責任并提出相應處理意見,提出防止突發事件重復發生的意見和建議,寫出突發事件調查報告并做好相關工作的移交。

  2.2.11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特殊專業或有特殊要求的專家,由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商請有關部門推薦或外聘。

  A主要職責是:根據突發事件類別,分析突發事件發生原因,評估、預測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提出消減突發事件對人員和財產危害的應急救援技術措施和對策,為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及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提供決策依據和技術支持。

  2.2.12項目經理應急處置職責:

  A建立本項目應急體系,制定、指揮本項目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明確責任,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落實應急救援的具體措施;

  B落實并定期檢查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情況;

  C組織應急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

  D事件發生后,執行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指令,及時報告并啟動應急響應,組織事件應急救援和處置,防止突發事件的擴大和惡化,努力控制人員傷亡和減少經濟損失;

  E及時向地方人民政府、地方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事件情況;

  F配合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劃定并控制突發事件現場的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組織人員和設備撤離危險區等;

  G按照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做好與工程項目所在地有關應急救援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溝通;

  H配合地方政府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及其它有關主管部門發布和通報有關信息;

  I做好突發事件善后工作,配合突發事故/事件調查、分析和處理;

  J完成突發事故/事件救援和處理的其他相關工作。

  3.預防和預警

  3.1環境污染事故源監控

  3.2預防工作

  3.2.1對項目部在生產過程中產生、貯存、運輸、銷毀廢棄化學品、放射源等事故源進行調查,掌握本企業潛在事故源環境優先污染物的產生、種類及分布情況。針對污染物的特點提出相應的應急措施。

  3.2.2建立優先污染物的快速監測方法,購置優先污染物的快速監測設備,建立優先污染物的處置技術。

  3.3預警及措施

  3.3.1按照突發事故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圍,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預警進行分級。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3.3.2收集到的有關信息證明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執行。

  3.3.3進入預警狀態后,應當采取的措施:

  A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B發布預警公告。

  C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

  D指令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公司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E針對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F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4.信息報告與處理

  4.1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報告時限和程序

  4.1.1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以及負有監管責任的部門發現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后,應立即在1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相關專業主管部門報告,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緊急情況下,可以越級上報。

  4.2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報告方式與內容

  4.2.2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后立即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立即上報。

  4.2.3初報可用電話直接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環境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人員受害情況、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等初步情況。

  4.2.4續報可通過網絡或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4.2.5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

  4.3應急監測

  4.3.1項目部環境監測部門第一時間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掌握第一手監測資料,并配合地方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應急監測工作。

  4.3.2根據監測結果,綜合分析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污染變化趨勢,并通過專家咨詢和討論的方式,預測并報告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展情況和污染物的變化情況,作為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決策的依據。

  4.4信息傳遞

  4.4.1接到可能導致重大事故/事件信息后,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及時給予指導協調,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4.4.2信息傳遞方法及程序:現場目擊人立即報現場領導,現場領導立即報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和領導或駐地縣、市應急辦公室,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用電話以最快速度上報公司相關部門及領導。

  4.5安全防護

  4.5.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A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環境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4.5.2受災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A根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性質、特點,告知群眾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B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群眾疏散的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

  C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4.6應急終止

  4.6.1應急終止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A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B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C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D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E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4.6.2應急終止的程序

  A現場救援指揮部確認終止時機,或事件責任單位提出,經現場救援指揮部批準;

  B現場救援指揮部向所屬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C應急狀態終止后,應根據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

  4.6.3應急終止后的行動

  A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應組織相關部門認真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B組織各專業組對應急計劃和實施程序的有效性、應急裝備的可行性、應急人員的素質和反應速度等作出評價,并提出對應急預案的修改意見。

  C參加應急行動的部門負責組織、指導環境應急隊伍維護、保養應急儀器設備,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5應急保障

  5.1通信保障

  明確有關人員與有關單位聯系方式,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系。有關單位的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值班電話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通過有線電話、移動電話等通信手段,與通信等設施擁有部門建立維護方案,保證平戰期間各有關方面的通訊聯系暢通。在有線電話和移動電話中斷的情況下,采用對講通信設施,確保應急期間通信暢通。

  5.2人力資源保障

  項目部要建立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培訓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境應急知識,充分掌握各類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處置措施的預備應急力量;保證在突發事故發生后,能迅速參與并完成搶救、排險、消毒、監測等現場處置工作。

  5.3技術保障

  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組建專家組,確保在啟動預警前、事件發生后相關環境專家能迅速到位,為指揮決策提供服務。

  5.4宣傳、培訓與演練

  5.4.1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增強職工的防范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提高全員的防范能力。

  5.4.2加強環境事故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事故源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5.4.3定期組織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5.5應急能力評價

  為保障環境應急體系始終處于良好的戰備狀態,并實現持續改進,對各級環境應急機構的設置情況、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與執行情況、隊伍的建設和人員培訓與考核情況、應急裝備和經費管理與使用情況等,在環境應急能力評價體系中實行自上而下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機制。

  6后期處置

  組織實施環境恢復計劃

  7附則

  7.1名詞術語定義

  7.1.1環境事故: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群眾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7.1.2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對全國或者某一地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環境事故。

  7.1.3環境應急:針對可能或已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以避免事件發生或減輕事件后果的狀態,也稱為緊急狀態;同時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

  7.1.4泄漏處理:泄漏處理是指對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有毒氣體等污染源因事件發生泄漏時的所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泄漏處理要及時、得當,避免重大事件的發生。泄漏處理一般分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處置兩部分。

  7.1.5應急監測: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7.1.6應急演習:為檢驗應急計劃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根據所涉及的內容和范圍的不同,可分為單項演習(演練)、綜合演習和指揮中心、現場應急組織聯合進行的聯合演習。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預案。

  7.3地方溝通與協作

  建立與地方環境應急機構的聯系,組織參與地方救援活動,開展與相關的交流與合作。

  7.4獎勵與責任追究

  7.4.1獎勵

  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7.4.2責任追究

  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工作中,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追究相應的責任。

  7.5預案實施時間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3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環保局應急工作措施要求,確保在本轄區內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時能夠快速響應,有序行動,高效處置,降低危害,實現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目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環保局有關指示要求,制定黃山區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基本任務

  (一)負責對本轄區內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險廢物的鑒別鑒定,進一步核實污染物的性質。

  (二)判定環境污染危害范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

  (三)參與對污染區域、水域、建筑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對染有生物粘劑、化學毒劑的物品和其它危險廢物的善后處理與處置。

  (四)完成市環保局應急預案賦予的`其他任務。

  二、應急啟動

  (一)接到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通知時,立即通知應急人員,指定集結地點,明確集結時限(20分鐘以內),明確相關要求,展開應急準備工作。

  (二)視具體情況報告有關領導,通知相關部門。

  三、應急準備

  (一)應急任務

  受領應急任務內容:1、事件的基本情況;2、本單位的基本任務;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協同規定;4、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和通知相關部門。

  (二)應急措施

  在分析判斷情況的基礎上,應結合預案、應急任務和實際情況,定下執行應急任務的行動計劃。應急器材、設備、任務、處置方法及應急人員防護等措施。

  四、應急處理與處置

  (一)協同監測應急小組采取應急監測,接收應急監測有關數據;

  (二)對污染源進行定性的鑒別鑒定,準確判定污染源的種類、性質、規模;

  (三)向上級部門報告鑒別鑒定結果,并提出處置建議。

  (四)根據污染源的種類和性質以及應急監測數據,對污染或危害范圍作出概略判定,及時提出人員撤離及防護建議。

  (五)根據污染源種類、性質、污染范圍,組織實施消除相應污染。

  (六)認定污染類別,選擇處理方法,對污染危害進行最終徹底處置。

  (七)及時上報各類污染信息,發生較、特大突發事故是地,及時請求社會救助。

  五、應急終止及應急保障

  (一)組織人員返回,維護、保養應急設備。

  (二)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發生。

  (三)進行應急工作總結,編制應急總結報告,上報應急工作情況;

  (四)做好器材、車輛、通信設備、醫療及生活的應急保障。

  六、應急組織機構

  (一)設定應急投訴報告電話:

  (二)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黃山區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環保局組長擔任,小組辦公室由環保局副局長及各科主要負責人組成,小組成員為環保局及科、站這到所有成員。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4

  為確保我校能夠及時、有序、高效地應對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減少傷亡,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二、組織機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

  三、具體應急措施

  1、疏散。當事故突然發生后或接到上級的環境污染的.警報后,各位教職工必須遵守"學生優先,傷員優先"的原則開展疏散、搶救工作,幫助學生迅速撤離危險區域。

  2、清點人數。撤離到安全區域后,班主任應立即清點人數。

  3、及時搶救。保持鎮靜,沉著應付,面對事故,決不能驚惶失措,手忙腳亂。事故現場的最高領導或組織者必須立即采取防護措施,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工作,有受傷師生即報120送醫院救治。

  4、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險情報告后,應迅速向環保、消防、教育等上級部門報告。在救治傷員的同時,要安排專人做好現場秩序的維持工作,以利于各種搶救措施的順利實施。要盡快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到醫院陪護。

  5、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工作,維護學校和當地的安定局面,盡快恢復學校的教學秩序。不要因事故本身導致其他不應有的事端。

  6、要特別注意做好受傷學生及受驚嚇學生的心理咨詢與心理調節工作,逐步消解他們的恐懼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應。

  本預案啟動時間為:發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時啟動本預案。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5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省行政區域內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核事故及輻射事故、海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以及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適用相應應急預案的規定。

  1.4 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黨的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單位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并設立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應急指揮部),作為省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下設的工作機構,負責統籌全省突發環境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省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對相關工作。

  總指揮:省政府分管負責同志。

  副總指揮:省政府協調相關工作的副秘書長,省生態環境廳主要負責同志、省應急管理廳主要負責同志。

  成員:省委宣傳部、政法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司法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廳、市場監管局、廣電局、糧食和儲備局、林業局、藥監局,省鐵投集團,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廣東海事局,省地震局、氣象局,廣東銀保監局,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武警廣東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等單位負責人。

  (1)省委宣傳部:負責相關宣傳報道、新聞發布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加強涉突發環境事件輿情監測、研判和預警,協調做好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指導、協調我省新聞媒體機構,組織開展環境應急安全教育。

  (2)省委政法委: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政法機關依法辦理環境污染犯罪案件,配合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省委網信辦:負責配合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過程網絡舉報和謠言治理等工作。

  (4)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將全省環境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納入省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相關規劃;開展居民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價格監測和市場巡查,必要時依法定程序采取價格應急干預措施。

  (5)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協調動員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生產。

  (6)省公安廳:負責指導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管理;指導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工作;對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實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道路暢通;維護事發地治安秩序和社會穩定;參與敏感和重大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和處置。

  (7)省民政廳:指導事發地民政部門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社會捐助工作;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臨時救助等基本生活保障范圍。

  (8)省司法廳:推動國家機關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配合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對普法宣傳,為省政府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進行法律研究。

  (9)省財政廳:做好省級應急資金保障,配合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對應急資金的安排、使用、管理進行監督。

  (10)省自然資源廳:開展海洋生態預警監測、海洋災害觀測預報,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林業生態保護修復、海洋生態修復等工作。

  (11)省生態環境廳:牽頭協調重大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協調處理跨區域、重大生態環境污染事故;指導協調市縣政府對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警工作。

  (12)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影響城市供水安全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各地區提供突發環境事件事故企業現場周邊下水管網資料,提出消防廢水的防控意見,及時做好消防廢水溢出可能進入下水管網的封堵等工作,協助提出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消防廢水防控建議。

  (13)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指導、協調應急人員及物資設備的應急運輸工作;參與因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

  (14)省水利廳:負責配合做好突發水污染事件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監測并發布相關水文信息,提供水體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水利、水文數據;組織協調并監督實施重要江河湖庫及跨市、跨流域環境應急水量調度,協助提出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消防廢水防控建議。

  (15)省農業農村廳:負責組織對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農業、漁業資源破壞進行評估,配合做好因養殖污染引起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處置工作,配合開展相關生態修復。

  (16)省商務廳:依職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有關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保供。

  (17)省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醫療衛生資源,開展衛生應急救援。

  (18)省應急管理廳:配合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及調查評估工作;及時通報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的次生突發環境事件信息;依法指導、監督有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在職責范圍內指導、監督檢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統籌協調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會同省糧食和儲備局做好基本生活物資儲備工作;指導做好受災群眾安置和生活救助,以及因災倒損民房恢復重建;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19)省市場監管局:負責做好應急處置中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保障食品藥械安全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對特種設備實施安全監察;參與事件調查處理。

  (20)省廣電局:負責配合省委宣傳部組織落實突發環境事件宣傳任務,指導廣播電視新聞媒體和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協助主管部門發布預警信息和公益廣告宣傳;配合開展輿情分析研判,及時做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21)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組織做好儲備糧油的調撥供應工作和救災物資等儲備工作。

  (22)省林業局:負責組織對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有關林業資源損害進行評估。

  (23)省藥監局:負責做好應急處置中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管工作,保障藥械質量安全。

  (24)省鐵投集團:負責為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提供所轄自主運營鐵路、城際軌道交通運輸保障;負責因突發環境事件損毀所轄鐵路、城際軌道交通和有關設備的修復管理。

  (25)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負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提供必要的航空運輸保障。

  (26)廣東銀保監局:負責鼓勵保險公司開展產品和服務創新,為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提供保險服務;鼓勵社會公眾參與商業保險和參加互助保險,建立風險分擔機制;依法監督保險公司提高與事件相關的理賠效率。

  (27)省地震局:負責對地震震情和災情進行通報。

  (28)省氣象局:負責提供有關的氣象監測預報服務;必要時,對突發環境事件區域進行加密氣象監測,提供現場氣象預報信息并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29)廣東海事局:負責轄區內船舶重大污染事故處置及調查處理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為突發環境事件開展水上環境監測等活動提供船舶、人員等方面支持。

  (30)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負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提供必要的鐵路運輸保障。

  (31)武警廣東總隊: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應急期間社會治安秩序,協助當地政府轉移、解救危險區域的群眾。

  (32)省消防救援總隊:負責根據事故滅火救援發展態勢,協助提出消防廢水防控的意見建議,協助開展下游污染水體應急處置工作。

  (33)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按規定權限參與海洋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

  2.2 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生態環境廳,主要職責:貫徹落實省應急指揮部決定和部署,協調省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匯總、上報應急處置情況;完成省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3 省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指揮部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省人民政府應當設立省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省現場指揮部),統一組織協調指揮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省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對工作需要設立相應工作組,工作組通常分為綜合協調組、污染處置組、專家咨詢組、應急監測組、醫學救援組、新聞宣傳組、社會穩定組等。工作組設置、組成和職責可根據工作需要作適當調整。

  2.4 地方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參照本預案,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本級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防范應對和組織協調指揮等工作。初判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市級人民政府可設立現場指揮部;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應對,縣級人民政府視情設立現場指揮部。

  涉及兩個及以上行政區域的突發環境事件,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應對,或者由各有關行政區域的上級人民政府共同負責組織應對。

  相鄰地區人民政府要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區域特點,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形成部門之間、區域之間、條塊之間、軍地之間應急聯動,共同做好區域性、流域性、關聯性強的突發環境事件防范應對工作。

  2.5 前方工作組

  較大、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由省生態環境廳視情派出前方工作組或牽頭組成聯合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成員由省相關部門或省生態環境廳相關業務處室、派出機構、直屬單位組成。

  2.6 專家組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防范應對專家庫,根據需要組織專家提供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應急處置與救援、調查評估等決策咨詢服務。

  3 運行機制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風險防控、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后期工作等工作機制。

  3.1 風險防控

  各級人民政府要健全環境風險防范化解機制,提升環境風險早期識別能力,指導企事業單位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研究制定環境風險分類分級標準和管理辦法,對不同類別的環境風險實行差異化監督管理。

  有關部門要加強與相關各方的溝通,及時發現和處置各類環境風險隱患,落實環境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措施;對重大環境風險點和危險源,督促制定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同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不斷完善粵港澳大灣區、泛珠三角區域應急聯動機制,鼓勵相鄰地市、毗鄰地區建立健全區域環境應急聯動機制,深化信息共享、應急救援和風險防范等方面合作,提高區域應急管理能力。

  3.2 監測預警

  3.2.1 監測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監測制度,整合監測信息資源,完善監測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科學研判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日常環境質量監測和企業污染排放環境執法監察,并通過互聯網信息監測、環境污染舉報熱線等多種渠道,加強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信息收集,及時掌握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情況并開展分析研判。公安、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氣象、海事、消防救援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相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處理及監控,及時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通報同級生態環境部門。

  3.2.2 預警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制度,加強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發布能力建設,建立預警信息快速發布和傳播機制,擴大社會公眾覆蓋面,解決預警信息發布“最后一公里”問題。

  3.2.2.1 預警分級

  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級別,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程度,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級別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分別對應預計可能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3.2.2.2 預警信息發布

  (1)發布制度。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的原則,按照《廣東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執行。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由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制作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警信息,由有關單位制作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研判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同時通報同級相關部門和單位。上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將監測到的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有關信息,及時通報可能受影響地區的生態環境部門。

  (2)發布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內容主要包括: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發布機關、咨詢電話等。

  (3)發布途徑。

  各級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相關部門,及時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當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區域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并通報可能影響到的其他相關地區。

  3.2.2.3 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

  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處置。

  迅速采取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涉險區域設置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標志,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告知公眾避險和減輕危害的常識、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護措施。可能威脅飲用水安全時,要及時啟動飲用水水源地應急預案,做好啟用備用水源的準備工作。

  (3)應急準備。

  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部署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準備,并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4)輿論引導。

  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2.2.4 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布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的各級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3.3 應急處置與救援

  3.3.1 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必須采取應對措施,并立即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和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因生產安全事故、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消防救援、海事等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接報后要及時通報同級生態環境部門。其他單位在大氣、水體、土壤監測過程中獲得環境污染事件信息的,要及時向同級生態環境部門通報。

