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
1、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表以及手機附屬設備(耳機、充電器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設備等電子產品同于手機對待。
2、在校期間家長需要聯系學生可請值班人員、班主任或生活老師幫助聯系;學生需要聯系家長的可通過學校年級部的辦公室電話、班主任(科任老師)的電話、校內電話亭電話、校門衛室電話、值班人員電話等方式聯系。
3、學生確有特殊情況的,只能攜帶非智能機(老人機)或電話手表,且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向學校提出申請與保證,由學校審批。申請程序: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簽字申請——班主任審批——年級部審批——政教處審批。申請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和政教處各執一份。手機或電話手表使用申請表向政教處領取。
4、獲批準攜帶非智能機的,入校后第一時間須將手機上交班主任保管,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歸還給班主任繼續保管,嚴禁帶入課堂。
5、凡發現學生未經允許帶手機入校,學校將立即收繳,由班主任統一保管至學期結束,并及時與家長聯系溝通。
6、對違規攜帶手機入校的'學生,學校將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其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同等處理。一旦給予處分,取消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為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為C等。
7、在教師收繳手機的過程中,若出現學生不給予配合的情況,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并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8、學校藝術節、社團、運動會等大型活動,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班主任可安排班級宣傳人員攜帶相機負責活動拍照。
9、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等電子產品,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等問題,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10、其它未列出的違規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的情況,參照本規定由學校酌情處理。
11、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及該班班主任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制度2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號)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包括電話手表等通訊設備)帶入校園。
如離家較遠、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填寫《XX小學學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攜帶使用手機申請單》報班主任。
二、班主任統一上報學校審批備案。
學生進校后將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放學離校時下發學生。班主任務必將學生手機妥善保管。
三、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找學生,可通過班主任或任課教師聯系,下課后通知學生用個人手機聯系家長。
不攜帶手機的學生需要手機通話時,由老師提供方便。
四、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不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包括電話手表等通訊設備)的學生,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并通知家長領回手機(包括電話手表等通訊設備),取消本學期評先評優資格。
五、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班主任。
按上述第四條進行處理。
六、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擔,并將在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七、學生違規攜帶的手機(包括電話手表等通訊設備)如有遺失,學校概不負責。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制度3
尊敬的家長朋友:
您好!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山東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的要求,充分考慮大多數家長的建議,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特制訂《小學生手機管理辦法》,望全體學生及家長自覺遵守。
第一條:學生原則上不將手機攜帶至學校,確實需要帶手機入校的,需家長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手機拿到學校后由班主任進行保管,學生需要用時須向班主任提出申請使用,放學后帶回家。
第二條:家長、學校要共同做好學生引導工作,要讓學生充分認識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要讓孩子有這種自覺性,增強這種自覺意識。既不能嚴格禁止孩子使用手機,也不能過分地縱容孩子無限制地玩手機。
第三條:如學生違規將手機帶進學校,收繳后交班主任管理,由家長到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
