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管理制度

時間:2025-12-06 19:15:58 好文 我要投稿

醫保管理制度15篇(精選)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醫保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醫保管理制度15篇(精選)

醫保管理制度1

  一、醫保信息系統由院信息科統一管理,遵照網絡管理制度統一使用。

二、專人負責對對醫保信息系統的安裝、維護及管理。

  三、醫保系統操作人員不得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訪問數據,不得對醫保系統數據庫信息(包括中心數據庫、本地數據庫)進行修改或刪除。不得將醫保信息資料外傳。

  四、醫保路線為專線專用,任何人不得通過不正當手段非法進入醫保信息管理網絡。

  五、系統出現故障時,先自行排除,若不能解決,及時通知醫保中心,請醫保中心協助解決。

醫保管理制度2

  為了全面運用各種統計調查方法,系統、準確及時地反映醫院各項工作基本情況,開展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為醫院科學決策提供信息服務,充分發揮統計監督作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統計報表是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統一規定的表式,統一的指標項目,統一的報送時間,自下而上逐級定期提供基本統計資料的調查方式方法。統計報表具有統一性、全面性、周期性、可靠性等特點。目前我院統計報表,是由國家統計報表、業務部門統計報表、地方主管部門統計報表和內部統計報表組成。

  第二條 統計信息網的構成

  1.綜合統計:包括上級各種統計報表要求的。

  2.專業統計:包括醫務、護理、藥劑、院感、醫保、財務等統計。

  3.基層統計,包括各科室的統計報表和各單位的原始記錄。

  第三條 統計人員要求

  1.各部門應安排素質好,責任心強的員工,擔任專職或兼職統計人員,統計人員應按照《統計法》的要求,認真負責的搞好各項統計工作并加強學習,參加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2.統計人員享有所轄范圍內的統計調查權,統計報告權及統計監督權,被調查部門和人員應積極協助統計人員工作,及時提供真實可靠的資料和情況。

  3.各部門統計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以保證統計工作的正常進行和連續性。

  第四條 統計報表和統計臺賬

  1.統計報表是各部門通過統計數字向上級機關報告本部門,在業務、經濟等方面工作情況的主要形式,各級領導及統計人員都應重視統計報表的編制和報送,各部門領導對上報報表均要簽名以示負責。

  2.上級主管部門布置醫院填報的`統計調查表,由醫院相關部門統計人員及時準確的填制,并呈報主管院長審核、簽字。個別上級專業部門直接布置的有關專業部門的調查表,由相關專業部門按照上級要求填寫,同時抄送績效辦一份備案,保證醫院統計資料的統一性與完整性。

  3.醫院內部的全面性統計調查表。其內容包括上級要求的項目,醫院領導所需要的系統性資料,以及有關部門所需的重要數據,由醫院統計人員統一制定表格,統一編號,經院長審批后統一下達,其他任何部門均不得向各自以外的部門制發統計調查表。

  4.醫院統計報表分年報、半年報、季報、月報及不定期一次性報表5種。

  5.各部門務必按規定認真提供統計資料,不虛假、瞞報、遲報,也不準隨意修改統計資料;各級統計人員收到下級統計人員的統計資料后,及時進行審核,如發現問題及時責成有關統計人員予以核實和修正。

  6.原始記錄是統計報表的基礎統計臺賬,是系統整理和積累統計資料的重要工具,統計人員要認真做好這兩項工作。

  第五條 統計資料管理

  1.所有統計資料均為內部文件限制,某些屬于機密甚至絕密性質,按醫院有關保密工作規定辦理,未經批準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

  2.醫院統計資料使用分級管理辦法,各部門統計人員,負責管理上級報表原稿,各部門上報的報表資料,各項文件和資料原稿的文件。各專業統計人員保管本專業統計資料。基層部門保管統計的資料,年終一次整理,上交所在統計部門人員集中保管。

  3.對外公開發表統計數據,在醫院領導批準后,由醫院統計人員統一辦理。醫院各部門向上級部門匯報情況,在重要會議作報告或公開發表文章中所引用的統計數據,由提供資料人員,統計人員進行核實,保證統計數據的真實性和一致性。

  4.關于統計資料的裝訂整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均按檔案管理規定辦理。

  第六條 統計人員職責

  1.醫院統計人員的主要職責。

  (1)全面組織醫院統計信息網,安排統計工作任務。

  (2)及時準確,全面地報送上級布置的統計表及其他統計資料。

  (3)組織落實統計基礎工作,檢查指導基層統計工作。

  (4)開展統計分析和調查研究,適時的提出統計綜合分析和調查研究報告。

  (5)統一管理各項基本統計資料,系統完整的整理各個時期的統計資料,定期公布各項技術經濟指標和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2.各部門統計人員的主要職責。

  (1)全面組織本專業系統內的統計。

  (2)及時準確的向醫院統計人員及上級主管部門報送有關報表和其他統計資料。

  (3)深入基層部門檢查原始統計和統計臺賬的登記質量,采取措施不斷改進本專業登記統計工作。

  (4)認真分析本專業統計資料,總結成績,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為主管領導提出分析報告,向醫院統計人員提供專業分析資料。

  3.基層統計人員主要職責。

  (1)審核匯總、統計原始記錄資料,及時報送各種統計報表及完成各項調查任務。

  (2)認真分析各項統計資料,及時向主管部門負責人提出部門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為開好部門分析會提供高質量數據。

  (3)檢查原始記錄的真實情況,幫助指導有關人員填寫好原始記錄,做好統計臺賬登記工作。

醫保管理制度3

  一、醫藥費報銷審核制度

  1.在編教職工、教職工子女、大學生醫療統一納入s州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

  2.在享受s州市醫療保險政策基礎上,學校相繼出臺了s大后[20xx] 6號《s州大學職工補充醫療費報銷管理辦法》、s大后[20xx] 8號《s州大學兒童統籌醫療報銷規定》、s大后[20xx] 8號《關于學生參加s州市醫療保險的實施細則(修訂)》等相關規定作為補充政策執行。

  3.符合學校補充醫療政策的費用可以在規定時間來醫保辦辦理醫療費報銷審核手續,審核合格后交財務處,由財務處復審后予以發放報銷款項至個人賬戶。

  4.所報銷的醫療費發票必須是根據本人疾病情況開藥或檢查治療的參保發票,如發現有與本人疾病不符合的藥物或與病程不符合的藥物發票不予報銷。

  5.報銷比例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執行范圍參照《s州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報銷目錄》、《s州市社會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結付范圍》。

  二、托費、保險費報銷審核制度

  1.在編教職工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并持有本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該子女入園(托兒所)的保育教育費及嬰幼兒寄托與家庭托幼所的費用均可以按規定報銷。

  2.托費報銷標準按《s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s州市區幼兒園(托兒所)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s府辦〔20xx〕65號)執行。

  3.報銷時需持本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及發票在規定時間內前來醫保辦辦理審核手續,審核結束后憑簽字蓋章后的發票至財務領取報銷費用。

  4.在校教職工子女參加s州市少兒醫療保險的保險費用可以按父母雙方單位報銷的規定予以報銷。

  5.每年十月需自行在戶口所屬社區或幼兒園、學校辦理下一年度的醫療保險;新生兒必須在出生3個月之內報好戶口后在戶籍所在地社區辦理。

  6.每年12月至次年3月,由部門女工委員統一負責收集發票、復核名單,統一至醫保辦辦理審核手續。審核結束后憑簽字蓋章后的發票至財務領取報銷費用。單親、及一方下崗的職工可憑相關證明報銷全部費用。

  三、計劃生育管理制度

  1.我校計劃生育工作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及“江s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法規的框架下進行,由學校書記總負責,各分工會選派一名領導和女工委員負責本部門計生工作。

  2.遵照所屬區計生委工作要求做好學校計劃生育管理及宣傳工作,提倡在校每個職工及家庭自覺響應國家晚婚晚育的政策,鼓勵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杜絕計劃外生育。

  3.我校對獨生子女夫婦適當給予精神上的鼓勵和物質上的獎勵。按s州市相關政策報銷子女部分醫療費用、保險費用、幼兒園托費、家庭私托費等,每年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及獨生子女媽媽獎勵品。

  4.負責全校女職工信息庫的管理;做好孕期女職工的隨訪;計劃生育避孕工具的領取、發放;以及職工婚育、流產、取環等證明的開具及營養費的發放審核。

  5.負責全校教職工子女信息庫的管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職工子女統籌醫療卡”等的`辦理工作;以及托費、幼兒園費用、醫療保險費的報銷審核工作。

  四、教職工體檢制度

  1.按學校規定,每年在編教職工安排體檢一次(在職、退休)。

  2.每年6月人事處提供在編人員名單,如當年新進人員已參加過入職體檢的不納入名單行列。

  3.附一院體檢中心按提供的人員名單及學校對時間段要求排列人員具體體檢時間,體檢項目及體檢費用等由學校領導統一抉擇。

  4.在體檢開始前半個月在網上發布體檢工作要求及體檢日程安排,每個部門選派一名聯絡人負責具體工作。

  5.體檢期間,負責及時領取體檢報告,通知各單位領取,如有特殊情況及時與部門聯系人聯絡,通知到相關人員。

  6.體檢結束后核對實檢人員數目及費用情況,報財務審批。

  7.收集體檢資料存檔。

  五、大學生醫保制度

  1.我校在校大學生(本科生、非在職研究生)全體納入s州市大學生醫療保險體系。實施方案按s大后[20xx] 8號《關于學生參加s州市醫療保險的實施細則(修訂)》執行。

  2.每年9至12月按s州市下一年度大學生參保工作精神落實本校大學生參保工作,包括宣傳咨詢、上報信息、上交保費、發放醫療憑證以及外地門診就醫報銷審核工作等。

  3.參保學生享受s州市大學生醫保門診、住院、特定門診、醫療救助等保險待遇,標準按s州市醫保標準執行。

  4.除享受s州市醫保待遇外,學校也給予在校學生相應的醫療補助政策,包括校醫院就醫優惠政策、大病補助政策、傳染病防治政策、特困生醫療救助政策等。

  六、門診和大病補助制度

  1.學校針對因慢性病和大病所產生醫療費用較高的教職工予以適當的醫療費補助。

  2.補助對象及相關政策按s大后[20xx] 1號《關于重癥病人困難補助的若干規定(修訂稿)》和醫改會通過的退休職工門診補助方法執行。

  七、醫保與計劃生育管理服務標準

  1.認真學習,及時了解相關政策,嚴格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學校的相關政策開展工作。

