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考核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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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考核細則精品【15篇】

教師考核細則1

  一、考核內容

教師考核細則精品【15篇】

  (一)思想品德:(30分)

  1.熱愛祖國、立場堅定

  2.學習目的明確

  3.遵規守紀

  4.心理品質良好

  (二)知識能力:(20分)

  1.學習成績

  2.基本技能

  3.學習能力

  (三)體質健康:(20分)

  1.體育知識技能

  2.體育達標

  3.鍛煉習慣

  4.衛生習慣

  (四)審美意識:(15分)

  1.音樂、美術課成績

  2.欣賞能力

  3.辨別美丑能力

  (五)職教技能:(15分)

  1.勞動課成績

  2.勞動態度

  3.勞動技能

  二、考核辦法

  學生考核由學校打分、班主任打分、任課教師打分、學生互相打分,四項分數總和的平均分為該學生的`年度考核分。

教師考核細則2

  一、考核范圍

  本細則所指的教育科研工作具體包括:教師圍繞教育教學理論與實踐,撰寫論文、專著、專題調研報告,開展課題實驗工作,編寫校本教材,設計與制作多媒體課件,在實踐研究過程中形成說課稿、教案、課后反思、教育教學案例、隨筆等各類理論成果,參加學習培訓研討活動,參與學校教育沙龍活動等。

  二、考核對象

  本校學科教師。

  三、考核內容

  (一)理論學習

  1、教師業余自學活動:每個考核對象每學期至少應自學一本教育專著,要有不少于20000字的讀書筆記和讀書心得。

  2、由學校、教研組、各部門組織的理論學習培訓活動。理論學習有學習筆記。

  3、外出學習培訓。考核對象要有學習筆記,培訓后寫出學習報告,在教研會上作匯報。

  (二)課題研究

  課題研究的完整過程應包括選題、申報、論證、立項、過程資料的積累、研究成果的鑒定、評審和成果推廣等多個環節,本細則著重考核以下幾方面。

  1.35周歲以下教師至少參與一項課題研究工作(市級課題或校級課題)。

  2.教師主持或參與課題研究要按照課題管理辦法的'程序,有可操作的課題研究方案。

  3、教師課題研究的實施要有過程研究的文字記錄和相關資料。

  4、每位教師在每學期初要制定課題的研究計劃,期末要有學期階段研究小結。

  (三)行動研究

  1、總結課堂教學經驗或教訓,撰寫教學后記,每學期至少向教科室上交兩篇具有價值的教學后記。

  2、每學期至少擬定兩篇具有較高質量的教育教學案例。

  3、優化課堂設計,每學期設計一個優秀教案,提供一次公開(示范或研究)課。

  4、參與教研、聽課、評課活動,聽課后有聽課評議。

  5、撰寫教科研論文,積極參加各級各類論文評比或向報刊投稿,每期至少一篇。

  四、目標考核評分表

  內容

  考核要求

  分值

  理論學習

  學習理論專著,有不少于20000字的讀書筆記

  10分

  參加校內組織的理論培訓,有培訓記錄和學習心得。

  外出參加培訓,有學習筆記,培訓后學習報告

  課題研究

  有規范的課題立項(經過程序申報立項的校級及以上級別課題)

  5分

  30分

  每學期有體現課題研究過程的原始材料積累

  15分

  每學期有課題研究計劃、階段總結

  10分

  行動研究

  每學期撰寫教學后記,不少于兩篇

  10分

  60分

  每學期撰寫教育教學隨筆,不少于兩篇

  10分

  每學期撰寫教育教學案例分析一篇

  10分

  每學期設計一個優秀教案,提供一次公開(示范或研究)課

  10分

  每期主持(或主講)一次學科教研,每期聽課不低于教導處布置的最低要求,每次聽課有中肯的教學評議

  10分

  每期撰寫教育教學論文1篇,要求有一定質量和字數(20xx字以上)

  10分

教師考核細則3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總分25分)

  本項考核分科室群眾、直接領導和考核組三個層次。每一層次的考核均分優秀(25分)、良好(20分)、一般(15分)、較差(10分)、差(5分)五個檔次。科室群眾、直接領導進行定性考核。量分時,某一方面違犯師德有關規定,有家長或教師反映而查實者扣5—10分;若受到治安、執法部門或行風辦點名的,扣10—15分;受處分的扣15—20分。

  每學期請病假3天內不扣分,超過一天扣0.2分,請事假一天扣0.5分,會議請病假一次扣0.1分,請事假一次扣0.3分,扣完3分為止。按規定請婚、喪、產假的,不扣出勤分,未出勤而又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作曠工論處,曠工1天以上不得進入“優秀”等次,曠工3天以上直接進入“不合格”等次。

  年度內獲地級、市級、鎮級綜合先進的,分加3分、2分、1分,單項先進按1/2計分。對表現突出或受上級表揚,某一方面表現好在社會上引起反響的,加0.5—2分。

  計分方法:

  ①科室群眾評分:在被考核對象本人述職之后,按上述要求,本科室人員對其進行無記名定性考核。折算成分數時,去除最高、最低各10%后再算出平均分,按50%記入綜合評價分。

  ②“直接領導”評分:在民主評議的基礎上,“直接領導”給本組每位教師定性考核。折算成分數時,去除最高、最低各10%后再算出平均分,然后按20%記入綜合評價分。

  ③考核小組評分:校考核小組審核“科室群眾”和“直接領導”的評價分,平衡各科教師的得分情況,然后給全校每位教師作定量考核(打分),去除最高分、最低分各1個后算出平均分,再按30%記入綜合評價分。

  2、文化專業知識水平考核(總分10分)

  基本要求:具有規定學歷或合格學歷,同時參加學校規定的教研活動或學術活動,參加規定的繼續教育。

  3、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總分10分)

  基本要求:能勝任所承擔的教育教學(包括行政后勤)工作,完成備課、上課、輔導、批改作業、考核學生成績的任務。本學年內至少開過一次公開課或講座。

  達到基本要求的給基本分8分,未完成“公開課或講座”的`得7分。

  另加分因素及標準:

  ①公開課或講座二次及以上者,從第二次開始加分,校級每次加0.5分,鎮級每次加0.8分,市級每次加1分,地級每次加1.5分,省級以上每次加2分。

  ②教師教壇新秀、教學大比武市級獲獎加2分,鎮級獲獎加1分,單項比武獲獎按1/2標準計分。

  以上各項累計滿分為10分。

  4、履行職責考核(總分25分)

  基本要求:承擔學校教務處分配的學科教學任務,擔任班主任或兼任行政、團隊工作等從事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條例》規定負有培養指導教師職責的教師,一級及以上教師至少有培養指導一名教師(含實習生)。

  達到基本要求的得22分。

  另加分因素及標準

  ①校文明班級的班主任另加2分。

  ②班級集體獲獎,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分、0.8分、0.5分。

  以上各項累計滿分為25分。

  5、工作成績考核(總分30分)

  基本要求:能夠完成教育教學計劃,所教學科學生成績合格率、優秀率達到要求;指導學生課外活動,參加及組織教改實驗活動,或因工作需要組織安排其擔任行政、后勤等管理工作,達到學校要求的;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學論文或經驗總結在校級以上交流或發表。

  達到基本要求的,給基本分20分。

  另加分因素及標準

  ①課題立項,市級加1分,地級加1.5分,省級加2分,全國級加2,5分;課題結題加倍計分。(參與減半計分,最高加5分)

  ②自制課件獲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0.3、0.2、0.1,地級以上加倍記分。以證書等為據,多人合作的按平均分計分。(最高加2分)

  ③輔導學生課外活動,根據取得成績多少加分。憑評獎機關或單位(指教育行政部門參與的)公布的輔導師文件依據或證書分別記分(非教育部門評獎的按1/3記分)。輔導學生在國家、省、地、縣級獲一等獎分別記5分、3分、2分、1分;獲二等獎的分別記3分、2分、1分、0.5分;獲三等獎的分別記2分、1分、0.5分、0.3分。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0.3、0.2、0.1分。獲獎團體獎的加倍計分(計團體獎后,團體獎中的個人獎不再重復計分),班主任等支持有關教師輔導本班學生出成績的,可按1/4計分。(最高加5分)

  ④論文,有獲獎、發表(交流)者(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評獎的),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0.3、0.2、0.1分,鎮級分別加0.5、0.4、0.3分,市級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加1.5、1、0.5分,地級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加3、2、1分,省級及以上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加4、3、2分;國家級獲獎加6分;省級及以上正式刊物發表的加3分,地級發表加2分,縣級發表加1分;,同級報紙減半計算。同一篇論文按最高一項計分,多人合作的論文第一作者得該獎項的80%,第二作者得該獎項的60%,第三作者得該獎項的30%。省級交流記2分,地市級交流1.5分,縣市級交流1分,鄉鎮級交流0.5分。科研成果獲獎,按論文獲獎的2倍計分。(最高加6分)

教師考核細則4

  教壇新秀、教學能手:

  1、對教學六認真的打分說明:該項得分=教師教學六認真考核得分*該項權重(0.1)。教師教學六認真考核詳見《江蘇省沙溪高級中學教學六認真考核評價表》。

  2、對教學實績的打分說明:任本專業課且課時數達相應標準,作為下列幾種情況的基本條件,否則此項不得分;教學成績主要以每一學年兩個學期的期末考試成績以及兩次均分調整差之和作綜合參考,高三2B科目以絕對過B率的增幅來恒量,高二必修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以4月份學業水平測試的成績為準,以其所教班級的教學效果來衡量,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評價。根據實際情況參照以下檔次打分。⑴教學效果好。任教班級成績在本校同年級學科中名列前茅,或教學成績在原有基礎上上升幅度顯著(任教班級成績均分調整差為正,或負值在學科均分調整差允許范圍內),其考核得分在20—16分;⑵教學效果較好,任教班級成績高于本校同年級學科平均水平,或教學成績的原有基礎上上升幅度較大,或均分調整差負值在學科均分調整差允許范圍內,其考核得分在15—11分;⑶任教班級成績低于本校同年級學科平均水平,但其教學成績在原有基礎上有所提高,或均分調整差負值在學科均分調整差允許范圍內,其考試得分在10—6分;⑷任教班級成績低于本校同年級學科平均水平,教學成績提高不明顯甚至下降,或均分調整差負值超出了學科均分調整差的允許范圍,其考核得分在5—0分;

  注:高三絕對過B率的增幅=高考過B率—班底過B率,班底過B率=(高二第二學期期末考試過B率+高三9月摸底考過B率)/2;任教多個班級的,任教班級成績均分調整差為任教班級成績均分調整差的平均值,高考過B率和班底過B率均為任教班級過B率的'平均值。

