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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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安全的管理制度經典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網絡安全的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網絡安全的管理制度經典15篇

網絡安全的管理制度1

  1、建立了性能優越的網絡防火墻,防范網絡攻擊,并嚴格控管公司內的上網行為;

  2、已建立并即將投入使用的公司內部郵箱,可管控郵箱使用人員的郵件收發行為,并即將逐漸限制外部郵箱的使用,保證資料安全;

  3、建立了統一的windows活動目錄,嚴格控管員工使用電腦的.權限,防止非授權的電腦和文件的使用行為,防止資料外泄;

  4、建立了靈活的共享文件夾管理制度,嚴格控管員工使用共享文件夾的行為;

  5、在公司全網已部署統一的防病毒木馬體系,有效防止因病毒木馬而造成的資料外泄;

  6、公司來賓進入公司內部網絡需要經過授權方可連接公司內網,未授權的只能連接外網。

網絡安全的管理制度2

  1、信息中心人員每周輪流值班(如有特殊情況經領導批準后可進行調整),值班人員須模范執行《中心機房管理制度》。

  2、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如有特殊情況需短暫離開,可請其他機房工作人員代班。代班人員履行值班人員職責。

  3、值班人員要加強安全防范意識,最后離開前,必須對機房進行全面檢查,關閉工作間空調、電燈等設備,關好門窗。

  4、值班人員須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發生火災時能先期處置并及時報火警。

  5、值班人員要對當日值班期間網絡運行情況、溫濕度情況等做好詳細記錄,并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注明交接時間。

  6、值班人員負責機房衛生清潔工作,保持機房整潔。

  7、值班人員玩忽職守造成后果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網絡安全的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局計算機及網絡安全的管理,確保網絡安全穩定的運行,切實提高工作效率,促進信息化建設的健康發展,現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規定。

  局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是計算機及網絡系統的管理部門,履行管理職能。局信息中心具體負責局計算機(包括外部設備)及網絡設備的選型、安裝、維修;應用系統及軟件的安裝、維護;負責局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

  計算機使用管理

  第一條各科室、局屬各單位對所使用的計算機及其軟硬件設施,享有日常使用的權利,負有保管的義務。

  第二條計算機開啟關閉應按規定步驟進行,工作人員應規范使用計算機設備。如因操作不當等原因導致設備損壞,將視情節處理。

  第三條各科室計算機實行專人專用,使用統一分配的口令進入局域網,發現不能進入局域網須及時報告網管人員,不得擅自修改計算機的IP地址和CMOS設置參數。

  第四條各科室、各單位確需增加計算機設備或網絡終端接口,應向局信息中心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網管人員負責接入。

  第五條工作人員使用計算機時,不得關閉殺毒軟件和網絡防火墻,應確保防火墻處于激活狀態。防病毒軟件要定期進行更新升級,定期和及時對電腦進行殺毒,清潔,除塵,保證電腦能安全運行。工作人員發現計算機病毒應及時清除并報告網管人員備案。

  第六條禁止私自拆卸和擅自修理計算機,禁止私自更換計算機硬件設備。如需修理或更換,應先報局信息中心經審批后由網管人員或計算機公司專業人員負責修理或更換。

  第七條為保證業務系統安全工作,軟盤、光盤等存儲設備必須經病毒檢查后方可使用。

  第八條嚴格遵守信息傳遞操作流程。各終端計算機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共享硬盤或文件夾,設立的.共享硬盤或文件夾使用完畢后應立即取消共享設置。

  第九條網絡用戶密碼及共享權限密碼嚴禁外泄。嚴禁擅自查看、修改、拷貝其局域網內其他計算機的程序及內容。

  第十條不瀏覽和發布反動、黃色、邪教,反動言論等信息,一經發現,嚴肅查處,停止使用互聯網權限。嚴禁在線播放或下載電影、電視劇等,禁止擅自安裝使用游戲。

  第十一條局信息中心網管人員要定期檢查各計算機終端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排除。

  第十二條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機關計算機設備和存儲涉密信息的軟件、磁盤、光盤及其他存儲介質帶離機關。因工作需要帶出工作區域的,須經批準后登記備案才能帶出。嚴禁將與工作無關的存儲介質在單位的計算機上使用。嚴禁存儲介質在內外網計算機,以及在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間互用。

