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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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現如今,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熱門)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

  一、客運公營駕駛員將面向社會公開擇優選聘。所選聘的駕駛員必須年滿25周歲以上,51周歲以下,身高1。65米以上,持B1照以上,有營運駕駛從業資格證書,有內部準駕證,在我司從事駕駛工作三年以上,無重大責任交通事故的合法駕駛員。

  二、雙眼裸視達1。2以上,身體健康,無重大病史和傳染疾病。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前科,無拖欠公款、承包款行為,經審查合格者。

  四、所聘駕駛員按組織人事部規定的人數,經安全處會同交警部門進行樁考、路車考試合格,報組織人事部門批準,簽訂聘用合同經培訓后方可上崗,所有聘用駕駛員的編仍放在原單位。

  五、聘用駕駛員須交信譽質量保證金3萬元(不計息)。

  六、所選聘的駕駛員必須同意并嚴格執行市公司《客運公營駕駛員管理辦法》及其有關規定。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2

  1、 負責車輛管理以及對駕駛員的教育、管理工作。駕駛員要努力學習車輛駕駛技術、保養維修常識和交通規則,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2、公司公務車的證照及其驗證等事務統一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辦公室有權定期檢查車輛管理情況,由車隊長負責組織駕駛員學習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強化安全意識。

  3、 駕駛員因公用車時,須事先向辦公室主任申請調派,主任可依事情重要性合理安排派車,不按規定申請者,不得派車。

  4、 每車設車輛使用記錄表格,并在使用前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努力降低單車運行成本。

  5、 每車設置車輛養護記錄表,由車隊隊長于每次加油及修理或保養時記錄,以了解車輛受控狀況,每月初連同行駛記錄一并轉辦公室審查并存檔。

  6、車輛保養

  6.1車輛維修、清洗、打蠟等應先填寫車輛請修報告,注明行駛的里程,核準后方得送修。

  6.2車輛應有指定廠商保養,特約維護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一律不準報銷。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買材料零件費用。

  6.3車輛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損耗急需修理更換配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與領導溝通后進行修理,但修理費不得超過500元。

  6.4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身故障所需修護費用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與指定車輛駕駛人或車輛負責人分擔。

  6.5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7、違規與事故處理

  7.1酒后駕駛、無照駕駛及違反交通規則被罰者責任及罰金自負。

  7.2未經許可將車擅自借予他人使用者重罰。,如非公派出車各種事故維修費用由駕駛員自負,并追究責任。如非公派出車遇到交通肇事一切自負,如被拘留按曠工處理。

  7.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到交通肇事,應立即通知l22事故科和保險公司理賠科,勘察現場,分清事故責任并立即通知辦公室,并與相關人員聯合,協調處理,如屬輕微事故,可進行初步處理后再向辦公室報告。

  7.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公司分擔。

  8、費用報銷。

  8.1公務車用油,由公司車輛行駛里程,用油量等以現金或油票等方式在指定加油站為車輛加油。

  8.2公務車維修費用以相關憑證實報實銷。

  9、 駕駛員管理制度

  9.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遵守公司員工管理手冊,安全駕車。同時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的規章制度。

  9.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9.3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9.4出車前要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如高速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加油。

  9.5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自行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隊長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修,違者費用不予報銷。

  9.6出車在外時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鑰匙及行駛證件交給管理人員。不準私自用車。

  9.7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9.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不準酒后駕車。違者罰款50元/次。

  9.9司機酒后駕車或私自用車造成的一切違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機本人承擔。

  9.10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追尾、爭道、賽車等)。行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適用快速處理方式解決;如必須現場處理,應立即報警待處,不得逃離現場。如因違反交通規則、違章駕駛而發生事故的,司機應承擔全部后果和責任。

  9.11車內不準吸煙,要保證車內干凈整潔。

  9.12提倡敬業精神,自覺加強職業道德修養,端正駕駛作風。憑用車申請出車,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要準時出車。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公車私用。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公車公營的管理,保證正常的生產秩序,使車輛運行有章可循,維護企業信譽,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公司所屬公營車隊及相關工作人員,都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調度紀律

  第三條各公營車隊應配備專(兼)職公營車輛調度員。應班駕駛員應提前30分鐘憑安檢合格證、駕駛員上崗證,經調度核實后發放牌證。

  第四條車輛在始發站不能正常應班的,駕駛員須及時報告,經車隊確認同意后,另行安排車輛頂班。

  第五條節假日、客流高峰加班及上級指定的特定運輸任務,駕駛員必須服從調度員的統一調度,

  第六條駕駛員不得私自駕車外出或停放。

  第七條完成當日行車任務后,應向公營車隊匯報車輛運行情況,交回三聯單、牌證及其他交接工作,并完成車輛的清潔工作后按指定地方停放車輛。

  第三章運行規定

  第八條車輛必須按規定懸掛客運班線牌,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客運附加費繳訖證、運管費繳訖證、養路費繳訖證、行駛證以及其他各種證件,否則,被查處的罰款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第九條車輛應按規定的線路、班次營運,不得脫班、蹋班。

  第十條運行途中如遇路阻又不能接駁,確需繞道運行的,應及時向公營車隊匯報,車隊接到匯報后,應及時做好運力調整及班次時間安排。

  第十一條車輛接駁及費用結算:車輛在運行途中確因拋錨、路阻、肇事無法繼續運行時,除駕駛員必須就近電告應班站外,同時所有車輛必須無條件接駁。

  1、共營線路車輛順路捎帶的,一律不實行結算。

  2、接駁手續的`辦理:另派車接駁的,在接駁現場由被接駁司機寫出地點、時間、車號、載客情況便條、交接駁車司機帶回車隊填開接駁清單作為結算依據。共營線路車輛實行互相對駁的,由雙方司機在對方三聯單上簽注接駁地點和時間作為計算班次的依據。

  第十二條蹋壓班的處理:公營車隊從事快班工作全體人員應切實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確保正班正點運行。

  凡駕駛員不服從調度安排或無故蹋壓班的,按該班單邊全程80實載率予以賠償,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十三條嚴禁中途上客或裝運行包;嚴禁以車謀私;嚴禁工作人員的親屬、朋友無票或持無效票乘車;嚴禁內部員工無票乘車。

  第十四條駕駛員不得以節約燃油而降低服務質量。

  第四章牌證管理

  第十五條班線牌、進站(證)等牌證由公營車隊調度員負責日常保管、發放。

  第十六條當班駕駛員按規定的調度室報班時領取班線牌、進站卡(證)等牌證;向車隊申領車輛行駛證、規費繳訖證及加油專用本,當次(天)任務完成后或應及時交回,并實行簽字制度,無論是向調度室領取牌、證還是向車(分)隊領取的證件,在車輛運行時,駕駛員都必須按規定使用并妥善保管。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七條因駕駛員的原因造成班車誤點、脫班、停班的,每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500元,并按該班次全額收入的80補償。

  第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第六條款,經查證屬實,第一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200元,第二次扣罰20__元。若造成了損失,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款,經查證屬實,按實際收入票價3-5倍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

  第二十條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款,經查證屬實,第一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5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一條駕駛員不服從調度室的統一調度,第一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二條不按規定行車路線行駛或私自改變運行線路的,每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并可視情予以解聘處理。

  第二十三條凡未及時報告導致塌班的按塌班論處,或拒絕接駁的,扣罰責任人信譽質量保證金20__元,并予以解聘。

  第二十四條營運牌、證遺失、被盜,責任人應無條件承擔所有補辦費用,另扣罰責任人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

