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監理細則(通用22篇)
細則也稱實施細則,是有關機關或部門為使下級機關或人員更好地貫徹執行某一法令、條例和規定,結合實際情況,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工程監理細則,歡迎閱讀。
工程監理細則 1
本細則僅適用于房建中一般磚混結構和框架結構測量工程以及工業廠房中土建部分的測量工程。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的測量內容主要包括:建筑物的定位、軸線放樣、標高復核、建筑物總高測量、建筑物的垂直度測量、建筑物沉降觀測。
一、測量前準備
⒈測量前應對擬采用的測量儀器(水準儀、紅外線測量儀等)進行校正和定期精度認定,以減少儀器的測量誤差。
⒉校核測量配套工具,如標尺刻線、丈量長度所用圈尺的精度。
⒊準備好不同測量內容所用的測量記錄表。
⒋檢查判明測量用的原始點是否已破壞。
⒌測量前應確定測量方案,由于測量方案關系到測量精度,因此,測量方案應由技術負責人審核確認,其次,測量人員應有職責分工。
二、工程測量
⒈建筑物的定位測量
⑴建筑物定位測量前,應由建設項目法人提供規劃測量位測量并確認的建筑物角標的坐標,(包括書面通知和現場坐標移交)角標一般為三點以上,其中兩點作為定位測量用,其余點作為校核用。
⑵所提供的角標施工單位應妥善保護,當角標位于建內或施工過程可能會破壞時,應在單體定位后,引至安全地方固定好。
⑶建筑物定位測量時,以所提供的兩個角標進行測量定位,然后利用其余角標反向測量校核;屬角標有誤時,應及時通知現場專業監理工程師和項目法人代表進一步證實;屬放樣本身軸線有誤,應重新放樣。
⑷放樣后的軸線應標于龍門板上,用于基槽軸線放樣,模板定位,地梁軸線復核,以及±0.00以下的墻體軸線放樣,每次測量前均應先根據角標復核龍門板軸線。
⒉軸線放樣
⑴在基礎回填之前,可利用龍門板的軸線,先放樣底層軸線,也可以先把龍門板的軸線后移至不影響回填土的地方,待回填土后再進行底層放樣。當底層墻體或柱施工完畢,應把后移的軸線標點移至建筑物的四大角和轉角墻、柱上,并用鐵漆標好,這些標準軸線將隨建筑物的施工一直往上引,作為本層其它軸線放樣的依據。為確保框架結構中外框架的垂直和觀感要求,外排柱應每柱都引通高軸線。
⑵本層內的墻體或框架中排柱應以邊軸線拉通長線進行內墻或內排柱的軸線定位。框架結構中的外排柱在通線進行定位后,還應對單柱上下層的軸線進行復核。
⑶當墻體為框架剪力墻或柱時,在模板安裝前,還應根據已放樣的軸線,彈出模板安裝時的內邊線,作為立模定位的`依據。
⑷砌體組砌時,外圍護墻應邊砌邊吊線校核。柱或剪力墻的模板上口引中線與標準軸線校核。梁板則根據柱、墻上口校核過的中線進行軸線校核。
⑸陽臺或出墻構件,除應從軸線外引進行定位外,還應吊垂線與低一層的陽臺或出墻構件對齊。
⒊建筑物標高復核
⑴在建設項目法人提供規劃部門測量確認的角標時,應同時提供永久性高程點,當永久性高程點距建筑物較遠時,應引至建筑物四周不受影響的地方做半永久性高程點或在建筑物四周做高程樁,再把永久高程引至高程樁。高程樁應設井圍護,樁身置于殘積土以下,樁身為上小下大方柱或圓柱并埋設Φ16圓鋼,高程樁應設在不易擾動的地方,半永久性高程應定期校核。
⑵根據永久性高程或半永久性高程,測量基底標高,在基底做標高木樁控制墊層厚度,在地梁模板上彈梁面標高線以控制地梁標高,在底層墻體上或框架柱上測出建筑物單體的±0.00基線,并用鐵漆標出,作為層高的控制線。層高測量可采用掛線丈量與經緯儀測量昂角后計算層高相結合。每層施工完,相應的層高控制線應上引。
⑶根據層高控制線引入室內轉為30線或50線。室內30線或50線作為窗臺控制,墻頂控制,木門窗安裝標高控制,梁底和板底標高控制的依據。30線或50線還可做為天棚粉刷打底的陰角水平比較線和地面找平或找坡控制的比較線。
⒋建筑物的總高測量
建筑物的總高測量主要是利用經緯儀測量總高點的昂角,再與±0.00基線測出經緯儀的高度,利用經緯儀與±0.00基線的距離,和總高點昂角計算經緯儀至總高點的高度,后與經緯儀高度的總和即為建筑物的總高。采用紅外線測量儀時,則可直接測出總高度。
⒌建筑物的垂直度測量
⑴在建筑物主體封頂后,裝修前,應對建筑物的垂直度進行第一次測量。待裝修后,竣工前測第二次。
⑵裝修前的垂直度測量,可采用吊垂線和經緯儀相配合。垂線從屋面邊軸線吊線下來,經緯儀控制垂線的垂直,垂線在底層與同軸的軸線偏差,即垂直度偏差。
⑶裝修后的垂直度測量,則可在直接從屋面的外墻大角吊垂線。經緯儀控制垂線的垂直,垂線在底層與大角的偏移,即為垂直度偏差。
⑷一般建筑物四大角均應測量垂直度。每個大角應測量兩個方向。
⒍建筑物沉降觀察
⑴沉降觀察要求采用Φ18鋼筋進行預制,端頭垂直90°角。平直長度2.2CM的彎頭作為測量點,測量點應磨成半球形或圓臺狀。
⑵沉降觀察點統一安裝在建筑物室外標高以上50CM處。安裝時,若安裝點是鋼筋砼柱時,則應直接焊接于柱筋上;若是磚墻,則應采用先預埋在砼預制塊上,再砌上墻,沉降觀察點安裝時,應伸出墻5CM左右,以確保外墻裝修后,沉降觀察點能伸出墻2.5CM,沉降觀察點安裝后應上漆并標出標志。
⑶沉降觀測點每個建筑物應設不少于6個,觀察點一般設在建筑物的轉角和建筑物沉降縫兩側。
⑷建筑物沉降觀察是利用永久高程點或半永久高程點進行測量的。測量時應采用閉合差測量,沉降觀察的目的除測量建筑物每測量點的沉降量外,最主要的目的是測出不均勻沉降量。因此,測量沉降時每次只允許采用同一個永久高程或半永久高程。
⑸建筑物沉降觀察在沉降點安裝后,第一次應先測出各沉降點的實際高程,以后每上一次荷載或每上一自然層應測一次沉降觀察。到建筑物封頂后,則改為每月定時觀察。
三、測量責任和資料管理
⒈除每次測量的測量方案需技術負責人確認外,每次測量后,負責跑尺、觀鏡、校對、復核、審核的責任人應簽字。
⒉原始記錄和根據原始記錄整理的測量結果均是測量技術資料。
⒊技術負責人在每次審核測量結果時,一旦發現建筑物的垂直度或沉降有異常,有責任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隱情不報,技術負責人應承擔責任。
⒋專業監理工程師將定期抽查測量資料。施工單位應積極配合。
工程監理細則 2
一、總則
1.1為有利于護坡工程的施工監理,規范監理活動,依據施工承建合同、設計文件以及《堤防工程施工規范》(SL260-98)、《水工混凝土工程施工規范》(SDJ207-82)等有關規程、規范的要求,特制定本細則。
1.2本細則適用于堤防護坡工程。
1.3護坡工程施工監理應以施工過程現場控制為重點。工程質量應實行以單元工程和工序質量控制為基礎的標準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二、開工條件控制
2.1開工條件控制按下列程序進行: (1)向施工單位進行監理工作交底; (2)審批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措施計劃; (3)施工質量保證體系的檢查認可; (4)組織設計交底;
(5)移交測量控制網點,審簽施工單位的施工控制網點施測成果; (6)檢查施工條件; (7)簽發開工許可證。
2.2明確監理例行程序。下發監理作業表格;明確工程質量、進度、投資監理簽證的程序;明確監理辦公室與施工單位之間函件、文件、報表等公文手續;明確工程例會召開的地點、時間、會議議程等。
2.3督促施工單位根據設計文件、施工合同及工地現場實際提交護坡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并應從施工設備、材料供應、施工方法、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保證措施、施工進度等方面檢查其是否滿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術和進度要求。
施工措施計劃內容應包括:(1)工程概況;
(2)施工準備(包括材料供應、供電、供水等); (3)施工布置(含布置圖); (4)設備配置與勞動力組織; (5)質量保證措施; (6)組織管理機構;
(7)進度計劃(包括工期安排、砌筑強度)。
2.4施工質量保證體系的檢查認可。施工單位應建立以項目經理、項目總工、質檢負責人、專職質檢員組成的工程質量管理組織,配備質量檢驗和測量工程師,建立滿足工程質量檢測的現場試驗室或委托有相應資質、資格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建立班組自檢、專職質檢員復檢和質檢負責人終檢的三級質量檢查制度,完成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的編制,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并報送監理檢查認可。
2.5組織設計交底。在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應組織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交底,使施工單位明確設計意圖、技術標準和技術要求。
2.6移交測量控制網點,審簽施工控制網點施測成果。在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向施工單位移交測量控制網點,督促施工單位布設施工控制網點,測繪坡面開挖前的地形圖,并對其成果進行審查和校驗。
2.7檢查施工條件。
