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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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的管理制度(推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倉庫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倉庫的管理制度(推薦)

倉庫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一、為加強倉庫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倉庫運營管理相關人、財、物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中國XX通信集團SS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含省公司及各市分公司)所屬各倉庫(以下簡稱“倉庫”)的安全管理相關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三、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分為省、市二級,省公司采購物流中心負責省級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安全工作的統一管理,并對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則負責其所屬的市級各倉庫(含縣、區分倉)安全工作的統一管理。

  第三章管理原則

  四、各級物流管理人員必須樹立“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總體觀念,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管理工作。

  五、各級物流管理部門必須根據職責分工,按照分級管理、層層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人員、物品出入登記管理;做好消防及治安防范管理;做好燃氣及相關設施、發電機油庫、各類配電用房、高壓鍋爐、氣體防護區、危廢品(如廢舊蓄電池等)存放區等各類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防護準備和引導;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預防食物中毒等情況;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應急準備。

  六、各級倉庫必須設置安全管理員。安全管理員必須認真學習各項安全防范規定,組織開展日常應急預案演練,熟悉各項應急準備方案。

  七、如通過外包方式由合作方開展倉庫各項管理的,應在外包合同中包含相關安全協議,明確合同雙方安全工作職責。

  以下按照不同專業和內容,分章節對各項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規定。

  第四章庫區人員、物品出入管理

  八、倉庫工作人員憑有效工作證件進出。

  九、各級倉庫對提貨、送貨、來訪人員以及各種車輛實行出入證準入和放行條管理制度,出入證和放行條由各級倉庫發放。

  十、倉庫出入證和放行條必須專人(車)專用,一人一證(條)、一車一證(條)。

  十一、提貨、送貨、來訪人員需憑有效證件,在倉庫設置的傳達室或登記處進行登記,領取出入證后方可進入倉庫庫區。離開倉庫時須登記離開時間,并交還出入證后方可離開。

  十二、放行條由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場管理單位開具,并在倉庫現場備案。放行條須填寫具體清晰的放行物資內容,并由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場管理單位加蓋公章。

  十三、提貨、送貨人在庫區等候提貨、送貨時,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庫區,如因故需進入倉庫庫區,需經倉庫現場主管批準且在庫區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庫區。

  十四、非提貨的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庫區,需經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倉管主管批準且在庫區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庫區。

  十五、所有車輛進入倉庫時,如車內已載有貨物并需攜帶出去的,須自覺在傳達室處詳細登記攜帶貨物的詳細情況,以便門崗進行查驗。車輛離倉庫門口時須接受門崗的'開廂登車檢查。

  十六、凡有車輛出庫,不管有無攜帶倉庫內倉儲物資離開的,須憑倉庫出具的放行條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并記錄離開時間后方能放行。

  十七、辦公、來訪自行車、摩托車、小汽車只可停放在庫區指定的停放區域,禁止進入庫區。

  第五章庫區安全及消防管理

  倉庫必須遵循明確的安全及防火規定,具體如下:

  十八、倉庫的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安全及防火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置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置),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倉庫安全管理制度須張貼于倉庫明顯位置。

  二十、自建或租賃倉庫必須至少符合丙二類消防等級安全要求,并按照有關規范設置必要的消防設施。

  二十一、消防值班室須滿足每班2人的值班規定,并實現7*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必須持證(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頒發建(構)筑物消防員證)上崗。

  二十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作業人員在庫區內必須身穿工作服,所有進出倉庫存儲區的人員必須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在物資堆放較高及多層貨架區域(托盤散件物資需用打包膜纏繞后才能上架)必須配戴符合安全標準的安全頭盔。

  二十三、倉庫管理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管理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要熟悉儲存物質的性質,參加過消防業務知識培訓,做到“四知”,知物資性能、知滅火方法、知物資養護、知物資管理制度。

  二十四、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五要”、“五不準”。

  五要:

  1、要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

  2、倉庫電源要裝分閘,電源開關要裝在庫外;

  3、電線要穿管、敷設;

  4、下班要切斷電源;

  5、對電器設備(空調、配電箱、應急燈、抽風換氣設備、電動閘門以及各類開關電源等)要經常通知電工進行檢查、維修保養;電工必須持證(相應高、低壓電工證)上崗。

  五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使用碘鎢燈或大于60瓦的燈泡,在儲存易燃、可燃物資或建筑耐火等級在三級以下的倉庫內使用日光燈;

  2、不準架設臨時線路;

  3、不準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4、不準在倉庫內使用電熨斗、電爐、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

  5、不準在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內安裝普通電器設備。

  二十五、制定防火應急預案,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消防演練,培訓員工逃生、自救和滅火技能。

  二十六、必須配備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顯且使用方便的地方。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嚴禁堆放其他物品,并須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保持完整可用。

  二十七、貫徹執行《XX通信集團SS公司消防設施維護實施細則》,做好消防設備日常維保(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并登記備案;維保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任何時候消防設備、設施都是完好、有效運作。

  二十八、倉庫物質的存放應做到按類別整齊、規則,堅決執行“六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吸煙及使用明火;

  2、不準隨意進行動火作業;

  3、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器設備;

  4、不準在庫內住宿和讓無關人員進入;

  5、不準將性質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6、不準堵塞庫內的消防通道。

  二十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分別存放在專用區域中,不得隨意亂放,存放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告知其危險性并配足消防器材。

  三十、各類廢舊蓄電池必須劃定專區集中保存。廢舊蓄電池必須正放,不能疊放,做好防短路、防滲漏、防爆炸等措施,避免陽光暴曬。各類廢舊蓄電池不得存放在室外堆場或半封閉臨時建筑內。

  三十一、嚴格安全管理制度,嚴禁火種入庫,嚴禁在庫內吸煙及動用明火,倉庫內應設立禁火和逃生標志;庫區因施工需動用明火時,須到物流管理部門辦理臨時施工審批手續,并制定妥善的防火措施,隔離易燃、易爆物品,施工過程有專人監護,做好各種防護措施,施工期間要及時清理現場。

  第六章庫區治安防范管理

  三十二、倉庫必須有明確的庫區治安防范管理規定,規定具體如下:倉庫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治安防范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治安防范的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置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置),組織開展日常治安防范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三、倉庫須根據環境安裝必要的安全防范設施,如監控攝像頭、紅外報警等裝置,監控錄像保存時限必須滿足一個月內可查閱要求。

  三十四、倉庫管理人員要做好對庫區內門、窗、鎖的日常管理,末班人員下班后,應將鑰匙交到專職值班保管人員(保管人員可以是倉庫主管或者倉管人員,需7*24小時值班)。

  三十五、倉庫要做好庫區安全防范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并登記備案;安全防范設施的維護保養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安保實施運轉正常。

  三十六、倉庫必須制定治安防范應急預案,發生治安防范事件時按預案處理,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七章各類應急預案管理

  三十七、倉庫要根據相關預測做好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的監控和應急工作,制定具體應急預案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八、倉庫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好周邊環境及形勢的評估,制定具體防恐應急預案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九、倉庫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檢查情況要向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進行匯報;每半年至少組織和參與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四十、倉庫如發生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及時報告,并根據相關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處理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八章生產設備設施安全管理

  四十一、庫區內貨物運輸要做好安全保障及出發前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貨物裝卸要確保人員人身安全,嚴格按規定裝卸,嚴禁超載。對易燃、易爆產品須按規定做好防護措施,確保運輸途中安全。

  四十二、庫區電梯應按設計標準使用和維護,使用單位應按時對電梯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并嚴格按時聘請勞動安全技術部門對電梯進行安全檢測。

  四十三、叉車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操作證上崗,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則,加強對叉車日常維保和操作前檢查,叉車維護、保養及檢查情況要登記備查。

  第九章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規定

  為支持倉庫園區開展連續生產工作,倉庫園區可根據情況設置合理生活配套設施,如食堂、餐廳等。如相關生活配套設施日常運營屬于物流部門負責管理,則相關設施除應嚴格執行前述各項安全規定外,還應嚴格執行相關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規定,具體如下:

  四十四、做好預防食物中毒等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食堂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工作期間必須穿工作服戴口罩,各種廚具、餐具要固定放置并標明位置,使用工械具要嚴格按照操作流程,各種物品不得隨意亂放,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類置放,有咳嗽、腹瀉、發燒、嘔吐等疾病廚房工作人員必須離開食堂工作崗位,防止傳染、中毒。飯食需留樣存放冰柜保存三天。

  四十五、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廚房等重要部位須安裝攝像裝置。易燃易爆等物品要按規定放置,燃氣管道、用具須安裝泄漏報警裝置并配置足夠消防器材(面積在100平米內配置泡沫滅火氣瓶3個,每增50平方米配置多1個)。

  四十六、食堂工作人員離開廚房前,必須將廚房內各種食品放置好,關好門窗,并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爐灶煤氣等設施。