  第二十五條因駕駛員原因造成旅客投訴或報紙、電臺、電視臺公開批評的,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并視情給予解聘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因車隊、車站及調度管理人員失職造成駕、乘人員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損失及處罰由責任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凡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處罰,由公司運輸管理部門調查核實后進行處罰,罰款全額上交公司。

  第二十八條本管理辦法解釋權與修改權屬公司,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設備管理,保證所有設備的正常運行,提高設備的出勤率,結合項目部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起動前的準備:

  (1)檢查車輛各部分是否正常,各附件連接是否可靠,并排除不正常的現象(剎車、轉向等)。

  (2)檢查車輛冷卻液,添加機油,到規定的油面位置,加足所需的.燃料油,各潤滑點是否已注油。

  (3)檢查起動系統、電路、接線是否正常,蓄電池充電是否充足。

  (4)檢查車輛照明系統是否正常(轉向燈、大燈等)。

  (5)檢查各部分是否有漏油現象,應及時排除故障。

  2、起動后的檢查:

  (1)檢查各種儀表針是否在正常范圍內(機油壓力等)。

  (2)各操作板、踏板是否靈活,行程是否符合規定。

  (3)發動機,排煙顏色是否正常。

  (4)檢查機器各部有無異常響動和異常振動。

  (5)起動時不得使起動機持續工作30秒以上,否則就會燒壞起動機。

  (6)起動后,發動機不要立即加負荷開車或行走運行,根據天氣情況怠速3-10分鐘。溫度達到60度以上,以保證良好的潤滑。再允許起步行走。

  (7)起動時如連續三次不能起動,應停止啟動,找出原因。

  (8)注意冬季起動時不能使冷發動機以高速運轉,防止拉缸等事故的發生。

  (9)新設備不允許一開始就全負荷工作,基本控制在負荷的80%左右。

  (10)操作手填寫運轉記錄本,按實際運行公里數或小時填寫。

  (11)每個操作手,要根據設備的具體情況,每天定時進行空氣濾子的清洗工作。

  (12)行駛車輛及施工機械過路口和村莊時要注意安全,一慢、二看、三通過,注意安全行駛,保證無安全機械事故。

  (13)設備進入冬季后,注意防凍,車輛設備必須加注合格的防凍液。未加防凍液的車輛設備,必須每天放水,水未放凈,人員不得離開設備。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5

  一、為加強本公司車輛的保管及有效運用,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指車輛系指公司的客、貨車輛。

  三、本公司的車輛由總經理指定行政部人員統一管理,并負責保養。

  四、車輛應由專任司機駕駛,因特殊情況需由他人駕駛時,應由總經理同意,并善盡駕駛人員責任。專任司機應嚴格按照車輛保養手冊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五、公司每輛車內的滅火器、危險標牌及隨車工具應完好可靠并隨車攜帶。

  六、為了保障駕駛員、乘車人員及車輛的.安全,公司車輛內禁止任何人吸煙。

  七、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統一由司機班班長保管,并負責一切費用的交納及車輛的維修。

  八、各分部需要使用車輛時,應事先填妥'派車單'經司機班班長核準、行政主管簽批后方可調派。無派車單者,行政部不予調派。

  九、私自將公司車輛開離公司者,按嚴重過失處理。

  十、司機根據'派車單'的資料于每日填報'行車日報表',行政部審核其實際里程。

  十一、'行車日報表'上所記載里程數應與車輛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數應由司機交納差數里程的汽油費。

  十二、節假日或上班時間以外車輛的使用應呈請總經理核準后始準調派。

  十三、經呈報批準的非公用派車,應負擔使用里程的油資,由申請人于派車翌日連同行車執照、車鑰匙一并上交行政部,否則停止其以后的使用權。

  十四、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妥。

  十五、節假日前應將國產車總電源關閉。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6

  第一條車輛管理

  公司公務車的證照及稽核等事務統由管理部負責管理。配屬于營業所之車輛由主管指派專人調派,并負責維修、檢驗、清潔等。

  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于事前向車管專人申請調派,車管專人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不得派車。

  每車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管理部每月抽查一次。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主管提出批評,對不聽勸阻屢教屢犯者應給以處分,并停止其借用權利。

  每車設置車輛使用記錄表”,由營業會計于每次加油及修護時記錄,以了解車輛受控狀況。每月初連同行駛記錄表一并轉管理部稽核。

  第二條車輛使用

  使用人必須具有駕照。

  公務車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員使用。

  使用人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后果負責。

  駕駛人須嚴守交通規則。

  駕駛人不得擅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受罰。經公司特許或返回時已逾晚上9時者例外修改編輯為私人目的'借用公車應先填車輛使用申請單”,注明私用”,并經主管核準后轉管理部營業會計稽核。

  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并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私用時若發生事故,而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于扣除理賠額后全部由私人負擔。

  第三條車輛保養

  車輛維修、清洗、打蠟等,應先填車輛使用申請單”,注明行駛里程,核準后方得送修。

  車輛應由車管專人指定各廠牌保養,特約修護廠維修,否則修護費一律不準報銷。可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xx元時,應與車管專人聯系請求批示。

  如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之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與駕駛人或車管專人負擔。

  第四條違規與事故處理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無照駕駛。

  簽發人:

  責任人簽名:

  制度名: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電子文件編碼AWTZD237

  頁碼3—3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完善公司制度建設,為使公司車輛管理合理化,加強財務監督與控制,規范車輛費用管理,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公司自有公務車輛管理及費用的管理及報銷;

  (2)私車因公使用費用的管理及報銷;

  三、公司自有公務車輛的管理及費用的報銷:

  (1)車輛燃油費:

  經分管負責人核定按實報實銷形式報銷費用;

  (2)車輛維修保養費:

  a、車輛的'維修保養,由車輛使用人填報《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

  保養申請單.doc,經分管負責人核定并得到總經理批準后,維修保養人持經批準的《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及維修保養發票方能到財務辦理費用報銷。

  b、車輛在外公務發生故障或者事故需修理的,返回公司后應補簽《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其維修發票要有隨車公務人員簽字,經分管負責人核定并經得到總經理批準后到財務辦理費用報銷。

  (3)車輛運行費用:

  車輛因公務出行所發生的費用,如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等運行費用,經分管負責人核定按實報實銷報銷費用。

  (4)車輛保險費、年審費及車船使用稅:

  公司對車輛保險費、年審費及車船使用稅按實報實銷形式報銷費用;

  (5)車內裝潢費、物品配置費以及違章罰款等經費不予報銷;

  (6)公司自有公務車輛必須服從公司的工作需要、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和統一調配。

  四、私車因公使用費用的管理及報銷:

  私車公用必須是因為工作需要并在分管負責人同意的情況下才能使用,費用報銷細則如下:

  (1)因渝黔兩地工作現況,在現有公司自有車輛無法合理調配的前提下,可在分管負責人同意及核定并經總經理批準的情況下,配備私車公用并在相關部門(綜合辦公室)備案;