  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或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初步認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人民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人民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逐級上報突發環境事件信息,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或特殊情況下,事發地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可直接向省人民政府及省生態環境廳報告,并同時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生態環境廳要全面掌握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信息,了解一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信息,要及時報送省人民政府。

  3.3.2 響應啟動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程度、范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各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其職責及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態勢等,突發環境事件省級層面應急響應級別從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四個等級。

  (1)一級響應。

  符合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情形之一,或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經省生態環境廳分析研判、綜合評估,認為需要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的,報請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決定。一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由省應急指揮部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迅速將有關情況報告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涉及跨省行政區域、超出省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或需要由國務院負責處置的,報請國務院啟動應急響應。

  (2)二級響應。

  符合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情形之一,或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經省生態環境廳分析研判、綜合評估,認為需要啟動二級應急響應的,報請省政府分管負責同志決定。二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由省應急指揮部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迅速將有關情況報告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

  (3)三級響應。

  符合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情形之一,或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經省生態環境廳分析研判、綜合評估,認為需要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的,由省生態環境廳決定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省生態環境廳派出前方工作組或牽頭組成省級部門聯合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協調事發地應急處置工作。

  (4)四級響應。

  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經省生態環境廳分析研判、綜合評估,認為需要啟動四級應急響應的,由省生態環境廳決定啟動四級應急響應。省生態環境廳派出前方工作組指導協調事發地應急處置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根據本預案7.1的相應分級標準確定,國家對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有更新的,按照最新規定執行。對涉及面廣、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后果嚴重的一般、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不受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限制,可根據需要提級啟動省級層面相應級別應急響應。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相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3.3.3 先期處置

  涉事企事業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采取切斷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及時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向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報告。當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時,由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公安等部門組織對污染來源開展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3.3.4 指揮協調

  上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指導下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上級組織指揮機構設立后,下級組織指揮機構按照上級組織指揮機構要求做好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

  上級人民政府設立現場指揮部的,下級人民政府現場指揮部應納入上級現場指揮部。上級工作組到達現場后,下級現場指揮部應當接受其業務指導,并按要求做好保障工作。參與現場救援的各類應急力量到達現場后,應當及時與現場指揮部做好銜接,服從現場指揮部的決策,接受統一指揮調度,并及時報告現場救援進展情況。

  3.3.5 處置措施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必須迅速采取措施,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參與,主要包括環境應急監測、污染源監控、確定重點防護區域、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疏散群眾,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搶修公共設施、接收和分配救援物資。

  3.3.5.1 現場污染處置

  事發地人民政府應組織制訂綜合治污方案,采用監測和模擬等手段追蹤污染氣體擴散途徑和范圍;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體污染擴大;采取隔離、吸附、打撈、氧化還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臨時收貯、微生物降解、調水稀釋、轉移異地處置、臨時改造污染處置工藝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方法處置污染物。必要時,依法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應及時對應急處置效果進行跟蹤評估,適時調整與完善應急處置措施。

  3.3.5.2 轉移安置人員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域、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的疏散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確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確保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醫療條件。

  3.3.5.3 醫學救援

  迅速組織當地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學救援工作。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輔導。

  3.3.5.4 應急監測

  加強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和方法,確定監測布點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3.3.5.5 市場監管和調控

  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價格監測調控。禁止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集體中毒等。

  3.3.5.6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交通管制與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區域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相關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3.3.5.7 信息發布與輿情應對

  (1)信息發布機制。

  信息發布由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或其設立的組織指揮機構負責。通過政府授權發布事件信息、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地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要快速反應,務必在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并根據應對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發生較大、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后,應當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根據處置進展動態發布信息。法律法規對信息發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信息發布內容。

  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3)輿情應對。

  加強突發環境事件輿情收集、研判和報告,把政務新媒體作為突發事件輿情收集、回應、引導的重要平臺。根據輿情傳播不同節點,及時滾動發布事件或輿情處置進展的權威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避免群眾恐慌和帶來社會不穩定。

  3.3.6 社會動員

  突發環境事件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要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及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各方面力量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互救;鄰近的地級以上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災情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事發地提供援助。

  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3.3.7 響應結束

  經研判滿足響應結束條件,或者相關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的,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或者組織指揮機構可宣布響應結束,逐步停止有關應急措施,有序撤離應急力量和工作人員,并做好后續相關工作。

  3.4 后期工作

  3.4.1 總結評估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結束后,生態環境部門要及時組織開展事件總結,查明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評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成效,總結事件經驗教訓,完善環境應急長效機制。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結束后,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下,按照生態環境部相關工作程序規定組織開展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將評估報告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并向社會公開評估結論。評估結論應作為事件調查處理、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突發環境事件損害評估方法按照生態環境部的相關規定執行。突發環境事件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辦法執行。

  3.4.2 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組織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事發地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部門視情況組織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及時、準確查明事件原因,確認事件性質,認定事件責任,總結事件經驗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以及處理意見。調查報告要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開調查結論相關信息。在調查中發現涉嫌違犯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的問題線索,應當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由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3.4.3 善后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制定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規定及時返還被征用的財產;財產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毀損、滅失的,實施征用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給予補償。保險機構要及時按規定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4 應急保障

  4.1 救援隊伍保障

  各地依托消防救援隊伍或其他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立省、市、縣三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綜合性救援隊伍;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高環境風險行業企業建立專職或兼職的應急救援隊伍;有條件的地區通過市場化方式,委托當地有應急處置能力的環保技術單位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

  加強環境應急專家隊伍管理,建立完善專家庫并定期更新,優化相關咨詢機制和管理程序,及時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提供技術與決策支持。加強應急隊伍相關知識、技能培訓,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強化部門間應急聯動機制建設,提高突發環境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4.2 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把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

  4.3 物資保障

  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糧油應急保障以及救災物資、化肥、食鹽、藥品、凍豬肉、食糖等物資儲備,生態環境部門歸口負責應急監測儀器設備等專業應急物資儲備。省工業和信息化、民政、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做好環境應急救援物資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需要。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加強應急物資儲備,鼓勵支持社會化應急物資儲備,保障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和供給。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對當地環境應急物資儲備信息的動態管理。

  4.4 交通保障

  交通運輸、鐵路、民航等部門要健全公路、水路、鐵路、航空緊急運輸保障體系,負責組織提供應急響應所需的公路、水路、鐵路、航空運輸保障。

  公安部門要加強應急交通管理,保障運送傷病員、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的車輛優先通行。

  4.5 通信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通信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

  4.6 技術保障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支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技術和裝備的研發。省生態環境廳要建立完善環境應急綜合管理系統,實現環境應急指揮作戰、環境風險監測預警的智能化和數字化。

  4.7 保險制度

  鼓勵各級人民政府建立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突發環境事件防范、處置及補償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積極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鼓勵保險公司根據生態環境部門要求、地區環境風險評估情況和企業需求,做好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產品的開發工作,為環境風險提供保險保障,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定損、賠償等服務。鼓勵社會公眾參與商業保險和參加互助保險,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擔機制。

  5 監督管理

  5.1 預案演練

  省生態環境廳負責定期組織本預案應急演練。

  5.2 宣教培訓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培訓制度,定期開展環境應急管理形勢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宣傳和教育工作,普及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應急處置知識。

  5.3 責任與獎懲

  對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要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表揚和獎勵。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 附則

  6.1 名詞術語

  (1)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

  6.2 本預案由省人民政府組織修訂,由省生態環境廳負責解釋。

  6.3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單位、群眾自治組織、企事業單位等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訂、完善相應應急預案。

  6.4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17年省人民政府印發的《廣東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粵府函〔2017〕280號)同時廢止。

  7 附件

  7.1 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

  7.1.1 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地級以上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并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國境影響的境內突發環境事件。

  7.1.2 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較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7.1.3 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Ⅲ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小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地級以上市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7.1.4 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Ⅳ、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廠區內或設施內局部輻射污染后果的;鈾礦冶、伴生礦超標排放,造成環境輻射污染后果的;

  (6)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的。

  7.2 省現場指揮部工作組及其主要職責

  省現場指揮部根據應對工作需要設立相應工作組,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如下:

  7.2.1 綜合協調組

  (1)組成:由省應急管理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商務廳、糧食和儲備局,省鐵投集團,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等參加。

  (2)主要職責:負責協調各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協調有關方面派出應急隊伍,做好應急救援物資及臨時安置重要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及時組織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

  7.2.2 污染處置組

  (1)組成:由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應急管理廳、林業局,廣東海事局,武警廣東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等參加。

  (2)主要職責:負責收集匯總相關數據,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迅速組織切斷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徑,明確防止污染物擴散的程序;組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輕已經造成的污染;明確不同情況下現場處置人員須采取的個人防護措施;組織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方式和途徑,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至安全緊急避險場所。

  7.2.3 專家咨詢組

  (1)組成:由省生態環境廳牽頭,各級環境應急專家庫專家組成。

  (2)主要職責:負責分析環境污染事故性質和類別、研判環境污染事故發展趨勢及其對人群健康或環境的影響;確定環境污染事故級別;研究、評估污染處置、人員撤離等工作方案;對生態修復和恢復重建等提出建議。

  7.2.4 應急監測組

  (1)組成:由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省地震局、氣象局,廣東海事局,武警廣東總隊等參加。

  (2)主要職責:負責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氣象、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和方法;確定污染物擴散范圍,明確監測布點和頻次,做好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提供決策依據。

  7.2.5 醫學救援組

  (1)組成:由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生態環境廳、藥監局等參加。

  (2)主要職責:負責組織開展傷病員醫療救治、應急心理援助;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

  7.2.6 新聞宣傳組

  (1)組成:由省委宣傳部牽頭,省委網信辦,省生態環境廳、應急管理廳、廣電局等參加。

  (2)主要職責:負責組織開展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加強新聞宣傳報道;收集分析國內外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和互聯網管理,正確引導輿論;通過多種方式做好相關知識普及;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7.2.7 社會穩定組

  (1)組成:由省公安廳牽頭,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司法廳、生態環境廳、商務廳、應急管理廳、市場監管局等參加。

  (2)主要職責:負責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指導做好事件影響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轉移和臨時安置工作;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6

  為確保我校能夠及時、有序、高效地應對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減少傷亡,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二、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具體應急措施

  1、疏散。當事故突然發生后或接到上級的`環境污染的警報后,各位教職工必須遵守"學生優先,傷員優先"的原則開展疏散、搶救工作,幫助學生迅速撤離危險區域。

  2、清點人數。撤離到安全區域后,班主任應立即清點人數。

  3、及時搶救。保持鎮靜,沉著應付,面對事故,決不能驚惶失措,手忙腳亂。事故現場的最高領導或組織者必須立即采取防護措施,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工作,有受傷師生即報120送醫院救治。

  4、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險情報告后,應迅速向環保、消防、教育等上級部門報告。在救治傷員的同時,要安排專人做好現場秩序的維持工作,以利于各種搶救措施的順利實施。要盡快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到醫院陪護。

  5、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工作,維護學校和當地的安定局面,盡快恢復學校的教學秩序。不要因事故本身導致其他不應有的事端。

  6、要特別注意做好受傷學生及受驚嚇學生的心理咨詢與心理調節工作,逐步消解他們的恐懼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應。

  本預案啟動時間為:發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時啟動本預案。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7

  一、修訂背景及過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我縣需編制《歙縣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0xx年3月,完成《預案》(征求意見稿),征求縣相關部門、鎮政府、居民意見,并組織專家評審,根據各方意見對《預案》進行了修改完善。20xx年7月1日由縣政府辦公室印發。

  二、編制目的`

  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主要是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和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

  三、預案主要內容

  歙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主要內容由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應急組織體系、應急準備、監測預警、信息報送、應急響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及后期工作、應急保障等部分組成。

  歙縣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Ⅳ級)四級。

  歙縣人民政府設立歙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簡稱縣指揮部),歙縣縣長任總指揮,分管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工作副縣長任副總指揮。

  成員單位有縣生態環境分局、縣委宣傳部、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林業局、武警歙縣中隊、縣氣象局、縣消防大隊。

  縣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綜合協調、污染處置、應急監測、醫療救治、應急保障、轉移安置、新聞宣傳、社會維穩、調查評估等工作組,在縣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采取應急處置行動。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下一步將根據應急物資調查情況補充歙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結合歙縣行政區域內風險源情況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

  五、咨詢電話

  如有對《預案》不理解之處,請咨詢黃山市歙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8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為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環保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云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紅河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

  二、突發環境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一)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并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國境影響的境內突發環境事件。

  (二)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較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三)較大突發環境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Ⅲ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小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四)一般突發環境事件(Ⅳ級)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Ⅳ、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照射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廠區內或設施內局部輻射污染后果的;鈾礦冶、伴生礦超標排放,造成環境輻射污染后果的;

  6、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的。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指導預防和處置發生在我縣境內的突發環境應急事件。

  預防和處置工作應該、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方針。

  (二)堅持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屬地為主,分級響應。

  (三)堅持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充分利用現有資源。

  四、應急指揮與職責

  (一)組織指揮體系。縣政府成立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和縣環保局局長擔任。縣人民武部、縣政府辦公室、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環保局、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縣文化體育和廣播電視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氣象局等為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產生原因和影響范圍,縣政府可以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進行調整。

  (二)職責分工

  1、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負責全縣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預警、預案演練及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動用應急隊伍做好事故處置、控制和善后工作。

  (3)研究突發環境事件預防、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針對環境事故的危害程度,負責發布預警信息。

  (4)向縣政府提出決定啟動和終止本預案的建議;及時向縣政府和州環保局報告,請求上級部門援助,消除污染影響。

  2、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編制、修訂、送審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貫徹縣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督查、落實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重大決策的實施情況。

  (3)負責收集匯總相關信息,及時向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報告,并通報各成員單位。

  (4)負責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評估,提出對策建議、具體應急方案和措施。

  (5)組織環境應急相關宣傳、培訓和演練。

  (6)組織建立和管理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庫。

  (7)參與調查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8)完成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成員單位職責。

  1、縣人民武部負責協調防化部隊和組織指揮民兵預備役人員參與應急處置。

  2、縣政府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發揮運轉樞紐作用;負責組織召開突發環境事件緊急會議,向州政府報送有關文件和材料,發布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

  3、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物資的生產保障工作;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負責涉及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的基礎建設項目的審批。

  4、縣財政局負責籌措解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經費,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建設、應急裝備和應急物資儲備及善后處置、重建等所需資金,列入縣級財政預算。

  5、縣公安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中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事故現場的保護、治安維護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必要時協調公安消防部隊按照事發現場的技術要求參與應急處置;根據事件影響范圍,臨時封鎖道路,設立警戒區域。

  6、縣環保局負責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組織專家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督促、指導、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直接組織或參與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

  7、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環境應急工作;負責組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現場及周邊群眾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

  8、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重點危險企業周邊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臨時避難所、現場指揮部建設。

  9、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協調通往突發環境事件現場的公路搶修及保通工作;擬訂公路繞行方案,配合公安部門做好交通管制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人員、物資的運輸保障工作;在專業救援部門指導下協助收集、清理、消除道路和水路污染物。

  10、縣水務局負責實施或協調應急水量調度;負責組織制定受污染水體疏導或截流方案;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水文等相關資料;指導飲用水緊急供水方案的制定并協調實施。

  11、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組織醫務人員實施現場醫療救護;遇有大批危重傷員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工作。

  12、縣文化體育局和廣播電視局通過播放環境保護公益廣告等形式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安全教育,配合做好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協調事發地鎮政府做好受突發環境事件侵害景區的游客緊急疏散工作。

  13、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檢查與突發環境事件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相關企事業單位落實各項預防措施;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14、縣氣象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區域的短、中期天氣預報;必要時建立會商機制,及時提供氣象監測信息,隨時掌握和提供事發地天氣情況變化趨勢。

  15、各鄉鎮人民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構。各鄉鎮人民政府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在上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指導和本級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四)專家咨詢組職責。專家咨詢組是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機構的決策咨詢組織。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相關專家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工作,為指揮部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指揮、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對在現場應急救援單位進行技術指導。

  (五)應急監測組職責。負責對污染現場的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監測數據科學分析污染變化趨勢,為指揮部決策提供技術支持;負責對污染實施跟蹤監測,為應急工作的.終止提供科學依據;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應急救援組的職責。負責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勘查工作,初步確定污染情況;對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原因開展調查工作,并上報指揮部;協助當地救援隊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預防和預警

  (一)預防工作

  1、縣環保局負責調查并掌握縣內環境污染源的產生、種類及區域分布情況。

  2、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參照《元陽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二)預警及措施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

  3、指令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4、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5、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六、應急響應

  按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原則上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一般(Ⅳ級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Ⅰ級應急響應由國家環保部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實施,Ⅱ級響應由省環保廳和省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實施,Ⅲ級和Ⅳ級響應由州、縣政府組織實施。

  七、應急響應方法與步驟

  (一)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下列程序和內容響應:

  1、啟動并實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時向縣政府和市環保局報告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

  2、在指揮部領導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情況組織有關專家、應急監測組和應急處理組,并出動應急指揮車、應急救援車、應急監測車,趕赴現場指揮、協調有關部門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實施應急救援;

  3、需要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向州環境應急領導小組及市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二)各鄉鎮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

  1、啟動并實施環境應急預案,及時向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縣政府報告;

  2、立即組織應急救援力量展開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需要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向及縣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八、信息報送與處理

  (一)信息報告

  1、對初步認定為一般(IV級)或者較大(II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縣環保局應當在四小時內向縣人民政府和州環保局報告。

  2、對初步認定為重大(II級)或者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縣環保局應當在兩小時內向縣政府和省環保廳、州環保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

  (二)突發環境事件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

  1、初報。應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并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

  2、續報。應當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處理結果報告應當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突發環境事件潛在或者間接危害以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應當采用傳真、網絡、郵寄和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