(1)施工設備進場查驗。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強度選用合適的施工設備,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組織進場,并向監理報送進場設備報驗單。監理工程師應檢查施工設備是否滿足施工工期、施工強度和施工質量的要求。未經監理工程師檢查批準的施工設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未經監理工程師的書面批準,施工設備不得撤離施工現場。
(2)施工準備檢查。在施工前,施工單位應平整好施工場地,修筑施工臨建設施,建立起供電、供水系統,滿足正常生產的需要。
(3)原材料檢驗和砂漿、混凝土的配合比審批。工程開工前7天,施工單位應對擬采用的水泥、砂、碎石、塊石、施工用水,進行隨機抽樣檢驗(必要時應有監理人員參加)和砂漿、混凝土的配合比設計試驗,并向監理報送原材料進場報驗單和砂漿、混凝土的配合比設計試驗報告。監理工程師應檢查水泥出廠檢驗報告(第一次還應檢查水泥產品生產許可證)、施工單位的水泥、砂石料、塊石抽檢報告和檢測單位的資質、資格,必要時還應進行監理抽樣檢測。未經監理工程師簽證批準的'材料和砂漿、混凝土的配合比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8簽發開工許可證。上述施工單位報送的報審材料連同審簽意見單一式四份經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或總工簽署并加蓋公章后報送監理,監理在7天內返回審簽意見單一份,審簽意見包括“照此執行”、“按意見修改后執行”、“修改后重新報送”三種。除非審簽意見為“修改后重新報送”,否則施工單位即可向監理報送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將在收到開工申請24小時內簽發工程開工許可證。
2.9如果施工單位未能按期向監理報送開工所必需的材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誤和其他損失,均由施工單位承擔合同責任。施工單位在期限內未收到監理的審簽意見單或批復文件,可視為已報經審閱同意。
三、施工過程控制
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按照批準的施工措施計劃和合同技術規程規范按章作業,嚴格執行工序質量“三檢制”,上道工序未經監理工程師檢驗簽證,下一道工序嚴禁開工。監理工程師還應對作業工序進行巡視、跟蹤、檢查和記錄,發現違反技術規程規范作業,可采取口頭違規警告、書面違規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
3.1土方削坡
3.1.1機械土方開挖驗收。在人工削坡前,為防止坡面超、欠挖,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對坡面機械開挖工序進行全過程的監控,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才允許其進行人工削坡。
3.1.2人工削坡控制
(1)在測量監理工程師和施工單位測量人員的測控下,在坡面上放樣樁和樣坡。削坡時,施工單位質檢人員應全過程監測,測量員則應對削坡后的坡面位置、高程等控制參數進行及時檢查,防止坡面超、欠挖。
(2)當原坡面較低或坡面屬整修加固工程,原護坡坡面存在局部塌陷、跌窩、吊坎、滑挫及松動等,需少量填方時,應首先清除表面腐植土、草根、雜物等,待監理工程師對基面驗收簽證后,再用指定的土料分層(松土20cm)回填夯實。回填應稍高于削坡面,再用人工削整到設計位置。
(3)削坡時,如發現流動粉細砂層,且地下水比較豐時,施工單位應做好記錄,即時報監理工程師核轉項目法人或設計單位,聯系進行局部換基處理。
(4)削坡棄土一定要運到指定棄土場,嚴禁向江河中堆棄。
(5)對坡面上設置的腳槽、導濾層、排水溝等基槽,應在削坡時一次挖成。基槽開挖前應按設計要求放線,并報經監理工程師校驗。挖后經自檢合格,應及時通知監理工程師組織進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
3.1.3質量檢查
(1)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對工序質量進行“三檢”,合格后填報工序質量檢驗合格證,報監理工程師現場檢驗簽證。檢驗內容包括:坡面削整邊界控制點、線位置,坡度,平整度;基槽基面開挖位置、高程、斷面尺寸;曲面、曲線的幾何尺寸與坡面平順情況等。檢測數量為:每個單元工程的每個檢測項目沿堤軸線方向每10~20m應不少于一個點次。未經監理工程師簽證的基槽、坡面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在削坡過程中,現場監理人員應巡回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質檢負責人、質檢員、施工員加強現場質量管理,做好質量檢查工作。監理人員應對前款檢驗內容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向施工單位指出,并督促其處理。
3.2砂石墊層鋪設
3.2.1墊層基面驗收。在墊層鋪設前,墊層基面表層的腐植土、草皮、雜物、垃圾等均應清除,基面應平整,并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夯實。上道工序削坡、開槽等的設計位置、高程、斷面尺寸應已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在基面未得到監理工程師驗收簽證之前,不得進行墊層施工。
3.2.2砂石墊層材料簽證。施工單位應對砂石墊層材料進行監理工程師見證下的檢測(每1000 m3取樣1組),必要時,監理工程師應進行監理抽樣送檢。砂石的粒徑、級配應符合設計要求。墊層材料未經監理工程師簽證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3.2.3墊層鋪設
(1)墊層應按設計圖示的厚度、范圍和材料要求分層鋪設。墊層料鋪設應平整、密實、厚度均勻。當設計圖對墊層料沒有明示時,墊層料應按15cm厚,粒徑5~20mm的砂石鋪設。
(2)排水孔下的墊層應嚴格按設計圖示要求分層鋪筑。當設計圖紙沒有明確要求時,施工單位應按反濾層設計,報監理工程師審簽后實施。
(3)墊層鋪設前,應做好場地排水,設好樣樁,備足墊層料;應由坡底逐層向上鋪設,不得從高處順坡傾倒;已鋪筑好的墊層料應及時進行上層護坡施工,嚴禁人車通行。
(4)鋪設大面積坡面的砂石墊層時,應自下而上,分層鋪設,并隨砌石面的增高分段上升,分段進行檢查簽證。
3.2.4質量檢查
(1)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對工序質量進行“三檢”,合格后填報工序質量檢驗合格證,報監理工程師現場檢驗簽證。檢驗內容包括:鋪設墊層的位置、高程,鋪設方法、鋪設厚度(每20m2設一個測點)、施工中墊層保護情況等。墊層未經監理工程師的簽證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在墊層鋪設過程中,現場監理人員應巡回檢查,做好質量檢查工作。監理人員對墊層厚度應隨時進行抽檢,發現問題及時向施工單位指出,并督促其處理。
3.3混凝土預制塊護坡3.3.1混凝土預制塊預制
(1)施工單位應建立原材料進場、檢驗和使用記錄制度。混凝土原材料質量控制按《混凝土工程監理實施細則》和《建筑材料質量監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2)混凝土預制塊預制按《混凝土鉸鏈沉排施工監理實施細則》中3.2條“混凝土板的預制”的規定執行。
3.3.2混凝土預制塊砌筑
(1)基面驗收。在預制塊砌筑前,上道工序墊層(含導濾溝等)應已經過隱蔽工程驗收簽證,否則,不得進行預制塊砌筑施工。
(2)混凝土預制塊鋪設
①鋪設前,應在坡面上設置縱向、橫向、斜向的砌體坡面控制線,以保證預制塊鋪設的整齊和表面平整度符合設計要求。
②為保證大面積的整體平整度和外觀質量,預制塊鋪設應在較大面積上同時進行。一般同一分隔構造區內應一次開工,或80~100m長為一段,不可分段太窄。鋪設應從下往上的順序進行,鋪設縫寬2~3cm。鋪后的預制塊應平整、穩定,縱、橫、斜各方向的縫線應整齊劃一。
③鋪設時,凡發現預制塊邊角破損或有裂縫,一律不得使用。在坡面上應采用人工搬運,不得從坡上往下滾,以免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預制塊的破裂。
④在預制塊鋪設完畢后,施工單位應進行分塊(在一個單元范圍內)檢驗。自檢合格后,報監理工程師現場檢驗簽證。預制塊鋪設未經監理工程師檢驗簽證,不得對預制塊間的縫隙進行砂漿封填。
工程監理細則 3
員工行為如不符合適當的規范,違公司制度,一經查實,將受到根據過失程度而執行不同的紀律處分。下面所列舉的過失行為并非包括所有的應采取紀律處分的過失。
(1)擅自不按規定出勤上班,擅離職守、崗位;
(2)工作懈怠,不按規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3)無理拒絕的工作安排、指令;
(4)收受任何種類的賂;
(5)利用職權污,侵害公司的經濟利益;
(6)偽造和涂改公司的任何報告或記錄;
(7)未經領導允許,擅取公司的'任何數據、記錄或物品;
(8)滋事干擾公司的管理和業務活動;
(9)弄虛作假,違公司的管理規定;
(10)散布謠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疏忽職守,使公司財務、設備等遭受不利;
(12)違安全規定,或其行為危害他人安全;
