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獎勵制度【經典】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獎勵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獎勵制度1
依據公司理念以及在日常工作當中我們所倡導的行為,設置20xx年度四個個人獎項和一個團隊獎項,具體獎項及評選標準、辦法如下:
一、獎項設置:
1。最佳榜樣獎1名;
2。最佳出勤獎1名;
3。最佳學習進步獎1名;
4。最佳協作獎1名;
5。最佳團隊獎1個。
二、評選標準:
1。最佳榜樣獎公司年終評優方案
a、勇于擔當,遇到工作和問題不推諉;
b、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c、出色的完成本職工作,能夠達到(或超出)領導要求和大家的認可;
d、工作中能夠承擔起本崗位甚至本部門工作,工作中以身作則。
2。最佳出勤獎
a、在公司工作滿1年;
b、20xx年度期間無請假、曠工等情況;
c、嚴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時間;
d、工作認真負責,無利用上班時間干私事等情況。
根據考勤記錄,符合"最佳出勤獎"a、b項的有以下人員:(以下順序不代表排名先后)
請在以上人員中選擇符合c、d項的"最佳出勤獎"候選人。
3。最佳學習進步獎
a、通過積極主動的學習和自我的高要求,由一開始對業務的不熟悉到現在工作的`不斷深入,取得了顯著的成績;
b、通過不斷學習創新,個人綜合能力提升明顯,并且在工作崗位上起著相當重要(關鍵)的作用。
4。最佳協作獎
a、在日常工作中積極主動,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并避免誤解;
b、工作中言必行、行必果;
c、能夠積極主動的協調、配合本部門及其他部門工作,創造和諧、愉悅的工作氛圍,圓滿完成各項工作。
5。最佳團隊獎
a、部門成員團結,溝通順暢,工作氛圍輕松、愉快;
b、部門成員之間互幫互助,整體優勢明顯,成績顯著;
c、部門各個成員有很強的配合、協調、服務意識。
三、評選辦法:
第一階段:各部門經理組織部門員工根據以上評選標準,并結合擬推薦人員(部門)日常表現,進行選評,形成以上獎項推薦名單及推薦理由(含事例)。要求:每個獎項僅限推薦一人(部門),同時要求推薦人員(部門)為本部門以外的其他人員(部門)。(推薦名單附后)
第二階段:由人力行政部進行統計,最終獲獎者在年會現場由全體
員工從候選名單中不記名投票選舉產生。
以上獎項都將獲得公司頒發的證書及獎品(獎品年會現場宣布)。
推薦名單:
推薦部門:
推薦名單:
推薦部門:
公司獎勵制度2
為了激發員工的創新能力和創造力,提高企業的發展和競爭能力,我們公司制定了一套完善的獎勵制度。以下是具體內容:
1. 創新獎:對于員工提出的創新點子和方案,經過公司審核通過后,將給予一定的獎金或者其他獎勵。同時,還會對這些創新入選的員工進行表揚和宣傳,以激勵其他員工參與創新。
2. 項目獎:針對在項目中表現出色的員工,他們的貢獻將會得到肯定和獎勵。獎勵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獎金、禮品、旅游等。項目獎的設立不僅可以激勵員工,還能促進員工之間的合作與競爭,提升整個團隊的執行力和工作效率。
3. 工作成果獎:每個季度末,公司將會評選出在工作中表現突出、業績卓越的員工,并以較高的獎金和榮譽進行表彰。這些員工的成績將會在企業內部廣泛宣傳,以激勵其他員工不斷進取,爭取更好的工作成績。
4. 培訓晉升獎勵:對于積極主動參加公司組織的培訓和自我提升的員工,公司會給予相應的晉升機會和工資增加。培訓晉升獎勵的'設立可以激勵員工不斷提升自我能力和水平,并為企業的長遠發展輸送更多更優秀的人才。
通過制定這樣一套獎勵制度,我們旨在激勵員工的創新能力,促使他們不斷提升工作水平和業績,為企業的發展做出更多的貢獻。同時,這也是公司對員工的一種肯定和回報,希望能夠營造一個積極向上、富有競爭力的工作氛圍。
公司獎勵制度3
第一條目的
為激勵項目銷售人員工作士氣,讓投標工作更順暢、更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在某一項目中為中標做出努力但未中標人員。
第三條獎金發放標準
3.1獎金發放標準表
3.1.1獎金額度20xx元,工作內容:
a、提前預知招標信息,在發布招標公告前,主動詳細了解項目的各類信息。
b、與總經理、甲方溝通,確定投標方向。
c、挖掘可合作的廠家,進行對比,篩選出優質廠商,與廠商進行談判,確定利潤點。
d、準備相關資質,確保報名入圍,并全面負責招標文件購買、標書制作、完成招投標過程、相關保證金的回收
3.1.2獎金額度1000元,工作內容:
a、在發布招標公告前,詳細了解項目信息,與甲方、廠家進行溝通。
b、準備相關資質,確保報名入圍。
c、報名后全面負責招標文件購買、標書制作、完成招投標過程、相關保證金的回收。
3.1.3獎金額度500元,工作內容:
a、準備相關資質,確保報名入圍。
b、報名后全面負責招標文件購買、標書制作、完成招投標過程、相關保證金的回收。
3.1.4備注:適用于成熟模式
注:以上工作內容均要求:仔細核對,確保招標過程中的.所有資料均準確。
3.2獎金發放方式
獎金發放以責任部門為單位,部門的獎金總額不超過20xx元,個人獎金總額不超過500元。
3.3獎金發放時間
單個項目結束,中標通知書已接收,且陪標代理廠家的投標保證金回收后,在每月例會上統一以現金方式發放。
第四條此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管理中心。
公司獎勵制度4
為表彰先進,激勵后進,增強員工主人翁意識,營造關心優秀員工氛圍,使優秀員工珍惜榮譽,倍加努力,影響和帶動全體員工奮發有為、積極向上,促使企業呈健康態勢發展,特制訂優秀員工獎勵實施辦法如下:
一、物質獎勵:
對評選的月度星級員工及星級車間,實行現金獎勵,具體標準詳見《江蘇沂州煤焦化有限公司“爭先創優”評比活動方案》(蘇焦[20xx]36號文)。對評選的年度先進,執行集團獎勵政策。
二、精神獎勵:
1、對評選的先進集體頒發循環紅旗, 先進集體、個人照片在《蘇焦通訊》上刊登。
2、由行政辦制作《星級員工光榮榜》,企管部定期在光榮榜上公布先進集體及個人名單。
3、對評選的先進個人,由行政辦組織,每人發放《蘇焦通訊》一份、祝賀信一封。
4、公司組織的.重大文體活動,根據情況邀請獲得星級員工三次以上人員家屬參加,并發放紀念品。
5、每年由行政辦、調度室聯合組織一次先進事跡報告會。對獲得星級員工五次(含)以上人員的先進事跡、經驗進行重點宣傳或推廣。
6、由行政辦每季度組織一次先進個人旅游活動,到集團所屬基地徐州、臨沂范圍內景點進行參觀,增強個人榮譽感。
7、由行政辦、調度室每半年組織一次先進個人座談會, 征求公司管理的意見或建議,暢談個人工作的得與失。
三、以上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行政辦負責解釋。
公司獎勵制度5
一、 目的:
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 獎勵涉及對象:
公司所有員工。
三、 獎勵方式:
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 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經濟獎勵、100元—300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斗爭有顯著成績;(頒發榮譽證書)
(5)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6)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
(7)全年出滿勤的;
(8)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9)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200元的.經濟獎勵、50元—20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 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頒發榮譽證書)
(2) 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 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 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 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五、員工處罰制度
一、目的: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處罰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處罰方式:
(1) 通報批評;
(2) 一次性罰金;
(3) 減薪;
(4) 留用察看;
(5) 辭退;
四、處罰事項分類:
1、 重量級處罰:
1、 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相關費用自理。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20%—5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辭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8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無條件照假賠償,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減薪100元。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上級領導;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5. 泄露公司機密;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8、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9、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10、造謠滋事。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二、一般性處罰:
1、 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2、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權限外之物品、設備;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50元—300元。
3、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留用察看或辭退。
4、服務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影響公司聲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5、在公司內喧嘩、擾亂秩序、吵架、不服糾正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6、連續3次不參加公司重要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
7、連續曠工2天;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
8、對各級領導態度傲慢,言語粗暴;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三、輕微處罰:
1. 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30元—100元。
2. 教育培訓無故缺席;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3、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離崗;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50元。
4、浪費公司財物;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30元—300元。
5、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離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
6、服裝儀容經常不整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30元—200元。
7、多次發生遲到早退現象,不按規定請假、銷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8、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簽到。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50元。
公司獎勵制度6
一,公司所屬駕駛員應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從到公司駕車之日起準確地記錄駕駛員安全行車里程、違章、肇事及表彰、獎勵等情況,作為參加各項評比的有效依據和獎勵制度
二,在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車一年的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積極服從公司統一調度和各項工作安排,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積極參加安全活動,全年安全行車無責任事故的駕駛員,給安全綜合獎勵。
三,任何發生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的駕駛員,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并取消其評定資格。
四,駕駛員應愛惜車輛,及時維修和保養,隨時保持車容整潔和車輛安全性能完好,在行車中若車輛發生責任安全事故,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并取消其評定資格
五,私自動用公司車輛并交給他人駕駛的.,按公司駕駛員管理細則處罰,造成事故的,其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由駕駛員本人負責,取消其評定資格。
六,對動用公司車輛私運貨物和盜賣公司油料和貨物的,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并取消其評定資格。
七,駕駛員在行車途中發生一般交通事故,不公安交警部門及公司處理的,其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本人負責處理,牽涉到公司派人處理的,其事故賠償不涉及駕駛員的公司不追究,若涉及駕駛員負有責任和經濟賠償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并取消評定資格。
八,駕駛員在行車中因違反規章制度或無故攜帶相關證件,被交通管理管門查獲的違章罰款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駕駛員本人負責,并取消其評定資格。
九,駕駛員應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凡因違犯規章制度,受到公司任何處分和經濟處罰的員工,取消其評定資格。
十,以上條款規定于20xx年一月一日執行。
公司獎勵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民航專業工程及貨物的招標投標工作的監督管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有關部門實施招投標活動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意見通知》(國辦發[20xx]34號文)、《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改委、民航總局等七部委令第30號)、《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改委、民航總局等八部委令第2號)、《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改委、民航總局等七部委令第27號)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民航專業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貨物的招標投標活動及監督管理。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除外。
本辦法所稱民航專業工程包括以下內容:
(一)飛行區場道工程(含土方、基礎、道面、排水、橋梁)及巡場路、圍界工程;
(二)機場目視助航工程;
(三)機場通信、導航、航管、氣象工程;
(四)航站樓工藝流程、民航專業弱電系統、機務維修設施、貨運系統等項目的專業和非標準設備;
航站樓民航專業弱電系統包括:航班動態顯示、旅客離港系統、閉路電視監控系統、廣播系統、地面信息管理系統、值機引導系統、行李處理系統、機位引導系統、登機門顯示系統、時鐘系統、旅客問訊系統、安全保衛系統等工程及其他民航專有的弱電設施。
(五)航空卸油站、儲油庫、輸油管線、站坪加油系統等供油工藝和設備。
本辦法所稱貨物,是指與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
第三條
依法必須招標的民航專業工程及貨物的范圍和規模標準,按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國家計委令第3號)執行,即: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四)單項合同估算價低于第(一)、(二)、(三)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五)民航專業工程建設項目中所需的建筑材料可隨工程施工項目一同招標,也可由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單獨或與工程中標人共同組織招標;施工安裝類工程中的主要設備應由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依法組織招標,次要設備及附屬材料可由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單獨或與工程中標人共同組織招標。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第四條
民航總局機場司和民航地區管理局及其派出機構(以下簡稱“民航地區管理局”)對民航專業工程及貨物的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第五條
民航總局機場司監管職責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據國家有關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民航專業工程及貨物招標投標的管理辦法;
(二)負責全國民航專業工程及貨物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負責民航專業工程專家庫的管理;
(四)受理招標投標活動的投訴,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五)其他與招標投標活動管理有關的事宜。
第六條
民航地區管理局監管職責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民航有關招標投標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二)負責具體實施對轄區內民航專業工程及貨物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
(三)受理并備案審核招標人提交的招標方案、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
(四)受理并備案審核招標人提交的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公示和確定的中標人報告;
(五)受理轄區內有關招標投標活動的投訴,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第二章招標