  3、處理結果報告。應當載明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并盡可能提供地圖、圖片以及相關的多媒體資料。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工作中遲報、謊報、瞞報、漏報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依紀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安全防護

  (一)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環境事件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二)受災群眾的安全防護

  1、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特點,告知群眾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2、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群眾疏散的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十、突發事件信息發布

  需進行信息發布的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原因、危害和損失等有關信息,由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發布。對于一般性事件,主動配合新聞宣傳部門對新聞報道提出建議,對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字的發布應征求評估部門的意見;對影響較大的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經縣政府批準后根據需要及時發布;對影響重大的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經州政府批準后根據需要及時發布。

  十一、應急終止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終止應急:

  (一)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二)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三)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四)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五)采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十二、善后處置

  (一)處置:環境事件發生地政府要做好受災人員的安置工作,組織專家對受災范圍進行科學評估,對遭受破壞的生態環境提出有關建議。

  (二)保險:逐步建立突發環境事件社會保險機制,鼓勵為環境應急工作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可能引起環境污染的企業事業單位要依法辦理公眾責任險或其他險種。

  十三、應急保障

  (一)資金保障。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成員單位提出所需經費,經縣財政部門審批后執行。資金的使用范圍應包括:應急信息系統建設及運行、應急指揮系統建設及運行、應急裝備、應急技術支持、培訓及演習等。

  (二)人員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隊伍由縣環保局、各鄉鎮及相關單位和企業自救隊等部門組成。縣環保局加強環境應急隊伍的建設,提高其應對突發事件的素質和能力,培訓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境應急知識,充分掌握各種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措施的預備應急力量。組建專家咨詢組并確保在事件發生后相關環境專家能迅速到位,為指揮決策提供服務;各有關部門之間、各應急處置組之間,要密切配合,協同動作;針對所轄區域內可能存在的突發環境事件,加強預案研究和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形成“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整體應急處置力量。縣環保局對企業的安全生產、消防、防化等專業隊伍進行組織和培訓,形成政府部門和企業組成的環境應急網絡。

  (三)裝備保障。在充分發揮現有監測等資源的基礎上,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環境應急工作能力建設。配備環境應急指揮車輛、監測車輛等應急處置、快速反應裝備,并配備一定數量的專業防護裝備、交通工具和對講機等應急通訊裝備。

  (四)技術保障。縣環保局要建立健全環境安全預警系統,組建專家咨詢組,確保在啟動預警前、事件發生后相關環境專家能迅速到位,為指揮決策提供服務。建立環境應急數據庫,建立健全各行業專業環境應急隊伍,專業技術機構要確保能夠隨時投入應急的后續支援和提供技術支援。

  十四、附則

  (一)名詞術語定義

  1、環境事件: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群眾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2、突發環境事件: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對全縣或者某一縣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環境事件。

  3、環境應急:針對可能或已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為,以避免事件發生或減輕事件后果的狀態,也稱為緊急狀態;同時也泛指立即采取走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

  4、泄漏處理:泄漏處理是指對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有毒氣體等污染源因事件發生泄漏時所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泄漏處理要及時、得當,避免重大事件的發生。泄漏處理一般分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處置兩部分。

  5、應急監測: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6、應急演習:為檢查應急計劃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根據所涉及內容和范圍的不同,可分為單項演習(演練)、綜合演習和指揮中心、現場應急組織共同進行的聯合演習。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9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環保局應急工作措施要求,確保在本轄區內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時能夠快速響應,有序行動,高效處置,降低危害,實現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目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環保局有關指示要求,制定黃山區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基本任務

  (一)負責對本轄區內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險廢物的鑒別鑒定,進一步核實污染物的性質。

  (二)判定環境污染危害范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

  (三)參與對污染區域、水域、建筑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對染有生物粘劑、化學毒劑的物品和其它危險廢物的善后處理與處置。

  (四)完成市環保局應急預案賦予的'其他任務。

  二、應急啟動

  (一)接到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通知時,立即通知應急人員,指定集結地點,明確集結時限(20分鐘以內),明確相關要求,展開應急準備工作。

  (二)視具體情況報告有關領導,通知相關部門。

  三、應急準備

  (一)應急任務

  受領應急任務內容:

  1、事件的基本情況;

  2、本單位的基本任務;

  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協同規定;

  4、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和通知相關部門。

  (二)應急措施

  在分析判斷情況的基礎上,應結合預案、應急任務和實際情況,定下執行應急任務的行動計劃。應急器材、設備、任務、處置方法及應急人員防護等措施。

  四、應急處理與處置

  (一)協同監測應急小組采取應急監測,接收應急監測有關數據;

  (二)對污染源進行定性的鑒別鑒定,準確判定污染源的種類、性質、規模;

  (三)向上級部門報告鑒別鑒定結果,并提出處置建議。

  (四)根據污染源的種類和性質以及應急監測數據,對污染或危害范圍作出概略判定,及時提出人員撤離及防護建議。

  (五)根據污染源種類、性質、污染范圍,組織實施消除相應污染。

  (六)認定污染類別,選擇處理方法,對污染危害進行最終徹底處置。

  (七)及時上報各類污染信息,發生較、特大突發事故是地,及時請求社會救助。

  五、應急終止及應急保障

  (一)組織人員返回,維護、保養應急設備。

  (二)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發生。

  (三)進行應急工作總結,編制應急總結報告,上報應急工作情況;

  (四)做好器材、車輛、通信設備、醫療及生活的應急保障。

  六、應急組織機構

  (一)設定應急投訴報告電話:

  (二)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黃山區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環保局組長擔任,小組辦公室由環保局副局長及各科主要負責人組成,小組成員為環保局及科、站這到所有成員。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為依據,正確應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確保事故發生時能快速有效地進行現場應急處理、處置,保護公司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防止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公司范圍內人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廢氣、廢水、固廢(包括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等環境污染、破壞事件;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的其它嚴重污染事故等。

  我公司如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從物質的屬性上分主要有污水、大氣、危險化學品;從事故的類型分主要有丟失、被盜、火災、水污染、大氣污染等。

  人為的操作失誤、防護不力和工作場所的設備設施存在隱患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當發生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二、指揮機構、職責

  (一)指揮機構

  1、公司總指揮:

  2、專項指揮組:

  3、應急小組成員:

  (二)指揮機構職責

  負責本“預案”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發生重大事故時,由指揮組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匯報和向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三、預防事故措施

  對已確定的危險目標,根據其可能導致事故的途徑,采取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避免事故發生。各種預防措施必須建立責任制,落實到部門和個人。一旦發生情況時,盡力降低危害的程度。

  1、化學物品的管理措施

  (1)使用化學物品的部門和個人,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以免出現事故。

  (2)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各使用單位必須設有化學危險物品專柜,并設專人管理和發放,用后立即將剩余化學物品收存起來。

  (3)危險化學品專用庫房應當符合有關安全、防火規定,并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泄壓、防火、防雷、報警、滅火、防曬、調溫、防護圍堤等安全設施。

  (4)危險化學品庫,應當根據消防條例,配備滅火設備以及通風、報警裝置。

  (5)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和個人,必須按照“環境保護法”的規定,對廢液進行妥善處理、分類集中,不能隨意傾倒。對于酸堿廢液必須進行自然中和后方可排放。

  (6)對于過期及無標牌的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集中裝箱、登記造冊報環保辦,由環保辦找專業公司進行處理。

  (7)使用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要避免引發火災

  A、儲于鋼瓶內的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或加壓溶解的氣體受熱膨脹,壓力升高,能使鋼瓶爆炸;

  B、有些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相互接觸后會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

  C、油脂等可燃物在高壓純氧的沖擊下極易起火燃燒,甚至爆炸;

  D、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除具有爆炸性外,還具有易燃性、助燃性、毒害性和窒息性,在受熱、撞擊、震動等外界作用下均易引起燃燒、爆炸或中毒等事故。

  2、其它措施

  (1)普及和提高個人自救技能。

  (2)預案演練。專業演練與綜合演練相結合。

  (3)加強對環保設施的管理,健全環保設施操作規程和維修保養制度,保障設備的正常運行。

  (4)合理利用水資源,盡量做到一水多用或循環使用,降低耗水量,減少污水排放量。

  A、實驗廢水中各種有毒有害物質,必須進行處理,達到國家廢水排放標準后方可排放。

  B、一切廢油及有機溶劑,未經處理,禁止倒入明溝或下水道,要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處理,回收利用。

  C、食堂的廢水中的動植物油要嚴格控制在國家規定排放標準以下,方可排放。

  D、對自備水源井要嚴加保護,在水井直徑200米以內不許有污染源、滲井、滲坑、明廁所。在水井周圍不許種植各種蔬菜和堆放垃圾。對飲用水進行消毒處理,定期化驗,定期洗井,保護好飲用水源井。

  (6)禁止焚燒垃圾、樹葉及其它廢棄物。

  四、事故處置程序

  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公司,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情況、污染源種類、數量、性質、傷亡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已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專家組成員接到命令后,應立即趕赴現場,根據污染源種類、數量、性質為事故處理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防止事故的擴大蔓延,防止二次危害的發生。要對現場的.重要物資、設備,特別是易燃、易爆、有毒、腐蝕的設備、器具組織安全轉移。

  現場指揮組成員應根據危害程度及范圍、地形氣象等情況,組織個人防護,進入現場實施應急。要盡快弄清污染事故種類、性質,污染物數量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圍等第一手資料,經綜合情況后及時向專項指揮組提出科學的污染處置方案,經批準后迅速根據任務分工,按照應急與處置程序和規范組織實施,并及時將處理過程、情況報指揮組。

  1、現場污染控制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斷污染源,隔離污染區,防止污染擴散;

  (2)及時通報或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員;

  (3)參與對受危害人員的救治。

  2、現場調查與報告

  (1)污染事故現場勘察;

  (2)技術調查取證;

  (3)環境監測:一般要求水污染在4小時內,氣污染在2小時內定性檢測出污染物的種類及其可能的危害;24小時內定量檢測出污染物的濃度、污染的程度和范圍,發出監測報告;并采取污染跟蹤監測,直至污染事故處理完畢、污染警報解除。

  五、現場保護

  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參加救援搶險的每個人都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確因搶險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主要痕跡、物證等。

  六、組織事故調查和修訂預案

  進行現場調查工作,做到事故調查堅持實事求是,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處理不放過、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整改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1

  今年以來,我單位按照應急辦的要求,認真扎實開展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對應急管理工作開展了自查,現將我站開展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情況自查報告如下:

  一、建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機構,強化工作責任。

  1、領導重視。會議對可能發生的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按照應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推進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2、建立領導小組。為完善環境突發事件應急機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環境突發事件處理工作,建立了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設立辦公室、現場處置組,確定了各組的工作職責,強化了工作責任。

  二、逐步完善環境突發應急預案體系,明確工作措施

  今年,堅持統一領導,按照分類管理,責任到人,分級管理的原則,在上級部門統一領導下,部門之間加強了的協同和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針對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按環境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制定了應急處置工作流程,明確了各項工作措施,切實做好了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三、強化應急處置隊伍建設,組織應急演練

  針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為了強化應急處置隊伍建設,與20xx年10月12日組織開展了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演練活動。

  此次演練的目的在于:

  1、在緊急情況下,啟動應急預案,能夠迅速、高效、有序的處置環境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減輕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做好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通過此次演練,進一步加強和提高工作人員應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和處置能力,完善應急環境下各部門協調配合機制。

  此次演練應急辦主任也參加觀摩了我站的演練并對我們的演練做了總結性的發言,祝賀我單位演練的圓滿成功同時也提出了許多不足需改進之處:

  1、加強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隊伍建設,將應急隊伍建設作為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來抓,不斷充實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隊伍。

  2、繼續加強在應急演練預案的完善和培訓工作,確保在真正發生事故時能夠有條不紊的處置,盡最大努力降低對環境的破壞和污染。

  3、領導要重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應急預案演練工作要常抓不懈,確保萬無一失。

  通過此次演練,提高了對環境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處置能力以及組織協調能力,切實保護群眾、職工的人身安全和環境權益。

  四、應急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1、目前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①監測應急預案還不夠完善

  ②各小組之間的配合和對自己的職責還不夠協調和明了

  2、整改措施

  ①繼續完善細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②加強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培訓和訓練。

  今后,我單位將認真按照上級部門和應急辦的要求,求真務實,開拓創新,改進不足,發揮長處,努力把我站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推上一個新臺階。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2

  為確保混凝土的拌和質量和施工生產的有序進行,若遇暴雨、意外停水、停電或機械設備故障等突發性情況時,為能使混凝土正常供應、攪拌站正常運行,特制定本拌和站應急預案。出現下列情況時,應立即啟動應急方案 。

  人員組成

  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 員:攪拌站所有管理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調度室,由調度室當日值班人員負責當日應急方案工作指揮。

  一、正常生產時突然下暴雨時,啟動暴雨應急預案

  ①當班調度就暴雨情況及時與工地現場溝通協商做好現場的處理工作,并巡視料倉和料斗的彩鋼瓦是否完好,各處是否有漏水飄雨情況;

  ②當班質檢注意觀察每盤混凝土出機的坍落度、和易性等情況,在排隊等候接灰的混凝土罐車到出料口后接灰前再次放水,并檢查運料車輛的料斗及時裝好防雨布;

  ③試驗員應及時復測粗、細骨料的`含水量,并根據含水量的變化及時調整配合比;

  ④攪拌司機注意在監控器上觀察地料倉是否有漏雨水,上料過程中斜皮帶上砂石料的變化,出機砼坍落度的變化情況;

  ⑤安全員及時檢查拌和站的防雷設備是否完好;

  ⑥站長及時巡視整個拌合站并檢查機械的運轉情況,各負其責,堅守工作崗位;

  ⑦總調度就站內外情況與工地現場負責人及時協調,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二、連續陰雨天,啟動陰雨天應急預案

  ①站長巡視整個拌合站,各崗位人員各負其責,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進行,攪拌站正常生產運轉;

  ②地磅房收料員保證進料和運料車輛在進場之前對車輛進行清洗,以防帶入泥土等污染物;

  ③實驗員隨時抽檢粗、細骨料的含水量,并及時調整好配合比,確保砼的拌和質量。

  ④當班質檢注意觀察每盤混凝土出機的坍落度、和易性等,如有必要,檢查每一次罐內混過凝土情況;

  ⑤攪拌司機注意巡視地料倉是否有漏積水,上料過程中斜皮帶上砂石料的變化,出機砼坍落度的變化情況;

  三、正常生產突發停水時,啟動停水應急預案

  (1)兩臺生產線配有一個可儲水70t的地下儲水箱,以及一個可儲水200t的備用蓄水箱。在生產之前攪拌站的儲水箱以及備用蓄水箱都受自動控制系統的控制,水箱為蓄滿狀態;同時在兩水箱被抽水時或額定蓄水量水位有變化時,控制系統開始工作,不間斷蓄水,直至水箱內為蓄滿狀態。

  (2)混凝土每方用水量為140kg左右,兩條生產線同時運轉,正常生產量約為126m3/h,一小時用水量約為17.6t。施工時如突然發生停水故障,拌和站水池里的儲水及備用蓄水箱的儲水約能滿足生產1900 m3混凝土,可保證一天正常的生產及搶修排除停水故障所需時間。

  四、正常生產突發停電時,啟動備用電源應急預案

  (1)正常生產時如突然停電,相關當班負責人要立即與生產調度或現場值班電工聯系,值班電工要盡快趕到變配電房查明停電原因(同時機電班要安排發電機司機到位,做好發電前的準備),分清是外部電網停電,還是配電設施發生故障,如是外部停電,則由生產調度安排在15分鐘內啟用備用電源。

  (2)站內備用電源為2臺裝機功率為200KW的柴油發電機,在停電時為混凝土拌和站啟動供電,為保證生產對辦公生活區一般不實行臨時供電。

  (3)在啟用備用電源前,電工要先切斷配電總柜內的隔離總開關,發電機司機要再次檢查發電機組各部是否正常,確認無誤后,按發電機操作規程正常啟動,此時由發電機司機和電工查看各部參數正常后,并具備送電條件時,由電工進行倒閘操作,把電送出去。

  (4)為保證備用電源隨時正常可靠運行,設備部制定了相關備用電源管理制度,對發電機組實行嚴格的定機定人管理制度,并要求保管司機每周進行一次走合保養,隨時了解發電機工況,如有異常現象及時排除,決不帶病運行;另每天灌注橋梁前保管司機要提前1小時啟動發電機運行15分鐘,確認發電機是否正常。

  (5)機電班每月針對發電機組、砼攪拌站的維護修理情況,每季要做好各類配件購置計劃,保證易損件的貯備工作。

  五、生產關鍵設備突發故障時啟動備用設備應急預案

  (1)在拌和站進行混凝土生產過程中關鍵設備主要指為混凝土強制式攪拌機。其他機械設備有大量的備用儲備,并易于修復。

  (2)配置有生產線兩套,進行混凝土灌注時啟動一套,其中一套可為備用,當生產過程中出現意外機械故障時啟動備用設備。

  (3)平時做好關鍵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設備部每月針對設備的維護修理情況,每月要做好各類配件購置計劃,保證易損件的貯備工作,當設備因故障停機必須及時進行修復。

  六、突發火災啟動應急預案

  火災事故發生后,必須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根據火災發生的規模、危害程度及火災不同階段,采取不同的處置方法和策略。

  前期處置:火災初期,規模不大,此時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進行火災撲救工作,同時馬上向領導小組報告火災大小、勢態、危害及現場撲救情況和人員物資等基本情況,根據火災情況,及時撥打火警119電話及與電力部門、醫院取得聯系,做好情報信息傳遞工作。初始階段要發揮工地現場人員力量,及時進行火災撲救,力爭將火災事故消滅在初始階段.