  (2)車輛綜合費用:

  a、渝黔兩地長途高速綜合費用報銷:在報銷費用單據上據實填寫私車公用事由經分管負責人核定后按400元/往返每次報銷車輛渝黔兩地長途高速綜合費用并提供相應路途的過路、過橋費及油費報銷單據;

  b、短途市區費用報銷:按每個月報銷400元車輛綜合費用包干計算。

  (包含重慶及桐梓縣轄區內的因公務產生車輛綜合費用)

  c、其他長途高速費用報銷:如私車公用車輛離開重慶或者桐梓縣轄區內,須經分管負責人同意并在綜合辦公室備案后,在報銷費用單據上據實填寫私車公用事由經分管負責人核定后據實報銷。

  (3)車輛綜合費用包括:油費、停車費、路橋費、保險費、過路費、修理費、洗車費等費用。

  (4)私車公用車輛備案并享受報銷后,必須服從公司因公事務的合理調配。

  五、交通費用報銷方法:

  (1)無外勤工作任務的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在公務車輛不能使用的情況下,可憑乘坐的公共汽車票報銷,原則上不報銷出租車票。因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車須經分管負責人同意并簽字認可。

  (2)長期有外勤工作任務的員工,須先由分管負責人向相關部門(人力資源部)申請并經總經理批復,每月可憑票報銷200元的交通補貼。

  六、附則

  (1)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20xx年5月15日起施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8

  一、管理總則

  1、目的:為了節約公司公務用車費用開支,提高公務用車的效率,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做到公司車輛統一安排、統一管理,并充分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凡本公司駕駛員管理、車輛使用、油料管控、因私用車等均按本制度執行。

  3、可使用車輛:

  1)公司車輛。全順車、試乘試駕車;

  2)有油補的私家車。在公司車輛不夠用且公司有較緊急的事情要辦理時,可派用私家車。

  4、權責:車輛由行政部主管、用車部門或用車人監管。

  5、全順車由行政部司機管理,試乘試駕車由銷售部車輛管理員管理。

  二、駕駛員管理辦法

  1、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

  2、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3、必須服從行政部統一調配并做到及時出車。如有出車任務應立即執行。否則,每一次處罰50元,連續三次予以除名并扣除當月工資。

  4、無出車任務時應做到如下幾點:

  1)做好指定車輛的清潔、維護、檢修、保養及安全檢查等工作,以確保出車行駛安全;

  2)做好油料準備工作;

  3)準備工作做好后、一律在指定位置里待崗;不得到處游走、串崗,以影響公司形象或影響他人工作;不得在車內、休息室及其它地方打牌、高聲聊天、飲酒等;

  4)不得借故隨意外出;

  5)協助行政部做好其它事務;

  6)不得私自借故或無《派車單》時將車輛開出公司;

  7)手機要保持24小時暢通。

  8)以上條款如有違反則每次處罰20元;一月累計違反3次或一次造成影響嚴重的予以辭退,并扣除當月工資。

  5、車輛完成任務后不得將車輛停放家中或它處,必須停放公司或指定的位置。否則,每次處罰50元或車輛發生任何毀壞,均由司機負全部責任。

  6、不準公車私用、不準擅自借車給他人使用、不準將車輛給他人駕駛、不準中途帶人帶貨搞收入。否則,予以辭退。

  7、車輛所有手續、證件、工具、鑰匙和附件等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否則,后果自負。

  8、要隨時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衛生。

  9、車輛連續行駛4小時時,必須休息20分鐘。

  10、要講文明、講禮貌,要時時處處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要嚴守公司秘密。

  11、上下班均應打卡。如公務在外或接送領導確不能按時回公司打卡者,回司后應填寫《未打卡說明表》,并由用車人簽證。

  三、車輛使用辦法

  1、下列情況下可申請用車:

  1)員工因公務外出時;

  2)財務部門外出取款、存款、轉賬、結賬或報稅時;

  3)員工本人結婚喜慶時;

  4)其它特殊情況時。

  2、車輛申請和使用程序:

  1)凡用車應由行政部統一調度,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機和車輛出車。用車部門或個人到行政部填寫《派車單》,由行政部經理或行政文員派車;如確有緊急情況可以先電話報批行政部出車,回司后填報派車單;

  2)全順車鑰匙由行政部司機管理,試乘試駕車鑰匙由銷售前臺指定專人管理;凡領用車鑰匙均需登記;

  3)用車人用車人憑《派車單》到鑰匙管理人處領鑰匙后,將《派車單》交指定的司機;司機見有效的《派車單》發車,否則有權拒絕;如未經許可鑰匙管理人擅自給鑰匙的或司機擅自出車的,每次處罰50元;用車人回公司后,應及時將鑰匙交與鑰匙管理人;

  4)用車人要做好用車期間的監督管理,要如實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與司機一道不得在用車期間辦理私事。如用車期間沒管好車子,要追究用車人為第一責任人,并視情節輕重處20—100元罰款;

  5)司機每月匯總一次《車輛使用情況月報表》交行政部經理;

  6)行政部經理或行政文員將不定時對車輛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問題,按規定處罰。

  四、油耗管理辦法

  1、車輛用油由部門按預算管控。加油均用加油卡。加油卡由行政文員負責保管、充值和費用報銷。

  2、加油由行政人員與司機或用油部門指定專人一道加取。不得無卡加油,特殊情況應通知行政部后方可加油,且無卡加油的次數不得連續超過兩次;加油后司機或用油人要在相應部門的《加油登記表》上簽字確認。如發現行政人員、司機或用油人有作弊行為,除賠償相應損失外,視情節輕重處20—100元罰款。

  3、車輛出差用油為差旅用油,不計入部門預算用油之列。原則上先加滿油再出差,回公司時加滿油交還相應的車輛管理人員。出差加油必須由用車人在發票上簽證,回公司報銷。

  4、車輛耗油量應與行駛里程基本相符。每次油耗量的計算方法為:實際行駛里程×車輛耗油率=油耗量。

  5、油耗量由行政部核實計算。行政部要建立各車的油耗及各部門的油耗臺帳,對每次行駛公里和油耗量進行登記。如耗油量與行駛

  里程不符,則要查明原因。如為車輛原因,則要檢修;如為司機自身原因,則要追究相應責任。

  6、各車、各部門的油耗臺賬每月由行政文員統計一次,報與相關部門和財務部。

  五、因私用車管理辦法

  1、員工因私用車不能影響和妨礙公務用車。

  2、員工私人用車應適當收費,收費標準為1元/公里,公里數核算為自出公司至回公司的實際距離,所收取費用交財務部。

  3、員工在因私用車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負。

  4、高層管理人員上下班用車為指定的試乘試駕車,其用油不在部門用油預算中。油耗由行政文員每月統計一次,報與用車人和財務部,在其油補中沖減。

  六、其它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9

  一、公司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1、公務車輛使用范圍

  公司公務車輛主要用于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的公務活動,包括會議、商務拜訪、業務洽談等。不得將公務車輛用于私人活動或其他非公務用途。

  2、公務車輛的申請和審批

  員工需要使用公司公務車輛時,需提前向相關部門提交申請,經過審批后方可使用。申請需注明出行目的、時間、地點等相關信息,并嚴格按照審批的行程安排使用車輛。

  3、公務車輛的使用規范

  員工在使用公司公務車輛時,需遵守交通法規,保持車輛整潔,注意駕駛安全,不得擅自改變行程或私自攜帶他人乘坐。

  4、公務車輛的維護和保養

  公司將定期對公務車輛進行維護和保養,確保車輛的正常運行。員工在使用車輛時,需愛護車輛,如發現車輛故障或損壞,需及時報告并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二、職工交通補貼管理制度