  四十七、應制定食品中毒應急預案,一但發生食品中毒事件須及時采取各項搶救措施。

  第十章信息安全管理

  四十八、各級系統操作人員應按權限進行操作,并保護好各自賬號,嚴禁賬號外借和公用。

  四十九、嚴禁使用系統或設備等進行與物流管理無關的活動。

  五十、倉庫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人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場人員)嚴禁私自下載、留存、篡改、買賣、交換與倉庫生產運營有關信息。

  五十一、對離職、離崗人員要及時進行權限調整或刪除。

  第十一章安全培訓和檔案歸檔管理

  五十二、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XXSS公司安全培訓管理辦法規定,結合專業特點有針對性地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每年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培訓教育結束后要本人簽名確認。

  五十三、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本制度及相關法規要求,全面建立本部門、班組的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應急演練等有關工作檔案并進行歸檔,對日常工作中的通知、簽到、圖片、總結等資料也需妥善歸檔。

  第十二章附則

  五十四、本制度的解釋權屬省公司采購物流中心。

  五十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倉庫的管理制度2

  1、各倉管人員應負責整理倉庫物品的出貨、儲存、保管、檢驗及帳務報表的登錄等工作。

  2、倉庫物資實行先進先出的作業原則,并按此原則分別決定儲存方式及位置。

  3、倉庫不準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和部門的物品存倉。

  4、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外,不準將倉庫物資試用試看。

  5、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嚴禁庫內會客及其他部門職工圍聚閑聊。

  6、倉庫嚴禁煙火。配置的消防器材,倉管人員應會使用,并定期接受行政部的安全檢查和監督。

  7、倉管人員對物品進、出倉,應當即辦理手續,不得事后補辦;應保證帳物相符,經常核對,并得隨時受單位主管或財務部稽核人員的抽點。

  8、每月倉庫應盤點一次,檢查貨的實存、貨卡結存數、物資明細賬余額三者是否一致;每年年終,倉儲人員應會同財務部、采購部門共同辦理總盤存,并填具《盤存報告表》。

  9、倉庫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應及時上報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責任,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未經批準一律不得擅自處理;倉管員不得采取“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的.違約做法。

  10、保管物資未經總經理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借出;總成物資一律不準拆件零發,特殊情況應經總經理批準。

  11、倉管人員下班離開前,應巡視倉庫門窗、電源、水源是否關閉,以確保倉庫的安全。

  12、實施電腦化后,《物資盤點表》由電腦制表,倉管員應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提高工作效率。

倉庫的管理制度3

  1、目的

  確保公司倉儲物資安全,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倉儲部門。

  3、職責

  3.1保衛處、安環科為本制度的管理單位。

  3.2供應處、基建科、凈化車間、合成車間為本制度的實施單位。

  4、工作程序

  4.1一般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4.1.1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本倉庫所存放物質的性質,保管方法及注意事項,并會正確使用該倉庫的安全設備和消防器材。

  4.1.2倉庫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向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消防知識方面的教育。

  4.1.3倉庫的結構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門窗一律向外開,拉門必須采取防倒措施,檢修時應采取防倒措施。

  4.1.4庫內存放的物品要按規定排列整齊,不得紊亂。入庫時按物品分類掛牌標明,決不允許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和損失。

  4.1.5庫內物品不得擅自堆得過高,應規定庫內安全容量,并經常檢查,防止自燃。

  4.1.6庫內保持良好的通風,必要時可裝設通風設備。

  4.1.7庫內不得混放互相起抵觸作用或相互影響的物品,應放置性質相同的'物品。

  4.1.8庫內不得擅自搭建更衣室。

  4.1.9各庫的避雷針,應按時聯系有關部門及時做好檢修工作,以免失效。

  4.1.10倉庫用的一切防火設施要經常檢查,按時更換,保證完整好用,其數量和種類、放置地點,須經消防人員同意。

  4.1.11倉庫內部和周圍嚴禁煙火,庫門上要設禁火標志。

  4.1.12庫內外需檢修施工動火時辦理“動火許可證”。

  4.1.13倉庫保管人員每天上、下班時,對庫內外均應巡視一次,門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異常現象,如有可疑情況及時聯系有關部門,以便追究處理。下班時應注意關閉電源。

  4.1.14倉庫保管員要建立交接班日志(包括安全、防火設施、滅火器材等),交接班時一定要相互交待清楚。

  4.1.15外來人員未經直屬處室及保衛處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倉庫。安全、消防檢查人員在倉庫管理人員陪同下可入內檢查。

  4.1.16入庫人員必須交出火種,任何人不得將火種帶入倉庫內。機動車輛入庫,排氣管必須裝上阻火器,禁止穿著有鐵釘的鞋子進入易燃易爆庫房。油漆、氧氣等房區內的雜草要定期鋤鏟干凈。

  4.1.17倉庫管理人員負責消防器材、設備的維護和管理工作,消防器材的附近嚴禁堆放其它物品。在拿取物品時,禁止從中抽拆,亦不得從一邊抽拆。防止垛堆倒塌。

  4.2藥品試劑倉庫安全規定

  4.2.1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對存放的藥品、試劑的性質、保管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項熟悉精通,并會正確地使用本庫的安全及消防措施。

  4.2.2部門主管領導應經常對倉庫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安全及消防知識教育,并定期進行考試。

  4.2.3倉庫內要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室內應設置溫度、濕度計以測定室內的溫度及濕度變化。并按國家試劑倉庫的要求存放物品。

  4.2.4倉庫周圍要保持整潔,不得亂堆放其他雜物,道路保持暢通無阻。

  4.2.5庫內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并備有事故應急照明燈。

  4.2.6倉庫的電氣設備及照明設備必須是防爆型的并定期檢查,保證完整無損。

  4.2.7倉庫應在避雷裝置保護區內,并督促有關部門定期測試保證好用,并存有測試記錄。

  4.2.8倉庫必須備有適當的消防設施。

  4.2.9倉庫存放的藥品試劑要排列整齊,要分類保管,不得將性質不同的和有抵觸的藥品試劑放在一起。

  4.2.10搬運藥品試劑時,必須輕放禁止摔打和撞擊,如包裝有損的應立即處理。

  4.3木材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定

  4.3.1木材庫、木工房等場所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

  4.3.2禁止在木材庫、木工房燒火取暖動用明火、吸煙等,用明火熬膠要在安全的地點進行。

  4.3.3工作中留下的鋸屑、刨花和其他廢料,要及時消除,保護整潔。

  4.3.4庫內暖氣散熱片上要加保護罩,禁止在散熱片上蒸汽管線上烤抹布、工作服、木料及其他可燃物質,半成品和材料不準堆放在散熱片附近0.5米內的地方。

  4.3.5木材庫和木工房內嚴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和各種油漆等物品。

  4.3.6在鋸材過程中要注意控制電鋸、軸承和電動機的轉動磨擦部分的溫度,不要使用鈍鋸和彎鋸的鋸片,以免強烈磨擦生熱。機器的轉動部分要勤檢查,勤注油,電鋸片的冷卻劑應當用水,不得用油。

  4.3.7禁止在電動設備附近積存一切可燃物,并定期對電動設備進行清掃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

  4.3.8對成品涂漆、噴漆要按漆工防火規定進行操作。

  4.3.9管理好各種電動設備,操作時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停止使用時電源一定要關閉。

  4.3.10木料的堆放與工作臺、電氣設備的間距不得小于1.5米,木材垛與墻壁的距離不得小于0.2米,垛與垛的間距不得小于1.3米。

  4.4罐區安全規定

  4.4.1甲醇儲槽、液氨儲罐液位計、壓力計、溫度計、安全閥等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

  4.4.2甲醇儲槽、液氨儲罐和管線的安全梯、管架等,均應用非燃燒材料建造。

  4.4.3甲醇儲槽、液氨儲罐應設冷水噴淋設施,以達到夏季降溫的目的,設施的電器開關宜設置在遠離防護堤外,不準將電器開關設在防護堤內。

  4.4.4甲醇儲槽、液氨儲罐區內,不應有與儲罐無關的管道、電纜等穿越;與儲罐區有關的管道、電纜穿過防護堤時,洞口應用不燃材料填實,電纜宜采用跨越防護堤方式鋪設。

  4.4.5甲醇儲槽、液氨儲罐的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應按照《石油庫設計規范》等有關規定執行,定期檢測。

  4.4.6槽罐區工作人員具備處理突發事故能力,正確使用現場配備的消防、防毒設施及器材;應堅守崗位,認真巡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4.7槽罐區嚴禁無關人員及車輛進入。對私自進入者一經發現應立即制止并向保衛處報告,由保衛處進行處理。

  4.4.8槽罐區為禁煙禁火區,嚴格執行動火及用火的管理規定。

  4.4.9槽罐區防護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設置切斷閥,或在不排水時以土堵死出口。