各位家長朋友,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小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這些弊端沖擊了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我們懇請各位家長能切實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社協同育人生態圈,讓我們的孩子能真正健康地成長。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制度4
一、提前申請
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電話手表)帶入校園。如果確實有需要將
手機(電話手表)帶入校園的,須經家長同意、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后方可
帶進校園。
二、統一管理
學生進校后,將手機(電話手表)統一交由各班主任管理,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帶入課堂及其他場合;未經允許,不可私自取回。若無如實上報者,一經發現,無論是否使用,學校立即給予收繳代管。
三、及時聯系
確保班主任與家長的聯系方式暢通,便于家長聯系學校;家長如遇到緊急情況,請與班主任或科任老師聯系,班主任要及時解決學生與家長通話需求,保證家校應急聯絡;學生需要聯系家長,可借教師電話或保安室固定電話進行聯系。
四、作業管理
學校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教師應通過課堂板書方式給學生當面布置作業,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五、教育引導
通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紅領巾廣播等多種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六、家校溝通
家長以身作則,在正確使用手機方面為孩子樹立榜樣;引導孩子一起了解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制度5
針對我校學生中攜帶手機者日益增加,并且學生不能正確使用手機,嚴重干擾了學校的教學秩序和宿舍秩序的現象,為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根據《中學生守則》規定,經學校研究,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一)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建議家長給學生配置功能機(只能接打電話和收發短信)。
(二)如將智能機帶入學校者應于周日晚修上交班主任。
(三)班主任統一將手機存放在高一年段長辦公室的保險箱中,周五下午放學后統一發放。
(四)在校一律不能使用智能機,發現上交德育處。
二、功能機使用規定:
(一)上課(包括體育課、自習課)、晚自修、考試期間學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上交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二)用手機編輯虛假信息、散播不道德的言論、損害他人名譽,視違法行為,立即上交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上交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上交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禁止寄宿生在22:15——6:30期間在宿舍使用手機。生管或生指老師發現后可將手機存放在宿舍手機保管室內。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上交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上交,然后交到德育處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說明:
凡被上交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制度6
一、落實監管責任
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充分認識規范學生使用手機、預防沉迷網絡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建立健全監管制度,把責任落實到具體行政部門和相關人員,形成分工負責、協同落實的責任機制,保障學生的`學習環境和身心健康。
監管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xxx副組長:xxx、xxx成員: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家委)
二、開展專題教育
通過國旗下講話、主題隊活動課、紅領巾廣播站宣講活動等多種形式,全面加強專題教育,引導學生正確認識、科學對待、合理使用網絡,自覺遵守規范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制度規定。對學生存在的租賃手機、沉迷網絡、沉迷游戲等問題,要針對學生實際,及時給予教育引導,幫助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
三、規范日常管理
規范學生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等電子產品帶入學校。教師本著按需的原則合理使用電子產品,在教學和布置作業不依賴電子產品,原則上采用紙質作業。校領導、教導處、德育處、安全辦公室、年段長、班主任、任課教師切實負起責任,密切關注、及時掌握學生思想情緒,對學生租賃手機、沉迷網絡、沉迷游戲等情況要早發現、早教育、早制止。
結合我校日常管理實情,對手機等電子產品實施以下兩種管理方式:
方式一:學校通過家長信、班隊會課、宣傳欄、廣播站等有效途徑告知家長及學生后,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帶手機等電子產品進入校園。
方式二: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帶手機等電子產品入校,家長需向學校提交申請報告并要求學生嚴格遵守學校以下相關規定。
1、學生在校內禁止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學生確需應急聯系,可以向校內任何教職員工借用手機應急聯系。
2、手機帶入學校需處于關機狀態,并自行妥善保管,開機狀態視為違規使用手機。
3、借給同學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手機擁有人及使用人都視為違規使用手機。
4、校內違規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經發現由段長代管一周,一周后由家長到校填寫相關材料后領回手機。