  1、交通補貼的發放標準

  公司將根據員工的工作地點和居住地點的距離,制定相應的交通補貼標準。補貼標準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以保證員工的合理補貼。

  2、交通補貼的申請和審批

  員工需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交通補貼申請,需提供相關的通勤證明和交通費用明細。經過審批后,公司將按照規定的時間發放交通補貼。

  3、交通補貼的`使用規范

  員工在使用交通補貼時,需依法合規,不得違規使用或挪用補貼資金。如發現有違規行為,公司將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交通補貼的調整和變更

  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對交通補貼標準進行調整,員工需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最新的通勤證明和交通費用明細,以便公司進行核實和調整。

  以上為公司公務車輛及職工交通補貼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希望員工能夠嚴格遵守,確保公司車輛和補貼資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0

  一、范圍本規定所涉及特種車輛范圍為:

  常州林洪特鋼有限公司廠區內鏟車、叉車等特種車輛。

  二、職能與分工:

  1、公司特種車輛管理部門為。設備部鉗工班。

  2、公司特種車輛安全使用監督部門為。生產安全部。

  3、公司特種車輛日常維修保養部門為。設備部鉗工班。

  4、公司特種車輛報修部門。采購部倉庫班。

  5、人力資源部負責對特種車輛作業人員的取證、培訓和能力評價管理。

  6、公司特種車輛駕駛人員(暫定)規定:

  三、特種車安全生產守則:

  1、駕駛員必須執行國家《廠礦企業勞動安全條例》,做到安全生產,堅持預防為主,消除隱患,杜絕事故。

  2、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個駕駛員都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守本職崗位,作到文明生產。

  3、對新操作駕駛員、實習駕駛員、臨時頂崗駕駛員以及變換工種的駕駛員,都要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4、任何人不得無證駕駛一切特種車輛(鏟車駕駛員除外,但必須經過公司人力資源部培訓合格)。駕駛員在廠外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廠內行車時速___公里,輕聲鳴喇叭。

  5、每個駕駛員在生產過程中或在生產工作區域內發現有危及安全生產、財產安全和員工身體健康的現象,應及時向本單位的領導和所在班組的班組長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生產安全部報告。

  四、特種車駕駛員個人安全防護規則:

  1、凡在生產場所操作的駕駛員,必須穿戴好規定的勞保防護用品。

  2、在生產場所操作特種車輛作業時必須穿工服,不準赤膊、赤腳、穿背心、短褲、拖鞋等。

  3、進入有物體打擊的場所,駕駛員均須戴安全帽。

  4、工作時應嚴肅認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嚴禁打鬧、追跑、爭斗、睡覺,不允許串崗、離崗。

  5、禁止攜帶小孩進入特種車輛操作室和生產工作場地。

  6、生產、工作前應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飲酒后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

  7、發生人身事故后,應立即搶救,并立即向部門主管和生產安全部報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時內報告生產安全部;

  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應立即向公司安全總監報告。

  五、叉車安全管理:

  1、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政府機構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方可駕駛叉車,并嚴格遵守以下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熟悉車輛性能和操作區域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3、嚴禁帶人行駛,嚴禁酒后駕駛,嚴禁在車輛上吸煙;

  行駛途中不準飲食和閑談;

  不準行駛途中接打電話。

  4、車輛使用前,應嚴格檢查,嚴禁帶故障出車,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路段。

  5、操作規程:

  1)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2)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

  3)檢查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4)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6)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防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7)液壓(氣壓)式制動的車輛,制動液壓(氣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方可起步。

  8)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

  9)起步必須緩慢平穩起步。

  10)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___mm,門架須后傾。

  11)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阻物刮碰。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12)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13)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先發出行駛信號。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14)行駛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15)叉車在運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16)叉車運行時,載荷必須處于不防礙行駛的最低位置,門架要適當后傾。除堆垛或裝車時,不得升高載荷。

  17)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倒車時要低速行駛18)禁止在坡道上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

  19)叉車廠區安全行駛速度___公里/小時,進入生產車間區域必須低速安全行駛。

  20)叉車的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21)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和上報,絕不帶病作業和隱瞞不報。

  22)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23)禁止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特殊情況拉物必須設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圍行人。

  24)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25)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以免碾壓物繃起傷人。

  26)用貨叉叉貨時,貨叉應盡可能深地叉入載荷下面,還要注意貨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貨物或物件。應采用最小的門架后傾來穩定載荷,以免載荷后向后滑動。放下載荷時可使門架少量前傾,以便于安放載荷和抽出貨叉。

  27)禁止高速叉取貨物和用叉頭向堅硬物體碰撞。

  28)叉車叉物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29)禁止超載,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30)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動物品。

  31)不準用貨叉挑、翻、棧板的方法卸貨。

  32)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

  33)停車制動手柄拉死或壓下手剎開關。

  34)發動機熄火,停電。(除特殊情況,如駕駛員不離開車輛視線且不超過___分鐘)。

  35)拔下鑰匙。

  六、裝載機安全管理:

  1、作業前,應檢查液壓系統應無滲漏,液壓油箱油量應充足,輪胎氣壓應符合規定,制動器靈敏可靠。

  2、起步前,應先鳴聲示意,將鏟斗提升離地面___米左右。作業時,應使用低速檔,用高速檔行駛時,不得進行升降和翻轉鏟斗動作。嚴禁鏟斗載人。

  3、裝載機不得在傾斜度超過規定的場地上工作,作業區內不得有障礙物及無關人員。

  4、裝載機運送距離不宜過大,行駛道路應平坦;

  在石場施工場地作業時,輪式裝載機應在輪胎上加裝保護鏈條或銅質鏈板直邊輪胎。

  5、除駕駛員一人外,裝載機上任何地方嚴禁載人。

  6、在下坡時,嚴禁裝載機脫檔滑行。

  7、裝堆積的砂土時,鏟斗宜用低速插入,逐漸提高內燃機轉速向前推進。

  8、裝料時,鏟斗應從正面插入,防止鏟斗單邊受力。

  9、在松散不平的場地作業,可把鏟臂放在浮動位置,使鏟斗平穩地推進,如推進時阻力邊大,可稍稍提升鏟臂。

  10、當裝載機遇到阻力增大,輪胎打滑和發動機轉速降低等現象時,應停止鏟裝,切不可強行操作。

  11、往運輸車上卸料時應綬慢,鏟斗前翻和回位時不得碰撞車箱。

  12、鏟斗向上或向下動作到最大限度時,應速將操縱桿回到空檔位置,防止在安全閥作用下發出噪音和引起故障。

  13、裝載機在滿斗行駛時,鏟斗不應提升過高,一般距地面___米左右為宜。

  14、裝載機在作業時斗臂下禁止有人站立或通過。

  15、作業后,應將鏟斗平放在地面上,將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拉緊手制動器。

  16、裝載機動臂升起后在進行潤滑和調整時,必須裝好安全銷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動臂下落傷人。

  17、嚴禁帶人行駛,嚴禁酒后駕駛,嚴禁在車輛上吸煙;

  18、行駛途中不準飲食和閑談;

  19、不準行駛途中接打電話。

  七、車輛停放地點規定:

  車輛使用完畢并進行檢查后,使用人員應及時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區域內停放。

  八、其他:

  1、車輛當日使用人員應及時填寫《特種車輛使用登記表》。

  2、車輛日常維修保養按公司設備維修保養管理相關規定執行。

  3、未經批準,嚴禁其他未指定人員操作公司廠區內各特種車輛。

  4、車輛使用人員應嚴格遵守以上要求及規定,違者按公司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裝修公司車輛的使用,加強車輛的管理,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裝修公司車輛包括公司所有的工程車輛、商務車輛和其他特定用途車輛。

  第三條裝修公司車輛的管理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歧視或偏袒。

  第四條裝修公司負責制定并執行車輛使用和維護登記制度,車輛使用人員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五條裝修公司將根據實際需要,制定相應的配車方案,保證車輛在各項工作中的正常運行。

  第六條責任和權利的明確性是車輛管理的核心,公司鼓勵并要求車輛使用人員對車輛進行愛護、保養、使用,在使用過程中遵守規章制度,確保公司所配車輛的完好性、安全性。

  第七條裝修公司將加強對車輛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定期開展車輛的技術檢查和維修工作,確保車輛能夠正常運行。

  第八條裝修公司嚴禁私自買賣、轉借、改裝公司車輛,禁止車輛使用人員以公司之名以外的方式使用車輛。

  第二章車輛入戶制度

  第九條裝修公司將車輛運用部門負責車輛管理,根據公司的需要和各項目特點,進行配車和調度。

  第十條所有駕駛員必須是擁有合法有效駕駛證的人員,必須熟悉本公司車輛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且通過公司的培訓并進行考核后,方可駕駛公司車輛。

  第十一條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嚴禁超速、闖紅燈、酒后駕駛等違章行為,同時要保證車輛駕駛過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條駕駛員必須按照公司的規定,及時進行車輛的保養和維修工作,確保車輛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十三條駕駛員在公司外崗位工作時間外,禁止以任何形式使用公司車輛。

  第十四條駕駛員在乘坐公司車輛時,應當遵守車輛使用和秩序管理規定,不得在車輛上吸煙、喧嘩、飲酒、斗毆等影響車輛正常行駛和秩序的行為。

  第三章車輛使用和保養制度

  第十五條車輛使用人員應按照車輛使用計劃或憑公司的指令,合理安排車輛使用的時間和路線。

  第十六條駕駛員在開車前,必須仔細檢查車輛的油量、水溫、潤滑油量、輪胎氣壓、制動系統、照明設施等,確保車輛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第十七條駕駛員在行車中,應當注意車輛的安全,謹慎駕駛,確保與其他車輛、行人之間的安全距離。

  第十八條駕駛員在行車中如果發生故障,應及時聯系公司運用部門,并按照要求進行緊急處理或維修。

  第十九條駕駛員在行車中如遇交警執法或其他突發情況,必須服從執法人員指揮,并及時向公司運用部門進行報告。

  第二十條駕駛員在駕駛公司車輛時,不得擅自改裝或轉讓車輛,不得違反交通法規和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規定。

  第四章車輛管理和維修制度

  第二十一條車輛使用人員應當按公司要求,定期對車輛進行技術檢查和保養。

  第二十二條車輛使用人員在使用車輛過程中,如發現車輛有故障或需要維修時,應及時向公司運用部門進行報告,并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維修。

  第二十三條裝修公司將制定車輛維修計劃和維修費用預算,對車輛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維修和保養,確保車輛的正常運行。

  第二十四條裝修公司將建立車輛維修檔案和使用記錄,對車輛的維修情況進行詳細的記錄和歸檔。

  第二十五條裝修公司將加強對車輛保險工作的管理,及時投保車輛保險,確保車輛在行車過程中的安全。

  第五章車輛事故處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發生車輛事故后,駕駛員應當立即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保護和處理好現場。

  第二十七條發生車輛事故后,駕駛員應當立即向公司運用部門報告,公司運用部門應及時協助處理事故,并按照要求配合相關部門的處理工作。

  第二十八條發生車輛事故后,公司將依法依規進行責任認定,并進行相應的賠償和處理。

  第二十九條車輛事故責任認定過程中,要確保公平公正,遵守法律法規,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六章管理制度的執行與改進

  第三十條裝修公司將定期對車輛管理制度進行評估和監督,及時發現問題并進行改進。

  第三十一條裝修公司將加強對車輛使用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工作,提高駕駛員的素質和意識。

  第三十二條裝修公司將加強對車輛使用人員的監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相應的獎懲制度,激勵員工遵守規章制度。

  第三十三條對于違反車輛管理制度的行為,公司將視情節輕重進行相應的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裝修公司將定期組織車輛管理制度的培訓和宣傳,提高員工對車輛管理制度的認識和重視程度。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由裝修公司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執行。

  以上為裝修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具體的執行細則和操作流程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完善。該制度的目的是確保裝修公司車輛的正常運行和安全使用,保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2

  根據國家安全法令、規程和條例,為維護公司財產和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實現優質、安全、文明生產,促進企業生產發展需要,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機構:

  1特種車輛部門主管為安全生產的負責人。

  2特種車輛部門副主管為安全生產的具體組織者和指揮者,同事兼任特種車輛安全負責人。

  二、特種車安全生產守則:

  1駕駛員必須執行國家《廠礦企業勞動安全條例》,做到安全生產,堅持預防為主,消除隱患,杜絕事故。

  2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個駕駛員都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守本職崗位,作到文明生產。

  3對新操作駕駛員、實習駕駛員、臨時頂崗駕駛員以及變換工種的駕駛員,都要進行安全教育,經車隊隊長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4任何人不得無證駕駛一切特種車輛。駕駛員在廠外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廠內行車時速5公里,輕聲鳴喇叭。

  每個駕駛員在生產過程中或在生產工作區域內發現有危及安全生產、財產安全和員工身體健康的現象,應及時向本單位的領導和所在班組的班組長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生產部報告。發現火警時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報告消防隊。(火警電話:119)

  三、特種車駕駛員個人安全防護規則:

  1凡在生產場所操作的駕駛員,必須穿戴好規定的勞保防護用品。

  2在生產場所操作特種車輛作業時必須穿工服,不準赤膊、赤腳、穿背心、短褲、拖鞋等。

  3進入有物體打擊的場所,駕駛員均須戴安全帽。

  4工作時應嚴肅認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嚴禁打鬧、追跑、爭斗、睡覺,不允許串崗、離崗。

  5禁止攜帶小孩進入特種車輛操作室和生產工作場地。

  6生產、工作前應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飲酒后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

  7發生人身事故后,應立即搶救,并立即向部門主管和生產部報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時內報告生產部;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應立即向主管經理報告。

  四、叉車安全管理:

  1.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政府機構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方可駕駛叉車,并嚴格遵守以下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熟悉車輛性能和操作區域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3.嚴禁帶人行駛,嚴禁酒后駕駛;行駛途中不準飲食和閑談;不準行駛途中接打電話。

  4.車輛使用前,應嚴格檢查,嚴禁帶故障出車,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路段。

  5.操作規程:

  1).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2).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

  3).檢查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4).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6).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防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7).液壓(氣壓)式制動的車輛,制動液壓(氣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方可起步。

  8).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

  9).起步必須緩慢平穩起步。

  10).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后傾。

  11).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阻物刮碰。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12).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13).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先發出行駛信號。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14).行駛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15).叉車在運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16).叉車運行時,載荷必須處于不防礙行駛的.最低位置,門架要適當后傾。除堆垛或裝車時,不得升高載荷。

  17).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倒車時要低速行駛

  18).禁止在坡道上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

  19).叉車廠區安全行駛速度5公里/小時,進入生產車間區域必須低速安全行駛。

  20).叉車的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21).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和上報,絕不帶病作業和隱瞞不報。

  22).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23).禁止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特殊情況拉物必須設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圍行人。

  24).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25).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以免碾壓物繃起傷人。

  26).

