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制度(常用15篇)
在現在社會,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信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信用管理制度1
為認真執行上級的財務報銷規定,合理使用經費,特制定以下報銷制度:
一、各科室的包干經費支出貫徹“一支筆”審批原則,由分管領導批準報銷,借款或一次報銷達5000元以上者,須經校長審批簽字后,方可報銷。
二、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按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三、報銷的原始憑證,必須真實可靠內容完整,金額清楚,大小寫相符,并注明用途,經辦人,否則會計人員有權拒報。
四、報銷、借款單據經會計人員審核后,出納員方可付款。收回借款時,應當另開收據,不得退回原借款單。
五、個人一律不得私自借用公款,否則要追究會計及出納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六、因公需要借款的,必須填開借款憑據,注明用途,差旅費借款后在回校后一周內必須報帳,購物的應在借款后30日內報帳,否則從本人工資中扣回。
七、科室領導應嚴格控制支出計劃,各項目金額應在計劃內使用,對各項物資、辦公用品、各種紀念品、獎品的購買,由總務倉庫辦理入庫后才能報銷。
八、凡學校職工出差,不報出租車費,住宿費按實際住宿票所開天數在限額內報銷,無填制住宿天數的按一天計算,超出部分自理,各種標準參照豫財行[1996]第2號文件。
九、各科室不得私設小金庫,亂收費,收入及時上繳財務,支出憑據報銷,不得坐支現金。
十、招待費必須經辦公室辦理,校長審批后方可報銷。
集團企業員工報銷信用評級管理實施策略
1、個人日常費用和公司費用(包括勞務費,傭金等)須分開提交,以免因為個別費用問題造成相互影響,造成報銷的延遲;所有勞務費報銷,必須附該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匯入行信息(開戶行名稱、賬戶)。
2、個人日常費用報銷只包括移動通訊費、交通費、加班交通費、加班餐費,部門活動費,其限當月每人提交一次。
3、員工發生的手機費用應通過報銷系統中“移動通訊費”科目提交;除了無線上網卡和公司行政部統一支付的辦公室電話費外,不得使用"辦公通訊費"科目;手機費報銷額度自動顯示在“報銷限額”中。如員工超額報銷,需在“費用描述”中填寫原因。
4、加班交通費報銷限于平時工作日晚21:00后,及周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發生,其他時間一律不予報銷。如為特殊情況,應在提交時注明原因;交通費及加班交通費,需要按原始發票逐張提交,不可合并計算。
加班餐費標準為每人每次20元,超過標準不予報銷。
如果一筆提交整月的加班餐費,需注明具體加班日期及用餐人數。
5、費用發票應開具公司全稱,如未填寫發票客戶名稱或填寫錯誤的,請返回原開票處辦理補填或重開手續。另外,請根據個人或費用所屬公司,填寫相應發票客戶名稱;如發生票據丟失或提供不正規發票的`,公司將不與報銷,損失由個人負擔。如果發現員工有意報銷不正規發票的,財務部將通知其部門總監及vp。
6、提交外幣發票的員工,請在費用描述中寫明原幣金額及匯率。
7、對于未按規定時間提交的個人日常費用,將減按80%報銷,且財務部不能保證在承諾時間內付款。特殊情況需提前通知,獲得部門總監同意后可免除扣款。例如:出差不能及時提交等特定情況。
8、員工以虛擬身份提交報銷的或收款方為公司的,必須寫明“收款人全稱”和“收款人開戶銀行的完整信息及帳號”。
9、出差報銷單不要提交餐費補助項目,只需填寫出差天數項目,出差天數計算方法:回京日期減去出京日期(日期以飛機票,車票所標計時間為準),餐費補助會和工資一起合并發放。
10、員工差旅借款只能有一筆借款。請先到應付帳款會計處確認是否已有個人借款,如未清理,則不予借支;除備用金外,如提交人尚有借款未還,遇個人費用報銷時將直接從前期借款中直接扣除,請在備注中注明“沖抵借款”字樣。
11、公司費用借款要按收款方分別填制和提交報銷單。
12、打印報銷單或借款單時,需要包括“審批信息”(在費用報表的靠下的位置,內容包括報銷單所有審批人及審批時間),并確保提交的費用報銷為“已審批”狀態(在費用主頁下顯示本張報銷單的審狀態為等待應付款管理系統審批)。以免造成報銷延誤;提交的“費用類型”與“費用描述”應保持一致,須按實際情況填寫;報銷單必須豎向打印,附上原始單據,交財務部報銷。費用明細不可打印英文版或者erp自動發送的部門領導審批郵件。這樣會造成沒有員工個人信息,無法確定收款人。
13、如對報銷制度有疑問,可點擊頁面右上角“報銷制度”查詢。
報銷單裝訂注意事項:
1、裝訂順序為:費用報銷單首頁→審批附注→原始單據。其中,原始單據應逐類、逐張按照費用提交時間順序粘貼,請不要用裝訂機整撂裝訂;
2、按照提交費用報銷的單據號分別裝訂,切勿將不同編號一齊裝訂,以免造成漏報;
3、從erp系統中打印出來的單據應該縱向打印,如遇特殊情況請單獨注明。
集團企業員工報銷信用評級管理實施策略
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
為提高辦公效率、優化工作職能,經集團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即日起關于集團辦公室相關費用報銷審批流程調整如下:
一、有關集團日常行政事務費用金額在20xx元以內的,由報銷人員、部門領導簽字,經財務審核,由分管副總夏守軍簽批后至財務報銷。金額在20xx元及以上的,需再經董事長簽批。
二、有關集團人力資源費用金額在20xx元以內的,由報銷人員、部門領導簽字、經財務審核,由分管副總余家林簽批后至財務報銷。金額在20xx元及以上的,需再經董事長簽批。
三、有關集團政策項目申報及資質申報費用,金額在20xx元以內的,由報銷人員、部門領導簽字,經財務審核,由分管副總朱杭斌簽批后至財務報銷。金額在20xx元及以上的,需再經董事長簽批。
四、有關特殊費用,由報銷人員、部門領導簽字、經財務審核后,經分管副總、董事長審批后方可至財務報銷。
信用管理制度2
為增強公司員工的信用觀念,提高信用意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要牢固樹立誠信經營意識,建立公司信用文化,建立起科學完善的內部信用管理體系。要從加強內部信用建設入手,通過加快公司改革步伐,增強內部信用管理責任制;強化公司外部的資信管理,通過建立嚴格的信用約束機制,來規范公司信用,構筑公司信用基礎。
第二條抓好公司質量信用建設,逐步建立推廣標準化體系、質量保證體系,推進標準化服務,開展爭創名牌企業活動,全面推進我公司的質量信用建設。
第三條進一步增強依法納稅的意識,提高企業的納稅信用。
第四條以增強信用意識為重點,大力普及信用知識,宣傳以誠實守信為行為準則的誠信理念和道德情操,倡導“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氛圍,為公司的健全發展營造和諧信任的環境,形成“守信為榮、失信為恥、無信為憂”的良好氛圍。
第五條建立“四不”承諾公約,把“不逃避債務、不違反合同、不逃稅騙稅、不做假帳偽帳”作為公司基本的經營守則。
第六條建立公司內部信用管理體系——全程信用管理模式。從建立公司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入手,通過強化事前管理——客戶資信控制,事中管理——合同管理與客戶投訴管理,以及事后管理——應收帳款及售后服務監控,從而全過程地控制公司在經營管理中面臨的信用風險。
第七條會員信用的收集與記錄:從政府公報、獎懲公告、媒體報道、會員反饋等渠道,收集會員單位誠信信息,包括會員注冊信息,資格信息,商業信譽信息等,按行業分類記錄整理。
第八條對于信用記錄良好的單位,我們將優先選為推薦企業,幫助其宣傳并促成很多貿易機會。
第九條健全會計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嚴格客戶投訴管理、信守合同、依法足額納稅。
第十條要遵循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原則,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自覺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依法建帳確保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嚴格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會計核算,不得帳外設帳,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禁止一切弄虛作假的行為。建立財務預決算制度,嚴格按照國家統一的財務制度建立內部財務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建立信用管理的'內部機制,使其涵蓋公司生產、經營等各個環節,使信用道德、理念滲透到公司的各個方面。
第十二條在全面推行質量管理的基礎上,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廣。
第十三條遵守信息安全行業法律、法規,確保客戶數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向客戶提供規范化、人性化的服務,信守服務承諾。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屬嵊州市信息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信用管理制度3
一、為加強企業信用管理,健全企業信用管理機制,提高企業信譽,降低和減少企業經營風險,公司領導研究決定成立信用管理工作機構,并明確工作職責。
二、公司內部設立專門的信用管理機構,公司副總為信用管理機構的分管領導,任命信用管理機構成員。
三、信用管理機構職能:
1.組織宣傳、貫徹合同法律法規條例,培訓信用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依法保護本企業的合法權益。
2.制定、修訂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辦法,組織實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對客戶進行資信調查,建立客戶信用檔案,并進行動態化管理。
4.客戶授信管理:進行客戶信用審批,跟蹤客戶,定期對客戶的信用狀況統計分析。
5.應收賬款管理:控制應收賬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監督應收賬款的賬齡,隨時將潛在的不良賬款進行技術處理,防范逾期應收賬款的發生。
6.商賬處理:建立標準的催賬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賬隊伍,及時制定對逾期應收賬款處理的方案,并組織有效的追賬。
