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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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費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差旅費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差旅費管理制度

差旅費管理制度1

  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差旅費用的報銷管理工作,合理高效地使用資金,控制公司費用開支,特制度本制度

  適用范圍

  用于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受公司派遣前往異地洽談業務,開發市場,協調關系或處理公司事務,開會,學習的活動

  制度細則

  員工出差審批及可報銷費用

  1.人力資源部門為公司員工因公出差登記管理部門

  2.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需總經理書面批準,其他人員出差需經部門主管或總經理書面批準3.差旅費用包括城際交通費用,住宿費用,出差地市內交通費用,出差補貼等項目費用4.自帶交通工具出差的,不報銷除正常汽油費,過橋過跟費,停車費以外的'交通費用

  費用標準

  2.住宿費用(包括房費,地方政府收取的保險等費用)

  1)一類地區:北京,上海,廣州,大連,深圳,青島,珠海,廈門,汕頭,寧波,海南

  2)二類地區:省會(除成者),天津,重慶,煙臺,溫州,湛江,中山,佛山,蘇州,揚州,

  北海,無錫

  3)三類地區:上述二類以外的地

  3.市內交通費用(包括公共汽車,地鐵,中大巴,出租車等,及因此產生的相應過橋路,停車費用)

  4.出差補貼(包含餐費及通訊費用)

  差旅費的報銷的相關規定

  1.員工出差前必須填寫《出差申請單》,寫清楚出差地點、預計時間、出差目的,出差計劃經部

  2.需要事先借款的,必須在《出差申請單》上填寫具體的出差借款金額,憑審批后的《出差申

  3.要在《出差申請表》的業務費項目逐項認真填寫,須就業務招待預期目標及額度做出預計;出

  4.出差返回后應在3個工作日之內提交報銷單,并于報銷時退回預借的多余款項

  5.員工在差旅期間的所有費用支出,都應取得正式發票,并據此報銷,對于不能取得正式發票的,

  6.岳陽市內短程出差家訪為日常工作安排,無需《出差申請單》,差旅費用每周報銷一次

  附則

  本管理規定自董事會通過、簽發之日起生效,修訂時亦同

  本管理規定與公司其它管理規定相抵觸時,以本管理規定為準

  本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公司財務部

差旅費管理制度2

  1 、目的

  為規范公司人員出差管理工作,加強出差費用管理,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根據集團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2.1本制度適用于集團本部。

  2.2各分公司及項目公司可參照執行。

  3 、術語&解釋

  3.1因公出差:指到中心城區以外區域的,屬于出差。

  3.2差旅費:指工作人員臨時到公司駐地以外地區或城市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3.3城市間交通費:指工作人員因公到公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乘坐汽車、動(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

  3.4住宿費: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入住酒店發生的住宿費用。

  3.5伙食補助費: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助費用。

  3.6市內交通費: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

  4、職責

  4.1本辦法的監督、修訂、最終解釋權歸屬集團人力行政部。

  4.2本辦法所規定的費用復核權、費用支出管控權歸屬集團財務部。

  5 、費用標準

  5.1城市間交通費

  5.1.1出差人員應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等級如下:

  火車為硬席(含硬座、硬臥),高鐵/動車為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為二等軟座;輪船(不含旅游船)為三等艙;飛機為經濟艙;其他交通工具(包含出租汽車、汽車、包車等交通費憑據報銷)。

  若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應在出差申請單上說明(或事件產生時及時向中心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報告合理原因)。否則,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5.1.2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擇乘坐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5.1.3乘坐飛機的,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可以憑據報銷。

  5.1.4乘坐汽車、飛機、動(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憑據報銷。

  5.1.5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自駕車輛往返,確實因公務緊急,考慮經濟便捷方式高效出行,可與專業包車公司洽談采取包車方式出行,憑包車票據報銷。

  5.1.6出差人員確需自駕或借用車輛出差的,應在申請單中說明,經過集團總經理審批同意后,并與集團簽訂《自駕出差安全責任書》,報銷出差路途加油費(按企業“滴滴出行”軟件所計算的公里數*1.0元/每公里進行補貼,不計算車損等費用)、過境費、停車費,不再重復報銷有關交通費用。

  5.2住宿費

  5.2.1出差人員應本著節約及高效的原則選擇住宿,對住宿費用實行標準上限制,標準以內憑票據實報銷,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住宿費用標準:

  類別

  級別

  崗位職級

  住宿標準

  A類城市

  B類城市

  C類城市

  一

  10

  實報實銷

  二

  9

  800

  600

  500

  三

  8/7

  700

  500

  400

  四

  其他級別人員

  600

  400

  300

  注:

  ①A類城市指的是:北京、上海、廣州、深圳。

  ②B類城市指的是: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特區城市。

  ③C類城市指的是:其他城市。

  ④因旅游淡旺季住宿價格變化明顯的城市,住宿費限額標準在旺季可以適當上浮(原則上不超過20%)。

  5.2.2 9級及以上級別人員可住單間;其他級別人員,同性別的兩人住一個標準間(標間費用執行較高級別人員標準,不得兩人費用累加執行),若按性別劃分出現奇數的,在費用標準內允許單人住一個單間或標準間(住宿費用執行該人員限定標準)。

  5.2.3出差人員應當在職務級別對應的住宿標準限額內,選擇安全、經濟、便捷的酒店住宿。執行緊急公務,沒有辦法預訂到符合標準限額內房間的,應事先經集團領導(或授權權限人)批準,特殊情況下首晚可以超出標準限額住宿,但最高不得超出限額標準的20%。