  2.堅持原則,秉公辦事,統一標準,公平、公正地對待每一位服務對象。

  3.提高辦事效率,不擱置,不拖拉。

  4.工作認真、嚴謹,減少差錯。如有工作上的失誤需誠懇向服務對象做好解釋工作,及時糾正。

  5.服務熱情、周到,耐心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提倡使用文明服務用語。

  6.團結協作,維護和諧,共同創造良好的服務窗口形象。

  7.廉潔自律,杜絕利用職權謀取私利。

醫保管理制度4

  第一條 為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和《湖南省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意見》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外地駐長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和退休人員(以下統稱參保人員)。

  第三條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水平與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必須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在履行法定義務的前提下,參保人員依照本辦法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必須遵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對違反基本醫療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由市、區、縣(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理。市、區、縣(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所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

  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市屬以上用人單位 (含地處縣域內的市屬以上用人單位)和市以上有關部門登記注冊的用人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區屬用人單位(含區有關部門登記注冊的用人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縣(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縣(市)屬用人單位(含縣有關部門登記注冊的用人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第六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理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主要職責:

  (一)編制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發展規劃;

  (二)貫徹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有關配套辦法;

  (三)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決算,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等情況進行監督;

  (四)對執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根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資格審定辦法,對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進行定點資格審查和年審;

  (六)會同衛生、藥品監督、物價等部門監督、檢查和考核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收費標準及醫療技術服務質量。

  第七條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支付和管理;

  (二)編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決算,上報基本醫療保險的各類財務、統計報表;

  (三)負責與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簽訂醫療保險服務協議;

  (四)配合有關部門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收費標準及醫療技術服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五)負責有關基本醫療保險的咨詢、查詢等服務工作;

  (六)審查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情況。

  第八條 市、區、縣(市)設立由政府有關部門、用人單位、醫療機構、工會代表和有關專家參加的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組織,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監督。

  第九條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及其人員編制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審批核定。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所需的人員經費、辦公經費等由同級財政在預算中全額安排。

  第十條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委托有權檢查用人單位參保人員名冊、工資發放表、財務 會計帳冊等有關資料;有權檢查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第十一條 衛生、藥品監督、財政、審計、物價等部門應當配合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第三章 基本醫療保險費繳納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按上年度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6%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個人接上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基本醫療費用的需要,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繳費率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作相應調整。

  第十三條 職工個人上年度工資收入超過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部分不作繳費基數;低于60%的,按60%為基數繳納。

  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也括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部分),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代為繳納。

  新成立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當年按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繳納。

  第十四條 基本醫療保險費按月繳納,用人單位應當在每月10日前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報和繳費手續。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可委托用人單位開戶銀行代扣,也可直接受理用人單位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的繳納。職工個人繳納的部分,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得減免。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職工建立、解除勞動關系或用人單位發生分立、兼(合)并、歇業、破產、注銷的,應當在上述情況發生后30日內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破產、注銷時,應當依法清償欠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十八條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以下渠道列支:

  (一)國家機關、財政補助的社會團體和事業單位納入財政預算,在單位綜合財政預算中列支;

  (二)非財政補助的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在單位自有資金中列支;

  (三)企業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參保人員公布本單位全年基本醫療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參保人員監督。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基本醫療保險費征收和使用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條 ,提倡和鼓勵社會各界捐助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持發展基本醫療保險事業。

  第四章 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

  第二十一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構成,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分開運行,分別核算,不得互相互擠占。

  第二十二條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參保人員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并實行IC卡管理。個人帳戶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一)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不同年齡段劃入的部分:45周歲以下(含本數,下同)的按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xx%劃入;45周歲以上到退休前的按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xx%劃入;退休人員按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xx%劃入,但本人養老金高于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按本人上年度養老金的xx%劃入;

  (三)個人帳戶儲存額的利息收入。

  個人帳戶劃入比例,隨用人單位和職工的繳費率變化而調整。

  第二十三條 個人帳戶用于支付門診基本醫療費用和住院基本醫療費用中的個人自付部分。個人帳戶的本金和利息為個人所有,可以結轉使用和依法繼承,但不得提取現金。

  第二十四條 職工工作異動時,在本級統籌范圍內的,個人帳戶儲存額不轉移;在本級統籌范圍以外的,個人帳戶儲存額隨同轉移。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扣除劃入個人帳戶的部分,構成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和門診特殊病種及特定檢查項目的基本醫療費用。

  第二十六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當年籌集的部分,按城鄉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上年結轉的基金本息,按城鄉居民三個月期整存整取銀行存款利率計息;存入基本醫療保險財政專戶的積累基金,比照城鄉居民三年期零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計息,并不低于該檔次利率水平。

  第二十七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和挪用。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計征稅、費,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不計征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八條 基本醫療保險建立統籌基金超支預警報告制度,統籌基金出現超支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立即向政府報告,必要時適當調整政策。

  第五章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十九條 基本醫療保險設定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為一個結算年度。

  第三十條 參保人員從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下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當月未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從下月起暫停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重新繳費時,應先補足欠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并按日繳納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方能恢復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一條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門診(不含特殊病種門診)基本醫療費用從個人帳戶中支付,超支自負。

  第三十二條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設置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準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最高支付限額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具體數額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每年公布。 第三十三條 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基本醫療費用按以下辦法支付:

  (一)起付標準以下的由個人帳戶支付或個人自負;

  (二)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由統籌基金和個人共同負擔。其中個人負擔額按下設分段與自負比例累加計算:3000元以下的個人負擔20%;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個人負擔15%;1000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個人負擔6%;退休人員按以上自負比例的65%負擔。

  (三)住部、省級醫院的按 (一)、(二)項個人自付額的130%計算;住街道 (鄉鎮)醫院的按(一)、(二)項個人自付額的80%計算。

  第三十四條 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通過大病醫療互助辦法解決,具體辦法依照省人民政府規定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條 參保人員下列情形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自殺、自殘、斗毆、酗酒和吸毒;

  (二) 交通、醫療事故;

  (三)工傷、職業病的醫療和康復;

  (四)出國或赴港、澳、臺地區期間;

  (五)未經批準在非定點醫療機構、非定點零售藥店和本地區外的醫療機構、藥店就醫購藥的;

  (六)超出規定的'病種目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的;

  (七)其它違法行為導致病、傷、殘的。

  第三十六條 離休人員、老紅軍的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支付確有困難的,由同級人民政府幫助解決。

  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的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醫療費支付不足部分,由當地人民政府幫助解決。

  第三十七條 國家公務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享受醫療補助政策。具體辦法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有條件的企業可建立補充醫療保險。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福利費不足列支的部分,經同級財政部門核準后列入成本。

  第六章 醫療服務管理

  第三十九條 衛生、藥品監督部門,要積極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立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的制度。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促進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四十條 基本醫療保險對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實行定點管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藥品監督部門制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審定辦法,頒發由省統一印制的資格證書,建立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資格年審制度。

  第四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藥品監督、物價等部門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定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及相應的管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財政等部門制定特殊病種門診管理辦法及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辦法。

  第四十三條 參保人員駐外地工作、異地安置、因公出差或探親期間患病在外地就醫;因病情確需轉診轉院或急診搶救的具體辦法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有關財務、會計、統計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有關帳冊、材料,或者不設帳冊,致使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基數無法確定或基本醫療保險費遲延繳納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六條 參保人員轉借、冒用基本醫療保險證卡或偽造、涂改處方、費用單據等憑證,虛報冒領基本醫療保險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追回虛報冒領的基本醫療保險金,并可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七條 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追回損失,對單位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 責任人員處以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定點資格。

  (一)將非參保對象的醫療費用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

  (二)將應由個人自付的醫療費列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

  (三)不執行基本醫療保險病種目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的;

  (四)不按處方司藥的;

  (五)采用掛名住院、制作假病歷或違規將參保人員住進超標病房的。

  第四十八條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違反本辦法,克扣、無故中斷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九條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人員,致使基本醫療保險費流失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追回流失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十條 任何單位、個人挪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追回被挪用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不又不執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二條 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參照本辦法執行。

醫保管理制度5

  在市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政協的支持和監督下,在上級業務部門的具體指導下,我市醫療保險工作緊緊圍繞構建和諧社會和服務醴陵經濟發展這個大局,通過廣大勞動和社會保障系統工作人員高效務實的工作,保險覆蓋范圍不斷擴大,制度運行基本平穩,基金收支平衡,造就了一支精干的醫保專業隊伍,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得到保障,醫療服務競爭機制基本形成,得到了上級主管部門的充分認可和社會各界的高度評價。下面我從三個方面向各位領導作個匯報,請予審議,不妥之處,請大家批評指正。

  一、基本情況

  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自200*年7月啟動以來,本著全面實行、穩步推進模式和規范運作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基金運行比較平穩,保持了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良好勢頭。醫療保險啟動初期,操作上主要是將機關事業單位,中央、省、市駐醴單位,自收自支單位中的大部分單位納入保險范圍。經過連續三年擴面,除部分鄉鎮衛生院外,已覆蓋到市內所有機關事業單位,目前參保單位為387戶,參保人數達28971人。三年多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應征6442萬元,實際征收到位6300萬元,征繳率為98%。啟動基本醫療保險至今,已累計為6036人次住院報銷醫藥費2112萬元,年平均住院率10.5%,個人帳戶支出1500萬元,特殊門診報賬支出225萬元,歷年累計統籌基金滾存結余1191萬元。離休人員及二乙以上革命傷殘軍人(這一項目單列),實行醫療統籌結算辦法,由定點醫院歸口管理(醴勞字[20xx]2號文件)。我市現有離休人員和二乙以上革命傷殘軍人563人。20xx年起調整為按8000元/人收取醫療統籌金,全年應收基金450.4萬元,從上半年運行情況來看,估計全年需支出530萬元左右,因此離休醫療統籌金存在一定資金缺口,但相對去年來說,虧損要少一些,可基本上達到預期目的。

  二、主要做法

  醫療保險屬于社會保險,因此有別于商業保險。為使這一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工作得以順利開展和穩步推進,我市20xx年10月成立專門的工作機構,工作上以強化基金征繳,加強基金管理,提升服務質量為手段,確保了基金的征繳有力、使用得當和安全運行。