倉庫的管理制度4

  1.對進倉庫的食品原料,倉庫保管者必須認真查看原料的產地、 產生時間、保質期限,以及有關部門的檢驗報告,認真查看原料的顏色、氣味以及雙手觸覺等。

  2.定型包裝食品原料按照類別、品種上架堆放,散裝的`食品原料勤翻、曬,儲存容器加蓋密閉。

  3.倉庫物資堆放應該做好離地、離墻,做好“三防”工作,定期大掃除,及時保持倉庫內外的清潔干凈。

  4.倉庫保管員經常開窗通風、保持干燥,平時每星期全面檢查一次庫存食品,做好先進先出,及時登記進出庫數量以及時間,對發生蟲咬、變質的食品及時做出適當的處理。

  5.所有食品須離墻、離地、整齊堆放,保持倉庫內外的環境整潔;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洗潔精或者其他化學用品等。

倉庫的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了加強南二分公司倉庫管理工作,全面貫徹落實公司QHSE方針,提高風險控制能力,確保倉庫管理合理有效。

  2.要求

  2.1倉庫材料、物資管理。

  2.1.1庫管員對所管轄的'物資進行分類登記,設置標識卡、臺帳,做到帳(包括紙質和電子臺帳)、物、卡相符,及時反映庫存。

  2.1.2對維修材料、搶險設備和工器具等物資應按規定放置,并做好標識、分規格存放,有計劃、有秩序安排物資進庫、出庫及存放地點。

  2.1.3存放物品的倉庫應保持整潔通風,防潮濕,碼放整齊。在倉庫中存取物品應辦理相關登記。

  2.1.4嚴格執行南二分公司物資領發放工作流程。

  2.1.5注意安全,離開倉庫后必須關閉倉庫門;不得磕、碰、摔、擠壓物資。

  2.1.6嚴格堅持物資、出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減少物資積壓倉庫時間,監督庫存量。

  2.1.7倉庫安全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2.2倉庫設施、設備的管理。

  2.2.1保持倉庫庫容庫貌,不得帶食品到倉庫,每天下班前清潔地面,清除庫存物資上灰塵雜物。

  2.2.2倉庫設施、設備設專人管理,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提請公司進行報廢鑒定。

  2.2.3及時做好維搶修設備使用登記。

  2.2.4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

倉庫的管理制度6

  為保證倉庫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進生產發展,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公司財產物資的安全,特制定本倉庫管理制度:

  一節倉庫管理制度通則

  一條、庫內應保持良好通風,必要時可安裝通風設備。

  二條、同一庫內不得亂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響的產品,應放置性質相同的產品。

  三條、各庫的照明系統,須按時聯系有關部門及時作好技術檢查,檢修,以免失效。

  四條、倉庫用的一切防火設備要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其數量按規定配備。

  五條、倉庫內部和周圍,嚴禁煙火。

  六條、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本倉庫所存放物質的性質,保管辦法及注意事項,并會正確地使用本倉庫的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

  七條、倉庫負責人應經常向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教育。

  八條、各倉庫的結構必須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門窗一律向外開。

  九條、庫內存放的產品要按規定排列整齊,不得紊亂。入庫時按產品日期分別掛牌標明,決不允許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損失。

  十條、庫內產品不得擅自堆積太高,應規定庫內安全容量。

  十一條、倉庫保管員每天上下班時,對庫內外要巡視一次,門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異狀發生,如有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以便追查處理。

  十二條、倉庫周圍和內部,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積存,以免引起火災。

  十三條、外來人員未經倉庫主管領導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倉庫,安全檢查人員憑證件可進入檢查。

  十四條、處罰

  (1)對本規定執行不力的當班人員、管理人員分別處元、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輕重和損失大小處-元罰款,特別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2)對違反規定,在倉庫抽煙動火人員處元罰款,并責令其參加安全教育。當班人員不及時制止的,處元罰款。

  二節藥品試劑倉庫管理制度

  十五條、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對所有存放藥品試劑的性質,保管辦法及安全注意事項精通熟悉,并會正確地使用本庫的`安全及消防設施。

  十六條、倉庫主管領導須經常對倉庫管理員進行業務,安全及消防知識教育,并定期進行考試。

  十七條、倉庫周圍要保持清潔。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暢通無阻。

  十八條、倉庫的電氣設備及照明必須是防爆型,并定期檢查,保證完整無損。

  十九條、庫必須備用足夠,合適的消防設備。

  二十條、倉庫存放的藥品試劑,要排列整齊分類保管,不得將性質不同的和有抵觸的藥品試劑混放在一起。

  二十一條、倉庫存放的藥品試劑必須貼有明顯的品名標號,以防領錯。

  二十二條、搬動藥品、試劑時,必須輕拿輕放,禁止摔打和撞擊,如包裝有破捐損的應立即處理。

  二十三條、庫內嚴禁煙火及攜帶引火物。

  二十四條、非本庫人員不得隨意入庫,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入庫時,應在登記簿上登記,經倉庫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入。

  二十五條、處罰

  (1)對本倉庫管理制度執行不力的當班人員、管理人員分別處元、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輕重和損失大小處-元罰款,特別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2)對違反規定,在藥品試劑倉庫抽煙動火人員處元罰款,并責令其參加安全教育。當班人員不及時制止的,處元罰款。

  三節油類倉庫管理制度

  二十六條、油庫管理人員必須精通倉庫各種油類安全存放的知識及有關注意事項,并會正確使用該油庫的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

倉庫的管理制度7

  根據目前金東山六期的貨物實際擺放情況,特制訂如下制度及流程:

  金東山六期實際存放貨物的場地有一樓門市和二樓倉庫,其中二樓倉庫是主要的儲存和進出貨物的場所,一樓門市則主要擺放樣品以及進出貨物的臨時周轉場地,為了更好地分工協作,將貨物進銷存流程分為三個環節:

  一、入庫環節:

  目前貨物入庫分采購、調撥等情況,所有運抵門市的貨物由門市工作人

  員通知倉庫管理員驗收并將貨物清單直接交予陳峰本人,由倉管員根據到貨方的清單驗收入庫,保證庫管員拿到一手憑證,免去轉交環節的漏洞。無清單的'貨物由倉庫管理員根據實物自行登記清單入庫,同時在電腦上打印入庫單,電腦單與原始憑證由陳峰保管,以便財務查詢。

  二、出庫環節:

  貨物出庫分零售出庫、批發出庫、調撥出庫、樣品調出等情況,二樓作為公司總倉庫,不管何種情況從倉庫調貨,一律要憑領料單提貨,倉管人員根據領料單配好貨物,雙方驗收無誤后,領料人在單據上簽字,然后發到一樓門市,倉管根據領料單在電腦上及時下賬,并保留原始單據和電腦出庫單以備財務查核。任何人不允許在倉庫人員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將貨物拿出倉庫

倉庫的管理制度8

  管理制度

  1、做好食品數量、質量、進、發貨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2、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離地存放。

  3、經常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4、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

  5、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標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柜存放。

  6、倉庫經常開窗通風,保持干燥。

  7、做好防鼠、蟲、蠅及防蟑螂工作。

  8、每天分工打掃衛生,保持倉庫室內外清潔。

倉庫的管理制度9

  為了規范倉庫庫存材料(設備)的領用發放管理,確保材料(設備)發放秩序和授權審批流程的執行,特制定倉庫庫存材料(設備)領用管理制度,內容如下。

  一、領料申請

  1.領料人持領用單位開具的“車間領料申請單”,至物資倉庫領取。

  2.物資倉庫保管員根據“車間領料申請單”,將票號輸入造船決策支持系統,自動生成“天津新港船舶重工責任公司領料單“,進系統驗證可用后發放。

  二、倉庫發放

  1.倉庫保管員根據領料憑證核對無誤后限額發料,發出的數量要準確,不得超出憑證的數量。

  2.按發放器材的規格、型號、數量詳細核對,清點后交給領料人員防止差錯。

  3.屬(XGSIC/QMS2-708《配套產品質量檢驗控制程序》中常規檢驗項目)的.出庫物資,在發料前通知質量保證部檢驗人員到現場檢查,在《配套產品入廠(出庫)檢驗單》上簽字認可后方可發放。

  4.屬船東檢查經驗收合格后的入庫物資,發放時按規定要求:

  A 提供有效技術文件、配套備附件、測量設備和其他保障資源。

  B 提供按規定簽署的產品合格證明和有關檢驗情況等文件。 C 提供有關最終產品技術狀態更改的執行情況。在發料前通知檢查員(必要時通知船東)到現場檢查,在《配套產品入廠(出庫)檢驗單》上簽字認可后發放。

