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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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消防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管理制度1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

  (2)建立義務消防隊,人數不少于施工總人員的10%。

  (3)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按規定劃分級別審批手續完善,并有監護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備

  (1)臨時搭設的建筑物區域內,每100m2配備2只10l滅火器。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m2,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積水桶(池)、黃砂池等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3)木工間、油漆間和木、機具間等每25m2配備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4)消防器材只能作為消防工作專用,嚴禁用于其它用途。

  3.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時,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l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9)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10)施工現場的焊、割作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電熱器加溫,應設電壓調整器控制電壓,導線應絕緣良好,連接牢固,并在現場設置多處測量點。

  2、采用保溫或加熱措施前,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

  (12)做好日常的消防知識宣傳工作,做到人人懂得火災防范、人人會用消防器材、火災發生時人人會報警。

消防管理制度2

  熟悉和掌握本學校的樓層和消防設施平面圖布置,加強和貫徹國家及省市消防部門有關的消防法規,加強維護保養校內的消防設施和設備,確保臨警狀態下能及時發揮作用,確保本學校的公共財產和廣大校方的生命財產安全。

  1、 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法和省、市消防部門有關消防法規法令,做到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在學校內開展消防法的宣傳,做好消防知識普及及宣傳工作。

  2、 保安部門負責消防安全隱患的檢查及滅火器、消防栓的檢查工作,工程部門維修人員負責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

  3、 消防設備故障維修應及時,一般不超過8小時,如確實因故障在8小時內排除不了必須及時將特殊情況上報校方處理。

  4、 在各班級成立消防小組,定期培訓消防知識。

  5、 任何人未經消防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拆改、移動消防設施,更不得在消防設施前堆物品或設置障礙而影響臨警狀態下的使用。

  6、 樓層內設置的`滅火器一年檢查一次滅火器的藥效,過期失效的應及時更換。

  7、 經常深入樓層巡視消防設施的完好和防火安全情況,隨時發現糾正火災隱患。

  8、 制訂消防的防范措施,確保校園內人員財產安全。

  (1) 確保疏散樓梯和道口有明顯標志,道口暢通,不堆放雜物和車輛,一旦發現立即清除。

  (2) 經常維護疏散道口及樓道的應急照明,確保應急情況樓道和道口的照明。

  (3) 經常宣傳貫徹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師生防火意識。

  (4) 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5) 嚴禁在樓內燒廢物或亂丟煙頭、點蠟燭等。

  (6) 保持消防電梯迫降功能的正常。

  (7) 臨警狀態時做好人員疏散組織工作。

  (8) 使用電爐、電水壺電飯鍋等電熱器具的要注意安全,在使用時必須有人看護。

  15、 值班人員在得到火災報警信號后,應同報警人員保持聯系,落實火情真實情況,如確有火情,立即用電話向119消防部門報火情并即刻趕到現場,組織人員疏散和正確使用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16、 對出現火災的樓層要維持好秩序,保護現場并向物業管理領導及校方報告火情。

  17、 對校方的裝修工作應嚴格審查和控制外來裝修人員的資質和素質,如需報消防部門審批的必須等待批復后方可施工。

  18、 對外來裝修人員使用的材料進行檢查是否是阻燃型,施工過程中確需動用明火的必須報管理部批準,否則不得施工。

消防管理制度3

  消防泵房是全公司消防系統的.心臟,為保障公司生產、辦公、生活等的正常用水,制訂如下規章制度:

  (一)泵房設備由保安隊長負責使用和保養,未經保安隊長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啟動或關閉。

  (二)使用和操作必須按章進行,應先關閉室外進出管連通閥,并確定設備完好才能開啟電源按鈕,如發現水壓控制表失靈,應立即停機,嚴禁違章操作,嚴禁開空泵。

  (三)對泵房內的設備要定期巡視,對事故苗頭及時上報。對泵房的附屬設備,即貯水池注意流量,謹防閘閥失靈溢水造成浪費;對深井泵要每周啟動一次,檢查性能,以防失靈,維修工具妥善保管,未經允許不得隨便借出。

  (四)管道工離開泵房要及時關閉門窗,嚴禁閑雜人員入內。

  (五)應保持泵房清潔衛生,及時抽盡積水,嚴禁在機房內大小便,違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批評、罰款。

  (六)半地下貯水箱頂層除管道工及檢修人員,未經許可嚴禁攀爬玩耍,嚴禁向池內投擲雜物,管道工負責箱蓋上鎖及水源清潔的監護。管道工應定期察看水質,有情況及時上報,水池每年夏季清掃一次,冬天要進行管網保暖工作。

  (七)泵房及附屬設備周圍要保持整潔,及時清除雜草、蟲類等。

消防管理制度4

  1.總則

  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物業消防臺賬,確保物業區域內消防安全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2.消防臺賬內容

  2.1消防設施臺賬

  記錄物業區域內消防設施的數量、類型、安裝位置、檢測日期、維保單位、維修記錄等。

  2.2防火巡查臺賬

  記錄物業巡查人員每日對物業區域的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包括巡查時間、巡查范圍、發現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2.3消防安全培訓臺賬

  記錄物業服務企業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活動,包括培訓時間、地點、參加人員、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

  2.4消防演習臺賬

  記錄物業服務企業組織的消防演習活動,包括演習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演習內容、評估結果等。

  2.5動火動焊作業臺賬

  記錄物業區域內動火動焊作業的情況,包括作業時間、地點、作業內容、作業人員、審批手續、安全措施等。

  2.6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臺賬

  記錄物業區域內易燃易爆物品的種類、數量、存放地點、管理人員、領用情況等。

  2.7消防違法行為查處臺賬

  記錄物業服務企業對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查處情況,包括違法時間、地點、違法事實、處理結果等。

  3.消防臺賬的`管理

  3.1物業服務企業應設立專門的消防臺賬檔案室,安排專人負責消防臺賬的建立、維護和管理。

  3.2各類消防臺賬應按照規定格式填寫,并使用專用檔案盒存放,注意防潮、防鼠、防火。

  3.3物業服務企業應定期對消防臺賬進行檢查,確保臺賬記錄的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

  3.4消防臺賬不得隨意修改、刪除,如需修改或刪除,應注明原因,并由相關人員簽字確認。

  3.5消防臺賬的查閱、借閱應進行登記,注明查閱、借閱人、時間、歸還時間等內容。

  4.消防臺賬的歸檔與銷毀

  4.1消防臺賬實行定期歸檔制度,每年進行一次歸檔,并將上年度的臺賬移交給專門的檔案管理部門。

  4.2銷毀消防臺賬應進行審批,填寫銷毀登記表,由物業服務企業相關負責人簽字確認。

  4.3銷毀消防臺賬時應注意保密,采用粉碎、燒毀等安全方式,防止泄密。

  5.獎懲機制

  5.1對認真執行本制度,在消防臺賬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物業服務企業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5.2對違反本制度,造成消防臺賬損毀、丟失、泄密的部門和個人,物業服務企業應進行通報批評,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6.附則

  6.1本制度由物業服務企業負責制定、修訂和解釋。

  6.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消防管理制度5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愛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中小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化。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愛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命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管理制度《中小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易燃、易爆的危急試驗用品、做到特地存放、由化學試驗員責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試驗時,老師必需在做試驗前向學生講清晰留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運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試驗室、庫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運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剛好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學校消防設施,要人人愛惜。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肅穆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需常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覺安全隱患,要剛好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教室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懲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管理制度6

  1.建筑工地工程負責人必須全面承擔施工現場的治安、安全責任,

  并與學校保衛處簽定《治安、安全責任書》;

  2.現場工人必須定期第月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3.施工班組工人有義務積極參加施工現場義務消防隊伍,提高施工現場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組必須堅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動天天進行,堅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險作業進行防火安全技術交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審批證,氧氣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間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m;

  6.氧氣瓶要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7.焊接作業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電焊機外殼、焊鉗與把線必須接零接地絕緣良好;