7.利用征信數據庫資源,幫助銷售部門開拓市場。
四、崗位責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職責:
a.加強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管理機構開展工作,解決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b. 對本公司合同承辦人員進行考核、獎懲;
c. 定期了解合同的簽訂、履行情況。
2、信用管理機構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a.組織合同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組織信用管理研討會、案例評析會;
b.制定、修訂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辦法,組織實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c.制止公司或個人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
d.日常監督分析應收賬款的賬齡,防范逾期應收賬款的發生;
e.匯總、分析客戶信用數據,向有關部門提供咨詢服務;
f. 協調與供銷、財務、技術等部門的關系。
3、信用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a.協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b.審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保管好合同專用章。
c.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協助合同承辦人員處理合同執行中的問題和糾紛。
d.登記合同臺帳,做好合同統計、歸檔工作,匯總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合同糾紛處理情況。
e.發現不符和法律規定的合同行為,及時向信用管理機構負責人或公司副總報告。 f.參加對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j.定期向信用管理負責人匯報信用管理情況。
h.負責客戶檔案管理與服務。
z.配合有關部門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銷部門的主要職責
a.依法簽訂、變更、解除本部門的合同。
b.嚴格審查本部門所簽訂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關方面會審。
c.對所簽合同,認真執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況。
d.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加強與其它各有關部門聯系,發生問題及時向信用管理機構信用管理員通報。
e本部門合同的登記、統計、歸檔工作。
f參加本部門合同糾紛的處理。
j配合企業信用管理機構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5、財務、技術部門的主要職責
a.加強與供銷等有關部門的聯系,及時通報合同履行中的應收應付情況。
b.做好與合同有關的應收應付款項的統計、分析,提出處理建議。
c.解決合同履行中有關技術方面的問題。
d.依法簽訂、變更、解決技術合同。
e.本部門合同的登記、統計和歸檔工作。
f.配合企業信用管理機構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信用管理制度4
1.必須充分了解計算機系統知識,熟練掌握中心主機硬件設備和軟件系統的原理及維護常識,認真研究主機系統出現的各類問題,及時提出解決方案。
2.及時了解計算機系統的運行狀態,對系統的升級提出意見和建議。
3.負責定期對系統數據進行備份和清理,保證系統的正常進行。
4.負責定期對系統運行中發現的重大問題作詳細的`記錄,形成統計報表。
5.負責主機系統的管理,包括用戶密碼、權限、設置等,確保系統數據的安全、正確。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用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確保“放管服”改革各項政策措施落地顯效,落實東興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先行先試政策,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推動建筑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信用激勵、失信懲戒的建筑市場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筑法》、《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信用建設的指導意見》、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信用行為信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等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以下簡稱建筑施工企業)的信用行為記錄、考核、整合和應用。
第三條 本辦法“防城港市建筑業企業信用行為評價系統” (以下簡稱“評價系統”)為采用政府采購招標購買服務,委托it企業按照本辦法開發信用行為評價系統軟件,建立和完善全市統一的建筑市場信用行為評價系統和信用檔案手冊。將采集、錄入、確認的市場行為、現場行為、評優創先等按照本辦法,公示期滿后,自動綜合計算并生成企業信用行為評價得分,同時自動鏈接到“防城港市工程招標造價信息網(以下簡稱信息網)公開發布。
第四條 信用行為評價管理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實施、互聯互通,應當做到公開、公正,保障信用行為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遵循合法、客觀、公正和審慎的原則,依法保守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第二章 信用行為信息分類
第五條 信用行為信息分為基本信用行為信息、良好行為信息和不良行為信息三類。
(一)基本信用行為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企業基本信息。包括法人代表、技術負責人或有關從業人員情況,資質資格的類別、等級,安全生產許可,以及有效期等,按照“廣西建筑業企業誠信信息庫管理系統/廣西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的信息,本辦法不重復建設。
2.建筑業產值信息,主要針對建筑施工企業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攬工程項目,對防城港市作出的建筑業產值貢獻。
(二)良好行為信息,是指建筑施工企業在本市工程建設活動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規范和履行社會責任,獲得國家、自治區、防城港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獎勵和表彰的行為。
(三)不良行為信息,是指建筑施工企業在本市工程建設活動中存在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或者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規范、管理文件等規定造成社會不良影響,受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罰或通報批評的行為。
第三章 信用行為信息采集
第六條 建筑業產值信息,主要針對建筑施工企業在防城港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攬工程項目的產值進行加分,以統計部門意見為準,一年采集一次。
第七條 良好行為信息,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由建筑施工企業自行采集。獲得國家、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表彰的,應在獲獎后28天內書面告知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并對其報送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逾期不告知的,該良好行為不予計分。
第八條 不良行為信息,以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的通報或行政處理文書為依據。
第九條 建筑施工企業良好行為信息采集錄入起始時間為20xx年1月1日;不良行為信息采集錄入起始時間為本辦法施行之日。
第四章 信用行為信息公布
第十條 良好行為信息公布(公示)內容包括良好行為、建筑施工企業名稱、授予文件文號、授予部門和授予時間;不良行為信息公布(公示)內容包括不良行為、建筑施工企業名稱、處罰或處理文件文號、行政處罰或處理機關和執行時間。
信用行為信息記錄在建筑施工企業信用檔案手冊中,自信息確認之日起,“評價系統”自動鏈接到信息網進行公示,即為公示期。公示期一般為3日,公示期內該信用行為不參與信用行為評價計分。
第五章 信用行為評價標準和方法
第十一條 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行為評價實行實時量化評分制,包括建筑施工企業基本信用分、良好行為信用分、不良行為信用分,分別匯總計算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
信用行為的有效期自該行為信息參與評價綜合計分之日起開始計算,除特別注明外,有效期一年,即公布期限為1年。信用行為信息在公布期限內,參與實時評價計分;公布期限屆滿后轉入“評價系統”后臺長期保存,不參與信用實時評價計分。
第十二條 建筑施工企業基本信用分的范圍和加分標準
基本信用分,鼓勵建筑企業申請加入防城港市建筑業統計庫,就建筑業產值信息進行加分,以統計部門意見為準,一年采集一次。