  第十三條建立、健全計算機病毒的預防、發現、報告、消除管理制度及計算機設備的使用、維護制度,對機關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系統進行經常性的病毒檢測。

  第十四條未經允許,禁止開設文件服務器、共享服務器、下載服務器、FTP服務器、WEB服務器、E-MAIL服務器、游戲服務器、媒體服務器、網絡磁盤、聊天服務器等各種對外服務器。

  第十五條禁止使用各類群發、搶占網絡帶寬、強迫他人下網的軟件;局域網內的計算機禁止使用多線程下載文件而造成網絡擁堵、系統癱瘓、影響別人正常使用。隨著信息化工作的深入開展,不同格式、不同內容的數據庫也將越來越多,市局數據中心涉及20多種不同類型的數據庫系統,因此對于數據庫系統的管理也應進一步規范。

  第十六條網絡系統用戶,須做好自身用戶密碼和權限的保密工作,新用戶系統啟用后兩天內必須更改初始密碼,不得將密碼隨意告訴他人。

  第十七條數據庫管理員不得將數據庫管理員密碼隨意透露給他人;不得將數據庫一般用戶密碼泄漏或隨意修改其用戶權限;不能向任何人泄露數據庫存儲的內容。

  第十八條若因用戶名和密碼泄露造成數據庫信息被更改或流失的,由泄密者承擔責任,情節嚴重者遞交局黨組處理。

  第十九條數據庫管理員隨時做好數據庫的備份,核心數據庫的進入必須設置準入的用戶名和密碼,只有用戶名和密碼同時輸入正確時才能更改、導出數據庫信息;數據庫管理員對不正當的數據庫信息更改行為做好記錄,并由提出更改要求的人員簽字。

  第二十條任何人不得隨意向外單位或個人提供紙質或電子版的數據庫信息,如確須提供的,需經相關業務分管領導審核、審批同意,并經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后方可提供。

網絡安全的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管理局及政務服務中心網絡系統的安全及正常運行,促進信息網絡的應用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政管局實際,制訂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所稱的信息網絡系統,是指政管局所有維護和管理的網絡主、輔節點設備及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及網絡服務器,網絡應用及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具體包括審批服務器局域網、病毒防御網、因特網網站和有關窗口部門的專網。

  第三條 政管局及政務中心所有工作人員必須遵守本管理辦法,在規定的權限和職責范圍內使用和操作網絡系統。

  第二章 組織與管理

  第四條 網絡實行統一管理、分層負責制。信息技術處是全局網絡系統安全工作的管理者和責任部門。局機關各處(室)長、窗口各負責人是各處(室)、窗口網絡安全的部門責任人。

  第五條 信息技術處對全局網絡線路和網絡接入設備進行管理和維護,各接入處室及窗口對各自接入網絡的'計算機進行日常使用管理。有關管理部門專網的維護由相關部門負責,信息技術處進行必要的監督。

  第六條 各窗口單位根據業務需要,以公函形式提出申請開通互聯網線路,信息技術處報經領導審批后負責開通線路、調試設備。

  任何單位或個人在未經許可前,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第三章 內(外)網的安全運行

  第七條 在網絡使用中,所有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自覺遵守政管局信息網絡安全工作的有關管理規定,嚴格執行網絡安全保密制度,自覺維護網絡的安全運行。

  第八條 上班時間不準做上網看電影、聽音樂、炒股票、聊天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嚴禁玩電腦游戲、嚴禁瀏覽或注冊到非法網站、不良網站。