  七、攪拌站揚塵、外加劑泄露應急預案

  1.在攪拌站的生產中如發現揚塵相對正常生產中有異常增加。應立即檢查是否有除塵設備損壞或者是封裝部分破損泄露,及時進行處理。如粉塵量大可采用噴霧降塵措施。

  2.外加劑因老化而造成泄漏后,應該及時將外加劑進行更換和堵塞泄露部位。泄露的外加劑用水稀釋,導流至污水沉淀池。防止外加劑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3

  一、活動方案的目的和意義

  環境問題是當前世界各國普遍關注的問題之一。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不僅給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帶來損失,更嚴重的是危害人民身體健康,破壞了人類賴以健康持久地生存的基本條件。

  該活動希望在每一位居民的共同配合下,提高和加強居民對環保的認識,并鼓勵居民以實際行動改善街道乃至社會的環境,共同肩負保護家園、保護地球的責任。

  二、活動方案設想科學性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專家林家彬認為,生態環境是重要的公共產品,應把這種認識作為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據。

  專家認為生態環境具有消費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等公共產品的重要特征,因此當生態環境需要人為投入來加以治理和保護時,它就具有了公共產品的屬性。

  因此“環保”是一個全民性的問題,政府的政策與措施是必不可少的,但最重要的'還是公民對“環保”意識的提高,所以,這個活動方案側重從每個家庭做起,從每個小角落做起,希望通過各項活動能真正讓每位公民行動起來,齊心協力共同保護環境這一公共財產。

  三、活動方案的計劃內容和實施步驟

  (一)街道綠化,人人參與

  1、加強關于“環保綠化”的宣傳力度,讓人們在思想上給予充分重視,并以主人翁的`姿態參與環保。例如:張貼海報、標語;廣告宣傳;組織街道環保宣傳活動等;

  2、街道領導可以與各家各戶進行商議,討論如何改善街道的生態環境,如實行“門前三包”的制度,從而使環保活動可從每個家庭做起;

  3、街道領導居委會組織群眾進行一些“綠化”活動,例如:組織每個家庭的小孩參加植樹、栽花活動;集資興建“街道綠化小區”,“綠化帶”;評選“優秀綠化小區”、“環保先進家庭/個人”等。

  4、街道與街道之間可以進行活動交流,加強各方面的建設,從而把“街道綠化”的影響逐漸擴大,推向社會。

  (二)大家行動起來杜絕“白色污染”

  1、加強關于“白色污染”的宣傳力度,讓群眾對這個問題的認識得到加強,從而可以讓環保活動更順利進行;

  2、從自己做起,不但自己要減少用“白色污染”的物品,而且要對自己身邊的人進行監督、同化,盡量減少“白色污染”;

  3、認“環境標志”,選用綠色產品。

  (三)“危險垃圾”零排放

  “危險垃圾”主要包括用過的電池、膠卷、注射針管以及用剩的藥品、油漆等。

  1、街道派專人上門收集,收集人員將收集到的“危險垃圾”分門別類地進行登記,以盡量減少“危險垃圾”的流失;

  2、在商店和藥店等處設收集箱。這些垃圾收集后將被送交指定的機構集中處理。

  (四)“節約”行動

  1、節水為榮—隨時關上水龍頭,別讓水空流;

  2、阻止滴漏—街道定期檢查、維修水管,水龍頭;

  3、隨手關燈—省一度電,少一份污染;

  4、支持綠色照明—人人都用節能燈;

  5、控制噪聲污染—讓我們互相監督。

  四、活動方案的預算計劃

  因為該方案是側重從家庭做起,所以所需經費不會太多,主要的資金可以分配如下:

  1、購置一些果皮箱,清潔車等(約800元);

  2、購置一些樹苗,花苗,花盆等(約500元);

  3、環保活動及評選所需的經費(約1500元)。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4

  為保障本街道與杭州市路橋有限公司實施環衛保潔市場化工作的順利進行,應對交接過渡期可能出現的環衛工人大量流失、路面清掃保潔工作塌班等突發事件,確保環衛工作不出現大的波動,特制定如下工作應急預案:

  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成立環衛市場化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街道環衛所,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應急準備工作時間:20xx年9月15日至9月30日(在過渡交接中出現突發狀況隨時啟動應急響應)

  應急工作方案

  (一)準備措施

  1、各社區應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制定相應應急工作方案。工作開始后,街道環衛所和各應急隊伍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1)街道按照“屬地管理,以塊為主”的原則成立80人街道應急普掃隊(具體人員名單見附表1),負責準備8條主干道(包括華林路、湖東路、八一七路、鼓東路、尚賓路、鼓屏路、五顯巷、慶城路)普掃作業,張小珍擔任普掃隊隊長,隊員由環衛所、各社區衛生主任、衛生委員及社區保潔員(社區衛生主任負責本社區保潔員召集)部分城管中隊人員(每日安排5人)。

  (2)各社區成立應急保潔小分隊,以街道班子包會領導兼任隊長,成員由街道各部門、各辦包會干部及所包會的社區干部組成,負責次干道、街巷保潔。(具體保潔路段名單見附表2)

  (3)區環衛處支援五四路、井大路兩條主干道的應急保潔工作,并負責街道垃圾的`清理、運輸工作。

  2、要求環衛所、各社區做好環衛工人思想穩定工作,密切掌握思想動態,詳細解釋市場化后工人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甚至會有所提高,以增強環衛工人留下工作的意愿,避免出現大規模人員流失。

  3、環衛所和各社區立即對本街道、本社區目前在崗的'環衛工人、保潔員重新摸底造冊,住址、聯系方式等逐一摸清備案。街道現有環衛工人的安全穩定工作,由街道環衛所人員實施包片負責制。(具體聯系包路段名單見附表3)

  4、環衛所負責準備應急清掃保潔工具,掃把80把,滑鏟10把,簸箕10個;六個社區各準備掃把20把,滑鏟5把,簸箕5個;城管中隊安排一輛執法車做為保潔應急車輛。

  5、環衛所密切與企業對接工作,配合杭州市路橋有限公司做好從外地抽調50名工人的應急準備,確保在第一時間能迅速開工作業。

  6、街道民政辦負責由民政避難所借用50副床架,用于企業外地抽調環衛工人暫時住宿。

  (二)應對措施

  市場化試點工作開始后,如發生環衛工人大面積流失等突發事件要求做到:

  1、街道、社區迅速啟動應急方案。環衛所負責本街道8條主次干道清掃保潔,各社區負責本轄區內小街巷、小區保潔,按照“路段包干制”的方式開展道路普掃保潔作業。街道在區環衛處的支持下做好財力、物力上的準備。

  2、要做好辭職、離崗環衛工人安撫勸導工作,盡力挽留。無法挽留的,要及時為其辦理相關手續,避免出現連鎖反應和糾紛。

  3、迅速協調區環衛部門,幫助企業從外地抽調或就地招聘環衛保潔人員。

  4、街道、各社區要針對環衛工人流失可能導致的`道路保潔質量下降,居民投訴增多的情況做好解釋勸導工作,并適時組織街道機關干部、社區干部、志愿者上路進行文明勸導,減輕環衛保潔壓力。

  5、街道城管執法中隊根據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做好環衛基礎設施維護工作,應對和懲治可能出現的惡意破壞垃圾車、果皮箱等環衛設施的行為。及時應對可能發生的群體性或集體上訪事件。

  (三)工作要求

  1、環衛所、各社區要密切注意環衛工人動態,及時掌握各類信息,保持通訊暢通。

  2、在發生突發事件時,應急小組成員、各社區要認真做好道路保潔工作,尤其是轄區主次干道、敏感區域道路保潔。

  3、街鎮環衛所負責人和路段管理員應盡快熟悉“包干路段”,以便隨時展開保潔工作。

  4、各社區應全面做好小街巷、支巷保潔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5

  為了順利圓滿完成低碳生活,環保校園行活動,確保同學們人身安全,保證這次活動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特制定安全預案。

  一:成立具體負責安全事故小組。

  組長:

  組員:

  二:主要職責

  1、負責人負責召開出發前安全會議,安排檢查設施安全等事宜。

  2、各成員具體負責突發事故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并保證負責人指令暢通。

  三:應急措施

  1、工作人員在前往活動地點過程中遵守交通規則,負責人進行安全教育。

  2、在樓梯安排看護,以防學生發生才上事件,若發現工作人員立即制止,并及時疏散,并將受傷學生送往醫院。

  3、在活動進行中防止學生打架。大聲吵鬧,若發現工作人員立即制止并請出會場進行調解。

  4、在做手工制品時,防止學生弄傷自己和他人,工作人員注意。

  5、活動之前工作人員對活動地點線路進行檢查,若有發現及時與老師協調處理。

  6、在與同學互動時注意語氣,以防發生沖突,造成會場混亂,工作人員控制會場,工作人員必須態度友好。

  7、分配各部門密切配合。

  8、工作人員一定要熟悉會場出口位置為疏散同學做出正確指導。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6

  (一)行政區劃

  我縣位于xx省西北部,內蒙古高原東南陲,古長城外側。周鄰xx市、萬全、尚義、康保、沽源、xx縣,又與內蒙古xx縣接壤。東西109公里,南北67公里,總面積4185平方公里。現有18個鄉鎮、366個行政村、1189個自然村,總人口37.1萬人。

  (二)自然資源

  境內地下礦藏豐富,現已發現和探明有金、銀、鉛、鋅、硫鐵、硅藻土、浮石、大理石、螢石、橄欖石、石灰石、褐煤、專用粘土等20余種。蔡家營鉛鋅礦屬全國大型綜合礦床,富含鉛、鋅、金、銀,礦石儲量達8000萬噸。

  森林覆蓋率達到22%,天然植被以耐寒、旱生、半旱生草本植物為主,主要有:披鹼草、羊草等。人工植被為人造林木和人工種草,主要樹種有:楊樹、柳樹、榆樹、落葉松,主要人工種草種類有:沙打旺、苜蓿等。

  野生動物中獸類主要有:兔、鼠、蝙蝠、狼、狐等野生動物,禽類有大雁、野鴿、喜鵲、野雞等。

  (三)自然氣候

  我縣氣候屬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年均降雨量397毫米,無霜期95—110天,年平均氣溫2.6℃,年平均日照時數2841.8小時,全年活動積溫2448℃,年平均7級以上大風日數53天。氣溫低、無霜期短、光照充足、平均晝夜溫差大、干旱多風少雨是主要氣候特點。

  (四)主要河流

  境內有25條河流,主要是內陸河水系,分三個流域,包括安固里淖流域、九連城流域、西鹽淖流域,河流主要匯集處為安固里淖。安固里淖等10條主要河流年產水量7261萬立方米。地下水年補給量2.755億立方米。現有中小型水庫10座,控制面積7.13萬畝。

  (五)交通狀況

  張北雄距要位,背靠內蒙,南臨京津,地理位置十分優越,是聞名世界的`.古張(張家口)庫(庫倫)大道必經之地。縣城距北京240公里,距張家口和京包鐵路45公里,207國道、張化、張尚、張沽、東商、張三等公路干線和正在建設的張石高速公路于此聚集輻射,構成了以縣城為樞紐,連接內蒙、輻射京津的交通運輸網絡,是溝通華北內地與壩上及內蒙古的'咽喉要道。公路交通四通八達,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中發生泄露的危險性增大。

  (六)污染物排放情況

  XX年,全縣共有重點工業企業19家,年實現工業總產值41604萬元;主要污染物有cod、氨氮、二氧化硫、煙塵、粉塵、固體廢物等六項污染控制指標;全年總用水量450萬噸,其中:工業用水總量189.94萬噸,共排廢水282.88萬噸,其中工業廢水排放60.88萬噸;cod排放量379噸,氨氮排放量18噸,二氧化硫排放量270噸,煙塵排放量123噸,粉塵排放量53噸,固體廢物排放量1.09萬噸。工業企業重點污染源有:皮毛加工行業、馬利、天露等企業,危險源主要有:鉛鋅礦、東華公司。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7

  一、目的

  為做好本市農業環境污染的預防和控制工作,切實有效控制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保障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國家《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省市縣等有關法律法規。

  三、概念界定和適用范圍

  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是指由于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將某種物質和能量直接或間接引入農業生產相關區域,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農田土壤、農用水域、農區大氣等受到污染,農業生產受到損害,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然性事件。

  四、信息收集

  在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重點收集農區周圍的工業污染源、農用水源水質、危險廢棄物貯運等相關信息,為突發事件預警預報提供必要的信息資源。及時填寫《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報告表》,并報送縣人民政府。

  五、應急響應

  鎮政府根據上報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并做出突發事件預警后,報縣農發局備案,由縣人民政府決定進入響應,并采取應急處理措施,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六、現場救助

  根據污染情況,采取必要措施排險、減害,實施現場救助。對發生有毒物質污染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要積極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時組織群眾疏散或撤離。在污染區設置警示標志。

  七、控制污染源

  在明確污染源的情況下,立即控制污染物的.泄漏或排放。

  八、控制污染蔓延

  對污染物質可能擴散或傳播的途徑進行分析、調查和勘查,采取必要措施,堵截擴散和傳播途徑,對受到污染的農畜水產品進行截留、追回并妥善處置,防止污染擴散和蔓延。

  九、人員安置

  受污染傷害的群眾應妥善安置,傷害較重群眾要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治療搶救。大氣污染毒害區域的群眾要轉移到安全地帶。對飲用水源被污染地區的群眾,要及時供應清潔飲用水和食品。

  十、經濟賠(補)償

  對能夠分清污染責任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由污染事故肇事方負責賠償損失;對不可抗拒原因引起的突發事件,由地方政府和社會各界按政策規定實施救濟和救助。

  十一、災后重建

  對由于污染突發事件造成農業減產、絕收的,應制定計劃,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和生產自救,彌補災害損失。

  十二、人員保障

  鎮人民政府保證應急工作機構和人員的相對穩定,提高人員素質。發生突發事件時,相關人員服從指揮機構統一調配。

  十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不按本預案履行職責、義務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法追究責任。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和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安徽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徽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池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等,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市轄區內或發生在市外但對我市有較大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和輻射污染事件。

  放射源和射線裝置生產、銷售、運輸和使用過程中造成的輻射事故、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按照相應專項應急預案及規定執行,其他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按照本預案執行。

  1.4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要求,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同應對,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

  1.5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具體見附件1。

  2組織指揮體系

  2.1領導機構

  在市委統一領導下,市人民政府是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關,在市長領導下,市人民政府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進行研究、決策和部署。

  發生極端性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由市委、市政府決定成立市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總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指揮應對工作。

  2.2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市人民政府設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統一指導協調和組織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人民政府相關副秘書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成員:市生態環境局、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傳媒中心、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林業局、市氣象局、池州軍分區戰備建設處、市消防救援支隊、武警池州支隊、電信池州分公司、移動池州分公司、聯通池州分公司、池州供電公司等單位負責同志。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人民政府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可對市指揮部領導和成員進行調整。其他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市指揮部統一部署,按照工作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

  發生較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后,市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綜合協調、污染處置、應急監測、醫療救治、應急保障、轉移安置、新聞宣傳、社會維穩、調查評估等工作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見附件3。

  2.3市指揮部辦公室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主要職責:承擔市指揮部日常工作;推進全市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督促落實環境應急準備工作,辦理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2.4市專家組

  市環境應急專家組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建和管理,為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和處置建議。

  2.5市現場指揮機構

  市人民政府根據工作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組織、指揮、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2.6縣區組織指揮機構

  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設立相應組織指揮機構,負責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組織開展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處置,并按照市指揮部要求,做好相關應對工作。

  3應急準備

  各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及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應堅持關口前移,強化預案體系、風險防控、應急隊伍、應急裝備物資建設等工作。

  3.1預案體系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管委會)突發環境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制定本部門的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和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規定,在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按照分類分級管理的原則,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

  3.2風險防控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工作,分析評估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提高區域環境風險防范能力;檢查企事業單位環境風險防范、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督促整改發現的問題。

  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開展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確定環境風險等級,完善風險防控措施;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檔案,及時發現并消除環境安全隱患。

  3.3應急隊伍

  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及生態環境部門要不斷推進環境應急救援能力建設,鼓勵和支持企事業單位或生產經營者和其他社會力量建立提供社會化應急救援服務的應急救援隊伍,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突發環境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加強環境應急處置救援能力建設,加大員工培訓力度,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確保環境應急先期處置有序有效。

  3.4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將突發環境事件防范和應對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對受事件影響較大和財政困難的地區,啟動省級、市級應急響應的,應根據實際情況和事發地人民政府(管委會)的請求,爭取資金并按規定予以適當支持。

  3.5物資裝備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健全制度和規劃,配備符合實際需求的應急監測儀器設備和裝備;開展應急資源調查,建立和充實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建立物資儲備信息庫并實行動態管理,有條件的地區應設立實物儲備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委會)應當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與有關企業簽訂協議,保障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生產、供給。

  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儲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和物資。

  3.6科技支撐

  各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及有關部門應積極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究和應用,為環境應急處置提供科技支撐。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部門應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庫,規范專家管理和使用,充分發揮專家的決策咨詢作用。

  3.7聯動機制

  根據區域或流域環境風險防范需要,加強與相鄰地區環境應急管理部門的聯動,健全風險防范、信息通報和應急聯動機制;加強生態環境部門與其他部門的聯動機制建設,協同高效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

  4監測預警

  4.1監測

  生態環境部門和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環境突發事件監測機制,提高監測技術水平;通過日常環境監測、互聯網信息、環境污染舉報等途徑,加強突發環境事件苗頭性信息收集;自然資源和規劃、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水利、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應當及時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通報同級生態環境部門。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監測制度,強化監測手段,提高監測能力。

  4.2預警

  4.2.1預警分級

  對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分級標準見附件4。

  4.2.2預警發布

  預警信息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手機、宣傳車、大喇叭、新媒體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區域公眾發布,針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可組織人員逐戶當面告知等方式。

  預警內容:預警原因、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時間、影響估計及應對措施、發布機關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部門研判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提出發布預警信息的建議。

  預警原則上由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專項指揮機構)或其授權的生態環境部門發布,及時向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態環境局報告,必要時可越級上報,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地區或相關地區政府通報。三級(黃色)及以上預警,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態環境局同時予以發布。