年度建筑業產值10億元以上的,加1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5億元——10億元(含本數)的,加0.8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1億元——5億元(含本數)的,加0.6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6000萬元——1億元(含本數)的,加0.4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3000萬元——6000萬元(含本數)的,加0.3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1000萬元——3000萬元(含本數)的,加0.2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200萬元——1000萬元(含本數)的,加0.1分;
未加入防城港市建筑業統計庫或年度建筑業產值200萬元以下的,不加分不扣分。
第十三條 良好行為信用分的范圍和加分標準
(一)積極響應防城港市委、市政府的號召,履行社會責任,配合各級人民政府完成各項搶險、救災、扶貧等任務,獲得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表揚的,每次通報表揚加0.5分。
(二)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攬或參與建設活動的工程項目,榮獲魯班獎、詹天佑獎、國家或自治區優質工程獎、最高質量獎、結構杯、文明工地、標準化工地、綠色工地和主席質量獎、市長質量獎等表彰的,加1分。
(三)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攬的工程項目,被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定為示范觀摩項目的,加0.2分;被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定為示范觀摩項目的,加0.3分;被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定為示范觀摩項目的,加0.5分。
(四)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攬或參與建設活動的工程項目,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行業檢查中獲得通報表揚的,縣級通報表揚每次加0.1分,市級通報表揚每次加0.3分,自治區級通報表揚每次加0.5分,國家級通報表揚每次加0.6分。
第十四條 不良行為信用分的范圍和扣分標準
(一)按照建筑施工企業上年度“廣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生產動態管理信息系統”總扣分值直接提取計算,在防城港市動態扣分值10分以上20分以下(含本數)的扣0.2分,20分以上30分以下(含本數)的扣0.4分,30分以上40分以下(含本數)的扣0.6分,40分以上50分以下(含本數)的.扣1分,50分以上60分以下(含本數)的扣1.5分,動態扣分值60分以上的扣2分。
(二)參與或介入違法違章建筑建設(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未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項目施工),每個項目扣0.3分。
(三)未按要求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召開的安全生產例會、視頻會議、清欠協調會和項目約談會等會議,無故(未經批準)缺席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人每次扣0.1分。
(四)未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求報送有關安全生產、清欠、工程進度等自查自檢報告、總結、數據或拒不服從監督管理受到通報批評的,每次扣0.1分。
(五)未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求做好“揚塵整治”,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通報批評的,每次扣0.3分。
(六)在日常檢查中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下達停工通知書的,每次扣0.1分;拒不停工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的,每次扣0.3分。
(七)存在合同履約不到位、人員設備投入不足、履職不到位、質量安全整改不到位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約談的,每被約談一次扣0.2分。
(八)不按規定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費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通報批評扣0.2分。
(九)提供虛假材料辦理資質申請、資質變更、資質核查、誠信庫審核等建設管理業務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通報批評扣0.5分。
(十)企業因串通投標、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等行賄謀取中標、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將中標項目違法轉讓給他人、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給他人等行為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或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
(十一)同一項目因工程質量、文明施工、工程質量保修等各類問題遭到市民(業主)重復投訴,且在處理過程中推諉、扯皮或處理不力,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被媒體曝光的,每個項目扣0.3分。
(十二)在日常施工生產過程中,因施工導致市政配套管網及其他市政設施遭到嚴重損壞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被媒體曝光的,每次扣0.3分。
(十三)企業發生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扣1分;造成2人死亡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扣3分。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發生兩起一般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第二起責任事故扣5分。發生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每次扣10分。
(十四)企業發生質量安全生產事故未按要求報告被通報批評的,每次扣1分。
(十五)在日常行業生產、經營活動中,未能妥善處理因工程款糾紛引發農民工集聚討薪,有圍堵企業或項目現場行為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被通報批評的,扣0.3分;有圍堵市政道路、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行為,并造成較大社會影響被通報批評的,扣0.5分;經相關部門協調,未能妥善處理并導致農民工多次集聚討薪,影響惡劣被通報批評的,扣1分。
(十六)因違法違規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每次扣1分;未按時履行處罰決定的,每次再扣0.5分。
(十七)被各城建項目業主誠信履約年度考評定為不合格的,扣0.5分。有具體考評辦法的,按具體考評辦法確定扣分分值。
第十五條 誠信評價等級
年度綜合評價,每年的1月至12月為一個評價周期。“評價系統”根據評價周期內的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總和與項目數量計算算術平均值所得,按照平均值高低自動形成建筑市場建筑施工企業誠信評價等級。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級。
優秀:所在建筑施工企業類別信用分排名前10%(含10%);
良好:所在建筑施工企業類別信用分排名在10%-50%(含50%);
一般:所在建筑施工企業類別信用分排名在50%-90%(含90%);
較差:所在建筑施工企業類別信用分排名后10%。
第六章 信用行為評價結果應用
第十六條 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直接運用到國有投資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在招標文件評標評分辦法中加入企業信用行為得分。投標人的企業信用行為得分以信息網公開發布的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直接進行計取。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投資(含國有投資占主導或控股地位)必須依法進行招標項目,在原招標文件范本中評標評分辦法構成(技術標、商務標、企業信譽)基礎上,增加企業信用行為得分(直接以信息網公開發布的開標前1工作日的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作為投標企業的信用行為得分進行計取)。投標人匯總得分(滿分100分+企業信用行為得分)=該投標人的技術標得分+商務標得分+企業信譽實力得分+企業信用行為得分。
對首次進入我市建筑市場或三年內無新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相關信用行為信息的建筑施工企業,企業信用行為得分暫按0分計入。
(二)其他工程項目由招標人決定是否參照執行,并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
第十七條 發包單位(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等)在建設工程發包或業務委托環節,應當充分考慮建筑施工企業的年度綜合誠信評價等級和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優先選擇信用優良企業。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 信用行為信息的采集、公布、評價工作,應當遵循誠實守信原則,保證信用行為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建立建筑施工企業信用檔案手冊,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并對其報送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不按時采集錄入信用行為信息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予以全市通報;造成嚴重信用行為信息缺失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 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在信用行為評價管理過程中玩忽職守、弄虛作假、隱瞞不報或徇私舞弊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依法予以行政處分或追究相關責任。