  8.嚴格遵守施工用火審批制度,審批證僅當天有效,若變換動火地點,必須重新辦理用火審批手續;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須符合防盜、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要符合防火規定;

  11.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并應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志;

  12.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計劃限量進入外,還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現場、宿舍等禁止吸煙,需要吸煙者應在指定專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14.施工現場和宿舍生活區,未經防火負責人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使用燈泡不得大于 60W,不得晝夜亮燈;

  15.施工現場、宿舍等無電工證人員一律不準擅自架設電線、電纜和電器設備安裝;

  16.木工作業完畢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徹底消除火災隱患;

  17.施工現場伙房必須服從統一規劃布置,不得另外私設小灶;

  18.伙房內爐灶燒火設施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規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現場一切消防設施、裝置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移動、破壞;

  20.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應立即采用電話(119)報告火警,并火速報告施工負責人組織義務消防隊及現場人員撲救失火;

  21.施工現場中各種危險設施、部位都必須設置防護設施和明顯的警告標志;

消防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公司概況:廣東星盟公司依托政府的大力支持,以高素質的管理團隊、高水平的技術支持、高效率的服務質量,以繁榮數字文化社區為己任,以“誠信服務、追求卓越”為方針,以“務實規范、整合連鎖”為理念,從客戶需求和利益出發,竭誠服務社區,遵紀守法經營,全力打造“星空網盟”品牌,把星盟公司締造成享譽南粵,輻射全國的著名網絡服務連鎖企業。

  第二條

  為加強門店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及公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三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

  安全管理調度

  第一條

  總公司根據需要制訂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辦法,下發給分公司。

  分公司負責貫徹總公司下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將相關條文下發給分公司所管轄的門店。

  門店店長負責將總公司制訂的安全管理辦法貫徹到門店工作人員的日常安全工作中。

  第二條

  門店應定期將日常營業過程中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匯總成報表上交到分公司。

  分公司應定期匯總所管轄門店上交的安全管理情況報表,將安全情況統計結果上交到總公司。

  總公司根據各分公司匯總、統計的結果,對門店的安全管理作出指導、調整、優化,必要時制訂新的管理規定并下發給各分公司貫徹落實。

  第三章

  門店治安管理

  第一條

  門店對員工進行治安知識培訓,并達到下列要求:

  (一)了解各種治安事件及相關國家法規;

  (二)發生治安事件時,能正確處理,必要時能及時報警。

  第二條

  門店治安管理要貫徹以“防范為主”的方針,實行“人防、技防相結合”的原則,落實“四防”(防搶、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確保要害部位的安全。

  第三條

  要害部位是門店治安防范工作的重點,它包括:

  1、供水、供電、空調、通風、消防系統的核心部位;

  2、機房、服務器系統的核心部位;

  3、現金、貴重票證的存放部位;

  4、貴重器材、設備及危險品庫;

  5、物資倉庫。

  第四條

  做好門店治安防范工作,首先要加強門店內部的治安管理,必須堅持:

  1、門衛值班制;

  2、保安巡邏制;

  3、會客登記制;

  4、物品出入登記制。

  第五條

  員工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都屬違反門店治安管理制度的行為:

  1、參加和組織群眾性非法活動的;

  2、傳謠造成混亂、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

  3、偷看、傳播、復制淫穢書畫、錄像、物品的;

  4、以財物為賭注進行聚眾賭博的;

  5、偷竊公共財物,騙取私人財物的;

  6、私拆他人信件、電報及郵包的;

  7、侮辱、誹謗、威脅或毆打他人的;

  8、違反勞動紀律,進行無理取鬧,干擾辦公秩序的;

  9、將危險物品堆放通道,違反消防、治安管理的;

  10、故意損壞環境美化設施的。

  第六條

  門店必須經常進行安全防范檢查,建立“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防范責任制度,對危及要害安全的不安全隱患,應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章

  門店消防管理

  第一條

  門店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并達到下列要求: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了解本崗位火災危險性、防火措施,掌握滅火基本方法;

  (三)發生火災時,能及時報告火警,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撲救初期火災,及正確運用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第二條

  門店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設置明顯“禁止吸煙”標志;

  (二)消火栓應有明顯標志,不得妨礙其正常使用;

  (三)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次通道的寬度不小于1.1米;

  (四)通道不準堆放物品;

  (五)保持疏散通道的暢通;

  (六)地面和頂棚選用不燃材料進行裝修;其他允許使用可燃材料進行裝修的,應做阻燃處理;

  (七)疏散通道和門的兩側,不準設置座席或堆放任何物品;

  (八)安全疏散門、通道設有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備,應急照明時間不少于20分鐘;

  (九)每日停止營業后,對營業場所進行防火檢查,做好自查登記;

  (十)值班人員應進行消防安全巡邏檢查;

  (十一)不準留宿顧客。

  (十二)任何人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使用電爐,妨礙消防安全;

  第三條

  門店的工作人員應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消防責任。

  第四條

  門店的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電氣設備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員安裝、檢查、維修;

  (二)電氣設備選型和安裝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范;

  (三)門店的照明線路與營業性線路應分別設置,設備的測試、維修的電源必須是營業性電源,禁止超負荷用電;

  (四)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護裝置;

  (五)配電設備下方不得存放可燃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可燃物品的水平距離不得小于0.5米;

  (六)未經門店有關負責人批準不得使用電熱設備;

  (七)霓虹燈的變壓器、日光燈的`鎮流器及高溫燈具應設置在非燃結構上,并采取隔熱、散熱保護措施;

  (八)停電或停止營業后,應切斷營業性電源。

  第五條

  門店內臨時安裝電氣線路,應由門店負責人批準,必須采用絕緣套電纜,使用完畢應及時拆除。

  第六條

  門店營業場所禁止吸煙和動用明火。需動用明火的,須做好現場保護和防災預案,經門店負責人批準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用火前應清除周圍可燃雜物,配備滅火器材,有專人監護。用火后應清理用火現場,清除火災隱患。

  第七條

  門店的配電室、主機房、辦公室等非營業場所,應根據火災危險性制訂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第八條

  門店按國家《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配備相應種類、數量和有效的滅火器材,并放置在明顯易取的地方,禁止挪作他用。

  第九條

  門店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消防給水、火災報警,并定期檢查、維修。

  第五章

  安全管理績效考核

  第一條

  門店根據分公司下發的員工安全工作績效考評辦法定期對門店工作人員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評估,將評估的結果作為對員工進行獎勵、表彰或反激勵的依據。門店定期向分公司上報員工安全工作的評估和獎懲結果。

  第二條

  分公司具體貫徹落實總公司制訂的安全管理績效考核辦法,并將門店工作人員的安全工作績效考核辦法下發給管轄的門店。

  分公司應按總公司規定的考核內容定期對所管轄的門店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并根據考核結果對有關門店進行獎勵、表彰或負激勵。

  分公司應向總公司匯報所管轄門店的安全檢查情況、安全管理績效考核結果和獎懲情況。

  第三條

  總公司制訂安全管理績效考核辦法,下發給分公司,由分公司具體落實操作。

  總公司不定期對各市門店的安全管理進行抽樣突擊檢查,檢查的結果作為對該門店和該市的安全管理績效考核的依據。

  總公司定期根據各分公司上報的安全管理情況統計和績效考核結果,結合對各市門店的突擊檢查的結果,對各分公司的安全管理績效進行考評、獎懲。

消防管理制度8

  一、所有建筑企業和項目部要強化建筑工地防火安全意識,從火災事故中吸取教訓,采取得力措施預防火災,把火災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建筑工地項目部辦公室、員工板房要合理選址,采用防火材料,按規格標準要求搭建,室內嚴禁抽煙、使用電器燒水做飯和取暖。

  三、每個項目部迅速對建筑工地所有電路電器電線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徹底消滅“蜘蛛網式”亂拉亂接,規范電路電線走向和安裝。