  第九條 必須遵守有關保密制度規定,嚴格內外網分離。凡涉及到單位機密以及有重要文件的機器必須與外網物理隔離,防止重要文件被盜取或丟失,對所需保密的文件資料不得上網共享。

  第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政府網及局中心服務器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服務器、工作站,不得使用非法手段獲取他人信息。

  第十一條 除信息處負責人及其授權的維護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政府網主、輔節點,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

  第十二條 信息處負責網絡管理的工作人員對中心相關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相關信息。

  第十三條 任何窗口和個人不得利用網絡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淫穢色情的信息。

  第十四條 各窗口如需增減信息點,改變IP設置、網段設置等,須向信息技術處提出申請,經同意后,由網絡管理人員更改。嚴禁擅自更改IP地址,造成其他人員無法上網的,將追究相關人員及窗口負責人責任。

  第十五條 信息技術處對所有聯網計算機及上網人員要準確登記并及時備案。多人共用計算機上網的窗口,上網計算機的使用要嚴格管理,具體由窗口負責人負責。

  第十六條 局網絡設立的服務器,必須保持日志記錄功能,由信息技術處網絡管理人員按時進行數據備份,存檔備查。

  第十七條 網絡系統軟件及信息數據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1)可向Internet公開的;

  2)可向內部公開的;

  3)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4)僅限本單位使用的;

  5)僅限個人使用的。

  所有上網信息必須經過局辦公室、局領導審核,由信息技術處發布。

  第四章 防病毒管理

  第十八條 局所有服務器、辦公電腦,都必須安裝殺毒軟件,并及時更新病毒庫,每2天殺毒一次;對清除不了的病毒,要及時上報信息技術處。

  第十九條 嚴禁在中心計算機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嚴禁在聯網計算機上使用未經殺毒處理的U盤、移動硬盤或盜版光盤等可移動存儲介質;對于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第二十條 所有工作人員,禁止登錄非法網站,發現來路不明的郵件,不要隨意打開,應立即徹底刪除。

  第二十一條 未經許可的外來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計算機或相關設備,嚴禁兒童使用。

  第五章 責任與處罰

  第二十二條 故意制造傳播計算機病毒,造成系統危害事實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三條 因操作人員疏忽或操作失誤,給工作帶來影響,經努力可以挽回的,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若因操作人員故意違反本辦法,給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財產蒙受重大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四條 全局網絡所用用戶一旦發現有從事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下列行為,均應及時向信息技術處報告,網絡管理人員應做好記錄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違反第十一條及第十三條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將向公安機關報告,由個人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一)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資源;

  (二)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五)從事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 本管理制度由信息技術處負責監督實施,具體處罰由局辦公室實施。

  第二十六條 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網絡安全的管理制度5

  一、校園網的安全運行和所有網絡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由學校網絡管理中心負責。

  二、網絡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濕、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設備,保證網絡設備的安全運行,要建立完整、規范的校園網設備運行情況檔案及網絡設備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件)的'記錄、分類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網絡管理中心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后臺管理端,不得對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

  四、校園網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信息的學校部門負責人審核并簽署意見后,交校辦公室審核備案,由網絡管理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信息服務。

  五、網絡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園網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六、為防范黑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置硬件防火墻。若遭到黑客攻擊,網絡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七、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件。外來軟件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八、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體信息)、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九、校園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十、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絡運行情況。

  十一、學校網絡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廳關于網絡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范,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為了有效地防范網上非法活動,校園網要統一出口管理、統一用戶管理,進出校園網訪問信息的所有用戶必須使用網絡管理中心負責設立的代理服務器、Email服務器。

  十二、服務器必須保持日志記錄功能,歷史記錄保持時間不得低于2個月。

網絡安全的管理制度6

  1、網絡管理中心應定期召開網絡安全會議,通報網絡安全狀況,解決網絡安全問題:

  2、網絡管理中心應定期開發網絡安全培訓班,學習網絡法律、法規,提高各接入單位的網絡安全意識,提高網絡安全水平。

  3、各接入部門應積極配合網絡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覺參加各種培訓活動。

  4、網絡管理中心應當定期對學生進行網絡安全教育,強化網絡安全意識。增強守法觀念。

網絡安全的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了全面提高我校師生網絡與信息安全意識,建立健全校園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的組織體系、管理規章和責任制度,有效防范、控制和抵御信息安全風險,增強安全預警、應急處置和災難恢復能力,提高學校和各部門的整體安全防護水平,形成與教育信息化發展相適應的、完備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促進我校信息化建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以及公安部《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學校校園網絡及所承載的所有信息系統。

  第三條我校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維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網絡與信息安全責任。信息化辦公室承擔學校的安全管理和監督、技術安全保障。網絡與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和個人承擔系統操作與信息內容的。直接安全責任。

  第四條按照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學校信息化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網絡和信息安全工作,信息化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信息化辦公室。各部門設立部門級的信息化領導小組,負責本部門的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各學院和部門主管信息工作的領導為本單位的網絡與信息安全責任人,有信息系統的部門需指定專人作為信息系統管理員,負責本單位網絡與信息安全保護和管理工作,各部門信息化領導小組組成情況報信息化辦公室登記備案。

  第五條信息系統實行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根據國家等級保護相關管理文件,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分為五個等級。等級確定的原則、標準、各級別安全保護和管理內容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涉密信息系統應當根據國家涉密信息保護的基本要求,按照學校部門有關涉密信息系統分級保護管理規定和技術標準進行保護。

  第六條學校各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部門作為安全等級保護的責任主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管理規范、技術標準確定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對新建、改建、擴建的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單位應當在規劃、設計階段確定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并同步建設符合該安全保護等級要求的信息安全設施。

  第七條新建的信息系統,其建設管理部門應當在系統投入運行后到信息化辦公室辦理備案手續。已運行的信息系統,其建設管理部門應當在本辦法執行后到信息化辦公室辦理備案手續并確定安全保護等級。對于二級及以上的信息系統由信息化辦公室統一上報至公安局等相關部門。

  第八條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單位應當建立信息系統安全狀況日常檢測工作制度,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定期對信息系統安全狀況、安全保護制度及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自查,學校管理部門將定期進行檢查。三級以上的信息系統需由公安部門進行系統評測。對于信息系統安全狀況未達到安全保護等級要求的,建設管理單位應當制定方案進行整改。

  第九條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并落實以下安全保護制度:

  (一)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培訓制度;

  (二)核實、登記并及時更新用戶注冊信息制度;

  (三)信息發布審核、登記、保存、清除和備份制度;

  (四)信息網絡安全處置制度;

  (五)違法案件報告和協助查處制度;

  (六)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安全保護制度。

  第十條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單位應當落實以下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一)系統重要數據管理、備份、容災恢復措施;

  (二)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防治措施,防范網絡入侵、攻擊破壞等危害網絡安全行為的措施;

  (三)系統運行和用戶使用日志備份并保存六十日以上的措施;

  (四)密鑰、密碼安全管理措施;

  (五)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第十一條二級以上的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單位應當制定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應當按照應急處置預案的要求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第十二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信息網絡安全的行為:

  (一)擅自進入、使用他人計算機信息網絡;

  (二)擅自增加、修改、刪除、復制他人計算機信息網絡的數據;

  (三)擅自增加、修改、刪除、干擾他人計算機信息網絡的功能;

  (四)破壞計算機信息網絡運行環境、設備設施;

  (五)竊取、盜用、篡改、破壞他人網絡資源;

  (六)故意制作、傳播、使用計算機病毒、惡意軟件等破壞性程序,或者制作、發布、復制、傳播含破壞性程序或其機理、源程序的信息;

  (七)故意阻塞、阻礙、中斷計算機信息網絡的信息傳輸,惡意占用網絡資源;

  (八)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大量或者多次發送電子郵件、短信息等,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秩序或者網絡秩序;