  3、對學科公開課的打分說明:⑴每學期至少要承擔過1次本學科的校級公開教學任務(包括公開課、示范課),教學效果好、評價高,其考核得分為10—8分;⑵每學期至少承擔過1次本學科的校級公開教學任務(包括公開課、示范課),教學效果、評價尚可,其考核得分為7—5分;⑶每學期至少承擔過1次本學科的校級公開教學任務(包括公開課、示范課),教學效果和影響一般,其考核得分為4—1分;⑷沒有按照學校規定開設本學科公開課,其考核得分為0分。

教師考核細則5

  為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切實發揮老師在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的組織、教育、指導作用,充分調動老師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促進班級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特制定本細則。

  一、考核辦法

  老師考核分為“老師常規工作考核”和“班級工作成績考核”兩部分。

  二、老師常規工作考核內容

  1、老師會議出勤(10分)

  能按時參加學校組織召開的老師會議,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以會議考勤記錄為依據)

  2、班級工作計劃、總結(10分)

  能及時制訂學期老師工作計劃,學期末做好老師工作總結,按時上交分別得10分,不按時上交扣2分,不交扣10分。(上交時間學校自定)

  3、家校聯系(10分)

  老師每學期進行十次家訪,并填寫好家訪記錄,按要求完成得2.5分,沒少一次扣0.25分;使用好家校聯系卡,按要求完成得2.5分,沒少一次扣0.25分;學生發展手冊5分,比班級人數少3本不減分,少3本以上每少1本扣0.1分;隨機抽查5本,一處空項扣0.1分。

  4、各項服務性代收費(10分)

  上級組織的各項代收費,完成規定指標計10分,其他按完成百分比乘10分計分,取全年平均分計入老師工作成績。

  5、學校活動(30分)

  能積極組織學生參加學校舉行的各項集體活動,每次活動按100分計分,取一學期的各項活動平均分x30%計入老師工作成績。

  6、主題班會(10分)

  根據班會計劃與學校要求,認真組織展開主題班會,板書課題,活動效果好,班會備課書寫認真詳實計10分,侵占主題班會、班會備課不按時上交、不認真、內容少每次扣0.5分,扣完10分為止。

  7、班級材料(20分)

  政務處要求的其他班級工作材料,按要求按時上交的10分,遲交、不符合要求、過于簡單扣2分,取一學期的所有材料的平均分x200%計入老師工作成績。

  三、班級工作成績考核內容

  1、常規檢查(50分)

  政務處組織校園小衛士對班級常規工作進行檢查,日檢查,周匯總,月小結,計算出一學期的平均分,乘50%計入班級工作成績。班級參加義務勞動,根據具體勞動量按1分、2分計入當天的.常規檢查成績。

  2、衛生大掃除(20分)

  每周一下午衛生與保健時間進行衛生大掃除,政務處從教室、燈門棱、瓷磚及上棱、窗臺、樓道地面、樓梯扶手、樓梯窗戶、地面、消防栓、課桌排放等10個方面進行檢查評分,每次滿分20分,取一學期的平均分計入班級工作成績。

  根據學校統一部署,圍繞主題出好期黑板報,更新班級文化。由政務處組織評比,滿分10分,取全學期平均分計入班級工作成績。(以學校評比結果為依據)

  3、班級財產管理(20分)

  學期初政務處、總務處落實班級財產,與老師簽訂《班級財產管理責任書》,期末對照《班級財產管理責任書》對班級財產進行驗收,講桌、課桌、凳子有劃痕、破損,宣傳版面有污點破損,教室、環境區玻璃出現破損,根據情況酌情扣分,出現人為損壞,須按價賠償,發現一件扣1分,扣滿20分為止。

  4、獎懲分

  政務處抓到的違規違紀學生,按每人次-0.3分計入老師工作成績。班級學生代表學校參加重要大型活動并取得xx區一等獎及以上成績,經學校研究,按貢獻分1分、2分、3分三等計入老師工作成績。

  四、老師的獎懲

  1、根據老師工作考核實績,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優秀老師的評比,年級組第一名(各村小第一名)視為優秀老師人選。一學年總評第一名的老師作為候選人,參加xx區優秀老師推薦。

  2、老師的工作量按每周6課時計入工作量。

  3、在晉升職稱、評選各項先進中,出現相同情況,老師第一優先。

  4、老師如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得參加任何評優。

  (1)班級中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

  (2)體罰、變相體罰學生影響惡劣的。

  (3)私自組織學生購買教輔資料、亂攤派教輔資料的。

  (4)班級一學年成績位于年級組(或村小學)倒數第一,且成績差距特別大的。

  此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出現未涉及到的問題,提請校長辦公會研究解決。

教師考核細則6

  序號考核內容分值評分標準得分

  1.三年規劃學期計劃

  8-10分制訂三年規劃、學期計劃及時合理,內容規范,符合自身實際

  6-8分制訂三年規劃、學期計劃及時,內容較規范,措施較具體

  4-6分制訂三年規劃、學期計劃及時,內容欠規范、具體

  2.成長檔案

  8-10分教師個人成長檔案袋記錄詳實,內容豐富,制作整齊規范

  6-8分教師個人成長檔案袋記錄較詳實,內容較豐富,制作較整齊

  4-6分有教師個人成長檔案袋,記錄欠詳實,內容欠豐富,制作簡單

  3.課題開展

  8-10分本學期有市區級課題立項或結題,開展課題研究活動

  6-8分本學期有校級課題立項或結題,開展課題研究活動

  4-6分本學期沒有課題立項或結題

  4.公開課講座

  8-10分本學期有市、區級公開課或理論講座等活動

  6-8分本學期有校級公開課或理論講座等活動

  4-6分本學期沒有公開課或理論講座等

  5.聽課評課

  8-10分出色地完成校本研訓手冊聽課15節以上,記錄詳盡,有聽課評課交流

  6-8分完成校本研訓手冊聽課15節記錄,研討反思交流較少

  4-6分校本研訓活動手冊聽課記錄不足15節

  6 .學生成績

  8-10分根據教學處取期末學生成績的平均值,成績居同級段1-3位

  6-8分根據教學處取期末學生成績的.平均值,成績居同級段4-6位

  4-6分根據教學處取期末學生成績的平均值,成績居同級段前7-8位

  7 .師生成長

  8-10分有青藍結對或教學合作伙伴活動,記錄詳實;指導學生區級以上獲獎

  6-8分有青藍結對或教學合作伙伴活動,記錄較詳實;指導學生區級獲獎

  4-6分有青藍結對或教學合作伙伴活動,記錄欠詳實;指導學生校級獲獎

  8.四個“一”

  8-10分其中有一項以上獲區級獎:論文(案例)、讀書心得、評課稿、教學設計

  6-8分較好地完成“四個一”:論文(案例)、讀書心得、評課稿、教學設計

  4-6分沒有完成“四個一”:論文(案例)、讀書心得、評課稿、教學設計

  9.教研成果

  8-10分匯總本學期科研成果獎,市、區、校論文、案例、開課、講座等各類獲獎

  6-8分匯總本學期科研成果獎,市、區、校論文、案例、開課、講座等各類獲獎

  4-6分匯總本學期科研成果獎,市、區、校論文、案例、開課、講座等各類獲獎

  10.表冊完成

  8-10分及時上交校本記錄冊,有總結,數據具體、內容詳實,很好完成學期計劃

  6-8分及時上交工作手冊,有總結,數據較具體詳實,較好完成學期計劃

  4-6分及時上交工作手冊,有總結,有數據、內容,基本完成學期計劃

教師考核細則7

  為了調動教師做好教育教學工作的積極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辦人民滿意的學校,特制定教師教學工作管理考核細則。

  一、考核內容:

  (一)備課(15分)

  1.要求:認真學習課標,鉆研教材,把握教材的重難點,領會編者意圖;認真研究學生,結合學情,科學制定教學目標,合理安排學法、教法;教案書寫規范,內容詳實,體現課改理念;積極制作、使用課件,按時按量完成上傳的課件;做好課后的教學反思,教學反思應對自己教學中的成敗作深入的分析,反思不得少于備課節數的1/2。

  2.考核量化標準:備課達要求獲滿分。備課課時數不足,每少備一課時扣2分;無教案上課的,發現一次扣4分;教案不按時上交檢查的一次扣2分;教案質量較差者酌情扣1—2分。不按時按量上傳課件,少1個扣1分。反思不符合要求的扣2-4分。

  (二)上課(15分)

  1.要求:提前到崗,預備鈴響之前做好上課前的一切準備(以抽查、平時觀察為主);到專用教室上課的,要讓學生在上課之前到達上課地點;課堂教學要體現課改精神,教學目標明確,教學環節清楚,合理使用現代信息技術,練習、作業合理,突出實效性。嚴格執行課程計劃,按課表進行上課,不坐著上課,不拖堂,不隨意調課;中途不得離開課堂;上課時通訊工具設置振動或無聲,不接聽,不接待來客;教態自然大方,符合師表形象。

  2.考核量化標準:上課達要求獲滿分。上課遲到、早退或中途隨便離開教室及提前下課的,發現一次扣3分,無故不上課的,發現一次,此項不得分。隨意調課或擠占其它課的,發現一次扣5分(含隨意讓課給別人);坐著上課的(生病除外)、上課時使用通訊工具的(含未設置振動或無聲的)、隨意接待來客的,發現一次扣2分;學校定期、不定期教學視導中,被定為差課的,有一次扣2分;教研室或以上教學督導中,被定為差課的扣10分。

  (三)作業(10分)

  1.要求:

  (1)每學期語數外作業除配套的補充習題必須完成外,低年級語文各種作業累計次數不得低于總課時數的60%,中高年級語文要做到一課一練,大作8篇,小作10篇;數學各種作業累計次數不得低于總課時數的70%;英語作業做到每單元4-5個練習。

  (1)作業布置量適中,形式多樣,有一定的深度和廣度。對學生的作業要求嚴格,學生書寫認真,格式規范;教師批閱細致,及時發現作業中存在的問題,并讓學生及時訂正;批閱符號正確,注明批改日期;

  (2)美術學科,檢查學生美術作業;科學學科,檢查學生實驗記錄;信息學科,檢查學生上機記錄;體育學科,檢查運動隊訓練記錄,考查訓練情況。另檢查專用教室使用記錄。

  2.考核量化標準:作業沒有及時批改的,一次扣1分,沒有進行二次批改的有一人次扣0.5分,批改不規范的扣1-2分,大作少1篇扣2分,小作少1篇扣0.5分,專用教室使用記錄少一次扣0.5分,常技課作業根據完成情況檢查組集體量分。

  (四)輔導(10分)