第七條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是項目法人或者由項目法人授權的項目建設實施機構。
本辦法第三條第五款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與工程中標人共同招標時,也為招標人。
第八條
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才能進行招標:
(一)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
(二)工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已按照有關規定要求獲得批準;
(三)有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四)能夠提出招標技術要求。
第九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按國家有關投資項目審批管理規定,凡經過項目審批部門審批的,招標人應將核準有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自行招標或委托招標)等有關招標內容的批復文件報送民航地區管理局備案。
第十條
民航專業工程及貨物的招標一般應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適宜公開招標的,依法經批準后方可采取邀請招標的方式或不進行招標。
第十一條
招標人可自行招標或委托招標。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符合國家發改委《工程建設項目自行招標試行辦法》(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令第5號)要求,并經批準后,按規定程序辦理。
招標人不具備自行辦理招標條件的,應委托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第十二條
具備條件的招標人應采取各種措施保證評標過程保密、封閉、公平、公正、有序地進行,并接受各級監管部門的有效監督。
招標人應盡可能利用工程項目所在地政府招標投標有形市場(交易中心)進行招標工作。
第十三條
依法必須招標的民航專業工程及貨物,招標人必須在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前將招標方案報民航地區管理局備案。
招標方案應包括:
(一)招標項目及內容;
(二)本辦法第九條所述要求的文件;
(三)招標方式(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
(四)招標組織形式(自行招標或委托招標);
(五)是否利用工程項目所在地政府招標投標有形市場(交易中心);
(六)招標時間計劃安排;
(七)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
(八)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
(九)其他有必要向監管部門說明的事項。
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招標文件(含補遺書)及資格預審文件的編寫應符合本辦法第一條所述相關規定的要求,其中,招標文件中的廢標條件應予明確。
第十四條
民航地區管理局自收到招標方案后,應及時備案審核,如有異議,應在7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如無異議,應在7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備案通知書。
第十五條
招標人在收到民航地區管理局出具的招標方案備案通知書后,方可發布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并按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規定的時間、地點發出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
發布招標公告應按照《招標公告發布暫行辦法》(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令第4號)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民航專業工程建設項目的投標人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
勘察和設計單位應按照《建設工程勘察和設計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第93號令)要求取得相應資質;
建筑業企業應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第87號令)要求取得相應資質;
工程監理企業應按照《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02號令)要求取得相應資質。
第十七條
投標人組織投標聯合體的,聯合體各成員均須具備民航專業資質。
聯合體成員中的最低資質為投標聯合體的資質。
第十八條
屬于民用機場專用設備的貨物,應按照《民用機場專用設備使用管理規定》(民航總局令第150號)要求取得民航總局頒發的《民用機場專用設備使用許可證》。
第十九條
招標人采取資格預審的,應在招標公告中包含資格預審文件。
招標人發布資格預審公告的,資格預審公告視同為招標公告,其發布要求、載明內容應與招標公告的相應要求一致。
第二十條
招標人應當在資格預審公告中載明資格預審后投標人的數量,一般不得少于7個投標人,且應采用專家評審的辦法,由專家綜合評分排序,按得分高低順序確定投標人。
資格預審合格的潛在投標人不足三個的,招標人應當重新進行招標。
第三章投標
第二十一條
投標人應按照本辦法第一條所述相關規定的要求進行投標。
投標人應具有法人資格。
為招標項目做前期準備工作的機構不得作為投標人。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資產關聯關系的投標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具有關聯隸屬關系的投標人在同一招標項目中不得超過兩個。
在單一貨物招標項目中,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貨物,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否則應作廢標處理。
投標文件應內容完整、規范。
投標文件的送達應形式規范,符合要求。
第二十二條
提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少于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重新招標后投標人仍少于三個的,屬于經審批必須公開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報經原審批部門批準后可以不再進行招標;對于貨物招標項目,報經民航地區管理局備案后可以不再進行招標,或者對兩家合格投標人進行開標和評標。
第二十三條
投標人相互之間、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不得串通投標;
投標人不得組織或參與圍標;
投標人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
第四章開標、評標和定標
第二十四條
開標應程序規范,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第二十五條
評標應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招標人的法人代表及領導班子成員不應直接參加評標委員會的工作。
評標委員會人數應為五人及以上單數,其中從民航專業工程專家庫中抽取的專家人數不得少于評標委員會人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當招標項目需要民航以外專業專家參與評審時,經批準,可采取在其他專業專家庫抽取的方式選擇部分專家共同組成評標委員會。
第二十六條
招標人擬申請在民航專業工程專家庫中抽取專家時,應提前3個工作日向民航總局機場司或其授權的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文件包括:
(一)民航地區管理局為招標人出具的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備案通知書;
(二)填寫《民航專業工程及貨物評標專家申請表》(見附表)。
第二十七條
民航總局機場司或其授權的機構收到招標人提交的評標專家申請文件后,應對其符合相關規定的情況進行審查,有異議的,應及時告知招標人修改、補充后,重新申請;無異議的,則在民航專業工程專家庫中按如下原則提供預選專家名單:
(一)預選專家的專業符合項目工程性質;
(二)預選專家應隨機抽取產生;
(三)預選專家名單人員數量一般應為所需專家人數的2倍以上;
(四)預選專家不得與招標人有關聯或利害關系;
(五)預選專家不得與投標人有關聯或利害關系。
第二十八條
評標預選專家名單產生后,以及送交招標人過程中,應嚴格保密。
預選專家名單應在評標前2日內以封口信函或傳真的方式提供給招標人。
招標人開啟信函或接收傳真時應有招標項目法人的相關監督部門人員在場監督。
第二十九條
招標人獲取預選專家名單后,應將預選專家名單以抽簽或搖號等方式進行隨機性的重新排序,然后按隨機排序序號通知專家本人,直至選取到所需專家數量為止。
按以上方法選取的專家不夠所需數量時,可由招標人向民航總局機場司或其授權的機構申請補充預選專家名單。補充的預選專家產生原則和抽取方式與前述要求一致。
以上抽取過程應有招標項目法人的相關監督部門人員在場監督,并做詳細記錄,由抽取當事人簽字備查。
第三十條
對于技術特別復雜、專業性要求特別高或者國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標項目,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的專家難以勝任時,可以經民航總局監管部門特別批準后由招標人在民航專業工程專家庫中直接選擇確定。
第三十一條
按照《民航專業工程專家庫管理辦法》(MD—CA—20xx—1—R1),經各單位同意推薦申報并經民航總局審批進入民航專業工程專家庫的專家,有義務積極參加民航專業工程項目的評標工作。
各有關單位應支持專家參加民航專業工程項目及貨物的評標工作。