  (九)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違背他人意愿、冒用他人名義發布信息;

  (十)明知本單位或本人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的網絡地址、主機空間等資源已被他人利用,從事可能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而不予制止;

  (十一)擅自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收集、使用、提供、買賣學校公共數據和他人專有信息;

  (十二)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行為。

  第十三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制作、發布、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鼓動公眾惡意評論他人、公開發布他人隱私或者通過暗示、影射等方式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的;

  (八)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九)以非法社團名義活動的;

  (十)買賣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物品的;

  (十一)非法買賣法律、法規限制流通的物品,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的;

  (十二)含有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欺詐等內容,或者教唆犯罪、傳授犯罪方法的;

  (十三)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十四條學校管理部門對違反本辦法的可根據情況作以下處理:

  (一)警告、勒令改正;

  (二)中斷網絡3至60天;

  (三)關閉計算機信息系統;

  (四)給予相應的行政和紀律處分;

  (五)情節嚴重者會同保衛處向公安部門報告,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校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網絡安全的管理制度8

  一、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南國商學院由主管院領導、網絡與信息技術中心主任直接負責指揮、組織、協調大學校園網的網絡信息安全保護工作;

  二、校園網管理部門必須指定具有安全員培訓合格證的專人擔任信息安全員,并在主管領導的統一安排下,具體負責本校信息網絡安全管理工作;三、息安全員應密切與校內各二級部門有關人員聯系,督促監督執行各項計算機網絡信息安全的規章,并負責在組織宣傳計算機網絡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四、各部門網絡安全員應當對本部門的網絡使用情況監督、檢查。

  五、信息安全員負責根據大學的實際情況,擬定并修正或補充本單位計算機網絡信息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安全防范措施;

  六、信息安全員按照計算機網絡信息安全管理行業技術規范要求,負責定期組織檢查計算機網絡信息系統安全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七、信息安全員負責組織進行安全稽核,并負責對校內各二級部門計算機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八、信息安全員負責對大學校園網新購置設備的`安全檢查和驗收工作,對新購置的操作系統,維修后的計算系統或從外拷貝回以及要與外單位交換的軟件進行嚴格的檢查,確認無毒無害后才能使用,確保計算機系統安全運行;九、信息安全員應接受公安機關的安全技術培訓,加強與公安機關的聯系。發生安全事故和計算機犯罪案件時,應采取妥善措施,并組織調查取證工作,保護現場,避免危害的擴大,在向單位主管領導匯報的同時,有權直接向公安機關計算機安全監察部門報告;

  十、如果各學院或二級部門要開通網絡服務,需到教育技術中心登記并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各學院或二級部門指定專門的網絡安全管理員,負責本單位的網絡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參照以上八條執行。

  十一、按照分級負責,責任到頭的原則,學校一級由校園網管理部門負責,二級學院或部門一級由學院或部門主管領導負責,切實做到責任落實,層層負責;十二、嚴格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二級部門除確定一名負責人主管網絡信息與運行安全外,必須確定一名專、兼職的網絡信息及技術管理員具體負責本部門網絡運行及信息安全。

網絡安全的管理制度9

  為保證校園網絡系統與信息安全,有效地防范蓄意攻擊、破壞網絡信息系統及傳播、粘貼非法信息等突發緊急事件的發生,保障信息的合法性、完整性、準確性,保障網絡、計算機及相關配套設備、設施的安全及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絡與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根據我校系統網絡和信息系統建設及應用的現狀,并針對存在的問題與風險,特制定本校網絡與信息安全防范責任制度。

  (一)建立健全校園網絡與信息安全崗位責任體系和規章制度

  辦公室負責以學校名義在內、外網站上的信息發布、審查和監控;總務處協同信息中心負責電力、空調、防火、防雷、防盜、防電磁干擾等基礎設施的監控和維護;信息中心負責網絡的維護和技術支持以及其他各類應用信息系統的監控和維護。