  四、按規定配足消防設施,預防火災的發生。消防門、消火栓、消防池、消防水、消防罩和滅火器等設施要配備齊全,確保員工正確使用。

  五、完善防火安全應急預案,健全救援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和防火安全消防教育,提高消防滅火技能,同時建立事故報告制度,及時上報相關火情火險信息,遇到緊急情況和突發火災,果斷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六、各級消防、安監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對在建工地加強火災安全監管和巡查,特別是建筑企業和項目部要加強對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常規檢查,形成各級巡查檢查長效機制,發現問題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到位,確保建筑工地防火安全。

消防管理制度9

  1 目的

  保證消防通道暢通,以利于事故狀態下消防車通行。

  2 范圍

  適用于公司區消防通道的破路、占路作業。

  3 職責

  3.1 安全環保處負責消防通道的`監督管理。

  3.2 各單位負責本轄區內消防通道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 消防通道應隨時保持暢通,嚴禁私自占用、堵塞、違章破路。

  4.2 各單位對本轄區內消防通道進行日常巡查,安全環保處定期或不定期對消防通道進行監督檢查。

  4.3 因生產、施工需要對消防通道進行破土時,由施工單位持《破土作業許可證》到安全環保處辦理《破(占)路申請單》。需破整個路面作業時,執行《破土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4.4 因生產、施工需要占用消防通道時,施工單位到安全環保處辦理《破(占)路申請單》,作業期限不超過5天,占全道作業不得超過24小時。

  4.5 破路或占路施工原則上應保持消防通道單行暢通;破路或占路時施工單位應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志,各單位做好現場消防通道的交通工作,確保行人和車輛通行安全。

  4.6 破(占)路申請單位不得私自改動作業地點或超范圍作業,審批后的申請單不得超期使用。

  5 相關文件

  5.1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5.2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5.3 《道路、防火堤及破土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6 相關記錄

  6.1 《破土作業許可證》

  6.2 《占道票》

  7 附加說明

  本規定由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

消防管理制度10

  一、公司建立由員工組成的志愿消防隊,接受公安機關消防部門的業務指導,志愿消防隊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管理。

  二、志愿消防隊由各部門、班組的負責人和年齡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的`員工組成。

  三、安全對志愿消防隊員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培訓和滅火疏散演練。志愿消防隊員要服從生產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根據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四、根據人員的變化情況每半年對志愿消防隊員進行調整、補充。

  五、志愿消防隊員要熟悉防火、滅火知識、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適用的范圍,消防設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火災撲救、組織人員疏散及逃生方法,火災現場的保護等。

  六、認真貫徹執行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和勸阻違反消防法規和制度的行為。開展防火宣傳教育,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整改火災隱患。

  七、發現初起火災時,及時報警、利用滅火器材撲救初起火災、搶救生命、疏散物資、維護秩序、保護火災現場。當公安消防隊到達現場時,要迅速準確地提供情況,在火場總指揮的指揮下,緊密配合公安消防隊,協同作戰。

消防管理制度11

  目的:

  為了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保護員工人身和公共財產的安全,對公司實行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望共同遵循。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具體規定如下:

  一、職責:

  消防設施使用部門負責對消防進行安全管理、其他部門協助管理部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二、消防培訓教育

  (一)、各部門必須指定出一名消防具體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設施的管理,以及落實安全管理部門對各車間的消防要求。

  (二)、由各車間抽調3-5名員工,與保安隊人員一起組織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安隊長兼任義務消防隊長,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其培訓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知識,以應對公司發生的突發事件及消防事故。

  (三)、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四)、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特殊工種人員應做到重點教育培訓。

  (五)、對新員工(包括實習、代培人員)應做好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三、消防檢查制度

  (一)、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行政科應每月組織人員對各車間作一次消防檢查并復查追蹤整改。

  (三)、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消防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確認。

  (四)、檢查人員應及時將檢查情況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應及時整改,未按時整改的,視情況給予處罰。

  四、消防設施管理

  (一)、各部門車間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出口通道。

  (二)、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及應急照明設施。

  (三)、消防箱、滅火器應編號劃分確定責任車間,并貼好保養、檢查責任卡,統一由行政科監督管理。

  (四)、保安隊應經常對各車間消防設施檢查跟蹤,及時督促車間對消防設施的`保養更換,保證設施狀態良好。

  (五)、消防水帶、槍頭應每月檢查一次是否完好,消防栓閥門接口應每月放水一次,看是否好用。

  (六)、消防器材消防專用,嚴禁任何人私自開啟消防箱挪用消防器材,如有發現,給予200元/次處罰,特殊情況應征得安全管理部門同意。

  五、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之前與本制度有沖突的地方,以本制度為準。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全體學生應自覺接受消防安全管理員對學生宿舍防火檢查,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項:

  1、宿舍生管、管理員、樓層長、寢室長和學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識、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救火、會組織人員疏散。

  2、學生宿舍內的消各類滅火器均屬宿舍消防設施,嚴禁非消防用途使用宿舍內消防設施。

  3、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不得使用各種家用電器,不得亂接亂拉電源線和私接電源保險,嚴禁使用電爐。

  4、不得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使用酒精爐。

  5、不得臥床吸煙,嚴禁點蠟燭學習。

  6、嚴禁學生在宿舍存放、使用電爐子、電褥子、電熱鍋、電熱杯、熱得快、電吹風、電夾板等禁用電器,嚴禁學生在宿舍內私拉電線。

  7、樓梯、走廊和陽臺等部位應當保持暢通,不得擅自封閉,不得堆放各種物品。

  8、發現他人違章用火、用電或損壞消防設施及器材的,要及時進行勸阻、制止,并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

  凡違反本制度有關規定,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并視情節給予處分或追究其刑事責任。

消防管理制度12

  一、酒店常見治安問題處理

  1.開展安全檢查工作

  (1)安全檢查的方式

  從檢查的時間上分,有節假日檢查,季節性檢查和定期檢查。從檢查范圍上分,有自我檢查、聯合檢查、互相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等。

  (2)開展安全檢查的程序

  ①準備階段,組織檢查力量,制定檢查計劃、目的、要求、檢查方法。

  ②檢查階段,按照檢查的目的要求,深入被檢單位,以看、聽、問的方法進行認真細致的檢查。

  ③整改階段,對發現的隱患、漏洞和不安全因素,研究整改措施,及時解決。

  ④總結階段,寫出檢查報告,報告上級領導,備案存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解決。

  2.災害事故預防工作

  (1)搞好宣傳教育。要利用各種機會,采取各種形式,向員工進行教育,提高員工維護和遵守規章制度的自覺性。

  (2)領導和員工認真落實安全責任制,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切實防止災害事故的發生。

  (3)堅持安全檢查,堵塞漏洞。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對管區公共場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五防”安全防范工作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的問題,應及時協同有關部門加以解決。

  (4)對已經發生的災害事故,要認真查清事故原因,判明事故性質,對制造破壞事故的犯罪分子要嚴厲打擊,對玩忽職守的直接肇事者要報告上級,分清情況給予處理。

  (5)及時總結管區的預防災害事故的經驗,對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

  3.發現醉客在公共場所吵鬧時的處理工作

  (1)如有陪同人員,應勸其陪同人員將酒醉的客人帶離現場。

  (2)如單獨一人,為了維護好公共程序和其他客人的安全,在勸阻無效的情況下,找一安靜的休息處約束其至醒酒。

  4.拾獲客人遺失物品時的處理工作

  拾獲客人遺失物品后,應立即上交保安部處理。

  5.發現打架、斗毆時的處理工作

  必須做到積極果斷進行勸阻,防止事態擴大;不是因雙方出手時誤打到自己而介入;立即向當班隊長和主管領導報告。

  6.發現可疑人時的處理工作

  (1)首先留住可疑的人。

  (2)立即帶到保安部處理。

  (3)查明原因后根據情況送公安機關處理。

  7.協助公安機關查處治安案件

  (1)發生治安案件之后,公安機關或保衛部門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按辦案程序調查處理。

  (2)一般治安案件,由本單位保衛部門負責查破,有些情況比較復雜,危害影響較大的治安案件,由公安機關治安部門組織查破,保衛部門積極配合。

  (3)在查破治安案件過程中,內部單位保衛部門應作以下工作:

  ①保護好現場,制止事態擴大,進行現場調查和勘察。

  ②詢問受害人和證人,并作好筆錄。

  ③收集和扣押有關違反治安管理的工具、證據和可能沒收的財物。

  培訓練習

  酒店中還有哪些常見的治安事件?應如何處理?