(13)擅自出借公司的場地、物品、設施;
(14)在工作時間內干私活;
(15)擅自從事公司以外的"第二職業";
(16)利用職務營私舞弊,損公利已;
(17)偷盜公司的財款、資源;
(18)遺失經管的財物、重要文件、數據等;
(19)侮辱、恐嚇、毆打同事、主管等;
(20)在公司賭博、酗酒或出現有傷風化德的行為;
(21)其他違公司政策、程序、規定的不良行為。
工程監理細則 4
一、每月五日開支。
二、辦公文員須將考勤表、違紀扣款單等于每月3日前報財務,各部門工資表應于每月3日前辦完簽字手續報財務部。
三、現場管理班子中臨時成員開支列入施工人員工資表中。
四、外委包工合同借款不得超過進度的70%。
五、外包工負責人按進度借款,臨時施工人員不予借款。
六、車輛、器具、材料都應完成詢價、比價程序。
七、單項工程領導班子現金借款總額不超過10000元,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批。
八、借出支票,必須注明限額及封頂。
九、外委包工付款憑工資表,外委訂貨付款按訂貨合同分期付款,以正式發票結帳。
十、報銷憑據為稅務局正式發票,特殊情況憑蓋有收款單位印章的收據報銷。
十一、借款需在二十日內報銷,財務部根據借款日期,督促借款者報銷。逾期不報者財務部對借款者暫扣工資,直至以發票報銷。
十二、保管員、現場員無工程時,50%開支放假,以工作15天為一期限。
十三、較大型工程可設保安員。
十四、大型工程或特殊情況下,如需開伙,由工程項目經理上報開伙申請工程副總財務行政副總總經理審批。公司給予每個工程300元/月開伙補助,其它費用自理。
十五、如工程現場涉及到臨時其它經費,如取暖等,由項目經理提出書面申請工程副總審批財務行政副總總經理審批。
工程監理細則 5
第一章總則
第1條制訂本制度的目的:為確保龍發裝飾的工程質量,切實向客戶保質保量按期交付裝修工程,快速有效的處理客戶在公司裝飾過程中的各種問題,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與工程設計、施工、管理相關的所有工作人員,適用于龍發裝飾承建的所有施工工地。
第二章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第1條作業人員現場文明行為規范
1、現場工作人員必須遵紀守法,尊敬業主及所有到訪人員,文明禮貌。對業主、到訪人員均需使用敬語。
2、當業主來工地參觀的到訪人員、公司工作人員等在工地現場考察或討論時,大噪音的施工用具(如電鋸、電鉆等)應暫停使用。
3、現場施工人員應恪守誠實信用的職業道德,嚴禁出現不遵守時間,不兌現口頭或書面承諾的現象。
4、現場施工人員應著公司統一工作服上崗。
5、施工人員不得向顧客索要、收受實物和現金以及提出和施工以外的.其它無理要求。工作中不得同顧客或公司管理人員爭吵或無理拒絕顧客及公司管理人員的合理要求
6、作業時間內不得有睡覺、打撲克、酗酒、賭博等不良行為發生。
7、作業人員應和諧處理人際關系,嚴禁施工人員在工地現場爭吵、打罵。
8、在材料卸貨時應確保室外場地無遺漏物品,搬運結束后現場必須清理干凈,嚴禁灑落遺留包裝物等物品。
9、施工現場食宿必須注意清潔,嚴禁有剩飯剩菜及其它垃圾雜物,不準使用電爐、明火,臨時食宿嚴禁有積水、生活垃圾堆積。
10、施工人員必須嚴格服從公司巡檢人員,設計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現場指令,有不同意見也不得當面駁斥或出言不遜。發生問題時應及時與項目經理及相關工作人員聯系,并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第2條工地衛生形象
1、工地施工璣場應隨時保持衛生整潔,保證每天晚上下班清理一次,所有建筑垃圾應當天裝袋后運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處。嚴禁出現建筑垃圾不及時送離施工現場的情況。
2、工地衛生間使用時應及時沖洗,嚴禁出現異味或積水現象。
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統一著公司工作服,不得不穿或穿其他公司工作服。
4、工地內不得吸煙,如果業主有意向在工地現場吸煙的,施工人員應委婉提示到指定區域。
5、水電工程中未做防水的房間不得有積水。
6、泥工施工時不得在地面直接進行水泥沙漿的拌合,必須在地面鋪設保護裝置。
7、地漏等下水管在施工期間須用硬物遮蓋。垃圾,油漆等涂料不得倒入下水道。廚房,衛生間無臟物及異味。
8、木工油漆工施工時應注意不得污染到其他成品和設施。
第3條施工作業時間
1、在裝修周期內,工地須持續有作業人員正常施工,不得無故造成工地內無人的情況。如有特殊原因應提前向公司報備,并向客戶請假,在取得客戶同意后方可暫停施工。
2、當工地出現可能無法按合同工期交付的情況時,工地不得停工。
3、因工藝在求必須暫停施工的情況(如不具備施工條件、地暖施工、油漆等待干燥等)可不向公司報備,但必須提前向客戶說明。
第4條材料及物品擺放規定
1、施工工地在開工之日至墻面乳膠漆施工開始前均應按規定張貼“定置指示牌”定置指示牌至少包括:“材料堆放區”“工具擺放區”指示牌。
2、施工材料及施工工具的堆擺放應按現場標識指示實行定置管理。施工材料須實行分區堆放,同類型材料應堆放在同一區域。
3、業主采購的材料應當簽署書面交接記錄并堆放在不影響作業的單獨區域。有包裝的材料在使用前不得自行打開包裝,無包裝的材料應妥善進行成品保護。第6條現場人身及財產安全管理規定
1、現場施工人員必需著裝整齊上崗,注意現場廢棄材料的堆放,避免意外傷害事件的發生。
2、所有帶電工具均應按裝插頭并使用插座面板接電使用,嚴禁直接將電線插入接線盒進行施工。所有電線接線處通電前均應實施絕緣保護,嚴禁通電時有線頭裸露。
3、工地內所有未接面板、電線的線頭須用膠帶包好收入線盒內。
4、高空作業時,須采用結實可靠的支撐物并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
5、工地現場在任何情況下均嚴禁出現明火,決不允許易燃物品做墊腳,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燒水做飯。
6、工人每天離場時應按程序檢查電源,龍頭、門窗是否關閉,不得出現長明燈、長流水現象,不得出現無施工人員時門窗未關閉現象。
第三章工地管理獎罰細則
1、施工人員沒穿公司工作服處以50元/人的罰款
2、施工人員嚴禁穿拖鞋,打赤膊施工,如有違反每次罰50元整。
3、材料須分開堆放,做到整齊有序,工具擺放有規律,不要亂扔紙盒、板塊、磚頭等雜物,如有違反每次罰50元整。
4、每天下午收工前,各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及時清理作業場所,將施工垃圾裝袋,堆放指定地點。否則每次罰50元整。
5、節約用水、用電,離開工地要拉斷總閘、關閉門窗和關緊水龍頭。如有違反每次罰50元整。
6、電氣安裝必須按設計規程進行,臨時用電必須有專線,專用開關式專用插座,如有違反每次罰50元整。
7、現場發現使用電爐或白天開照明燈(天陰和油漆砂平等特殊情況除外)則處以50元罰款。
8、施工現場若發現有聚眾賭博、洶酒等擾亂施工現場紀律的每人處以50元罰款并以警告,若下次再發現拒絕糾正的人員公司予以開除。
9、工地若發現有偷盜公司或者甲方財產及材料的人員,立即扭送公安機關處理絕不估息。
以上各項條款希望廣大公司同仁能竭力遵守,共同創造一個有利的工作環境和公司形象,為濱州龍發裝飾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的未來前景做好堅實的基礎。
工程監理細則 6
一、總則
為有利于機井工程施工質量,規范監理活動,依據招、投標文件和項目法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文件")、工程設計文件以及《機井技術規范》(SL256—20xx)、有關工程施工技術規程、規范編制本細則。本細則適用于機井工程。
二、施工準備工作監理
1、開工條件控制按下列程序進行。
(1)檢查鑿井隊是否具備相應的技術資質等級,檢查施工組成人員是否達到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施工隊伍、人員等禁止入場。
(2)向施工單位進行監理工作交底:明確監理例行程序。下發監理作業表格;明確工程質量、進度、投資監理簽證的程序;明確監理部與施工單位之間函件、文件、報表等公文手續;明確工程例會召開的地點、時間、會議議程等。
(3)審批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措施計劃:督促施工單位根據設計文件、施工合同及施工現場實際情況提交施工措施計劃,并從施工設備、材料供應、施工方法、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和保證措施、施工進度等方面檢查是否滿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術和進度要求。施工組織計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工程概況。
2)施工準備(包括設備、材料供應、供電、供水等)。
3)施工布置。
4)質量保證措施。
5)組織管理機構
6)安全生產措施。
7)進度計劃。
(4)施工質量保證體系的檢查認可:施工單位應建立完善的工程質量管理組織體系,建立現場施工人員自檢、專職質檢員復檢和質檢負責人終檢的"三檢"制,完成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的編制,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并報送監理檢查認可。