  1.要求:有明確的分層輔導計劃,輔導記錄認真詳實,輔導效果好。合理利用時間進行輔導,做好培優補差工作。

  2.考核量化標準:一周輔導至少一次。少一次扣1分。

  (五)過程性評價(10分)

  1.要求:每個單元學習結束后,要對學生的學習情況及時檢測備查。

  2.考核量化標準:教導處根據各年級各學科教學進度進行檢查;未對學生及時進行階段性檢測,每次扣2分。

  (六)教學效果(20分)

  1.要求:工作認真負責,踏實肯干,按時完成學校各項任務,教學成績顯著,效果明顯;積極組織、參加各類競賽活動,成績突出。

  2.考核量化標準:

  當年的相關考核數據中,以每學期期末學生學業水平測試為基礎,分三個方面考核:所教學科平均分在全年級平均分以下5分內,可得教學效果分8分,低于5分以外的,每低1分扣教學效果分2分;所教學科及格率在全年級及格率以下3個百分點內,可得6分,低于3個百分點以外的,每低一個百分點扣1分;所教學科優秀率在全年級優秀率以下3個百分點內,可得6分,低于3個百分點以外的,每低一個百分點扣1分。(此項以一學年中兩學期平均得分)

  常技課老師可根據情況量分:認真組織教學,在各種競賽等活動中取得較好成績的得滿分;也可以設立基本分15分,然后按照指導學生獲獎的不同級別得3分(小市)、5分(大市);還可以以問卷形式向學生進行民意測試,分四個等級即優、良、合格、不合格,優達到90%以上的得滿分,達到75%的扣5分,達到60%的扣8分,優低于60%的扣10分。

  (七)教研活動(20分)

  1.要求:

  (1)公開課(6分)

  ①每位教師每學期上校研究課不少于一節;年輕教師積極承擔學校安排的外出聽課、對外開課、參加各類競賽活動。

  ②公開課教案必須在開課前準備好。

  (2)聽課(6分)

  學校班子成員每周聽課不少于2節,其他教師每周聽課不少于1節。②對所聽的課要做好詳細記錄,針對教學的一個或幾個環節要有自己的`思考,提倡對教學的小環節進行評價,最后有較為客觀的總體評價。

  (3)集體備課(8分)

  準時參加集體備課,認真完成應承擔的主備任務,認真書寫指定內容的教學設計。

  2.考核量化標準:達要求獲滿分。公開課無故不上的扣3分,未精心準備,質量不高的扣除2分;未及時上交公開課教案的,一次扣1分;聽課課時不足的,少1節扣1分;學校組織的教研活動中無故未參加聽課、評課的少一次分別扣1分;無故未參加集體備課的有一次扣2分,未完成應承擔的主備任務的扣4分,未寫教學設計的少一次扣1分。

  附加分:

  1.在對外開課活動中獲得好評或獲獎的,共同體內得2分,市內得4分,更高級別的以2分遞增。

  2.在共同體、市、大市等各種教學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分別得2分、4分、6分等;獲二等獎的分別得1分、2分、3分等;獲三等獎的分別得0.5分、1分、1.5分等。

  3.指導學生獲獎的,按市、大市、省分別得2分、4分、6分,同等級別的不重復記分。(注:以學生獲獎證書上注明指導老師的姓名或者有相對于學生獲獎而頒發給指導老師的證書為準。)

  二、考核辦法:

  1、六認真每月檢查一次,各教師按照學校要求將自己教學六認真材料交到固定地點,接受檢查。

  2、每月對教師的某項考核內容進行抽查一次,抽查的情況也作為月查考核內容。

  3、對于在檢查中比較難把握的分值,由檢查人員集體討論決定。

  4、本考核細則試行過程中,如發現不合理或不完善的地方,學校將及時補充或修改。

教師考核細則8

  一、總則

  (一)該《細則》制定的依據是《安徽省中小學中專職評文件選編》。

  (二)各單位要公開、公平、公正的執行該《細則》。

  (三)以下所有量化考核時間均指任現職以來的時間。

  二、量化標準(分值)

  (一)思想政治

  1、學年度考核全是合格的賦基本分8分,獲得一次以上優秀的另加2分。

  2、因教育教學成績突出,被評為國家、省、市、縣(區)、校級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或模范教師、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稱號的,分別賦10、8、6、4、1分。

  3、個人獲國家、省、市、縣(區)、校級其它獎項的,分別賦4、3、2、1、0.1分(此項加分累計最多不超過4分)

  4、同一人在同一學年度同一獎項多次獲獎(包括同一獎項逐級申報跨年度的),只以最高一個檔次賦分。同一人在不同學年度多次獲獎,進行重復賦分,累計計算。

  (二)教育教學

  1、所帶班級獲省級先進班級稱號或本人獲省級先進班主任每次加5分,獲市級先進班級稱號或本人獲市級先進班主任每次加4分,獲縣(區)級先進班級稱號或本人獲縣(區)級先進班主任每次加3分,獲校級先進班級稱號或本人獲校級先進班主任每次加1分,(先進團支部在同一級別上賦同級別分值一半)。同一學年度同一獎項以最高分計算(包括同一獎項逐級申報跨年度的),同一人不同學年度多次獲得獎勵累計計算。

  2、獲得省級課堂比賽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包括鼓勵獎)的分別賦6、5、4、2分。獲得市級課堂比賽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包括鼓勵獎)的分別賦5、4、3、1分。獲得縣(區)級課堂比賽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包括鼓勵獎)的分別賦4、3、1、0.5分。獲得校級課堂比賽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包括鼓勵獎)的分別賦2、1、0.1分。同一人在同一學年度獲獎以最高計算(包括同一獎項逐級申報跨年度的),不重復賦分,同一人在不同學年度多次獲得獎勵,累計計算。

  3、所任學科在中考、對口升學考試、高考、會考、市級統考以及學校檢測中名列前茅的賦2分(此項賦分同一學年度不累計計算,教務處提供依據)。

  4、每學期提供學校簽字蓋章的原始、完整的備課筆記本和一本教師授課手冊各賦1分(跨課頭的老師每缺一本備課筆記本扣0。2分),按學期累計計算。

  (三)教研、科研

  1、參加國家、省、市、縣(區)教科研(教改實驗)立項課題的負責人在結題后分別賦8、6、4、2分(以各級教研部門文件為準),參加者折半賦分。沒有結題的,參加國家、省、市、縣(區)級教科研(教改實驗)的負責人分別賦3、2、1、0.5分,參加者折半賦分。(結題時間已到,但未結題者不賦分)。同一課題只以最高獎項計分,不同課題累計計算(此項賦分由教研室提供依據)。

  2、凡在省及以上學術期刊上、市級學術期刊或縣(區)級期刊上發表教育教學論文1篇(不含增刊),分別賦4、3、2分。同一篇soNormal。

  3、受聘參加市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育教學專著、地方課程、校本課程教材(如鄉土教材、選修教材、活動課教材、教師教學指導用書)的編寫工作,經省教材審定委員會審查通過,并在市以上范圍內推廣使用或公開出版的`(參與編寫的各類習題集及試卷不予認可)賦4分。受聘參加學校教研部門組織的校本教材編寫的賦1分。

  4、獲得省及以上論文(包括教學課件或軟件)評比一、二、三等獎,分別賦4、3、2分。獲得市級論文評比一、二、三等獎,分別賦3、2、1分(凡以報刊社、出版社等名義組織進行的論文評選的獎項,不予認可)。獲得縣(區)級論文評比一、二、三等獎,分別賦1、0.7、0.4分。

  5、按要求上市級示范課或公開課者賦1分。縣(區)級示范課或公開課者賦0.5分(公開課評價成功)。教案優秀者賦0.5分。(不同學期累計計算)

  (四)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參與當年職稱評定:

  1、學年度考核是不合格者。

  2、凡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受學校及以上行政部門通報批評的。

  3、凡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的。

  4、在申報過程中能虛作假、徇私舞弊或挾私報復的。

  5、不符合其他規定要求的。

  (五)工作實際

  1、擔任班主任工作每一年賦1分(不足一年不賦分),累計計算。

  2、擔任教研組長、年級組長、校中層干部、校級干部每一年賦1分,累計計分。教研組長所在教研組獲校級先進加1分、縣(區)級先進加2分,市級先進加3分,該教研組的教師賦分值的一半。學校或處室領導(第一負責人)所主持的工作獲縣(區)級先進加2分,市級先進加3分,省級先進加5分(處室所屬人員或其它處室領導參與此項工作的,賦分值的一半)。

  3、每學年度病假不得超過30天(住院且有醫院證明的重大疾病除外),事假不得超過15天,如超過則分別扣2分、5分。每學年病假每增加30天,事假每增加15天,加扣1分,任期內每學年度累計計算。每學年度曠課一次扣2分,任期內有5次曠課取消參評資格。

  三、說明

  1、教齡每年賦1分。

  2、所有獲得獎項均以證書原件為據。

  3、定量分數由校職評領導小組統計、審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核分數相等無法排序,則由校職評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4、本《細則》如與上級文件相抵觸,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5、各校在不違背本《細則》的前提下,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補充。

教師考核細則9

  一、考核內容

  (一)基本素質:(16分)

  1.思想政治素質

  2.文化科學素質

  3.業務理論素質

  4.身體素質

  (二)基本能力:(24分)

  1.教育工作能力

  2.教學工作能力

  3.組織管理能力

  4.創新能力

  5.自我提高能力

  6.處理人際關系能力(師生)

  (三)工作表現:(30分)

  1.備課

  2.上課

  3.作業

  4.輔導

  5.教研活動

  6.出勤

  (四)工作效績:(20分)

  1.工作量

  2.教育效果

  3.教學成績

  4.教研成果

  5.課外活動成果

  (五)其它素質:(10分)

  1.工作銜接能力強

  2.積極配合學校工作

  二、考核辦法

  教師考核由學校打分、教師互相打分、學生打分,三項分數總和的平均分為該教師的年度考核分。

教師考核細則10

  為了更客觀地體現德育團教師在班集體建設、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工作態度和實績,逐步實現我校德育管理全員化、科學化,并為教師聘任、評優及發放德育團津貼等提供依據,特制定本細則。

  一、考核方法:

  1、德育團教師考核分為《德育團教師常規工作考核》和《班級常規工作成績考核》兩部分,各占50%。

  2、德育團教師常規工作考核分采用得分制和扣分制;班級工作成績考核分為班級綜合考核分。

  3、德育團教師月考核分數=德育團教師常規工作考核分(折合百分制)×50%﹢班級常規工作成績考核分(折合百分制)×50%。

  4、德育團教師學期考核分數=月考核星級分數總分(折合百分制)×60%+學生測評分×40%。

  5、德育團教師月考核分為四個星級:五星級10%;四星級45%;三星級40%;二星級2%~5%。

  6、班主任學期考核分為四個等級:A級20%;B級50%;C 30%;D級0%~5%。

  7、對有體罰和變相體罰現象的教師,實行一票否決制,學期考核為D級;班級有學生受到處分的,月考核和學期考核均下降一個等級。

  二、考核內容:

  1、每月參加班會課至少2次,10分(缺1次扣5分)。

  2、主動參加班級工作計劃的制定和每月工作的.協商以及學期工作總結,10分;

  3、能參與班級家訪工作,每月不少于2次,10分(每缺一次扣5分);

  4、參加管理學生的廣播操每周不少于2次,每月10 次,10分(缺一次扣1分);

  5、能積極參加班級的各項重大活動及主動協助班主任進行管理,10分(按部門和年級組記錄為準);

  6、能主動參與班級的常規管理,對于班主任分配的任務能認真負責,10分,依次為8分(在班主任要求下,配合完成)、6分(基本參與)、4分(偶爾參與)、0分(不參與)(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打分);

  7、能主動對偏差生(行為、思想、心理)進行幫教工作。每月不少于3人/次,要做到定時定人,有臺帳記錄,且幫教效果明顯。20分。

  8、德育團成員工作手冊(10分),無計劃、總結各扣2分,無教育過程記錄扣2分;

  三、津貼發放:

  1、德育團教師津貼:五星級120元;四星級100元;三星級80元;二星級60元。

  2、德育團教師學期考核不發放津貼,但作為教師年度考核的德育工作評價分。

教師考核細則11

  為了全面提高新課程實施水平,建立一支可持續發展的教學基本功扎實、學科素養較高的教師隊伍,根據《z市中小學教師教學基本功訓練與考核意見》的要求,結合學校的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一、訓練、考核的內容及方法

  1.學科專業技能

  語文:有感情朗讀;演講;下水文寫作等。

  數學:一題多解;作圖;應用題圖示;速算巧算等。

  英語:精讀英文原文;英文歌曲演唱;詩歌朗誦;口語交流等。

  音樂:音樂欣賞;獨唱;演奏;舞蹈等。

  美術:寫生;美術字;網頁制作;封面設計等。

  體育:演示口令、創編徒手操、體育專長等。

  訓練及考核形式:提供學科試題,在規定時間內筆答;給定題目或規定情境,現場口頭回答或現場操作。

  2.教學設計技能

  (1)解讀教材

  能正確分析教學內容的背景、地位與作用,準確把握教學的重點和難點,并拓展理解教學內容。

  (2)教學目標預設

  既體現三維目標又符合學生認知水平,能兼顧個別差異,并具有可觀察、可測量的特點,便于教學檢測。

  (3)教學過程設計

  能有效加工教材,正確選擇教學內容;能選擇有效教學策略,開展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活動;能開展有效教學評價,獲取必要的反饋信息。

  (4)資源開發利用

  在一定時間內,利用提供的軟硬件環境,完成網頁和網站的創意、設計、開發。

  能從學生的學習、生活經驗中提取教學資源,能從教材及教師自身的積累中挖掘潛在的教學資源,并能從校內外社會與自然環境及網絡中篩選教學資源。

  有效整合資源,依據教學目標、內容及學情,科學合理使用教學資源,提高教學的生動性與有效性。

  訓練及考核形式:定時間、定地點、定內容的“三定”教學設計評比。

  3.課堂教學技能

  (1)教學語言

  準確簡明,條理清晰,普通話水平達規定等級。

  (2)教學板書

  書寫正確規范,設計合理,并能用簡筆畫、示意圖表等輔助表述。

  (3)執行教案

  能充分實現教學預設,并運用教學機智,及時修正預設誤差,生成新的教學環節。

  (4)課件制作

  能熟練制作課件并進行教學演示;獲得計算機應用能力等級證書。

  訓練及考核形式:查驗有關證書;微型課全息觀察評議。

  4.教學測評技能

  (1)作業評價

  能分析作業特點及練習意圖,能揭示作業中暴露出的主要問題,并能提出改進教與學的建議與策略。

  (2)試題命制

  能按要求命制試題,對命題意圖和設想進行說明,并擬定參考答案與評分標準。

  (3)質量分析

  掌握教育測量中信息采集和數據處理的基本方法,能運用學科測量中相關參數評估教與學現狀,并會分析教學存在的問題,提出可行的改進措施。

  訓練及考核形式:選定教學單元,進行系列訓練,全真考核。

  5.教學研究技能

  (1)專業理論知識

  了解教育法規對教師教學及教育的規定,了解課程改革的目標、內容等方面的規定;了解學生學習需求,正確分析學生心理特征;掌握學科教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養成做學習卡片或筆記的習慣。

  (2)論文撰寫

  能結合教學工作,總結教學經驗、教學心得體會,開展教學反思、案例研究和課例研究。

  了解課題研究的流程及方法,能結合教學工作,對非常態的教學問題提出研究課題,并加以研究。

  訓練及考核形式:讀書筆記評比;卷面檢測;可現場給題目或案例撰寫微型論文或微型課題立項報告。

  6.個人特長展示

  本項目作為加分項目。教師結合個人實際,經過個人申報,教務部門申核后,納入考核。考核成績計入個人總成績。

  二、考核的對象及時間安排

  1.考核對象

  獲市級學科帶頭人以上稱號的教師及50周歲以上女教師、55周歲以上男教師可免于考核,其余在職教師均參加考核。每期考核不合格的繼續參加下一批考核。

  考核對象采用自主報名及學校安排相結合。學校根據先青年教師后中老年教師的原則安排,在校級基本功比賽中獲過一等獎的教師優先參加考核。

  2.考核時間

  考核可分三批進行,分別安排在20xx年、20xx年、20xx年的.秋學期,被考核人員分別為教師總數的30%、40%和30%。20xx年對考核不合格者再安排一次補考核。

  三、考核結果的統計及獎懲

  1.結果統計

  過程性考核和終結性考核相結合。過程性考核達標后,再進行終結性核。過程性考核主要考核教師的訓練計劃、參訓時間及自我研訓質量;終結性考核可將每項基本功設為20分,對達標項進行逐項測查,量化積分,對達到六項總分85%以上的定為優秀格次,不達總分60%的人員定為不合格,其余人員定為合格格次。

  考核結果報集團協調部。

  2.獎懲措施

  各校區每學期召開經驗交流會、基本功訓練展示會等對先進典型給予表彰,激發單位與個人“練功”的積極性。

  各單位要將培訓與考核有機結合,加強對教師基本功的過程性考核,并注意資料的積累,建立和完善教師教學基本功訓練與考核檔案;考核結果作為教師年度考核重要內容,記入教師成長記錄袋,作為各類評優、評先、晉級的重要依據。職稱評審、骨干教師評選將把教學基本功達標作為必備條件。對兩次補考不合格者,學校要進行誡勉談話,并安排轉崗。

教師考核細則12

  本寨中學教職工考核細則

  為規范我校教職工聘用管理,更好地推進人事改革及績效工資實施工作,提高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實行按勞分配和按質取酬,根據《鎮寧自治縣中小學教職工聘用實施辦法(試行)》及縣《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制定本考核細則。

  一、出勤考核:10分

  嚴格請假制度,請假最遲必須在自己有課(班、晚自習或開會)前10分鐘請,有上午第一節課的前一天晚上9:00之前必須請假,以便值班人員好找人代課(班)。請假必須自己提前寫假條請假,特殊情況下假條可請別人寫,無假條的請假一律以曠課(會)分值扣分,假條經校長或副校長批準簽字后在所請的課、會之前交給當午別值日主班,作好教職工的缺勤及代課(代班)記錄。

  ▲考勤扣罰情況如下:

  上課遲到、早退各罰10元,遲到扣0.2分,早退扣0.3分[正式上課鈴響后才進教室的記遲到,3分鐘(含)后進教室的記曠課,學校未請人代課該教師自上課的另按代課記;下課鈴聲未響而提前下課的記早退]。曠1節正課罰80元,扣5分;事、病假正課一節罰30元,扣0.5分;除測驗外,其它課一律不許提前下課或放學,否則以曠課或早退計。【每月請事假、一般病假不能超過5節,超過的按曠課計】。

  ▲行政值班:

  行政值班人員上午、下午和晚上至少須提前10分鐘開教師辦公室門,預備鈴響停后才開的以遲到記,正式上課鈴響停后才開的以曠課一節或曠晚自習一次記;值班時間如出現無人上課或崗位無人值班現象的,承擔相應責任。

  ▲會議遲到[點名結束后才到的]、早退(未宣布散會而私自提前離開的)各罰10元,各扣0.5分;開會10分鐘(含)后才到的仍以遲到記,罰20元;會議事假罰40元,扣0.6分。請假必須在會議之前由請假者本人親自給校長或副校長請,已點名后才請或由其他老師代請的一律以曠會記,曠會一次罰50元,扣1.5分。

  ▲上晚自習正式鈴響后才進教室的記遲到,罰5元,鈴響5—10分鐘內到并自己上晚自習的罰10元;鈴響5分鐘(含)后到但學校已經通知其他教師來上的以事假記,罰30元用于人代崗;曠晚自習(無故不到又未請假的)罰40元;晚自習不扣分,不影響滿勤。

  ▲按時參加全校性的各種活動,如出現遲到、早退現象的,按會議要求扣錢扣分;如出現曠、事、病的則上午按四節課,下午按三節課扣錢扣分。【組織者有上述情況翻倍處理】

  ▲代課1節獎20元,代班1課時折合代課0.5課時計算,代晚自習一次獎30元(晚自習事假罰30元)。【當午別有班的自己代課不計代課;主班公假、事假、病假的,副班代主班,計代班(自己當節有課的不計代班)】。

  ▲各管理崗位有固定值日時間的人員(含行政值日人員、遠程室管理人員、微機室管理人員、

  圖書室管理人員、體衛組人員、財經管理人員、會議記錄員等)如出現請假或曠工的,按應在崗時間進行考勤,扣罰相應金額及分值。其他管理崗位無固定值日時間的人員(含團支部書記、工會主席、理化生實驗室管理人員、教研組長、各班班主任等)如出現請假或曠工的,按所在崗位每天平均工作量進行考勤,扣罰相應金額及分值,如每次請假或曠工時間在一天之內的,可忽略不計,超過一天的則按實際請假或曠工天數計罰。