  5.生產急需代用物資發放,限額器材發放都要履行手續,進口設備動用拆套必須經主管計劃員簽字后,方可發料。

  6.物資發出后及時銷賬,填單登帳注銷,一般當日內結賬,賬目不得任意涂改。

  7.倉庫內所有物資,禁止以白條抵庫。

  8.數量不確定產品的發放規定如下:

  領用人要求數量(個)與倉庫存放成套物資數量(套)領用不匹配時,

  原材料、配套產品根據設計部下發的托盤表,嚴格按照托盤表數量發放,每次記好段號,逐項簽字確認后組織發貨,直至成批(套)物資發出后出賬,填單登帳。機電設備根據設備裝箱單發放,要求主體或附件逐項簽字確認后組織發貨,直至成套物資(主體)發出后出賬,填單登帳。

  9.物資倉庫保管員對物資發放過程進行記錄,及時出賬,確保賬物相符。

倉庫的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維護公司財物的平安、完整,提高倉庫的管理水平,規范倉庫相關管理,削減物料占用資金,提高資金利用率,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條、本方法規范倉庫的物料管理,所稱“物料”包括《選購管理方法》所指原材料及半成品、成品。

  第三條、倉庫以適質、適量、適時、適地之原則,供應所需物資,避開資金呆滯和供貨不足。

  第二章:職責與職務

  第四條、倉庫管理員對所保管財物負有妥當保管的責任。對所保管的財物如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者,負賠償責任并馬上解除職務。

  第五條、做好材料價格的愛護工作。禁止私自將公司的材料底價和材料供應商名稱有意圖地告知競爭對手或與公司不相關的人員。

  第六條、倉庫管理員設物料保管員、記賬員兩個職務。倉庫作業及數據受財務部的指導與監督。

  第七條、倉庫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精確地做好物料進出倉庫、收發、盤存等賬務工作。

  2、嚴格根據《進料驗收管理方法》的要求做好材料驗收工作。

  3、仔細做好倉庫材料的分類擺放和保管工作。

  4、仔細做好倉庫平安防范及倉庫衛生工作。

  5、仔細做好倉庫物料收發、保管、盤點工作,倉庫分原材料倉、成品倉,要合理利用倉庫空間。

  第三章:物料收發及單據流轉

  第八條、供應商送貨必需根據倉管指定的地方整齊地堆放,核實數量后開《送檢通知單》交品質部簽字送檢,《送檢通知單》一式兩聯,一聯交如品質部門,一聯存根,不能當時確認的,倉管應在送貨單上簽“數量已核,品質未確認。”

  第九條、當品質確認后,良品放入倉庫,填寫入庫單,交品質部簽字,入庫單一式三聯,其中其次聯紅色聯每半月整中上交財務,第三聯黃色聯會同送貨單一起交選購部作為付款憑證。不良品放到不良品區,等品質通知選購部門和供應商,特采分選或退貨,分選的良品入庫,不良品填寫退貨單給供應商并要求補貨,并做好卡、賬的的登記工作。

  第十條、領料由生產領料員根據生產訂單的物料需求表填寫領料單,物料名稱、規格、數量必需填寫清楚、字跡工整,經生產領班簽字到倉庫領料。

  第十一條、倉庫保管員依據領料單核實訂單后依據領料單上的數量發料,并在相應的物料卡上填寫發貨數量,收回領料單上的.倉庫保管聯,做好相應的進出臺賬,做到物、卡、賬相全都。

  第十二條、倉庫記賬員依據發料員的進出單據填寫好日進出報表和庫存表,每天早上發給生產部門的PMC專員,PMC專員依據庫存表填寫請購單的庫存量和選購量,并考慮在生產過程中的損耗適量備料。

  第十三條、記賬員每天要依據庫存量不定期的抽檢物料的庫存數量,如有賬目數量與實際不符,馬上與保管員核實并查明緣由,應告之上級主管部門解決。

  第十四條、記賬員每月月底會同保管員進行倉庫盤點,并依據財務要求做好《月物料進出報表》。

  第十五條、生產部門物料損耗的,需把不良的或報廢的物料填寫《退料單》,把相應的物料送到品質部門確認簽字后,送到資材部門簽字。假如退料是因物料本身不良的,《退料單》經生產領班、品檢員、倉庫員簽字后生效,選購部接到退料單相關聯次后應馬上通知供應商補貨,若物料是生產報廢的應另行填寫領料單而且必需在單上注明“生產報廢補領料”凡不注明的將提交上級主管部門處理。若退料的同時倉庫無備料,生產部門PMC應視狀況緊急程度快速通過選購部要求供應商補貨或填寫請購單請購,月底生產部門自行統計報廢率并以郵件方式發送給品質部、資材部門、財務部、選購部。

  第十六條、生產部門按訂單生產的成品,填寫《成品入庫單》,交品質部門簽字和生產的相關主管經理確認后,通知成品倉管理員,把貨物放到成品庫指定的位置,要求貨物整齊,物料標簽明確,管理員依據《成品入庫單》通知市場部文員,文員速知會物流專員入庫狀況。成品出庫需由物流專員填寫并經總經理簽字后的《出貨/送貨單》,到成品倉庫領取成品,《出貨/送貨單》須填寫訂單號和訂單相應的內容,一聯交倉庫,一聯交財務,一聯存根,倉庫應做到賬物相符,月底要求盤存表上交財務。對于客戶退回的成品,銷售支持部對退貨的物料進行檢查與核實,并填寫《客退品返修記錄表》連同評審報告交成品倉庫,整齊的堆放在倉庫的退貨區,并做好倉庫記錄,通知生產部門開具送檢單到品質部門檢驗,品質部將檢驗結果反饋到市場文員后制定下發《返修生產任務單》。由生產部門負責返修入庫到成品倉分開堆放,并做好標識。依據客戶的要求準時補數發貨,做到以一換一。

倉庫的管理制度11

  1、倉庫保管員每天下班之前,必須將當天各部門的.《領物單》匯總采購部。

  2、倉庫保管員必須對貨物的數量、價格、規格、質量進行詳細登記,同時也要對領出貨物作如實記載。

  3、倉庫保管員應將各部門的固定資產逐一進行登記,期末驗收,并對損耗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并列出處理意見交財務部經理處理。

  4、倉庫保管員必須登記好保管物品出入賬。

  5、倉庫保管員領取物品時必須按需領取。

  6、保管員應盡職盡責保管好物品,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處理不了,及時上報經理,如因工作失誤導致經濟損失,保管員必須全額賠償。

  7、食堂保管員門鎖應有兩把,鑰匙必須由領班與保管員保管,其他人不得有保管室鑰匙。

  8、公共財物不得外借,更不得私自占用,違反規定者追回公物外,另外借出人與借物人各罰款

50元,沒有借出人或無證明人視為偷盜行為,每次罰款200元,超過兩次者作辭退處理。

  9、除采購部外,其他任何部門不得私自購進貨物銷售,違者當事人每次罰款

100元,部門主管、領班各罰款50元,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倉庫的管理制度12

  一、總則

  1.1 下列貨物,經海關批準可以存入保稅倉庫:

  a.加工貿易進口貨物;

  b.轉口貨物;

  c.供給國際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維修用零部件;

  d.供維修外國產品所進口寄售的零配件;

  e.外商暫存貨物;

  f.未辦結海關手續的一般貿易貨物;

  g.經海關批準的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的貨物。

  保稅倉庫應當按照海關批準的存放貨物范圍和商品種類開展保稅倉儲業務。

  1.2 保稅倉庫不得存放國家禁止進境貨物,不得存放未經批準的影響公共安全、公共衛生或健康、公共道德或秩序的國家限制進境貨物以及其他不得存入保稅倉庫的貨物。

  1.3 保稅倉庫應具備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保稅倉庫計算機治理系統并與海關聯網,主動維護海關對保稅倉庫實施計算機聯網治理。

  1.4保稅倉庫應參照海關計算機治理系統,建立與之相對應的貨物進、出、存臺帳治理系統。

  1.5 保稅倉庫需變更名稱、地址、倉儲面積(容積)、所存貨物范圍和商品種類等事項的,應當經直屬海關批準。

  1.6 保稅倉庫經營企業負責人和保稅倉庫治理人員應當熟悉海關有關法律法規,遵守海關監管規定,接受海關培訓。

  1.7 保稅倉庫應遵守直屬海關的規定進行月度核銷和年度審核。

  1.8 保稅倉庫設置單證信息治理、貨物收發、貨物復核、收費結算等崗位,并制訂相關的崗位職責或崗位說明書。

  1.9 保稅倉庫儲存貨物,要與貨主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規定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收費標準及違約責任條款。

  1.10 保稅倉儲貨物,未經海關批準,不得擅自出售、轉讓、抵押、質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進行其他處置。

  1.11 當法院或者有關行政執法部門來倉庫處理保稅貨物時,倉庫工作人員應請其先到海關辦理手續,并及時與海關取得聯系。

  二、安全和消防

  2.1 進入庫區嚴禁煙火;每位員工都有制止游走吸煙行為的義務,工作時不準吸煙,中午和工作間隙吸煙的須到制定地點。

  2.2 庫房和辦公室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

  2.3庫房配備的消防水龍頭、滅火器和其他消防器具要定期檢查保養.