  5.3伙食補助費

  5.3.1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報銷時按標準直接計算支出伙食補助費,需填具差旅費報銷單并按項目內容填寫,可不提供伙食補助的相關票據憑證,否則要憑有關票據報銷)。

  在中心城區因公辦事的不予補助。

  1)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A類城市200元/人/天,B、C類城市100元/人/天。

  2)啟程當天中午12點前出發的按一天計算補助,12點以后出發的按半天計算補助。

  3)回程當天中午12點前到達公司所在地的按半天計算補助,12點以后到達的按一天計算補助。

  5.4市內交通費

  5.4.1市內交通費按出差期間因公務產生的`交通費用實報實銷。

  出差途中,從公司或員工住處往返車站、火車站、機場或輪渡口原則上要求出差員工應采用最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出行,產生有關市內交通費用,憑票據實報銷。若途中使用企業“滴滴出行”打車往返的,將從企業滴滴費用里進行專項統計,不再重復報銷。

  確有需要同批次人員共同出差的應盡量約定同批次打車,不得單獨分開乘車;同批次人員出差辦理相同事宜的,有關打車費用不得累加,避免造成過大浪費(特殊情況除外)。

  出差期間因辦理私事產生的交通費用由個人自行承擔。

  5.4.2因公出差期間,若使用“企業滴滴”進行市內交通出行,應備注清楚出行原因,出差結束后,到集團人力行政部導出出差期間相應“市內交通打車費用清單”,逐項核實。經核實確認后,不再重復報銷。

  5.4.3無法使用企業滴滴出行的,或使用其他更加經濟快捷的交通工具出行的,應提供相應票據,并備注說明出發地、目的地及出行原因,經核實無誤,憑據實報實銷。

  5.4.4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或者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

  6 、出差審批和費用報銷流程

  6.1出差申請審批流程

  6.1.1集團總經理出差:報備集團人力行政部。

  6.1.2集團總辦成員出差: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并報備集團人力行政部。

  6.1.3集團中心負責人出差: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并報備集團人力行政部。

  6.1.4集團其他職級員工出差:5天(含)以上經各中心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核后(若有),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并報備集團人力行政部;5天以下經各中心負責人、并經分管領導審核(若有)后,由集團人力行政部負責人審批。

  6.2出差費用借款和報銷流程

  6.2.1出差人員如需提前預支差旅費,應依集團財務預借款要求進行差旅費的預支手續辦理。

  6.2.2出差期間所有發生費用(伙食補助費除外)均必須提供原始票據。否則,財務有權不予報銷。若因票據遺失或不符合規定,相應費用由出差人員自行承擔。

  6.2.3凡與原出差申請表填寫的地點、天數、人數等內容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的,須提前請示并獲批準。出差結束后,由出差人說明原因,并經逐級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

  7 、其他規定

  7.1出差人員考勤由集團人力行政部統一考勤,如無出差申請(或未提前報備)者,可定其為缺勤或曠工,但需與該員工所在中心負責人核實;員工出差計全勤,不計加班。

  7.2出差途中因病、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需延時出差時間的,應提前聯系請示獲準延時。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延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本人承擔。

  7.3邀請外部單位人員一起的出差,被邀請人員的費用按相關授權人審批后的標準執行。

  7.4凡參加各種業務、會議、培訓、學習等人員,憑組織單位的相關通知、會議邀請等,執行費用報銷制度給予報銷。如組織單位提供并承擔食宿與交通費用的,公司不再給予費用報銷或補助。

  7.5駐點外地長期辦公:長期駐點外地出差辦公的[即出差超過(含)15天](例如新產品研發或新項目前策),應結合集團差旅費標準,對長期駐點辦公期間內可能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長期住宿費、市內交通費、伙食費用及其他可能產生的費用等進行預估,形成專項駐點辦公費用申請報告,依次經中心負責人、分管領導、人力行政部、集團總經理審批,審核通過后在審批費用范圍內合理開支,憑票據實報銷。

  7.6出差期間如確因公務需要,發生公務招待情況的,出差結束后,應說明有關招待對象及情況等,補辦公務招待有關手續,經核實確認后,憑據報銷。

  8、附則

  8.1本制度自20xx年6月15日起實行。

  8.2如有其他制度相關條款與本制度條款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差旅費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差旅費管理,規范差旅費報銷程序和標準,提高工作效率, 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差旅費報銷制度》。

  2、本制度規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員工因公,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二、出差審批

  1、出差人員應填寫《出差審批單》,報經部門負責人或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出差超過核準天數時,應請示批準人核準,否則超期部分不予補貼。臨時出差不能及時填寫《出差審批單》時,可在費用報銷單粘貼單上注明“臨時出差”。

  2、出差審批權限:

  (a) 副總經理出差由總經理審批;

  (b) 部門負責人出差由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c) 其他員工出差,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核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三、差旅費支出內容及標準

  (一)差旅費報銷內容:公司員工出差報銷的差旅費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通訊費等。

  (二)往返出差地點交通費標準

  1、乘坐交通工具:員工往返出差地點一般乘坐火車或汽車,需乘坐飛機時,應在出差審批表中注明,經批準后方可乘坐。未經批準,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負擔。

  2、在途交通費: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坐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坐8小時以上的,應乘臥鋪。

  工作人員出差,事先經領導批準就近探親辦事者,其繞道車、船、住宿等費用自理,同時不發放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補貼。

  3、出差人在當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車費用據實報銷,乘坐出租車時需在票據背面

  注明起止地點和情況說明,核實后予以報銷。

  (三)住宿及補貼標準

  1、出差天數。出差天數以往返車、船票或飛機票時間為準,所乘交通工具晚點時,以實際出發或往返時間為準。出差天數以中午12:00為界限,以車、船票的時間為準。出發時間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數為一天,反之為半天。出差返回時間在22:00前的(以票面時間為準),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時間超過22:00而未超過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費:住宿費參照地區標準給予報銷,住宿費按實際住宿天數平均計算,以車、船票時間為準。