  下設的辦公室各工作小組中,綜合協調組負責在發生緊急事件時聯絡各小組人員到位并協調開展工作,并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起草向領導小組、公安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的報告或在系統內通報。信息網絡安全組負責各類網站、各應用系統、數據庫系統的監控防范、應急處置和數據、系統恢復工作,以及信息安全事件的事后追查;負責網絡系統的安全防范、應急處置和網絡恢復工作及網絡安全事件的事后追查。

  (二)明確信息安全等級、信息安全保護等級

  根據信息的性質和重要程度劃分為四級:

  (1)A級,高敏感信息,實行絕對強制保護;

  (2)B級,敏感信息,實行強制保護;

  (3)C級,內部管理信息,實行自主安全保護;

  (4)D級,公共信息,實行一般安全保護。

  根據確立的信息安全等級,依據國家頒布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等級劃分準則》,確立計算機系統安全保護的五個等級,具體為:第一級,用戶自主保護級;第二級,系統審計保護級;第三級,安全標記保護級:第四級,結構化保護級;第五級:訪問驗證保護級。

  (三)網站、網頁信息安全防范

  內、外部WEB網站、交互式論壇、電子公告版、聊天室等信息發布系統,必須有專門的信息監控人員、系統管理人員隨時監控維護,堅決杜絕含有反動政治內容、淫穢內容等有害信息的出現。任何以學校名義在網站或主頁上發布的信息,必須經辦公室指定人員或其他指定人員的'審查,才能發布。一旦發現非法內容,應立即按緊急處置預案處置。國家法定長假期間,無安全防護措施或監控處置措施的各類信息發布網站應關閉。

  (四)網絡安全防范

  與外部相關部門聯網必須采用單獨的網絡設備和通信線路,必須采用物理隔離或防火墻邏輯隔離的方式交換數據,采取嚴格的通信控制策略并具備審計、記錄等功能;內部計算機網絡應與因特網物理隔離;與網絡服務提供商簽訂網絡通暢安全保障協議,確保在網絡線路故障的情況下能夠得到及時恢復;必須對主機或網絡設備中不使用或較少使用的、存在安全隱患的服務進行關閉;對各類撥號接入設備要采取具體嚴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在網絡建設和改造時必須優先考慮到網絡的安全性,要有相應的備份設備,一旦局域網、廣域網出現故障能夠及時更換或維護;未經上級信息中心許可,嚴禁將采用規定范圍以外IP地址的計算機接入我校系統網絡;各類網絡設備及關鍵主機設備的密碼要有專人保管備案并有定期變更機制;在未采取相應的加密措施之前,不利用電子郵件傳遞涉及機密的信息。

  (五)病毒安全防范

  校園內所有教學與辦公使用的計算機設備,配備正版的防病毒軟件,所有的外來軟件或盤片,必須先進行病毒檢查才能安裝和使用。

  (六)軟件系統安全防范

  按照國家的要求,杜絕使用盜版軟件。各類應用軟件要充分考慮到軟件安全的要求,并進行安全性能評估。

  (七)數據安全防范

  逐步建立相應的數據備份、恢復機制;原則上備份介質的存儲不能與主機系統在同一地域,或實行備份導出數據異地存放。

  (八)設備安全防范

  采購的計算機設備都必須有較高的可靠性,尤其是主機、服務器及中心網絡設備、網絡安全設備等關鍵設備要按照推薦目錄采購,從源頭上把好設備的安全性能關。各關鍵設備都要有冗余備份或相應配件,一旦設備出現故障能夠及時維護、更換,確保不影響正常工作的開展和系統的運行。

  (九)機房安全防范

  主機房嚴格按照有關的國家、省市標準進行建設和改造;必須具備防火、防雷、防靜電、防電磁干擾設備;要有完備的環境控制設備和電源供應設備;要有嚴格的管理制度,確保各類設備有一個良好的運行環境。