  2.4 不得有任何阻塞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的行為。

  2.5倉庫門開啟后,倉庫治理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應隨時關閉無人看管的庫門。當日作業完畢后,切斷電源、關好氣窗、鎖好門。

  2.6客戶和供方作業人員進庫,應履行登記手續;禁止非作業車輛進入庫房;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庫房。

  2.7 加強搬運機械的日常保養,防漏水、防漏液、防漏油,保證工作時不出故障。不準在貨物進出通道、儲存區域修理車輛。廢油廢液要倒入容器內,嚴禁將廢油廢液倒在綠化地和下水道中;沾油的棉紗手套以及可燃包裝物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2.8公司叉車未經批準,不得將叉車交給外單位人員操作.叉車在庫區的行駛速度不準超過5公里/小時,叉車前進或后退時注重觀察,防止意外發生;叉車和液壓車應停放在指定的位置。

  2.9 在大型物件和精密設備進出庫作業時,需有專人指揮。

  2.10 安全消防“五距”:主通道寬距≥3m,物與內墻距≥50cm,物與柱距≥10cm,物與燈距≥60cm,物與頂距≥50cm。

  2.11下雨時要檢查倉庫是否漏雨,庫門是否滲水,如有異常,立即報修。檢查倉庫四面的泄水槽是否被堵塞;。

  2.12 外來作業人員(如裝卸工)要在本庫員工的指導下做輔助工作。

  三、儲位標識

  區用大寫英文字母表示,大寫排用英文字母表示,層數用一位阿拉伯數字表示,位兩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如:AF310 表示:A區F排3層10號倉位

  A F 3 10

  位 層 排 區

  四、進庫驗收

  4.1 在辦理貨物進境備案前,貨主或其代理人應將貨物的海運提單、發票、裝箱單遞交或傳真給倉庫的單證信息治理崗位,該崗位安排倉庫收貨崗位做好接貨預備。

  4.2 進境備案,貨主或其代理人持有關單證向海關辦理貨物報關入庫手續,海關根據核定的保稅倉庫存放貨物范圍和商品種類對報關入庫貨物的品種、數量、金額進行審核,并對入庫貨物進行核注登記。

  4.3 貨物登記時,貨主或其代理人應注重貨名、商品編碼、計量單位、包裝、原產地、要符合海關稅則規定,并且要和出庫時相一致。

  4.4 當本公司代理業務時,由業務員錄入進庫指令,倉庫單證信息崗位生成進庫計劃,倉庫收發崗位進行貨物碼放。純倉儲業務,倉庫單證信息崗位錄入進庫指令并生成進庫計劃,倉庫收發崗位進行貨物碼放。

  倉庫單證信息崗位和倉庫收發崗位堅持每日常常瀏覽貨物進庫指令,有預見性地做好預備工作。當進庫指令顯示后,而單證還沒有到達時,單證信息崗位應該主動催討。

  4.5 保稅貨物運輸進保稅區時,先在海關卡口辦理進區確認手續;視同出口貨物進入保稅區的,應先在海關卡口登記,填寫海關規定的進區單證。

  4.6 海關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開啟或者損毀;同一票海關查驗的貨物,即使未被海關抽查,未經海關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封開箱。

  4.7 倉庫收發/復核崗位實施入庫貨物的驗收,要做到:

  a)《進口查驗/放行通知書》或《進境備案清單》要經過海關卡口確認并加蓋驗訖章;對于沒有辦理卡口確認的,暫不接受進庫,隨即告知運輸人重新辦理卡口確認再來卸貨。

  b)對比集裝箱貨物的箱號、封志號與裝箱單、海運提單相同后再開箱。

  c)收發復核員憑進庫單證驗收貨物,根據進庫單證所列貨名規格、數量、重量、包裝核對實物;要全面檢查包裝的六面,發現破、錯、缺、污、損、溢等貨物異常現象,應讓送貨人簽字認可,并拍照取證,及時通知貨主,等候貨主的指示,集裝箱貨物應會同理貨人員做好理貨報告。

  4.8 貨物驗收入庫后,同時填寫“入庫憑證”、 “貨物登記卡”; “物料卡”記明貨主、貨名規格、嘜頭、包裝、數量、重量、體積、倉間儲位、進口日期、進庫日期、驗收情況等,做到帳卡齊全,帳、物、卡相符。

  4.9 單證上標明有批號的貨物,要登記錄入批號;沒有批號的,用進庫日期代理批號,以利于先進先出。

  4.10 貨物出現破、錯、缺、污、損、溢等異常現象,要在進庫記錄中注明

  4.11 信息化治理系統的電子單證、帳冊與《進庫憑證》、《貨物分戶臺帳》、《貨物登記卡》功能相同的,可以代替手寫的《進庫憑證》、《貨物分戶臺帳》、《貨物登記卡》。

  4.12 單證員根據收發復核員開具的《進庫憑證》和單證接收海關備案信息;實際進庫貨物若與備案信息有差異的,可以暫緩接收,及時通知貨主或代理人,并提供《理貨報告》,督促貨主或代理人更改備案信息。

  4.13 貨主或其代理人應保證備案登記的貨物在約定的時間內運抵保稅倉庫,逾期不到的,請貨主或其代理人說明原因,超過三天且又沒有正當理由的,應通過領導向海關匯報。

  4.14 移庫貨物憑海關審批后的《區內轉讓進庫單》和裝箱單,辦理貨物進庫手續。

  五、儲存保管

  5.1 入庫貨物驗收以后,倉庫工作人員要安排適當的儲存場所,做到分貨主、分種類、分批次、分嘜頭存放和治理,破、污、損貨物單獨堆放,用黃色貨卡標示。

  5.2 存貨面積的利用要合理規劃,本著“安全第一,進出方便”的原則,最大限度地提高倉容率,干道、支道要劃線,垛位標志要明顯,要編順序號。貨物移離原貨位的,要及時修改帳、卡上的貨位號,并及時在系統中完成相應的移庫信息操作。

  5.3 貨物碼垛要整潔、平穩、牢固、上輕下重、層次分明、箭頭向上;無倉板的貨物要墊隔防潮;貨物的重量不能超過庫房地坪承重量;貨架上單個貨位承重量不能超過設計標重,最高一層的放置重量應小于下一層的放置重量。要考慮貨物之間是否會產生物理擠壓和化學變化等情況,及時改正貨物擺放的狀態。

  5.4 一般貨物每倉板堆碼不宜超過1000kg,非凡貨物堆碼層數按貨主要求/包裝標示辦執行。

  5.6 倉庫工作人員要每日對所轄庫房進行巡查和記錄,發現儲存貨物出現傾斜、倒塌等異常現象,應立即處理。下雨時和雨后,發現漏水應立即采取遮蓋避讓措施,并報告領導安排維修。

  5.7 如貨主對儲存環境有溫度要求的,倉庫人員按貨主的要求記錄當天庫房溫度,若發現溫度不符合貨主要求,報告領導采取措施。

  5.8 貨主要求提供日報、周報、月報的,倉庫人員應按時提供相應的庫存報表。

  5.9 庫存盤點:倉庫人員核對帳、卡、物,保證帳、卡、物相符;發現貨物溢短,寫出報告,查清原因,征得貨主同意后進行數據調整;倉庫內部盤點,需2人進行,完成后在庫存清單上寫出結果,2人同時簽字;在與客戶共同盤點時,雙方共同簽字,簽字后各自存檔。

  a) 貨主有要求的,倉庫人員根據貨主的慣例要求,按期進行庫存貨物的盤點。

  b) 貨主沒有要求的,對于進出庫頻繁的,每月盤點30%,每3個月全盤一次。

  c)其他的貨物,至少3個月盤點一次。

  5.10 貨物內在質量發生變化或自然損耗,倉庫不負任何責任。保稅貨物因損壞、變質、失效而失去貨物價值的`,貨主可以書面提出放棄要求,倉庫代理向保稅區海關提出處理要求。

  六、搬運、分揀、包裝

  6.1 保稅倉儲貨物可以進行包裝、分級分類、加刷嘜碼、分拆、拼裝等簡單加工,不得進行實質性加工。

  如需進行分檢、包裝業務的,貨主或其代理人需持海關驗訖的《進境備案清單、發票、裝箱單》和《申請報告》到海關辦理手續,海關批準后即可在保稅倉庫進行相關事宜。

  6.2 叉車搬運貨物須輕起輕放,將鏟叉放低,不準高舉貨物和鏟叉運行;要做到不損壞商品和包裝,箭頭向上,嘜頭、標記向外.