  3、出差補貼:出差補貼為員工在出差地的就餐補助。

  餐費計算方法為:

  一天按三餐計算,早餐按標準補貼的20%,午餐和晚餐各按標準補貼的40%。

  早晨8:00前出差補貼早餐;

  中午13:00以后回單位補貼午餐;

  下午19:00后回單位補貼晚餐(以車票、機票載明的時間為準)。

  出差補貼、住宿費標準參見下表:

  差旅費標準 住宿費 伙食補助

  市內交通補助 中層 員工 中層 員工 中層 員工

  特殊地區 500 320 80 65 50 50 其他地區 400 250 60 50 50 50

  四、報銷程序

  1、報銷人把與差旅費相關的所有票據全部粘貼在差旅費報銷單的后面,所有票據應整潔、無涂改、粘貼整齊,報銷內容填寫正確。

  2、報銷人持《出差審批單》和粘貼、計算完整的報銷單據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到財務部由財務人員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復核,《出差審批單》粘貼于報銷單后面,作為報銷的附件。

  3、持財務人員審核完畢后的有關單據交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4、報銷人全部審核完畢后到出納人員進行報銷。

  五、其他情況

  1、外出 學習 統一安排食宿的,據實報銷,不再領取出差補貼(科研人員外出工藝交接除外)。

  2、本制度解釋權在財務部。

差旅費管理制度4

  第一章差旅費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加強出差費用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下屬各公司的在職員工。

  第二節差旅手續的辦理

  第三條

  員工出差辦理程序

  (1)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審核。

  (2)出差人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差旅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并結清暫支款。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第四條

  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

  (1)國內出差,六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六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2)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五條

  出差時間的規定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電話請示上級領導批準延時外,出差人員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第六條

  出差期間的薪酬給付

  出差期間,出差人員可視工作需要適時調整作息時間,故享受公司正常的基本工資等薪酬待遇,但不得報支加班費。

  第三節差旅費用的報銷

  第七條

  差旅費的分類

  差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業務費等,其標準另行規定。

  第八條

  差旅費的報銷

  (1)交通費、住宿費按規定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2)膳食費按標準領取。

  (3)業務費由領導按權限核定,憑據報銷。

  第四節附則

  第九條

  本制度需經公司董事會研究通過后方可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十條

  本制度的修改、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所有,如有未盡事宜,應及時對本制度進行修改、補充。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二章員工出差管理辦法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規范對員工出差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公司以及所屬工廠及營業所的員工因公奉派國內出差辦理公務者,依本辦法規定發給出差旅費。

  第二節國內出差的規定

  第三條

  公司員工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按以下標準發給出差旅費:

  (1)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證明單,如因故未能取得購票證明單者,由出差人出具憑單。

  (2)乘坐輪船應取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3)因急要公務必須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準并憑飛機票根報出差旅費。

  (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第四條

  員工出差的膳食、住宿、雜費按下列標準核發:

  (1)責任人和副總經理級別以上人員,按實際支出報銷。

  (2)主管及以上級:每日120元。

  (3)一般級:每日80元。

  第五條

  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準予按實報銷,并依下列規定辦理:

  (1)工作需要乘坐計程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一發票。

  (2)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3)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一發票或貼足印花的正式收據為憑。

  (5)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第六條

  員工出差,應由派遣出差部門的主管認真登記出差日期和返回時間,并在出差期間保持與出差人員的正常工作聯系。

  第七條

  員工出差返回后,七日內應填具《出差旅費報銷單》,送請各部門主管核實后到財務部審核票據的合法性,通過后有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后報銷。

  第八條

  員工出差前,憑核準的派遣出差通知單預借旅費,于出差完畢報支旅費時扣回。

  第九條

  焦作市內及短程出差在外就餐人員,除按實報支車資外,另可報支誤餐費每餐

  元。下午13時前和晚上8時前返回公司不得報銷午餐費。

  第三節國外出差的規定

  第十條

  公司因工作需要奉派出國人員,除薪金照領外,并準予報支出差旅費,其標準如下:

  (1)凡出國往返于公司指定地點的交通費按實報支,自行觀光的交通費自理。

  (2)膳、宿、雜費按當時行情,并依出差規定在報支額度內支給。

  (3)派遣在同城市持續駐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標準七折支給。

  第十一條

  受政府或其他機構聘請(派遣)出國考察或實習的公司人員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機構支領出差旅費者,不得再向公司支領出差旅費。

  第十二條

  出差期間,因公支出應取得正式收據并按實報銷;其無法取得正式收據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簽呈為準。

  第十三條

  如因公務原因必須支付的費用而超過日用費規定的,可以呈請董事長核發特別津貼。

  第十四條

  國外出差旅費報銷辦法仍比照本辦法第五條至第七條規定辦理。

  第四節附則

  第十五條

  下級員工與上級員工一起出差時,下級員工比照上級員工標準支給。

  第十六條

  公司董事及顧問的出差旅費比照責任人和副總經理級標準支給。

  第十七條

  膳、宿、雜費的支領標準,因物價的變動,可以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

  第十八條

  本制度需經公司董事會研究通過后方可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十九條

  本制度的修改、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所有,如有未盡事宜,應及時對本制度進行修改、補充。

  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三章員工差旅費支給辦法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加強出差費用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下屬各公司的在職員工。