  ▲行政值日主班同意的,雙方各按曠課1節處理。

  ▲宿舍主管人員須做好宿舍一樓兩邊鐵門的開、關門及有關值日、工作安排等(如白天或晚上未鎖門,發生學生物品被盜,承擔相應責任),每天上午、下午各折合1課時,晚上折合折合1.5課時,如有事、病、曠或代崗的,按課時有關規定執行,每周允許主動調班1次(上午、下午、晚上各為1次);兼任女宿管(副管)的教師,宿管崗位及任課崗位每月允許調班及調課各1次(節),私自調班未經當午別(或晚上)值日主班同意的,雙方各按曠工1次處理。

  ▲安保人員須做好每天24小時的值班工作,維護好在校師生及學校財產安全,做好每天的巡查記錄和外來人員、車輛的出入登記,嚴格按學校規定搞好有關工作及按時開關學校大門,上課及晚自習期間鐵門必須關閉(有車輛出入開后及時關閉),讓人從值班室出入,上下午未到放學時間,一律不準學生外出(上課及晚自習期間學生無學校或宿管老師批條由值班室或校門出去的出現安全事故由保安承擔責任)。嚴格考勤制度,每天由學校行政值班人員進行考勤,無故曠工一個上午、下午、晚上的,各扣30元(注:上午是6點--中午12點,下午是中午12點--傍晚19點,晚上是19點—早上6點。);若確有特殊事外出的保安之間須作好調班,做好交接班手續,如調班后出現無人值班現象,由主調方承擔相應曠工等責任。若協調不好的報學校分管領導或當午別值班人員請人代班(按事假計),上午、下午、晚上事假各扣20元(代上午、下午、晚上班各獎20元)。星期四上午10:00(下一位值班開始時間)——下午5:00(上一位值班結束時間)為共同值班時間,兩人必須同時在崗,未按時就班或提前離崗的,按遲到、早退處理,按教師遲到、早退規定進行處罰。遲到或早退時間較長的,按離崗時間長短執行考勤。未在校內從事其它工作,擅自關門離崗(未請人臨時代值)或雖開門但無人在崗,自查崗時起10分鐘后才到崗的,扣罰工資10元;如半小時后仍未到崗的,該午別或晚上按曠工計。擅自離崗期間發生及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應值日保安承擔責任。如工作失職,有外人從學校大門進入校園未進行登記并在校內滋事的,按曠工半天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學校有大型活動、重要檢查或其它有關安全的事故發生,兩人必須在崗,否則按遲到或曠工等處理。如遇上級部門檢查未在崗的,不論離崗時間長短,均扣罰責任人工資30元。值班期間責任人有特殊事、公假或另一方請假的,代班方由學校發給代班費。每學期由總務處組織全校教職工對每位安保人員進行測評一次,滿意度達不到70—80%的作警告處理,連續兩學期均達不到70—80%的,學校報上級有關主管部門作解聘處理。保安特假、特事假、福利享受與老師同等待遇。

  特假(不扣錢也不扣分)規定:本人、配偶、直系親屬(限教師自己爺爺奶奶、父母、孩子、親兄弟姐妹)的婚、喪、產假等特假規定如下:本人婚假10天,晚婚14天(但請婚假時必須出示結婚證,否則按事假處理);女教師產假4個月(但請產假時必須出示準生證,否則按事假處理或不予批假),在產假期間領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60天(但延長產假時必須出示獨生子女證,否則

  按事假處理或不予批假),雙方晚婚的男教師護理假7天;配偶喪假7天;爺爺、奶奶喪假3天(在自己父親已故的情況下給7天);父母(含岳父岳母)喪假7天;親兄弟姐妹喪假3天;親嫂親弟媳、親姐夫妹夫的喪假1天。本人病重(或傷重)住院治療期間或在國家正規醫院輸液但未住院的計特假,但必須交驗鄉、縣國家正規醫院開出的出院結算單據或相關收費單據原件及復印件到考勤結算的領導處(在私人診所就診的不算),無故不交的不得享受特假待遇;工傷(符合工傷有關規定的)按特假處理。特假不扣錢也不扣分。其它親屬的婚、喪等均按事假處理。

  ▲特事假(扣錢不扣分)規定:父母、子女、配偶病(傷)重或病危,又必須親自護理的,一周之內由學校酌情批假(若住院的須把其住院期間相關票據復印件交到學校負責考勤統計的領導處存檔)按特事假處理;若情況確實特殊經縣教科局批準請假的,則最多給一個月的護理期限定為特假(不扣錢也不扣分),超出時間部分按特事假處理。自己非因公負傷但傷情較重或病情較重又未到國家正規醫院住院或治療的,一周之內由學校酌情批假,按特事假處理。自己訂婚(婚前只允許一次)給2天特事假,親兄弟姐妹婚事給兩天特事假,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請假天數在5天以上的含雙休日在內(所請特假、特事假如經舉報或查證后為弄虛作假的,所請假以曠課處理,年終考核定為不稱職)。涉及個人利益的學習、考試等均按事假處理,學校指派學習的不記事假。考勤扣分不封頂。每月滿勤【無主動調課、無特(特事)假、無遲到(早退)、無曠事病假】加1分,全學期(從開學公布考勤起到進行學期考核時止)滿勤的學期考核時加3分。

  ▲星期一升旗儀式時,要求參加的教師必須到操場組織本班隊列隊形,無故不到的按0.5課時進行考勤;團支部成員及行政人員,須到崗作升旗儀式組織或作國旗下講話,有事、病、曠的按0.5課時處理。【每周一上午7:40分舉行】。

  ▲部分崗位固定值班時間規定如下:微機室管理員(周一、二、三、四、五微機室門】;圖書管理員(周二、周四下午4:40分后到學生借閱結束),女宿管(周一至周四晚上及每天的衛生安排),體衛組人員按排出的值日表值日。其它無固定值班時間的崗位,須按本崗工作職責及學校要求完成相關工作。以上所有崗位未在崗或未完成相關工作的,按所折課時進行考勤。

  二、教學教研考核30分

  (一)備課及教案編寫情況(8分)

  1、教案切忌無內容的提綱式,需體現“六備”(備學生、教材、課標、教具、方法、課堂),否則酌情扣分;(0.5分)

  2、教案編寫與教學進度保持一致(可以寫超未上到的2—3課時),漏寫或缺寫一課時的,扣0.5分。(0.5分)

  3、教案編寫的基本要求(6分):

  ①教案按課時書寫(即每篇課文或每個小節需幾個課時才能上完的,要按第一課時、第二課時……書寫。(0.5分)

  ②每課時寫清授課時間及授課內容(1分)

  ③每課時有明確具體教學三維目標(即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目標),(1分)

  ④教學重、難點(1分)

  ⑤體現教具使用(據學科實情而定)(0.5分)

  ⑥作業布置的處理意見(每課時必須有)(0.5分)

  ⑦板書設計(美術科的范畫,體育科有動作圖解及說明),每課時教案后沒有專門的“板書設計”的,教案中要體現“板書”(0.5分)

  ⑧書寫工整(0.5分)

  ⑨課后有教學反思(0.5分)

  4、體現學科滲透法制教育滲透點【與相應滲透點吻合】(1分)

  5、嚴禁重復使用舊教案或抄襲教案,有此現象者,發現1次扣0.5分。

  注:語文自讀課文及相關學科帶※號的要寫教案【可以寫略案】。

  (二)、課堂教學情況(2分)

  1、教師上課、開會有下列情況之一,發現一次扣1分。(1分)

  [1]帶孩子上課;

  [2]帶孩子開會;

  [3]酒后上課;

  [4]坐座位上課(特殊情況及測驗除外);

  [5]擅自離開教室;

  [6]課堂上抽煙(期末考試除外)

  [7]課上接、打電話(校長及相關學校部門負責人可到教室外接聽電話);

  [8]辱罵、體罰學生;

  [9]穿拖鞋上課;

  [10]不用普通話上課;

  [11]有5人次(含)以上睡覺學生;

  [12]無教案上課(統考學科),帶教案上課但經查對進度不吻合的視為無教案上課;

  以上各條由校務人員、教研組人員、隨堂聽課人員等進行督查。

  2、教學及實驗任務完成情況檢查。(1分)

  (1)在計劃內(18周)完不成教學任務(每課時扣1分);(本條由各教研組長按平時所分配檢查教案、作業學科負責檢查,做好記錄,不進行檢查的在期末考核時扣1分,由分管教研的教導主任負責督查)。

  (2)在學校具備條件的'情況下,理、化、生上課教師需按實際教學進度組織演示和分組實驗,并按教導處要求完善與之相對應的一切資料。如出現實驗通知單、儀器借領用登記、實驗登記表、學生實驗報告缺一件的扣0.2分,時間不對應的扣0.1分。【本條由分管實驗室的教導主任組織檢查】 。

  (三)、作業檢查情況(5分)

  1、作業批改情況(2分)

  (1)在作業的批改過程中,做到認真、仔細、學生出現錯誤給予改正或在課堂上統一訂正(課堂統一訂正的學生要有訂正痕跡),批改符號準確,可針對作業(文)情況作適當批語。批改馬虎,只簡單“√”、“×”、無訂正跡象的扣1分。

  (2)批改作業的時間要與授課時間吻合,不得過晚或提前,否則酌情扣分。(1分)

  2、各學科批改次數情況(3分)

  (1)每周每科批改最低次數如下:

  語文、數學、英語2次,初三物理、化學1.5次,政治、歷史、地理、生物、八年級物理1次,美術兩周不少于1次,體育學科按學校及教研組要求完成測試成績記錄。以上作業次數少批改或少記錄1次,扣1分。

  (2)課堂上組織測驗的試卷必須全部批改,當2次作業。(教研組長到班上調查屬實后認可,有弄虛作假的加倍扣分。當作業做的試卷全部批改的,以1次作業計)。

  (3)理、化、生各科實驗報告可充抵作業(1次實驗報告作1次作業)

  (四)、聽課記錄檢查(4分)

  聽課記錄每月由教研組查一次。

  教導主任、教導副主任每學期聽課不少于14節,每月不低于3節,少一節扣1分;校長、副校長、總務主任、教研組長每學期聽課節數不少于12節,每月不低于3節,少一節扣1分;教齡滿1年的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于8節,每月不低于2節,少一節扣1分。教齡未滿1年的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于16節,每月4節,少一節扣1分。(扣分不封頂)

  (2)聽課記錄的有效性:

  所有聽課記錄須經當午別行政主班(或代班人員)及當節任課教師簽字方為有效,無兩人簽字或不按規定簽字的一律視為無效。

  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或檢舉并經查證,追究聽課人及簽字人(含當節上課教師)的責任,每次每人各扣2分。

  注:聽課任務可提前完成。學校、教研組組織的聽課都可列入個人聽課節數。

  (3)聽課記錄的內容必須按聽課記錄表填寫相關內容,否則酢情扣分。

  (五)教研活動(4分)