  用貨叉叉貨時,貨叉應盡可能深地叉入載荷下面,還要注意貨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貨物或物件。應采用最小的門架后傾來穩定載荷,以免載荷后向后滑動。放下載荷時可使門架少量前傾,以便于安放載荷和抽出貨叉。

  27).禁止高速叉取貨物和用叉頭向堅硬物體碰撞。

  28).叉車叉物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29).禁止超載,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30).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動物品。

  31).不準用貨叉挑、翻、棧板的方法卸貨。

  32).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

  33).停車制動手柄拉死或壓下手剎開關。

  34).發動機熄火,停電。(除特殊情況,如駕駛員不離開車輛視線且不超過1分鐘)。

  35).拔下鑰匙。

  五、起重車安全管理:

  1、起重車司機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政府機構頒發的吊車操作證,方準上崗操作,嚴禁無證人員操作起重設備。

  2、進行起重作業前,起重機司機必須檢查各部裝置是否正常,鋼纜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制定器、液壓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可靠、靈敏,嚴禁起重機各工作部件帶病運行。

  3、起重機司機必須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服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必須先鳴喇叭。如發現指揮信號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有權拒絕執行;工作中,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必須立即服從,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繼續工作。

  4、起重機只能垂直吊起載荷,嚴禁拖拽尚未離地的載荷,要避免側載。

  5、起重機在進行滿負荷起吊時,禁止同時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操作動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轉角度都不能超過45°,嚴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嚴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嚴禁強行吊拉吸貼于地面的面積較大的物體。

  6、起重機在帶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與其保持安全距離,雨霧天氣時安全距離應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機在輸電線路下通過時,必須將吊臂放下。

  7、起重機嚴禁超載使用,如果用兩臺起重機同時起吊一重物,必須服從專人的統一指揮,兩機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過兩機所允許的總起重量的75%。綁扎吊索時,要注意負荷的分配,每車分擔的負荷不能超過所允許最大起重量的80%。

  8、起重機在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卷揚過限把鋼纜拉斷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變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鉤降至最低位置時,卷揚滾筒上的鋼纜應至少保留3匝以上。

  9、工作時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機在吊有載荷的情況下應盡量避免吊臂的變幅,絕對禁止在吊荷停穩妥前變換操作桿。

  10、起重機在工作時,嚴禁進行檢修和調整。

  11、停工或休息時,不準將吊物懸掛在空中。

  12、工作完畢,吊鉤和吊臂應放在規定的穩妥位置,并將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13、指揮人員:

  1).指揮信號要事先向起重機司機交待清楚,如遇操作過程中看不清指揮信號時,應設中轉助手,準確傳遞信號。

  2).指揮手勢要清晰,信號要明確,不準帶手套指揮。

  3).起吊物件,應先檢查捆縛是否牢固,繩索經過有棱角、快口處應設襯墊,吊位重心要準確,不許物件在受力后產生扭、曲、沉、斜等現象。

  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機司機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不準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懸空的情況下中斷工作。

  5).當起重機司機因物件超重拒絕起吊時,指揮人員應采取措施,設法減輕起重機超重負荷,嚴禁強化指揮起重機超負荷作業。

  14、嚴格執行起重機“十個不吊"規定:

  1).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2).物體重量不清或負荷不吊。

  3).斜拉物體不吊。

  4).重物上面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5).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及指揮信號不吊。

  6).被吊物埋在地下不吊。

  7).被吊物捆綁不牢不吊。

  8).重物棱角處與吊繩之間未加墊襯不吊。

  9).吊索具達到報廢標準或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10).六級以上大風不吊。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3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對公司車輛維修的管理,減少車輛的維修費用,有效的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規定。

  第2條 本規定適用于對公司車流量維修管理的相關事宜。

  第3條 公司車輛的維修分為日常維修與送修理廠維修兩種。

  第2章 車輛維修規定

  第4條 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制,即每輛車的司機必須固定,車輛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修理。

  第5條 車輛司機在每日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動,收車后需要填寫車輛的使用說明,發現問題后應立即上報車輛主管,并進行自修。

  第6條 若司機無法自行修復車輛存在的問題,需及時填寫《車輛維修說明單》,詳細說明請修的項目和損壞原因及費用預算,經車輛主管簽字后報人事行政部進行審批。

  第7條 司機將公司車輛送修理廠維修時,必須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否則不予報銷費用。

  第8條 公司的高級車輛及特種車輛進行維修時可送到非公司指定修理廠,但司機所洽談的修理廠必須正規且收費適中,并必須得到人事行政部經理及行政總監的審批同意,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9條 在車輛的修理過程中司機需要加強監督,發現修理項目與送修項目不同時,應及時上報人事行政部并與修理廠進行協商。

  第10條 根據車輛的行駛里程或使用時間,公司車輛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車輛主管統一安排。確因實際情況需要進行大修、中修時,司機必須填寫《車輛維修說明單》報審,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廠修理。

  第11條 車輛維修完成后,司機或車輛主管需要對車輛的'維修結果進行驗收。

  第12條 司機與車輛主管應向修理廠索要車輛修理的詳細項目及費用明細,車輛主管應將其與維修說明表、車輛管理表等相關內容存在一起,以備不時之需。

  第13條 司機必須將車輛維修中替換下的車輛零配件帶回公司,由車輛主管負責清點,并簽字驗收,交人事行政部進行統一處理,所得收入需及時交至公司財務部。

  第14條 車輛主管應建立完善的車輛維修檔案并妥善保管。

  第3章 車輛修理費用及報銷

  第15條 在日常維修車輛時,更換零部件的費用在預算以內時,給予報銷;否則,多余部分不予報銷。

  第16條 車輛送修理廠修理及車輛的大修、中修費用由車輛主管會同財務人員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結算,其中指定修理廠的選擇、修理費的商談由車輛主管、人事行政部經理及財務部經理共同確定。

  第17條 車輛修理的費用不得超過審批的金額,修車完畢后司機應將《修理費用明細表》、審批報告及廢舊零部件的收據交車輛主管審核。

  第18條 車輛在中途發生故障急需維修時,經用車人簽字證明后司機方可安排維修。而維修費用超過200元以上時,司機應通過電話向車輛主管請示,經車輛主主管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

  第19條 車輛在路途中進行維修時,司機也必須帶回替換下的廢舊零部件,并經車輛主管進行審核。

  第20條 修車時司機所提交的修車申請應詳細說明修車類別、項目、部位及費用預算,在核定的修車費用額度以下時,由人事行政部經理審批;在核定的修車費用額度以上時,經人事行政部經理審批后報行政總監審批。車輛的大修、中修必須經過總經理的審批。

  第21條 車輛的電瓶、輪胎短于正常的核定壽命時,其修理或更換費用由司機按比例承擔;超出使用壽命者,按比例獎勵所節余費用的50%給該車輛的司機。

  第22條 因工作需要變更駕駛車輛的,經車輛主管確認后,在一個月內,車輛變更前的司機應承擔車輛變更后的司機超出核定修車費用30%的修理費,因交通事故造成變更或因車輛變更后的司機操作原因造成的更大損失除外。