  第三條

  出差分類

  (1)當日出差:出差當日可能往返者。

  (2)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3)國外出差;赴國外出差者。

  第二節當日出差

  第四條

  員工當日出差時由科長以及主管核準。

  第五條

  當日出差每延誤正餐時間一小時以上,按延誤餐次支給誤餐費,每餐10元。但外勤已支津貼人員概不支給誤餐費。

  第六條

  當日出差除依前條規定支給誤餐費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費。

  第七條

  當日出差的'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支給。

  第八條

  當日出差人員必須于當日趕回,不得在外住宿。

  第三節遠途出差

  第九條

  員工奉命或因業務需要遠途出差時,必須事先填報《出差申請單》(格式另定,記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務等,呈部領導核準后方可出差。

  第十條

  遠途出差的員工可在《出差申請單》視需要向財務單位預借出差旅費。

  第十一條

  出差人員必須于返回后7日內填具《員工出差旅費報告單》,報銷出差旅費。

  第十二條

  出差人員的交通工具除用公司車輛外,以利用火車、汽車為原則。但因特急事情,經本單位責任人和集體公司副總經理級別以上人員核準者才可乘飛機。

  第十三條

  出差人員的交通費憑乘車證明以實費計算支給。

  第十四條

  使用公司交通車輛或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第十五條

  出差日自出發日至回公司日計算,但晚上出發或早上回公司者減半支給。

  第十六條

  出差人員每日必須作出差日報向各直屬主管報告。

  第十七條

  住宿費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日數定額支給。

  第十八條

  出差人員住宿費必須取得住宿費憑證(發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公司業務辦事處未取得住宿費憑證者不報銷住宿費。

  第四節國外出差

  第十九條

  本員工奉派出國人員,除薪金照領外,并準予報支出差旅費,其標準如下。

  (1)凡出國往返于公司指定地點的交通費按實報支,自行觀光的交通費自理。

  (2)膳、宿、雜費按當時行情,并依出差規定在報支額度內支給。

  (3)派遣在同城市持續駐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標準七折支給。

  第二十條

  受政府或其他機構聘請(派遣)出國考察或實習的公司人員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機構支領出差旅費者,不得再向公司支領出差旅費。

  第二十一條

  出差期間,因公支出應取得正式收據并按實報銷;其無法取得正式收據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簽呈為準。

  第二十二條

  如因公務原因必須支付的費用而超過日用費規定的,可以呈請董事長核發特別津貼。

  第五節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須需公司董事會研究通過后方可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的修改、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所有,如有未盡事宜,應及時對本制度進行修改、補充。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所有,如有未盡事宜,應及時對本制度進行修改、補充。

差旅費管理制度5

  一、出差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人數、天數,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情況,公司領導在“出差申請單”上簽署考核意見。

  3、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公司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4、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公司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5、出差回公司應在一周內報賬。

  二、出差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實行“限額報賬,節約不補、超額自付”。

  1、住宿費用標準(元/人、天)

  出差人員

  一線和二線城市

  三線以下城市

  公司領導

  500

  400

  科級及科級以下

  400

  300

  2、伙食補助費標準(元/人、天)

  出差人員

  縣、區內出差(含市場巡查)

  縣、區外出差、地推促銷或市場管理

  公司領導

  20

  100

  科級及科級以下

  20

  100

  3、交通費用標準

  出差人員

  一線和二線城市

  三線以下城市

  公司領導

  專車、飛機或高鐵

  專車、或高鐵

  科級及科級以下

  高鐵二等座或汽車、普鐵

  高鐵二等座或汽車、普鐵

  三、報銷辦法

  1、住宿費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提供住宿或住在親友家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定標準執行,有新聞媒介采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務情況,在公司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

  4)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2、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

  1)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核報。

  2)區別出差事由,按照相對應規定標準核報。

  3、交通費用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交通費用實行憑票據實報銷的辦法

  2)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公司領導同意。

  3)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坐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報銷。

  四、補充規定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總經理同意,并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對于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復印件作為審核依據。

  3、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主管領導允許后,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行。

  4、在專項費用列支的差旅費按照《湖南鹽業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專項費用歸集、核算相關規定》提供附件資料。

  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20xx年6月2日

差旅費管理制度6

  一、 差旅費報銷規定

  1、 住宿費: 住宿標準為經濟適用型酒店,費用標準參考當地如家快捷酒店經濟型客房均價。一般同性二人一起出差的,按一個房間標準報銷。出差人員由單位接待或住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員工趁出差之便,事先經部門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多開支的住宿、伙食、交通費等由個人自理。

  2、 城際交通費:高鐵為二等座標準、其他火車為硬臥硬座標準。員工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任務緊急、路途較遠的,經部門主管同意,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乘坐飛機。

  3、 市內交通費:市內交通費實報實銷,以經濟兼顧效率為原則,優先選擇地鐵、公交結合短程的出租車,報銷票據日期應與出差日期吻合。

  4、 出差補貼:出差補貼原則為伙食補貼,填列在外埠出差費報銷單上的住勤補助欄憑發票報銷,標準為50元/天,其中分為早餐10元,午餐20元,晚餐20元。若已報銷陪同客戶就餐的招待費,則扣除相應的餐費補貼。

  5、 手機話費:手機話費補助每月150元,憑發票報銷。為了工作的方便和便于聯系,每月報銷話費的手機不得少于規定的開機時間。工作日:早8:00-晚21:00 節假日:早10:00-晚18:00。