  1、優質課(公開課)開展(1分)【每月有一次固定檢查完整資料】

  ①聽課教師有優質課(公開課)記錄、評述(1分),無則不得分。

  ②上優質教師有優質課(公開課)教案,課后的心得體會(1分),缺一各扣0.5分。

  ③教研組長有聽課記錄及集體發言記錄(1分),缺一各扣0.5分。

  ④如有教師被推薦上優質課(公開課),不配合1次扣2分。

  ⑤教研組每學期至少舉行兩次優質課(公開課)。

  ⑥教研組長應在組織上優質(公開課)課的當天或第二天的下午放學后組織簡評活動,不組織扣1分。

  ⑦該組員須參加簡評活動,不參加扣1分。(教導處或教研組安排的必聽教師必須參加聽評活動,不參加的每次扣1分)

  2、集體備課(或其他有利于提高教師學科教學業務水平的活動也可)或課例研究【每月有一次固定檢查完整資料】(3分)

  (1)無故不參加或不服從安排組織的,每次扣2分。

  (2)參加教師應準備好相關資料,缺一件扣0.5分。

  (六)遠程教育資源與學科的整合。(2分)

  ▲教師每學期至少要到多媒體教室上課2次(運用遠程教育課程資源進行教學,如有學科無資源的教師要自制課件上課),在組織學生看電影等或觀看與教學無關的內容時,不能計入多媒體教學節數。教師到多媒體教室上課,需要幫助的遠程教育管理員須作好配合,如有老師反應有不配合工作一次,扣遠程教育管理員分值。【暫時不執行】

  (七)教師業務學習(2分)

  由分管教育教學的副校長組織,教師配合,每學期至少兩次,不組織一次扣1分,教師不配合一次扣1分。

  (八)、考試考務工作(3分)

  1、不服從協調安排工作的,扣1分。

  2、教研組長及學校領導協助教導處考試考務工作,如有不協調者扣1分。

  3、考試考務按其細則執行。

  三、教學質量考核40分

  (一)非畢業班及九年級上學期教學質量的考核(40分)

  1、考核分值計算:

  教學質量得分分值只考核平均分(在計算班或年級平均分時,均以該班或該年級總分除以開學初核定的該班或年級人數)。如有教師所上科目在兩科(含)以上的,學期結束時全科考核,按各科考核求出綜合平均分作為教學質量考核分值。具體實行同級同科比較考核,計算方法如下:

  ▲年級綜合平均分=該科年級總分÷應考年級總人數

  ▲平均分所得分值=本班考試平均分÷年級綜合平均分×平均分所占分值40分。

  ▲每位教師需至少有一門學科參與其他教師進行對比考核,若出現同一年級某一統考學科是一個老師全部上的,因無法與其他教師對比,其教學質量考核分計算時以前三屆同年級同學期該科綜合平均分為基數進行核算(方法:本學期該科年級綜合平均分÷前三屆同年級同學期該科綜合平均分×平均分所占分值40分)。如該學科為新增學科(如物理、化學),在沒有同級同科教師對比考核的情況下,則同樣以前三屆同年級同學期該科綜合平均分為基數進行核算量分(方法同前)。未聘有統考學科的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分按全校所有統考學科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平均分進行衡量。

  2、超平均分獎勵辦法

  校內比:按教師任教學科數,從每學期教學月份(共4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40%中每人最多按兩科提出220元(只上有一個統考學科的提出220元),超出兩個學科的由學校公用經費中按每科110元提出參與考核,用于超平均分獎勵。同年級同學科是一個人全部上的只按一科提出220元。

  (1)超同級同科綜合平均分(同級同科有兩人或多人上課)獎勵辦法:

  所任班級學生考試平均分超過年級綜合平均分的,除得到該班原提出的220元外,另按所超分值分配低于年級綜合平均分班級的考核金額(所任班級學生考試平均分低于年級綜合平均分的,不參與所提出金額的分配),按班級進行核算。

  (2)超前三屆同級同科同一學期綜合平均分(同級同科為一個教師全部上完)獎勵辦法:

  所任學科全年級綜合平均分超過前三屆同一學期該科年級綜合平均分的,除得到原按年級提出的220元外,另獎勵220元;正好達到前三屆同一學期該科年級綜合平均分的,得220元;若所任年級學生考試綜合平均分低于前三屆同一學期該科年級綜合平均分的,則不得原按年級提出的220元金額。

  全縣比:1.可比學校13所,分別是:丁旗中學大山中學扁擔中學募役中學馬廠中學

  朵卜隴中學江龍中學本寨中學革利中學沙子中學六馬中學打幫中學簡嘎學校

  2.平均分排在上述學校前四的,第一名得4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2分,第四名得1分。

  3.平均分超過縣城寄宿制中學的加4分,超過實驗學校的加3分,超過一中的加2分。

  4.平均分排名在上述鄉鎮學校倒數第一的扣6個月績效工資30%(除開校內比的440元部分)的100%,倒數第二名的扣90%,以此類推至倒數第九名扣20%,(無論上幾個科頭,最多扣完上述30%部分,得獎的有幾個科頭算幾個科頭)

  5.個人所得金額=所罰的金額除以總積分乘以個人積分。

  單行班校際比:若將教師統考學科的個人教學平均分與全縣各科排名前七名的學校年級平均分進行對比,如某位教師有一科或多科平均分在排名為前七名的,不論科次多少,均按科次進行獎勵,第一名獎1400元,第二名獎1100元,第三名獎800元,第四名獎700元,第五名獎600元,第六名獎500元,第七名獎400元。如該學期考核已經進行過,則在下一個學期開學后核算兌現。

  雙行班校際比:若將教師統考學科的個人教學平均分與全縣各科排名前九名的學校年級平均分進行對比,如某位教師有一科或多科平均分在排名為前九名的,不論科次多少,均按科次進行獎勵,第一名獎4000元,第二名獎3400元,第三名獎2800元,第四名獎2200元,第五名獎1600元,第六名獎1400元,第七名獎1200元,第八名獎1000元,第九名獎800元。如該學期考核已經進行過,則在下一個學期開學后核算兌現。

  ▲在教科局實行級科獎的情況下,如我校某年級某學科獲得級科獎金,則只能是上該年級該學科教師有權參與分配,且所任該科班級平均分與全縣各校該年級該科平均分相比,單行班排名靠前7名【雙行班前9名】的教師方能參與分配,具體按班級考試平均分分值比例分配。

  ▲若我校出現班級平均分排名在全縣靠后五名的學科,單行班排最后一名罰800元,倒數第二名的罰700元,倒數第三名的罰600元,倒數第四名的罰500元,倒數第五名的罰400元,雙行班排最后一名罰1600元,倒數第二名的罰1400元,倒數第三名的罰1200元,倒數第四名的罰1000元,倒數第五名的罰800元如該學期考核已經進行過,則在下一個學期開學后扣罰或在下學期期末考核時從績效工資中扣取。【如某位教師有一科或多科平均分在全縣排名靠后五名的,不論科次多少,均按科次進行扣罰。】

  (二)九年級教師下學期的考核:(40分)

  九年級教師的教學質量考核以學生中考考得200分為準:考得200或200分以上1人,教學質量得40分,不獎不罰;沒有學生中考分數上200分的,教學質量得分為0分.【注:1.有2人考得200分或200分以上的人3分,獎100元(以此類推);2.考取市民中1人加10分,獎20xx元(含評掛生及擇校生);3.考取市一中1人加10分,獎2500元(含評掛生及擇校生);4.考取市二中1人加10分,獎3000元(含評掛生及擇校生)。】【以上合計加分不得超過10分,獎金不封頂】。

  補充說明:

  1.所罰得的后五名教師的現用于金獎勵前五名教師【具體獎勵辦法是:單行班:如甲教師七1生物第一名加6分,乙教師八2地理第二名加5分,丙教師九1語文第三名加3分.....計算獎金:甲教師所得金額=所罰的金額3000元(假設)×

  2.雙行班所涉及的體操、衛生、班刊、黑板報等評比均為該倆班總成績除以2.

  3.雙行班參加每學期的運動會,歌詠比賽等獲獎均為該倆班總成績除以2.

  4.雙行班班級評優選好只有1各名額的情況下(如選優秀班集體)首先由倆位班主任協調決定,在無法解決的情況下進行抓鬮決定;如果有兩個名額的情況下,兩班均為評優選好名額。

  四、鞏固率考核(20分)

  ▲以當學期開學初核定的教師所任班級學科人數(含新增人數)為基數作分母,參加教師所任該學科期末考試人數(九年級下學期以參加學業及升學考試人數為據)作分子計算鞏固率,所任班級學科鞏固率為100%的獎勵人民幣100元,鞏固率達到97%及以上的得20分,鞏固率低于97%的每低一個百分點扣0.5分,并扣人民幣20元。未上有統考學科教師的鞏固率按所任班級學科其他教師的鞏固率平均值進行衡量。【注:鞏固率達到100%的教師,除得到100元的獎勵外,并參與分配所罰而得的全部金額;是班主任的,雖然本班無主科課,但本班的鞏固率要參與考核】,【雙行班獎罰翻倍】。

  ▲在進行當學期鞏固率考核時,正常減少的(有外校辦來接收手續并經教導處辦理轉出手續的、重病或傳染性疾病有醫院證明經學校批準辦理休學的、死亡的)計算鞏固率時基數照減,不影響鞏固率。

  五、加分項目及規定

  1、學生輔導:指導學生參加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團、關工委等組織的各類教育教學、征文竟賽,獲國家一等獎每次計11分,二等獎每次計10分,三等獎每次計9分;獲省級一等獎每次計9分,二等獎每次計8分,三等獎每次計7分;獲市級一等獎每次計7分,二等獎每次計6分,三等獎每次計5分;獲縣級一等獎每次計5分,二等獎每次計4分,三等獎每次計3分;獲校級一等獎每次計2分,二等獎每次計1.5分,三等獎每次計1分。一人同科同次竟賽,以最高獲獎級別計分。

  2、教學研究文章或經驗成果發表:在國家級正規刊物發表,每篇最高11分(兩版及以上11分,一版9分,一版以下8分);在省級正規刊物(《貴州教育》《貴州教育科研》)發表的每篇最高8分(兩版以上8分,一版以上7分,一版6分,一版以下5分)。【獲獎作品必須是學校推薦的,否則無效】

  3、論文獲獎:老師有論文參賽評獎的,獲國家級一等獎計7分,二等獎每次計6分,三等獎每次計5分;省級一等獎計6分,二等獎每次計5分,三等獎每次計4分;市級一等獎每次計5分,二等獎每次計4分,三等獎每次計3分。縣級一等獎每次計4分,二等獎每次計3分,三等獎每次計2分。校級一等獎每次計2分,二等獎每次計1.5分,三等獎每次計1分。一人同篇論文獲獎,以最高獲獎級別計分。 【獲獎作品必須是學校推薦的,否則無效】