  (一)強化基金征繳,確保應保盡保、應收盡收。

  20xx年7月,市人民政府制訂并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和實施細則,明確了醫療保險的范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要求駐市所有用人單位參加醫保。從執行以來的總體情況看,基本做到了按文件規定應保盡保。基金征繳主要由參保單位依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委托參保單位開戶銀行代扣,或直接向醫保經辦機構繳納,通過強有力的監管和及時催繳,征繳率一直處于較高水平。

  1、嚴格實行目標考核。近年來,政府每年都將醫保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從政策上扶持,工作上指導,思想上把“吃藥”放在與“吃飯”同等重要的地位。首先是堅持目標責任管理不動搖。在精心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考核辦法、確定工作目標、分解工作任務、簽訂工作責任書的基礎上,建立了“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工作機制,將其納入對市直各單位和鄉鎮街道領導班子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多次召開業務培訓、業務工作會議和推進工作會議,分析形勢,研究問題,指出解決的辦法和措施。其次,工商、稅務、勞動保障等部門加大了聯合執法力度,在擴面工作上統一認識,協調一致,形成合力,對不愿參保的企業加大行政干預力度,責令限期參保,同時在評先、創優、稅收優惠等方面進行直接掛鉤。對未完成任務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由于目標責任明確,措施到位,每年都超額完成了上級下達的目標任務。

  2、切實加強政策宣傳。醫保工作在我市起步相對較晚,為了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使政策廣泛深入人心,我市從四個方面加強政策宣傳力度。一是在電視臺開辟了宣傳專欄,對醫療保險政策進行了為期兩個月的系列宣傳報道;二是結合勞動保障的維權執法積極開展“宣傳周”、“宣傳月”等活動進行集中宣傳,累計發放各類宣傳資料18000多份;三是充分利用會議、簡報、座談、接待、街頭咨詢等方式,向參保人員進行重點宣傳;四是組織定點醫院、定點藥店人員,上街設立宣傳咨詢臺、宣傳欄、發放資料、免費義診等形式,向市民進行廣泛宣傳。

  3、不斷加大征繳力度。“以收定支,略有節余;上月預繳,下月支付”是醫保基金的運作原則,如果基金不能及時足額征繳到位,保支付將成為一句空話。對于醫療保險的征繳,國家實行強制征繳辦法。我市也建立了政府牽頭、人大督辦、部門配合的三級聯動基金征繳機制。對不啟動醫療保險的'財政撥款單位,實行會計核算中心不予報銷醫療費用,對不扣繳的單位對單位主要負責人按規定進行處罰,對有錢不繳和欠費嚴重的單位,一經查實,財政部門只發給80%的工資,扣除20%的工資用于補繳保險費。對其他企事業單位,要求工商、稅務、公安等部門辦理有關證照年檢時,必須查驗繳納保險費憑證;審計部門對重點欠繳單位實行專項審計、銀行優先扣繳保險費等。同時,為解決企業參保和基金征繳問題,市醫保經辦機構深入企業,通過與企業負責人對話、宣講政策和法律法規,使企業認識到參保符合企業發展的長遠利益,從而增強了參保的主動性。

  (二)強化基金監管,確保實事辦實、好事辦好。

  為參保人提供服務的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是聯系參保人員和保險經辦機關的紐帶,也是保險基金的流出通道和保險基金收支平衡的閥門,因此,“兩定”管理也是醫保經辦機構工作的重點和難點。目前,我市已有8家醫院和24家定點藥店獲得定點資質。為確保醫療保險按照政策執行到位,市醫保經辦機構專門配備了兩名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專門負責對定點醫院、定點藥店進行檢查,并重點抓好了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

  1、嚴把“三關”,加強對定點醫院的管理。在基金使用過程中,支付給定點醫院的資金占基金支付總額的絕大部分,因此,對定點醫院的監管自然是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的主要做法是全程監管,把好三關。

  一是把好住院病人關,杜絕冒名住院。一方面,在定點醫療機構中推廣試行基本醫療保險診療常規,及時抽查住院病歷、門診處方、發票、購藥明細單等,加強對輕病住院、掛床住院、過度檢查、不合理治療和違規用藥等現象的管理力度。另一方面,對參保人住院,市醫保經辦機構明確要求定點醫院醫保科、護士站工作人員,對病人住院情況進行逐一核查,如發現有冒名頂替住院現象,必須及時報告,否則將對醫院予以重罰,直至取消其定點資格。到目前為止,尚未發現冒名頂替住院情況,也未接到有關投訴。

  二是把好住院病種關,防止基金流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嚴格執行《株洲市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病種目錄》,并要求定點醫院把住初審關,確保基金使用得當不流失。通過稽查,到目前為止,共有31例醫保住院病人,不屬醫保經辦機構支付醫療費用范圍,防止了基金不應有的流失。如20xx年2月27日,自來水公司女職工張某,在去公司上零點班時不慎跌倒,當即感到腹部、右胸及右肩疼痛,家人將其抱回家后出現嘔吐,隨即送湘東醫院門診就診,門診以“腹部外傷”收住醫院,入院后次日行上腹部ct檢查,確診為肝挫裂傷、腹部閉合性損傷。這是一起明顯的工傷事故,而該單位也沒有開展工傷保險,醫保經辦機構隨即做出不予報銷醫保費用的處理決定。

  三是把好“三大目錄”執行關,嚴防基金浪費。對定點醫院“三大目錄”的執行情況,市醫保經辦機構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進行重點稽查,兩名專職醫審人員,每天都要深入醫院檢查一次。稽查內容主要是有無小病大養、掛床住院;是否落實一日清單制度情況;醫生用藥是否遵循安全、經濟、有效原則,病人出院帶藥是否超標;醫生是否把好特檢、特治和轉診轉院初審關。稽查方式除采取直接詢問病人或家屬、實地查看、檢查在架病歷、調閱歸檔病歷外,還充分利用網絡系統對住院病人醫療費用進行適時、動態監控,嚴格審核。三年多來共稽查5000多人次,共拒付不合理費用45萬元。20xx年4月,在對中醫院進行一次突擊稽查時,查出不合理費用(包括藥品使用不合理、診斷、檢查無醫囑記錄等)4萬多元,當即對此予以拒付。此外,今年還組織市醫保局、財政局和衛生局等部門,每月對各定點醫院進行一次集中審核,保障了醫保基金合理、正常支出。

  2、堅持“三個到位”,加強對定點藥店的管理。

  對醫保定點藥店的管理,我市推出了綠牌準入、黃牌約束、紅牌退出的管理機制,從審批、管理、考核等方面實行全方位審查監督,收到了比較好的效果。

  一是堅持審批到位,嚴格實行準入制度。在充分考慮合理布局、服務質量、服務水平等因素和進行總量控制的基礎上,實行嚴格的市場競爭準入制度,由市醫保經辦機構會同財政、工商、衛生、藥監、物價、質監等部門進行綜合審查,確定定點單位。同時放開了定點藥店的競爭門檻,讓民營平價藥店躋身定點范圍,目前,我市24家獲得定點藥店資質的單位有民營藥店22家。民營平價藥店的參與,既降低了藥價,節約了醫保基金,也減輕了參保患者的負擔,還有效打擊了醫藥行業的不正之風。

  二是堅持管理到位,嚴格規范售藥行為。醫保經辦機構從加強對醫保定點服務機構的管理入手,對定點藥店提出指標管理要求,要求必須嚴格執行《定點藥店規范管理標準》和《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兩個規范性文件,24家定點藥店都建立了健全的藥品質量保證制度,基本醫療保險目錄藥品配備率都在80%以上,銷售處方藥品基本上都嚴格按照審方、配方、復核程序配藥,從而很好地控制了參保人員的個人負擔率。通過檢查,到目前為止,定點藥店操作流程規范,服務質量不斷提高,也沒有發現以藥換物、以藥換藥現象。

  三是堅持考核到位,嚴格執行目標管理。本著合理性、可操作性原則,我市在醫保啟動初就制訂了《定點藥店目標考核細則》,對管理職責、藥品質量、銷售服務等方面作出了相應的要求。幾年來,通過建立日常檢查和專項考核相結合的考核機制和實行資格年審制度,確保了管理目標的實現。日常檢查主要從檢查藥店的售藥處方入手,注重合理用藥、合理售藥和合理收費,重點查看藥品質量、執業藥師是否在崗、處方是否留有存根和服務態度等;專項考核主要是每季末進行例行檢查,對藥價和經營的合理性進行監管,對服務水平、服務質量等方面進行綜合測評,結果與年末考核掛鉤,作為是否續簽協議的重要依據。

  3、突出“三化”,加強對經辦人員的管理。

  培養一支政治強、素質高、作風硬的隊伍是加強醫保經辦機構效能建設的必然要求,也是不斷推動醫保事業發展,確保基金管理規范的前提和根本保證。為提高隊伍素質和工作效率,市醫保機構以爭創“三優服務窗口”為載體,以落實“三化”為突破口,在廣大工作人員中開展講政治大局、講集體榮譽、樹整體形象活動,引導他們過好權力關、利益關、榮譽關,不斷提高了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和服務水平。

  工作制度化,做到有章可循。近年來,醫保經辦機構出臺實施了內控制度。內控制度包括績效考核制度、股室崗位責任制、醫保審核和結算管理制度、責任追究制、醫保審批管理制度以及定點醫院、定點藥店、特殊門診、轉診轉院、異地擇醫、特檢特治的審批管理制度、醫療保險辦事程序等十三項。通過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規范業務流程,強化權力制約,確保了各項工作有章可循,穩步推進。

  辦事公開化,接受群眾監督。在工作過程中,經辦機構把所有的政策法規和辦事程序公布上墻,極大地方便了廣大參保人員,也有利于廣大群眾和參保人進行監督。還積極推行首問責任制,要求所有工作人員對參保人的咨詢,做到有問必答、有問能答,回答準確、易懂。在工作臺還設立了意見簿和局長信箱,積極采納有益建議,誠懇接受監督,及時改進工作。在去年年終社會滿意度測評時,勞動保障工作群眾滿意率位居全市首位。

  服務人性化,提高服務水平。醫保日常工作主要是為參保人服務,經辦機構始終堅持“一切為了參保人”的工作理念,把提供優質服務貫穿于工作的始終,不斷改善服務態度,提倡微笑服務,使用文明用語,做到禮貌待人,開展了創三優文明服務示范窗動和“一個黨員、一面旗幟”活動,做到了以參保人為中心,以高標準的辦事效率和全方位的優質服務為核心,最終達到參保人、參保單位和社會三方面滿意。20xx年,包括醫保在內的保險服務窗口,被評為全省“三優服務示范窗口”。