  6、 業務招待費:因業務需要發生招待費的應通過出差計劃、客戶拜訪計劃等事先上報并列明大致費用預算,經部門主管核準同意后再報分管領導批準,財務部方可給予報銷。

  7、 禮品贈送:除了必須當面贈送或者不適宜郵寄的禮品外,贈送給客戶的禮品原則上由上海本部統一準備和寄送,以保證禮品的質量,加強管理。必須當面贈送的禮品須在出差計劃或者客戶拜訪計劃中事先向領導提出申請。

  二、 出差計劃和出差報告

  1、 出差計劃:出差前須提前三天提交出差計劃給部門主管,詳細列明擬出差的城市、拜訪客戶全稱、接待人、接待人聯系方式、拜訪目的.、擬發生的業務招待費項目及費用 預算等內容,經部門主管批準同意后再出差。

  2、 出差報告:出差結束三天內須完整填寫出差報告并發送給部門主管,出差計劃和出差報告可使用同一張表格。

  三、 拜訪計劃和拜訪報告

  拜訪市內客戶需填寫拜訪計劃,于每周三下班前將下周客戶拜訪計劃發郵件給部門主管,同時總結上周客戶拜訪報告,格式可參考出差計劃和出差報告,詳細列明拜訪客戶全稱、接待人、接待人聯系方式、拜訪目的、擬發生的業務招待費項目及費用預算等內容

  四、 費用報銷流程

  1、 報銷流程:需先經財務部出納、財務部負責人、部門主管、總經理針對費用真實性合理性及報銷單據粘貼的合規性等審批流程,再交由財務部出納、財務負責人、總經理進行報銷付款。報銷流程一般需耗時10天左右。

  2、 報銷程序:由報銷人填寫報銷單,將出差計劃和出差報告、拜訪客戶記錄表、費用報銷明細表等發送給部門主管及財務部相關審核人員,經財務部出納、財務部負責人比對相關出差及拜訪報告、費用明細表、報銷單據無誤后,將報銷單據送至部門主管及總經理簽署審批,整個審批流程結束后再交財務部出納付款。

  3、 發票注意事項:發票按日期順序依次粘貼,并與報銷單一一對應,同一天的發票則按時間順序依次粘貼,時間早的發票貼在上面,時間晚的發票貼在下面。若遺失票據或發生無票據的費用,須由報銷人自行找其他類似發票 代替并附上書面報告寫明用其他發票 代替的原因,經總經理審批后再交財務出納報銷。超標準的票據由總經理根據報銷人提交的書面申請進行審批。

  4、 其他報銷注意事項詳見《上海鴻曄財務報銷具體規定(20xx年第1號文)》

  五、 附則

  1、 財務部有權要求報銷人就報銷事項做出詳細的書面說明。

  2、 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并自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執行。

差旅費管理制度7

  差旅費標準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公司員工的出差費用支出,確保資源的有效利用,同時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差旅費定義與范圍

  2、出差申請與審批流程

  3、費用標準與報銷規定

  4、費用控制與審計

  5、違規處理與例外情況

  內容概述:

  1、差旅費定義:涵蓋交通、住宿、餐飲、通訊及其他相關費用。

  2、出差申請:規定員工出差需提前申請,明確出差目的、時間、地點及預計費用。

  3、審批流程:設定各級管理層的審批權限,確保出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4、費用標準:制定各類費用的上限,如經濟艙機票、三星級酒店等。

  5、報銷規定:詳細列出報銷憑證的要求,如發票、行程單等。

  6、費用控制:設立預算,定期審計,監控費用使用情況。

  7、違規處理:對于超支、虛假報銷等行為,設定相應的處罰措施。

  8、例外情況:對特殊情況下的費用處理,如緊急出差、國際會議等。

差旅費管理制度8

  單位差旅費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員工出差期間的費用支出,確保資源的有效利用,同時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制度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差旅費報銷范圍:明確可報銷的費用類型,如交通費、住宿費、餐飲費、通訊費等。

  2、出差審批流程:規定出差申請的提交、審批程序,以及特殊情況的處理辦法。

  3、費用標準設定:制定各類費用的最高限額,防止過度開支。

  4、報銷憑證要求:說明報銷所需提供的發票和其他證明材料。

  5、審核與支付流程:闡述報銷單的審核流程,以及支付的時間和方式。

  6、違規處罰措施:設定違反規定的處理辦法,以維護制度的權威性。

  7、定期審計與調整:規定定期對差旅費管理進行審計,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內容概述:

  1、員工職責:員工需遵守制度,合理規劃出差行程,及時提交報銷單。

  2、管理層職責:管理層負責審批出差申請,監督費用控制,執行審計和調整。

  3、財務部門職責:財務部門負責審核報銷單,執行支付,記錄和分析差旅費數據。

  4、內部審計職責:審計部門定期檢查差旅費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提出改進建議。

差旅費管理制度9

  一、總則

  1、為了規范出差員工的差旅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當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員。

  二、報銷標準

  說明:

  1、出差工資

  按正常出勤工資計算,出差日期不計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無假日加班雙倍工資。

  2、出差住宿費

  住宿費憑住宿發票,按實際自理住宿天數,按25元/天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戶單位帶給住宿的,無住宿補助。

  3、交通費:

  乘坐火車,按硬臥以下標準報銷。

  出租車不能報銷,各種保險費、茶座候車費不能保銷,特殊狀況下,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市內公交、長途汽車、輪船三等倉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費用,寫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據實報銷。

  乘飛機需事前申請,得到總經理許可方可報銷。

  4、生活補助

  客戶單位帶給生活的,無生活補助。客戶單位不帶給生活,按15元/天補助。

  5、電話補助:領隊按10元每一天補助,普通施工人員按5元/天補助,當月有話費補助的,需帶給話費發票。

  6、出差補貼:領隊按40元/天補助,普通隊員按25元/天補助。

  7、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補助。

差旅費管理制度10

  為加強差旅費用管理,在保證出差人員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著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原則,結合VN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交通費等級標準和住宿費及出差補助標準