第三十二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并接受監督。
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同任何與投標人有關聯或利害關系的人進行私下接觸,不得收受投標人、中間人、其他利害關系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
第三十三條
招標人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評標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影響評標的過程和結果。
評標委員會成員和與評標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中標候選人的排序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四條
為防止投標人串標、不合理報價、惡意抬高報價,招標人應事先研究設立對投標報價的最高限價,最高限價不得超出批準的項目概算。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超出最高限價的,其投標項目按廢標處理。
第三十五條
評標過程中,因廢標過多只剩一個合格投標人時,招標人應重新招標。
第三十六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評審計分工作實行實名制。采用綜合評分法時,應將所有評分在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之后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投標人的實際得分。
評委的評分情況應予記錄備查。對于打分超出算術平均分±30%的評委,招標人應在評標報告中特別說明,并通知這部分評委,要求這部分評委就打分情況提供書面說明。
第三十七條
如發現評標專家有明顯傾向、有失公平者,招標人應報告民航總局或民航地區管理局監管部門。
民航地區管理局應將掌握的評標專家違規情況及時報告民航總局機場司。
民航總局機場司將按照《民航專業工程專家庫管理辦法》,對多次出現偏差或被投訴的專家予以警告、暫停直至取消其專家庫專家資格的處理。
第三十八條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評標報告須由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分別簽署意見。簽署不同意意見的評標委員會成員應書面闡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
評標委員會成員拒絕在評標報告上簽字且不陳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作為不同意處理。
評標結論以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四分之三以上人數簽署同意意見,方為有效。
第三十九條
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應當限定在二至三人,并明確標明排列順序。
第四十條
招標結束后,評標委員會應當提交書面評標報告,如實記載以下內容:
(一)廢標情況說明;
(二)經評審的價格或者評分比較一覽表;
(三)經評審的投標人排序;
(四)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
第四十一條
招標人應以排序第一名確定中標候選人,招標人不得超越排列順序確定中標候選人。
第四十二條
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候選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民航地區管理局提交招標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書面報告包括:
(一)評標基本情況和數據表;
(二)抽取評標專家過程記錄及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
(三)符合要求的投標人一覽表;
(四)評標標準、評標方法或者評標因素一覽表;
(五)評委打分記錄及評審意見記錄(含簽字及說明記錄);
(六)評標結果及確定的中標候選人;
(七)簽訂合同前要處理的事項;
(八)澄清、說明、補正事項紀要。
第四十三條
民航地區管理局在收到評標報告后應進行備案審核,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在7個工作日內出具備案通知書;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在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招標人責令其重新評標或重新招標。
第四十四條
招標人在獲得民航地區管理局對評標結果的備案通知書后方可公示評標結果。
第四十五條
招標人應在與招標公告相同的媒體上對評標結果的中標候選人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第四十六條
招標人應在公示期滿后公布招標結果,對公示期間沒有異議、異議不成立、沒有投訴或投訴處理后沒有發現問題的中標候選人確定為中標人,發布中標通知書,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未中標的投標人;同時,向民航地區管理局提交公示和確定的中標人報告備案。
第四十七條
資格預審應采取專家評審的方式,其專家抽取過程及評審要求按本辦法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二、三十三條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
民航專業工程建設項目及貨物的招標公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評標委員會報告、招標人書面報告、公示和確定的中標人報告等文件,應妥善保存到項目竣工驗收后的決算工作完成為止,以備核查。
第五章相關處理
第四十九條
民航總局及民航地區管理局對發現招標人、投標人在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應當立即責令改正,依法做出暫停開標或評標的決定,對違法的評標、中標結果予以否決。
第五十條
對民航專業工程及貨物招標投標活動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有關行政法規、規章進行處罰。
第五十一條
對于民航專業工程及貨物招標投標活動的投訴,按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國家發改委、民航總局等七部委令第11號)辦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
不屬于民航專業工程建設項目但屬于固定資產投資并使用民航政府資金的貨物招標投標活動,參照本辦法執行;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貨物招標投標活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民航建設項目中不屬于民航專業工程的項目,執行國家及項目所在地省級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第五十三條
本辦法與相關管理規定的條件或要求不一致時,按照從嚴的原則執行。
第五十四條
本辦法由民航總局機場司負責解釋。
公司獎勵制度8
為了激勵員工不斷學習和提升自我能力,我們公司制定了一套獎勵制度。以下是具體內容:
1. 學習獎:對于參加公司組織的培訓、自我學習并取得明顯進展的員工,公司將給予一定的獎金或其他獎勵。通過學習獎的設置,公司旨在激勵員工不斷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技能,提升工作能力和職業素養。
2. 學位獎:對于員工獲得學位或者進一步深造的,公司將給予相應的獎勵和晉升機會。這既是對員工努力學習的肯定,也能為公司吸引更多高學歷的優秀人才,推動整個企業的發展。
3. 學術研究獎:對于員工的`技術創新和學術研究成果,公司將給予一定的獎勵和榮譽表彰。這樣可以鼓勵員工深入研究,推動企業的技術創新和發展。
4. 學習交流獎:對于積極參加公司內外部學術交流活動的員工,公司將給予相應的獎勵和機會。通過學習交流,員工能夠與其他行業精英溝通交流,獲得更多有價值的經驗和知識。
通過制定這樣一套獎勵制度,我們旨在激勵員工不斷學習并提升自我能力,以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同時,這也是公司對員工學習的一種肯定和回報,希望能夠營造一個積極向上、充滿學習氛圍的工作環境。
公司獎勵制度9
一、目地
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權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獎懲機制。獎: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懲:更好地規范約束員工的行為。
2、是公司各項規制度良好運行的保障體系。
3、是公司各項業務完成效果的評價體系。
4、是全員積極出謀劃策、開拓革新的激勵體系。
二、分類及適用范圍
1、行為規范類:適用于本公司、特殊崗位可以根據經營特色予以適當調整;(懲:約束全員行為)
2、管理操作類:適用于所有中高層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職能的部公基層員工;(懲:保障各類管理制度運行)
3、經營效益類: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業務部門、團體以及有特殊經營貢獻的個人;(獎:業績好或為企業發展有貢獻)
三、獎懲原則
1、獎懲有依據的原則:獎懲在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標準嚴格的原則: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幅度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
4、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獎懲公正的原則:防止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行政類:
行政獎懲:通報表揚、記小功、記大功。行政處罰:通報批評、記小過、記大過、解除勞動合同。
經濟類:
經濟獎懲:獎金、獎品和旅游度假、考察獎勵。經濟處罰:罰款等。
專項獎勵類:
專項獎勵指對員工在專項事件優異所進行的獎勵,包括年度優秀員工獎、年度優秀管理者獎、伯樂獎、金點子獎、開源節流和其他特別獎勵等。
累計獎懲:
懲罰:2次通報批評記為1次小過,2次小過記為1次大過,2次大過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獎勵:2次通報表揚記為1次小功,2次小功記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獎勵500元。
功過相抵:
凡處分期間有立功表現的員工,公司將依照功過相抵的原則酌情予以撤銷處分的處理。一次通報表揚抵一次通報批評,一次記小功抵一次記小過,一次記大功抵一次記大過。
公司獎勵制度10
目的
本制度根據員工薪資獎勵福利制度及人事管理制度規定,制定員工工資的有關事項。
工資原則
員工薪資福利獎勵,依據社會水準,行業水平,物價指數變化,本人執行所擔任工作的能力、經驗、年齡以及公司發展階段等因素確定。
適用對象
辦公室及旗艦店員工;綜合管理部搬運、商務部配貨及搬運、原材料庫管部搬運等不適用本制度,另行制定與工作量掛勾的計件制;工廠人員、質檢部質檢員按工廠的薪資 方案執行。
薪資構成
工資包括基準內工資、基準外工資(或臨時工資、兼職工資)、獎金/提成、獎懲、補發補扣、應發工資、公積金/保險、計稅工資、其他扣除金等組成。
1、基準內工資:基本工資+福利津貼+崗位津貼(交通/誤餐/工具補貼)
2、基準外工資:加班費+缺勤工資
1)周六值班:公司執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實行值班制并發放值班費60元/天/人,試用期員工按其試用期工資比例同等折算;周日加班可申請調休;節假日加班另行規定。
2)缺勤時的處理(含病、事假):按個人缺勤天數從本人月工資中(含獎金)扣除。
計算:缺勤工資扣除額=(基本工資+福利津貼+獎金+崗位津貼) *缺勤n日/當月應出勤天數
3、臨時工資:按臨時編制的員工,則視其工作表現,報總經理審批。
4、兼職工資:由于階段性工作或偶發性工作需要,由符合要求的人員以(在職或實習生)短期內完成,視出勤情況或任務的難易度決定,報總經理審批。
5、獎金/提成:根據各崗位與公司業績的關系,將直接與業績掛勾的崗位定為主動性崗位,如家具/櫥柜業務部/商用家具部/外銷部/大店營業部中的業務員、導購員和設計師等;其他為從動性崗位。
1)主動性崗位實行提成制政策,基本工資定級參照表一,提成比例每年初由公司根據各上一年度銷售數據結合下一年度銷售指標統一制定,月提成金額實行績效考核后隨當月基本工資發放,如果有年度提成,則隨最后一個月的基本工資發放,具體事項各相關部門另文公布。
2)從動性崗位實行年薪到月制+年終獎,由部門主管根據員工崗位技能、工作經驗、態度等綜合表現按崗確定基本工資及獎金的定級(參照表一),獎金部分當月考核后當月發放。年終獎由公司根據全年的銷售目標和利潤目標達成情況確定發放基準(x月薪),并經年終考評后發放。
6、行政獎懲:所有主管助理及班組長、線長以上級別的干部均有部門行政獎罰權,最低獎懲為通報表楊和通報批評,涉及金額50—500元不等(以50元為一級遞增),獎懲決定由各主管公示后人事部執行并在當月工資中體現(截止到當月25日,超出時間自動結轉至下月)。行政獎懲是上一級主管對員工在工作中的執行情況、工作差錯等綜合表現的及時衡量和評判的有效手段,獎懲力度由主管自己掌握(應考慮被獎懲員工的工資水平、事件的性質、初犯或屢犯等方面)。
7、工齡獎工齡獎與基本工資調級不同,員工工齡的計算指標只考核在公司的任職年限,沒有本崗位任職的規定,且適用于所有在職員工(工廠除外)。具體標準為三年以上(含三年)按50元/月發放,六年以上(含六年)按80元/月發放,八年以上(含八年)按100元/月發放,工齡將應隨員工工資每月發放。
8、補發補扣:因員工工資核算錯誤需在當月工資中扣除或其他應補發補扣項。
9、應發工資=基本工資+崗位補貼+獎金+工齡獎+加班費+缺勤工資+補發補扣+獎懲(以上工資的構成均為含稅工資)
10、公積金/保險:按國家規定個人應承擔部分統一由公司從個人當月工資中代扣。
11、其他扣除金(下列規定各項從每月工資中直接扣除):
1)個人工資所得稅;
2)小靈通話費個人承擔部分;
3)與公司借款應清還部分;
4)員工離職時未能與公司交接完畢,并由此給公司造成損失應扣部分;
5)員工在職時公司已提前繳納的相關費用(如檔案、戶籍、保險等)。
從動性崗位獎金級別定級及調整方法
1)獎金定級依據社會薪資水平,同行薪資水平,同時 參考本公司上一年度各崗位薪資水平,由部門主管/根據員工的技能和產出的高低,工作經驗、態度及效率等綜合因素定級,人事部有建議權和否決權,各分管總監/總經理/董事長有審批權和否決權,部門主管和總監的定級也順次由其上一級確定。
2)獎金的調整為確保年薪的相對穩定性和嚴肅性,每年年初第一個月為集中調整期,其他時間調整必須有充分的理由,并報上一級批準;試用期員工可以有兩次調整(其中一次為轉正定級)。
注:原則上應屆畢業生在試用期內無獎金;但有一年以上工作經驗的試用期員工,各部門主管可酌情處理,但獎金部分需參與月度考核。
3)獎金的考核參與年薪到月制的員工月獎需按照該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嚴格執行,每月考核一次。本年度暫實行三項考核制,考核內容每月5日前由上一級制定填表并報人事部備案,每月17日將考核結果提交人事部,人事部計算獎金。
工資的償還與處理
1、虛假、誤算等超領時,必須在發現后立即償還。
2、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公司可在一個月內向員工行使追索權。
離職時的工資
1、工資計算期間被解職的員工:當然解職者工資結算至公司決定之日起(嚴重違紀)。
2、因公司提前解除合同者,按員工在公司服務每滿一年以上的,另補貼一個月基本工資,不滿一年超過半年按半年計算,不滿半年不計算。
3、合同到期不再與其續簽者,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工資結算至離職辦理日。
4、申請離職的員工:工資結算至批準之日,申請日至批準日之間,未能堅持工作者,以曠工處理。
注:若因公司需要,須與其簽定《競業限制合同條款》,公司按合同條款執行應履行的義務。
薪資計算期間及支付日
1、員工工資結算周期為(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當月30或31日發工資,因此員工當月出勤周期結算也同工資結算周期。當發放工資日恰為休假日時,則提前或推后發放。
福利支出
1、員工一經轉正無論職務大小一律強制辦理社會保險,(從工廠調至辦公室的員工均須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以上,由公司集中辦理),公司及個人承擔部分的比例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住房公積金由本人選擇是否繳納(公司及個人各承擔一半),若本人主動放棄,公司不補貼現金。老員工自進公司之日起每滿6年后,公司為其該項支出增加一個基數,本人應承擔部分相應增加。
2、員工生育及因病所產生的費用一律從按國家規定從社會保險金中支出,公司不額外承擔。
3、公司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其存檔費用由公司支付,應屆畢業生戶藉費掛靠費也由公司承擔,但員工須在公司服務最少滿一年。
4、員工每月享有一天帶薪病假,女員工每月享有一天例假。
5、主管(主管及以上)每年享有5天帶薪年假,可在本崗位淡季申請休假(需總經理批準),當年有效,不休不補。
6、公司的活動:
1)每年組織一次春游;
2)六一兒童節親子活動;
3)重要節日不定期不定額地發放禮金或禮品或聚餐;
4)不定期看電影;
5)各種形式的俱樂部;
6)年底員工聯誼;
7)其他。
7、員工生日、婚慶,公司將有相應的祝賀。
8、公司中午 提供午餐一份,但駐廠人員享受半價購買伙食券的福利,兩種享受必須擇一,不能同時。
9、所有員工轉正均配備小靈通一部,公司予以適當的私人話費額度,但員工離職時需交還公司。
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員工,按不同事跡予以獎勵。獎勵分為表揚、嘉獎、立功、授予個人或集體榮譽稱號、晉級和給與物質獎勵。
1、對改善俱樂部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生產)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3、嚴格開支,愛護公物,節約費用顯著成績者;
4、服務態度好,為俱樂部獲得榮譽者;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準確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發生者;
6、技術革新、改革經營方式有成效者;
7、為保護國家與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者;
8、講文明、樹新風、做好事、維護安定團結、敢于同不良傾向和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學習業務知識,成績優異者。
第一章宗旨
第一條為了嚴肅廠規廠紀,確保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能順利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處罰不是制定本制度的最終目標,通過處罰達到令行禁止,培養員工的服從意識才是主要目標。
第三條通過對員工獎善罰惡起到引導企業文化發展方向的效果是制定本制度的最高理想。
第二章適用范圍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工作人員,包括臨時用工人員。
第三章員工處罰
第五條員工處罰分為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兩大類。
第六條行政處罰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辭退等五種;經濟處罰分為50元、100元、150元、200元等四個等級。
第七條警告。員工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警告處分,并處以50元罰款:
1、不服從班組長安排,有令不行,出言不遜;
2、無故不支持其他部門工作;
3、口出臟言,挑起事端,辱罵同事;
4、在公司內衣冠不整者(具體標準詳見《員工日常行為規范》);
5、在公司內隨地大小便;
6、亂扔垃圾,亂涂亂畫;
7、拈花惹草,破壞公司綠化;
8、隨意串崗;