5、校內違規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該生取消各類評優評先資格。
6、考試期間,手機等電子產品不得帶入考室,不論關機或開機都視為當事人考試舞弊。
四、加強家庭教育
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作用,通過發放《致家長一封信》、召開家長會、家訪等多種方式,建立完善家校聯系制度,幫助家長提高家庭教育基本知識和能力,及時提醒家長加強與孩子的溝通交流,家校協同、增強合力,共同引導孩子綠色上網,及時發現、制止、矯正孩子租賃手機、沉迷網絡、沉迷游戲等問題。
五、加強綜合治理
密切關注校園及周邊環境出現的新情況,及時發現學生向商家租用手機等新問題,要在加強學校內部教育引導、豐富學生在校一日學習生活的同時,及時報請上級有關部門,并積極配合開展專項治理。
此管理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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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號)精神,保護學生視力,進一步做好預防學生沉迷網絡的教育工作,有效制止學生觀看色情、暴力等不良視頻,規范學生日常行為管理,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并且充分考慮大多數家長的建議,經學校研究,特制訂《XX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試行)》,望全體師生及家長自覺遵守。
一、成立學生手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所有中層、各級部長及班主任
二、基本原則
正面教育、及時引導;
教育為主、處理為輔;
保護合法權利、尊重學生人格;
強化家校共育、校內校外并重。
三、管理細則
1.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包括電話手表等通訊設備)帶入校園。如離家較遠、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填寫《XX小學學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攜帶使用手機申請單》報班主任。原則上學校禁止學生將個人手機(含IPAD、MP4、游戲機等電子產品,以下稱手機)以及手機附屬設備(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帶入校園,嚴禁帶入課堂。
2.班主任統一上報學校審批備案。學生進校后將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放學離校時下發學生。班主任務必將學生手機妥善保管。各班主任進行自查,將復印件周二中午前上交大隊部。
3.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找學生,可通過班主任或任課教師聯系,下課后通知學生用個人手機聯系家長。
4.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不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包括電話手表等通訊設備)的學生,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并通知家長領回手機(包括電話手表等通訊設備),取消本學期評先評優資格。
5.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班主任。按上述第四條進行處理。
6.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擔,并將在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7.學生違規攜帶的手機(包括電話手表等通訊設備)如有遺失,學校概不負責。
對違規手機的處理要注意程序正當,對學生違規使用的手機的處理方式,應按照國家法律和學校制度規定,向學生說明處理的事實依據和校規依據;妥善保管罰沒的`手機,避免學生個人隱私權和財產所有權受到侵害;同時要有嚴謹的學生違規使用手機沒收登記記錄、領回記錄等規范而具體的過程性材料,決不能損毀學生的手機。
教師及家長在對違規學生處理教育時要講究方法與技巧,陳述利弊、循循善誘,并且及時關注學生在教育處理后的心理變化、使學生內化于心、外化于行,變消極抵觸為積極配合。
四、保障措施
1.學校通過線上線下平臺進行宣傳手機管理規定,提高家長和學生的認識,指導家長監督學生在校外科學合理使用手機,強化自律自強和自我教育意識,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2.校外手機使用建議:
①使用時間:周一至周五,無特殊需要,不能使用手機。周末或節假日期間,可在家長允許的情況下使用,每次不超過半小時,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②使用內容:使用安全健康的APP項目,養成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確保上網內容的健康,不沉迷網游、不傳播不真實和負能量的傳聞、沒有家長許可的情況下不進行網購或發送紅包等。
③學生在家使用手機,需要家長的督促和指導,家長管理好孩子的手機上網時間,指導孩子合理使用手機,文明上網,切實讓手機成為學生進步的助推器。
學校旨在通過此規定,防微杜漸,繼續為學生營造風清氣正的生活學習氛圍。請您在收到并閱讀完這份方案后,能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并配合我校的教育管理工作,讓我們一起攜手,助力孩子們,健康生活,快樂成長。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制度8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機網絡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一、家長和學生都要認識到手機的利弊,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二、有限帶入校園。
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確實因需要,經家長同意,可以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通學生不建議帶手機到校。
三、學生將手機帶入校園,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提出書面申請,家長、班主任和年級組簽字同意,交學生科備查。
2、學生于返校當天由班級安全員逐一登記,收齊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班主任將手機上交情況反饋至家長群確認,禁止學生將手機帶入課堂。