  6.3 徒手搬運裝卸包袋貨物時,做到壓縫擺放,不準摔摜貨物,防止外包裝破癟

  變形。

  6.4 貨主或其代理人可以自帶人員作業,也可委托倉庫安排人員作業,作業人員中應有一人為領班,進庫作業前應進行安全和消防的培訓。

  6.5 貨主或其代理人應自帶包裝材料,如委托倉庫代為制作或購買時,應達成達議。

  6.6 倉庫安排的作業人員在分檢包裝作業時,要服從貨主的指揮,保證包裝質量符合要求。

  6.7 每日作業結束時,清理現場,保持貨物和倉庫的安全整潔。

  七、出庫復核

  7.1保稅倉儲貨物出庫運往境內其他地方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填寫進口報關單,并隨附出庫單據等相關單證向海關申報,保稅倉庫向海關辦理出庫手續并憑海關簽印放行的報關單發運貨物。

  7.2 實施出庫貨物報關前,提貨貨主或其代理人應持原貨主的《發貨指令》、《發票/裝箱單》,到保稅倉庫單證受理處辦理海關《出區(庫)提貨單》制作手續,出庫貨物的數量不得大于庫存數量,貨名、計量單位、商品編碼要和進庫時相一致。

  7.3 單證治理員應收存原貨主的《發貨指令》,通知倉庫崗位做好備貨工作。

  7.4 提貨貨主或其代理人在海關辦理清關放行手續后,將蓋海關放行章的《出區(庫)提貨單》交回倉庫單證受理處,單證治理員根據報關單號在海關聯網系統上申請貨物的二次放行。

  7.5 保稅貨物出庫,嚴禁口頭提貨、電話提貨和白條提貨。

  7.6 貨物出庫時,須履行下列程序:

  a) 單證治理崗位審核海關提貨單是否驗訖放行,并在海關聯網系統上通過貨物的二次放行,能夠打印出《卡口驗放聯》。

  b) 單證治理崗位審核原貨主《發貨指令》的有效性,約定要用正本的一定要正本;原貨主同意不用正本的,由原貨主或代理人傳真寫有車號或身份證號的《發貨指令》。

  c) 單證治理崗位審核提貨人應付的各種費用,當貨物即將出完還沒有付清費用的,暫停辦理貨物出庫,請示倉庫領導作出決定。

  d)符合以上3條的,單證治理員拉出《卡口驗放聯》,并在原貨主的《發貨指令》上簽章后交倉庫收發崗位發貨。

  e) 由于時間緊張,《出區(庫)提貨單》放行后,貨物的二放還沒有通過,而貨物急需出庫的,由貨主或報關行依照海關的規定辦理卡口押單;貨物在本倉庫的,由本倉庫值班人員統一辦理《出區(庫)提貨單》的押單;《出區(庫)提貨單》的復印件留在倉庫,第二天拉出卡口聯換回正本《出區(庫)提貨單》;卡口押單僅適用于1票單子的貨物全部提完,且報關單與提貨單第1聯的數據完全相符,單證治理員或值班經理負責審核報關單與提貨單第1聯的數據。

  f) 即使單證治理員在《發貨指令》上簽章,倉庫收發復核員也要審核《出區(庫)提貨單》卡口驗放聯和原貨主《發貨指令》的有效性,發現不符合的,暫停貨物出庫,退還給單證治理員;單證治理員按照7.6a)、b)、c)的規定,重新規范單證的有效性。

  g) 分批出庫的,出庫的貨物需和原始的《出區(庫)提貨單》申報的條目相一致。

  7.7 因無效的海關《出區(庫)提貨單》和貨主《發貨指令》放貨而造成貨物出庫的,單證治理崗位和收發復核崗位負同等責任。

  7.8 貨物出庫時,收發員依照單證取貨,復核員負責復核,復核的內容為貨物的品種規格、嘜頭批號、數量、包裝,無誤后,收發員和復核員各安閑《發貨指令》上簽字,不能代替。

  7.9 貨物交付給提貨人后,倉庫收發復核員應主動請提貨人驗收,無誤后,請提貨人在《發貨指令》上簽收,簽收的項目包括:提貨人簽名、車號、身份證號、提貨時間。

  7.10 貨物出庫后,收發復核員應及時填制《出庫憑證》,寫明貨主、貨名、規格、嘜頭、批號、數量、包裝、重量、體積、車號、提貨單位、《發貨指令》、提貨單號、出庫日期等,除留存聯外,其余三聯連同提貨單證和發貨文件交單證治理員,同時銷卡、銷帳,能夠清點結存數的要及時清點結存數,做到帳、卡、物三相符。《出庫憑證》的規格嘜頭欄目內填寫和《進庫憑證》相對應的批號,貨物情況欄目內填寫該批號貨物結余數。信息化治理系統的電子單證、帳冊等同于手寫單證。

  7.11 當安排提貨人到外包方倉庫提貨時,單證治理崗位按原貨主發貨指令的內容簽署本公司的發貨通知單。

  7.12 遇貨物轉關加封、查驗、化驗時,海關放行的提貨單相應滯后,只要在貨主出具保函后,倉庫實施發貨,海關正式放行后,貨主憑放行的提貨單來倉庫換取卡口聯。

  7.13 移庫貨物憑海關審批后的《區內轉讓出庫單》和發貨指令辦理貨物出庫手續。

  八、單證治理和數據登錄

  8.1 進庫單證名稱

  a)經海關卡口確認的《進口查驗/放行通知書》

  b)《進境貨物備案清單、發票/裝箱單》;

  c) 《海(空)運提單》

  d) 《理貨報告》

  e)《入庫清單》

  f) 《進庫憑證》(電子單證具有同等功能)

  8.2 出庫單證名稱

  a) 經海關放行的《提貨單、發票、裝箱單、報關單》,報關者憑原貨主的《發貨指令》換取《提貨單》,協議約定使用正本的一定要收取正本。

  b) 原貨主的《發貨指令》

  c) 《出庫清單》

  d) 《庫存清單》

  e) 《出庫憑證》(電子單證具有同等功能)

  8.3 《提貨單卡口驗放聯》是貨物出保稅區的憑證,貨物出庫,提貨人簽收后,倉庫人員將卡口聯交提貨人到海關卡口驗貨,換取出門證出區。

  8.4 其他表單 《考勤表》、《倉庫工作量統計表》、《倉儲業務工作量收入統計表》。

  8.5 數據登錄

  a)要及時正確標準地書寫和輸入數據,杜絕任何差錯,不得拖延或不輸入電腦。

  b)《倉庫治理系統》的客戶信息和基礎信息由主管以上治理崗位輸入,進庫計劃和出庫清關由單證治理崗位輸入,進庫分配、庫內搬移、出庫分揀由收發/復核員輸入;單證信息治理崗位提前將倉庫基礎信息、貨主基礎信息、貨物基礎信息登錄進企業信息化治理系統。

  c) 單證信息治理崗位負責審核進出庫分配信息。

  d) 結算崗位負責合約維護和費用結算。

  e)《海關保稅倉庫治理軟件》由單證治理員操作,及時備份存檔;數據存盤后發現的錯誤,經海關同意后由網絡公司改正。

  8.6 單證信息核銷按海關規定的日期辦理倉儲單證信息的核銷手續。

  8.7 單證傳遞的時間要求

  a)進庫單證至少提前一天,貨主或其代理人將貨物的海/空運提單、發票、裝箱單遞交或傳真給單證信息治理崗位,單證治理員要有預見性地催討;輸入進庫計劃后立即交給倉庫收發崗位。

  b)貨物實施進出庫后,收發/復核員填制好進出庫憑證,應該盡快遞交給單證治理崗位,客戶要求傳真的也要及時發送,時限為:每日15:00以前的當天上交,15:00以后的可以在第二天上午11:00前上交;每月末的最后一天,所有的單證信息必須全部登錄完畢。

  c) 《考勤表》當月最后一個工作日上交,《倉庫工作量統計表》次月5日前上交,《倉儲業務工作量收入統計表》次月10日前上交;遇節假日,各崗位責任人自覺采取措施,盡快完成。