建筑施工企業認為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的信用管理行為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可以向其上級部門投訴、舉報。
第二十一條 建筑施工企業對信用行為信息采集記錄內容存在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向該采集記錄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異議申請,書面陳述申辯。以單位名義申訴的,必須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申訴的,必須簽署真實姓名,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應在接到書面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
申辯或異議處理期間,信用行為信息記錄不中斷參與信用行為評價計分。信用行為信息采集記錄經核查確有錯誤的,由該采集記錄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予以撤銷或者糾正。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防城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試行。
信用管理制度6
客戶信用檔案是本企業經營活動中積累的寶貴財富,收集、整理客戶資料和活動記錄,是建立、完善客戶信用檔案的前期工作。為使客戶檔案盡可能好地服務于對客戶過去信用狀況的了解,準確評價客戶現實信用狀態,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所有合同必須編號,客戶信用資料應在收集后交給部門信用管理員整理、保存。
二、客戶檔案中,應包括從接觸客戶起的全部資料和活動記錄。主要是:
1、業務洽談記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報審及批準文件;
2、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事業法人執照的副本復印件;
3、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證明資料復印件;
4、對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的職務資格證明、個人身份證明、介紹信、授權委托書的原件或復印件;
5、我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6、 對方當事人的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和主體資格證明資料的復印件;
7、 雙方簽訂或履行合同的往來電報、電傳、信函、電話記錄等書面材料和視聽材料;
8、 登記、見證、鑒證、公證等文書資料;
9、 合同正本、副本及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
10、 標的物的驗收記錄;
11、 交接、收付標的、款項的原始憑證復印件。
三、合同承辦人在辦理完畢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之日起的十天內,應將合同檔案資料交由信用管理員核實,由該信用管理員將之送交信用管理辦公室保管備查,年終由信用管理辦公室移交公司檔案室歸檔。
四、公司檔案室負責做好客戶信用檔案驗收、記錄、保管和查閱服務等工作。
五、查(調)閱客戶信用檔案的人員,須按公司檔案管理制度規定辦理手續,并嚴守保密紀律。
六、檔案管理員必須經過企業信用管理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信用管理制度7
1、法定代表人全面負責合同的履行。合同承辦單位、部門和人員具體負責其訂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根據情況的'變化,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履行能力進行跟蹤調查。如發現問題,合同承辦人要及時處理,必要時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可實地調查合同標的情況和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
3、接收標的必須經過嚴格的驗收或商檢程序。對不符合制度的標的應在法定期限內及時提出書面異議。
4、合同結算必須通過本單位財務部門進行。對合法有效的合同,財務部門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結算。對未經合法授權或超權限簽訂的合同,財務部門有權拒絕結算。
5、凡與合同有關的來往文書、電報、電傳、信函、電話記錄都應作為履約證據留存。
對我方當事人的履約情況,除妥善保存有關收付憑證外,還要做好履約記錄。
6、信用(合同)管理員負責監督檢查合同履行情況,按時間順序及時建立合同簽訂與履行情況臺帳。
信用管理制度8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信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所有。
1、目的
對客戶資料進行有效管理,及時對顧客需求與信息進行溝通,確保顧客滿意。
2、范圍
適用于顧客的信息管理、產品質量跟蹤、顧客投訴、顧客滿意度管理等。
3、職責
3.1營銷總公司負責客戶檔案管理、產品質量跟蹤、顧客投訴處理、顧客滿意度調查等組織工作;
3.2各部門、各礦負責協助銷售部完成各項顧客相關的工作。
4、客戶檔案的管理
4.1.1客戶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
銷售部通過市場信息的收集、顧客拜訪銷售人員統計,過程中收集客戶的資料,并匯總
4.1.2客戶檔案的建立與管理
a)銷售部、人事部聯營辦負責建立各自客戶檔案,客戶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客戶聯系方式,包括電話、聯系人、網址等;
2.客戶信用狀況描述;
3.客戶以往交易記錄等。
b)客戶檔案設專人管理,并根據客戶的交易情況對檔案內容進行及時更新;
c)客戶檔案由銷售總監進行審批確認。
5.1.3客戶檔案的使用與保密
a)客戶檔案是公司市場管理重要參考內容,尤其是在與顧客簽定合作關系是,相關人員應查閱客戶的檔案資料;
b)客戶檔案資料公司的重要保密資料,未經公司總經理授權,任何人不得查閱及外傳,否則公司按《保密管理制度》進行責任追究。
1、建立完整的合同檔案。檔案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談判記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報審及批準文件;
◆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事業法人執照的副本復印件;
◆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證明資料復印件;
◆對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的職務資格證明、個人身份證明、介紹信、授權委托書的原件或復印件;
◆我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對方當事人的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和主體資格證明資料的復印件;
◆雙方簽訂或履行合同的往來電報、電傳、信函、電話記錄等書面材料和視聽材料;
◆登記、見證、鑒證、公證等文書資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
◆標的驗收記錄;
◆交接、收付標的、款項的原始憑證復印件。
2、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須按部門編號。信用(合同)管理員負責建立和保存合同管理臺帳。
3、合同承辦人辦理完畢簽訂、變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項手續后一個月內,應將合同檔案資料移交信用(合同)管理員。
信用(合同)管理員對合同檔案資料核實后一個月內移交檔案室歸檔。
4、各公司及部門應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前將本公司管轄范圍內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合同統計報表報送集團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機構。
各公司及部門應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前將管轄范圍內上一年度信用(合同)管理情況分析報告報送集團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機構。
5、建立完整的客戶信用資料,包括客戶信用申請表、客戶調查表、客戶信用審批表、回復客戶的標準函、客戶信用表單、授信資料、年審評價報告等,并附客戶概況、付款習慣、財務狀況、商賬追討記錄、往來銀行、經營狀況等調查原始資料。
6、客戶信用檔案的查閱需填寫查閱申請單標明查閱人、查閱客戶名稱、查閱用途,由檔案管理員填寫借閱時間、歸還日期。信用檔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業秘密內容的泄漏要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7、配備大專以上學歷,具有數據庫檢索服務的能力和經驗的人員專(兼)職檔案管理員。
8、檔案管理員必須經過企業信用管理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信用管理制度9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職責