3、不允許因給手機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就寢在教室、寢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手機、電池或充電器由年級組代管。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根據法律追究相關責任。
4、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根據《長沙縣實驗中學紀律處分條例》進行處理。
5、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并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帶入或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6、學校提供公用磁卡電話為學生使用,地點分布如下:啟智樓中廳每層2臺,尚志樓和睿智樓一樓各1臺,男生一棟2臺,女生3棟4臺,女生4棟2臺,北門門崗1臺。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其他人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7、學生違規使用手機適應《長沙縣實驗中學紀律處分條例》,單次違紀進行“警告”處分,由年級組德育副主任進行批評教育,多次違紀,紀律處分累加,由學生科長進行誡勉教育,手機由年級組代為保管,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8、提倡積極健康的課余生活,假期不建議使用手機,電子產品的使用時間每天不超過1小時。提倡綠色上網,做文明網民,因電子產品使用不當導致糾紛、違紀,同樣適應校級校規,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xxxxx中學
20xx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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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小學始終將學生的生命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重要位置,依據教育部印發《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本著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的原則,使學生在學習期間能夠健康成長,完善學生管理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特制訂《實驗小學學生手機管理辦法》如下:
一、加強孩子的教育引導。家長、學校要共同做學生的工作,要讓學生充分認識過度使用手機、沉迷網絡的嚴重危害性,要讓孩子有這種自覺性,增強這種自覺意識。
二、跟孩子協商確定使用的時間。我們在家里既不能嚴格禁止孩子使用手機,也不能過分地縱容孩子無限制地玩手機,所以家長應該和孩子約定一個時間,在什么情況下用,用多長時間,最晚幾點不能再用了。
三、要積極地尋找替代品,主動開展親子活動。家里要創造豐富的生活環境,比如通過閱讀、鍛煉,把孩子一些時間能夠充分有效地利用起來。
四、家長要以身作則,不沉迷網絡。家長自己玩手機對孩子的影響也是非常不好的,這也需要學校、家庭乃至社會共同努力,來共同解決這個問題。
第一條學生原則上不將手機攜帶至學校,如有特殊緊急情況家長可與班主任或任課教師電話聯系。
第二條確實需要帶手機入校的,需家長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班主任報備學生發展中心,學生用完后交班主任保管,放學后帶回家。
第三條學生如若未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進入校園,造成手機遺失等任何問題均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第四條學校對違規攜帶手機的學生,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由班主任登記保管,后期家長說明情況后方可領回。
第五條學生在家使用手機,需要家長的督促和指導,家長管理好孩子的上網時間,指導孩子合理使用手機,文明上網。
各位實小家長,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請您務必認真閱讀以上內容。我們堅信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一個家庭帶動一個單位或者一個社區……我們懇請各位家長能確實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社協同育人生態圈,讓我們的小君子能真正健康地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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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令
1、荊門一中禁止學生將手機帶入校園。
2、確有需要使用手機的,由學校統一通知安排。
3、學校在校園各區域設有公用電話,方便學生使用。
二、檢查通報辦法
1、各班級要通過班干部、小組長等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活動。自查結果由班級自行處理。
2、學校將通過值周教師校門口的'隨機抽查、教務巡查、教師檢查、校園巡查等方式加強檢查,檢查結果報政教處匯總處理。
3、全體教職工有責任在校園隨時發現并教育處理學生。
4、學生違規被檢查發現,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從重處理。
5、政教處每周升旗儀式上通報檢查情況,學校《情況通報》上通報相關情況。
三、處罰辦法
1、學生違規將手機帶入校園,均當場沒收;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班會課、課間、集會等)使用手機,均沒收手機,給予警告以上紀律處分。
2、將手機帶入考場,視為考試作弊,單科考試成績作零分處理;在考場使用手機的,同時給予記過以上紀律處分。
3、學生違規帶手機進校園的,每次扣個人積分20分,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0分,取消個人進步獎和學期評優資格;享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取消其享受助學金資格。每月班級量化分數被扣10分及以上的,該班級當月將被取消“五星班級”評選資格。