  (三)強化政策到位,確保政策兌現、待遇落實。

  為切實減輕參保人員住院醫療個人負擔,提高參保人員待遇,我市多次調整醫療保險政策,提高報銷比例,20xx年下發了《醴勞字[20xx]02號》文件,降低了住院的起付標準費,提高了床位費的支付標準;緊接著又先后下發了《醴勞字[20xx]37號》、《醴勞社字[20xx]12號》、《醴勞社字[20xx]5號》和《醴勞社字[20xx]19號》四個文件,一是對特殊門診的起付線予以了降低;二是推出了單病種實行費用包干的結算,已有160多人受益;三是降低了住院起付標準和市外轉診轉院、異地擇醫先行自付比例;四是提高特殊門診、住院報銷比例。并將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最初的2.5萬元提高到6萬元。1萬元段以上在職、退休報銷比例均為95%。通過這些政策的調整,住院報銷比例總體上達到了73%(費用越高者越受益)。

  為體現以人為本,關愛參保者的宗旨,真正使基金發揮應有作用,市醫保經辦機構還認真審核參保住院對象應享受費用的兌付,有效防止了錯漏情況的發生。20xx年2月17日,石亭鎮聯校教師郭某在自家板梯間摔倒,致左股骨骨折,被送湘東醫院住院治療,家屬持相關證件到該院醫保科錄入微機時,該院告之外傷所致骨折一般不屬于醫保報銷范圍,如確屬疾病所致,需醫保經辦機構確認。接到醫保科報告后,經辦機構醫審人員調閱了病人住院病歷和詢問病者,發現既往有眩暈癥、失眠、貧血癥狀,3月30日上午(當時病人已出院),醫審人員與執法大隊人員一同前往聯校、學校調查核實,確定無第三方責任,根據有關文件,作出予以報銷決定,有力維護了參保人的正當權益。

  三、存在的問題和今后的打算

  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已經進入一個新的時期,改革的目標也更加明朗:一是要體現社會公平,使更多的人能夠參保并享受到相應的保障;二是要使制度運行更加穩健和可持續發展;三是要使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能夠得到不斷完善;四是要讓制度更具開放性、兼容性。我市醫療保險工作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也面臨四大突出矛盾。

  一是傳統產業不優制約了保險擴面。我市陶瓷花炮兩大傳統產業都屬于勞動密集型產業,科技含量不高,而勞動力成本相對較高,絕大多數企業利潤空間相對較小,假如按照政策全部強制納入保險,勢必給企業造成極大壓力,部分企業可能根本無法承受,將面臨無法正常運轉。如不能有效改變這種局面,保險擴面將很難逾越這道門檻,至少會造成擴面步履放慢。

  二是財政資金不足限制了政策落實。根據株洲市政府[20xx]82號文件《株洲市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規定》,我市在實行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要建立公務員醫療補助資金及實行五年的過渡性醫保個人帳戶的補助,這兩項資金市財政每年需安排預算1760萬元—1990萬元(按人平5%-7%補助,每年鋪一個月的個人帳戶資金1000元/人)。但由于我市財政資金有限,預算沒有作出安排,因此,我市公務員上述兩項補助均未享受。為解決改制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我市已制定了改制企業職工醫療統籌辦法(試行)草案,初步估算這一塊財政又要每年注入資金700萬元左右。同時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早就提出了將城市居民納入醫保范圍,省內不少縣市已經開始執行,我市一旦執行起來,最關鍵的也還是財政資金能否做到足額到位。

  三是基礎配置不齊束縛了管理到位。我市醫保經辦機構人員力量單薄,目前只有8個人,在株洲市五個縣市中,人數是最少的。而要承擔繁重的業務工作,其中涉及資金幾千萬、參保人群5萬多的數據,每月應付幾百人的結算,同時還要對醫院結算審核,催收基金,幾乎每一個工作人員都要承擔多項工作。如果城市居民醫療保險開展起來,又是幾萬到上十萬的人員參保,其工作量可想而知的。特別是工傷保險工作,面對全市近千家企業,上十萬參保人員,又缺乏必備的交通等工具,如一旦工傷事故發生就必須及時趕到現場,因此,對工傷保險實行單列,增設專門機構,增加人員編制已勢在必行,刻不容緩。

醫保管理制度6

  根據《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意見的通知》(湖政發〔20xx〕56號)、《湖州市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湖政發〔20xx〕22號)文件規定,市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作了調整,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一、醫保繳費

  1、國家機關(含參公單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每月按照單位繳費基數(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在職職工人數)的8.5%繳費(其中6.5%為住院醫療保險費、2%為門診醫療保險費);在職職工每月按照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2、企業、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用人單位每月按照單位繳費基數(其中: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全部在職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企業以及其他用人單位為全部在職職工上月工資總額)的8.5%繳費(其中:6.5%為住院醫療保險費,2%為門診醫療保險費);在職職工每月按照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 %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職工月工資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60%確定;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照300%確定。

  3、城鎮個體勞動者每月按繳費基數(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的9.5%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其中6.5%為住院醫療費,2%為門診醫療費,1%為個人賬戶資金)。

  4、退休人員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繳費年限

  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時,其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相加必須達到男滿25年、女滿20年(其中:住院醫療保險費實際繳費年限必須滿5年,門診醫療保險費實際繳費年限必須滿10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符合上述繳費年限規定的,必須按辦理退休手續時的本人繳費基數和規定的繳費比例一次性補繳住院醫療保險費以及按0.4萬元(城鎮個體勞動者為0.3萬元)×[(120-已繳月數)/120]的標準一次性補繳門診醫療保險費。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包括大病統籌)實施前職工的工作年限,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或基本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的,可以作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

  三、個人賬戶

  1、在職職工每月由本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劃入個人賬戶;城鎮個體勞動者每月由本人繳納的個人賬戶資金劃入個人賬戶;退休人員每月按每人35元標準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劃入個人賬戶。

  2、個人賬戶主要用于支付住院、門診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中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

  四、參保繳費后享受醫保待遇的起始時間

  單位職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當月參保繳費,次月享受醫保待遇。城鎮個體勞動者首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必須連續繳費滿3個月后方可享受醫保待遇;中斷后3個月內續保的,在補繳中斷期間醫療保險費后的次月享受醫保待遇,不補繳或超過3個月后續保的,必須從續保之月起繳費滿3個月后方可享受醫保待遇。

  五、普通門診待遇

  1、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或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報銷比例為:在二級、三級醫療機構就醫或零售藥店購藥發生符合規定的醫療(藥)費用,報銷50%,在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報銷60%。同一醫保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報銷額在職人員為960元、退休人員為1080元。

  2、為方便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和長期駐外職工異地就醫,每年6月25日前,經本人申請,單位匯總上報并經醫保經辦機構核準,可發給70元/月的門診包干費,個人賬戶不再劃入,門診費用不再報銷。選擇門診醫療包干待遇的人員,在同一醫保年度內不得變更。

  六、住院和特殊病種門診待遇

  1、住院起付標準為:同一醫保年度內(醫保年度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第一次住院的,市內三級醫療機構800元、二級醫療機構600元、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300元;轉市外定點醫療機構800元。從第二次住院起,不再設起付標準。特殊病種門診治療不設起付標準。

  2、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設最高支付限額。一個醫保年度內,參保人員發生符合規定的住院和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特殊病種門診不設起付標準)累計醫療費用,統籌基金報銷比例為:起付標準以上至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倍部分,在職人員報銷80%、退休人員報銷85%;3倍以上至6倍部分,在職人員報銷85%、退休人員報銷90%;6倍以上部分,在職、退休人員均報銷90%。

  七、轉外就醫

  參保人員因病情確需轉市外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應當由本市定點醫療機構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生提出轉院意見,經該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轉院證明后,到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院報備登記手續。

  因病情確需到市外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自理5%后,再按基本醫保政策規定報銷。

  八、醫療救助

  醫療救助對象是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人員,因患大病,發生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和單位、其他部門補助后,當年自付醫療費用仍超過5000元并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年底可申請醫療救助。

  具體如下: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城鎮“三無”人員;夫妻雙方系失業或單親家庭失業人員;持《低收入職工優惠證》的職工;其他特困人員。

  九、醫療費用結算

  市區參保人員在市區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就醫、購藥時,可直接持醫保卡刷卡結算。20xx年底前,將在全市范圍內逐步發放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市區參保人員領到社會保障卡后,在三縣醫保聯網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可持社會保障卡直接刷卡結算;在三縣醫保未聯網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再由個人憑醫保卡證、病歷、處方、出院小結、發票、醫療費用清單等到市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報銷。

  十、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繳費年限與職工基本醫保繳費年限的銜接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就業后轉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辦理退休時,其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可折算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具體折算辦法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每4年折算為1年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不滿4年的,折算到月(折算后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十一、醫保卡證的掛失、補辦

  參保人員的醫保卡證(社會保障卡和《職工醫療保險證歷本》),僅限于參保人員本人使用,參保人員應當妥善管理,不得轉借他人冒名就醫。參保人員發現社會保障卡損壞的,應當憑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社會保障卡經辦機構辦理掛失、補辦手續。

  十二、其他

  1、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建立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用于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補助。

  2、《湖州市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原執行的湖政發〔20xx〕111號、湖政辦發〔20xx〕77號、湖政辦發〔20xx〕78號文件同時廢止。

醫保管理制度7

  一、入院流程

  1、首診醫師應嚴格掌握患者入院標準。外傷患者需住院治療的,首診醫師應告知患者或家屬到醫保、新農合結算中心辦理審批手續。

  2、患者住院時,應出示本人醫保證或合作醫療證,首診醫師認真核對,在入院通知單中標明患者身份,經住院處辦理住院手續。

  3、住院處辦理住院手續時,應確保入院通知單、病案首頁中患者基本資料與證件相符并對患者身份作出標識,以利于病房管理。

  4、入院后,科室根據患者身份使用不同顏色的一覽卡和床頭牌。新農合患者還應填寫身份確認書,由護士長及主管醫師簽名,身份核驗書附于病歷中。

  二、住院管理

  1、貫徹因病施治原則,做到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嚴格執行山東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新農合藥品目錄。

  2、醫保患者目錄外藥品費用占藥品總費用的比例應控制在10%以下,新農合患者目錄外藥品費用占藥品總費用的比例低于20%。 3、患者住院期間,收治科室應每日為其發放項日齊全、內容完整的住院費用“一日清單”。