1)加強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機構開展工作,解決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授權委托合同承辦人員對外簽訂合同;
3)對企業合同承辦人員進行考核、獎懲;
4)定期了解合同的簽訂、履行情況。
2、信用(合同)管理領導小組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1)組織合同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組織信用管理研討會、案例評析會;
2)制定企業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統一辦理授權委托書,嚴格管理企業合同專用章的使用;
4)制止企業或個人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
5)日常監督分析應收賬款的賬齡,防范逾期應收賬款的發生;
6)建立標準的催賬程序;
7)匯總、分析客戶信用數據,向有關部門提供咨詢服務;
8)協調與供銷、財務、技術等部門的關系。
3、信用(合同)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1)協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2)審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保管好合同專用章。
3)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協助合同承辦人員處理合同執行中的問題和糾紛。
4)登記合同臺帳,做好合同統計、歸檔工作,匯總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合同糾紛處理情況。
5)發現不符和法律規定的合同行為,及時向信用(合同)管理機構負責人報告。
6)參加對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7)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負責人匯報信用管理情況。
8)負責客戶檔案管理與服務。
9)參與商賬追收。
10)配合有關部門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銷部門的主要職責
1)依法簽訂、變更、解除本部門的合同。
2)嚴格審查本部門所簽訂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關方面會審。
3)對所簽合同,認真執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況。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加強與其它各有關部門聯系,發生問題及時向信用(合同)管理機構信用(合同)管理員通報。
5)本部門合同的登記、統計、歸檔工作。
6)參加本部門合同糾紛的處理。
7)配合企業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財務、技術部門的主要職責
1)加強與供銷等有關部門的`聯系,及時通報合同履行中的應收應付情況。
2)做好與合同有關的應收應付款項的統計、分析,提出處理建議。
3)解決合同履行中有關技術方面的問題。
4)依法簽訂、變更、解決技術合同。
5)本部門合同的登記、統計和歸檔工作。
6)配合企業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信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和規范以客戶賒銷為主要內容的信用管理工作,加快應收賬款周轉速度,控制企業經營風險,提高資金運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信用管理控制環節主要包括:信用資料收集與管理、賒銷關系的確立、信用風險評估、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核定、客戶信用執行監控、應收賬款賬齡分析、商賬追收、責任考核等。
第三條釋義
本制度信用管理范圍包括應收賬款和發出商品業務。
應收賬款是指對外(包括關聯方)銷售產品、提供勞務或其他原因,應向購進貨物、接受勞務或其他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收銷售款和應收票據。
發出商品業務,指已辦理出庫單,貨已發出,但當月未開具正式發票的業務。
第四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國藥集團承德藥材有限公司。
第二章管理機制及工作職責
第五條公司總經理對本單位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實施和內部控制負責,業務分管領導和財務部經理協助信用管理工作。
公司信用管理工作由公司財務部牽頭,經營部門需參與配合工作。
第六條財務部職責
財務部是公司信用管理的職能部門,基本職責是:
一、信用管理職責
(一)制定、修訂公司信用政策;
(二)搜集、整理和分析客戶信息,建立客戶信用檔案;
(三)客戶評級及授信管理;
(四)客戶信用履行情況監控及分析;
(五)跟蹤催收措施的落實和銷售回款情況;
(六)協助經營部門,對違約賒銷客戶采取法律手段追討賬款;
(七)提供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建議;
(八)為銷售人員及相關部門進行信用管理知識培訓等。
二、財務管理職責
(一)為計算客戶的基礎授信額度提供前期的交易情況及回款記錄;
(二)負責公司整體應收賬款的登記、核實與統計;
(三)每月編制應收賬款賬齡分析表,并提供給信用管理人員;
(四)定期出具客戶應收賬款對賬單,通過業務人員與客戶核對。
第七條經營部門職責
(一)收集客戶基礎資料,填制、歸檔《客戶資信檔案申請表》(附表1);
(二)提出賒銷客戶信用申請,填制《客戶信用額度/信用期限核定表》(附表2);
(三)定期更新客戶信息資料,必要時申請修訂客戶信用政策;
(四)定期與客戶核對應收賬款并負責催收,將應收賬款差異和客戶經營變更情況及時提供給信用管理人員,對其他異常情況及時告知有關人員。
第三章管理規定
第八條信用預算管理
針對不同客戶類型、不同經營業態,在信用評估標準基礎上,結合公司經營預算和財務預算相關指標,實行信用風險總體額度管控。
每年年初,財務部結合預算指標,會同經營部門共同商定各經營部門本年度總體信用額度,并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和其他賒銷客戶分別確定信用額度總額,作為本年度信用政策核定和調整的參考基礎。
第九條賒銷客戶分類
賒銷客戶依據客戶類型分為醫療客戶、商業客戶、工業客戶、零售客戶、其他客戶;
如有賒銷客戶出現類別交叉認定的情況,需與實際業務經營情況結合確定客戶分類及對應客戶授信政策。
第十條信用期限管理
信用期限,也稱信用天數,是指公司給予客戶的最長賒銷期限。
賒銷客戶信用期限依據客戶類型和實際經營情況,結合客戶所屬業態特點及公司下達經營部門的相關預算指標,綜合評定客戶信用情況,確定客戶的信用期限。
第十一條信用額度管理
信用額度,也稱授信額度,是公司給予客戶的最高賒銷限額。
(一)授予客戶的信用額度總額應依據公司下達的應收賬款周轉天數、銷售收入、應收賬款余額等的預算指標和具體情況確定。
(二)對商業客戶信用額度的控制應嚴格參考客戶的注冊資本、經營規模、協議執行情況及經營風險等情況制定。
(三)首次發生業務的客戶(非營利性醫院除外),建議采取款到發貨形式。如需授予客戶信用額度,需壓批(一批次)回款,且首次發貨額度不得大于50萬元。
對于首次發貨需大于50萬元的銷售業務,需經營部門在《客戶信用額度/信用期限核定表》(附表2)備注中重點說明原因,通過財務部經理、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十二條公司信用管理涵蓋發出商品的跟蹤管理
發出商品發生之日起90天內應開具正式銷售發票。對于超過90天期限仍未開具正式發票的發出商品銷售業務,由經營部門提交《發出商品未按時開具發票說明表》(附表5)審核申請,說明未開具正式發票的原因及預計開具發票時間,并由財務部審核風險,如已超過客戶信用期限,依據超信用審批流程處理。
第四章管理流程
第十三條客戶信用檔案
收集客戶信用資料進行客戶管理是進行信用管理的工作基礎。客戶信用資料檔案由三部分組成——客戶基礎資料、客戶授信資料和客戶財務資料。客戶信用資料檔案必須及時更新,實行動態管理。
(一)客戶基礎資料的收集和建檔
經營部門銷售人員負責收集銷售客戶的基礎資料,并提交給財務部。客戶基礎資料包括客戶名稱、地址、電話、郵編、隸屬關系、法人代表、稅號、開戶行、賬號、證照情況、所有制性質、注冊資本、成立時間、付款方式等。
(二)客戶授信資料的收集和建檔
財務部負責收集和管理客戶的授信資料,客戶授信資料包括客戶信用額度、信用期限的申請和批準文件。
經營部門銷售人員負責提交銷售客戶的授信資料申請。
(三)客戶財務資料的收集和建檔
財務部應收賬款管理人員負責每月賬務處理客戶的銷售金額、回款情況,并提供應收賬款賬齡、預收賬款、發出商品等數據。
財務部負責對超期應收賬款表單和相關文件資料進行分類歸集。
第十四條 客戶信用核定
經營部門申請授信的客戶,必須經過公司首營客戶合法資格審核。
經營部門應據實填寫《客戶資信檔案表》(附表1)和《客戶信用額度/信用期限核定表》(附表2)全部信息,經部門經理、分管領導審核,財務部人員依據公司客戶賒銷信用標準,結合公司整體信用額度指標、客戶資質具體情況和銷售客戶外部資料等,審核信用額度及信用期限,報送總經理審批。
未經信用核定的客戶,不允許發生賒銷業務。
第十五條 客戶信用調整
信用管理實行動態管理,客戶的信用額度、信用期限需根據實際銷售、貨款回籠情況和客戶的最近財務資料定期進行回顧,每年至少集中調整一次。
經營部門可根據客戶實際經營情況,隨時申請調整賒銷客戶信用政策,但應在賒銷客戶未出現超過信用的情況之前提出。經營部門據實填寫《客戶信用額度/信用期限調整表》(附表4),經部門經理和分管領導審批,財務部結合評級結果及客戶實際情況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調整執行。
當客戶出現異常應收賬款、嚴重拖欠貨款等情況,則需隨時調整信用額度、信用期限。
第十六條 客戶超信用審批
賒銷客戶在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內可以銷售,對超過信用額度或信用期限且未辦理超信用審批手續的客戶,經營部門要控制或停止發貨。
需申請客戶超信用額度/信用期限審批的,由經營部門填寫《客戶超信用額度/信用期限審批表》(附表3),闡明超限原因,經部門經理和分管領導審批,財務部根據該客戶以往回款周期及信用政策相關規定,審核超信用理由,經總經理審批通過后,針對超信用部分給予臨時信用政策,由信用管理人員在業務系統中對該客戶解鎖,方可繼續銷售。
業務人員對所負責的賒銷客戶應逐筆跟蹤回款,對接近回款期限的銷售單據,應盡快催收,避免出現超信用情況。