4、被沒收的手機統一由班主任管理。學期結束前,由個人申請,班主任簽署意見,經學校同意后,通知學生家長來校領取。
本規定自20xx年9月5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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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信息高速發展時代,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教育部辦公廳日前發布了《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
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通知》要求,特制定《淄博高新區第一小學學生手機管理規定》:
(一)學校開學初通知家長和學生,學生不帶手機到校,更不能隨意帶進課堂。
(二)如有特殊需要,要學生經過家長同意,提出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年級主任、校委會批準后,方可帶手機到校。
(三)如果學校批準并允許帶手機入校,班主任為直接負責人,手機統一放在教室儲物間單獨管理,并安排學生專人負責,防止學生隨意拿取。
(四)學校公布辦公室電話(xxx),并把班主任備用聯系方式告知家長,作為家校聯系的通訊工具。
(五)學校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不得讓學生用手機完成作業(除義務教育段規定的必須完成的.工作外)
(六)教師和家長對學生合理利用手機進行正確的引導,并積極做好以身示范。
(七)未經批準,學生帶手機到校,班主任沒收手機,并通知家長到校領回。上課玩手機發現,告知家長,班主任沒收并保存至學期結束;若是因沒收手機導致學生和管理教師沖突的,沒收手機直至學生畢業。
(八)如因違反上述規定,出現不服從教育管理、拒交、頂撞、辱罵管理老師等違紀行為,學校將依據相關的學生管理條例,對相關學生追加紀律處分,計入班級考核。
請各班及時發送給家長,讓家長知曉,并及時教育好學生,合理使用手機,遵守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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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學校20xx年1月2日20xx年某中小學校學生使用手機管理辦法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確保課堂高效有序進行,同時給學生創建一個安全優良的學習、生活環境,規范學生手機使用的不當行為,保護學生視力,依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學校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前提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學生手機使用管理規定》:
一、攜帶規定:
1、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允許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
2、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找學生,可通過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聯系;
3、如離家較遠、父母繁忙或者其他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匯報政教處。同時班主任監督學生簽訂《學生手機使用管理規定承諾書》,班主任監督審批記錄后,學生方可在學校使用手機;
4、學生在校期間手機由班主任保管,使用時需填寫使用記錄,班委成員做好監督。
二、使用規定:
1、手機只能在每天課外活動期間使用,其它時間一律關機。如有特殊原因在校內使用手機,須經班主任同意。
2、嚴禁學生在教學時間(晚自習、上課期間)、午休時間、學校集會、社團活動等時間段內使用手機,有以下情況者,一經查實立即沒收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交友、游戲等);
(4)在走廊大聲播放手機音樂。
3、嚴禁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嚴厲追究相應責任。
三、對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的處理規定:
(一)如發現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對班級和個人考評進行扣分,并納入學期末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
(1)班級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撥打電話的方式檢查,違規開機的;
(2)手機借于他人違規使用的;
(3)未按要求使用手機的(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上網聊天等);
(4)帶手機進入考場的;
(5)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二)第一次被發現在規定時間以外玩手機的,扣班級考評分2分,扣學生個人考評分5分,違規學生寫檢查;
(三)第二次被發現在規定時間以外玩手機的,扣班級考評分4分,扣學生個人考評分10分,并沒收手機一周,期間不準使用手機;
(四)第三次被發現在規定時間以外玩手機的',扣班級考評分6分,并沒收學生手機交政教處保存,手機問題處理后,班主任通知家長,由家長來校領取手機,并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個人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降等。
四、強調說明:
1、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擔,并將在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校或班主任可責令該生上繳其手機;
4、未經學校許可私自攜帶手機進入校園及使用的,按處理規定第四條執行;
5、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考評管理考核。本規定20xx年2月27日起執行。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3
一、總則
1、校園內禁止學生攜帶或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自律能力。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班主任處統一保管,禁止將手機帶入課堂。