  危害酒店安全的事件 處理方法

  二、酒店消防常識培訓

  1.消防中心主要任務

  酒店設立消防中心,隸屬保安部直接領導,負責對全酒店實施嚴格的消防監督,在消防工作上有一定權威。它的主要任務是:

  (1)負責對酒店員工進行消防業務知識培訓。

  (2)開展防火宣傳教育。

  (3)制定各種防火安全制度,督促各部門貫徹落實防火安全措施,負責調查了解違反消防規定的原因,并提出解決處理的意見,向保安部、總經理報告情況。

  (4)負責檢查酒店各部門的防火安全情況以及各種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5)負責將每天酒店消防情況和每周酒店消防情況書面報告保安部呈總經理。

  (6)負責調配補充消防滅火器材,并與有關部門定期進行消防設備檢測、保養、維修,及時排除消防設備故障。

  (7)負責24小時監視消防主機、閉路電視、防盜報警信號。發現火警、火災及其他問題時,要向保安部、總經理報告,并提出處理方法。

  (8)負責制定重點部位的滅火作戰方案,并負責組織演練。

  (9)負責酒店動火部位的安全監督。

  (10)負責協助酒店新建、改造工程消防設施的呈報審批手續。

  (11)負責辦理進店施工單位人員出入登記手續,并監督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

  (12)協助作好重要接待任務時有關消防方面的安全和保衛工作。

  (13)管理好消防業務檔案.

  2.消防中心各級人員崗位職責

  (1)消防中心經理崗位職責

  ①工作職權

  a.有權調動和安排下屬的工作,在發生火警的情況下,有權調動酒店專職和業余消防人員緊急撲滅火災。

  b.對酒店各部門的火情隱患,有權提出質詢;有權建議改善防火設施,對員工進行防火知識的培訓及考試。

  c.根據員工工作表現的好壞,有權進行表揚或批評,獎勵或處罰,提升或撤換。

  ②工作職責

  a.對保安部經理負責,負責消防中心的全面工作。

  b.對酒店消防安全負有重要責任。

  c.管好消防監視中心的各種設備、設施,保證監視中心正常工作。

  d.管理好酒店消防系統,保持它們的靈敏度。

  e.嚴格執行國家、酒店制定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規,自覺作好酒店消防管理工作。

  f.負責制定酒店防火安全管理措施并負責組織實施。

  g.負責防火安全培訓工作,組織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進行防火演習,每年至少組織全酒店管理人員進行兩次以上的消防(滅火)知識及操作的考試。

  h.負責對員工工作進行考勤,考績。

  ③業務要求

  a.具有消防專業知識、熟悉和掌握政府和酒店有關消防的法規和制度。

  b.熟悉酒店建筑布局、建筑材料的特點,熟悉消防通道走向、消防系統的布局、消防設備的配備和設置情況。

  c.在火警情況下能沉著冷靜、有較強的應變能力,能迅速組織疏散人員和撲滅火災。

  ④工作內容

  a.制定酒店發生火警時的工作方案,并以工作程序表的方式張貼在明顯的地方。

  b.確定酒店重點消防工作對象,并和公安部門及有關部門共同制定滅火行動計劃。

  c.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資料檔案:

  第一,將酒店各部門,特別是重點防火部門、部位的情況,如人員情況、工作情況、周圍環境情況、建筑特點、面積大小、防火水源、電源總閘的位置等等記述清楚。

  第二,根據上述情況繪制滅火行動平面圖。

  第三,根據上述情況制定滅火與疏散行動計劃。

  d.按酒店和公安機關的有關規定,對酒店里的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和監管,檢查各部門消防工作的落實情況。

  e.按有關規定對酒店里的各種危險物品(易燃品、易爆品、化學毒品)實行監管。

  f.與在酒店施工的單位或個人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安全施工計劃,審批“動火作業報告”。

  g.巡查和檢驗酒店消防系統、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對損壞和失效的要及時更換。

  h.抓好消防人員專業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效率。

  i.抓好消防安全的宣傳工作,要利用各個時機,各種場合下,宣傳防火的重要意義,普及消防知識。作到人人重視防火,人人會使用防火器材,在危急情況下人人能夠救火。

  j.每周向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呈報“防火安全檢查報告”。

  k.寫好消防日志,向部門經理報告工作.

  (2)消防中心領班崗位職責

  ①工作職責

  a.對消防中心主任(經理)負責,協助主任(經理)落實工作。

  b.負責對員工進行考勤、考績,根據員工表現的好壞進行表揚或批評,獎勵或處罰。

  c.負責對部屬員工和義務消防員的業務技術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消防知識,消防技術。

  d.負責向消防中心主任(經理)報告工作。

  ②業務要求

  a.具有一定的消防業務知識,掌握有關消防的法規和制度,自覺作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熟悉酒店建筑布局和環境,熟悉和掌握酒店消防設施和設備的使用情況和設置的位置,熟悉防火通道的情況。

  c.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認真細致的工作作風。在火警緊急情況下要沉著冷靜、指揮果斷,迅速控制并作好安全疏散工作。

  d.能協助消防中心主任制定滅火行動計劃,協助主任組織專業和義務消防隊員的演習及考試,負責防火計劃的實施。

  ③工作內容

  a.認真執行消防主任(經理)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和工作指標。

  b.嚴肅認真地作好消防中心的值班監視工作。

  c.檢查和測試消防設備、監視儀器的靈敏程度,對失靈的要盡快維修或更換。

  d.檢查各部門的電器、電線、電掣、煤氣管道、爐頭有否霉壞、銹壞、氧化、溶化、堵塞情況,防止短路或爆炸引起火災。

  e.檢查各部門的防火措施和落實情況,特別是重點防火部門的落實情況。

  f.若進酒店施工的單位和個人申請臨時動火作業,要負責調查,協助主任進行核準,并在施工作業和動火作業過程中對施工者進行防火督導。

  g.組織員工作好交接班工作。填寫好工作日志,搞好監視中心的清潔衛生工作。

  (3)消防中心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①工作職責

  a.具有一定的消防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業務。

  b.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工作嚴肅認真,密切監視消防主機信號,發現火警信號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保安部經理和總經理報告。

  c.負責檢查和測試消防系統設施、設備的靈敏程度,定期進行維修、保養和更換。

  d.經常檢查酒店各部門火情隱患,并督促、協助其及時整改和根除。

  ②工作內容和業務要求

  a.要有較強的.防火意識和敏感性,自覺地、一絲不茍地作好防火工作。

  b.要熟悉酒店各種火警監視儀表、信號、開關的性能和作用,善于操縱和控制各種設備和消防器材。

  c.對重要的火警情況,或監視儀表發生故障,要詳細記錄時間、地點、程度、原因和處理結果,交班時要交待清楚并及時報告領導。

  d.詳細記錄部門或有關人員關于防火重要情況的匯報,并進行實地調查,將結果向領導報告。

  e.當班時要密切注意主機和監視儀表信號,認真作好值班記錄。

  f.對儀表的使用與管理必須嚴格遵守規章制度,要定期維修保養,運行過程中若發生故障、要及時排除,要保證它的正常運行。

  g.對要害部門、危險部門,如液化站、油庫、廚房、公共場所的滅火裝置、樓層消防分機及報警鐘、排煙系統、呼叫系統等重要設備要定期檢測。

  h.與各有關部門協同搞好酒店內消防設施和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測試,保證其完好無損。

  i.發現火警信號或接到火警報告,要將發火地點、火熱狀況、燃燒物質、報告人姓名、搶救情況及時報告安保部經理和總經理,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作好詳細記錄。堅守崗位、隨時了解和掌握情況。

  j.協助領導作好對義務消防員的培訓工作,作好對管理人員的消防考試工作和對酒店員工消防知識的普及教育和宣傳工作.