9、上班時間閱讀與工作業務無關的書報雜志;
10、上班時間上與業務無關的網站、上網聊天、上班玩游戲;
11、在生產現場接待私客。
12、未經允許不參加公司指定的培訓、會議;
13、車輛不放入車棚,不聽從門衛勸阻,隨意擺放;
14、違反就餐規定,隨意插隊;
15、剩飯菜隨意倒;
16、上班時間公話聊天;
17、上班時間吃零食;
18、車間內產成品、半成品不按規定堆放到指定地點;
19、下班前沒有將工作場地打掃干凈;
20、下班時,沒有做好工作交接擅自離開;
第八條犯有第七條所規定之錯誤,但是有下列行為者,可以免予處罰:
1、事后主動承認錯誤,態度誠懇,積極賠償所造成的損失的;
2、主動向受害方賠禮道歉,得到對方原諒的';
3、積極揭發同犯人員者;
第九條嚴重警告。員工有下列行為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并處以100元罰款:
1、不服從安排,恐嚇領導;
2、違反《關于在公司范圍內嚴禁煙火的規定》的規定,在禁煙區內吸煙;
3、違反《關于在公司范圍內嚴禁煙火的規定》的規定,接待人員沒有阻止外客在禁煙區吸煙的;
4、違反《關于在公司范圍內嚴禁煙火的規定》的規定,私自在生產現場動用明火;
5、違反《關于在公司范圍內禁酒的規定》的規定,在公司內喝酒;
6、未經允許,私自移動滅火器材或將滅火器材改作它用;
7、制造、散布不利于公司團結和發展的謠言;
8、遺失借用的公司器材,拒不賠償;
9、犯有第七條所列出的錯誤之一,在處罰通知開出三天之內,沒有將罰款交到人事部;
10、連續犯有第七條所列出的錯誤兩次者,無論是否是同一錯誤,一律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并處以100元罰款;
11、有兩人及以上人員同時犯第七條所規定之錯誤,相互包庇者;
第十條記過。員工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并處以150元罰款:
1、聚眾鬧事,擾亂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
2、在公司內部賭博;
3、傷風敗俗,在公司范圍內從事有傷風化之行為,影響公司形象;
4、無論在公司內外,從事不當行為,有損公司形象;
5、出言不當,得罪客戶;
6、向新員工灌輸不當信息,故意詆毀公司形象;
7、在公司外200米范圍內打架鬧事;
8、犯有第九條第1.5.6.7項所列出的錯誤兩次者,無論是否是同一錯誤,一律給予記過處分,并處以150元罰款:
9、犯有第九條所列出的錯誤,在罰款通知發出三天內,沒有將罰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一條記大過。員工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記大過處分,并處以200元罰款:
1、在公司內對罵、打架;
2、故意損壞公司生產設備、辦公用具;
3、未經允許,私自將公司的受控文件帶出公司;
4、未經允許,私自將公司的配比、配方等數據轉告他人或將記錄相關數據的文件資料、表單等轉告他人員;
5、未經允許,私自將公司的設計圖紙等帶出公司;
6、未經允許,私自透露客戶信息及各種材料、產成品價格;
7、犯有第十條所列出的錯誤,在罰款通知發出三天內,沒有將罰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二條辭退。員工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辭退處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1、不服從安排,毆打領導;
2、私自將公司財物帶出廠門,盜竊公司財物;
3、第七至十二條各項規定,連續違反三次;
4、違反《關于在公司范圍內嚴禁煙火的規定》的規定,兩次被發現在禁煙區內吸煙;
5、違反《關于在公司范圍內禁酒的規定》的規定,兩次被發現在公司內喝酒;
6、購買變質大米、蔬菜,導致員工食物中毒;
7、對處罰不滿,投毒、縱火報復;
8、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偽造學歷、操作證書及其它證件用不正當手段騙取工作;
10、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重大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
第四章員工獎勵
第十三條員工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獎金,晉級五類。
第十三條嘉獎。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嘉獎:
1、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堪為楷模;
2、忠于職守、積極負責,主動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3、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實踐;
4、維護公司形象,主動勸止他人的違規行為;
5、主動揭發他人的違規行為;
6、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獲得高一級學歷或取得某項職業的職業資格證書;
7、全年無缺勤,無其它違紀行為;
第十四條記功。員工有下列行為者,予以記功:
1、對于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
2、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按時保質完成;
3、回收、重復利用廢料有較大成果者;
4、預防機械發生故障或適時實施搶修使生產不致中斷者。
5、嘉獎3次等于記功1次
第十四條記大功。員工有下列行為者,予以記大功:
1、維護公司利益,主動與危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2、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
3、在惡劣環境下,冒著生命危險盡力職守;
4、改善生產設備,能提高生產率和產品質量;
5、在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或因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贊同和輿論表揚;
6、記功3次等于記大功1次;
第十五條獎金。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獎勵:
1、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經過科技創新小組討論,確能實施,并能取得一定效益;
2、在主辦業務方面有重大拓展或改革,且取得明顯經濟效益;
3、回收、重復利用廢料為公司節省開支;
4、主動揭發他人的違規行為,使公司免遭損失;
5、不畏強敵,保護公司的利益不受侵犯;
6、遇有重大意外事故能挺身而出,搶救公司財物;
7、改善生產設備,提高生產效率,效益顯著;
8、員工在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或因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贊同和輿論表揚;
第十六條晉級。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晉級或優先晉級:
1、記大功一次以上的,可以考慮優先晉級;
2、記功三次以上的,可以考慮優先晉級;
3、在業務改進、機械故障預防方面有突出貢獻,可以晉級或優先晉級;
4、改善生產設備方面有突出貢獻,可以晉級或優先晉級;
第五章權責
第十七條
第十八條有關考勤方面的規定一律按照《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有限公司所有。
第六章施行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施行。
公司獎勵制度11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1、直接目的:為確定銷售人員的提成與獎金提供依據與標準。
2、間接目的:促進員工成長與公司的發展。
3、最終目的:激勵員工努力工作,幫助公司完成既定目標。
第二條:原則
1、責任原則:誰執行,考核誰;誰負責,誰考核。
2、有效原則:能有效激勵員工努力工作,提升員工自我能力,同時有效提高公司業績。
3、實用原則:切實可行,易于操作。
4、科學原則:有科學依據,形成體系。
5、"三公"原則:自我公平、內部公平、外部公平(有競爭性)。
6、目標導向原則:以公司下達的目標/指標為考量依據,而不是依某人的偏好為依據。
7、全面原則: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相結合,以權重對績效進行導向。
8、共贏原則:通過考核與激勵,使客戶、公司與員工幾方面達到共贏。
9、反饋原則:考核是績效管理循環中的一個環節,而不是終點,考評者要及時向被考評者反饋。找出銷售上存在的不足,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和措施。
10、延續原則:此政策的制定必須考慮到20xx年及以前公司制定的有關考核與獎勵政策,不能完全推倒重來,特別是銷售人員的收入結構與水平不能有太大的變動,以免引起人心不穩或士氣低落,輕者影響業績,重者會導致大量人才流失。
第三條:對象
本政策涉及的考核對象:銷售業務人員、銷售主管、分公司經理。
第四條:組織與實施
1、組織:公司的績效考核與激勵總體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包括政策的制定、考核工作的計劃、組織、指導與辦理等。
2、實施:具體業務員的考核工作由分公司組織實施。被考核者自評,直接上級考評、間接上級批準。
銷售業務人員的直接上級為銷售主管,間接上級為分公司經理;
銷售主管的直接上級為分公司經理,間接上級為公司營銷副總;
分公司經理的直接上級為公司營銷副總,間接上級為公司總經理。
第五條:
根據銷售產品的銷售條件,確定其方式。例如對于銷售業務代表破碎錘銷售可按分離的績效評估/支付周期,挖掘機銷售可按累積的績效評估/支付周期(或根據公司銷售策略重點按分離的'績效評估/支付周期)。
按照銷售人員考核指標內容確定考核周期。
a)公司對銷售業務人員、銷售主管的績效考核時間以季度為單位,全年分四個階段進行,即每季度第一個工作日至季度末最后一個工作日為一個考核周期。一季度考核時間為:1月1日至3月31日;
二季度考核時間為:4月1日至6月30日;
三季度考核時間為:7月1日至9月30日;
四季度考核時間為:10月1日至12月31日。