如由于特殊原因對客戶拖欠貨款未及時跟蹤,在業務系統中開具銷售小票當日出現超信用情況,將依據超信用審批流程執行,對于審批中涉及的相關領導無法審批的情況,財務部認可電話請示確認方式,審批通過后方可繼續銷售。
受藥材業務經營市場性質影響,對于藥材銷售中存在的驗收時間較長的問題,給予三個月緩沖考核期,銷售出庫未開具銷售發票的單據,三個月內不考核信用期限。經營部門應盡量縮短藥材驗收時間,避免產生應收風險。
在藥材業務總額控制范圍內,一批次發貨額度較大,且在回款周期內需多次發貨的情況,需提前提交《客戶超信用額度/信用期限審批表》(附表3),在備注中說明特殊處理原因,并取得業務分管領導和總經理審批通過,方可執行。
第五章風險控制
第十七條信用執行監控
(一)信用日常監控
財務部根據客戶的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實時監控授信客戶的'合同簽訂和發貨,對于超過信用額度或信用期限的客戶進行分析,通知業務人員;對違規行為及時提醒,必要時報告相關領導。
經營部門和財務部應設信用監控職能或專人負責客戶的信用管理工作,于每月末就應收款項余額進行對賬,并對應收賬款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對近信用期限或信用額度的用戶,由經營部門依據賬齡分析表預計超信用情況,及時通知收款責任人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催收,降低回款風險。
(二)信用定期監控
財務部應牽頭組織各經營部門召開應收賬款清收會議,對逾期應收賬款逐客戶落實清收措施和回收時間。
財務部每月月初出具上月賒銷客戶信用執行情況表,供經營部門及時了解客戶回款情況,關注并跟蹤異常回款,及時處理。每季度發布公司賒銷客戶信用執行情況及分析報告,對上一季度客戶銷售回款情況、信用額度執行情況、超信用期限情況等進行分析,供經營部門全面掌握客戶經營情況,并上報公司相關領導。
財務部應根據客戶銷售量大小及回款情況等因素,有針對性地選擇部分重點客戶每半年填制往來詢證函,交由經營部門發往客戶進行函證,并負責限期催收回函。如有不符,財務部配合經營部門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經營部門每月應與賒銷客戶核對應收賬款余額,如發生應收賬款余額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通知財務部,連同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差異。
第十八條風險預警
經營部門應及時收集客戶信息,向財務部快速反饋,并與財務部共同對客戶實行跟蹤管理,識別風險客戶。如果出現不利因素,應立即開展調查,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防止不良后果的出現。
風險客戶定義:
公司內部收集到的信息反映:共有客戶同時出現拖欠狀況;無正常理由突然大量要貨;客戶應收賬款嚴重超期,貨款回籠不正常等。
公司外部收集到的信息反映:客戶管理層重要崗位的領導者或員工集中離職;客戶持續或集中大批量解雇員工;外部負面報道或客戶內部的業務人員對客戶的負面評價增多;與客戶企業往來的最重要客戶產生重大訴訟或法律糾紛;客戶的合伙人或股東之間產生極大的矛盾或爭議;客戶的主要經營者出現負面信息(如經濟或健康出現較大問題)等。
第十九條合同風險控制
經營部門對客戶的信用管理要求應在合同中體現,根據客戶信用狀況,擬訂合同條款,合理確定銷售價格、回款期限、回款獎懲和支付方式;發貨時,應盡快取得客戶確認,采用送貨銷售的業務應取得客戶簽收的收貨回執,并妥善保管,必要時作為催收貨款或法律訴訟依據。
第二十條人員交接風險控制
出現銷售人員調離情況時,銷售人員應對客戶信息、應收賬款對賬情況、已銷售藥品客戶庫存情況等信息全面交接,經營部門需及時書面通知財務部和財務部調整催收責任人,并將新銷售人員對應客戶情況提供財務部更新系統信息。
銷售人員離職需首先填制《銷售人員離職交接表》(附表6),供經營部門歸檔備查,然后依據人力資源部相關制度及《員工離職交接單》內容辦理其他離職手續。
銷售人員離職交接內容:
(一)銷售人員離職時,除要配合接任者熟悉、開展工作外,必須將其經管客戶聯系資料、應收賬款、已銷售品種客戶庫存情況與接任者交接清楚,簽署《銷售人員離職交接表》(附表6),方可辦理其他離職手續。《銷售人員離職交接表》(附表6)由交接雙方、部門經理、分管領導和財務人員參與確認。
(二)經營部門經理會同離職業務人員和接手業務人員拜訪客戶,將應收賬款(含發出商品)確認函和更換業務人員的通知交予客戶,及時更新收賬信息。如通過對賬發現客戶應付我公司金額與我公司應收金額不符,或由于單據問題等原因造成應收款不能核銷等情況時,離職人員、接手人和部門經理應會同財務人員核查原因,明確差異原因后,需確認差異解決辦法及責任人,并書面報告業務分管領導,經分管領導和財務部復核確認。
(三)經營部門經理提交客戶和業務人員對應關系調整情況,包含客戶名稱、原業務人員名稱及所屬部門、現業務人員名稱及所屬部門,書面通知財務部調整客戶人員對應關系,同時通知財務部根據對應管理調整情況及時調整應收賬款責任人員。
(四)離職人員將所負責客戶的應收賬款確認函全部收回,并出具已銷售品種客戶庫存明細后,離職人員填制、簽署《銷售人員離職交接表》(附表6),經財務部復核,接收業務人員簽字確認,經部門經理監交,分管領導簽字,《銷售人員離職交接表》和所附單據一式三份,離職人和接手人各一份,另一份經營部門歸檔備查。
第二十一條遠期應收賬款控制
(一)對延遲付款的客戶,財務部應對可能導致客戶違約的各種因素進行調查分析,應視情節輕重給予信用等級的降級處理;對惡意拖欠貨款的客戶授信額度調整至零,對其采用即時清結的方式或列入黑名單,必要時委托第三方追款或運用法律手段討回欠款。
(二)對于銷售量下降的客戶和回款期延長的客戶,經營部門應及時縮緊信用政策,以免過多占用本部門資金額度。
(三)對于確實無法收回的款項,經營部門應提供書面報告,按規定程序報公司領導審批,財務部做相應賬務處理后,繼續保留追索權,并視具體情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經營部門連同財務部對于拖欠時間較長的應收賬款(包括發出商品),應取得書面催收函證,并保存記錄,避免超出訴訟時效期限;對難以催收的賬款,應及時連同法務管理部門采取法律手段解決,減少經濟損失。
第六章責任考核
第二十二條實行銷售收款責任制。經營部門經理對貨款催收有管理責任,銷售人員為貨款催收的直接責任人。
第二十三條應收賬款相關考核依據公司各經營部門績效考核辦法執行;經營部門、財務部的工作流程時限及收集、填寫客戶信息的準確性及完整性納入績效考核體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信用管理制度11
(一)合同簽訂管理
1、合同承辦人簽約前必須對對方主體資格、代理身份、代理資格、履約能力及合同可行性進行審查,并收集整理相關資料,以備合同評審機構進行評審。
2、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法人或者是取得營業執照的非法人經濟組織。
3、對外簽訂合同,應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進行。未經授權,任何人不得對外簽訂合同。
4、除及時清結者外,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合同文本國家或省已經發布示范文本的,應當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各部門所需的合同文本由信用(合同)管理員統一購買或定制。
5、各部門的合同都應按統一規則編號。
6、合同及其有關的書面材料,應當語言規范,字跡清晰,條款完整,內容具體,用語準確。
7、訂立依法可以設定擔保或者對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沒有把握的`合同,應當要求對方當事人依法提供保證、抵押、留置、定金等相應形式的有效擔保。對方當事人提供的保證人,必須是法律許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對對方當事人的保證人的主體資格和清償債務能力要參照本制度的規定進行審查。
8、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應當親自在合同文本上簽名蓋章。
9、簽訂合同,應當加蓋單位的合同專用章。嚴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蓋合同專用章。
10、合同承辦人應將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時送交本單位財務部門備案,作為財務部門收付款物的依據。
信用管理制度12
1、審查財務。各項經費的支出,必須按《經費開支標準》和《經費年度預算計劃》辦理。
2、各項財務收出,每類收入都應開具財稅部門監制的合法的'票據,統一管理、統一核算。每筆支出報銷單據都應按規定進行嚴格稽核。稽核人員應嚴格審查原始憑證是否完整、合法、真實、是否有經手人簽名,說明用途。實物的票據,是否有保管員簽名。
3、報銷人員應把稽查過的原始憑證送校長或總務主任審批、簽字,方可到出納處報銷。
4、審批過程中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等原始憑證,出納有權拒絕付款。情節嚴重的扣留原始憑證,并報告校長。但校長堅持要支付,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上級領導匯報。
5、對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在未報出之前進行稽核,如有差錯應及時糾正保證質量。
信用管理制度13
摘要:我國處于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誠信的企業必然會贏得市場。因此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要生存和發展,需要建立良好的信譽。因此企業信用管理工作的開展非常重要,管理體系的構建是開展管理工作的基礎。管理層需要采取科學有效的措施開展管理活動,將信用風險降到最低。筆者根據相關工作經驗,主要探析建立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的相關問題,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關鍵詞:企業信用;管理體系;降低風險
0引言
企業與企業之間的信用關系建立在信用的基礎上。在信用的基礎上,企業可以申請向銀行借貸,可以獲得商品但不需要馬上繳費。在我國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企業運營過程中存在無法預料的風險因素,主要包括交易風險和經營風險等。這些風險對企業的發展都會產生嚴重的制約。在經濟全球化的大環境下,企業之間的競爭更加激烈,因此信用成為市場最重要的取勝法寶之一。根據大量實踐證明,符合實際需要的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非常重要,能夠控制運營和交易過程中的各種信用風險,保證企業的健康和持續發展。