  3.火警、火災處理程序

  (1)火警處理程序

  火警是指有著火的現象,但沒有造成大的損失。其處理程序見圖。

  (2)火災處理程序

  火災是指著火后造成財物損失,處在著火的發展階段。

  4.酒店消防要求

  (1)本單位和外單位因施工動火的工程,必須到消防中心辦理動火證。

  施工單位動火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專人負責,經公安消防監督部門申報同意后方能動火。動火必須做到“八不、四要、一清”。動火后要認真檢查現場,防止因留下火種而引起著火。

  (2)主樓內部不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物品,禁止在大樓內及房間陽臺燃放煙花、炮竹。

  (3)客房內不準使用明火電爐、煤氣、柴油爐以及大功率的電器設備。確因工作需要應經消防中心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作好登記,不準將衣物放在臺燈架罩上烘干,不準在房間內焚燒東西。

  (4)配電房內不準堆放物品。布草間、樓層小倉庫內不準吸煙。消防分機旁邊不準擺放任何雜物。嚴禁將洗滌劑放在垃圾、衣物滑道口周圍。

  (5)各走道樓梯出口等部位要經常保持暢通,疏散標志和安全指示燈要保證完好。

  (6)裝有復印機、電傳機、印刷機的部位禁止吸煙、使用明火。用酒精清洗機器部件時,要保持室內通風,進行大量清洗機器時,要到室外通風的地方進行。如無法移動機器時,必須打開門窗,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沾有油墨和易燃物品的紙張、油布要裝在有蓋的鐵桶里并要及時清理。機器周圍不準堆放可燃物品和廢紙。

  (7)酒店長住客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酒店消防管理規定》。

  ①不準私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房間使用,一經發現全部沒收,如發生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②禁止在陽臺燃放煙花,違者按有關規定罰款,造成損失由當事者負全部責任。

  ③吸煙注意安全,煙頭不得與垃圾混放在一起,每天應清理垃圾紙碎。

  ④為確保消防設備的正常運行,消防中心人員可以隨時進房間(事先與對方聯系,并會同銷售部或大堂副理一同前往)進行檢修、測試、排除故障,緊急情況時可不與對方聯系,客人要給予配合.

  (8)物資倉庫嚴格執行防火規定。

  ①倉庫內的物品要分類儲放,庫內留出主通道1~1.5米。貨物與墻、燈、房頂之間保持50厘米距離。

  ②倉庫內的照明燈限60瓦以下白熾燈,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熨斗、電爐、電烙鐵、電鐘、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電茶壺等電器設備,化工倉庫的照明燈具設防爆型裝置,倉庫內保持通風。各類物品要標明性能和名稱。

  ③倉庫的總電源開關要設在門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護,每年對電線進行一次絕緣檢查,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等不良情況,必須及時維修更換。

  ④物品入庫時要防止帶火種,潮濕的物品不準入庫,物品入庫半小時后,值班人員要巡查一次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堆積時間較長(幾年)的物品要進行翻堆清倉,防止物品積熱產生自燃。

  (9)各廚房餐廳使用液化氣爐、酒精爐、點心車,必須注意防火安全。

  ①使用酒精爐時不要往正在燃燒的酒精爐添加酒精。備用的酒精存量不得超過兩天的用量,放在備餐間專人保管,總備用酒精由倉庫管理部負責保管。

  ②使用液化氣點心車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使用前要檢查輸氣膠管是否完好、牢固。氣瓶有否漏氣,發現漏氣應停止使用,并報告液化站人員進行處理。在餐廳內發現漏氣著火時,立即將車推出餐廳外面通風的地方處理。開爐時先點火后開氣,點火后才能推入餐廳。茶室、舞廳使用的小氣瓶,要有專人管理,運輸時搬瓶上落不準乘電梯。

  ③各廚房廚師開爐前先開風門,然后點火種,下班后要關牢氣閥,熄滅火種。

  ④各餐廳、舞廳、歌廳營業期間,各出口的門不得上鎖,保持暢通。

  ⑤每季度或半年清洗一次廚房抽油煙機及管罩。廚工清洗廚房時,不要將水噴灑到電插座、電開關處,防止電器短路引起火災。

  ⑥熱油開炸時,注意控制油溫,防止油鍋著火。

  (10)高低壓配電房,發電機房、空調機房、電梯機房、消防加壓排煙機房、電容器室、變壓器室、蓄電池室內不準堆放可燃雜物,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

  (11)各部位不準私自增加各種電器設備或亂拉亂接電線,需要增加大功率的電器設備,必須經動力部和消防中心同意。

  (12)嚴格維護消防自動報警系統的設備,定期進行測試檢查,保證設備完好。

  ①全酒店的吸煙感應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組織測檢1~2次。

  ②自動滅火噴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組織排放檢查一次。

  ③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放水檢查一次酒店內的地上消火栓。

  ④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動或自動啟動檢查一次。

  ⑤油庫的固定滅火裝置,每半年由消防中心檢查測壓一次。

  ⑥氣站的電子鼻的信號每季度由液化站測試一次信號。

  ⑦酒店的消防加壓、送風、排煙風機,每月由動力部門啟動運行測試檢查一次。

  ⑧消防總控制聯動系統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動力部及有關部門聯合啟動運行檢查一次。

  ⑨酒店的各種電器設備,每年聯合進行一次檢查。

  ⑩備用發電機,由動力部根據設備檢查安排時間定期啟動檢查。

  油庫的固定泡沫滅火裝置,每隔一年由消防中心監督油庫更換藥劑一次。

  酒店建筑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氣站、油庫、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不同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消防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5.酒店防火“三級”檢查制度

  (1)檢查的基本內容

  ①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貯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貯存容器、管道有無定期測試,有無“跑、冒、滴、漏”現象。

  ②使用液化石油氣爐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擺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③對煙頭、遺留火種是否注意和處理好。

  ④倉庫內貨物、物資分類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庫房內燈泡規定60瓦以下,燈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風、室溫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況等。

  ⑤電器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有無超負荷運行,電線、電纜的絕緣有無老化、受潮、漏電短路等。電動機有無空轉現象,防雷設備是否完好,有無亂拉電線情況。

  ⑥使用多種可燃、易燃油類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殘油、氣的處理情況。

  ⑦危險場所動火是否按規定辦手續,焊工操作時是否達到“八不”、“四要”、“一清”要求。

  ⑧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場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⑨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統的完好情況。各部門和消防器材有無管好、用好和到期換藥,保證完整好用。

  ⑩門衛對出入人員是否進行嚴格檢查,對攜帶易爆危險物品的人員是否按酒店規定把關等。

  (2)一級檢查由班組織實施

  ①每個員工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進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檢查,排除本身能夠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報本身不能解決的火情隱患及不安全因素。

  ②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及時報告,否則發生事故則由本崗位當班人員負責。

  ③每天應將班組各人檢查的結果向領班匯報。

  ④接班時應提前10分鐘進入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況,檢查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名,發現的問題,一般由接班班長負責處理,較大的問題以書面報部門領導處理,不得忽視或拖延。

  (3)二級檢查由部門領導實施

  ①部門領導每周組織主管對本部管轄地段、設備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一次檢查。

  ②檢查班組一級對防火安全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

  ③組織處理本部門的火險隱患及整改,向員工進行教育、表揚或批評。

  ④負責將一周的消防安全情況書面報告總經理室。

  (4)三級檢查由酒店領導實施

  ①每月由酒店領導或由領導委托消防中心主持對各部門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

  ②檢查各部門貫徹防火安全的執行情況,檢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執行情況好的表揚或獎勵,差的批評或罰款.