  4、病歷記錄及時、準確、完整,各項收費在有醫囑,檢查報告單收集齊全,出院帶藥符合規定。

  5、及時為符合出院條件的患者辦理出院手續,為患者提供結算所需各種材料,不得出現掛床住院現象。三、轉院管理

  1、限于技術和設備條件不能診治的疾病或不能確診的患者,由科室專家進行會診,科室主任同意后,填寫轉診轉院審批表,到醫保辦登記備案,經醫保、新農合管理機構審批后方可轉院。

  2、嚴格掌握轉院標準,不得將不符合條件的患者轉出,也不得拒收下級醫院轉診來的患者。

  3、患者自行轉院后,醫師不得再補辦轉診轉院審批表。特殊情況經醫保、新農合管理機構批準后辦理。醫院醫保管理制度6

  一、入院管理規定

  (一)醫保患者辦理住院手續時,應攜帶《醫保手冊》、社保卡到住院處,工作人員認真核對參保人員《手冊》中的照片,并根據患者的診斷,按《手冊》填寫的身份、數據及其它信息進行登記;患者未在紅名單內或未持醫保手冊者,應全額繳費,手工報銷。 (二)醫保、工傷、合作醫療患者住院時,應持“醫保手冊”、“工傷證”、“合作醫療證”到住院處辦理住院手續。住院處工作人員應在住院單上加蓋“醫保”、“合作醫療”、“工傷”章,以提示病房醫生在為患者診治時要按相關規定執行。

  (三)凡辦理住院手續的醫保患者其住院通知單上醫生注有以下原因者: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或其它責任事故造成傷害的;因吸毒、打架或違法行為造成傷害的;因自殺、自殘、酗酒等,住院處工作人員應全額收取患者住院費用。如醫生診斷未詳細注明,經辦人有疑問時,有責任詢問患者的受傷原因,并按醫保規定收取其住院費用。

  (四)醫保患者在住院期間嚴禁請假外出,其請假期間的醫療費用住院處按自費收取。

  二、出院管理規定

  (一)患者出院時,病房為醫保患者提供出院診斷證明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患者,一份附在病歷中,一份隨出院通知單交到出院處,經辦人將診斷證明貼在患者結算明細單上,報醫保中心審閱。 (二)參保人員辦理完出院結算手續后,出院處才可將《手冊》返還患者。

  (三)患者自院方開出出院通知單的第三天后拒不出院者,其醫療費用住院處按自費收取。

  (四)參保人員出院后,從出院處通知其結算醫療費用之日起兩周后仍未來結算的,出院處應將其《手冊》號及公民身份證號碼上報參保繳費的區、縣社保中心。

  違反《手冊》使用管理規定,造成醫療保險費用結算錯誤者,北京市醫保中心將追回其相關費用,要杜絕此類問題發生。醫院醫保管理制度7

  違紀處罰標準:

  1、處方使用:工傷、公費醫療及醫療保險使用醫療保險專用處方醫療保險處方上出現自費藥品,扣發工資20元。

  2、用量:

  1)急性病3天量;

  2)慢性病7天量;

  由科主任簽字把關。處方超量每項扣發工資10元。無科主任簽字把關者,扣發獎金50元。

  3、開藥原則:

  1)不得重復開藥。〔兩次看病間藥量未使用完又開同樣的藥)。

  2)不得分解處方。[同一天開兩張(含兩張)以上處方的同一種藥〕

  3)用藥必須與診斷相符。

  4)不得超醫師級別開藥。

  4、大額處方管理:

  不得出現大額處方〔超(含)500元〕,特殊情況需審批蓋章。出現未審批的大額處方每次每項扣20元。

  5、處方書寫:

  1)一張處方只限開5種藥。

  2)處方內不得缺項。

  3)書寫處方的劑量用法要規范。例:單位劑量_總量/每次使用劑量、途徑、用法。

  4)診斷必須用中文書寫。

  違規者每次每項扣發工資10元。

  6、門診病歷;

  l)患者看病必須建門診病歷。

  2)開藥、檢查、治療必須在病歷中如實記載。 ①不建病歷扣工資100元,并補齊;②無如實記載每次每項扣發工資20元。 7、貴重藥品使用原則:

  單價超(含)100元貴重藥品的.使用必須先審批(搶救除外),并有病程記錄。違規者每次每項扣發工資20元。違紀處罰標準:

  9、自費藥或部分自付藥使用原則:

  凡使用自費藥或部分自負的藥品時,必須在《住院患者應用自費或部分自負項目簽字表》上有病人或病人家屬同意使用意見或單位同意報銷的有效簽章。違規者每項扣發工資50元。

  10、大型檢查:

  1)凡進行大型檢查大于等于200元的檢查必須先辦理審批手續;

  2)凡進行大型檢查必須主任以上人員同意使用意見。違規者每次每項扣發獎金50元。醫院醫保管理制度8

  1、必須持有《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疾病醫療證》和處方,其醫療費用方可納入特殊病管理。

  2、醫保特殊疾病按規定疾病。

  3、特殊病人必須到指定科室就診。

  4、特殊病只能使用與疾病相關的醫保范圍的藥物。處方量嚴格控制在30天以內的藥物劑量。

  5、違反規定造成費用糾紛者,追究當事人責任。

醫保管理制度8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勞動保障部門頒布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各項配套政策和管理辦法。

  2、不斷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水平,努力為廣大參保患者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3、在分管院長領導下,認真遵守《醫療定點機構服務協議書》的各項規定,嚴格按照協議要求開展醫保管理工作。

  4、嚴格按照《醫療保險定點機構計算機局域網運行管理制度》規范工作行為,熟練掌握操作規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5、堅持數據備份制度,保證網絡安全通暢。

  6、準確做好醫保數據對帳匯總工作,月終按照上傳總額結回費用。

醫保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行政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行政單位的財務管理,保障行政單位工作正常有序運轉。根據相關財經法規,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局機關財務管理主要內容包括:預算管理、采購管理、資產管理、結算管理、會計人員管理、財務監督。

  第三條 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勤儉節約、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統籌安排,注重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四條局機關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并嚴格執行收支預算,定期編制財務報表,如實反映財務收支情況,加強資產的全面管理。

  第二章 預算管理

  第五條 行政單位按照財政部門的要求編制下年度部門預算,并報局黨組會議審定。部門預算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收入預算是將下年度納入到國庫管理的`非稅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及時繳入國庫,不得滯留或挪用。支出預算中基本支出應本著節約、從儉的原則編報。項目支出是根據區委、區政府工作安排,結合本單位年度工作任務,本著先急后緩的原則,在保證基本支出需求下,結合財力情況,從納入項目庫的項目中統籌安排。

  第三章 采購管理

  第六條 局機關辦公用品歸辦公室管理。各科室需添置辦公用品的,提出申請,填寫物品采購計劃單,報辦公室匯總審定后統一采購,金額達到政府采購標準的實行政府采購。各科室不得未經批準自行采購。購買辦公用品超過限額的一律采用轉賬或公務卡結算。辦公用品發票必須附有明細清單,經手人按照一般程序報賬。其它工程類、設計制作類等大件物品采購需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標準執行,并提供合同及驗收單。

  第四章 資產管理

  第七條 行政單位必須依法管理使用國有資產,完善資產管理制度,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益。固定資產管理按照誰用誰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科室對其使用的資產負責。辦公室負責建立固定資產實物登記卡,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明確使用人的責任。財務科負責將新增固定資產錄入到資產管理系統內,保證賬實相符。如需處置,需報財政部門批準后,由辦公室統計好進行處置。處置收入交由財務科上繳非稅,并在資產管理系統里登記減少。

  第五章 結算管理

  第八條 原始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完整。原始憑證的報銷需審核無誤后,經手人簽字,分管領導及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報銷。發票沒有明細的須附附件,用公務卡結算的須附POS機刷卡憑條。資金支付應按照現金管理、國庫集中支付和公務卡管理的有關制度執行結算。對于大額支出,需以紙質報告形式交由辦公室,經黨組會議研究后,分管領導和單位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轉賬。

  第六章 會計人員管理

  第九條會計人員必須遵守職業道德,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須有計劃的進行輪換。會計人員必須參加會計業務培訓,保證每年有一定時間用于學習和培訓。會計人員因崗位變動應辦理交接手續。列出交接清單,逐項核對后,由交接人、接收人、監交人三方簽字生效。交接清單一式三份,移交人、接交人各一份,財務科留存一份,存檔備查。原則上,一般會計人員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交接由單位負責人監交。

  第七章 財務監督

  第十條行政單位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政府會計制度》等法規建立健全財務、會計監督體系。單位負責人對財務、會計監督工作負領導責任。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財務監督。同時做好審計、財政部門的外部監督。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批準之日起執行。

醫保管理制度10

  (一)機構管理

  1.建立醫院醫保管理小組,由組長負責(組長副院長擔任),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醫保工作。

  2、設立醫院醫保辦公室(以下簡稱“醫保辦”),并配備2—3名專(兼)職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院醫療保險工作。

  3.貫徹落實柳州市政府有關醫保的政策、規定。

  4.監督檢查本院醫保制度、管理措施的執行情況。

  5.及時查處違反醫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關記錄。

  6、加強醫療保險的宣傳、解釋,設置“醫療保險宣傳欄”,公布舉報獎勵辦法和監督電話,公示誠信服務承諾書。正確及時處理參保病人的投訴,努力化解矛盾,保證醫療保險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醫療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不推諉病人,接診時嚴格核對病歷、卡與參保人員本人相符,發現就診者身份與所持《醫療證》、IC卡不符時,應扣留醫療保險證(有代取藥證明的除外),及時報告醫院醫保辦,醫院醫保辦及時報告市醫保中心。

  2、診療時嚴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收費”的原則,病歷、處方、檢查單等書寫規范。

  3.藥品使用需嚴格掌握適應癥。

  4.收住病人時必須嚴格掌握入院標準,杜絕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掛名住院和其它不正當的醫療行為;住院用藥必須符合醫保有關規定,使用自費藥品必須填寫自費藥品患者同意書,檢查必須符合病情。

  5.出院帶藥嚴格按規定執行。

  (四)、患者基本信息、醫療項目及費用錄入管理制度。

  ①患者入院時,收費處要及時做好詳細登記工作,登記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醫保卡號、住院號、診斷、科別、門診醫師、入院時間。為初入院患者編上新住院號,或為再入院患者查回舊住院號才能辦理有關手續,避免一人多號或一號多人的情況發生。