  第23條 各車輛洗車費實行成本制,每輛車的月洗車費用不得超過30元,洗車費用經用車人簽字證明后,司機持消費憑證到財務部進行報銷。

  第4章 附則

  第24條 本規定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其解釋權、修改權歸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25條 本規定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批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26條 公司原有制度與本規定沖突者,自本規定頒布實施之日起,自動廢止。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總則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駕駛公務車員工。

  第三條車輛管理

  (1)公司公用車輛的管理、調度、保養、維護、費用核算,以及車輛的證照保管、年審及保險辦理等均統一由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所有公用車輛的鑰匙統一由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保管或由辦公室指定的車輛管理負責人保管。

  (2)車輛調度實行急事、特事優先使用、先申請先用、外出同路并用的原則。盡力保證各部門工作需要及急事急辦者的必要用車。目前公司有三輛公務車,公務車的各類證照由車隊的直屬上級統一保管,各種稽核事務由車隊上報直屬上級后派人員辦理,車隊隊長負責監管維修、檢驗、清潔等。

  (3)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于事前上報總經辦,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派車。如不按規定辦理申請,禁止派車。

  (4)使用公務車須填寫《用車通知單》,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和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加郵費、過路費、維修保養費、停車費、洗車費等。辦公室每

  1月統計整理并不定時抽查,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并給予批評,對不聽勸阻屢次犯錯者應給予處罰,并停止其使用權利。

  第四條車輛使用

  (1)公務車嚴禁私自租借給非本公司人員。公司以外單位或客戶個人借調公司車輛,須由行政辦公室調度,經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借用。

  (2)公務車由公司專職司機駕駛,如司機不在,駕車員必須持有合法駕照。

  (3)使用人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負責。

  (4)駕駛員須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

  (5)駕駛員禁止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罰款(經公司特許者例外)。

  (6)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員賠償損失,并處以罰款。

  (7)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車門,防止車輛被盜。

  (8)駕駛員應文明駕車,嚴禁疲勞開車,嚴禁酒后駕車。

  (9)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維護車輛的清潔干凈。惡意破壞車輛機件、外觀者,給予重罰。

  (10)為私人目的借用公務車也須填寫《用車通知單》,注明“私用”,并上報總經辦,經總經理簽字后才可使用。

  (11)私用時若發生事故,而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全部由使用2人負擔。

  (12)公司車輛修理,須經辦公室核準,并開具《車輛維修單》,明確維修項目,駕駛員憑《車輛維修單》,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廠修理(除特約維修外)。因故未在指定點修理的,應說明正當理由(報銷前應經辦公室核準),否則,不予報銷修理費用。

  (13)車輛修理后,駕駛員應對修理項目作詳細核對,確保無誤后簽證。修理費用由辦公室負責,經總經理和專管員審核后,并報財務室結算。車輛維修謹防小故障大修,無故障送修,以及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發現,嚴格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14)駕駛員對車輛修理應作合理安排,盡量利用休息日、節假日修車,以確保平時工作用車需要。

  第五條車輛保養事宜

  (1)每輛車行駛滿5000公里須做一次保養,車隊負責對每輛車做詳細記錄,車輛需要保養時車隊隊長須向直屬上級領導申請,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

  (2)車輛的油費報銷和維修費、保養費及清洗費報銷須有相關憑證,總經理審核簽字后方可報銷。

  (3)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損耗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元時,應與總經辦聯系請示。

  (4)如由于駕駛員于行駛途中使用不當或者車隊疏于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的維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單位與駕駛員或車隊負責人負擔。

  第六條違規與事故處理

  (1)無照駕駛引發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承擔,并給予罰款和免職處分。

  (2)私自將車輛租借給他人使而造成的一系列后果(如交通事故),經查明后,由當事人自行承擔,并給予罰款和免職處分。

  (3)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員承擔。

  (4)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并即與公司領導聯絡協商處理。

  (5)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員于公司共同負擔。

  (6)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員與公司協商后共同負擔。

  第七條如有員工違反以上禁止事件,參照《黔西南州嘉瑜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員工獎懲制度》進行處理。第八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第九條附配車人員配車規定

  配車人員配車規定為規范配車使用人正確使用其享有的配車權益,明確配車使用人配車使用過程與公司的權利義務,特制定本規定。

  一、車輛所有權歸公司,配車使用人是屬于享有配置個人用車的公司管理層人員,配車使用人只享有車輛的使用權,在使用車輛過程中必須服從公司管理和車輛的調配。

  配車使用人所配車輛車牌型號為:

  二、配車使用人用車年限按其在公司任命的管理崗位確定,離職或者不再擔任管理職務,所配用車歸還公司。

  公司領導特別授意收回或者調配車輛,配車使用人必須服從。

  三、配車使用人應嚴格按照下列使用規則享用配置車輛:

  1、配車使用人車輛使用過程中,車輛費用劃分:

  1.1屬于沒有業務提成(包括生產部后勤保障車輛)配車使用人配車費用劃分:公司承擔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車船使用稅,公路交通規費,保險費,油料費,過路費,車輛正常磨損、維修、保養費;配車使用人承擔其它用車產生的費用。

  1.2屬于有業務提成配車使用人配車費用劃分:公司承擔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車船使用稅,公路交通規費,保險費,油料費,過路費;配車使用人承擔車輛維修、保養等其它用車產生的`費用。

  1.3配車使用人必須如實報銷過路費和油料費,不得虛報。

  2、每月的最后五日內,必須把車輛開回公司由辦公室進行全面的檢查,并對里程數和車況登記備案,根據里程數審計油料費和過路費報銷情況,如出現明顯超支或虛報現象,公司有權處罰配車使用人。

  3、配車使用人必須愛護所配車輛,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維護及維修。如公司檢查出車況不佳等情況,配車使用人需將配車按流程送至維修廠進行維修,一切費用由配車使用人承擔。如有兩次檢查不合格,公司有權強制將車輛送修理廠進行維修,一切費用由配車使用人承擔。

  4、配車使用人車輛離開公司所在地區范圍之外必須通知公司辦公室,并在出發前檢查車況后方可出行,車輛外出期間如發生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第一現場通知保險公司和公司辦公室,以便于及時處理,及時解決,凡在第一時間未通知保險公司而出現后果,所產生的費用一切由配車使用人自負。

  5、配車使用人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擅自損壞車輛GPS功能內外設施,如有發生,公司有權處罰配車使用人。

  6、配車使用人所使用車輛原則上是個人及所屬部門使用,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管理,配車使用人必須遵守公司相關車輛管理規定及要求。

  7、配車使用人在接車前須認真檢查車況,并與公司相關人員共同填寫《車況交接表》。

  四、違規與事故處理

  1、配車使用人在使用公司配置的車輛時必須遵紀守法,嚴禁做損害公司形象或違法的行為,否則由配車使用人全權承擔責任及損失,并交相關部門處理。

  2、配車使用人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如有違法行為由配車使用人自負,罰款金額公司一律不報銷。

  3、配車使用人要嚴守交通法規,不開英雄車,嚴禁酒后駕車,如有違反,產生的一切后果由配車使用人自行承擔。

  4、配車使用人不得將車輛借給與公司無任何業務關系、無隸屬關系的其他人員或交給無證人員駕駛,如有違反除收回車輛外,若發生事故、違規、損毀、失竊等一切責任由配車使用人承擔。