  第三節 酒店突發事件處理技能培訓

  培訓對象 酒店安全保衛部門全體員工

  培訓目的 酒店安全保衛部門全體員工用,掌握意外事件的處理方法

  培訓要點 意外事件處理預案的編制方法爆炸事件的預防和處理

  其他意外事件的處理

  一、制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1.制訂實施預案的主要內容

  酒店內發生具有社會危害性和災害性的事件,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破壞性事件,如放火、爆炸等;二是重大刑事犯罪活動,如搶劫、綁架、兇殺等;三是群體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治安事件。酒店安保部要針對這三方面問題結合具體情況,制訂處置預案。

  意外事件的性質不同,預案所反映的內容也有區別。但就意外安全事件的共同屬性而言,預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建立處置意外事件的指揮機構

  意外事件指揮機構一般分二級:店級指揮機構和安保部指揮機構。要規定指揮機構的領導成員及其職責范圍,要明確無論什么時候發生意外事件,指揮機構都能在自己的管轄范圍內作出處置決策。當意外事件危害酒店全局利益時,店級指揮機構負責指揮和協調,應調動全酒店的安全保衛力量和各部門人員按預案程序采取行動。安保部指揮機構除積極配合店級指揮機構工作外,主要負責某一個部門發生的一般意外事件的處理。

  (2)建立統一的報警和信息傳遞程序

  酒店發生意外安全事件,一般由內部員工發現。發現情況如何報警,向哪個部門報警,有一個程序問題。一般報警通常有二條線:一條是向安保部報警,另一條是向公安部門報警。在預案中制訂的報警程序,一般規定應該先向酒店安保部報警,酒店安保部在初步了解事件性質的情況下,即向有關公安部門和上級領導匯報。同時,接受指揮部門的指令,采取處置措施。指令傳遞、信息反饋要作到迅速及時,上下聯系渠道暢通,這些必須在預案中充分反映出來。

  (3)處置力量的部署和具體任務

  預案中對處置力量要作具體部署,同時要明確各自的具體任務。一般力量部署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現場守護力量,負責警戒,防止現場遭受破壞;二是搶救排險力量,負責受傷人員的搶救,排除災害險情;三是調查取證力量,負責現場錄像、照相和對有關人員的訪問;四是捕捉和堵截罪犯力量,發現肇事或破壞分子要及時捕捉,并認真看管,逃離現場的要布置各通道出口堵截;五是聯絡配合力量,負責與公安部門及酒店各部門的聯系,配合公安人員開展查處工作;六是機動力量,負責支援工作;七是保護力量,發生任何危害性的破壞事件,要組織一定力量對重點部位加強保護;八是宣傳和疏導力量,負責客人的安全宣傳和組織疏散.

  2.制訂實施預案的原則和方法

  (1)制訂實施預案的原則

  ①必須貫徹客人安全第一的原則。在制訂和實施預案過程中,要以維護客人利益、保障客人人身、財產安全為前提。但貫徹客人安全第一,還必須考慮到客人心理上的影響。如果有效地處置了各類治安災害事故,但在處置過程中方式不妥,波及眾多客人,必將影響客人心理上的安全感。因此,預案要體現使客人能最大限度的安全和在心理影響上縮小到最低限度,要作到使酒店的秩序盡快恢復正常,實施行動要快速而有條不紊。這樣才能達到內不亂且外不慌,維護好酒店的安全信譽。

  ②必須堅持“統一指揮、協調配合”的原則。預防和處置意外事件,是一項整體性的行動,只有實行統一指揮,各方協調配合,并按預案的具體分工,各司其職,才能完成總體任務。因此,在預案中要擬定每一個不同層次的管理人員和基層員工所具有的崗位職責以及接受命令,按一定程序執行任務的方法。

  ③必須堅持嚴格依法辦事、講究政策和策略的原則。酒店發生意外事件,在處置過程中會出現各種情況,要考慮到酒店本身的復雜性。不管事件性質如何,涉及對象是誰,都必須遵循法律程序,實事求是地,合情、合理、合法地進行處理。但對有些事件,還要講究政策和策略。如酒店公共場所發生群體性的治安緊急事件時,首先要認識到這類事件的特征。這類事件的發展,一般需經過接觸與摩擦、情緒感染、集體激動的過程。有的事件發生之初,并非是群體行為,而由各種因素的作用,誘發原來與事件無關人員卷入事件之中,致使事態擴大。其次要找產生的原因。如果是管理工作失誤引起的,要及時糾正,消除對立情緒,并注意有關人員的動向,作好解釋和穩定情況的教育工作。

  (2)制訂實施預案的方法

  ①調查研究、擬定預案。酒店的專門預案,主要由安保部制訂。安保部在制訂專門預案時,要針對酒店的具體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如治安狀況、四周環境治安特點以及直接危害酒店安全的行為和易發生治安災害事件的部位等,先擬定預案的設想方案。

  ②征求意見,修正預案。安保部擬定預案后,要廣泛征求意見,進行必要的修改。一般征求意見的范圍是:單位領導的綜合性意見;部門領導的可行性意見;有關政府部門的業務指導性意見;群眾接受程度的意見。

  ③領導批準,組織落實。安保部制訂預案后,要上報酒店經理批準并轉發各部門貫徹落實。同時,安保部要開展業務指導,組織實施和檢查督促。

  ④定期演練,充實完善。預案制訂后,安保部要定期組織有關人員演練,強化操作技能,提高員工整體作戰和快速反應能力。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可及時在預案中充實完善,使預案更切合實際.

  二、爆炸事件的預防和處理

  1.酒店常見的爆炸

  爆炸是物質在瞬間急劇氧化或分解反應產生大量的熱和氣體,并以巨大壓力急劇向四周擴散和沖擊而發生巨大聲響的現象。從爆炸事件的性質上大致可分為三類:

  (1)爆炸案件。凡是利用爆炸方式進行破壞或蓄意傷害他人的事件,都屬于爆炸案件。

  (2)爆炸自殺事件。由于某種原因,利用爆炸方式把自己炸傷或炸死,對國家財產或公共安全沒有造成一定危害或危害不大的,屬于爆炸自殺。但是,以破壞、行兇和制造政治影響為目的,在實施爆炸時使無辜群眾受到傷害,或使國家財產和公私財物受到嚴重破壞者,不屬于爆炸自殺,仍應按爆炸破壞案件論處。

  (3)爆炸事故。爆炸事故是指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尚不清楚的原因引起的爆炸,亦即通常所說的治安災害事故中的一種。常見的是由于人的故意破壞行為而造成的爆炸案件。國外酒店發生爆炸案件,多數是國際恐怖組織干的,有的用裝足炸藥的汽車停在酒店門口定時引爆。

  由于爆炸危害的后果極其嚴重,所以,酒店安保部一定要從確保酒店安全出發,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視,采取有效的防爆措施,積極預防爆炸案件的發生。

  2.爆炸犯罪案件的預防

  爆炸犯罪具有危害大、突發性強,不易防范的特點。犯罪分子實施爆炸時,除抱著同歸于盡心理爆炸自殺外,一般不愿犧牲自己。安保部在開展防爆工作時,要掌握這一活動規律,嚴密控制可疑人員,重點檢查無主可疑行李物品,以預防爆炸案件的發生。預防工作的一般方法是:

  (1)全員防范,陣地控制

  酒店要防止發生爆炸案件,單靠安保部人員開展預防工作是不夠的。犯罪分子要在酒店實施破壞性爆炸,制造人身傷亡或政治案件,其實施行為必然十分詭秘。如放置爆炸物品要選接近目標,并不為人察覺的地方,放置后,要避人耳目,并迅速逃離現場。要及時發現,排除爆炸隱患,安保部要組織全店員工參加防范工作,形成陣地控制網絡。控制網絡的形成,既要有人的控制體系,又要有安全設備的布置陣地,只有將人和設備有機結合,才能形成安全的防范網絡。

  (2)明確職責,落實措施

  安保部除加強酒店防爆工作的網絡化建設,分工由各部門負責本部門陣地的控制以外,還要明確各個崗位職責。由于部與部之間、崗位與崗位之間,工作性質不同,各自的職責不同,安全措施也是有區別的。酒店防爆的重點主要在三個方面:

  ①重要保衛對象的安全。如國家元首、國際知名人士等下榻的地方,上下左右要清查可疑爆炸物,并布置警戒,防止破壞。

  ②客人公共活動場所要設專人服務,在服務時要注意犯罪分子利用廁所裝置爆炸物品或有意遺留爆炸物品。舞廳和影劇院要設立寄包室,這樣既可防止破壞分子用包將爆炸物帶入活動場所,又可提供寄包服務,方便客人娛樂。

  ③要害部位的安全。如油庫、機房、煤氣、水電設施等部位,要防止無關人員入內,工作人員堅守崗位或用電視監控。

  (3)檢查督促,消除隱患

  在開展防爆工作中,雖有明確的職責和預防措施,但隨形勢的發展,時有新情況、新問題出現,員工預防意識也可能會松懈。因此,要全部保持陣地不失控,必須經常開展安全防范工作的檢查督促,發現隱患、漏洞,及時采取措施補漏洞、除隱患。

  (4)組織培訓,提高素質

  防爆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安保部要經常組織保衛人員和有關員工開展防爆業務培訓,逐步使員工了解爆炸物品的一般常識和性能,初步掌握爆炸物一般識別方法,提高員工預防爆炸的工作素質和識別爆炸犯罪的能力.

  3.爆炸后的搶救措施

  酒店一旦發生爆炸,安保部首先要按照緊急預案采取搶救措施。同時,在搶救過程中注意防止其他意外事件的發生。

  (1)發生爆炸后的主要措施

  ①緊急報警。酒店發生任何爆炸事件,安保部要以預案的報警程序,向公安部門緊急報警。

  ②保護現場。爆炸現場保護與刑事案件現場保護相仿。但不同的是,爆炸現場破壞性大,周圍物體被炸碎炸壞,如建筑物倒塌,人員死傷,有的物體被拋擲,有的被埋入地下,現場面積大而十分混亂。應對現場采取封鎖保護措施,目的在于防止他人進入現場發生意外傷亡事件,防止破壞痕跡物證,防止影響正常搶救秩序。

  ③滅火救人。爆炸產生的高溫高壓氣體不僅會破壞物資,造成人身傷亡,而且時常伴隨火災的發生。因而安全人員到達現場先要把火撲滅。同時對傷亡人員進行搶救,組織現場周圍住宿客人疏散。在工作時應注意避免破壞現場。

  ④排險除患。爆炸現場有許多險情和不安全的隱患。如現場周圍的建筑物受到破壞后,有可能會繼續倒塌;現場還有易燃易爆物品有可能再次引起燃燒爆炸等,安全人員進入現場要積極地檢查險情,排除隱患,防止發生第二次爆炸或人員傷亡。

  (2)清理爆炸現場要注意的問題

  ①要注意發現犯罪分子,防止犯罪分子實施第二次引爆,造成更大的傷亡事件。犯罪分子實施爆炸案件后,既有可能離去,也有可能隱藏在作案現場或現場附近,待酒店安全人員或公安人員趕到現場時,第二次引爆爆炸裝置,制造更大的爆炸慘案。如果發現制造事件的涉嫌人應果斷地扭送公安機關審查。

  ②爆炸中心如在住房或辦公室,爆炸后可能還有險情,如墻壁、屋頂倒塌,即將脫落的建筑物構件和地下暗溝等,要認真檢查清除,防止發生意外,造成傷亡。

  ③爆炸如發生在地下室或暗室以及存放化學易燃物品、劇毒物品的倉庫,要注意現場是否存在有毒氣體,嚴防中毒。因為這些地方通風不好,有毒氣體停留在那里,很容易使人中毒。

  ④爆炸現場附近帶電的高壓線、照明線等可能被爆炸沖擊波切斷,到達現場后,應立即切斷現場的電源,防止觸電。

  ⑤爆炸后,爆炸現場的周圍有些東西可能被引燃,但因被倒塌的東西覆蓋形成缺氧而未充分燃燒,清理現場時,應注意防止因通風后而火勢蔓延.

  4.爆炸原因的查處

  酒店發生爆炸后,安保部要配合公安部門分析爆炸原因,認定爆炸的性質。爆炸事故與爆炸案件是兩種不同性質的爆炸,只有準確地加以區分,才能得到正確的處理。區分爆炸事故和爆炸案件的界限是:

  (1)爆炸場所

  爆炸事故多發生在爆炸物品儲存和使用過程中,即現場原來必須存有爆炸物品,爆炸品一般存在于原存放爆炸物品的位置。爆炸案件的現場一般在客房、商場、舞廳、影劇院等公共場所。這些地方不會存放爆炸物品。

  (2)引爆方法

  爆炸事故現場雖然存在引起爆炸的條件,但從形成條件看,則無專門的起爆裝置;爆炸案件形成過程中,除具有爆炸物品外,還必須有犯罪分子使用的起爆裝置或點火器材。

  (3)爆炸品的自燃、自爆因素

  爆炸事故存在著爆炸物品的自燃、自爆因素;爆炸案件一般不存在自燃、自爆的因素。

  (4)爆炸發生的時間

  爆炸事故多發生在上班時間;爆炸案件多發生在班前、班后或單位失控時間,以及凌晨或深夜。

  要正確判定爆炸事件的性質,必須及時、全面、細致、客觀地勘查現場,充分、全面地收集證據,通過物證的檢驗鑒定和調查,才能得出科學的判斷。爆炸原因的查處工作,主要由公安部門負責。確定為爆炸案件的由公安部門負責偵破,酒店安保部積極配合;確定為爆炸事故的,安保部要會同有關部門,調查事故責任,并根據事故造成的后果,即損失大小及性質的輕重,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上報上級機關和有關政府部門.

  三、其他意外事件的處理

  1.精神病人肇事的處理

  精神病患者在酒店內肇事,會危害酒店安全,安保部要采取嚴密措施,防止精神病患者混入酒店肇事,對住店的精神病患者,要做好控制工作,發生肇事事件應妥善處理。

  (1)精神病患者肇事的法律責任

  ①確定行為人是否正在患病期間。這就是要確定精神病人是否喪失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可由精神病專門醫生進行鑒定或向病人居住地派出所了解。如病人正在患病,確實喪失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應通知家屬或監護人領回嚴加看管和送醫院治療。

  ②對于有精神病病史,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的應送公安部門處理。

  ③對于嚴重危害社會的精神病人,如放火、行兇傷害等行為,應送病人到所屬地區公安派出所,由公安部門收容強制治療。

  ④病人的行為造成酒店物質損害的,應由病人家屬或監護人予以合理賠償。

  (2)境內客人精神病患者發作的處理

  客人在酒店發精神病一般是有先兆的,不管是初發和復發的病人總有反常的行為和言語。

  安保部發現有不正常的客人,要布置服務人員采取控制措施。主要措施是:

  ①細致觀察。服務員經常到其房內觀察客人舉止、神態以及房內的異常情況,尤其是客人單獨在房內的時候。若發現病人的企圖縱火、自殺等跡象,應采取保護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發生。以往曾發生某酒店一個客人在房內不斷焚燒紙張,服務員發現字紙簍里有很多紙灰,但未引起重視,以致客人焚燒床單釀成火災后,才知客人是精神病患者。

  ②調查了解。發現客人有精神失常癥狀,安保部要找其親屬、同事或與其有關的人了解發病前后的表現和有無精神病史,并告誡同行人迅速護送病人回原地治療。

  ③看管或強行治療。對有危害行為的武瘋子,在未離店前,可協助與病人有關人員進行看管或要求公安部門對病人用強制手段約束其行為,或強行送醫院治療。

  (3)境外旅客精神病患者發作的處理

  對境外客人在酒店發精神病的,處理時要謹慎,避免引起人員投訴酒店侵犯人權。酒店發現境外精神病患者,要報告公安機關及有關部門,請他們來處理。在處理境外精神病患者肇事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①酒店發生境外精神病患者肇事,安保部要采取控制事態發展的措施,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有關部門派員處理。如是外籍人員要報公安局外國人出入境管理部門。

  ②要做好取證工作。涉外事件處理,證據是很重要的。對于病人的肇事行為,安保部要采用錄像、錄音以及照相等方式,盡可能多取得一些證據。

  ③當隨團人員要求酒店配合看管病人或強制約束送醫院治療時,安保部必須請隨團負責人出具書面要求,再予以配合。

  ④對外籍病人提請政府外事辦公室通過外交途徑,將病人送回國治療.