  4、優質課(含常態課)評比。省級優質課,一等獎每次10分,二等獎每次計9分,三等獎每次計8分;市級一等獎每次計8分,二等獎每次計7分,三等獎每次計6分;縣級一等獎每次計6分,二等獎每次計5分,三等獎每次計4分;一人同科次優質課評比,以最高獲獎級別計分。在學

  校開展優質課評比的情況下,各分組學科獲評一等獎的校內獎勵人民幣100元,并推薦參加縣組織的優質課評比。

  5、示范課與學術講座。承擔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示范課、學術講座,省級一次計6分,市級一次計5分,縣級一次計4分。

  6、個人獲獎情況。獲國家表彰每次計15分,獲省、部級表彰每次計8分,獲市級表彰每次計6分,獲縣級表彰每次計4分,獲鄉鎮級表彰每次計2分,獲校級表彰每次計1分。

  ※7、個人教學成績:將教師個人教學成績平均分(上同級多班的計綜合平均分)與全縣各科排名單行班前7名【雙行班前9名】的學校年級平均分進行對比,如某位教師有一個級科或多個級科平均分在全縣排名靠前,以最靠前一科所在名次進行加分,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4分,第四名加3分,第五名加2分。如該學期考核已經進行過,則分值加在下一個學期期末考核總體分值上。【排名單行班1-3名為第一名,雙行班1-5名為第一名,以此類推】

  8、集體獲獎情況。擔任班主任,班級獲國家表彰每次計10分,獲省、部級表彰每次計8分,獲市級表彰每次計6分,獲縣級表彰每次計4分,獲校級表彰(大型活動比賽總分在前一、二名的)每次計1分(擔任行政領導、工會主席等職務參照班主任計分標準進行計分。如:某教師擔任團支部書記,該校團組織獲得縣級表彰,每次計4分;擔任校長職務,學校獲得省、部級表彰,每次計8分.獲其他表彰的類推)。

  各學期考核加分時限為:上學期期末考試結束起至本學期期末考試結束止,以獲獎證書或相關文件為依據。

  六、扣分項目及規定

  1、資料上交

  按時上交(校、組、室、班})計劃、總結,學生名冊、圖書、儀器、接受學校或教研組檢查的資料)等的,遲交一件扣0.5分;無故不交一件的扣1分。

  2、外出研討、學習或培訓回來的教師,須向分管師資培訓的領導提交書面匯報材料,遲交扣0.5分,無故不交扣1分。并承擔向其他教師作介紹或再培訓的任務,否則按未完成臨時工作一次處罰(至少以曠1個課時扣錢扣分處理)。

  3、按規定時間書寫論文或準備課件上交,不完成的扣3分。

  4、教師按要求做好學生評價(班主任做好期末學生成績單填寫及發放),否則扣2—5分。

  5、通過教師推選出或由學校指定并通知到參加學校事務討論或參加學校各種考核的教師及校務會人員,有病(重病或傷重除外)事等不能參加的按一次會議相關考勤規定執行,如討論或考核時間較長的,按時間長短折算課時處理。

  6、按時參加學校的臨時工作(含全校性的各種活動或指令性的少數人參加的某項工作),完成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無故不參加或不完成工作一次,時間為一個上午的按曠四節課處理,時間為一個下午的按曠三節課處理,并扣相應分值。有病事假的也按相應課時扣錢扣分。

  7、不按要求對學生進行家訪一次的扣1分,并必須在自家訪之日起一周內交“家訪記錄”到學校分管人員處,否則以遲交論處。經查對有弄虛作假的,給予公示或會上點名批評,假一次扣2

  分。班主任未按要求作考勤統計的一次扣0.5分。【每學期2次】

  8、特殊時期不按規定帶走相關物品(如甲流感防控時期測溫計等到班上組織測量的),下課不把相關物品(如測溫計)帶回辦公室的,一次扣0.5分。班主任未填寫座次或名單,造成教師不能打考勤的,一次各扣0.5分。

  9、按時參加繼續教育、遠程教育和政治(師德)、業務方面的學習,不按時參加或不參加的,按一次會議相關規定扣錢扣分。

  10、前一個學期的期末考核資金按臨時規定時間結清,每學期9-11月或3-5月的考勤及其他考核資金、在校所借款項必須在學期結束之前按規定時間到學校出納處結清,否則扣3分,并由學校組織統扣。

  11、師德方面扣分項目及規定

  (1)無理起鬧一次扣10分,打架一次雙方各扣20分,罵人一次扣20分。

  (2)違反政策法規,受黨紀、政紀處分未開除公職的,黨紀、政紀處分最輕檔次扣20分,每加重一個檔次加扣5分。黨紀、政紀同時處分的,以較重處分扣分,不重復扣分。

  (3)體罰學生一人次扣20分,變相體罰學生一次扣10分。

  (4)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受到公安機關追究處罰的,一次扣20分,受行政拘留的,每天加扣2分。

  (5)同一件事,以單項最高分值扣分,不重復扣分。

  注:管理崗位人員及行政人員的原則上按如下方式進行考核

  如教師兼有遠程、實驗室等管理崗位的,其管理崗位所得分值由學校考核評價組按各崗位的職責要求及相應的考核標準進行百分制評分后,再按一定比例折算計分:

  考核時各類人員的出勤(10分)及鞏固率(20分)均按統一標準進行,管理業績及教學教研、教學質量分值有所差異。原則上行政人員作為一組進行考核(管理業績50分,教學教研及質量20分);中層干部及其他管理崗位折課時較多(5-8節)者作為一組進行考核(管理業績30分,教學教研及質量40分);管理崗位折課較少(4節及以下)者作為一組進行考核(管理業績20分,教學教研及質量50分);未兼有管理崗位但上有統考學科者作為一組進行考核(教學教研30分,教學質量40分);未上有統考學科教師單獨作為一組考核(教學教研30分,教學質量得分按所有統考學科教師教學質量平均值計)。各組分別量分后再以各考核組平均分相等為原則將考核分值進行整體縮放后計入全校考核分核算津貼及排名。

  考核資金來源:獎勵性績效工資40%(先按每科220元提出后剩余部分)。另獎勵性績效工資60%用于課時津貼的分配。

  備注:

  1、每學期考核計分方法:實際得分=實際聘的課時/該學期平均課時×其它考核所得分值。【此公式適用于平均課時在12節以上時】

  2、年終考核(兩學期綜合)分值低于60分的,評定為不稱職;60-69.9分的,評定為基本稱職;70分(含)以上的定為稱職;年終考核(兩學期綜合;含E值,鞏固率,職務測評分等)分

  值排名靠前的,按學校的優秀比例核算定為優秀。(如某個學期有教師考核分值高于100分的,則全體教職工考核分按90%計分后,再核算年度綜合得分)【連續兩個學期考核為不稱職的,學校作待崗處理,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及人事部門】。

  3、未盡事宜待商確。

  4、本辦法由校長室及校務人員負責解釋。

教師考核細則13

  一、崗位職責

  1、對偶發事件未處理或視而不見者,造成學校聲譽受影響,影響學校整體形象者,每次扣5分。

  2、不服從學校安排每次扣5分,不能按時完成學校日常任務每次扣2分(如德育活動任務、教學工作任務等),影響學校整體形象或上級對學校考核每次扣10分。

  3、工作不積極、推諉、扯皮每次扣5分。

  4、未向學校請示及未經學校批準擅自亂訂資料、私自補課、亂收費每次扣10分。

  5、上課鈴停教師到位,每遲到一次扣1分。

  6、課堂上嚴禁坐著講課,出現一次扣1分(上午四節、下午三節正課)。

  7、上課紀律松散每次扣3分。

  8、學生課間活動由上一節授課教師負責,第一節上課前學生安全由班主任負責。上課期間或課間學生出現安全事故,致使學生身體受到傷害,情節較輕的扣3分,造成嚴重后果必須學校出面處理的扣10分。

  9、上課不得無故離開教學場地,出現一次扣3分。

  10、上課期間,玩手機一次扣3分。

  11、課間操教師整好隊,并看操,教師沒有跟操一次扣1分。值班教師隨隊一起到操場,沒有隨隊到操場一次扣1分。就餐及晚自習,值班教師不帶隊或隊伍無秩序扣2分。

  12、晚自習報錯人數扣3分。

  二、考勤

  1、考勤每月70分,一個月遲到一次,當月按無全勤,遲到兩次扣0.5分;請假按節數扣分,一節0.5分,一個月請假一天扣分不扣錢,請假第二天,第三天,正常扣分且每天罰30元;請假第四、五......天,正常扣分且每天罰60元,曠工(未請假或未準假)一天扣10分,罰100元。

  2、全勤每月加5分,且獎勵全勤獎,如每月連續全勤,獎勵30、60、120、120、120元,如有中斷,從獎勵30元開始計算。

  3、課間操、升國旗、會議、培訓不參加的扣2分,遲遲不到扣0.5分。

  4、請假者安排好替課,空課一節扣2分。

  5、路口值班需請假者必須自己找人替崗,否則扣2分。

  三、家訪

  家訪要求:每學期家訪要求不低于10人。家訪時要做好家訪記錄,并留存照片資料,每一輪家訪完成后要有家訪總結,完成后交學校存檔。

  1、任課教師每少家訪一次扣2分,完成學校要求數量得20分。

  2、家訪時要如實填寫家訪記錄表,家訪完后,記錄表交學校存檔,家訪記錄不符合實際每份扣1分。

  3、每學期家訪完成后要有家訪總結,缺少總結或總結內容不切合實際,扣2分。

  4、每次家訪要有照片,沒有照片每份扣1分。

  四、其他加分項

  1、教師個人或教師輔導學生代表學校參加活動(如比賽、論文、作品等;輔導學生按一項算,不以學生數為準),并取得名次或榮譽,學區級記3分,市縣級記5分,省級記、國家級記10分。

  2、學校工作原因,安排指定人員加班每天加3分,工作日培訓每天加1分,周六日、節假日培訓每天加3分,培訓每學期封頂10分;因個人原因導致工作滯后加班的,不作為加分條件。學校組織統一活動或加班不加分。

  3、副校長、年級組長、班主任工作量分別為10分、5分、5分。

  4、班級考核期末排名第一中小學均獎8分,第二名中小學均獎5分,小學第三名獎5分,如任多個班級(非班主任),則取多個班級獎分之和的平均數。

  5、教學成績獲學區前三名者(含副科),分別加4分、3分、2分。

  期末成績較上學期進1名次獎10元、進兩個名次獎20元......,學區前三名分別獎30元、20元、10元。(注:學區總班數少的,最后一名不獎)

  五、以下情況屬于一票否決,定為年度考核不合格

  1、因違反政紀國法而受上級有關部門處分者。

  2、因工作失職造成學生嚴重受傷、死亡、殘疾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3、其他因受處分,明確被定為考核不合格者。

  4、工作不負責任、敷衍、推諉造成學校迎檢或考核不合格。

  本方案將在今后的工作實踐當中,根據出現的新問題,不斷修改完善。制度不落地,等于是空氣;高度重視,嚴格執行!