  ②患者入院后,各類醫療文件的書寫由醫護人員按規定按時完成;由護士核對、錄入并執行醫囑;診療項目及費用的錄入必須正確無誤,對出現有項目無收費、有項目多收費或無項目有收費的,追究科室負責人責任。

  ③實行收費明細清單制,收費明細清單由住院科室提供,不按要求提供的追究科室負責人責任。

  ④醫院醫保辦每月檢查患者基本信息、醫療項目及費用錄入情況,對電腦錄入的患者基本信息、收費項目等與病歷記錄不相符的,按規定處罰并追究科室負責人責任。

  (三)藥房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發改委制定公布的藥品零售價格和廣西壯族自治區集中采購價格,按醫院藥品采購供應制度采購藥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藥品價格及一次性醫用材料價格,接受監督。

  3.確保醫療保險藥品備藥率達標,不得串換藥品。

  (四)財務管理制度

  1.認真查對參保人員的醫保病歷、IC卡,把好掛號、收費關,按市醫保中心醫療費管理的要求,準確無誤地輸入電腦。

  2.配備專人負責與市醫保中心醫藥費結算和銜接工作,并按醫保規定提供相關資料。

  3.新增醫療項目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市醫保中心上報。

  4.嚴格執行醫保中心的結報制度,控制各項相關指標,正確執行醫療收費標準。

  5.對收費操作上發現的問題,做到及時處理,并有相關處理記錄。

  6.參保人員出院結帳后,要求查詢收費情況,醫保窗口和財務室做到耐心接待,認真解釋,不推諉。

  (五)信息管理制度

  1.當醫保刷卡出現錯誤時,窗口工作人員及時通知醫保辦公室,由窗口工作人員利用讀卡程序來檢查卡的質量,如卡有問題,告知持卡人到市醫保中心查詢。

  2.當醫保結算出現問題時,窗口工作人員及時通知醫保辦公室,由醫保辦公室人員來查對,確保結算正確,如在查對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向醫保中心查詢。

  3.信息管理員做好醫保的數據備份,定期檢查服務器,確保醫保系統的運行。

  4、嚴格執行《醫療保險定點機構計算機局域網運行管理制度》。

  二、醫院醫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一)、醫保工作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柳州市政府及柳州市社會和勞動保障局頒布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各項配套政策和管理辦法。不斷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水平,努力為廣大參保患者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2、在副院長的領導下,認真遵守與柳州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簽訂的《醫療定點機構服務協議書》各項規定,嚴格按照協議要求開展。

  醫療保險管理工作。

  3、嚴格按照《醫療保險定點機構計算機局域網運行管理制度》規范工作行為,熟練掌握操作規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堅持數據備份制度,保證網絡安全通暢。

  5、準確做好醫保數據對帳匯總工作,月終按照上傳總額結回費用。

  (二)、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措施

  1、嚴格執行首問、首診負責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則,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病歷、處方、檢查單等書寫規范,做到字跡清晰,記錄準確完整,醫師簽字規范。

  2、做到就診患者病歷、卡與參保人員本人相符,病與癥相符,所患疾病與所使用的藥品、診療項目相符,藥品與需要的數量相符,使用的藥品數量、診療項目與費用相符。

  3、在診治、記賬時必須核對病歷和醫保卡,不得將非醫保人員的醫療費記入醫保人員。

  4、應進行非醫保支付病種的識別,發現因斗毆、酗酒、違法犯罪、自殺、自殘患者、交通事故等患者使用醫保卡就診應及時通知醫院醫保辦。

  5、凡向參保人員提供超出醫保范圍以外的用藥、治療,應征得參保人員或其家屬同意,未經參保人員同意和簽訂同意書的,由此造成的損失和糾紛由當事人負責。

  6、醫保目錄內的同類藥品有若干選擇時,在質量標準相同的情況下,應選擇療效好、價格較低的品種。

  7、嚴格執行醫療質量終結檢查制度。

  8、按時向醫保中心上傳結算數據,及時結回醫保基金應支付的醫療費用,做到申報及時、數據準確。

  9、保證醫保網絡系統運行正常,數據安全。

  (三)基本醫療保險就醫管理措施

  1、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就醫管理措施

  (1)對前來就醫的患者,接診醫生要詢問是不是醫保病人,如果是醫保病人要核對病歷和就醫者是不是為同一人,嚴格拒絕持他人的病歷就醫或未履行代開藥審批手續的就診者代取藥,并對來人進行耐心的解釋。如醫務人員未經核實給人、病歷本不相符的人員開處方,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開方醫生承擔。

  (2)門診醫師在接診醫保患者就診時,要按門診病歷書寫要求認真書寫醫保專用病歷。

  (3)嚴格執行首問、首診負責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則,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病歷、處方、檢查單等書寫規范,做到字跡清晰,記錄準確完整,醫師簽字規范。

  (4)要主動向病人介紹醫保用藥和自費藥品范圍,盡可能最大限度的使用常用藥和甲類藥。

  (5)堅持使用醫保用藥和非醫保用藥分處方開方的原則,堅決杜絕大處方、人情方、不規則用藥處方和不見病人就開處方等違規行為。

  (6)對處方用藥有懷疑的病人,請他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及工傷保險藥品目錄》中進行查詢,讓病人做到明明白白看病,明明白白治療,明明白白用藥,明明白白消費。

  (7)對門診持《慢病卡》的病人,嚴格按慢病的病種對癥用藥,認真掌握藥品的適應癥、慢病用藥范圍和用藥原則。

  (8)如有利用參保患者的名義為自己或他人開藥、檢查治療的,經查清核實后將進行處罰,并取消醫保處方權。

  (9)嚴禁串換藥品、串換診療項目、串換病種、亂收費、分解收費等行為。

  (10)嚴禁誤導消費、開大處方、重復檢查。

  2、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管理措施

  (1)、嚴格掌握出入院標準,對符合住院的參保人員,門診醫生應在《病歷本》上簡要寫明病史、體征及處置后開《入院通知單》,住院辦理處憑《入院通知單》查驗住院患者與《病歷本》是否相符,確認無誤后方可辦理微機住院登記。同時依據醫保規定收取住院押金。(離休干部住院,憑有離休干部標識的《病歷本》和《醫療卡》可免收住院押金)。

  (2)、參保人員入院后,病房醫護人員應核對住院者是否與《入院通知單》、《病歷本》相符。

  (3)、實行宿床制,凡符合住院標準患者住院期間每日24小時必須住院。

  (4)、住院期間醫保病歷本必須交醫院管理,醫療卡患者隨身攜帶。

  (5)、醫保病人住院期間要堅持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

  (6)、建立會診制度,控制收治患者的轉院質量。

  (7)、對進行和使用非醫保范圍的醫療服務,要征得醫保病人的同意,并簽訂《使用自費藥品、治療項目患者知情同意書》,以避免醫保病人個人承擔的費用增加。

  (8)收治住院病人必須符合住院指征,嚴禁掛床住院、空床住院等不規范行為,凡經查實有掛床、空床住院的,按醫保有關規定,對所在病房處以2倍以上住院費用的處罰。

  3、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病管理措施

  醫生接診持門診慢性病卡的患者,必須認真核對參保病人的身份,做到醫保病歷、人、慢性病卡相符,確認無誤后,依據慢性病“卡”規定的病種及病情進行治療,嚴格按照醫保規定慢病病種用藥范圍內,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規定的每病種只允許選擇1~2種主藥、1~2種。

  輔助用藥的用藥原則合理選用慢病病種用藥范圍內的藥品,合理施治,一病一處方。

  4、特檢特治審批管理措施

  醫院各科室要嚴格掌握施行特檢、特治的適應癥。需主治醫師以上填寫《特檢、特治審批單》,由科主任批準,送醫院醫保辦審批后,報市醫保中心審批后方可進行。

  5、轉院轉診管理措施

  (1)凡遇:

  ①經本院多方會診檢查仍不能確診的疑難病癥病人;

  ②因本院條件所限無法開展進一步治療的病人;

  ③危、急、重癥病人必需轉院搶救的;

  ④醫院無條件治療的專科疾病病人。

  經治醫師提出建議,主治醫師報告,經科主任審批同意后辦理轉院轉診手續,轉至二級以上專科或三級綜合(中醫)醫院。

  (2)不得借故推諉病人,凡在本院可以治療的病人,不得向外轉診轉院。

  6、醫療保險使用自費藥品及項目的管理措施

  凡向參保人員提供超出醫保范圍以外的自費藥品及診治項目:

  (1)屬門診治療確需的自費藥品,應征得參保人員同意后開具,并在該藥前標明“自費”。

  (2)屬住院治療確需的自費藥品,應征得參保人員或其家屬同意,簽訂《使用自費藥品、治療項目患者知情同意書》。

  (3)屬特殊人群(我廠主要是離休干部)因搶救或確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費藥品、診治項目的應征得參保人員或其家屬同意,簽訂《使用自費藥品、治療項目患者知情同意書》后,再由主治醫師以上職稱醫師提出申請,科主任簽字,報醫院醫保辦審批同意,送醫保中心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

  7、醫療保險管理處罰規定

  (1)、有下列違規行為之一者,對直接責任人或科室處違規費用1—2倍罰款:

  ①處方書寫不符合《處方管理辦法》規定的;

  ②提供的門診或住院清單不符合醫保清單要求的;

  ③不嚴格執行醫保有關規定,超醫保藥品目錄范圍以及超出醫保政策規定范圍用藥給予記賬的,超量用藥、重復用藥、給出院參保人超范圍、超劑量帶藥等;

  ④檢查、治療、用藥等與病情不符的;

  ⑤對“限制使用范圍”藥品,不按限制范圍使用的;

  ⑥將可以記賬的醫保范圍內項目由參保患者自費,或將不可以記賬的醫保范圍內項目記賬等;

  ⑦未遵守轉院轉診管理措施,將不應轉診的病人轉出,或應該轉出的病人不予轉診的;

  ⑧電腦錄入的參保人基本信息、收費項目等與病歷記錄不相符的,或因操作不規范等引起的錄入數據與實際費用不相符的.。

  (2)、有下列違規行為之一者,對直接責任人或科室處違規費用2—3倍罰款,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行政處分:

  ①發現使用非本人醫保卡的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門診醫療待遇,造成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損失的;

  ②處方藥物書寫、診療單據項目填寫與電腦錄入不相符,發生以藥換藥、以藥易物等行為的;

  ③不符合住院要求:將可以門診檢查治療的參保人收入住院檢查治療的;