(5)組織設計交底:在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應組織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交底,使施工單位明確設計意圖、技術標準和技術要求。
(6)移交測量控制網點,審簽施工單位控制網點施測成果:在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向施工單位移交測量控制網點,督促施工單位布設施工控制網點,并對其成果進行審查和校驗。
(7)檢查施工準備工作:
1)施工設備進場檢驗。施工單位應根據地層條件選擇合適的鉆機類型進入現場,并向監理報送進場設備報驗單。監理工程師應檢驗設備是否滿足施工工期、施工強度和施工質量要求,未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施工設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未得監理工程師的書面批準,施工設備不得撤離施工現場。
2)施工準備檢查。在施工前施工單位應平整好施工場地,并做到路通、水通、電通。監理工程師應檢查施工單位鉆機及附屬配套設施的安裝是否滿足《機井技術規范》(SL256—20xx)的要求。
3)原材料的檢驗。施工單位應在開鉆前準備好管井施工所需的管材、濾料、粘土及其他物料,并及時運至施工現場。
(8)簽發開工許可證:將施工單位報送的上述報審材料連同審簽意見單一式4份經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或總工簽署并加蓋公章后報送監理。監理在7天內返回審簽意見單一份,審簽意見包括"照此執行"、"按意見修改后執行"、"修改后重新報送"3種。除非審簽意見為"修改后重新報送",否則施工單位即可向監理報送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將在收到開工申請24小時內簽發工程開工許可證。
2、如果施工單位未能按期向監理報送開工所必需的材料,由此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誤和其他損失,均由施工單位承擔合同責任。施工單位在期限內未收到監理的審簽意見或批復文件,可視為已報審閱同意。
三、施工過程控制
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按照批準的施工措施計劃和合同技術規程規范按章作業,嚴格執行工序質量"三檢"制,上道工序未經監理工程師檢驗簽證,下一道工序嚴禁開工,監理工程師還應對作業工序進行巡視、跟蹤、檢查和記錄,發現違反技術規程規范作業,可采取口頭違規警告、書面違規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
1、鉆進工藝應滿足《機井技術規范》(SL256—20xx)中關于鉆進工藝的要求。
2、監督施工單位在鉆進過程中及時采樣并做好地層編錄工作。
3、測量鉆頭(開孔、擴孔)直徑,檢查保直措施,鑿井井身應圓正垂直。開孔時必須有監理人員旁站,檢查無誤方可開鉆。
4、井管的檢查
1)外觀質量檢查
①井管應無殘缺、斷裂和彎曲等缺陷。
②井管每米彎曲度不得超過3mm。
③井管的上下口平面應垂直于井管軸線。平面傾斜度偏差不得超過井管外徑的1.5%。
④井管直徑偏差不得超過:鋼筋混凝土井管內徑±5mm,無砂混凝土井管內徑±6~±9mm,混凝土井管內徑±5~±6mm。
⑤井管管壁厚度偏差不得超過:鋼筋混凝土井管±2mm,無砂混凝土井管±4~±6mm,混凝土井管±3~±4mm。
⑥過濾器開孔率偏差不得超過設計開孔率的±10%。纏絲間距偏差不得超過設計絲距的±20%,纏絲至穿孔管壁的最小距離必須大于3mm。
⑦含水層厚度不超過30m時,濾水管可比含水層厚度稍長一些。
2)井管安裝質量檢查
①安裝前督促施工單位安照鉆孔的實際地層資料校正井管設計,然后進行井管組合、排列、測量長度,并按井管排列順序編號。
②下管方法應結合實際,并參照《機井技術規范》(SL256—20xx)中對下管方法的要求。
③井管的連接必須做到對正接直、封閉嚴密,接頭處的強度應滿足下管安全和成井質量的要求。
④過濾器安裝位置的上下偏差不得超過300mm。
⑤采用填砂過濾器的管井,井管應位于井空中心。下井管時要安裝井管扶正器,其外徑比井孔直徑小30~50mm。根據井深和井管類型確定扶正器的數量。
⑥井管底部一般應座落在堅實的基礎上,若下部孔段廢棄不用時,必須用卵石或碎石填實。5、填礫和管外封閉
①濾料必須按標準要求嚴格篩選,不合格的顆粒含量不得超過15%。濾料除按設計備妥外,還應準備一定的余量。
②填礫時必須連續均勻,及時測量填礫高度,校核數量,所填濾料應留樣備查。
③不良含水層一般采用粘土球封閉,要求較高時用水泥砂漿封閉。粘土球應用優質粘土制成,直徑為25~30mm,以半干為宜。投入前應取井孔內的泥漿做浸泡試驗。
④管外封閉位置,上下偏差不得超過300mm。
6、洗井和試驗抽水
①填礫完畢后應及時進行洗井并補填濾料。
②洗井的方法和工具應按井的結構、管材、鉆井工藝及含水層特征選擇,應盡量采用不同的洗井工具交錯使用或聯合使用。必要時,可根據井管類型選擇合適的化學藥劑配合洗井。
※③洗井和試驗抽水的質量應符合以下要求:
a洗井完畢后,井底沉淀物厚度應小于井深的5/1000。
b洗井完畢后,進行試驗抽水,水泵出水后30分鐘采取水樣。用容積法測定含砂量,其中中、細砂含水層不得超過1/20xx0,粗砂、礫石、卵石含水層不得超過1/50000。
c試驗抽水時,一般只做一次大降深抽水,水位穩定延續時間:松散層地區不少于8小時;基巖地區、貧水區和水文地質條件不清楚的.地區,水位穩定延續時間應適當延長。有特殊要求的管井,應做三次降深抽水。
d試驗抽水應達到設計出水量,如限于設備條件不能滿足要求時,亦應不低于設計出水量的75%。
e試驗抽水終止前,應采取水樣,進行水質分析。
7、成井后應由施工單位提交竣工報告,其內容如下:
①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竣工報告。
②管井結構和地層柱狀圖,包括巖層的名稱、巖性描述、厚度和埋藏深度;鉆孔及下管深度;井壁管和過濾器的規格及其組合;填礫及封閉的位置;地下水靜水位和動水位;電測井資料。
③含水層砂樣及濾料的顆粒分析成果。
④試驗抽水成果。
⑤井水含砂量。
⑥水質分析成果。
⑦管井配套和使用注意事項的建議。
四、驗收
管井竣工后,應由設計、施工、監理及使用等有關單位在現場進行驗收,竣工驗收內容如下:
1、井位、井深和井徑符合規劃、設計要求。
2、試驗抽水時,管井出水量應與設計相符。如水文地質條件與原設計不符時,可按修改后的設計驗收。
3、井水含砂量符合設計要求;水質符合用水標準。
4、井底沉淀物厚度,應小于井深的5/1000。
5、管井軸線垂直度,泵段以上頂角傾斜應滿足以下要求:安裝長軸深井泵時不得超過1°;安裝潛水電泵時不得超過2°。泵段以下每百米頂角傾斜不得超過2°,方位角不能突變。
五、其他
1、每一個單元工程施工結束后,施工單位應及時對該單元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并報監理工程師核定。
2、已按設計要求完成,報經監理工程師質量檢驗合格,按合同規定應予以支付的工程量才予以計量支付。合同支付與計量量測,按合同文件規定和《土建工程合同計量支付監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3、工程完工后,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按合同規定和要求編制含工程竣工圖在內的工程驗收資料,工程驗收資料中應隨有全部質量檢查文件及工程缺陷處理成果資料。
4、本細則未列之其他施工技術要求、檢驗標準,按合同及有關技術規程、規范和質量評定標準執行。
工程監理細則 7
一、工程概況(與腳手架工程安全有關的內容描述)
本監理實施細則適用于浦江雙輝大廈施工階段。
本工程由二幢辦公樓組成,基地面積為m2,總建筑面積為m2,其中,地上部分總建筑面積m2,層數為49層,建筑高度為。
地下部分總建筑面積為m2,(含2E2—1地下部分179m2,2E2—4地下部分1329m2),層數為4層。基坑開挖深度為:裙房區,塔樓區,電梯井。
二、監理依據
1、《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xx(某年局部修訂);
2、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中房屋子建筑(施工)部分第九篇施工安全第4部分腳手架;
3、腳手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
4、《建筑安裝安全技術規程》;
5、《普通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程》;
6、上海市《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技術規程》;
7、建設部《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管理暫行規定》建[20xx]230號
8、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三、安全監理工作內容
1、腳手架搭設前的監理工作:
1)審核承包單位提供的腳手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其安全措施等;