  出差人員交通費實行按乘坐標準憑據報銷;住宿費實行限額內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出差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的辦法,按出差的自然(日歷)天數計發;通訊費憑據按實報銷。

  二、交通費開支辦法

  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標準必須嚴格按附表1相關規定執行,實行憑據按實報銷的辦法。因超過乘坐標準而增加的部分自理,不予報銷。

  2、乘坐火車,連續乘車時間超過4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

  3、員工出差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審批人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4、員工長途出差,原則上不得乘坐出租車,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出租車時,需經審批人批準后,方可報銷。長途汽車票盡量用電腦打印的汽車票,少用定額汽車票。

  5、出差人員自行降低乘坐標準的,其差價不獎勵給個人。

  6、交通費有超過標準的應事先向審批人報告,報銷時應書面說明超標金額及原因,并經審批人簽字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三、市內交通費包干辦法

  1、員工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按每人每天發10元包干使用,不再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

  2、外地出差期間,若遇特殊緊急情況,并經審批人批準后可乘坐出租車。凡發生出租車費用時不再實行市內交通費包干辦法,憑據報銷。

  3、出差到本市各縣區鎮鄉的交通費不實行包干,憑據報銷;原則上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連號。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4、自帶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不報銷市內交通費,也不實行包干辦法。

  四、住宿費開支辦法

  1、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按附表1所規定的限額內憑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過規定的限額標準部分自理,不予報銷。出差期間無住宿發票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2、同一次出差期間同類地區(住宿費標準相同的地區)可以平均計算日住宿費。

  3、出差到公司設有辦事處的目的地不再報銷住宿費用(特殊情況除外)。

  4、員工外出開會,由會議主辦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憑據報銷住宿費。

  5、隨住宿發票收取的取暖費、空調費、治安費、城市建設費、教育附加費、人身保險費等住宿費以外的費用,與住宿費一并計算。

  6、員工出差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7、住宿費有超過標準的應事先向審批人報告,報銷時應書面說明超標金額及原因,并經審批人簽批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五、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

  1、按表1所規定的定額標準,以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計發員工出差期間的伙食補助,不再報銷相關的費用。

  2、員工出差過程中由公司負責吃住的,不再報銷伙食補助費。

  3、在出差期間,若有參與宴請客戶的,則根據實際情況不再給予或減半給予伙食補助。

  六、項目建設期間的生活補助費

  在VN項目建設期間,公司可租用民房作為臨時生活辦公用房,在此期間,可給予相關項目管理人員一定額度的生活補助費,具體額度結合當地生活水平并參照出差人員伙食補助標準確定,并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七、出差審批和差旅費報銷審批流程

  1、員工出差由總經理審批,相關差旅費報銷的簽批手續按《VN項目籌建期間開辦費管理制度》中的審批流程和核銷流程條款執行。

  2、因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規定程序批準后,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3、員工出差返回后,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出差明細清單”和“出差日志”,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無“出差明細清單”和“出差日志”的財務不予報銷。

  八、差旅費管理

  (一)加強對備用金和預借款項的管理和監督。

  公司員工因公借款,必須辦理借款申請單。會計根據內容填寫齊全,完整的經審批人簽批的借款申請單,編制會計憑證,會計、出納、收款人必須在付款憑證上簽字。原則上借款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人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憑費用支出單據到財務部門核銷。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期限,未能報銷而又沒還款的備用金,若超期時間在三個月內的收取資金占用費日息的萬分之二;三個月以上一年之內的'收取資金占用費日息萬分之三。在次月工資中扣回本息。

  (二)加強差旅費核銷管理。

  1、員工出差返回后于5個工作日內報銷,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可從借款人的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2、對違反規定用途和不符合開支標準的支出以及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不予報銷,并有權對原始單據涉及的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進行直接查詢,如發現有虛假行為,公司將按情節輕重處罰。

  (三)加強原始憑證的審核。

  1、原始憑證應具備的內容:(1)、憑證名稱;(2)、填制憑證的日期;(3)、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或填制人的姓名;(4)、經辦人的簽名或蓋單;(5)、接受憑證的單位名稱;(6)、經濟業務的內容;(7)、數量、單價和金額;(8)、各種的發票、收據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單;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其中辦理收款

  業務的要加蓋本單位財務專用單。

  2、對原始憑證的技術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必須相符。

  (2)、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手續完備的驗收證明。需入庫的物資,必須填寫出入庫驗收單,由實物保管人員按計劃或合同驗收后,在驗收單上填寫實收數額并簽章。不需入庫的物資,除經辦人在憑證上簽章外,必須交給實物保管人員或使用人員進行驗收,并在憑證上簽章。

  (3)、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個人的收款證明以及簽字,有審批人簽字,并有付款的依據。

  (4)、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上。收回款項時應另開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款借據。

  (5)、凡憑證內容不全、字跡模糊不清、與經濟業務本身內容不符者,應予退回或重新補正。

  九、差旅費的核算

  差旅費在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的三級科目差旅費中列支。

  十、報告與監督檢查

  差旅費的報告與監督制度按《VN項目籌建期間開辦費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其他

  1、本辦法經總經理批準,上報董事會備案后,于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2、本辦法解釋權屬VN項目籌建部。

差旅費管理制度11

  差旅費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在于規范員工出差過程中的費用支出,確保資金的有效利用,防止浪費和濫用。通過明確的制度規定,它能為企業提供成本控制的`依據,同時也能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保證出差活動的順利進行。

  內容概述:

  差旅費管理制度通常涵蓋以下幾個核心方面:

  1、出差申請:規定員工出差前需提交的申請流程,包括目的、時間、地點、預算等相關信息。

  2、費用標準:設定各類差旅費用的上限,如交通費、住宿費、餐飲費等,以及特殊情況下的補貼。

  3、報銷流程:詳細說明報銷憑證的收集、整理和提交方式,以及審批流程。

  4、審計監督:設立審計機制,定期對差旅費用進行審查,確保符合公司政策。

  5、違規處理:制定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如超支、虛假報銷等。

差旅費管理制度12

  差旅費是基層行政事業單位經費中一項常常性支出項目,其數額大,業務量多,管理難度較大,建立科學合理的差旅費管理制度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一、原有差旅費報銷管理方法下消失問題及緣由

  對于基層行政事業單位來講,原有的差旅費報銷管理方法大多已執行許多年(筆者全部縣原來執行是1992年9月的規定,20xx年7月開頭執行新的管理方法),在執行的過程中已消失了一些與實際不相符合的地方,單位內部及審核人員在差旅費管理審核方面也不到位,消失了以下一些問題:

  (一)差旅費報銷不準時基層單位人員出差地點大多較近,單次出差發生費用較小,出差人員常常多次差旅費一次報銷,造成各種費用相互混淆,多次單據相互混淆。單位領導及財務人員也往往由于時間過長,次數過多沒有作細致的了解和審核,無法起到監督的作用。

  (二)任務、路線不明,時間、日期不詳

  單位出差的人員,時間、地點、事由等狀況都由單位領導把握,只要領導簽字了,財務人員很難對其進行真正的監督和把關。

  (三)交通費支出失真

  城市間車票的時間不是出差期間的日期或者沒有日期;有的用加油票抵汽車票價,市內交通費票據雜亂,時間上不相符等等。另外,由于縣鄉交通進展的不平衡性,單位人員到鄉下的交通票據取得也是形形。這說明報銷核算人員沒有對原始單據進行檢查和規范,消失了“見票就報”的現象,沒有對經費支出的真實性仔細核實。

  (四)住宿費有超標準現象和虛假狀況

  基層單位人員長途出差狀況不是太多,但由于長期以來憑票報銷的實際狀況,出差人員本著有票回單位就能報銷的思想,住宿時有一般賓館不住偏住豪華賓館,可以合住一間的非要分開住兩間。還有的住宿費以小開大,將其他不能報銷的費用打入住宿費,給本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鋪張。

  (五)原有管理方法確有補貼過低的狀況

  基層單位差旅費多年以來大多執行的是憑票報銷加伙食補貼的報銷方法,而筆者所在縣執行的伙食補貼標準始終沿用1992年9月的標準,省內出差每天補貼8元。這在客觀上也為出差人員違規及審核人員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供應了借口。

  二、現有差旅費報銷管理方法的特點

  現有差旅費管理方法推行厲行節省反對鋪張,克服原有管理方法消失的問題,呈現出明顯的特點:

  (一)明確了差旅費的報銷范圍

  管理方法明確提出差旅費的報銷范圍為四項內容,即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的市內交通費。其他費用不屬于差旅費的范圍,避開了模糊不清超范圍報銷的可能。

  (二)明晰了差旅費各項費用的標準

  現有管理方法明晰了城市交通費、住宿費的執行標準,制定了切合實際的.伙食補助標準,并創新設計了出差市內交通費的包干使用標準。避開了原有管理方法下城市內交通票據的雜亂狀況消失的可能,減輕了財務人員票據審核的工作量,達到掌握開支的目的。

  (三)明確了差旅費報銷可操作性程序

  新管理方法從工作人員出差審批到出差結束辦理報銷供應了明確的操作性強的程序。明確了審批人員、出差人員、審核人員的責任,削減了相互推諉扯皮的可能。

  三、新差旅費管理方法下基層單位加強內控管理措施

  基層單位應當加強對職工出差活動和經費報銷的內控管理,建立出差審批制度,對差旅費預算及規模進行掌握,相關領導、財務人員等對差旅費報銷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完整、合規。杜絕不按規定開支和報銷差旅費的現象消失。

  (一)建立健全公務出差審批、報銷管理制度

  基層單位內部應當制定適合單位管理的公務出差審批、報銷管理制度,明確支出的內容構成,明確開支范圍、開支標準及所涉及的表單和票據;明確支出事前申請、審核審批程序、借款和報銷業務流程;明確審核審批權限、程序;明確事后的監督檢查和責任。

  (二)加強差旅費支出事前申請審批掌握

  基層行政事業單位賬務除由單位財務部門人員處理外,應受上級核算中心審核監督。由于基層單位人員出差大多是短途,單次發生差旅費金額較少,在出差之前應當履行支出事前申請程序,填寫工作人員差旅費審批單,按制度規定報經單位有關領導批準。假如遇有大額差旅費項目,應先由單位領導批準做出預算,再報上級核算中心審批備案。審批時依據差旅費預算管理,掌握出差人數和天數,掌握差旅費支出規模。審批內容包括:出差根據規定的等級乘坐相應交通工具,目的地可選擇的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以及可入住的房間的標準等信息進行事前申請,由單位領導審核確定,待出差回來實際報銷時再根據支出審批、審核、資金支付、核算和歸檔程序辦理。