  ④將不符合醫保支付范圍的疾病進行醫保記帳支付的;

  ⑤掛床住院的

  ⑥分解住院記賬:未遵守7日內不得再入院標準原則,參保人一次住院的費用分兩次或兩次以上記賬;

  ⑦病歷記載不清、病歷未記載卻有收費、重復收費、分解收費的;

  ⑧違反物價政策,不按柳州市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費的;

  (3)、下列行為屬重大違規,有下列違規行為之一者,對直接責任人或科室處違規費用3—5倍罰款,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行政處分、給予科室負責人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①發現使用非本人醫保卡的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療待遇。

  。②做假病歷:在病歷上編造參保人的基本情況和診療情況,使病歷內容與真實情況不相符的;

  ③疾病診斷、治療轉歸等方面弄虛作假的;

  以上管理制度及管理措施,醫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依據《柳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保證我院醫療保險工作正確順利進行。

  三、醫院離休干部醫療管理措施

  1、凡持離休干部特殊病歷手冊就診的離休干部,實行優先掛號(免收診療費)、優先就診、優先檢查、優先取藥,優先治療。

  2、對行動不便的就診離休干部,醫院指定專人為離休干部掛號、陪送就診、檢查,辦理取藥。

  3、離休干部住院,安排條件最好病房或單間,配備高年資的醫務人員管床,出院時由護理人員陪送辦理出院手續。

  4、對因病臥床不起或行走不便的離休干部,應要求要送醫送藥上門服務。

  5、因本院條件所限不能救治或接診病重的離休干部要及時聯系轉診上級醫院。

  四、醫保辦公室人員行為規范

  (一)、職業道德規范:

  1、語言文明,態度和藹,禮貌待人。

  2、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進取,不斷鉆研業務。

  3、熟練掌握醫保政策,并能夠正確運用到工作中。

  4、遵紀守法,廉潔辦公,接受監督和檢查。

  (二)、行為規范:

  1、不斷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業務知識,認真貫徹執行醫保相關文件中的規定及精神。

  2、工作態度端正,注重工作效率及結果,做到優質服務,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監督電話。

  3、嚴格按照醫保工作流程辦事,遇到特殊情況給予耐心的解釋。

  4、嚴格執行院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衣帽整齊,禮貌待人,熱情服務,解釋耐心。

  5、保持辦公室環境整潔,定期清潔,文件及各種辦公用品擺放有序,樹立良好形象。

  (三)、文明用語及服務禁語:

  1、文明用語:您好、請坐、對不起、請稍候、您還有不明白的嗎?您明白了嗎?您有不明白的可以隨時咨詢、您慢走、再見。

  2、服務禁語:不知道、不清楚、急什么、我就這樣、有意見找領導、下班了明天再來、為什么不早點來、外面等著、你問我、我問誰去。

  (四)、工作期間四不準:

  1、不準在上班期間打私人電話,辦私事。

  2、不準在上班時間看報、看小說,雜志。

  3、不準在上班時間聊天,吃零食、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不準對來訪患者態度比較蠻橫,有問不答。

  (五)、處罰:

  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給予批評及崗位扣分處罰。

醫保管理制度11

  參保病人病歷是記錄診療活動的真實記錄,是核查醫保政策執行情況的原始資料。為規范保險病人的.病歷書寫,制定以下制度。

  1、病人住院期間,其住院病歷由所在科室負責整理、統一保管。科室應將收到的住院病人的檢查報告等結果于24小時內歸入住院病歷。病人出院后的住院病歷由病案室負責保管。

  2、科室必須嚴格保管病歷,嚴禁病人翻閱病歷。嚴禁隱匿、銷毀、搶奪、竊取病歷。

  3、科室經治醫生必須如實詢問病史,準確記錄,如出現因記錄失實問題影響患者報銷的,由當事人負責。

  4、科室診療活動必須如實記錄醫囑,如因醫囑不符合醫保規定,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5、輔助檢查,必須下醫囑,在病程記錄中有上級查房意見,常規檢查外的輔助檢查要說明檢查的原因。檢查分析結果必須體現在病程記錄中。

  6、出院診斷、病種定額、輔助檢查之間,必須具備嚴格的邏輯判斷關系,嚴謹套用病種、診療目錄。

醫保管理制度12

  一、機構設置、職責

  (一)財務辦:負責人:XXX 職責:

  1、制定醫院的財務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2、上報、下傳公司財務部有關報表、規定等;

  3、審核報銷單據,合理使用資金,及時上報公司;

  4、核對當日收款及大病等收取數據,電子版報院長;

  5、組織每月一次藥品清點工作,并把清點情況書面(或電子版)報院長;

  (二)藥房:負責人:XXX 職責:

  1、負責管理藥房正常工作;協調藥房與公司的工作。

  2、根據臨床需要制定藥品采購計劃,經院長審核,報公司或直接到藥材公司購買(門店藥品有公司配送)。

  3、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藥房各類工作制度,技術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5、定期組織檢查特殊藥品、貴重藥品及重點效期藥品的使用管理情況,并做好記錄;

  6、經常深入臨床,了解藥品保障情況,聽取醫生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7、負責醫院物品、辦公用品的請領、購買、保管和發放工作。

  8、組織對藥房藥品每月一次盤點,并把盤點情況書面或電子版報院長。

  (三)收款員:XXXXXX

  職責:

  1、在財務主管領導下,應用微機做好門診收費、結算及報表工作,要熟悉微機性能,愛護微機,嚴格操作規程。

  2、按規定價格和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3、收付現金時做到唱收唱對,當面點清,留有存根,做到日清日結,及時將日報表和款項交匯會計登記,使用收據要按順號領用。

  4、嚴格交接班手續,當班的問題由當班人員負責解決。

  5、做好防盜工作,每日按規定時間將支票和現金一并送交銀行,留存少量零款項。收據和收費專章,不得轉借他人和非收費業務使用。收費員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挪用公—款或將公—款借給他人。

  6、如發現長款短款現象,不得自行以長補短,應將長短款情況分別登記,報領導批準處理。

  2、藥品辦理:

  1、采購計劃:藥房填寫藥品采購計劃,有院長審查后報公司采購部,對急需藥品上報公司后科聯系采購。準繩:臨床需要,減少庫存。

  2、嚴格藥品進入,對藥品廠家、日期、包裝、批號、準字號類別嚴格把關,對有疑問的藥品退回。

  3、藥品出入要通過微機,不允許微機外調配藥品,不允許處方不加蓋收訖章取藥,不允許外部藥品兌換。

  4、對新進藥品要盡快告訴各科室,包括:作用、性能、價格、規格、廠家。對價格有變革的藥品,要及時調整價格。

  5、藥品效期

  (1)藥房每二周檢查一次藥品的效期,對效期較短的藥品做好登記,并在效期內6個月前,通知臨床或公司調配使用,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

  (2)因工作失職造成藥品過期報廢的,追究主管人的責任,給以藥品代價60%的懲罰,部門其他職員藥品代價40%的經濟懲罰。

  (3)通過各種方式確售不出過期的藥品,或懷疑有質量問題的藥品,填寫藥品報廢單,講明報廢原因,經院領導同意后送回公司,不準私自處理。

  6、藥品核對

  院辦每月組織一次藥房藥品清查,藥房每周自查一次。清查內容:藥品數量、質量、效期、擺放位置等。每月清查情況書面報告院長,發現問題要查明原因。查不出丟失、損壞、過期原因的藥品,主管人給以藥品價值60%的處罰,部門其他人員藥品價值40%的經濟處罰。

  7、嚴禁在藥品使用、采購中出現腐敗現象,有關職員不得收取藥品宣傳費、好處費,不得收取經銷商所謂的贈品,不得隨便參加銷售商的吃請。一旦發現,給予工作調整、罰款或解職處理。

  8、藥品的進銷存管理

  (1)公司來的藥品或根據臨床采購的藥品應在當天核對完數量、批號、效期后入庫,不得出現藥品到,系統內沒有的情況。在核對時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爭取當天問題當天解決。

  (2)所有銷售進來的藥品、東西必須經過體系出庫,不允許私自收取現金,如經發現雙倍返還藥款,并調離工作崗位。

  (3)藥房應在每月盤點完后,出具盤盈盤虧表,并交由財務統一處理。

  三、資產、物品管理

  1、對醫院現有價值較高的'固定資產、辦公設施等,要統計造冊、存檔,固定人員負責,離職時做好交接工作。

  2、臨床購買醫療器材,科室向院辦書面申請,通過論證后報公司批準購買。

  3、常用辦公用品藥房向公司申報并入賬。各科室填寫申請單,經部門領導、經辦人、發貨人簽字后請領。

  4、要做好醫療裝備、器材的使用、保養、維修、始終處于完好狀態。對辦公用品要好好保管,節約使用。

  四、財務辦理

  1、醫院收款在門診收款處辦理,不得出現私自收取現金的行為。除在特定的日期內可以打折,不允許私自更改價格(非凡情況,需領導簽字確認)。一經發現除補償全額藥費外,并處2倍的懲罰。

  2、收款員以處方、處置單劃價金額收款,開具收款收據,處方、單據加蓋收訖章 ,患者憑收款收據、處方、處置單取藥、治療。沒有加蓋收訖章 的處方、處置單、輔助檢查申請單,不得進行取藥、治療、檢查。發現私自取藥、治療、檢查的,給予二倍的罰款并通報批評。

  特殊情況需免費或優惠,必須經院長簽字批準,其他人無權免費或優惠。

  3、收款核對,下午15時,藥房合計處方金額,收款員合計、現金金額,三者相符,財務會計如數收款,開具收款憑證,現金存入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

  4、收款員備用金每人200元(找零用),收款員在調離時如數歸還。收款人員應仔細核對收取的現金,如出現假幣現象應由收款員自行負責。

  5、負責管理大病醫療的工作人員(包括藥房、醫院)應在每日收款員對賬時與收款員核對當天大病醫療的單據,并核對銷售金額。大病取藥在藥房辦理。

  6、大病醫療的收入,應在每月月初把上月的上傳明細報院財務,以備查用。

  7、日報制度,下午16時,收款員把當天各科室、部門收入統計表報財務,由財務整理后上報院領導。

  8、財務應天天審核單據,并及時天生憑證。保留原始單據以備查用。

  9、嚴格費用管理制度

  (1)使用費用要填寫《費用申請表》,說明用款的理由;

  (2)醫院流動資金不準私人借用;

  (3)報銷憑證要有三人以上簽字(當事人、財務主管、院領導);