2、原則上校園內也禁止學生帶電話手表進入校園,如確有需要,家長必須在班主任處報備,同時必須開啟“上課禁用”或交由班主任保管,放學后才可開機使用。
一、學生使用手機的危害
1、手機輻射危害學生健康。小學生正處在生長發育期,身體機能還未發育健全,手機輻射會危害學生發育,影響身體健康,造成理解力、反應力、記憶力的明顯下降,使聽覺受損,免疫功能失調。
2、手機中的不健康內容毒害大。手機上網、QQ聊天、網絡游戲、電子書等功能,以及不良短信,手機黃、賭、毒等,嚴重毒害小學生。
3、干擾學校的正常教學。課堂上手機鈴聲、聽音樂、收發短信等,均會擾亂教學秩序,影響學生的學習效率;學生利用手機等電子產品很輕易地作弊,敗壞考風,破壞學風,影響了考試應達到的效果,不利于學生良好品質的形成,嚴重影響學業。
4、影響學生學習和休息。學生忘我地玩手機,嚴重影響了自己的休息,降低了學習效率。
5、危及學生的人身安全。學生通過手機可以很便捷地引來社會閑散人員,容易滋生事端,引發安全隱患。
6、助長學生的攀比之風。學生比手機好壞,助長攀比之風,滋生享樂思想。
二、攜帶制度
1、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匯報學校申請通過。
2、帶入校園關機,交給保安室保管,統一放在保安室手機(電話手表)保管箱內。放學時拿回,出校門后方可開機。對帶進校園的手機(電話手表),由學生自己承擔責任,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3、家長如有事和學生聯系,可以和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等打電話。
三、管理制度
1、嚴禁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一經發現,所有行政干部、值周人員、班主任、任課老師等都有權收繳手機,收繳的手機統一交大隊部保管,由家長來校領取。
2、凡攜帶手機進校園者,一律給予警告、紀律處分,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學校將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老師在收繳手機的'過程中,若學生不給予配合,老師可聯系大隊部。大隊部工作人員有義務及時協助老師進行處理,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該生記過及以上處分。
3、各年級各班務必加強管理,將嚴禁學生攜帶手機進校園列入班規,由紀律委員負責監督。本班學生遵守學校手機管理規定,一旦發現有人違反規定,立即報告班主任進行處理。
4、與真善美少年、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學生和班級考評相結合。違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的,取消其所有資格。
5、學校設立手機舉報處,大部隊。
6、收繳手機的領取程序。由學生本人寫出申請書,班主任提出意見,經年級長簽字同意后,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
在執行本規定的過程中,不服從學校管理出現頂撞學校管理人員或藏匿不繳的,要從嚴處理。
本制度自即日起正式實施。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4
說明:手機在方便聯絡的同時,也給學生的生活、財物的保管、學校的管理和課堂教學的、正常秩序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如:學生利用手機發短信、聊天、玩游戲、下載電影、下載不健康小說觀看等,造成學生時間上的浪費和學習上的分心,更有甚者由此迷戀手機上網;部分學生甚至在夜晚上床睡覺后長時間撥打電話、網聊、玩游戲;有的學生在考試時利用手機舞弊;同時中學生正處于身體的發育階段,對手機產生的電子輻射抵抗力弱,受其影響較大,不利于身體健康成長。
故學校在征求部分家長和全體老師意見后,決定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含MP3、MP4、游戲機等)。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在學校健康快樂地成長,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南通市東方中學學生手機使用管理規定》,請全校同學遵照執行。
第一條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教學區內攜帶使用手機、MP3、MP4、游戲機等。
第二條學校提供必要條件為學生與家長聯系提供方便,倡導學生使用IP公用電話;公布班主任電話號碼和生活老師電話號碼;學生急需與家長聯系時全體教職員工應提供方便。
第三條針對個別學生的特殊情況要使用手機的,學生必須填寫《攜帶手機等通信工具進校申請表》,提出書面申請,班主任有權根據學校和學生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允許學生攜帶手機上學。
第四條對違犯規定的處理辦法:手機收繳到年級組并上報到政教處統一登記。
第一次可由家長領回手機,再次告知家長學校的相關管理規定;
第二次仍由家長領回手機,視情節輕重對學生進行紀律處分(通報批評或警告);
第三次由家長領回手機并帶回學生,停課反思,視其情節輕重,對學生進行紀律處分(記過、留校查看、勒令轉學)。
第五條: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視為作弊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第六條:借用他人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在規定的教學場所使用的,一經發現,其借用者與手機所有者一并處理。
第七條:手機使用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解釋權在東方中學校長室。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5
尊敬的家長朋友們、親愛的.同學們: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帶手機入校園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了諸多不利影響,主要表現為:
1.頻繁用機,損害視力;
2.沉溺網絡,疏遠親情;
3.熱衷網聊朋友;
4.癡迷游戲,荒廢學習;
5.考試作弊,破壞紀律;
6.網絡垃圾,吞噬心靈;
7.手機消費,加重家庭負擔;
8.炫耀攀比,引發不良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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