b)公司對分公司經理的績效考核時間以半年為單位,全年分兩個階段進行,即考核期第一個工作日至考核期末最后一個工作日。
上半年考核期為:1月1日至6月30日;
下半年考核期為:7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細則
第六條:銷售業務人員考核與提成獎勵方案
1、銷售業務人員的考核要點
說明:①銷售業務人員的定性指標考核按季度評價(詳見《銷售業務人員定性考核要素及標準》),在年度獎金"全面發展獎"中計核。
②對銷售人員"個人銷售費用率"指標的考核方式為:每月按公司制度和標準報銷列支,超標準部分,根據季度考核"個人銷售費用率"指標情況,在%以下,并經批準后,憑票報銷;超出部分不與報銷,可以累積到年終。同時"個人銷售費用比率"全年累積指標同時做為年度獎金計核銷售費用考核獎依據。
②除了上表中的考核指標外,還有兩項統計指標:平均日拜訪客戶量和平均拜訪成功率。這兩項指標不作為今年的考核指標,但作為日常工作要求統計的工作內容,目的是為了明年目標的確定、員工培訓與考核等積累經驗數據。
2、銷售業務人員考核指標計核標準
(1)實際銷售量(臺)的計核標準:
簽定銷售合同
首付款已入公司財務帳戶
設備已交付客戶
以上三項標準均達到,可計核銷售臺數。
(2)已收貨款金額的計核標準:
支票(或銀行匯票、電匯):以公司財務帳戶實際進帳時間為計核時間;
現金:以公司財務部收到貨款開具收款單時間為計核時間。
(3)個人實際銷售費用計核標準:
銷售業務人員個人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差旅費、交通費、業務招待費、手機話費、燃料費等(暫不包括銷售人員收入和產品成本)。
3、銷售業務人員提成獎勵細則
(1)收入結構=基本工資+駐外補貼+個人銷售提成+獎金
(2)收入比例:
基本工資+駐外補貼應占到總收入的45%,按月發放
現為57.37%,其中補貼比例過高,達16.01%(實際數據遠遠超過此數據,因為把沒有拿補貼的業務人員也作為分母統計了,實際數據超過20%)業務人員是否有必要"駐外"(青島數據)?如有必要,是否需這么高?其比例是三類人員中最高的,顯然不合理。
個人銷售提成+獎金應占到總收入的55%(現只有42.63%)
個人銷售提成是指根據銷售量提取的傭金,按季度績效考核結果發放
獎金是指超額完成目標后的金錢獎勵,沒有達成目標者沒有獎金,獎金按年度考核發放
理想工資結構目標:固定部分占40%,浮動部分占60%
(3)銷售業務人員的個人銷售提成計提辦法
個人銷售提成收入=提成激勵獎+貨款結算提成獎
提成激勵獎=季度累計目標提成激勵獎+提成激勵獎結算獎
提成激勵獎
①季度累計目標提成激勵獎
計提條件:a)銷售實現,銷售價格不低于公司制定限價標準(如遇市場競爭需經公司批準低于限價銷售的,按標準基數扣減%計提);b)首付款到帳,根據銷售條件客戶首付款比例,確定提成比例標準;
c)單項產品季度累計銷售目標達成率≥60%,若<60%,不計提成激勵獎;
d)季度累計回款率≥50%,若<50%,不計提成激勵獎。(到期款:0
3、0
4、05年分期付款、墊付頭期款,不含銀行按揭未放款和已經移交債權部的欠款)
計算公式:銷售目標達成率=總計當量/總計目標
1)公司將產品指標分為考核指標和激勵指標兩大類,即必須完成的指標為考核指標,其他指標為激勵指標;其中,考核指標為否決指標,激勵指標為非否決指標。
2)對于列入考核指標的產品種類,公司將以合肥機為基準當量數(即當量數為"1"),根據產品銷售難易程度和產品重要程度確定其當量數。
3)當量數僅用于計算銷售目標達成率,計算提成時仍以產品實際銷量為準。
4)在計算銷售目標達成率時,公司不再細分列入考核指標的每一種產品銷量,而是將這些產品的實際銷量按照相應當量數換算成當量進行統計,以總當量與總目標之比作為銷售目標達成率。
5)在計算提成時,無論是列入考核指標的產品,還是列入激勵指標的產品,公司均將按照實際產品銷量和相應提成基數進行計算。
計算公式:
提成激勵獎=〔∑單項產品(實際銷售臺數×提成基數×提成比例)〕-罰息
提成基數:每銷售一臺機器的提成金額。
計算公式:
季度累計目標提成激勵獎=應發提成激勵獎-已發提成激勵獎-罰息
應發提成激勵獎=∑累計實銷臺數×提成基數×提成比例
說明:
a)季度累計目標提成獎是根據季度考核周期,按銷售目標累計完成率和回款率累計達成率指標,計算提成獎金。
b)考核當期完成目標達成率指標(60%以上),按提成激勵公式計算。如果某季度考核當期沒有完成目標,下一個季度考核期超額完成了目標,且累計達到或超過目標,可提此獎。
c)年終時依據累計的全年銷售目標達成率,分階梯,重新核定相應提成基數標準進行一次性追補。
d)罰息:按每月月末應收帳款到期款未收回逾期天數計算罰息,在當季度提成獎金中扣除。
需討論的問題:如果公司銷售政策要重點保證每季度目標達成率,則可采用方案二:把每季度做為獨立的考核期,根據每季度目標達成率≥60%,計提成激勵獎,并分階梯確定提成基數;<60%,不計提成激勵獎,也不在下季度累積追補。
②提成激勵獎結算獎
計提時間:
合同執行完成,進行提成激勵獎結算。
計算公式:
提成激勵獎結算獎=提成基數×(1-提成比例)
貨款結算提成獎
計提條件:
a)合同執行完成,進行總結算;
b)設備銷售價格高于公司限價部分;
c)收取的手續費凈額;
計提時間:
當合同執行完成后,一次進行結算(公司自行辦理按揭的,可在銀行按揭下來時,先按70%比例結算一次)。
a)一次結算
①全款
②按揭(其他按揭公司辦理按揭)
③貨款結清當月結算
b)分二次結算
第一次結算:客戶按揭首付款結清,銀行按揭款劃入公司帳戶。
①按揭(公司自行辦理按揭)
②按揭墊付(客戶首付款不足,公司先墊付,1-3個月還清公司墊款部分)
③分期轉按揭(客戶首付款不足,先按分期合同執行,再轉為銀行按揭)
第二次結算:合同執行完成貨款付清時結算。
①提前還清
②客戶向銀行還清按揭款
③分期還款還清
計算公式:
提成結算獎=〔設備實際售價-(設備限價+配置增加額)-運費-折讓總額+手續費凈額〕×15%
分二次計算時:
第一次應發提成結算獎=提成結算獎×70%
第二次應發提成結算獎=提成結算獎-第一次已發提成結算獎
(4)銷售業務人員年度獎金
年度獎金項目
年度銷售狀元獎:在全年中,所銷售的產品為公司帶來的銷售額在所有銷售人員中名列第一,且回款率達到100%。
年度達標獎:凡是全年銷售目標與回款目標全部達標的銷售人員均可獲得此獎。
新市場開拓獎:為公司開拓新市場貢獻最大的銷售人員
新產品開拓獎:為推銷公司新產品做出貢獻的銷售人員
特殊貢獻獎:為公司的營業指標完成做出特殊貢獻的銷售人員
全面發展獎:全面完成個人銷售指標與回款指標,并在定性考核方面被評為優秀的銷售人員考核頻度:一年一次
說明:1)全面發展獎與其他獎勵重疊時,以獎金高的獎項為發放獎金,不重復計發。
2)對于沒有獲得上述獎勵的銷售業務人員,如果個人費用率超過0.35%,則應當從累計提成獎中扣除部分費用。
個人費用率為0.28%以下時,提成獎金增加3%-5%(根據具體比率確定);
個人費用率為0.36%-0.4%,提成獎金扣減5%;
個人費用率為0.41%-0.45%,提成獎金扣減10%;
個人費用率為0.46%-0.5%,提成獎金扣減15%;
個人費用率為0.51%-0.6%,提成獎金扣減30%;
個人費用率為0.61%以上,扣減當年沒有支付的全部提成獎金,沒有提成獎金者從工資中扣除相應數額。
公司獎勵制度12
一.獎勵目的:
鼓勵發揮創新精神、加強團隊服務意識、落實以人為本的核心理念。以物質獎勵為輔,提升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擴展晉升空間及薪資待遇。
二.適用范圍:
經理以下級別(不含經理),包含試用期員工和正式員工。
三.獎勵制度
1.獎勵積分:設為5分、10分、50、100不等,可據情況細分,上不封頂。積分無論多少,一律公開,單次獎勵50分以上需在部門會議上說明原因。每個員工的個人積分可在當年(公歷)內累加。
2.獎金兌換:每年(公歷)年末,匯總員工的個人積分,予以兌換現金獎勵,一個積點兌換一元人民幣。具體時間依據財務安排,可同年末工資一起發放。如員工在年末之前離職,則視為自動放棄,不享有年終獎金。
3.積分折舊:前一年的積分總數,可乘以0.8的系數,作為下一年的初始積分,并可與下一年的積分累計一起匯總,乘以0.8后作為第二年的初始積分。如:小紅xx年累計20xx積點,則20xx年的'年終獎為20xx元,xx年即使小紅毫無出色表現,也可在xx年年末領到1600的獎金,如果20xx年小紅表現優異,又積累了3000點,則總積分為4600點,20xx年的初始積分為4600X0.8=3680。
四.積分來源:
1.工作中有超常表現,或超出預期的貢獻,可酌情給予獎勵積分。如:交換一個有價值的友情鏈接,可獎勵10分,寫出一篇論壇總置頂文章,可獎勵50分。
2.不在本工作的職責范圍之內,可主動承擔解決臨時性問題、應對突發狀況、或發現公司重大失誤及時糾正的,視情況給予獎勵。如:陌生人未經允許私自進廠,能被及時制止并上報的,獎勵10分。
3.能為公司提供建設性意見,有想法,有創新,對公司發展起到積極推動作用的,按特殊貢獻給予獎勵,上不封頂。
五.績效考評:
獎勵積分,將會作為個人年度工作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之一,涉及但不限于加薪、升職、晉升管理崗位等。
公司獎勵制度13
第一條 總則
為了促進公司發展和對優秀員工給予獎勵,以激勵員工奮發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獎勵種類
本制度規定獎勵的種類為年資獎,創造獎,功績獎,全勤獎四種、
第三條 年資獎
本公司員工服務年滿 10 年,20 年及 30 年,而且其服務成績與態度均屬優秀者,分別授予服務 XX年獎,服務 20年獎及服務 30年獎、
第四條 創造獎
本公司員工符合以下所列條件之一者,經審查合格后授予創造獎:
1、設計新產品,對本公司有特殊貢獻者;
2、在獨創方面尚未達到發明的程度,但對公司生產技術等業務發展確有特殊的貢獻者;
3、從事有益于業務的發展或提高的工作,對節省成本,提高效率或對經營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貢獻者;
4、上述各款至少應觀察 6個月,經判斷效果的確良好,才屬有效、
第五條 功績獎
本公司員工符合以下所列條件之一者,經審查合格后授予功績獎:
1、從事對本公司有顯著貢獻的特殊勞動者;
2、對提高本公司的聲譽有特殊功績者;
3、遇到非常事變,如災害事故等能隨機應變,采取得當措施者;
4、敢冒風險,救護公司財產及人員脫離危難者;
5、對本公司的損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6、具有優秀品德,可以作為本公司的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員工樹立良好風氣的其他情況、
第六條 全勤獎
凡本公司連續一年未缺勤的'員工,經審查合格后授予全勤獎、其獎勵方式是頒發獎品、
第七條 獎勵方式
本公司獎勵分獎品,獎金,獎狀三種方式、
第八條 獎品及獎狀
對服務年資獎授予獎品及獎狀,獎品內容根據企業當年度經營狀況和員工的需要確定、