  經過事前審批,能使出差人員外出心中有數,不會盲目增加費用,從而杜絕造成差旅費超支后能不能報銷的沖突問題,達到掌握差旅費用的目的。

  (三)加強差旅費支出審核掌握。

  出差人員出差結束后應當準時辦理報銷手續。會計核算人員在審核差旅費報銷單時,先核對差旅費審批單,核準出差人員姓名、人數、出差事由、天數、地點、乘坐交通工具類型等信息,再審核交通票據、住宿票、會務票等是否與外出來回時間相符,根據規定的等級乘坐相應交通工具并做到一事一報,并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完整合規。不能夾報與出差目的地不同的票據。財務部門和出差人員必需對支出內容的真實性負責,避開用內容不真實的發票套取現金。對未經批準出差以及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

  (四)加強與上級核算部門及審計等部門的協調協作

  基層單位財務處應加強與上級核算部門及審計部門的協調協作,對單位差旅費管理和使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差旅審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動是否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差旅費開支范圍和標準是否符合規定;差旅費報銷是否符合規定等等。對在核算過程中消失的新問題以及不能確定解決的事項要準時向上級核算部門請示解決方法。加強對內掌握度執行狀況的跟蹤評估,對制度設計、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適時修訂完善,將落實內部掌握成為常態自覺的行為。

差旅費管理制度13

  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狀況,本著既勤儉節省、開支,又要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一、本方法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二、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殊費三項:

  1、交通費系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系指膳食費及宿費。

  3、特殊費系指因公支付郵電或款待費等。

  三、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并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張而未準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立刻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2、出差人憑核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注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四、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幾個包干:

  1、享受總經理以上待遇的人員,差旅費實報實銷。

  2、享受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門負責人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員宿費上限80元/日,另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主管領導核準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

  4、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主管領導核準,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5、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巡游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差旅費管理制度14

  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規范員工出差期間的費用支出,并確保合規、透明的.報銷流程。該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報銷范圍:明確哪些費用可以報銷,如交通費、住宿費、餐飲費、會議費等。

  2、報銷標準:設定各類費用的上限,防止過度消費。

  3、出差申請:規定出差前的審批流程,包括出差事由、時間、地點、預算等。

  4、費用記錄:要求員工保存原始單據,詳細記錄每一項支出。

  5、報銷流程:詳細說明報銷提交、審核、支付的時間和方式。

  6、違規處理:設定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以保證制度的執行。

  內容概述:

  1、出差審批:預先的出差申請需得到上級批準,包括出差目的、預計費用、出行日期等信息。

  2、費用控制:制定合理的費用標準,防止濫用公司資源。

  3、單據管理:員工需妥善保管發票等憑證,作為報銷依據。

  4、審核機制:設立財務部門對報銷單據進行核實,確保真實性。

  5、資金支付:明確報銷款項的支付方式和時間,保障員工權益。

  6、內部審計:定期進行內部審計,檢查報銷制度的執行情況。

差旅費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學校國內差旅費管理,根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財行[20xx]531號)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校本部各機關部處、院(系)及直屬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三條,差旅費是指教職工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四條,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公務出差審批制度。出差必須按規定報經單位有關領導批準,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

  第二章、城市間交通費

  第五條,城市間交通費是指教職工因公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

  第六條,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交通工具

  級別

  火車(含高鐵、動車、全列軟席列車)

  輪船(不包括旅游船)

  飛機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

  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

  火車軟席(軟座、軟臥),高鐵/動車商務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

  一等艙

  頭等艙

  憑據報銷

  司局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包括教授、研究員、主任醫師、藝術一級人員;職務工資在五級(含五級)以上的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副教授、副研究員、副主任醫師、藝術二級人員及相當以上技術職務人員)火車軟席(軟座、軟臥),高鐵/動車一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

  二等艙

  經濟艙

  憑據報銷

  其余人員

  火車硬席(硬座、硬臥),高鐵/動車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

  三等艙

  經濟艙

  憑據報銷

  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乘坐與部級人員同等級交通工具。

  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七條,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條,乘坐飛機的,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可以憑據報銷。

  第九條,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所在單位統一購買交通意外保險的,不再重復購買。

  第三章、住宿費

  第十條,住宿費是指教職工因公出差期間入住賓館(包括飯店、招待所,下同)發生的房租費用。

  第十一條,住宿費限額標準按照財政部分地區制定的`住宿費限額標準執行。

  第十二條,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普通套間,司局級及以下人員住單間或標準間。

  第十三條,出差人員應當在職務級別對應的住宿費標準限額內,選擇安全、經濟、便捷的賓館住宿。

  第四章、伙食補助費

  第十四條,伙食補助費是指對教職工在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助費用。

  第十五,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按照財政部分地區制定的標準包干使用,即新疆、青海、西藏每人每天120元,其他地區每人每天100元。

  第五章、市內交通費

  第十六條,市內交通費是指教職工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

  第十七條,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六章、報銷管理

  第十八條,出差人員應當嚴格按規定開支差旅費,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不得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

  第十九條,城市間交通費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憑據報銷,訂票費、經批準發生的簽轉或退票費、交通意外保險費憑據報銷。住宿費在標準限額之內憑發票據實報銷,超過標準限額的按標準限額報銷。伙食補助費按出差目的地的標準發放補貼,在途期間的伙食補助費按當天最后到達目的地的標準發放補貼,無需提供餐費發票。市內交通費按本辦法規定的標準發放補貼,無需提供市內交通費票據。未按規定開支差旅費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二十條,教職工出差結束后應當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差旅費報銷時應當提供出差審批單、機票、車票、住宿費發票等憑證。

  第二十一條,財務處應當嚴格按規定審核差旅費開支,對未經批準出差以及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教職工外出參加會議、培訓,舉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和市內交通費由會議、培訓舉辦單位按規定統一開支;往返會議、培訓地點的城市間交通費由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報銷。

  第二十三條,教職工出差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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