網絡安全的管理制度10

  網絡是學校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為全體師生提供先進、可靠、安全的計算機網絡環境,支持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為充分發揮校園網絡的作用,特制訂本制度,希望廣大師生共同遵守。

  1、校園網絡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

  2、學校各部門要加強對校園網新聞傳播和信息內容的安全管理,對上網信息要進行審查,嚴格把關,落實防范措施。

  3、校園網絡的所有用戶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對校園網的所有設備要精心使用,如有損壞要按價賠償。

  4、學生上網必須有老師的具體指導,教師要引導學生正確、安全、健康地使用網絡進行查閱資料、收集資料、利用資料等教育教學活動。

  5、為了使學校的網絡暢通無阻,發揮網絡的積極作用,具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網絡使用者的任何部門、任何人,一旦發現,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將對該使用者取消上網資格。

  (1)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的:

  A、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B、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E、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F、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

  機網絡安全活動;

  G、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2)訪問國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網站、國內外的反動、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網站。

  (3)下載游戲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內容、下載并傳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內容。

  6、計算機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殺毒軟件是否開啟,及時在線升級殺毒軟件,及時向網絡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運行等情況。

  7、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數據,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盤的C盤區,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丟失損壞等后果自負。

  8、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9、全體師生有義務向學校網絡管理員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網絡安全的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目的為維護公司網絡安全,保障信息安全,保證公司網絡系統的暢通,有效防止病毒入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網絡系統管理。

  第三條職責

  1、集團業務處負責公司網絡系統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系統維護,制定相關制度并參加檢查。

  2、集團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不定期抽查網絡內設備安全狀態,發現隱患及時予以糾正。

  3、各部門負責落實網絡安全的.各項規定。

  第四條網絡安全管理范圍網絡安全管理須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規范:物理層、網絡層、平臺安全,物理層包括環境安全和設備安全、網絡層安全包含網絡邊界安全、平臺安全包括系統層安全和應用層安全。

  第五條機房安全

  1、公司網絡機房是網絡系統的核心。除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2、管理人員不準在主機房內會客或帶無關人員進入。

  3、未經許可,不得動用機房內設施。

  第六條機房工作人員進入機房必須遵守相關工作制度和條例,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宜,每天上、下班前須檢查設備電源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離開。

  第七條為防止磁化記錄的破壞,機房內不準使用磁化杯、收音機等產生磁場的物體。

  第八條機房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

網絡安全的管理制度12

  1、嚴格機房管理。建立完整的計算機運行日志、操作記錄及其它與安全有關的資料;機房必須有當班值班人員;嚴禁易燃易爆和強磁物品及其它與機房工作無關的.物品進入機房。

  2、加強技術資料管理。明確責任人,重要技術資料應有副本并異地存放。

  3、建立軟件開發及管理制度。開發維護人員與操作人員必須實行崗位分離,開發環境和現場必須與生產環境和現場隔離。

網絡安全的管理制度13

  為保證我院自辦網站、內網用戶的正常運行,防止各類病毒、黑客及其它非法軟件對互聯網及聯網主機構成威脅,最大限度地減少、降低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互聯網內主要服務器必須安裝防火墻軟件系統及防病毒軟件并定期進行升級,保證設備的正常、安全使用;

  二、互聯網各接入部門計算機應安裝防病毒軟件、防黑客軟件及其它安全保護軟件,并對軟件定期升級;

  三、嚴禁各接入部門計算機安裝病毒軟件、黑客軟件,嚴禁攻擊其它聯網主機,嚴禁散布黑客軟件、病毒和其它非法軟件;

  四、互聯網運行管理部門應定期發布病毒預報信息等各種安全公告,定期檢測互聯網內的病毒和安全漏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互聯網運行管理部門應采用合理的技術手段對網絡安全運行進行有效的監控,利用各種有效的`安全檢測軟件定期對網絡安全隱患進行檢測;