第九條 再獎勵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再獎勵:
1、根據第四條接受獎勵后,其效果被評定為最高創造時或同一員工對同一事項再實施與改進時;
2、根據第五條接受獎勵后,其功績經重新評定為更高時、
前項再獎勵審查與第四條或第五條相同,其授予的獎金數目是復審所定的獎金與原發獎金的差額、
第十條 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獲得獎金的情形獎勵事項如果是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獎金按參加人數平均分配、
第十一條 審查手續獎勵事項由主管部門經理核實后,呈總經理批準、
第十二條 員工獎勵審查委員會、獎勵種類及等級的評定,由員工獎勵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委員會由總經理任命主任委員,各級管理人員擔任委員、
第十三條 獎勵的核定與頒獎獎勵的核定與頒獎,由總經理負責、
第十四條 頒獎日期原則上每年一次,于本公司成立紀念日頒發、
第十五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公司獎勵制度14
1.適用范圍:本單位內部各科室人員。
2.職責:
2.1人事科負責內部推薦的統籌管理工作;
2.2財務科負責內部推薦獎勵費用的統計工作;
2.3醫務科、護理部負責協助人事科做好內薦人員的篩選工作。
3.要求:
3.1內部推薦費獎勵標準:
職級分類內部推薦費獎勵標準(元)
高級職稱技術人員200元
中級職稱技術人員100元
初級職稱技術人員50元
一般員工(工勤、保安、門衛、護工、護理員等) 20元
3.2內部推薦費發放時間:被薦人員通過2周試用期,正式上班一個月后支付。
3.3內部推薦流程:
3.3.1員工依據公示欄內《招聘申請表》的內容和要求,推薦人選給人事科。
3.3.2.1技術人員、行政人員:人事科與醫務科、護理部一起進行初步面試,初步面試通過后試工兩周。第一周試工通過后進行第二次面試,第二次面試考官為主管領導和正院長,二次面試通過后,再進行第二周試工,兩周的試工通過后再進行體檢,體檢及格為最終確認錄取人選。
3.3.2.2護工、護理員、工勤人員:人事科與用人部門負責人一起進行面試,面試通過后再試工兩周,試工通過以后再進行體檢,體檢及格為最終確認錄取人選。
3.3.3內部員工推薦人才。通過試用期成功錄用,人事科按內部推薦獎勵標準發放內薦獎金以現金形式發給推薦人。
3.4內部推薦獎勵的規定:內部員工推薦人選,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3.4.1被推薦人員為推薦人的直系親屬,不能領獎;
3.4.2被推薦人員與推薦人為上下級關系的,不能領獎;
3.4.3被推薦人員與推薦人在工作上有互相制約的`關系,不能領獎;
3.4.4被推薦人員的基本條件要符合本單位對人員招聘的基本要求(包括學歷、經驗、技能等要求);
3.4.5被推薦人員所提供的個人簡歷不能有任何隱瞞和偽造;
3.4.6被推薦人員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
3.4.7被推薦人員沒有任何刑事犯罪記錄。
3.5內部推薦獎勵費用的管理:由人事科、財務科每半年統計一次各個科室的內部推薦獎勵費用總額。
公司獎勵制度15
一、總則
1.1目的:為了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為了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1.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1.3原則: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1.4權責規定:部門主管經理為獎懲事由核實與操作的負責部門;行政人事為獎懲的終審部門,并為獎懲申訴的接口部門;董事為獎懲申訴的最終評判機構。
二、獎懲的原則
2.1獎懲的原則包括獎懲有據原則,獎懲及時原則,獎懲公開的原則和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等原則。
2.1.1獎懲有據原則: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1.2獎懲及時原則:為及時地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2.1.3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2.1.4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2.2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不應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
2.3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后。
2.4為處理員工因違紀過失或責任過失行為而填寫的'表單為《過失單》。處罰和懲戒通知單必須知達員工本人,簽字確認。對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懲罰,員工有申訴的權利。
2.5對員工獎懲采取拖延、推諉或不辦等方式的管理人員,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實后提出處罰建議,并與當事人溝通后雙方簽字確認,下達《(責任)過失單》;若當事人對處罰有所疑異,則由總辦作為終審部門,重新對處罰事項進行核實并提出終結意見。
三、獎勵的目的、方式和類型
3.1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3.2獎勵的方式分為行政獎勵、經濟獎勵。
3.3行政獎勵包括通報表揚。
3.4經濟獎勵包括獎金、獎品。
3.5公司特別貢獻獎包括榮譽及其他物質獎勵,由行政人事視具體情況確定獎勵內容。
3.6以上二種獎勵可分別實行,也可合并執行。
3.6.1評優年會中進行現場頒發獎金500元及獎狀;
3.6.2通報表揚當日發100-500元;
四、懲戒的目的、方式和類型
4.1懲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員工必須和應該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務;懲前毖后,從而保障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4.2按照規定的標準(、崗位描述、工作目標、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4.2.1檢查員工遵守公司的各項工作紀律、規章制度的情況,一切違反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的行為構成違紀過失,填寫《(違紀)過失單》;
4.2.2考查員工(崗位描述)(崗位說明書等)以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凡對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工作造成損失的情節視為責任過失,填寫《(責任)過失單》。
4.3懲戒的方式有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兩種。
4.4行政處分分為輕度違規發警告信、嚴重違紀(辭退)。 4.5經濟處罰即為罰款。
4.6以上兩種懲戒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6.1(輕微)違紀行為,視情況嚴重情況給予10-50元不等的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需負賠償責任;
4.6.2警告處分,警告通報全公司,同時給予100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需負責賠償責任;
4.6.4嚴重違紀行為,予以開除,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通報全公司,并視情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具體獎懲內容
(一)工作態度和思想素質類
(二)任職能力和工作業績類
5.18獎懲結果的其它應用:
5.19.1獎懲結果將作為員工日常考核的參考數據之一,將與員工在公司的晉升調薪息息相關;
5.19.2任用與提升員工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受過獎勵的員工,對德、才兼備者還可破格提升;
5.19.3管理人員年度被記大過者,將并處予降職或撤職處分,由人事部重新考核定崗;
5.20獎懲過程的其它注意事項:
5.20.1凡與本職工作有關的獎勵,由其直接上級提出;凡與本職工作無關的,由見證人提出,均需填寫《獎勵單》。獎勵的核實由人事部負責,獎勵實施的辦理見《員工獎懲流程》。
5.20.2員工造成公司財物損壞和丟失的,由主管/經理責任人進行調查認定,根據具體的情況,酌情處理。
5.20.3員工被處罰時,根據其直接上級領導責任大小,給予直接上級連帶責任處罰。
六、獎勵的投訴和懲罰的申訴
6.1行政人事部在發布獎勵通告后一周內接受全體員工的投訴;若發現獎勵當事人有弄虛作假的行為時,將撤回相關獎勵,并按情節嚴重程度對當事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6.2行政人事部需對投訴員工進行保密,若提供信息查實準確,可根據提供信息重要程度給予相應的精神或物質獎勵;若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按本制度的相關規定作誹謗處理。
6.3人事部在發布懲罰通告前應與當事人確認,以簽字認可為準;若當事人對懲罰有異議,可提出申訴,由行政人事副經理派專人重新核實,重新確認懲罰事項;若當事人對重議后的懲罰仍有異議,可由人事部向董事提出申訴,以董事的最后判決為準。
6.4人事部將獎懲的相關文件歸檔,作為員工年終考核的證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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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批復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