  4.2.3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事發地人民政府(管委會)及生態環境部門要根據預警級別和實際情況以及分級負責的原則,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機構和專業技術人員、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判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措施。設置危害警告標志,采取健康防護措施;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指令應急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調集應急處置所需物資和裝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3)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4.2.4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布預警信息的政府(管委會)或部門,根據事態發展情況,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威脅或危險消除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5信息報告與通報

  5.1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管委會)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人員。

  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部門接報后,立即核實、分析研判、分類報告。①對初步認定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當在4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市生態環境局報告。②對初步認定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及市生態環境局報告,同時報省生態環境廳。③初步認定為重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及市生態環境局報告,同時報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部。其中,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或特殊情況下,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可直接向生態環境部報告,并同時報告市生態環境局和省生態環境廳。

  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須在4小時內向市人民政府報告;較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須在2小時內向省人民政府報告。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或特殊情況下,事發地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可直接向國務院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應當按照重大

  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

  (1)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的;

  (2)涉及居民聚居區、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人群的;

  (3)涉及重金屬或者類金屬污染的;

  (4)有可能產生跨省影響的;

  (5)因環境污染引發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

  (6)其他有必要按照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報告的。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及時續報信息。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的內容和格式,按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2011年4月,部令17號)規定執行。

  5.2信息通報

  因交通事故、安全生產事故、火災事故等引發或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公安交警、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同級生態環境部門。其他部門和單位獲得環境污染事件信息后應及時向同級生態環境部門通報。

  突發環境事件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人民政府(管委會)或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同時報上級政府及生態環境部門。

  接到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跨縣級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時,市生態環境局要及時通報相關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部門。

  6應急響應

  6.1響應分級

  突發環境事件應當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組織應對(市有關部門視情予以指導),其中,涉及面較廣、較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較大后果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報請市人民政府指導應對。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組織應對,其中,涉及跨市級行政區域的,或超出市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以及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應當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報告,報請省人民政府及省相關部門提供支援或組織指導應對。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態勢,將市級層面應急響應設定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4個等級(見6.3響應措施)。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響應等級可參照市級層面應急響應級別設置,結合本地實際情況予以明確。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害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6.2先期處置

  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對本轄區內發生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迅速調度力量,盡快判明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度,及時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人員財產損失,減輕或消除社會影響,并及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及生態環境部門報告。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噴淋、轉移等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當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時,由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組織對污染來源開展排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6.3響應措施

  市指揮部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根據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可控情況,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1)一級響應。對初判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生態環境局提出相應響應建議,市指揮部決定啟動一級響應。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率領市生態環境局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趕赴現場,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進入響應狀態(必要時報請省委、省政府、省生態環境廳組織指導協調)。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同志在崗帶班。同時,提請市委、市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

  (2)二級響應。對初判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生態環境局提出相應響應建議,市指揮部決定啟動二級響應。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率領市生態環境局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趕赴現場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進入響應狀態(必要時報請省委、省政府、省生態環境廳組織指導協調)。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同志在崗帶班。同時,提請市委、市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

  (3)三級響應。對初判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生態環境局提出相應響應建議,市指揮部決定啟動三級響應。指揮部指揮長率領市生態環境局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趕赴現場,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進入響應狀態。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同志在崗帶班。必要時,提請市人民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

  (4)四級響應。初判為涉及面較廣、較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較大后果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決定啟動四級響應,同時報告市指揮部指揮長。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應對工作,市指揮部辦公室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給予指導和支持。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及時處置相關信息和事項。

  6.4指揮協調

  6.4.1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后,市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成立并派出現場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組織指揮下與事發地縣區指揮部共同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上級現場應急指揮部到位后,市、縣區兩級先期設立的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納入上級現場應急指揮部,在上級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下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6.4.2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后,市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成立并派出現場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指揮或指導協調下與事發地縣區指揮部共同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上級現場應急指揮部到位后,市、縣區兩級先期設立的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納入上級現場應急指揮部,在上級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下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6.4.3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后,市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響應,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1)組織專家進行會商,研究分析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和發展趨勢;

  (2)成立并派出現場指揮部,赴現場組織、指揮和協調現場處置工作,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先期設立的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納入市級現場應急指揮部,在市級現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應對工作;

  (3)根據需要,市指揮機構相關成員單位派出前方工作組,赴事發現場協調開展污染處置、應急監測、醫療救治、應急保障、轉移安置、新聞宣傳、社會維穩等應對工作;

  (4)研究決定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5)統一組織應急處置信息發布,做好輿論引導;

  (6)在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委托下組織開展事件調查和損害評估;

  (7)向受事件影響或可能受事件影響的市內有關縣區或兄弟市、縣通報情況;

  (8)視情向兄弟市或省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9)配合上級環境應急指揮部或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6.4.4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涉及面較廣、較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較大后果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市指揮部辦公室啟動應急響應,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指揮。

  市指揮部辦公室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和支持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開展應急處置、應急監測、原因調查等工作,并根據需要協調有關方面提供隊伍、物資、技術等支持。主要工作:

  (1)了解事件情況、影響、應急處置進展及當地需求等;

  (2)指導事發地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3)根據地方請求,協調相關應急隊伍、物資、裝備等,為應急處置提供支援和技術支持;

  (4)對跨縣級(管委會)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協調;

  (5)指導開展事件原因調查及損害評估工作。

  6.5應急處置

  市指揮部各工作組、市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按照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會同事發地政府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污染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并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必要時,事發地人民政府(管委會)可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應組織制訂綜合治污方案。采用監測和模擬等手段追蹤污染體擴散途徑和范圍,根據污染物情況,可采取如下措施:

  水體污染控制措施:水體污染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由應急監測組立即查明和切斷污染源,并根據水利部門提供的水文信息和氣象部門提供的氣象信息開展水體污染擴散趨勢分析,確定污染擴散范圍和影響程度。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體污染的擴大;采取中和、沉淀、分解、吸附、打撈、微生物降解、調水稀釋等方式,消除水體污染,并防止消防廢水造成二次污染。

  大氣污染控制措施:大氣污染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由應急監測組立即查明和切斷污染源,并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氣象信息,開展大氣污染擴散趨勢分析,確定污染擴散范圍和影響程度;采取關閉、封堵、噴淋等措施減輕大氣污染。必要時,及時組織疏散受到大氣污染物影響的人員。土壤污染控制措施:土壤污染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由應急監測組立即查明和切斷污染源,并根據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部門提供的.土地信息,開展土壤污染擴散趨勢分析,確定污染擴散范圍和影響程度;采取隔離、吸附、去污洗消、臨時收儲、轉移異地安置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措施開展有效處置工作,消除土壤和地下水環境影響。生態破壞控制措施:生態破壞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應急監測組會同農業農村、林業、自然資源和規劃等相關部門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減少危害繼續發生。事后開展損害調查和評估工作,提出生態修復方案,并實施生態環境修復工作。

  (2)轉移安置人員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的居民。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確保基本的生活和必要的醫療條件。

  (3)醫療救護

  迅速組織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療救援工作。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疏導援助。

  (4)應急監測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確定監測的布點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加強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工作,為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5)專家會商

  組織專家對環境監測數據進行動態分析和評估,判定污染物種類,預測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程度、危害范圍和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污染區域隔離與解除、人員撤離與返回等措施建議。

  (6)市場監管和調控

  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的市場監管和調控。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引發的次生災害等。

  (7)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各級預警信息發布中心等途徑,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地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針對重大、特大或敏感突發環境事件,事件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5小時內要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要舉行新聞發布會。發生較大、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后,要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根據處置進展動態發布信息。法律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8)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偵查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事發現場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情緒疏導和法律服務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6.6響應終止

  當事件處置基本完畢、污染物質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由啟動響應的應急指揮機構終止應急響應。

  7后期工作

  7.1損害評估

  應急響應終止后,事發地政府(管委會)根據相關規定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的依據。突發環境事件損害評估工作按照生態環境部相關規定執行。

  7.2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按照有關規定,由生態環境部門牽頭,會同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意見。

  7.3善后處置

  事發地政府(管委會)要及時組織制定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參險企業開展理賠工作。

  7.4總結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結束后,負責處置的人民政府(管委會)組織有關部門編寫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總結報告。其中,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總結應上報市人民政府,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總結應上報省人民政府。

  7.5獎懲及責任追究

  公眾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其在單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不變。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對未按規定履行職責,處置措施不得力、不到位,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依紀依規對有關責任人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預案未盡事宜按照《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池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池政秘〔2020〕219號)有關要求執行。

  8附則

  8.1預案管理

  預案實施后,市生態環境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做好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及生態環境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按照《安徽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備案。

  企事業單位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同時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建立和完善應急預案優化機制,不斷提升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可操作性。

  8.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9

  一、油品的特性,可能發生事故情況:

  1、儲油容器:當油品在裝卸作業時,靜電連接不合乎要求、油品靜電的產生速度遠大于流散速度、油蒸氣未發散聚集過濃、冒油、油品熱脹冷縮損壞儲油容器發生漏油時,遇有火源,則易引起油品著火,到達一定極限范圍則易由著火燃燒轉為爆炸。危險范圍:油灌區易著火,火情嚴重時可能危及整個加油站及油站附近的人員及財物的安全。

  2、加油現場:

  ①加油機穿孔、破損發生漏油遇火源著火。

  ②加油機電氣著火都可能引起加油機著火。

  ③加油時冒油、加油車輛漏油等原因使地面上留下未清除的油品遇火源著火。

  ④加油車輛油箱靜電放電或碰撞及點燃著火、電氣線路短路或損壞著火、排氣管冒火星著火。危險范圍:加油機著火,火情嚴重時可能危及整個加油站及油站附近的人員及財物的安全。

  3、加油站作業時,吸入油蒸氣,引起急、慢性中毒及職業病;如待在油蒸氣過濃地區時間過長,嚴重的則易導致人的死亡。危險范圍:油罐內和排氣口。

  二、應急救援的組織和職責

  應急指揮機構

  (1)加油站發生火災后,班長應立即報警,同時報告應急指揮組組長,立即下達啟動本應急預案。

  (2)在下達命令的同時,要制定出有效地《滅火作戰方案》根據火勢的具體情況進行滅火戰斗,同時負責向地方政府報告,并由經理向消防部門說明火災的具體情況。

  (3)在撲救火災的過程中,單位負責組織好火災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積極搶救物資和人員疏散;

  (4)火災撲救過程中,通信站要保證聯絡渠道暢通,聯絡要及時準確。

  (5)組長要采取應急措施,做好事故預想,保證生產車輛用油,并對起火的部位,滅火經過要全面掌握,并做好記錄,為事故調查備好原始資料。

  三、報警與通訊

  報警電話:火警119、急救中心120、匪警110

  如站內發生火災,當事人應迅速拉響報警器連續響十分鐘;及時撥打119報警并報有關領導。做到迅速、準確、全面。防止火勢的快速蔓延,防止加油站造成巨大損失。

  四、現場搶險

  在發生火災時,站內人員迅速趕赴現場,聽從指揮,各負其責參加滅火救援工作。滅火工作要做到迅速、準確、全面,救人重于救火。根據可能發生的險情,指定如下幾個預案:

  1、撲救油罐車火災的預案

  卸油時,油車著火,油車司機應立即將油車駛離油站外,再進行滅火,撥打119報警及時通知相關領導。(此時注意要有相關人員疏導通道)

  2、撲救加油機發生火災的預案

  ①加油機漏油遇火星著火,要迅速切斷電源,關閉閥門,使用站內消防設備進行撲救。

  ②雷擊頻繁使加油機著火,應立即停止加油,切斷電源,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

  3、撲救油罐發生火災的預案

  ①卸油時油品冒油或者油罐漏油滲透外流,被人點燃。應迅速用消防沙和泥土切斷外部油品與站內油品的連接,用滅火器進行撲救。

  ②在收發油品時罐口著火,使用滅火器對準罐口進行滅火,并迅速使用石棉被將罐口蓋上悶死,使油火得以熄滅。

  4、撲救站內加油車輛發生火災的預案

  ①汽車著火:(1)如果車輛油箱口著火,可脫下衣服或者其他適當的物品將油箱口堵嚴使其窒息。(2)發動機著火,把發動機蓋有火星冒出,應首先將車輛推出站外,然后打開發動機蓋使用滅火器滅火。

  ②摩托車著火:(1)摩托車油箱漏油著火,應馬上把車輛推出站外,使用滅火器及時切斷火源。(2)摩托車發動機著火,應立即停止加油,先設法將油箱蓋蓋上,然后推離現場再使用滅火器進行撲滅火源。

  5、電器發生火災的撲救預案

  站內發生電器設備著火,通常由于遭受雷擊或是因為電線老化、電源接頭松動等引起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后再用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嚴禁用泡沫滅火器、水或濕棉被等進行撲救,以免觸電,并要注意室內通風,以防一氧化碳中毒。滅火后對其要進行及時的檢修。

  6、檢修人員中毒救援預案

  對油罐進行日常檢修的人員進入油罐內清淤、修理等作業人員被油蒸氣致暈:作業人員要立即停止作業,迅速到罐外呼吸。進入油罐內作業人員必須系好用于安全救護的拉繩,且一次只能進入一人,一次作業時間不能過久,罐外一定要有兩人以上作好救援準備。

  7、鄰近單位發生火災時的防衛預案

  如鄰近單位或公路上發生火災時,加油站應停止營業,迅速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現場的站領導應迅速組織全體人員進行自我防范。主要有以下幾點要求:

  ①控制電源,加油員應立即指揮站內車輛撤離加油站。

  ② 站內人員也要進行防范,做好臨戰準備。

  ③清除迎火方向的易燃物,必要時支援鄰近單位滅火。

  8、站內因油蒸氣燃燒或爆炸的撲救預案

  ①立即停止加油,使用石棉布包住罐口、加油機等,切斷電源,清理疏通站內外消防通道。

  ②撥打119報警并聯系有關領導。

  ③指揮加油車輛迅速離開加油站,并派一人在路口等待和引導消防車。

  ④組織在場人員利用滅火器及其他器材對油火進行撲救,轉移地面上的油桶等小型儲油容器,最大限度減少火災的損失。

  ⑤配合消防人員投入滅火戰斗。

  ⑥如火勢無法控制應采取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則。

  9、防盜安全預案

  如發現加油站內被盜,應立即撥打110和聲光報警器報警,保持好現場。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加油站發生火災事故應注意:

  ①首先加油員要保持鎮靜不要慌亂,馬上疏通道路,以免堵塞通道,避免消防車無法進入。

  ②加油員要引導車輛安全有序的撤離現場。

  ③及時撥打119進行報警并通知相關領導。

  ④發現火苗時應及時處理避免火勢的`蔓延。

  ⑤如果是卸油時發生火災應立即使油車駛離油站。

  ⑥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時刻注意加油站內外的動向。發現問題及時撥打報警電話。

  ⑦并且加油員要維持油站周邊的秩序,協助公安、消防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

  ⑧清理現場,并清除易燃物,防止火勢擴大。

  ⑨臨時劃定危險區域,并派人對火災現場進行監督。

  ⑩如火勢過大無法控制必須堅持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則。

  五、條件保障

  1、站內滅火器材配置:推車式干粉滅火器mff(35kg)型、泡沫滅火器、石棉被、消防沙。

  2、滅火器材由專人負責進行管理,定期檢查,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分級落實安全工作,對滅火器材要經常養護,定期換藥,保證滅火器材的質量,防止在危機時刻出現故障。

  3、保證全天侯站內有人值班,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特別在重大節假日期間更要對加油站內設施進行一次大檢查,對隱患要及時上報并限期整改好。

  4、保證電話線路的暢通,每月測試一次報警鈴是否能正常使用。

  5、保證接地裝置完好,加油機、卸油區必須有完好的靜電接地線。

  六、培訓和演練

  1、加油站應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考核。成立義務消防組織,站長是防火第一責任人,每個員工都是義務消防隊員,應做到四懂四會,即懂得本崗位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防火器材、會撲救火災、會逃生。

  2、員工要進行崗位前安全教育,經考試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3、員工每年必須簽定《安全責任書》,員工還必須認真做好本崗位安全工作。

  4、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實戰演習,要全體員工參加,合格為止。且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①由領導統一組織并系統的在場指揮。

  ②每個員工必須了解站內的情況,對油罐位置、加油機位置等關鍵地理位置要掌握,便于發生火災時進行救火。

  ③每個員工必須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還必須對通道進行疏通以便站內人員的逃生。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工廠的生產經營安全和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的規范化建設,建立快速暢通的突發事件信息報告渠道,確保工廠的各項應急措施能夠得到有效實施,最大程度地預防和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結合工廠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有別于日常經營的,已經或者可能會對工廠的經營經營以及對工廠的聲譽產生重大影響的,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偶發性事件。

  第三條 工廠應對突發事件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本預案適用于工廠內突然發生,嚴重影響或可能導致或轉化為嚴重影響正常生產經營的工廠緊急事件的處置。

  第二章突發事件分類

  第五條 突發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自然災害:主要包括地震、洪澇等;

  (二)事故災害:主要包括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災等;

  (三)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發生傳染性疫情、食

  品安全和職業危害,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員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信息類事件:主要包括報刊、媒體對工廠進行大量、集中的不實報道及負面新聞出;

  (五)群體 性事件:主要包括勞資糾紛、惡性上訪等。

  第三章組織體系及職責

  第六條 工廠對突發事件的處置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第七條 工廠成立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稱“應急領導小組”)。

  (一)組長職責:

  1、負責工廠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2、批準和終止本預案;

  3、組織指揮突發風險處置工作;

  4、在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對一些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5、負責保持與各相關部門或政府有效聯系與關系。

  (二)副組長職責:

  1、協助組織進行有關突發風險的處置工作;

  2、指導工廠相關部門及分支機構的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

  3、綜合協調作息收集、情況匯總分析等工作,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4、負責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披露工作;