  六、對于通過網絡或各種介質傳遞的軟件、數據、信息等必須進行有效的安全檢測,以防止病毒等潛在的安全問題發生和擴散,對于新發現的病毒等要及時進行查殺。無法查殺的要備份染毒文件、上報,同時追查病毒來源;

網絡安全的管理制度14

  一、計算機屬于學校的固定資產,是學校配備給每位教師的辦公用品,使用者是安全管理責任人,平時應對所用的計算機妥善保管,認真維護。

  二、工作時間嚴禁利用網絡進行任何的娛樂活動(包括玩游戲、聊天、看電影電視、炒股、賭博等);嚴禁訪問不健康網站、瀏覽不健康信息;不得利用網絡披露他人隱私或進行人身攻擊。

  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四、教師在長時間離開電腦前應設置屏幕保護,或者退出系統并關機以保護顯示系統。使用完畢后要按照正常的步驟關機,不得強行關閉電源。下班后必須切斷電源關閉計算機,停止計算機的運行。

  五、教師在用機過程中應做好計算機病毒的查殺工作,一旦發現所用計算機被病毒感染應立即清除計算機病毒,必要時可以請學校網絡管理員協助予以解決。

  六、辦公用機已安裝常用軟件,無特殊情況不得安裝、下載與教學無關的軟件。

  七、要愛護和正確使用電腦,確保設備正常運行。任何人不得私自打開機箱更換硬件配置。使用中遇到計算機發生故障,不論是人為損壞還是器材本身故障,都應及時與學校網絡管理人員聯系,不得自行拆卸。

  八、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開啟、使用他人的電腦;不準擅自將計算機外借。所有職工要教育自己的子女、家屬、朋友,任何時候(特別是周末、節假日)都不得使用辦公室電腦玩游戲或上網聊天。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職工自己負責。

  九、關于QQ群的使用規定:學校設立教師專用QQ群是為了給教師提供一個相互交流的平臺,教師上班開機后必須上線不得隱身;上傳的資料必須與學校工作有關,無關信息不得上傳;QQ群僅供本校職工使用,禁止其他人加入。牽扯到學校或個人的重要信息不得外傳;大容量共享信息(如光盤、錄像、軟件等),由專人負責發送。

十、住校職工晚9:00前離開辦公室,關閉門窗、切斷電源。

網絡安全的管理制度15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目的在于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并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絡應用而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2、校園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3、教技領導小組下的網絡管理組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并對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和監控。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管理組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5、所有上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

  6、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并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絡管理組進行的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的安全檢查。

  7、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管理組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網絡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網絡管理小組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絡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絡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絡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絡設置,不得盜用ip地址及用戶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用戶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3、網絡管理員負責全校網絡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網絡事故報告制度并定期匯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服務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網絡管理組必須及時備案并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校園網絡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審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再由信息員發布。新聞公布、公文發布權限要經過校領導的批準。

  6、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用戶所擁有,網絡管理組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用戶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絡版監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過濾軟件系統,監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互聯網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數據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絡工作。

  8、網絡管理小組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件,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殺毒軟件是否開啟,及時在線升級殺毒軟件,及時向網絡管理組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運行等情況。

  9、禁止私自安裝、卸載程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件,不允許玩電子游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文件和系統設置。

  10、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或文件;對于外來光盤、優盤、軟盤上的文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檢查、消毒。

  1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12、未經校園網絡管理小組的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

  13、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數據,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盤的c盤區,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丟失損壞等后果自負。

  14、保護校園網的設備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接線,不準打開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設備及附屬設備,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設備外借。

  15、各教室、教研組和各部門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設備的性能,發現故障及時通知網絡中心處理。

  16、各部門和各教室、教研組應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網絡用戶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服務器或計算機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為。

  3、用戶要嚴格遵守校園網絡管理規定和網絡用戶行為規范,不隨意把戶頭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戶頭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戶頭和ip地址。

  4、網絡用戶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5、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中心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處罰辦法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1、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者: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者。

  5、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或竊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用戶口令等危及網絡安全運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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