2)審核腳手架搭設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的崗位合格證書,并要求持證上崗;
3)如果是專業的腳手架搭設施工單位施工,則要審查其單位的安全生產資質;
4)督促總、分包單位按有關要求進行技術交底;
5)對搭設腳手架的有關設備、機具、材料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
6)審核腳手架安全施工應急搶險方案。
2、腳手架搭設過程中的監理工作:
1)附著升降腳手架
⑴、附著升降腳手架所用各種材料、工具和設備應具有質量合格證;
⑵、附著升降腳手架在每次升降以及拆卸前檢查施工單位根據專項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情況;
⑶、整體式附著升降腳手架的控制中心專人負責操作,禁止其他人操作;
⑷、附著升降腳手架在首層組裝前應設置安裝平臺,安裝平臺應有保障施工人員安全的防護措施;
⑸、附著升降腳手架組裝完畢必須經過以下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升降操作:
(5—1)、工程結構混凝土強度應達到附著支撐對其附加荷載的要求;
(5—2)、全部附著支撐點的安裝符合設計規定,嚴禁少裝附著固定連接螺栓和使用不合格螺栓;
(5—3)、各項保險裝置全部檢查合格;
(5—4)、電源、電纜及控制柜等設置符合用電安全的有關規定;
(5—5)、升降動力設備工作正常;
(5—6)、同步及荷載控制系統的設置和運行效果符合設計要求;
(5—7)、架體結構中采用普通腳手架桿體搭設部分,其搭設質量達到要求;
(5—8)、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齊備并符合設計要求;
(5—9)、各崗位施工人員已落實;
(5—10)、附著升降腳手架施工區域應有防雷措施;
(5—11)、附著升降腳手架應設置必要的消防及照明設施;
(5—12)、同時使用的升降動力設備、同步荷載控制系統及防墜裝置等專項設備應分別采用同一廠家、同一規格型號的產品;
(5—13)、動力設備、控制設備、防墜裝置等應有防雨、防砸、防塵等措施;
⑹、附著升降腳手架升降操作時督促施工單位做到:
(6—1)、嚴格執行升降作業的程序規定及技術要求和安全要求;
(6—2)、嚴格控制并確保架體上的荷載符合設計規定;
(6—3)、所有妨礙架體的障礙物必須拆除;
(6—4)、所有升降作業要求拆除結束必須拆開;
(6—5)、嚴禁操作人員停留架體上,應設置安全警戒線;嚴禁有人員進入正在升降的腳手架下部區域,并設專人監護;
(6—6)、升降過程中應實行統一指揮,規范指令;
(6—7)、附著升降腳手架升降到位后必須及時按使用狀況要求進行附著固定,在沒完成架體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離崗或下班;
(6—8)、未辦交付使用手續的,不得投入使用;
⑺、附著升降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嚴禁進行下列作業:
(7—1)、利用架體吊運物料;
(7—2)、在架體上拉結吊裝纜繩;
(7—3)、在架體上推車;
(7—4)、任意拆除結構件或松動連接件,拆除或移動架體上的安全防護設施,起吊物件碰撞或扯動架體,利用架體支頂模板;
(7—5)、使用中的物料平臺與架體仍連接在一起;
(7—6)、其他影響架體的安全作業。
2)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⑴、搭設用于高層建筑和一般建筑工程的金屬扣件雙排腳手架,應嚴格按有關法規文件的要求執行;
⑵、搭設前應嚴格進行鋼管的篩選,凡嚴重銹蝕、薄壁、嚴重彎曲裂變的桿件不宜采用;
⑶、嚴重銹蝕、變形、裂縫、螺栓螺紋已損壞的扣件不宜采用;
⑷、腳手架的基礎除按規定設置外,必須做好排水處理。
⑸、高層鋼管腳手架座立于槽鋼上的,必須有地桿連接保護,普通腳手架立桿必須設底座保護;
⑹、不宜采用承插式鋼管作底步立桿交錯之用;
⑺、所有扣件緊固力矩,應達到45—55N·m;
⑻、同一立面的小橫桿,應對等交錯設置,同時立桿上下對直;
⑼、斜桿接長不宜采用對接扣件,應采用疊交方式用兩只回轉扣件接長,搭接距離應大于;
⑽、高層建筑金屬腳手架的拉桿,不宜采用鐵絲攀拉,必須使用埋件形式的剛性材料;
⑾、鋼管上嚴禁打孔;
⑿、當腳手架搭設尺寸中的步距、立桿縱距、立桿橫距和連墻件間距有變化時,除計算底層立桿段外,還必須對出現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桿縱距、立桿橫距、連墻件間距等部位的立桿段進行驗算,符合設計要求后按驗算符合要求的進行搭設;
⒀、主節點處必須設置一根橫向水平桿,用直角扣件扣接且嚴禁拆除,主節點處兩個直角扣件的中距不應大于150mm,在雙排腳手架中,靠墻一端的外伸長度不應大于500mm;
⒁、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縱向掃地桿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亦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當立桿基礎不在同一高度上時,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桿向低處延長兩跨與立桿固定,高低差不應大于1m,靠邊坡上方的立桿軸線到邊坡的距離不應小于500mm;
⒂、立桿接長除頂層頂步外,其余各層各步接頭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
⒃、一字型,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連墻件,連墻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于建筑物的層高,并不應大于4m(兩步);
⒄、對高度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必須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
⒅、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設置;
⒆、一字型、開口型雙排腳手架的兩端均必須設置橫向斜撐,中間宜每隔6跨度一道;⒇、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相鄰連桿件以上兩步;
(21)、立桿搭設嚴禁將外徑48mm與51mm的鋼管混合使用;
(22)、連墻件、剪刀撐、斜撐的搭設應符合剪刀撐、橫向斜撐應隨立桿、縱向和橫向水平桿等同步搭設;
(23)、其余要求詳見規范JGJ130—20xx(某年局部修訂版)。
3)門式鋼管腳手架搭設工程的監理
⑴、鋼管應平直,平直度允許偏差為管長的1/500,兩端面應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嚴禁使用有硬傷(硬彎、砸扁等)及嚴重銹蝕的鋼管;
⑵、在腳手架的頂層門架上部、連墻件設置層、防護棚設置處必須設置水平架;
⑶、搭設腳手架的場地必須平整堅實,并作好排水;
⑷、搭設門架及配件應符合交叉支撐、水平架或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安裝及時設置,連接門架與配件的鎖臂、搭鉤必須處于鎖住狀態;
⑸、加固桿、剪刀撐等加固件的搭設必須與腳手架同步搭設;
⑹、連墻件的搭設必須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嚴禁滯后設置或搭設完畢后補做;
⑺、上、下榀門架的組裝必須設置連接棒及鎖臂,連接棒直徑應小于立桿內徑的1—2mm;
⑻、在腳手架的頂層門架上部,連接墻設置層、防護棚設置處必須設置水平架;
⑼、其余要求詳見規范JGJ128—20xx。
4)室內滿堂腳手架的搭設工程的監理
⑴、室內滿堂腳手架應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搭設;
⑵、滿堂腳手架的縱、橫距不應大于2m;
⑶、滿堂腳手架應設登高措施,保證操作人員上下安全;
⑷、操作層應滿鋪竹笆,不得留有空洞。必須留空洞者,應設圍欄保護。
⑸、大型條形內腳手架,操作步層兩側,應設防護欄桿保護。
⑹、滿堂腳手架步距,應控制在2m內,必須高于2m者,應有技術措施保護;
⑺、滿堂腳手架的穩固,應采用斜桿(剪刀撐)保護;
⑻、滿堂腳手架不得鋼、竹混用。
5)電梯井道內架子、安全網搭設工程的監理
⑴、從二層樓面起張設安全網,往上每隔四層設置一道。安全網必須完好無損、牢固可靠;
⑵、拉結必須牢靠,墻面預埋張網鋼筋直徑不小于14mm,鋼筋埋人長度不少于直徑的30倍;
⑶、電梯井道防護安全網不得任意拆除,待安裝電梯搭設腳手架時,每搭到安全網高度時方可拆除;
⑷、電梯井道的腳手架一律用鋼管、扣件搭設,立桿與橫桿均用直角扣件連接,扣件緊固力矩應達到45—55N·m;
⑸、腳手架所有橫楞兩端,均應與墻面撐緊。四角橫楞與墻面距離:平衡對重一側為600mm,其他三側均為400mm。離墻空檔處應加隔排鋼管,間距不大于200mm,隔排鋼管離四周墻面不大于200mm;
⑹、腳手架柱距不大于,排距為,每低于樓層面200mm處加搭一排橫楞,橫向間距為350mm,滿鋪竹笆,竹笆一律用鐵絲與鋼管四點綁扎牢固;
⑺、腳手架拆除順序應自上而下進行。拆下的鋼管、竹笆等須妥善運出電梯井道,禁止亂扔亂拋;