  5、協調和組織突發風險事件處置過程中對外宣傳報道工作,擬定統一的對外宣傳解釋口徑。

  (三)組員職責:

  1、各相關組員按照其分管的.工作歸口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2、督促、落實領導的批示、指示及有關決定;

  3、收集、反饋突發風險事件處置的相關信息;

  4、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及分支機構做好相關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等工作;

  5、負責組織突發風險事件處置工作的善后和總結工作;

  6、履行突發事件的值守等職責。

  第八條 應急領導小組是工廠突發事件管理以及處置工作的領導機構,統一領導工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就相關重大問題作出決策和部署,根據需要研究決定本工廠對外發布事件信息,主要職責包括:

  (一)決定啟動和終止突發事件處理系統;

  (二)擬定突發事件處理方案;

  (三)組織指揮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四)協調和組織突發風險事件處置過程中對外宣傳報道工作,擬定統一的對外宣傳解釋口徑;

  (五)負責保持與政府各相關部門的有效聯系和銜接;

  (六)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其它事項。

  第四章工作原則

  第九條 妥善處理各類突發事件,要遵循以下原則:

  (一)反應迅速,果斷處理。對涉及到人身安全的突發事故,要在第一時間內動作響應,堅持以人為本,果斷處置,對涉及到政局、社會秩序,影響單位正常生產的公共突發事件,要多方面,準確收集情報,做好應對策略;對涉及到勞資糾紛,惡意上訪等,要按“宜散不宜聚,宜順不宜激”的方針,積極主動化解矛盾;對涉及到重大財產損失、安全事故的各類突發性事件,要及時上報工廠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共同尋求對策,盡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對出現的負面宣傳報道,及時料及情況,深入了角事件真相,及時對接媒體。

  (二)迅速上報。案發事件是指對本單位(包括機關和工廠所屬各項目、架子隊、工區等)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影響的事件,發生突發事件后,各單位要迅速處置,啟動應急預案,并在事發一小時內上報給工廠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第五章工作程序

  第十條 各單位要本著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對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的預防。

  (一)工廠應對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各種因素采取預防和控制措施,根據突發事件的監測結果對突發事件可能產生的危害程度進行評估,以便采取應對措施。

  (二)工廠各部門、各單位負責人作為突發事件的預警、預防工作第一負責人,定期檢查及匯報部門或工廠有關情況,做到及時提示、提前控制,將事態控制在萌芽狀態中。

  (三)工廠相應崗位人員應保持對各類事件發生的日常敏感度,不斷地監測社會環境變化趨勢,收集整理并及時匯報可能威脅企業的重要信息,并對其轉化為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進行評估。

  (四)工廠的任何人均可作為信息的報告人,接到電話后立即向工廠相關部門負責人報告,相關部門負責人接到信息后應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匯報。有關人員報送、報告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

  (五)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事項、應采取的措施等。工廠預警信息的傳遞主要由工廠各部門、各單位負責人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進行匯報、然后由組長、副組長協同有關人員對信息進行分析及調查,確定為有可能導致或轉化為突發事件的各類信息須予以高度重視,必要時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

  第十一條 根據突發事件的具體類別、性質、產生的后果等立即啟動應急機制,基本工作程序是:

  (一)突發自然災害事件。自然災害發生后,有關部門在接到災情報告的同時,立即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趕到現場開展應急調查,判定自然災害級別及誘發因素,災害規模等,提出應急處置措施,并按災害規模 級上報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二)各類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對于出現的此類突發事件,要本著“救人第一”的原則開展工作,成立應急救援小組和善后處理小組。

  (三)公共衛生事件。根據疫情規模,做出暫停工作、封閉管理等決策,及時聯系醫院等衛生醫療機構,本著“先救命后治傷、先救重后救輕”的原則開展工作,做好車輛的安排和調度。

  (四)信息類事件。新聞危機一且爆發,當事人和所在單位要在第一時間上報相關部門,12小時內形成書面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時跟進調查,了解事件真相,明確新聞發言人,積極對接媒體。

  (五)勞資糾紛、惡性上訪事件。根據具體情況,聯合相關部門,迅速開展相關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特別是年底、節前,對于人數較多的惡性討薪等事件,要及時搜集資料,整理證據,并報送公安部門。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1

  為加強值班安全管理,及時妥善處理發生的各類安全緊急事件,提高緊急突發性事件的快速反映和各項應急工作的協調開展,確保企業及員工財產和人身安全,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本著預防為主,迅速及時、有效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切實維護企業的安全與穩定。在處置突發事件時,要態度明確,區分性質,嚴格紀律,講究策略,措施得力,處置果斷,防止事態擴大。

  二、 報告制度和程序

  1、發生安全事故后,值班人員應及時向企業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視情況迅速撥打110、120、119應急電話(110匪警、120救護、119火警)。

  2、值班人員應根據事故情況,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3、報告內容如下: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簡要經過、已采取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

  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消防應急預案

  1、發現火警后,在場工作人員應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迅速撲滅火源,值班人員在接到火警信息后立即組織搶險,并視火情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

  2、保障安全通道暢通,有組織的做好人員疏散工作,在疏散過程中,應井然有序,避免擁擠所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

  3、應堅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則,如有人被火圍困,需立即組織力量搶救。

  4、控制火勢,防止火勢蔓延,極力搶救財物,降低火災所造成的損失。

  (二)食品衛生應急預案

  1、如發現生病員工,應及時就醫,不得帶病上班。

  2、通知員工所屬部門領導,以便及時做出工作安排,配合開展搶救工作。

  3、若遇員工非正常中毒或發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立即停止食堂的生產活動,迅速報告衛生行政部門,積極配合救助病人。

  4、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并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

  5、根據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封存和銷毀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對中毒食品加工場地、工具、設備進行消毒,控制事態發展。

  (三)停水停電應急預案

  1、首先查明原因,如因上級管理部門決定停水停電,應立即將詳細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和員工;

  2、突發水管爆裂:迅速關掉總閘,并立即將積水清除,保護財物,同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搶修,并及時說明停水原因以及來水時間。

  3、突發大面積停水停電:迅速打電話向物業管理部查明停水、停電原因,并及時說明原因以及來水、來電時間。

  4、下水管堵塞:立即組織維修人員找出堵塞處,及時進行疏通。

  (四)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1、自然災害發生后,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迅速到位; 2、認真組織員工疏散到安全地帶,對沒有及時撤出的`人員,應極力查找或營救。

  3、沉著應對突發災害性事故的發生,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工作,使人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有效保障員工的生命和企業的財產安全。

  4、各部門應積極主動協助配合領導小組維護好企業秩序,并向上級部門報告傷亡人數及損失情況。

  (五)防范被盜應急預案

  1、盜竊事件發生后,立即保護好現場,并通知物業管理部來進行調查,查找被盜原因;

  2、及時向企業領導報告情況;

  3、如發現有人現場作案,應先撥打“110”,并對正 在實施犯罪行為的不法分子預以制止,組織保衛力量將其抓獲交公安部門處理。

  (六)侵害員工事件應急預案

  1、員工之間發生矛盾沖突,在場人員應加以勸阻,并向值班領導報告,如有受傷人員應及時就醫,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雙方做出相應處分。

  2、若有外來人員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保安員應加以阻止,并報值班領導,不得隨意放行。

  3、發現不法分子來企業滋事、斗毆、行兇,應予以制止以防意外和不測,同時應撥打“110”。

  4、 如有敲詐、傷害事件發生,必須立刻采取救治措施,視情況必要時撥打“120”救護電話 。

  四、全員參與,落實到位

  目前,企業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預防措施,對安全生產管理涉及到的內容進行了制度規范,只有全員參與,預防為主,狠抓落實,才能減少安全事故和意外事件的發生。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2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了應對城北污水處理廠可能發生各種突發事故,并在事故發生后能迅速有效的控制和處理,盡量減少二次污染、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本城北污水處理廠由于進水水質超標、出水水質超標、突遇停電、突發暴雨、人員觸電、人員落水、中毒、火災導致突發事故的應急搶險搶修。

  3、編制原則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單位,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預防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并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根據污水處理工藝特點及可能導致突發事故的因素,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責任”的原則,制定《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事件及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4、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范》CJJ60-94

  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4、《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xx)一級B排放標準

  5、《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

  二、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及處理程序

  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馬淑寶

  副總指揮:劉慧珍

  成 員:佟梅陳磊李晶宋凱侯成黃海迪陸濤

  2、指揮部工作職責

  負責制(修)定《城北污水處理廠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并組織訓練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污水廠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指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主管行政部門和事故現場周邊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指令;組織事故調查,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

  3、指揮部人員分工

  a.總指揮:組織指揮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b.副總指揮:按照分工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工作;

  c.成員:協助總指揮負責事故救援過程中的總協調工作;按城北污水廠內部預案規定負責突發事故的一般處置和應急救援有關工作。

  4、生產事故匯報處理制度

  為了及時掌握污水處理廠的安全生產情況,在發生事故時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進行控制和處理,把事故的影響和損失減至最低,邳州市中工水務有限責任公司(邳州市城北污水處理廠)特制定生產事故匯報處理制度。

  事故類別分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類。

  ①、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小于1萬元,或不影響正常運行的。

  ②、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小于5萬,大于或等于1萬,或者導致人員輕傷,或一天內能恢復正常運行的。

  ③、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大于5萬,大于或等于10萬,或者導致人員重傷,或三天內能恢復正常運行的。

  ④、特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大于十萬,或者導致人員死亡,或者三天以上無法正常運行的。

  5、事故發生后的匯報

  ①、廠內發生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值班人員應立即將事故簡況報告污水廠負責人;

  ②、重大及特大事故:應在10分鐘內電話向公司總部匯報,并在8小時內將事故詳情報告公司總部。如同時伴有人身傷亡,還須向本地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③、一般事故:應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情報告公司總部。

  6、事故的處理原則

  ①、廠長是事故現場負責人,帶領值班人員進行事故處理,應對事故處理正確、迅速、負責。

  ②、凡發生重大特大事故或傷亡事故,必須執行“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沒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員工沒受教育不放過)原則,及時分析,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燃。

  ③、對發生工傷事故,除立即組織搶救外,必須保護好現場,并立即按規定逐級匯報。

  ④、對發生工傷事故或重大特大事故須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原因,查清事故責任,擬定防范措施,結果以書面于15日之內上報。

  ⑤、對事故責任者(包括領導)應根據情節輕重,損失大小,認識態度,提出處理意見。

  ⑥、對因工負傷的職工家屬,要全力關懷,給予慰問,并按國家規定,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⑦、事故處理時,不得進行交接班,如在交班時發生仍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接班人員在交班班長要求下協助處理,告一段落后方可繼續交接班。

  ⑧、不論發生任何事故,在處理告一段落后應按規定及時向總部匯報。

  7、后期處理

  ①、事故現場清理

  事故發生地的后期現場清理,由廠長組織專業隊伍實施,事故影響范圍較大、程度較嚴重的,由公司總部組織人員進行技術指導。

  ②、事故調查報告和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由廠長組織有關人員,會同事公司總部職能部門進行內部過程評價和總結。主要包括:事故等級的判定是否正確;采取的`重要處理措施與方法是否科學合理;是否符合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要求;各部室任務完成情況;出動應急隊伍的規模、儀器裝備的使用是否與任務相適應;發布的公告及公眾信息的內容是否真實,時機是否得當,成功或失敗的典型事例;是否需要修訂事故應急處理方案;其他結論等。

  8、保障措施

  ①、通信與信息保障

  本水廠實行24小時工作值班,隨時做好處理突發事故的準備。建立健全值班制度。

  ②、組織落實、人員培訓

  ㈠、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應按照專業分工,本著“專業對口、便于領導、便于集結和便于搶修”的原則,建立組織,落實人員。要根據人員崗位變化隨時進行組織調整,確保救援組織的落實。

  ㈡、污水廠常年實行24小時值班值崗制度,故其全體值班值崗人員為各類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突擊隊,做好事故現場的初期搶險搶修處置。

  ㈢、組織應急訓練和培訓。各級應急救援組織要按照專業分工每年要進行專業技能培訓、訓練和演習,不斷提高組織、指揮和救援能力。

  ㈣、預案演習與維護

  為了迅速、準確、有條不紊地實施事故搶險搶修,盡量減少由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傷亡,定期組織預案演習。應急救援人員按職責和專業分工每年進行1—2次的事故模擬演練,對全廠職工進行經常性的事故救援常識教育,使大家具備自救、逃生和互助的能力。不斷提高指揮人員的指揮水平和應急救援組織的整體能力,主要提高以下幾種能力:

  ㈠、檢查通信系統是否暢通無阻;

  ㈡、演習搶險現場人員是否能快捷實施搶險;

  ㈢、有關的搶險人員、器材能不能準確到位;

  ㈣、能否及時有效控制事故進一步擴大。

  三、突發事故預防

  1、進水水質超標預防:

  對進水進行觀查,并每天定時對進水水質取樣化驗,做好進水水質分析及記錄。

  2、出水水質超標預防:

  對所投入生產的生產線上的厭氧池、缺氧池、好氧池和二沉池的水樣進行觀查,并取樣化驗,做好每個時間段的水質分析,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防止因檢查不周或失誤造成事故;及時合理的調節運行工況,嚴禁超負荷運行;保證出水達標排放。

  3、停電現場可能產生的事故預防;

  認真巡查配電房運行情況,對電網提出的停電公告進行記錄及匯報,并在停電之前聯系電工對廠內設施進行依次停電,及供電后的恢復進行依次恢復并巡查。

  4、暴雨可能產生的事故預防;

  認真注意天氣變化及關注天氣預報,在暴雨天氣前對現場的物品進行收拾或加固,對外露的電氣設備進行進行保護,盡可能積水的部位進行檢查。

  6、人員觸電預防;

  對廠區供電設施進行保護,防止非專業人員自行進行操作,對外露供電線路進行保護,對可能觸電的設施張貼警示牌。

  7、人員落水預防;

  遵守安生生產守則,對廠區安全防護欄進行定期檢查,對加蓋除臭的檢查口進行關閉,對可能產生人員落水的位置定放好救生圈等設施。

  8、人員中毒預防;

  遵守安生生產守則,對井下工作及除臭設施檢修時需做好抽風工作,并做好安全防護保護工作。

  9、火災預防;

  遵守安生生產守則,對易燃易爆產品進行防護保護,對供電線路進行巡查,對消防設施進行定期檢查。

  四、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方案

  1、進水水質水量超標應急處理方案

  ①、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對進水水質進行取樣化驗,防止因進水水質超出設計處理范圍而造成事故。當發現進水水質嚴重超標時,應立即向管理人員匯報,并服從管理人員要求對進水水質,工藝運行參數,出水水質數據進行分析,根據化驗對工藝流程進行及時調整。

  ②、組織化驗人員對每條生產線的出水進行檢測

  ③、減少進水量

  ④、12小時內書面匯報邳州市住建局此次減少進水的原因。

  ⑤、污水廠廠長會同邳州市住建局組織人員查找污水來源,通告相關企業或單位。

  ⑥、事故解決后,恢復正常處理狀態,并記錄。

  2、出水水質超標應急處理方案

  ①、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因檢查不周或失誤造成事故或生產異常產生的排放事故,應立即停止該生產線的排水,并將此事匯報廠部管理人員。

  ②、由廠部管理人員及時調整進水。

  ③、組織化驗人員對超標的生產線進行取樣化驗,并分析下步的處理工藝,④、1小時內口頭匯報,12小時內書面匯報邳州市住建局此次減少進水的原因,并匯報停水的時間需多長。

  ⑤、及時合理的調節運行工況,嚴禁超負荷運行。

  ⑥、事故解決后,恢復正常處理狀態,并記錄。

  3、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①、在本部門(或車間)發生火災時,在崗員工應立即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就近原則運用滅火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等)撲滅火源;使用滅火器要注意以下要點:先拉開保險栓,操作者站在上風位置,側身作業,手按壓柄,距火點二米位置膠管對準火源掃射;

  ②、當火勢未能得到控制時,要立即通知污水廠負責人;

  ③、當班負責人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全廠警戒并迅速通知調集全廠員工利用身邊的滅火器材趕到火災現場參加撲救,切斷生產區的電源,并且做好火災現場人員秩序維護和無關人員的疏散撤離工作;

  ④、當火災蔓延到非本廠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時,在崗員工應立即報警——119,(報警人員應向消防部門詳細報告火災的現場情況,包括火場的單位名稱和具體位置、燃燒物資、人員圍困情況、聯系電話和姓名等信息),并安排人員到路口接消防車,以便消防隊員把握火災情況和盡快抵達,采取相應的滅火措施,抓住救災時機;

  ⑤、消防隊到位后,組織員工疏散本廠內停放的車輛和廠門口的障礙物,以確保救災現場的暢通和車輛用急。并組織本廠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待命;

  ⑥、火災撲滅后,負責人應立即清點本廠的人員和受損物資,盡快確定人員傷亡和物品損失情況并向廠公司總部匯報,做好詳細的記錄并存檔;

  ⑦、負責人做出事故調查報告,同時總結本次火災事件的教訓,在全體員工中實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訓,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4、停電應急預案

  ①、當出現突然停電時,值班人員應按下總設備停止按鈕,使設備處于備用狀態。

  ②、值班人員至現場將各設備調至停止狀態,并檢查各閥門井的開關狀態使此處于復電后可正常生產。

  ③、及時聯系了解停電原因及范圍,評估持續停電時間并匯報。

  ④、配電房供電線路故障的,查清原因,及時恢復供電

  ⑤、供電可以及時恢復的,則供電恢復后進入開工程序。

  ⑥、供電不能及時恢復的,則按照規定匯報至公司總部及泉州市排水管理中心及泉州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

  ⑦、電網復電對策:

  ㈠、當配電間顯示來電后,值班電工通知操作人員檢查各設備的關閉情況

  ㈡、確定全廠設備全部停后,值班電工進入配電間啟動主電路。

  ㈢、啟動主電路后再檢查一遍電路,確認無問題后,恢復各分部電路。

  ㈣、確認各分部電路無問題后按生產要求依次開啟需運行的設備。開啟依次底功率到高功率的次序。

  ㈤、恢復供電15分鐘后再次巡檢全廠設備,無問題,按生產操作規程操作。

  ㈥、機電員工送完電后,巡檢全廠設備。

  ㈦、崗位人員將操作情況如實記錄。

  6、暴雨造成事故應急預案

  ①、指揮部負責廠內的預防暴雨工作的布置、檢查等工作。負責落實廠內設備設施的防護、排水防澇工作。負責人員安全防護設施的落實等工作。負責組織一支由員工組成的緊急搶險機動小組隨時待命,作為處理緊急事件的預備隊,由指揮部直接調遣。

  ②、檢查廠區內排水系統,防止堵塞及河水倒灌。

  檢查廠區內設備設施加護情況。

  ③、室外電氣設備加強防護,臨時電線應拆除或切斷電源。

  保持配電房、電纜溝內內干潔,防止積水。

  ④、下暴雨時應減少上生物池次數,以免發生人身事故。

  ⑤、適當加大處理水量,確保廠區內企業污水排放。

  ⑥、緊急情況下可以開啟事故排放閥,待水量有所減小后應立即關閉。

  7、人員傷亡應急預案

  ①、中毒現場應急預案

  ㈠、救護者應做好個人防護,帶好防毒面具,穿好防護衣;

  ㈡、切斷毒物來源;

  ㈢、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毒物繼續侵入人體,應盡快將中毒人員脫離現場,移至新鮮空氣處,松解患者頸、胸部紐扣和腰帶,以保持呼吸暢通,同時要注意呆暖和保持安靜,嚴密注意患者神志,呼吸狀態和循環狀態等。

  ㈣、盡快制止工業毒物繼續進入體內,并設法排除已注入人體內的毒物,消除和中和進入體內的毒物作用。

  ㈤、迅速脫去被污染的衣服、鞋襪、手套等,立即徹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膚,沖洗時間要求15—30分鐘,如毒物系水溶性,現場無中和劑,可用大量水沖洗,遇水能反應的則先用干布或其他能吸收液體的東西抹去粘染物,再用水沖洗,對粘稠的毒物(如有機磷農藥)可用大量肥皂水沖洗,尤其注意皮膚皺折,毛發和指甲內的污染,較大面積沖洗,要注意防止著涼、感冒。

  ㈥、毒物經口引起人體急性中毒,可用催吐和洗胃法。

  ㈦、促進生命器管功能恢復,可用人工呼吸法,胸外按壓法。

  ②、觸電救護應急預案

  ㈠、對人體的危害

  電傷:指電流對人體外部造成局部傷害,如電流引起人體外部的燒傷;電擊傷:指電流通過人體內部,破壞人體心臟,肺部及神經系統的正常動作,及至危及生命;電損傷人體的變化:細胞內離子失衡,導致肌肉收縮、麻木,在高電壓下肌肉強烈收縮,組織發生病理性變化;臨床表現:全身情況:神志清楚,機體抽搐麻木,有電灼傷;神志不清楚,休克狀態,心律失常,假死;局部情況,電弧灼、焦化、碳化。

  ㈡、觸電急救:

  a)緊急處置:迅速拉開電源,使觸電者迅速脫離觸電狀態;

  b)就地搶救:輕微觸電者:神志清楚,觸電部位感到疼痛、麻木、抽搐,應使觸電者應地安靜、舒適地躺下來,并注意觀察;中度觸電者:有知覺且呼吸和心臟跳動還正常,瞳孔不放光,對光反應存在,血壓無明顯變化,此時,應使觸電者平臥,四周不要圍人,使空氣流通,衣服解開,以利呼吸;重度觸電者:觸電者有假死現象。呼吸時快時慢,長短不一,深度不等,貼心聽不到心音,用手摸不到脈膊,證明心臟停止跳動,此時應馬上不停地進行人工呼吸及胸外人工擠壓,搶救工作不能間斷,動作應準確無誤。

  c)觸電急救法:可采用人工呼吸與心臟復蘇方法。

  ③、燒傷救護應急預案

  熱力燒傷包括火、開水、蒸汽、電弧等。化學灼傷一般是強酸或堿等。

  ㈠、對人體的危害:皮膚或皮下組織燒壞,嚴重時導致死亡。

  ㈡、化學灼傷分類:淺一度(紅斑);淺二度(水泡型);深二度;

  ㈢、燒傷的急救:

  a)迅速移去熱力對身體的傷害,采取用水冷卻表面的方法。若是強酸或堿等化學灼傷,應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服,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時間一般為20—30分鐘;

  b)用濕紗布包好創面;

  c)燒傷嚴重,可采取人工呼吸和心臟復蘇法;

  注意:燒傷病人應盡量不喝水或喝少許鹽水,注意創面保護。

  ④、溺水搶救應急預案:

  ㈠、當溺水者被救上岸后,道德應保持其呼吸道的通暢,應讓溺水者俯臥,用一小木凳或枕頭等墊在其腹部,使其頭朝下,搶救者壓其背部,將體內的水從口鼻排出,但要注意控水時間不可太長。

  ㈡、用手指伸入溺水者口腔內探查,迅速清除口鼻異物或嘔吐物。

  ㈢、如果溺水者神志清楚,輕聲呻吟,面色潮紅或蒼白,呼吸心跳豐碩,可不必進行特殊處理,直接送醫院檢查即可。

  ㈣、如果溺水者呼吸心跳已停止,甚至瞳孔散大,則必須立即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越早進行,效果越好。

  ㈤、溺水者清醒后,可給其服茶、糖姜水等熱飲料。

  ⑤、高溫中暑應急預案

  ㈠、烈日直射頭部,環境溫度過高,飲水過少或出漢過多等可以引起中暑現象,其癥狀一般為惡心、嘔吐、胸悶、眩暈、嗜睡、虛脫,嚴重時抽搐、驚厥甚至昏迷。

  ㈡、應立即將病員從高溫或日曬環境轉移到陰涼通風處休息。用冷水擦浴,濕毛巾覆蓋身體,電扇吹風,或在頭部置冰袋等方法降溫,并及時給病人口服鹽水。嚴重者送醫院治療。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3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項目部各類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切實保障廣大施工人員的生命與財產安全,保證工程項目的正常運行,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及預警機制。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及預警機制適用于我項目部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及預工作。

  本預案所指的突發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突發社會安全類事件。包括施工隊伍的各種非法集會、游行、示威、請愿以及集體罷工、上訪、聚眾鬧事等群體性的事件;各種非法傳教活動、政治性活動;針對項目部的各類恐怖襲擊事件;工作人員非正常死亡、失蹤等可能會引發影響項目部和社會穩定的事件等。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包括施工場地內發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工作人員健康嚴重損害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項目部所在地區發生的、可能對工作人員健康造成危害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突發事故災害事件。包括工地發生的火災、建筑物倒塌、擁擠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活動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后勤供水、電、氣等事故;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影響項目部安全與穩定的其它突發災難事故等。

  4、突發自然災害事件。包括洪水、地質滑坡、地震災害以及有地震誘發的各種次生災害等。

  5、影響總監辦安全與穩定的'其它突發公共事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本,及時控制。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隱患、矛盾糾紛排查、整改和調處機制,強化信息的廣泛收集和深層次研判,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要把突發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層,控制在一定范圍內,避免造成社會秩序失控和混亂。

  2、分級負責,逐級管理。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按所屬年級或部門管理原則,在總監辦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上報相關部門。

  3、系統聯動,群防群控。發生公共事件后,項目部領導要立即深入第一線,掌握情況,開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級各部門系統聯動,群防群控的處置工作格局。

  4、區分性質,依法處置。堅持從保護人命生命和財產安全的角度出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綜合運用政策、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等方法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要嚴格區分和正確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引導工人和群眾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訴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

  5、加強保障,重大建設。從法規上、制度上、組織上、物質上全面加強保障措施。在經費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強硬件與軟件建設,增強工作實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決定和部署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在預測總監辦將要發生和已經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在處理突發公共事件過程中,協調與其它部門的關系,請求相關部門支持、配合;部署和總結年度總監辦突發性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四、預防與預警機制

  1、信息報送原則

  (1)迅速:最先發現或接到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個人或部門應在第一時間內向主管部門及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不得延報,并在事件發生后立即上報部門相關,最遲不得超過3小時。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直報:發生Ⅰ級、Ⅱ級事件,直接報指揮部,同時報地方黨委、政府。情況特殊的,還應向當地公安等機關報告。

  (4)續報:在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后,應及時續報事件有關變化的情況。

  2、應急信息的主要內容

  (1)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

  (2)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3)事發部門、項目部已采取的措施;

  (4)總監辦外公眾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應;

  (5)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6)需要報送的其它事項。

  3、預防預警行動

  (1)在總監辦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各處室(部門)應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細化工作措施,落實人員,明確責任,把各項工作和要求落實到實處。

  (2)總監辦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定期對各種可能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并及時上報市教育局。局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處室(單位)要結合職責和業務工作,定期向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相應的預測報告。

  五、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

  1、宣傳教育

  要充分利用廣播、閉路電視、宣傳欄、黑板報等渠道組織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自護等應急知識的宣傳,做好安全教育。增強廣施工人員的防范意識,學習掌握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

  2、培訓

  要開展面向廣大施工人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相關知識培訓。將突發公共事件預防、應急指揮、綜合協調等作為重要內容,以增強廣大施工人員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3、演練

  要定期組織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演習。應急演習包括準備、實施和總結三個階段。通過應急演習,培訓應急隊伍、落實崗位責任制、熟悉應急工作的指揮機制、決策、協調和處置程序,識別資源需求、評價應急準備狀態、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改進應急預案。要重點進行火災、水災發生時的人員疏散演習。使施工人員熟悉緊急情況下逃生的路線,了解緊急情況發生時聽從指揮、遵守紀律的重要性。

  六、附則

  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總監辦安全科室制定,并負責解釋和實施。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2、發布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4

  1、應急預案小組及職責

  1.1應急預案小組成員

  站長、會計、全體員工

  1.2職責

  1.2.1組長職責

  1)帶領應急小組對現場突發事件進行應急處理。防止事故擴大,控制事故范圍,設置警戒,撥通報警電話。

  2)指揮本組人員投入搶救財產,并按分工,有序使用現有滅火設施進行搶險撲救,控制火勢。

  3)引導外援消防力量進入現場,準確匯報火源及危及設施,提供水源及其它滅火設施。

  4)協助做好滅火保障工作,指揮人員疏散、逃生。

  1.2.2組員職責

  1)按照分工,各自堅守崗位,對現場設備、財產做到迅速轉移或保護。

  2)運用現有滅火器材進行全力撲救,控制火勢。

  3)保護現場、禁止非企業人員進入事故現場,設立警戒線,主動引導專業消防車輛進入現場,并準確幣級報告事故現場情況。

  4)提出有效撲救方案,積極實施撲救措施。

  5)做好必要時的有序逃生。

  2、事故緊急處理

  2.1油品泄漏

  1)如發現油罐大量泄漏油,當班班長一面向站長或上級主管部門緊急匯報情況,一面組織當班人員利用抽油泵將泄漏罐的存油抽入其它同品號的油罐。同時加油機也可繼續往油箱、油桶快速加油,以降低液位。

  2)若管線發生泄漏時,應及時關閉此管線輸油閥門,或油罐出口閽門,可用加油機抽空此管線內余油。

  3)用黃土、磚塊等物對漫流油進行堵攔,并采取可靠方法收集,清除現場殘留油污。

  4)在處理泄漏油現場中,要配備相當數量的滅火器。

  現場作業人員要聽從應急小組負責人的指揮、調派。

  2.2火災事故

  加油站油氣區,加油區等部位若發后火災和爆炸等危急情況,應急小組應立即行動,投入滅火搶險。

  具體任務:

  1)現場指揮:應急小組組長

  2)“119”報警:當班班長

  3)拉閘切斷電源:會計

  4)滅火器操作人員:就近作業人員

  消防毛氈操作人員:就近作業人員

  5)油罐圍堵:由指定人員迅速用消防氈、土等將其它火勢危及的油罐、油桶或加油機、庫房等進行圍堵,減少損失。

  6)救助:由指定人員專項負責現場搶險人員的安全,當有中毒或已受傷者應立即實施救援、救護,將傷者及時送往安全地點或醫院。

  所有臺加搶險的應急小組成員應緊密配合,協同作戰,沉著應對,盡全力搶救財產,同時要保護人員生命安全。在專業消防人員投入滅火后,應積極配合開展滅火戰斗,聽從火場指揮人員指揮。

  加油站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6

  1 目的

  為了確保對化工產品及油類等火災/爆炸/泄漏等緊急情況做出響應,盡可能減少由于緊急情況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對環境造成的嚴重破壞,將對人身造成的傷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2 范圍

  適用于化工產品及油類等火災/爆炸/泄漏等緊急情況的處理。

  3 職責

  3.1 項目部物資公司成立應急情況領導小組,由項目部物資公司主要負責人為組長,項目部物資公司化工庫,集中供氣站負責人為副組長,其他各崗位責任人為成員。

  3.2 組長領導各成員針對潛在的緊急情況進行檢查及發生緊急情況時的指揮工作。

  3.3 副組長具體負責對潛在的緊急情況日常檢查和發生緊急事故時協助組長做好指揮工作。

  3.4 各成員負責化學品,油類等泄漏,爆炸與火災的應急響應工作,協助組長在發生緊急情況時向應急服務部門聯系等工作。

  4 程序

  4.1 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

  4.1.1 化工庫負責化學品和危險化學品的裝卸,儲存,保管,保養和發放,在整個過程中哪一個環節操作不當,都有可能發生緊急情況。

  a.危險化學品在裝卸過程中,如不輕拿輕放,將會導致包裝物破裂,危險品泄漏,造成土壤污染,灼傷人員。

  b.危險化學品如不專倉專儲,特別是化學性能相抵觸的混放時,將會發生爆炸,火災,造成人身傷害,環境污染。

  c.危險品倉庫不采用防爆型燈具,在庫房附近進行明火和產生火花的作業將會發生意外事故。

  4.1.2 滅火器,消防沙,消防池等消防器材配備達不到要求,防泄漏的工具不全將會使緊急事故得不到及時控制,從而使事態擴大。

  4.1.3 防火標志不醒目,運輸相關方,領料人員攜帶火種進入庫房是發生事故的重要因素。

  4.2 應急預案

  4.2.1 發生緊急事故時,發現人應立即通知組長和副組長,同時要保持清醒的頭腦,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性質及特點,并利用現有的應急材料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切實有效的搶救,應按照,先人員后物資,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進行,對受傷的人員應采取正確的方法幫助其脫離傷害,將傷員撤離到安全區,以免再次傷害,在進行事故搶險的過程要注意保護好事故現場。

  4.2.2 組長 副組長在接到電話后立即組織人員趕到現場救援,并根據事態的發展決定是否通知消防部門,醫院等相關單位增援,報警時一定要講明發生事故的具體地點,燃燒,爆炸,物資的品種,火勢情況,人員受傷情況。

  4.2.3 事故發生后,組長應組織全體人員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原因分析,徹底查清發生事故的真正原因,做到舉一反三,消除隱患。

  4.2.4 為確保發生事故時能做到及時反應,項目部物資公司應加強預防性宣傳教育,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如何報警,聯絡,現場救護,安全疏散及撤離等培訓,消防部門,醫院的'聯絡電話應醒目。

  4.2.5 倉庫管理人員應執行每日兩查制度,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消除不安全隱患,對儲備的危險化學品檢查時發現泄漏,應采取措施攔截,防止污染面擴大,并根據泄漏化學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進行清理,能回收的盡量回收。

  a. 氧氣,乙炔等壓縮氣體及液化氣體泄漏時,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

  上風處,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避免與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觸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氣體擴散方,對漏氣容器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后再用。

  b. 酒精,乙二胺,丙酮等易燃液體泄漏時,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并進行隔離,切斷火源,盡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進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區域,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用大量水沖洗沖洗水稀釋后放入廢水池,大量泄漏時,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降低災害。

  c. 高錳酸鉀等氧化劑泄漏時,應急意外/事故處理人員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用潔凈的鏟子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d. 黃磷等自燃化學品泄漏時,應切斷火源,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時,用水,潮濕的沙或泥土覆蓋。

  e. 硫酸,鹽酸等腐蝕化學品泄漏時,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進入下水道,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沖洗水稀釋后放入廢水池,大量泄漏時,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

  f. 油品泄漏時,人員迅速撤離至安全區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電源,盡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污染,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或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就地焚燒,大量泄漏時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降低災害,用防爆泵轉移到槽車或專用收集箱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處置。

  4.2.6 加油站/庫發生火災,加油站/庫值班人員應先迅速切斷火場電源,關閉油閥門,并利用身邊的消防器材,實施滅火,同時立即撥打火警電話。

  a. 如油管道發生泄漏,應立即關閉油罐與油管道之間的閥門,然后采取堵漏措施。

  b. 加油機發生泄漏,應立即關閉油管道與加油機之間的閥門,對泄漏的油品用沙進行覆蓋,然后檢查泄漏原因并進行處理。

  c. 加油站/庫內加油的車輛發生泄漏,應立即將加油車推至安全地帶,加油站/庫工作人員對泄漏的油品進行處理,嚴禁車輛打火啟動。

  d. 如加油站/庫發生爆炸,值班人員應立即報警,并迅速撤離現場人員,參見,MSOP-00-73,火災/爆炸應急預案。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5

  1適用范圍

  本導則規定了企業(或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編制的基本要求,使企業(或事業)單位能夠根據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在切實加強環境風險源的監控和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事件發生概率的前提下,規定響應措施,對突發環境事件及時組織有效救援,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減小伴隨的環境影響。