  (4)對報銷單據有疑問,財務有權拒付。

  10、做好公司財務部查賬準備工作。

醫保管理制度13

  1、為加強定點零售藥店的管理,規范定點零售藥店的服務,保障參保人員用藥安全,根據國家、省、市政府及社會勞動保障部門頒布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各項配套政策規定和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2、嚴格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并在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認真遵守各項規定,嚴格按照有關要求開展醫保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水平,努力為廣大參保人員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3、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規范工作行為,熟練掌握操作規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堅持數據備份工作,保證網絡安全通暢。

  5、準確做好醫保數據對帳匯總工作,月終按照上傳總額結回費用。

  7、認真做好目錄維護工作,及時上傳增、減項目,確保目錄維護工作準確無誤。

  8、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銷售管理規定:

  (1)在為參保人員提供配藥服務時,應核驗其醫療保險證歷本和社會保障卡,做到證、卡、人一致。

  (2)嚴格執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規定。在提供外配處方藥購買服務時,接收的應是由定點醫療機構執業醫師或助理執業醫師開具并簽名的外配處方,處方經在崗藥師審核并在處方上簽字后,依據處方正確調配、銷售;外配處方不準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外配處方不準調配、銷售;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外配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銷售;外配處方應保存2年以上備查。

  (3)非處方藥可以由參保人員直接在定點零售藥店根據病情進行選購調配。 ①非處方藥調配應當遵守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有關規定,嚴格掌握配藥量,;對有

  限制使用范圍的非處方藥,應按基本醫療保險限制使用范圍的有關規定調配、銷售;②參保人員選購非處方藥時,藥師應提供用藥指導或提出尋求醫師治療的建議。在調配非處方藥前,應在參保人員就醫證歷本上作詳細配藥記錄,記錄內容有購藥日期、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及金額,并加蓋包括藥店名稱、藥師姓名的專用章,同時還應提醒參保人員使用非處方藥的注意事項,仔細閱讀藥品使用說明書后按說明書使用。

  (4)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外配處方一般不能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超過3日用量;患有惡性腫瘤;系統性紅斑狼瘡;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精神分裂癥;慢性腎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療;列入診療項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異治療和高血壓病伴有心、腦、腎、眼并發癥之一者;糖尿病伴感染、心、腎、眼及神經系統并發癥之一者;腦血管意外恢復期(出院后一年內);冠心病;肺結核;慢性肝炎等需長期服藥的慢性病、老年病,處方量可放寬至一個月。但醫師必須注明理由。抗菌藥物處方用量應遵守衛生部和我省有關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管理規定。

醫保管理制度14

  一、二級以上醫院和婦幼保健院,應當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兒復蘇技術的醫護人員在分娩現場。分娩室應當配備新生兒復蘇搶救的'設備和藥品。

  二、產科醫護人員應當接受定期培訓,具備新生兒疾病早期癥狀的識別能力。

  三、新生兒病房(室)應當嚴格按照護理級別落實巡視要求,無陪護病房實行全天巡視。

  四、產科實行母嬰同室,加強母嬰同室陪護和探視管理。住院期間,產婦或家屬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抱嬰兒離開母嬰同室區。因醫療或護理工作需要,嬰兒須與其母親分離時,醫護人員必須和產婦或家屬做好嬰兒的交接工作,嚴防意外。

  五、嚴格執行母乳喂養有關規定。

  六、新生兒住院期間需佩戴身份識別腕帶,如有損壞、丟失,應當及時補辦,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

  七、新生兒出入病房(室)時,工作人員應當對接送人員和出入時間進行登記,并對接收人身份進行有效識別。

  八、規范新生兒出入院交接流程。新生兒出入院應當由醫護人員對其陪護家屬身份進行驗證后,由醫護人員和家屬簽字確認,并記錄新生兒出入院時間。

  九、新生兒病房(室)應當加強醫院感染管理,降低醫院感染發生風險。

  十、新生兒病房(室)應當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和應急演練。

  十一、對于無監護人的新生兒,要按照有關規定報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門妥善安置,并記錄安置結果。

  十二、對于死胎和死嬰,醫療機構應當與產婦或其他監護人溝通確認,并加強管理;嚴禁按醫療廢物處理死胎、死嬰。

  對于有傳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嬰,經醫療機構征得產婦或其他監護人等同意后,產婦或其他監護人等應當在醫療文書上簽字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殯葬管理條例》等妥善處理,不得交由產婦或其他監護人等自行處理。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殯葬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醫保管理制度15

  醫院門診收費是醫院經營活動中的重要環節,門診收入必須通過收費管理工作予以實現,所以醫院必須將門診收費及其票據管理視為醫院管理的重中之重。由于我院是區級三乙醫院,日門診量較大,所以增加了各種收入核算與管理的難度,為了強化醫院財務管理,防范經濟漏洞和資金安全隱患的產生,必須加強對門診收入業務流程各個環節的監督管理,從而確保會計工作質量,提高醫院財務管理水平。

  一、健全收費管理的規章制度,有利于保障會計工作有規可循

  醫院門診收費管理必須以健全的規章制度作為有力保障,保證各項工作有規可循,從而確保會計工作規范化開展。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其一,內控制度。通過該制度的建立可以使收費、稽核、票管以及現金收繳等人員的崗位分離,同時,還應制定相應的分級審批權限并落實執行。此外,應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評價體系,借此來對收費進行監督和評價,并針對其中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改進;其二,票據管理制度。該制度的建立能夠確保票據號碼在門診收費系統當中按照順序進行連續編號,可以防止空號以及跳號等情況的發生,票據的領用及核銷也全部有專人負責管理,并定期對票據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其三,收費印章制度。保證收費印章人手一個,收款人員在領用印章時必須進行詳細登記,做到專章專用;其四,門診退費管理制度。對可以退費的情況進行明確規定,并對退費金額和具體時間進行權限管理,退費應當有相關部門的人員簽字確認方可進行。

  二、實施門診收入統一核算和管理,有利于確保醫院資金的安全性

  醫院門診收入主要包括掛號、診療、治療、檢查、放射、化驗、藥品等各項收入,醫院財務部門應當對門診收入實施統一核算、統一管理,以保證門診每日收入核對正確,確保醫院資金安全。財務部門要強化收入審核工作,根據醫院實際情況建立三級審核制度。首先,由收款員進行自我審核,查對報表數據是否與記賬金額、實際交款金額一致,各種有價票據的使用賬面是否與實際剩余票據情況一致,檢查錄入數據是否準確無誤;其次,負責門診收費部門收入審核的崗位要核對當日收入匯總報表數據是否與各收款員的收入報表數據一致,在確定報表數據和票據核對無誤后,將當日報表、作廢票據、進賬單、交款單、現金送款薄以及收入匯總報表一并上交至醫院財務部門;再次,由醫院財務部門對門診收入進行最后審核,確保賬款相符。尤其要強化作廢票據管理,查明作廢票據產生的原因,判斷其是否合理、合法,查實作廢票據的操作流程是否符合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是否具備各方責任人的簽字。通過對醫院門診收入實施統一管理,有利于加強對每日收入的監管,確保門診收費各個環節操作的規范性。

  三、嚴格門診收費票據管理,有利于提高醫院管理水平

  票據管理是醫院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而票據領用則是票據管理中最為重要的環節,醫院內部各個收費部門在對票據進行領用時,票據保管人員應當根據人員分戶對票據的領用時間、具體數量、編號、領用人簽名、票據核銷時間、核銷數量與編號、核銷人簽名等內容進行詳細登記,并在具體領用過程中,按照序號發放票據,同時應當面核對領用號碼,收費人員在領用票據前應對上一本票據進行核銷,核銷時要按照號碼進行認真檢查,不得存在缺號或是漏號的情況,應當確保收費票據的領用與核銷工作嚴謹有序、有據可查。通常情況下,醫院領用票據的人員主要有出納、門診及住院收款員。票據的相關使用人員有責任確保領用票據的安全性、完整性,收款員在當天業務完成后,應當進行日結,并出具日報表繳清款項。票據作廢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藥品退費必須有醫生開具的紅字處方和藥房回收簽字,醫療檢查退費則應當有相關醫務人員的簽字,所有退費都必須經由收費處主任簽字確認后方可退費,只有這樣才能對票據使用人起到應有的`監督作用,進而確保醫院管理有序進行。

  四、重視門診退費管理,有利于維護醫院合法權益

  引起醫院門診退費的原因大體上可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其一,在沒有正式實行醫師工作站時,醫院的收款人員基本上都是按照醫師出具的處方和檢查單據進行錄入,在該環節上常常會出現各種錯誤;其二,由于使用不當和維護不到位造成收費系統故障;其三,患者已經預先交付的費用因某些特殊原因導致患者未能進行相應的治療和檢查,從而導致退費。此外,從退費的時間段上可劃分為近期、當時和早期三種類型,針對不同的情況應當采取不同的管理手段。例如,近期和當日發生的退費情況,可以由收款人員在退費的當日通過收費系統來完成,并將之如實反映到當天的日報表中,而早期的退費則可由門診收費部門進行統一審核后,在收費系統外完成退費。醫院應當對針對退費建立完善的管理規定,收款人員在進行每筆退費業務辦理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程序操作,確保相關手續完備方可予以退費,否則產生的損失應由當值收款人員自行承擔。門診收費部分應當做好退費的審核工作,借此來避免違法事件的發生。

  結論

  總而言之,醫院門診收費及其票據管理是醫院會計工作的重要內容,必須引起醫院財務管理部門的高度重視。醫院財務部門應當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統一管理門診收入,嚴格門診收費票據與門診退費管理,從而確保醫院資金的安全性,提高醫院財務管理水平,維護醫院合法權益。

【醫保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醫保藥店管理制度11-26

醫院醫保的管理制度11-30

醫保管理制度12-05

醫保內部的管理制度12-01

醫院醫保管理制度11-20

醫院醫保的管理制度【通用】12-01

醫院醫保管理制度(集合)11-29

醫保統計信息管理制度11-18

醫保內部的管理制度優選[6篇]12-01

久久综合国产中文字幕,久久免费视频国产版原创视频,欧美日韩亚洲国内综合网香蕉,久久久久久久久久国产精品免费
亚洲aⅴ一区二区三区 | 亚洲高清aⅴ日本 | 久久精品最新视频免费观看 | 色综合久久综合欧美综合网 | 乱码乱a∨中文字幕 | 亚洲日韩在线中文字幕线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