  2.客人死亡事件的處理

  客人在酒店死亡有多種原因,從性質上可分為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兩類。確定客人死亡性質主要是公安部門的事,安保部對客人正常死亡、意外死亡以及非他殺性死亡要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境內人員在酒店死亡,經公安部門檢驗尸體作出非他殺性死因結論后,處理程序較為簡單。而境外人員在酒店死亡,處理時既要符合我國法律程序又要適應死者的國情風俗。因此,安保部在處理境外人員死亡事件時,要注意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認真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公安人員到達現場的主要任務是調查死因,確定死亡性質。公安人員調查死因,要對尸體現場進行勘驗,一般做法是,以尸體所在地為中心,對現場的每個部位和物體,以及現場的周圍環境等進行全面仔細地勘驗,設法提取各種痕跡、物品。如果我們在現場找到證實自殺的物證、書證,就為以后順利處理死亡工作鋪平了道路。所以說,保護好現場是處理死亡事件最重要的一環。

  (2)開展必要的調查訪問

  安保部主要是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工作。在公安人員尚未到達之前,安保部要積極開展一些必要的調查訪問工作。首先要向報案人或發現人了解所見所聞。其次向死者家屬或同行人進行訪問。再者從酒店服務員中了解死者在酒店的各種情況,最后把調查訪問的情況綜合后提供警察局及有關部門參考。

  (3)配合酒店公關部做好家屬接待工作

  境外人員死亡后,家屬接到通知即會趕來。由酒店公關部出面接待,并做好家屬安排工作。安保部要派人加強保衛,預防家屬出現其他意外事件。

  (4)配合家屬做好遺體處理工作

  死亡事件性質確定后,家屬就可以處理遺體。安保部要始終配合家屬,在我國法律政策允許范圍內,按照家屬提出處理遺體的習俗要求,盡可能幫助解決一些實際問題,以利于我國對外影響。

  3.其他意外事件發生后的善后措施

  其他意外事件,是除治安災害事故之外的、超出人們正常預定設想的、意外發生的事件。這些事件的預防雖不是安保部的職責范圍,但事件發生后會給酒店造成一定的影響。因此,安保部要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工作。事件發生后,安保部要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做好客人的情緒穩定工作

  事件發生后,要使客人情緒穩定、感覺安全。首先要控制員工的思想情緒,保證正常的經營秩序。其次要做好事件的保密工作。再者可通過酒店廣播,簡要說明事件狀況,告誡客人注意事項或通知客人如何撤離,有秩序地進入安全地帶。

  (2)組織力量搶險救災

  酒店發生任何事故,安保部都要組織力量到現場。首先要制止事故危害的蔓延發展,發現受傷人員立即組織救護。其次采取措施排除險情或障礙,協助有關部門修復損壞的機器設備,使經營秩序盡快恢復。還應封鎖現場,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3)協助有關部門調查事件原因

  酒店發生意外事件,安保部要與事件直接有關的部門調查產生的原因。如屬操作人員疏忽大意,不負責任,不遵守有關規章制度等而造成的責任性事故,情節不足以追究刑事責任的,由有關部門按責任性事故處理。

  (4)指導有關部門制訂安全制度

  從事故中總結經驗教訓,指導有關部門制訂安全制度,是防止今后不再發生類似事件的有效措施。安全制度制訂后,安保部要發揮監督、檢查、指導的作用,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或抽查,尋找漏洞、隱患和不安全的苗子,及時修訂和完善安全制度.

消防管理制度13

  一、為了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本著自防自救的原則,實行嚴格管理和科學管理。

  三、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部門應把預防火災作為整個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部分,使防火工作經常化、制度化。

  四、項目經理部確定一名領導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消防工作。成立有關部門防火負責人參加的防火領導小組,統一管理消防工作。各勞務作業處及專業分包單位成立相應的防火領導小組,服從項目經理部防火領導小組的領導。

  五、項目經理部應設置消防安全機構,安保部設專人負責防火工作,委托各勞務作業處及專業分包單位管理的消防設施需明確職責、范圍。

  六、項目經理部成立義務消防隊,并經常訓練,定期考核。

  七、安保部防火工作的職責:

  1、組織制定、修訂各項消防規章制度;

  2、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3、組織領導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工作;

  4、組織管理和維修消防設施、器材;

  5、組織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6、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

  7、調查火災事故,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八、動火作業時,必須由安保部的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行動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九、項目經理部現場辦公室內禁止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十、不得將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帶入辦公室內。辦公區域內嚴禁焚燒可燃物品,燃放煙花爆竹。嚴格用火、用電管理,防止引起火災。

  十一、不準使用電爐、電熨斗、電烙鐵等電熱器具。

  十二、項目經理部的員工,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辦公樓內外的疏散路線。

  十三、安保部要按照有關電力技術規范的規定,定期對電器設備、開關、線路和照明燈具等進行檢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時維修或更換。

  十四、消防安全機構的負責人以及義務消防隊員、職工,聞警后必須及時趕赴火場,撲救火災。

  十五、安保部應定期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對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給予獎勵。

  十六、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個人或集體,可由項目部給予表揚和獎勵:

  1、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訓練,成績優秀、工作表現突出的;

  2、嚴格執行防火制度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在預防火災工作中做出貢獻的;

  3、積極參加滅火戰斗,搶救國家財產和保護人民生命安全表現突出的;

  4、積極鉆研消防業務,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技術革新成績突出的;

  5、發現和消除重大隱患者,表現突出的;

  6、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避免了重大損失的。

  十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節較輕的,項目部給予經濟處罰、行政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擅自將消防設備、器材挪作他用或損壞的;

  2、違反消防法規和制度的;

  3、對存在火險隱患拒不整改的;

  4、造成火災事故的直接責任人;

  5、貫徹消防法規不力,管理不嚴或因玩忽職守而引起火災事故的單位領導人。

消防管理制度14

  制度是個社會的游戲規則,更規范的講,它們是為人們的相互關系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

  為此,我們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來提高辦事效率,才設定一些制度。

  下面是我們應屆畢業生制度職責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

  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

  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責保管。

  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庫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學校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

  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教室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消防管理制度15

  1、消防管理制度

  (1)自始自終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

  (2)消防工作要立足于防,現場建立義務消防組織,配備兼職消防人員和足夠數量的滅火器;

  (3)在辦公、生產車間區各至少安置八具消防滅火器,消防滅火器安置在樓層明顯易取處。

  (4)嚴格執行現場動用明火申請制度,在現場動用明火應預先領許可證,并隨備滅火器材。

  (5)對易燃易爆材料、器材要嚴格管理;

  (6)現場施工主干道兼作消防通道,并隨時保持通暢。

  2、保證消防安全主要措施

  (1)由項目經理、安全員組成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實施防火安全工作。

  (2)酸堿泡沫滅火器由專人維修、保養、定期調換藥劑,標明換藥時間性,確保滅火器效能正常。

  (3)施工中的易燃易爆物如汽油、油漆、氧氣瓶、乙炔瓶等都必須按"規定"設置,妥善保管。

  (4)施工現場配備足夠的'固定滅火器,施工班組配備移動滅火器,并在施工作業點進行動火施工,焊接施工時,隨作業點配置。

  (5)施工現場動火,實行動火審批制度,未經批準擅自動火者,視情節嚴重情況,給予一定的經濟制裁。動火必須具有"二證一器一監護"方能進行。

  (6)加強工地警衛人員上崗職責,每天下班后對工地進行防火巡查,消滅事故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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