⑻、電梯井道內的設施,必須有腳手架保養人員定期進行檢查、保養,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3、腳手架拆除工程的監理工作:
1)附著升降腳手架及金屬扣件式雙排鋼管腳手架拆除
⑴、拆除現場必須設警戒區域,醒目的警戒標志,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組織施工。地面監護人員必須履行職責,拆除時應配備良好通訊器材;
⑵、腳手架拆除工作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拆除規定執行;
⑶、腳手架拆除工作應有安全可靠的防止人員與物料墜落措施;
⑷、腳手架拆除工作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⑸、如遇強風、雨、雪、六級以上大風等特殊氣象,不得進行腳手架拆除工作。
⑹、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后,先進行檢查,加固松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應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⑺、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豎檔笆—墊鋪笆—防護欄桿—擱柵—斜拉桿—連墻桿—大橫桿—小橫桿—立桿;
⑻、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兩步同時拆除(踏步式),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
⑼、所有連墻桿、斜拉桿、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⑽、所有桿件與扣件,在拆除時應分離,不允許桿件上附著扣件輸送地面,或兩桿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⑾、所有墊鋪笆拆除,應自外向里豎立搬運,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⑿、腳手架內必須使用電焊氣割時,應嚴格按照國家特殊工種的要求和消防規定執行。增派專職人員,配備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濺落。嚴禁無證動用焊割工具;
⒀、當日完工后,應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應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或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⒁、輸送至地面的所有桿件、扣件等物件,應按類堆放整理。
2)門式鋼管腳手架拆除工程
⑴、腳手架的拆除應在統一指揮下經驗收不再需要時,按后裝先拆,先裝后拆的順序進行;
⑵、連墻件、通長水平桿和剪刀撐等,必須在腳手架拆卸到相關的門架時方可拆除;
⑶、工人必須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拆卸作業的,應按規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⑷、拆除工程中,嚴禁使用榔頭等硬物擊打、撬挖,拆下的連接棒應放入袋內,鎖臂應先傳遞至地面并放室內堆存;
⑸、搭拆腳手架必須由專業架子工擔任,持證上崗,上崗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凡不適于高處作業者,不得上腳手架操作;
⑹、搭拆腳手架時工人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⑺、操作層上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在腳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鋼筋等物件;
⑻、嚴禁在腳手架上拉纜風繩或固定、架設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設備等;
⑼、施工期間不得拆除交叉支撐、水平架、連墻件、加固桿件(如剪刀撐、水平加固桿、掃地桿、封口桿等等),欄桿;
⑽、拆除腳手架時對影響安全的四周要采取安全警戒措施,并嚴禁高處拋擲。
3)其他腳手架的裝、拆安全規定參照上述內容執行。
四、安全監理方法
1、嚴格要求承包單位按有關安全法規、規定、方針、政策進行施工;
2、嚴格要求承包單位按有關安全生產設計要求、規定進行施工;
3、檢查承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組織體系的落實情況,建立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檢查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5、加強對所有進入施工現場材料、設備等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查驗收;
6、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7、及時簽證監測、檢測資料,結合施工現場情況及時通報施工單位采取安全措施,確保安全施工;
8、發現安全事故苗子和安全隱患及時提出,要求承包單位及時采取相應措施,保證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五、安全監理措施
1、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巡視、旁站、跟蹤檢查,發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情況及時通報,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改正,直至停工整頓,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對違反有關建筑施工強制性標準規定及施工安全操作規定的經指正不能馬上改正的則及時發出書面通知,責令施工單位及時改正,防止并制止建設行為中的冒險性和隨意性,確保施工現場工程安全和人身安全;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加強會議和施工現場的安全協調工作,抓好承包單位的安全組織對安全管理到位的檢查,會上,會下及時通報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的有關情況,統一認識,嚴格按有關規定及時改正;
4、對可能產生安全事故的重點工序、部位重點進行專項檢查,做好記錄,及時通報。
5、發現嚴重違規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及時要求承包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六、安全監理程序
1、開工前,承包單位必須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安全、文明協議,及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承包單位的安全組織管理體系、安全規章制度等相關安全管理資料;
2、建立報審制度,關鍵部位及關鍵施工工序施工前應及時向監理機構報審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
3、要求承包單位在施工前的現場布置必須滿足安全施工的一切要求;
4、要求特殊工種的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所有施工設備、機械、建筑材料嚴格按有關要求進場驗證;
6、根據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監理細則內容跟蹤加強現場安全檢查;
7、開好各種安全管理、現場施工安全的協調會議,統一認識,解決問題;
8、參照國家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資料管理和表式要求編制安全管理資料;
9、在監理日記中記錄當天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安全監理的工作情況,記錄發現和處理的安全施工問題;
10、編寫安全監理月報和專題報告,對當月的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和安全監理工作做出評述,報建設單位和安全監督部門;
11、編寫安全監理總結報告;
12、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工程監理細則 8
一.編制依據:
建設部建監(1996)208號《關于加強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的若干意見》、建監(1996)488號《建筑企業試驗室管理規定》、GB50319-20xx《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嘉建質[20xx]47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測工作的通知》、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經過審批的監理規劃、施工設計圖紙等。
二.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監理(以下簡稱旁站監理),是指監理人員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階段監理中,對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質量實施全過程現場跟班的監督活動。
三.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監理的范圍
房屋建筑工程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主要包括:土方回填、地基處理、基坑圍護施工、混凝土灌注樁澆筑,預應力混凝土管樁施工、地下室施工、土釘墻、后澆帶及其防水混凝土澆筑,混凝土澆搗、結構加固、卷材防水層細部構造處理、梁柱節點鋼筋隱蔽過程、現場檢測及其它重要部位施工和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使用,監理人員必須實施旁站監理。
四.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監理的內容(質量控制要點)
詳見附件。
五.旁站監理的程序和工作要求
1.公司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工程一般情況制定施工旁站監理實施細則,明確旁站監理的范圍、內容、程序、工作要求和旁站監理人員職責等。施工旁站監理實施細則由項目監理部送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各一份,并抄送市質量監督站駐工地質量監督工程師一份。
2.施工企業根據施工旁站監理實施細則,在需要實施旁站監理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進行施工前24小時,書面通知項目監理部(可采用A27承包單位通用報審表)。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及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安排監理員按照施工旁站監理實施細則實施旁站監理。
3.旁站監理在總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具體由專業監理工程師安排并對監理員實施技術交底,明確重要控制點,由監理員負責具體實施(操作)。
4.旁站監理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在施工現場實行跟班監督,及時發現和處理旁站監理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如實準確地做好旁站監理記錄(旁站監理記錄表式詳見附件)。凡旁站監理員和施工企業項目經理部質檢員未在旁站記錄上簽字的,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旁站監理人員實施旁站監理時,發現施工企業有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行為的.有權責令施工企業立即整改;發現其施工活動已經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質量的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的,應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或者總監理工程師報告,由總監理工程師下達局部暫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應急措施。
6.旁站監理記錄是監理工程師或者總監理工程師行使有關簽字權的重要依據。對于需要旁站監理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施工,凡沒有實施旁站監理或者沒有旁站監理記錄的,監理工程師或者總監理工程師不得在相應文件上簽字。(注:相應文件是指需要旁站監理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7.施工階段監理工作過程中,旁站監理記錄應由項目監理部專人負責與相應驗收記錄存放在一起備查。旁站監理記錄和相應驗收記錄監理日記等應做到可追溯和閉合。旁站監理記錄是公司對項目監理部監理工作質量巡回檢查和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
8.工程竣工驗收后,旁站監理記錄由項目監理部隨同其他監理資料移交公司檔案室存檔備查。
六.旁站監理人員的主要職責
1.檢查施工企業現場質檢人員到崗、特殊工種持證上崗以及施工機械、建筑材料準備情況。
2.在現場跟班監督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執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3.核查進場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的質量檢驗報告等,并可在現場監督施工企業進行檢驗或者委托具有資格的第三方進行復驗;
4.做好旁站監理記錄和監理日記,保存旁站監理原始資料,并按規定移交。
七.旁站監理作為質量控制手段之一,必須與巡視、平行檢驗等方法綜合運用。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應切實安排好施工旁站監理工作,并具體落實到人,嚴格執行質量責任制度和內部檢查、考核獎罰制度。
八.項目監理部應嚴格執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監理管理辦法》(試行)建市[20xx]189號規定,認真做好旁站監理工作,并主動、虛心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旁站監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對于旁站監理實施不到位的項目監理部和有關監理人員,經公司查實后要進行通報批評,限期責令整改;由此而發生工程質量事故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并由公司根據其應負的責任作出相應的處理。
工程監理細則 9
一、目的:為規范監理例會中參加人員、會議議題、會議罰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例會制度的內容:
1、參加人員:
業主方:工程部總監、項目經理、分管專工
監理方:總監、總監代表、分管專監
施工方: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資料員
2、會議內容
⑴施工單位匯報上周進度的完成情況及有關質量和安全管理情況;下周進度安排;需要業主和監理協調的問題。⑵監理部對施工單位的質量、安全、進度管理情況提出評價和對下步工作做出要求。⑶由業主方人員對項目的管理情況做評價和提出要求。
3、會議要求:
⑴別墅區工程定于每周五下午1點半召開;高層團購區定于每周四下午1點半召開。B區高層定于每周五上午九點召開。會議地點另定。
⑵要求的參會人員必須到場,否則按照罰則進行處罰,會議按照主持人安排的發言順序進行發言,會議期間不得交頭接耳,大聲喧嘩,對于議而不決的問題會后單獨處理以不占用過長的會議時間。 ⑶施工單位將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資料員的委托報監理和業主,以進行人員的考核。
⑷因事物急需處理而不能參會的人員必須向工程部總監或項目經理請假且告知委托參會的人員姓名及職務。,否則按照罰則進行處罰。
4、罰則:
⑴對于無故未按照參會要求到會的.單位處以500元/人.次的處罰;
⑵對于無故遲到單位處以200元/人.次的處罰。
5、對于參會人員到位情況由監理部負責進行考核,下發處罰通知(附件)。罰款原則上繳納現金,如不交現金者將處罰通知交財務部從形象進度付款中扣除。如拒收或拒簽,將處以5倍的罰款交財務部從形象進度付款中扣除。
工程監理細則 10
1.項目總監以項目監理部內部工作協調和工程建設相關單位的外部協調為自己的工作中心。
2.負責監理部的日常管理,主持監理會議,簽發文件和指令。
3.確定監理人員分工和崗位職責,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做好各專業人員調配,對不適宜的'人員應報告公司及時調換。
4.主持編寫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
5.負責簽批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簽發工程暫停/復工令。
6.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7.審查簽批承包單位的工程款支付申請,簽發工程款支付憑證書和竣工結算書。