  本導則適用于江蘇省內涉及環境風險源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包括: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生產、貯存、經營、使用、運輸危險物質的單位以及產生、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等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造成對環境(或健康)影響的單位。

  本導則不適用于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輻射安全事故風險的`單位。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江蘇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危險物質名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號);

  《劇毒化學品名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8部門公告2003第2號);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腐蝕性鑒別》(GB 5085.1)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急性毒性初篩》(GB 5085.2)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浸出毒性鑒別》(GB 5085.3)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易燃性鑒別》(GB 5085.4)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反應性鑒別》(GB 5085.5)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毒性物質含量鑒別》(GB 5085.6)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GB 5085.7) 《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HJ/T 298) 《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 《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 《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 《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

  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以上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導則。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導則。

  3.1 危險物質

  指《危險化學品名錄》和《劇毒化學品名錄》中的物質和易燃易爆物品。

  3.2 危險廢物

  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

  (HJ/T298)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3.3 環境風險源

  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源,以及生產、貯存、經營、使用、運輸危險物質或產生、收集、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場所、設備和裝置。

  3.4 環境敏感區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規定,指依法設立的各級各類自然、文化保護地,以及對建設項目的某類污染因子或者生態影響因子特別敏感的區域。

  3.5 環境保護目標

  指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中,需要保護的環境敏感區域中可能受到影響的對象。

  3.6 環境事件

  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生態系統受到干擾,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財富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事件。

  3.7 次生衍生事件

  某一突發公共事件所派生或者因處置不當而引發的環境事件。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6

  為實戰檢驗和提高公司應對突發生產安全事故和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xxx親自牽頭,分管生產副總經理具體負責組織20xx年突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演練工作。經過周密的計劃和細致的籌備工作,已于20xx年6月28日下午實施,并圓滿地完成本次演練,達到了預期目標,現將本次演練工作總結如下。

  一、應急預案演練的籌備

  1、演練目標的確定

  根據公司現狀,公司擬定演練目標設置在氨壓縮機房。由于機房內氨壓縮機在運行過程中操作失誤或其他原因有可能發生氨壓縮機上墊片破損而造成氨泄漏事故。氨屬毒性氣體,不僅可造成現場人員中毒,而且泄露的氨氣會擴散影響周邊大氣環境。此外,氨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遇明火或其他因素有可能發生爆炸、火災事故。該區域是公司內危險性較大的區域,也是公司重點監管的部位。為此,公司研究,將本次應急救援目標設定在氨壓縮機房。模擬氨壓縮機房內氨壓縮機上密封墊片突然發生破裂,系統內氨氣大量向外泄露,當場導致氨壓縮機房內一位現場操作工人中毒暈倒在地,同時由于大量氨氣泄漏,遇電器火花引起氨氣爆炸而發生火災事故。

  2、應急演練方案的確定

  對照公司已發布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程序,針對公司確定的本次演練的目標,公司安全環保科編制了本次應急演練實施方案,并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查,最后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3、參加演練人員的確定

  根據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公司目前組織機構和人員情況,確定本次演練應急救援指揮由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xxx擔任,公司副總經理xxx具體負責演練現場指揮,同時確定了各專業應急救援小組負責人和成員。

  4、應急救援演練物資的準備

  公司原已配置了一些應急救援物資和設施。為開展本次應急演練活動,根據演練方案,公司在演練前增添了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其中新購置防毒面具2套、防毒口罩20只、防護目鏡20副、毛巾60條等。

  5、桌面演練

  根據演練方案,公司召集有關演練人員會議。在會議上本次演練總指揮和副總指揮根據演練實施方案對所有參加演練人員進行了詳細的布置,使每位參加演練人員明確本次演練的程序和自己的職責和任務,為演練有序實施做準備。

  二、應急演練實施過程

  1、事故發現和現場應急處理

  20xx年6月28日下午3時,在氨壓縮機房外當班操作工人xxx等三人聞到一股強刺激性的氨氣味,估計發生了氨泄漏事故。xxx等人立即向外奔跑,并立即撥打公司應急辦公室(公司辦公室)電話報警,告知在氨壓縮機房內發生氨泄漏事故。然后,xxx等人立即戴上防毒面具和防護目鏡返回氨壓縮機房,發現在氨壓縮機密封墊片處正在冒出氨氣。首先拉下氨壓縮機電源開關,停止氨壓縮機繼續運行,然后關閉氨壓縮機進氣、出氣及其他與氨壓縮機連接管路上的閥門(見附件照片3),切斷泄漏處氣源,同時啟動應急排風機,降低氨壓縮機房內氨氣濃度。最后,撤出事故現場,向事故調查組講述泄漏事故發生經過情況,協助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原因調查分析。

  2、公司應急辦公室(公司辦公室)值班員xxx接到故報警電話后,立即撥打公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xxx和現場應急總指揮xxx告知事故發生點及簡要情況。

  3、應急救援總指揮xxx和應急現場總指揮xxx接到應急辦報警后,立即趕赴事故發生點觀察事故情況,根據現場情況當即決定啟動應急救援方案。隨即撥打應急指揮部其他成員及各應急救援小組負責人電話(或手機),命令立即趕赴事故發生現場,聽候應急救援指令。

  4、應急搶險隊到達現場向總指揮報到后,現場總指揮xxx當即下達指令,要求應急搶險組所有人員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立即進入事故發生點(氨壓縮機房內),用霧狀水噴至氨氣泄漏點上方,用水吸收泄漏點及周圍空間內的氨氣,降低室內氨氣濃度,保護搶修泄漏設備(氨壓縮機)人員的安全,同時也可減少氨氣向室外空間擴散的速度和數量。與此同時,應急搶險組成員攜帶修理工具到氨壓縮機房,拆下機蓋,清理破損密封墊片,并更換新墊片,重新蓋上機蓋,擰緊固定螺絲,將泄漏部位修復。由于噴淋吸收水內含有氨,不允許直接排至飛云江,因此,應急搶險組用霧狀水吸收空氣中氨氣產生的污水應進行處理。

  所以,應急搶險組在用霧狀水噴淋吸收空氣中氨氣的同時,立即派人趕赴江邊清下水排放口出水處,立即用電動切斷清下水排放閥,并啟動污水泵,將污水打至廢水儲存池內。

  5、醫療救護組到達指定地點向現場總指揮報到后,現場總指揮立即下達指令,要求醫療救護組人員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立即進入事故發生點(氨壓縮機房內)進行仔細搜索,一旦發現中毒、受傷人員立即將其救出,并采取必要的應急救治措施,并迅速送市急救中心搶救或治療。醫療救護組xxx組長根據現場總指揮上述指令后,帶領2名組員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后立即進入氨壓縮機房內搜索,發現當班操作工林偉暈倒在機房內,立即將其抬至室外空氣新鮮處,并進行人工呼吸,待呼吸正常后將其扶入公司應急救護車內,送至市急救中心繼續觀察醫治。

  6、警戒疏散組到達指定點后,現場總指揮xxx立即下達應急救援指令,要求警戒疏散組人員根據氨氣擴散情況拉好警戒線,并組織有關人員撤離疏散至安全區域。警戒疏散組組長xxx接到現場總指揮命令后,帶領組員迅速拉好警戒線,勸退警戒線內非應急救援人員,并大聲呼叫事故發生點附近的鍋爐工段和粉碎車間崗位操作人員用濕毛巾護住鼻子,并根據公司內風向標帶領他們向上風向撤離疏散至安全區域(見附件照片14)。同時在警戒線旁執行警戒,阻止非應急救援人員進入警戒線內。

  7、事故調查組到達事故現場后,現場總指揮xxx指令事故調查組立即開展事故發生原因的調查分析工作。事故調查組人員首先向事故發生現場

  當班人員了解事故發生的時間、當時情況等相關信息,待事故現場處理后立即進入事故發生現場,察看現場,并在現場根據當事人的調查及現場勘察分析造成本次氨泄漏事故的主要原因,確定為操作控制不當,導致液氨帶入機內,由于液體不可壓縮,使機內壓力超出正常工作壓力,導致密封墊片破損,從而發生本次事故。事故調查組將調查分析結果報告現場總指揮。

  三、現場應急總指揮對本次演練點評。

  各組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參加應急救援全部人員集中聽取演練工作總結。現場總指揮毛明學在演練點評中首先肯定本次演練的成績。

  一是參加演練人員工作認真,嚴格按演練要求和現場指揮部命令有條不紊的開展工作;

  二是本次演練比以往演練規模大、參演人員多,并按公司應急預案要求和演練方案實施,比較全面地檢驗了公司的應急救援能力;

  三是公司上下均十分關心、重視本次演練工作。

  總經理胡文龍自始至終在現場觀摩演練全過程。公司內未參與本次現場演練的員工均主動、自覺在旁邊觀摩演練,也受到了一定教育效果。因此,本次演練是成功的,對提高公司突發事故應急處置能力起到一定作用。當然,公司像本次大規模的演練尚屬首次。

  因此,與應急預案要求仍存在不少不足之處。如:中毒暈倒在地的'人員在搶救撤離事故現場時應采用擔架,但因事先未準備;再如:氨濃度高時有可能發生爆炸、火災事故,但該項應急內容本次演練中未實施;三是通訊聯絡組雖有設置,但演練中未接到指令,故未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活動;四是后勤保障組雖然也有參加演練活動,但有不少環節未按演練方案,如搶救接送傷員的車輛按演練方案應在接到應急指揮部。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應對突發性環境事件,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應對反應和救援水平,將突發性環境事件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及生態環境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使用在本院區域范圍內人為或不可抗力的廢水、廢氣、固廢(包括危險廢物)破壞事件,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等。

  二、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指揮機構:

  醫院成立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由院長、主管業務、環保的副院長及院辦、醫政科、護理部、感染管理科、保衛科、總務科、器材科、信息科等科室組成,下設應急辦公室(設置在院辦)總體負責應急工作,并由總務科、器材科協助。

  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張帆院長

  副組長:劉志杰副院長

  應急辦公室主任:李歆

  成員:李維香、劉斌、湯洪順、徐新臨、李宗波、劉慶緒、張國楨、孫力、單軍、閆麗霞、楊洪、馬起艷

  (二)機構職責:

  1、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預案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發生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時,由應急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匯報和向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示,組織救援工作。

  2、應急辦公室:負責應急救援的日常工作,負責相關信息的報送。

  3、保衛科:協助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負責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4、醫政科、護理部、感染管理科:負責現場醫療事故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工作。

  5、器材科、總務科: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6、信息科:負責網絡信息的暢通及大屏幕的宣傳工作。

  7、其他人員:負責維持事故現場穩定,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三、預案體系及響應報告

  (一)信息的監測與報告:

  1、信息的監測:指揮領導小組的成員根據各自職能,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的原則,負責醫院區域環境事件的日常監管和信息收集工作。

  2、信息的報告:各相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遇有突發性環境事件隱患及特殊情況立即上報,應急辦公室在收到各相關部門上報的信息后立即匯總,上報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二)預警預防行動:

  1、各部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或經群眾舉報、新聞媒體報道等其他途徑得到的重大環境事件隱患,必須立即上報應急辦公室及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對重大環境事件隱患,無論屬于哪個部門主管,發現后應立即向應急辦公室報告并上報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各部門應在上報信息的同時,指派有關人員對突發環境事件隱患的源頭進行控制,以防止環境污染進一步擴大。

  (三)預警支持系統: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各成員,根據其職責范圍,建立信息員制度,負責日常環境污染信息的收集、整理、歸類建檔工作,保障信息的傳遞高效快捷。

  (四)預警發布: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醫院區域內環境的預警,由應急辦公室發布。

  (五)、響應程序:

  1、突發環境事件報告

  (1)任何部門和個人有義務報告環境事件,有權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環境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及個人。

  (2)對群眾舉報的突發性環境事件,無論屬于哪個部門主管的,由接報部門立即向應急辦公室報告。

  (3)發生環境事件,應當自事件發生后1小時內,以最快的方式向應急辦公室報告。并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對污染事態進行控制,報告中應明確表述出事發生的地點、時間、類型及初步預測的污染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發展和處理進程等,做初次報告、進展報告和總結報告。

  2、響應程序

  應急辦公室接到有關事件的報告后,應立即向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由領導小組宣布啟動本預案,召集小組各部門成員趕赴現場,迅速了解、掌握事件發生的具體地點、時間、原因、人員傷亡情況,涉及或影響的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發展的趨勢等,迅速制定事件處理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隨時報告事件處理的最新進展情況。

  (六)信息發布與通報

  1、信息發布:

  應急辦公室及時、準確、全面發布環境事件的有關信息。要正確引導輿論、注重社會效果,防止產生負面影響。

  2、事件通報:

  應急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及時通報環境事件的情況,做好防范污染事件危害、蔓延的預防工作。

  (七)指揮與協商:

  事件發生后,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立即開始運轉,組織指揮和協調相關部門應急處理人員,設備及物資及時到達現場對事件進行處理。

  (八)應急處理: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應立即對事件進行調查處理。要根據危害程度范圍、地形、氣象等情況,組織個人防護,進入現場實施應急。要盡快弄清事件種類、性質、污染物數量及造成的污染范圍等第一手資料,將綜合情況匯總后及時向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提出科學的污染處置方案,經批準后迅速根據任務分工,按照應急處置程序和規范組織實施,及時將處理過程情況和數據報區應急救援辦公室。

  1、封鎖事件現場。嚴禁一切無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件危險區域,開辟應急處理專業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件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據發生事件的技術特點和事件類別,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件的擴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3、搶救受傷人員。迅速、有序地開展受傷人員的現場搶救或安全轉移,盡最大可能降低人員的傷亡,減少事件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4、根據事件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配合環保部門迅速展開必要的環境監測等技術檢驗、監測工作,必要時果斷迅速地劃定污染危害的范圍或區域,組織相關人員和物資安全撤離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

  5、清理事件現場,消除危害后果。針對事件對人體、空氣、水體、土壤、動植物所造成的污染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術措施進行事件后處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對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員做好安撫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九)信息發布

  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的具體情況、影響、危害程度等制定信息發布的原則、內容以及審查程序,由信息宣傳組發布。

  (十)應急結束

  應急領導指揮小組根據事件處理和控制情況,宣布結束應急狀態。

  (十一)善后處置

  環境事件發生后,要做好受影響區域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緒,組織有關部門盡快開展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宣傳報道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事件產生的污染物進行認真收集、清理。

  (十二)環境事件災害調查評估

  應急就援辦公室負責組建環境事件災害調查隊伍。調查人員由相關技術及管理人員組成。

  災害發生后,調查隊伍要迅速趕赴現場開展調查。調查內容包括受災程度、災害過程有關環境保護資料等;聽取有關部門對預防和減輕環境事件所造成災害的意見,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并寫出清查報告。

  (十三)獎勵與責任

  1、對環境事件災害應急行動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科室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2、對未按應急預案開展工作,造成不應有的損失的,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3、環境事件發生后,應積極主動地配合政府相關部門的救災工作。

  四、應急培訓及應急演練

  (一)應急培訓計劃:

  1、培訓目標:通過培訓提高醫務人員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培養一支訓練有素、作風優良的應急救援隊伍,使應急救援工作令病人滿意,令社會滿意。

  2、培訓方法:通過院內專題培訓,場景模擬,實戰演練等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3、培訓內容:醫政科、護理部、感染科對在崗、在職的醫護人員進行急救技能和護理急救技術的培訓以及六部洗手法、職業暴露等傳染病知識的培訓;保衛科對全院在崗人員進行消費安全知識及技能的培訓。

  (二)考核計劃:

  1、醫政科對全體醫生進行考核;

  2、護理部對全體護理人員考核;

  3、保衛科對全員消防知識的考核;

  4、感染管理科負責對全員傳染病知識的考核。

  五、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應及時修改預案。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7

  一、目的

  為了確保重大環境污染發生以后,我項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重大環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后工作,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及時控制污染源,及時制止重大環境污染源的繼續發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對環境的污染,特制定本項目部環境污染應急準備和響應預案。

  二、組織

  本項目部成立應急救援指揮小組,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三、職責

  1、任務是了解掌握險情,組織現場搶救指揮及對外聯絡。

  2、任務是根據指揮組指令,及時調動搶險員、器材、機械上一線搶險。

  3、任務是保護我項目部及行業主管部門(環保部門)等外界的聯絡,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傳,并負責生活保障。

  四、事故處理救援程序

  1、施工現場和基地發生一般的`環境(如噪聲超標)污染,項目部環境污染應急響應指揮部組織上相關人員及時處理、中止施工,并制定相應的處理方案及采用有效措施,確保能達標時方可繼續施工。

  2、當施工現場及基地發生為重大的環境污染,項目部應及時組織人員工進行搶險。同時采取有效措施,切斷污染源及時制止污染的后續發生,并及時上報集團公司。

  3、對很嚴重的環境污染發生(如火災發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要首先保護好現場,組織項目部人員進行自救并立即向工程管理部上報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圍、估計后果。如有人員在該嚴重的環境污染中受到人身傷害,則應立即向當地醫療衛生部門(120)電話求救。同時通知環保部門進行環境污染的檢測。工程管理部指揮部人員趕赴現場,按各自職能組織處理事故。

  4、當火災發生后遵循消防預案有關規定,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最快速度切斷火源,斷絕火點,控制火勢及熄滅火災。并做好現場的'有效隔離措施,及火災的善后處理工作。及時組織地分類清理、清運,最大限度地減少環境污染;當發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學品泄漏后,應及時采取隔離措施,采取適當防護措施后及時清理外運,或采取隔離措施后及時委托環保部門處理、檢測,以求將環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5、立即組織安全自查自糾、消除隱患,確保施工安全;立即組織對全體施工作業人員的舉一反三環境保護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做到遵章守紀,防止同類事故發生。

  五、各相關通訊地址

  醫院搶救中心:120匪警:110火警:119

  工地現場值班電話:

  有關負責人電話:

  項目負責人手機

  安全員手機

  安全員手機

  技術負責人手機

  施工員手機

  附近醫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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