1企業信用管理概述
企業信用的核心是企業。企業信用指的是企業和其他涉及利益的企業的信譽。企業的信用內容主要包括商業信用,資金信用等。企業高層要意識到信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必要的信用管理體系,形成企業獨特的文化和價值觀。企業信用管理的基礎是建立科學有效的政策,對各部門業務活動進行調整,從而保證分險得到有效控制,也就是企業采取科學有效的管理手段控制客戶的各項信用風險。信用管理和其他管理不同。企業整體發展戰略規劃的項目之一就是信用管理,企業應該對此加強重視。根據市場的變化情況調節信用管理的方式,將風險降到最低。例如對于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等問題,采取科學信用管理手段可以達到良好的管理效果。企業以追求最大的經濟效益為運營目的。因此進行科學合理的信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信用管理要形成系統化的管理模式,需要全面系統性的策略完成信用管理工作,保證企業運行和交易過程中風險的降低。
2建立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的措施
上文已經分析到建立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的必要性。企業應該通過合理的渠道和手段建立信用管理體系,保證企業信用度和對客戶信用管理水平的提升,從而使其在市場競爭中擁有自身的優勢。以下具體探析建立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的措施。
(1)加強企業信用風險的管控。企業信用風險的控制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企業應該按照自身的實際情況,通過抵押應收賬款的方式進行融資,保證拖欠資金成本的下降。同時企業可以加強對良好金融機構資信條件的利用,可以采取應收賬款讓售的方式進行融資,這樣就會使企業的風險下降。企業可以向保險公司轉移無法預料的重大風險和損失。具體來說,可以采取產權滯緩轉移,訴訟,仲裁和壞賬損失稅前扣除等方式,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基礎上,將企業損失降到最小。此外,企業清收責任的明確是非常重要的。在此基礎上可以對員工實行的業績考核制度,建立對賬回執制度,并落實好這一工作,將應收賬款的管理力度加強,避免企業出現壞賬等風險。
(2)通過內部授信審批制度的建立提升企業信用度。內部授信審批制度的建立是提升企業信用度的重要條件之一。這一制度指的是企業交易決策過程中需要執行的程序和信用審批方法。審批方法主要有“交易審批制度”“信用申請審查制度”“信用額度審批制度”等制度。這項制度的核心是嚴格審查客戶賒銷條件,并對信用額度進行控制。企業貿易往來中總會有一些新客戶和信用度不高的客戶。對于這些客戶可以通過條件銷售和擔保賒銷等策略,保證企業信用度的提升。
(3)政府要不斷規范企業的信用管理體系。在市場競爭中,企業為了發展需要不斷提升信用質量。市場中信用壟斷是不允許的。因此,政府相關部門,可以將信用作為市場上的商品,通過法律,政策等宏觀調控的方式進行規范和管理,保證信用在市場上需求量的提升,從而保證信用在企業交易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不斷提升企業在市場上的占有率。此外,政府可以建立數據范圍,數據分類等技術標準。在加工,存儲和報告等環節都要建立統一的行業標準。這些統一標準對數據的組合利用和統一檢索平臺的構建都是非常有利的。此外,這一標準的建立也能和國際化的管理體系保持一致。
(4)建立健全對客戶資信的管理。客戶資信管理制度實際上是一種評估制度,屬于對信用等級的科學評估。客戶資信管理制度需要做好準備工作,即收集客戶資料,并將這些信息整理成完整的檔案,作為開展工作的重要參考。信用管理人員在企業中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有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的人員開展信用管理工作。管理過程要具有專業化和科學化的特點。企業與客戶交易的過程既要有最大化的收益,而且要最低限度的控制信用風險。企業在評價企業的信用等級時,需要按照相關流程進行評價。具體可以按照以下流程進行評價。
第一,要做好評級準備工作。信用管理部門要對客戶信息進行收集,并按照實際情況對評級工作進行布置。第二,對客戶的資信調查也是重要的`工作環節。通過調查可以充分掌握業務開展,財務,競爭等情況。第三,需要對客戶的信用級別情況進行評價。在這項工作中需要工作人員加工各項資料,并劃分客戶的信用級別。第四,級別的審核也是重要工作內容之一。工作人員可以根據規定權限審核信用評級結果。第五,加強對客戶的監控和跟蹤。信用管理人員需要保持對客戶較高的關注度。一旦發現客戶的情況發生變化,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信用級別的調整。第六,監督檢查客戶的情況。評級工作是信用監控委員會的重要環節,管理人員對評級業務開展情況和評級結果要及時檢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5)建立信用管理組織機構。健全的管理部門和組織機構是建立信息管理體系的重要條件。組織機構的建立可以充分發揮部門的作用。組織機構作用的發揮需要每一個工作環節責任人的落實到位。現階段,我國企業信用管理組織機構上的類型包括矩陣式,職能型,混合型等形式,企業高層對信用管理部門的設置持忽視態度。因此建立信用管理部門是非常必要的。企業高層在建立組織管理機構的過程中需要遵循開放性和對立性的原則,根據管理部門運作情況,發現問題第一時間進行調整,加強對各個組織結構的優化,加強與其他各個部門的協調和合作,保證信用管理工作的順利推行。
(6)通過培訓等方式提高管理人員的專業素養。企業信用管理的主體就是管理人員,他們的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決定著企業信用的管理水平。現階段我國企業這方面的管理人才比較欠缺。我國相關部門和企業應該加強重視,可以通過定期舉辦培訓和講座等方式宣傳信用管理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淘汰一些過時的管理理念和基礎知識,不斷更新管理人員的知識體系。此外,在講座和視頻宣傳中,要滲透信用管理工作的職業道德,在真正開展工作時能夠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3結語
綜上所述,企業信用管理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催生出來的管理內容。企業要發展和壯大,信用管理體系的建立是必不可少的。企業要不斷探索,尋求建立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的科學措施。文章首先概述企業信用管理,再從“企業信用風險的管控,內部授信審批制度的建立、政府對信用管理體系的規范、客戶資信管理的健全,信用管理機構的建立和管理人員綜合素質的提升”等方面探析建立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的措施。希望通過本文的研究對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建設水平的提升有所幫助。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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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管理制度14
每一個企業都有多種管理制度,對于信用管理制度并不是每一個類型的企業都有的,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內容呢以下是資料介紹:
一、客戶資信管理制度
客戶既是企業最大的財富來源,也是風險的最大來源。強化信用管理,企業必須首先做好客戶的資信管理工作,尤其是在交易之前對客戶信用信息的收集調查和風險評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這些工作都需要在規范的管理制度下進行。企業需要在五個方面強化客戶資信管理:
客戶信息的搜集和資信調查
客戶資信檔案的建立與管理
客戶信用分析管理
客戶資信評級管理
客戶群的經常性監督與檢查
二、客戶授信制度
企業在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信用風險主要是由于銷售部門或相關的業務管理部門在銷售業務管理上缺少規范和控制造成的。其中較為突出的問題是對客戶的賒銷額度和期限的控制。一些企業在給予客戶的賒銷額度上隨意性很大,銷售人員或者個別管理人員說了算,結果往往是被客戶牽著鼻子走。實踐證明,企業必須建立與客戶間直接的信用關系,實施直接管理,改變單純依賴于銷售人員“間接管理”的狀況。因此,必須實行嚴格的內部授信制度,這方面的制度化管理應包括4個方面:
賒銷業務預算與報告制度
客戶信用申請制度
信用限額審核制度
交易決策的信用審批制度
三、應收帳款監控制度
關于應收賬款管理,許多企業已制訂了一些相應的管理制度,但是我們在調查研究中發現,這些制度還遠遠不能適應當前市場環境和現代企業管理的要求。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缺少管理的系統性和科學性。改進這方面的管理主要應在如下幾個方面制度化:
應收賬款總量控制制度
銷售分類賬管理與賬齡監控制度
貨款回收管理制度
債權管理制度
信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公司經營方針、政策及各項制度的貫徹執行,建立有效的決策監督和反饋機制,加強經營風險防范,維護公司財產的安全、完整和有效的經營;加強稽核工作的嚴肅性、獨立性和權威性,根據《證券法》、《證券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和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總部專設稽核部門負責公司的稽核工作。稽核部門直接對公司董事會負責,稽核工作保持相對獨立性。
第二章稽核部門的職責
第三條
公司稽核部門在公司總稽核領導下工作。
1.稽核業務的管理以公司各部門和分支機構為單位,實行稽核專員管理制度。
2.公司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應設置專(兼)職稽核員。
稽核員在業務上接受公司稽核部門的指導。
3.稽核工作的實施方式,包括:現場稽核、非現場稽核、專項稽核。
第四條
公司稽核部門的職責是:
1.負責定期組織檢查和評估公司各有關部門經營管理活動等是否合法、合規,是否符合公司有關管理制度的規定,督促各項管理措施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實施。