  5、配車使用人執行公司任務中發生交通事故,經交警判決,公司根據裁定書鑒定事故責任輕重、主次與配車使用人劃分損失。

  6、配車使用人本身操作失誤而負主要事故責任的,經保險公司所賠付的以外部份,其差額由駕駛人員與公司協商后共同負擔。

  7、配車使用人本身只負次要責任或連帶責任的,除保險公司所賠付以外部份,其差額由駕駛人員與公司協商后共同負擔。

  8、事故賠償資金可以先由公司全部支付,配車使用人承擔部份在工資中扣除。配車使用人違反交通規則,造成違章罰款,罰款費自理。

  9、未經批準,私自駕車外出,若發生交通事故,一切損失由當事人承擔。

  10、配車使用人發生交通事故潛逃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并報公安機關輯辦。

  11、由于駕駛不慎造成的交通責任事故,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根據交警裁決的我方損失承擔情況,由當事人全額支付修理費。

  五、本規定在配車使用人簽字后,統一由公司辦公室存檔保管。

  車輛調配發生改變后本規定自行失效。以上未盡事宜另行補充

  配車使用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5

  為科學合理規范管理公司車輛,做到高效、節約、安全行車,保障公司用車需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管理

  1、公司車隊負責公司車輛的統一購置、落戶辦證、保險、年檢年審、維修保養、油料補給、交通事故處理以及考核、培訓、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車輛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公司車輛除機動車輛外,原則上將車分配到各班子成員、部室優先使用。車輛未用時,車隊經請示后可臨時調配。如領導出差,車輛歸車隊統一調配。

  3、嚴格執行車輛專人專車的管理方式,非本車專職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駕駛員負責本車駕駛、跟蹤維修保養、清潔、證件保管等,嚴禁轉借或私自調換駕駛車輛,否則,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并予以重罰。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經車隊同意。

  4、節假日或休息日車輛必須停放公司指定地點,嚴禁非工作用車,嚴禁搭載非公司人員,否則一切后果當事人自負,特殊原因需公司車隊同意。任何用車部門及人員,必須尊重駕駛員權利,不能指使駕駛員做出違章駕駛行為。

  5、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各級交通法規和制度,對交通違法、違章行為引發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罰款由駕車人自己負責處理。

  6、特殊情況下外單位和公司職工借用車輛必須填寫《借用公車審批單》,經公司批準同意后,實行付酬派車。車輛使用費按1元公里支付。

  7、車隊長負責對每臺車進行單車成本核算,并每月進行公布,單車成本核算是對駕駛員進行考核的重要指標,直接參與駕駛員工資的發放和年安全獎評比。

  每輛車的行駛里程及燃料消耗。

  根據車輛車型、車況等因素,確定每輛車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每輛車的輪胎消耗量。

  8、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燃料油采用一車一卡制,車卡相符,并準確填寫公里數。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外加油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

  二、車輛維修

  1、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定點維修。車輛維修必須憑派修單到指定的廠家維修。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外維修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

  2、車輛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

  日常維護是由駕駛員每日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和安全檢測。

  一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日常維護作業外,以清潔、潤滑、堅固為主,并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等安全部件。該級維護為每5000公里進行一次。

  二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轉向節、轉向搖臂、制動蹄片、懸架等經過一定時間的使用容易磨損或變形的安全部件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該級維護為每15000公里進行一次。

  3、車輛大修按行駛里程

  15萬公里以上或實際情況確定。

  4、車輛維修

  1000元或更換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車隊長負責審核同意,車輛維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領導審批,車輛維修5000元以上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上的的由公司經理審批。維修程序為:

  駕駛員報修后由車隊長負責檢驗,確認后再由車隊填寫派修單。為了更好地對車輛進行管理,堵塞漏洞,節省開支,杜絕因維修保養造成的安全隱患,防止駕駛員在修車過程中采取報而不修,多報少修的現象發生,凡維修部件超過200元的必須回收,交車隊驗收。

  車輛統一在指定的維修點維修,未經車隊同意,駕駛員不得到定點以外的廠家維修、如有違反由駕駛員承擔一切費用。修理期間駕駛員應在修理廠監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廠家作弊和維修不到位。車隊長要對帳目進行核實簽字,經財務審核后才能付款。

  維修質保期限為:

  一級維護車輛行駛15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天內;二級維護車輛行駛3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十天內;大修車輛行駛10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個月內。

  三、報帳程序

  1、公司所有車輛的費用開支,均以每臺車為單位,單獨辦理報賬手續。

  2、報賬經辦人必須是指派的該車駕駛員,特殊情況由非本車駕駛員發生的費用也應轉交本車駕駛員統一報銷。

  3、車輛費用報銷程序:

  駕駛員填寫單據車隊長簽認財務部審核領導批示財務部報銷。

  四、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考勤一律由綜合辦統一管理,無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罰款50元天。考勤作假的,罰款100元并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2、嚴禁長時間待車開空調,一經發現,罰款100元次。

  3、嚴禁上班期間玩牌賭博和離開公司辦私事,違者罰款100元并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4、嚴禁以各種借口逃避出車,當班駕駛員要求做到隨喊隨到,如要出車時無法按時到場視作事假并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5、駕駛員必須做到上車系安全帶,并有義務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帶。做到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不得強行超車,轉彎不占道超車、不超車,通過集鎮或遇雪、雨、霧天應保持車距,減速慢行。違者處以

  50元次的罰款。

  6、嚴禁違章駕車,酒后開車,無證開車,穿拖鞋開車,帶病開車,疲勞開車,車輛亂停放。違者責任自負并處以罰款50元次。

  7、嚴禁在開車時使用通訊工具、抽煙、吃檳榔。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8、因駕駛員責任造成車輛被盜者,取消全年安全獎并予以辭退。

  9、嚴禁出私車或私自將車借與他人駕駛。違者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10、駕駛員需每天填寫行車日志,行車日志將作為對駕駛員考核的重要依據。未填寫行車日志的,罰款50元次。

  11、駕駛員要按時參加公司組織召開的安全學習例會。無特殊原因的,不得請假,學習遲到的處以50元次的罰款,缺課的處以元次的罰款。

  五、安全事故處理

  車隊負責做好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工作,將安全生產、事故情況及獎罰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其中道路事故與機損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交警、保險公司或修理廠做出鑒定,并由交警劃分責任。

  1、不論事故大小,事發后當事人必須及時報告車隊負責人,以便車隊與保險部門聯系,減少事故損失,縮小事故影響。同時報警,盡快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積極配合交警處理事故。嚴禁事故發生后逃離現場,隱瞞實情。

  2、事故發生涉及人員傷亡,當事人和隨行人員必須組織搶救,發揚人道主義精神,急救傷者移動現場必須設立標記。

  3、事故發生后,當事人必須做出書面匯報,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以及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總結經驗教訓,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4、因公出車造成的責任事故處罰:

  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xx元以內,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及全年安全獎;直接經濟損失在20xx-5000元者,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全年安全獎及半年年終獎金;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員受傷者,取消當月績效獎金、全年安全獎及年終獎金。

  5、責任事故當事人承擔的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一定責任,在劃分責任后,當事人分別按事故經濟損失的5%,4%,3%,2%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6、因私出車造成的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并予以辭退。

  六、安全行車的獎勵措施

  全年無任何大小事故,愛崗敬業,服務熱情周到,遵章守制,車容整潔的按200元月的標準發放安全行車獎。

  七、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屬公司綜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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