  20xx.03.30

教師考核細則14

  一、教職工年度考核五個要素量化評價的內容和量分標準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總分25分)

  根據《z市中小學教師師德師風考核辦法》文件精神,教師師德師風考核結果按25%權重計入教師年度考核評價指標中“政治思想品德”部分的評價結果。

  2、文化專業知識水平考核(總分10分)

  基本要求:具有規定學歷或合格學歷,同時參加學校規定的教研活動或學術活動,參加規定的繼續教育。

  3、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總分10分)

  基本要求:能勝任所承擔的教育教學(包括行政后勤)工作,完成備課、上課、輔導、批改作業、考核學生成績的任務。本學年內至少開過一次公開課或講座。

  達到基本要求的給基本分8分,未完成“公開課或講座”的得7分。

  另加分因素及標準:

  ①公開課或講座二次及以上者,從第二次開始加分,校級每次加0.5分,鎮級每次加0.8分,市級每次加1分,地級每次加1.5分,省級以上每次加2分。

  ②z市級教壇新秀、教學大比武獲z市級一等獎以上加2分,z市級二等獎加1.5分,三等獎加1分,鎮級獲一等獎加1分,二等獎0.5,三等獎0.2;單項比武獲獎按1/2標準計分。校教師基本功五項全能比武獲全能獎加1分,獲全能優勝獎加0.2分,單項一等獎加0.2分,(說明:五項全能此項最多加1分,綜合和單項只能選其中一項計分,單項可累加)。

  以上各項累計滿分為10分。

  4、履行職責考核(總分25分)

  基本要求:承擔學校教務處分配的學科教學任務,擔任班主任或兼任行政、團隊工作等從事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條例》規定負有培養指導教師職責的教師,一級及以上教師至少有培養指導一名教師(含實習生)。

  達到基本要求的得22分。

  另加分因素及標準

  ①校文明班級的班主任另加2分。

  ②班級集體獲獎,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0.5分、0.3分、0.2分。

  ③年級組長、學科組長及以上領導完成崗位職責的加0.5分。

  以上各項累計滿分為25分。

  5、工作成績考核(總分30分)

  基本要求:能夠完成教育教學計劃,所教學科學生成績合格率、優秀率達到要求;指導學生課外活動,參加及組織教改實驗活動,或因工作需要組織安排其擔任行政、后勤等管理工作,達到學校要求的;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學論文或經驗總結在校級以上交流或發表。

  達到基本要求的,給基本分20分。

  另加分因素及標準

  ①課題立項,市級加1分,地級加1.5分,省級加2分,全國級加4分;課題結題,市級加1.5分,地級加2分,省級加2.5分,全國級加4.5分,優秀結題再加一分。參與者四分之一計分,參與多項的只計其中兩項。(最高加5分)

  ②自制課件獲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0.5、0.3、0.1,地級以上加倍記分。以證書等為據,多人合作的按平均分計分。(最高加2分)

  ③輔導學生課外活動,根據取得成績多少加分。憑評獎機關或單位(指教育行政部門參與的)公布的輔導師文件依據或證書分別記分(非教育部門評獎的按1/3記分)。輔導學生在國家、省、地、縣級獲一等獎分別記5分、3分、2分、1分;獲二等獎的分別記3分、2分、1分、0.5分;獲三等獎的分別記2分、1分、0.5分、0.3分。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0.3、0.2、0.1分。獲獎團體獎的加倍計分(計團體獎后,團體獎中的個人獎不再重復計分),班主任等支持有關教師輔導本班學生出成績的,可按1/4計分。(最高加5分)

  ④論文,有獲獎、發表(交流)者(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評獎的),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0.3、0.2、0.1分,鎮級分別加0.5、0.4、0.3分,市級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加1.5、1、0.5分,地級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加3、2、1分,省級及以上一、二、三等獎的每篇分別加4、3、2分;國家級獲獎加6分;省級及以上正式刊物發表的加3分,地級發表加2分,縣級發表加1分;,同級報紙減半計算。同一篇論文按最高一項計分,多人合作的論文第一作者得該獎項的80%,第二作者得該獎項的60%,第三作者得該獎項的30%。省級交流記2分,地市級交流1.5分,縣市級交流1分,鄉鎮級交流0.5分。科研成果獲獎,按論文獲獎的1.5倍計分。(最高加6分)

  以上各項累計滿分為30分。

  二、計分辦法

  1、以上量化考核五個要素得分按70%計入總分。

  2、參與評優教師向全體教師述職,全體教師對參與評優教師進行推薦打分,群眾推薦打分占總分15%,按推薦人數從多到小排序,分五檔,每檔差距0.5分。

  3、考核小組對評優教師推薦打分,考核小組推薦打分占總分15%,按推薦人數從多到小排序,分五檔,每檔差距0.5分。

  三、考核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各等次的標準是:

  1、優秀:政治思想表現好,正確貫徹執行和帶頭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廉潔奉公,精通業務,工作勤奮,敬業愛崗,工作責任心強,有改革創新精神,教育教學業績突出。考核量化得分90分及以上。

  當年受行政警告、黨內警告處分的,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

  2、合格:政治思想表現較好,正確貫徹執行和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有較好的職業道德,廉潔自律,熟悉業務,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無差錯。考核量化得分70分至89分(含70分)。

  ①當年受行政記過處分的,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②當年應交流拒不參加交流的教師,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現一般,組織紀律性不強,工作積極性不高,工作效率低,教育教學工作中有差錯。考核量化得分60分至69分(含60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確定基本合格等次。

  ①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3天或一學年內累計超過10天的;

  ②無正當理由連續遲到、早退10次,或一學年內累計遲到早退在30次及以上的;

  ③無正當理由拒絕參加繼續教育的;

  ④工作中有違犯教師職業道德現象并造成不良后果或師德師風考核等第為基本合格的;

  ⑤工作責任心不強,責任差錯在2次及以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4、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低,組織紀律性較差,難以適應教學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履行崗位職責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比較嚴重違犯教師職業道德,造成比較嚴重的不良后果的。考核量化得分在59分及以下。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①師德師風考核等第為不合格的;

  ②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0天,或一學年內累計超過20天的;

  ③無正當理由拒絕參加考核的;

  ④上學年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本學年仍無明顯改進的;

  ⑤當年受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的;

  ⑥當年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錯誤性質較嚴重的;

  ⑦當年受撤銷黨內職務及以上處分的。

  (三)在本考核年度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參加本年度的考核:

  1、經單位同意外出學習、培訓超過半年的;

  2、當年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

  3、當年到齡辦理退休手續的;

  4、經單位批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

  (四)在本考核年度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參加年度考核,考核結果按下列規定處理:

  1、被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人員,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確定等次,待結案后再作確定。對無違法違紀的,未受黨紀、政紀處分的,從立案當年起按規定補定考核等次,計算考核年限;受黨紀、政紀處分的,從受處分的當年起,按規定確定等次;

  2、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的第二年、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表現不好的可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3、受開除黨籍處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表現不好的可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工作程序

  1、黨政工聯席會議提出學校考核組名單,通過本《細則》。

  2、組織教師填寫年度考核,提供必要證明,并作自我量分。

  3、參與評優教師作述職報告,并進行群眾推薦打分和考核小組打分。

  4、分組對年度考核五個要素量化評價,并與被考核人逐一核對。

  5、領導在“組長簽名欄”簽名后,考核表與被考核人見面,并由被考核人簽署意見。

  6、學校審核并簽署意見,公布考核結果,并將結果匯總上報。本次年度考核結果將公示。

  五、基本注意事項

  1、本年度內取得的業績要在考核表的相應欄目中反映出來才可計分;

  2、本《細則》由學校考核組負責解釋。

教師考核細則15

  一、民主評議(30分)

  教師職業道德民主評議辦法:根據學校制定《教師職業道德民主評議標準》:①政治態度②愛崗敬業③熱愛學生④團結協作⑤尊重家長⑥為人師表等內容。由學校師德考評領導小組組織打分。分值比:領導評價(50%)、同事互評(20%)、學生評價(30%)。

  二、政治學習(10分)

  按時參加政治學習,有筆記,內容全、書寫工整,上交及時得10分;少一次記錄扣5分;內容少,字跡潦草扣5分;沒有的不得分。

  三、工作態度(40分)

  1、上班時間打牌、下棋、干私活等,每次扣20分。

  2、在工作中欺上瞞下、弄虛作假,考試改卷、統分作弊,交假證書等發現一次扣10分。

  3、無故不參加學校集體活動的每次扣5分。

  4、私自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用具等物品,利用學校資源辦收費補習班的,經查實扣10分。

  5、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一定后果的,承擔相應責任,并扣20分。

  6、利用給學生排座位、選班干部、輔導等機會向家長索賄的,每次扣10分。

  7、上課期間吸煙,工作時間內喝酒的,師表不端(帶夸張首飾、美甲、穿超短裙、拖鞋、濃妝)入校園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扣4分,以此累計扣分。

  8、有意損壞學校財產,私自帶走學校財物的,照價賠償并扣20分。

  9、不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或上交材料不及時每拖延一天扣1分,不交扣10分。

  10、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散播不利于團結和工作的言論,沒有主人翁意識,不能自覺維護學校榮譽,發現一次扣20分。

  11、在上課時間接打電話或坐著授課,發現一次扣5分。

  四、遵紀守法(20分)

  1、與同事吵架的、與家長吵架并有過錯的`、與學校領導無理取鬧的教師,每次扣10分。

  2、未經學校允許私自安插學生,每人次扣5分。轉出學生不及時匯報、私自調班每人次扣5分。

  3、借閱學校圖書、教參等不按時歸還的或損壞的,每次扣5分。丟失應照價賠償。

  4、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學生出現安全危險事故(跡象)首先遇到的老師不制止、不作為的,被學生檢舉并查實后,師德不得分。

  5、不依法執教,違反《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有關法律法規的,師德不得分。

  6、以教謀私或暗示家長宴請、送禮,要求家長為其辦私事,發現一次扣20分。

  五、加分

  參加校級或上級師德活動,并獲獎項或榮譽稱號的校、市、省、國家級別分別1、2、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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