  8.8 單證信息存檔

  a) 進庫單證按月份存檔,以海關進庫清單記錄為索引,匯合成一票,順序存檔;屬客戶自管海關信息,進庫單證也隨同當月海關單證存檔。

  b) 整票出庫的單證按月份存檔,以海關出庫清單記錄為索引,匯合成一票,順序存檔;分批出庫的,當此票單證全部出庫后再歸檔,也可以以客戶為索引按序歸檔。

  c) 每月以客戶為主體匯總存檔的資料:日常工作中涉及倉儲業務的郵件往來、貨物的數碼相片、進出存報表、其他認為應該存檔的資料。

  d) 客戶自己治理海關系統的貨物,由本倉庫進行倉儲服務的,其進出庫單證按月份分客戶存檔。

  e) 每月存檔的資料:考勤表、工作量統計表、費用結算表。

  f) 紙質的單證放進檔案盒按月份擺放;電子資料每月按客戶歸類后,光盤刻錄備份存檔。

  g) 經過海關報關的單證至少保存三年,不得銷毀丟棄;不經客戶同意,不得銷毀丟棄客戶提供的單證。

  8.9 單證信息的變更

  a.當海關提單還沒有發送時,由經辦者簽字,我方重新制作; b.當海關提單發送后,客戶或代理人要求改單的,由經辦者單位部門負責人簽字,我方到海關更改數據后重新制作;

  c.當海關提單發送后,由于倉庫單證員的原因改單的,由倉庫分管領導簽字,到海關更改數據后重新制作;

  d.倉儲信息化系統的數據更改應該在費用結算前完成,倉庫經理負責進出庫數據的更改;單證信息主管負責其他數據的更改并負責與公司IT的溝通;若發現同一崗位出現同一差錯3次的,須及時書面報告部門領導。

  九、結算和統計

  9.1 倉儲費用的計算以協議約定的辦理;協議條款內沒有涉及的服務項目,由倉庫方另外報價,客戶書面確認后實施。

  9.2 倉庫各操作崗位應正確地在進出庫憑證和作業單上填寫服務項目。

  9.3 各崗位按照8.7b規定的時間,將憑證的統計聯交給結算員。

  9.4 結算員按客戶要求的時間遞交帳單,并督促客戶在約定的時間內付款。

  9.5 單票或即將出完的貨物,在貨物出庫前結清費用;若因非凡原因暫緩付款先出貨的,須由部門總監簽字擔保。

  9.6 結算員統計的工作量和倉庫員統計的工作量應該相符。

  9.7 服務供給商的費用結算,裝卸隊費用符合協議約定,工作量與進出庫單證相符;用具和維修的采購,履行申報和詢價程序,費用以確認的報價單為準。

  9.8 員工領用的物品除易耗品外,一律登記在冊,離崗時如數交回。

  十、設備與設施

  10.1 叉車

  10.1.1駕駛叉車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

  10.1.2叉車日常保養要落實1人1車專責制,每日例行保養需檢查方向、制動、照明、液壓、潤滑油、燃油、冷卻水、電瓶水,發現故障立即修復;不準漏油漏水的叉車進入庫房和集裝箱。叉車在充電時,需打開電瓶蓋;保持車輛內外的整潔.

  10.1.3 起歩時要查看四周有無人員和障礙物,行駛時遇不良條件應減速;叉車轉彎進入倉庫或狹窄通道應減速;車速不得大于每小時5公里。

  10.1.4叉車叉運貨物時,所叉貨物應緊靠門架,滾動物品必須綁扎牢固。

  10.1.5叉車運行時應提起貨叉50毫米至300毫米,不得隨便升降貨叉;貨叉上有貨物時,鏟件升降應該充分保證重心的穩定,不準高舉貨物轉彎,不準高舉貨物行走。

  10.1.6 如搬運的貨物龐大,無法降低高度,影響司機視線時,應該安排人員指揮,必要時倒車行駛,車速要緩慢。

  10.1.7嚴禁使用叉車載人,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叉車交給外單位人員操作。

  10.1.8 叉車不得停放在縱坡大于5度的地段上;停放時應拉緊手制動、切斷電源、拔掉鑰匙;停車時應將貨叉平放在地面上,貨叉升高后,不準人員在以下停留或穿越;下班后停放在庫房里指定的位置。

  10.1.9 嚴禁在叉車啟動時進行維修,修理時應嚴格遵守有關機動車輛修理的安全規定,嚴禁用明火作照明檢查油箱。

  10.2 貨架

  10.2.1 貨架的螺絲要緊固牢靠,保險銷齊全,前后橫梁等高水平放置;

  10.2.2 作業時,防止碰撞立柱、橫梁等其他構件;部件受損后要及時調換。

  10.2.3 托盤放置時,輕舉輕放,同時放置在前后橫梁上;每個貨位的承重量不得超過設計標重。

  10.2.4 在保證安全的狀態下調整貨架貨位。

  10.3 倉板

  10.3.1 堅持倉板的日常檢修工作;木條松動時需釘牢,缺損需補齊,斷裂需更換,鐵釘不得外露,保證倉板的牢固,防止造成貨物的損壞。

  10.3.2 不許使用潮濕的倉板放置貨物。

  10.3.3 待用的倉板統一堆放,堆放時按尺寸相近的為一堆,堆放高度不得超過20層。

  10.4 其它用具

  10.4.1 常常檢查液壓手推車的升降是否自如,輪子是否滾動靈活;出現故障,要修復后再用。

  十一、培訓

  11.1保稅倉庫治理人員應當熟悉海關有關法律法規,遵守海關監管規定,接受海關培訓。

  11.2 保稅倉儲工作人員應經過安全消防培訓、保稅倉儲業務知識培訓、客戶需求培訓、信息化操作培訓;培訓要有記錄,培訓后進行測試,60分為及格,測試及格后安排上崗;不能安排未經培訓的員工上崗,未經培訓的員工本人可以拒絕上崗。

  11.3 新進員工崗前培訓的內容為:《保稅倉庫治理制度》、《崗位職責》、倉儲相關單證的作用及填寫、庫區概況。培訓的時間不少于3天。

  11.4 倉庫主管在日常工作中,要宣揚貫徹《保稅倉庫治理制度》、《崗位職責》,主動教育員工規范辦事;各庫房班組每周召開一次班務會,部門每月召開一次員工大會。

  11.5 當新客戶的業務進庫前,單證信息治理主管將客戶的需求、貨物要素、進出庫注重事項傳達給單證信息治理崗位、收發復核崗位. 11.6 每半年對員工進行一次應知應會的測試,持續更新員工的知識和技能。

  11.7 當協作單位人員和客戶自帶人員來倉庫作業時,由各庫房實施消防安全操作的宣揚教育。

  11.8 要求化工產品的貨主提供《產品說明書》,組織保管該產品的倉庫人員學習《產品說明書》的主要內容,《產品說明書》放置在便于查閱的固定地方;同時倉庫人員也要知道貨主單位的緊急救援電話。

  十二、其他

  12.1 倉庫的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的9:00----17:30,17:00以前受理客戶的加班要求,合理安排工作人員和時間,保證全過程、全天候為客戶服務;每日下班后安排一名值班人員,負責處理相關事務。

  12.2 倉庫應設置客戶服務專線,專門用于接聽客戶的來電。

  12.3 貨主為自己的貨物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由貨主自理。

  12.4 工作期間,員工不按制度條文行事,造成后果的,如客戶投訴、海關治理部門責令整改、有經濟損失的,均要履行書面的糾正措施。

  12.5 工作期間,員工不按制度條文行事,出現12.6情況的,第一次口頭教育;第二次書面警告;第三次屬屢犯,將被視為“不適應崗位工作”進行處理。

  12.6 工作期間,員工不按制度條文行事,造成工作缺陷或工作失誤,由肇事員工承擔責任。

  12.7 因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失,按《倉儲協議》有關條款辦理向客戶的賠償,直接責任人的處罰賠償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12.8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12.9 本制度的各項規定如與海關規定相抵觸的,按海關的規定執行。

倉庫的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維護公司財物的安全、完整,提高倉庫的管理水平,規范倉庫相關管理,減少物料占用資金,提高資金利用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規范倉庫的物料管理,所稱“物料”包括《采購管理辦法》所指原材料及半成品、成品。

  第三條倉庫以適質、適量、適時、適地之原則,供應所需物資,避免資金呆滯和供貨不足。

  第二章職責與職務

  第四條倉庫管理員對所保管財物負有妥善保管的責任。對所保管的財物如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者,負賠償責任并立即解除職務,情節嚴重者負相關法律責任。

  第五條做好物料價格的保護工作。禁止私自將公司的物料底價和物料供應商名稱有意圖地告訴競爭對手或與公司不相關的人員。

  第六條倉庫管理設物料保管員、記賬員兩個職務。倉庫作業及數據受財務部的指導與監督。

  第七條倉庫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準確地做好物料進出倉庫、收發、盤存等賬務工作。

  2、嚴格按照《進料驗收管理辦法》的要求做好物料驗收工作。

  3、認真做好倉庫物料的.分類擺放和保管工作。

  4、認真做好倉庫安全防范及倉庫衛生工作。

  5、認真做好倉庫物料收發、保管、盤點工作,倉庫分男式總倉、女式總倉、材料總倉,要合理利用倉庫空間。

  第三章物料收發及單據流轉

  第八條供應商送貨必須按照倉管指定的地方整齊地堆放,核實數量后開《送檢通知單》交由配送部品檢分部簽字送檢,《送檢通知單》一式兩聯,一聯交品檢分部,一聯存根,不能當時確認的,倉管應在送貨單上簽“數量已核,品質未確認。”