2.定期組織公司內控制度的審核,對公司內控環境的的有效性、科學性進行評價。
3.對分支機構、子公司的主要負責人,關鍵崗位的負責人進行離任審計。
4.查處公司內部的違法、違規行為,違反公司制度的行為和其它責任事故。
5.對外出具公司內部(含子公司)的稽核檢查報告。
6.其他需要稽核的事項。
第五條
稽核檢查和離任審計活動,以工作小組或審計小組的形式進行,由稽核主審擔任組長,負責具體項目的組織和實施。組長的職責包括:
1.負責編制稽核(審計)工作方案,提出稽核目的、組織方式、重點和完成時間。
2.負責收集和整理被稽核單位的有關數據資料。
3.負責協調小組的工作進度,并向總稽核報告工作。
4.負責起草和提交稽核(審計)報告。
第六條
稽核部門在稽核工作中,享有知情權、檢查權、建議權。
1.參與制定、審查、修訂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規定和操作規程。
2.要求被稽核單位提供有關業務數據、財務資料,以及其他文件及報告材料。
3.對被稽核單位的經營管理活動實施檢查,糾正違規的業務和管理活動,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4.對違法亂紀行為和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建議;對阻撓、拒絕稽核檢查工作的責任人員,提請公司有關部門追究其責任。
第七條
稽核專員在其職責范圍內,可以行使調查、談話、查閱、取證的權力。被稽核對象應在下述工作范圍內,配合稽核專員履行其職責。
1.列席有關業務會議,調閱公司相關規章制度文件。
2.調閱各業務部門有關經營管理計劃及其執行情況。
3.要求被檢查部門就相關問題提供有關材料,做出口頭或書面說明。
第八條
稽核部門及稽核專員在其工作職責范圍內,必須對稽核事項的調查程序和工作報告的結論負責。
1.在稽核檢查周期內,對被稽核對象存在的問題和經營風險的揭示無重大遺漏。
2.對被稽核單位內控機制和內控體系存在的缺陷的揭示無重大遺漏。
3.對被審計個人的經營管理責任事項充分揭示無重大遺漏。
4.對出具的稽核檢查報告和審計報告的客觀性負責。
第九條
稽核部門及稽核人員在以下情況中可以免除責任:
1.稽核檢查或審計工作報告中已給予充分以說明的;
2.按例行工作程序,及時向相關部門和單位作出了通報的;
3.按審計準則和審計慣例可以免除責任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稽核人員的任職標準
第十條
稽核人員的任職標準
1.符合公司員工選聘的基本要求;
2.取得證券執業資格,并具備從事稽核業務要求的綜合專業素質;
3.品格優秀,遵循準則,嚴守公司商業秘密。
第十一條
稽核業務人員分為高級稽核經理、稽核經理和稽核助理三個層次。
稽核經理和稽核助理由公司稽核部門提名,并報公司總稽核批準,報公司人事部門備案;高級稽核經理由公司稽核部門負責人提名,由公司總稽核會同公司人事部門負責任命。
第四章稽核檢查
第十二條
稽核檢查的組織,可以是由稽核部門單獨組織的例行檢查,也可以由稽核部門牽頭組織或參與其他相關部門組織的專題檢查。
附圖是稽核檢查流程的示意圖。
第十三條
稽核工作開始前,經總稽核批準,向被稽核單位發出稽核通知書。根據稽核通知的要求,被稽核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工作小組提供有關稽核調查資料和調查問卷。稽核調查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下達的各項計劃及其執行情況。
2.月度、季度和年度會計報表及其分析資料。
3.交易系統數據資料。
4.內部控制狀況的自查(自評)報告。
5.部門業務規章制度及其有關資料。
稽核通知書可以是書面、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可以提前送達,也可以現場送達。
第十四條
稽核人員在稽核過程中,應按照稽核檢查的規范要求,結合稽核目的和重點進行調查、分析和記錄,建立稽核工作底稿。稽核調查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經營管理及財務狀況分析。
2.對特殊業務活動及風險狀況的分析。
3.對異常交易及違規交易操作的分析。
4.IT信息系統管理狀況的調查。
5.對骨干員工的座談調查。
6.風險案例專項調查。
第十五條
稽核工作結束后,稽核小組應根據稽查情況寫出“稽核檢查報告”,并與被稽核單位書面交換意見。稽核檢查報告經總稽核審定后以稽核部文件形式上報公司領導、主管部門,發往被稽核單位。
第十六條
稽核檢查報告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稽核的目的、范圍、內容、方式和時間;
2.被稽核單位的基本情況;
3.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價;
4.稽核中發現的問題;
5.稽核結論。
第十七條
被稽核單位、有關責任人對稽核檢查報告中所列事實、所作結論和處理意見如有異議,應自接到報告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向稽核部門或總稽核提出書面陳述意見和復審要求。
未按期提出異議的,視同認可。
第十八條
被稽核單位應自接到報告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根據報告中所列問題和意見應逐一檢查對照,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書面報送公司稽核部門。
根據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稽核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進行后續稽核。
第十九條
對被稽核單位的稽核檢查和評價結論,作為對其進行管理分類評級的重要依據。同時,列入該部門年度綜合考核范圍。
第五章制度評審
第二十條
內控制度年檢的評審原則和要求,按照《證券公司管理辦法》、《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的相關規定為依據。評價的標準包括但不限于:制度體系的完整性、制度的合理性、制度的時效性等。
第二十一條
內控制度年檢的范圍,涵蓋公司各職能部門、分支機構的內控環境和內控管理的各項業務和行政管理制度。年檢的重點包括并不限于:部門基本管理制度、業務管理制度、崗位工作流程、決策監督與考核管理制度等。
第二十二條
內控制度年檢的程序,按照文本評審、檢查通報、限期整改、驗收通過的基本流程進行。
內控制度年檢每年進行一次,并提出年檢報告。
第六章離任審計
第二十三條
子公司負責人及財務部負責人、證券營業部負責人及財務部負責人離職前,必需進行離任審計。
離任審計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財務會計責任、經營管理責任、財經法紀責任,以及其它及被審計人員在有關審計事項中的責任情況。
第二十四條
離任審計,可以由被審計人本人提出申請,或由主管部門委托,或根據公司授權決定進行。被審計人應在審計小組到達前五個工作日,向審計小組提交書面任期述職報告。
離任審計的工作程序,參照稽核檢查的程序規定。
第二十五條
離任審計報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被審計人所在部門概況以及被審計人崗位任職基本情況。
2.被審計人任期內的主要經營目標與業績表現。
3.重要審計事項以及審計責任。
4.被審計人財務、會計責任與財經法紀責任的綜合評價。
5.有關工作移交事項的說明。
第七章稽核問責制
第二十六條
實行稽核問責的范圍,是指對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的重大責任事故、重大損失案件、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進行問責。主要包括:重大責任事故;濫用職權和管理失職行為;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以及稽核中發現的重大問題。
第二十七條
問責的對象包括公司各級部門、分支機構、子公司和員工。問責事項的調查與處理實行專案負責制,由總稽核直接管理。
第二十八條
納入問責程序的責任事項,對相關部門和當事人的處理與處罰,以問責會議的形式進行。作出處分和處罰決定時,遵循多數通過的表決原則。
第八章處理與處罰
第二十九條
處理與處罰方式
(一)、對部門的處理處罰:
1、經濟處罰;
2、通報批評;
3、取消年度評獎資格;
4、建議作出人事調整;
以上四種方式可以單處或并處。
(二)、對責任人的處理與處罰:
1、經濟處罰;
2、通報批評;
3、警告;
4、降級;
5、撤職;
6、除名;
以上六種方式可以單處或并處。
第三十條
處分或處罰決定,按以下三重情形處理:
1.對常規稽核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違反公司制度的行為,由公司總稽核提出稽核處理建議,責成其主管部門作出處理并通報稽核部門。
2.對情節嚴重的并造成消極影響的,報經公司總裁同意,由稽核部門作出處理,處理結果上報董事長,并在全公司通報。
3.對嚴重超越決策權限、超越操作權限、違犯操作流程等,造成公司較大經濟損失等重大責任,依照稽核問責的處理程序進行。由公司人力資源總部作出處理并通報。
第三十一條
作出稽核事項調查處理過程中,應遵守公開、公正、嚴謹的原則,說明作出稽核處理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充分聽取被稽核單位、有關責任人的陳述和辯解,不得因被稽核單位和有關責任人的辯駁而加重處罰。
第三十二條
被稽單位和有關責任人,違反本制度有關規定,阻撓、拖延提供稽核工作所需要的有關資料的,或者提供虛假資料、隱瞞事實真相的,或惡意攻擊、陷害稽核人員等行為,經查證屬實,可視其情節給予被稽核單位負責人和直接當事人經濟處罰、通報批評、辭退的處分。
第三十三條
稽核部門和稽核人員,違反本制度有關規定,對存在的問題故意隱瞞不報,損害了公司利益的,或假公濟私、蓄意打擊報復被稽核對象等行為,經查證屬實,可視其情節給予直接責任人經濟處罰、通報批評、調離稽核崗位、辭退的處分。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公司稽核部門,負責定期組織、召開公司“稽核情況通報會”,就檢查中發現的有關問題和潛在的風險狀況,進行通報和提出警示。
第三十五條
稽核業務方案、工作報告、有關工作底稿和專項調查報告,是稽核業務的重要檔案,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保存。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原湘財證券(稽)字[1999]第01號《稽核管理制度》同時中止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的解釋、修訂權屬稽核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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