  第九條當品質確認后,良品放入倉庫,填寫入庫單,交品質部簽字,入庫單一式三聯,其中第二聯紅色聯每半月整中上交財務,第三聯黃色聯會同送貨單一起交采購部作為付款憑證。不良品放到不良品區,等品檢通知采購部門和供應商,特采分選或退貨,分選的良品入庫,不良品填寫退貨單給供應商并要求補貨,并做好卡、賬的的登記工作。

  第十條倉庫保管員根據領料單核實訂單后依據領料單上的數量發料,并在相應的物料卡上填寫發貨數量,收回領料單上的倉庫保管聯,做好相應的進出臺賬,做到物、卡、賬相一致。

  第十一條倉庫記賬員依據發料員的進出單據填寫好日進出報表和庫存表,每天早上發給采購部門的MC專員,MC專員依據庫存表填寫請購單的庫存量和采購量,并考慮在運輸過程中的損耗適量備料。

  第十二條記賬員每天要根據庫存量不定期的抽檢物料的庫存數量,如有賬目數量與實際不符,立即與保管員核實并查明原因,應告之上級主管部門解決。第十三條記賬員每月月底會同保管員進行倉庫盤點,并根據財務要求做好《月物料進出報表》。

  第十四條銷售部門物料損耗的,需把不良的或報廢的物料填寫《退料單》,把相應的物料送到品檢分部確認簽字后。如果退料是因物料本身不良的,《退料單》經銷售主管、品檢員、倉管員簽字后生效,采購部接到退料單相關聯次后應立即通知供應商補貨。

  第十五條配送部門按訂單成品數量,填寫《成品入庫單》,交品檢分部和配送部主管簽字確認后,通知成品倉管理員,把貨物放到成品庫指定的位置,要求貨物整齊,物料標簽明確,倉管員根據《成品入庫單》通知市場部文員,文員速知會物流專員入庫情況。

  第十六條成品出庫需由物流專員填寫并經總經理簽字后的《出貨/送貨單》,到成品倉庫領取成品,《出貨/送貨單》須填寫訂單號和訂單相應的內容,一聯交倉庫,一聯交財務,一聯存根,倉庫應做到賬物相符,月底要求盤存表上交財務。

  第十七條對于客戶退回的成品,銷售部門對退貨的物料進行檢查與核實,并填寫《客退品返修記錄表》連同評審報告交成品倉庫,整齊的堆放在倉庫的退貨區,并做好倉庫記錄,通知配送部門開具送檢單到品檢部檢驗,品檢部將檢驗結果反饋到市場文員后制定下發《返修生產任務單》。由采購部門負責返修入庫到成品倉分開堆放,并做好標識。根據客戶的要求及時補數發貨,做到以一換一。

  第四章環境/包裝/搬運要求

  第十八條環境要求:

  1.倉庫內應保持通風、過道暢通、防火、防盜、防鼠、照明設備充足。

  2.地面清潔、貨架排列整齊、貨架及產品不得落有灰塵。

  3.皮具制品應在相對干燥的庫房內儲存,室內無酸、堿、鹽及腐蝕性、爆炸性氣體和灰塵及雨雪的侵害。

  4.溫度濕度要求:倉庫內的溫度保持在5-25攝氏度之間不可過低或者過高,空氣中相對濕度在50-80%之間,這兩個數據需要嚴格的控制,并且有專人負責檢查,每天監測并記錄【倉庫溫濕度登記表】。

  5.儲存環境:儲存的皮具應避免陽光直接照射,特別是淺色革、絨面革和植物鞣制的皮具,直接被太陽光照射很容易使皮具褪色、白色變黃、植物鞣制的皮具經光照色澤變深,對皮具造成毀滅性的損壞。 6.堆放基層要求:皮具不可直接堆放在水泥地面上,在基層需要用踏板或者其他的架子將皮具托起,最少離開地面30cm,因為地面有很大的水分,特別是在春天梅雨季節,更加容易回潮,皮具回潮之后就會變質、變色、甚至發霉腐爛。

  第十九條包裝要求:

  1.成品包裝要求:材質、層數符合包裝圖紙;包裝不充許有破損,臟污,變形,潮濕;外箱標識清晰,書寫工整。

  2.來料段包裝外觀無臟污,無破損,并符合我司包裝要求;

  3.庫存物料未開封的包裝良好無破損,標示清晰;零數包裝良好:廠商批次,品名,規格型號,數量等有明確標識;

  第二十條搬運要求:

  1.物料要堆放牢固,防止在升降過程中摔倒損傷;

  2.物料在搬運過程中,應使用油壓車工動力叉車。不得有拋摔之情形,以免損傷物料。

  3.超過1000公斤的物料之升降或搬運,應用機動叉車,不得使用油壓車或電叉車。

  第五章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做好倉庫的安全防范工作,合理擺放消防器具。倉庫嚴禁吸煙,非倉庫管理人員未經許可禁止進入倉庫。

  第二十二條庫管理人員于下班前應巡視倉庫電源、門窗是否關閉,以確保倉庫安全。

  倉庫一切物資應加強安全管理,慎防盜竊。貴重材料應嚴加保管,并予加鎖。

  第二十三條本細則經運營副總、采購部、銷售部、財務部、配送部、品檢分部聯席會議后報董事長(總經理)批準生效。

  第二十四條本細則的解釋權歸公司配送部門。

倉庫的管理制度14

  一、崗位職責:

  1、負責項目物資入庫盤點,并做好入庫單的核對與保管;

  2、負責入庫材料、設備器材等分類堆放,登記,保管;

  3、負責每月出入庫匯總表編制、定期對周轉物資進行盤點,建立材料臺帳;

  4、負責盤點公司庫存情況,并及時公布庫存的最新數據;

  5、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任職資格:

  1、大專以上學歷,倉庫管理崗位兩年以上工作經驗,思維敏捷;

  2、能熟練使用電腦辦公軟件、會用電腦做簡單臺帳;

  3、做事認真踏實有責任心;

  4、熟悉建筑材料,有建筑施工單位項目現場經驗優先錄取。

倉庫的管理制度15

  一、設備物資的驗收入庫

  1、物資到公司后庫管員依據清單上所列的名稱、數量進行核對、清點,經使用部門或請購人員及檢驗人員對質量檢驗合格后,方可入庫。

  2、對入庫物資核對、清點后,庫管員及時填寫入庫單,經使用人、信息部主管簽字后,庫管員、財務部各持一聯做帳,采購人員持一聯做請款報銷憑證。

  3、庫管要嚴格把關,有以下情況時可拒絕驗收或入庫。

  a) 未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批準的采購。

  b) 與合同計劃或請購單不相符的采購物資。

  c) 與要求不符合的'采購物資。

  4、因生產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庫的物資,庫管員要到現場核對驗收,并及時補填"入庫單"。

  二、物資保管

  1、物資入庫后,需按不同類別、性能、特點和用途分類分區碼放,做到"二齊、三清"。

  a) 二齊:物資擺放整齊、庫容干凈整齊。

  b) 三清:材料清、數量清、規格標識清。

  2、庫管員對常用或每日有變動的物資要隨時盤點,若發現誤差須及時找出原因并更正,其佘物資定期進行盤點,時間為每月進行一次。

  3、庫存信息及時呈報。須對數量、文字、表格仔細核對,確保報表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三、物資的領發

  1、庫管員憑領料人的領料單如實領發,若領料單上主管或總經理未簽字、字據不清或被涂改的,庫管員有權拒絕發放物資。

  2、庫管員根據進貨時間必須遵守"先進先出"的原則。

  3、領料人員所需物資無庫存,庫管員應及時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寫請購單,經總經理批準后交采購人員及時采購。

  4、任何人不辦理領料手續不得以任何名義從庫內拿走物資,不得在貨架或貨位中亂翻亂動,庫管員有權制止和糾正其行為。

  5、電腦耗材品(鼠標、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的領用,領用人先填寫“領料單”由所屬部門經理審核,信息部確認簽字后方可領用,申領時須以壞貨換新貨;領用的各種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領用人簽字。

  四、物資退庫

  1、由于工作實施方法更改引起領用的物資剩余、未用時,應及時在退庫并辦理退庫手續。

  2、廢品物資退庫,庫管員根據"廢品損失報告單"進行查驗后,入庫并做好記錄和標識。

  五、物資采購

  每月28日前,由倉庫員根據本月部門物資設備的領發記錄制定下月《信息部物資設備需求計劃表》,扣減本月庫存數量后進行物資的補倉。補倉數量不高于最高限量。設備物資的申購于每月28日至30日在物流系統提交,經總經理審核批準,然后交信息部統一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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