8.確認和審批承包單位選擇的分包單位。
9.審查處理工程變更。
10.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嚴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公司規定,認真履行工地巡視、旁站、見證等監理職責,全面完成監理工作。
11.組織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進度計劃和開工報告。
12.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驗評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質量檢查,參加竣工驗收。
13.組織編寫監理月報、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14.對工程項目監理資料的管理負責。
15.主持或參加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16.對外全面代表公司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承包單位進行監理業務聯系,協調處理好對外有關單位之間的關系。
17.定期向公司匯報監理工作進展情況和所存在的問題。
18.總監不能將(2)、(3)、(4)、(5)、(6)的職責委托給總監代表。
工程監理細則 11
1、本公司現場監理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地,履行職責,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事須經總監同意,總監不在的,由總監代表全面負責本監理部事宜。
2、各監理部安排專人負責考勤,考勤應公開、真實,《考勤表》要張貼于室內,每月結束后,《考勤表》由考勤員簽名,總監審核后于次月10日前上報公司作為本月工資發放的依據。
3、本公司現場監理人員實行每月27~28天工作制,按照實際出勤天數計發當月工資,超過規定工作天數的按加班對待,由總監審批,報公司領導審核后發放加班工資。
4、本公司現場監理實行每月3天休息制,由個人申請,監理部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在當月內調劑安排休假,跨月不予調休,超過規定休假時間的',按曠工處理。
5、嚴格請假制度。現場監理請假1天以內,由本監理部總監批準,1天以上報公司領導批準,請病假必須持有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并經領導批準,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6、當月曠工1天的扣發2天工資,連續曠工5天以上的扣除當月工資,當月連續曠工10天以上或累計曠工20天以上的,予以辭退。
7、本公司員工婚、產及本人直系親屬婚喪嫁娶時,可申請假期5天,由公司領導批準。
8、實行上崗巡查制度,公司領導定期或不定期對各監理部人員的在崗情況進行巡查,對發現無故不在崗的監理人員第一次罰款500元,第二次罰款1000元,對監理部負責人依次罰款200元、500元,巡查發現連續三次不在崗的予以辭退,監理部負責人降職使用。
工程監理細則 12
一、工地例會形式
監理組應參加或組織有關工地例會。工地例會一般分為:第一次工地例會、日常工地例會、專題會議三種。第一次工地例會應在工程開工前適當時間舉行;日常工地例會應與各單位在第一次工地例會上約定后,在施工過程中形成制度定期舉行。
二、第一次工地例會
第一次工地例會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法人或授權代表必須出席,如有必要應邀請設計單位及質監部門參加。監理部負責會議記錄,形成紀要應由各方會簽。會議主要了解工程準備及施工準備情況,明確各方職責及主要負責人;介紹《監理規劃》的主要內容及相關要求,商定今后各方參加會議人員及召開時間等。總監理工程師向施工單位介紹副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及監理工作基本程序、辦法和手段等。
三、工地例會
工地例會每月25日定期召開,由總監理工程師或駐地監理工程師主持,會議應檢查上次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就本月工程質量、施工進度、安全環保等存在問題和下月工作計劃及需要協調處理的有關問題等進行點評和安排。必要時,可邀請建設指揮部和設計單位有關人員參加,協調及處理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四、專題工地會議
監理組應根據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各類專題會議,如:周(旬)匯報協調會、月工作計劃總結會、專題研討會等,對工程施工尚未明確的一些事情進行討論并提出明確的解決方案和落實措施。如涉及投資的',須邀請建設單位代表參加,達到加強溝通和管理、明確標準、統一行動、交流經驗之目的。
工程監理細則 13
為明確考勤制度,嚴肅考勤紀律,塑造項目監理部監理人員的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時間與休息
由于工作性質特殊,受多種因素影響,其作息時間隨施工單位作息時間而定。總體原則不得漏監。
加班時間以工地項目部提出的加班申請及旁站記錄為準,晚上加班超過0:00,次日上午休息;超過4:00,次日全天休息。安排休息的不再另計加班。如不能安排休息的另計加班。
二、請假與休假程序
現場人員一個工作日以內的請假,必須經總監代表批準,報總監,二個工作日以上的請假,必須書面申請,須經總監批準,三個工作日及以上的請假須經總監同意后報請總經理批準。準假一事必須告之業主現場代表。
現場員工考勤以監理項目為單元,由總監代表如實記錄考勤,每月5日前上報上月考勤表,須請總監在考勤表上簽字后隨同允假憑據一并報辦公室匯總,如考勤表未經總監簽字者,一律不計發工資。
三、違紀處罰
1、遲到、早退罰款50元/次,當月累計超過5次的',由總經理斟情扣罰工資,最高可達工資的50%;
2、曠工一天,扣除當日工資以外,并加罰2倍基本工資,凡一次連續曠工或全年累計曠工10個工作日以上者,公司有權給予除名。
3、以下情況視為曠工
①無故脫崗按實際脫崗時間計算;
②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或總經理批準的請假;
③遲到或早退1個小時以上的按曠工半個工作日計算;
④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
四、監督與檢查
總監及公司有關部門有權對現場員工的出勤進行監督與檢查,并不定期對現場人員進行抽查,如經總監及公司有關部門查實未按請假與休假程序執行的,將按違紀處罰原則加倍處罰。對于總監代表記錄不實的一并處罰。
工程監理細則 14
1、監理人員從事監理業務,必須守法、誠信、公正、科學,愛崗敬業、團結協作,尊重、維護業主和施工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和樹立本監理公司的形象。
2、執行有關工程建設的法規、規范、標準和制度,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職責,對項目建設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監理,嚴格把關。
3、努力學習專業技術和建設監理知識,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監理水平。
4、堅持科學的態度、公正的.立場和實事求是的原則,公平的處理有關各方的爭議。
5、監理人員實行施工標段負責制,各司其職、各守其責,密切配合,同心協力。
6、進取敬業,堅決不得吃拿卡要,不刁難被監理單位,不收受被監理單位的任何禮物、禮金和可能導致判斷不公的任何報酬,一經發現,必須嚴格處理。
7、不泄露所監理工程各方認為需要保密的事項。
8、服從總監領導,堅持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提高自身素質,約束自身行為,駐工地期間嚴禁參加任何形式的賭博,嚴禁參與有損公司形象和自身形象的任何活動。
9、必須堅持每天至少一次工地巡查,并負責做好監理日志、旁站記錄,隨時整理好監理資料。
10、建立公司監理微信群,吸收所有監理人員加入,為大家工作交流、相互學習各地好的工作方法和經驗、相互聯絡提供平臺。
11、堅持記好工作日記。所有監理人員必須將自己當天工作情況歸納記錄,每月底由監理部負責人審核簽字,拍照發至公司監理群,以納入個人業績考核。
12、各工地監理部都要建立自己的工作微信群,吸收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業主相關負責人和本監理部各監理加入,就本工程的建設、管理等相關事宜在群內交流、傳遞。
工程監理細則 15
1、年初無部署扣5分,年終無總結扣2分;
2、工作部署未突出重點部位和重點季節扣除1-2分;
3、不堅持安全例會或定期研究扣2分;
4、季節性安全工作無布置扣1分,無檢查扣1分。
5、無規章制度扣7分;無應有的操作規程扣7分;
6、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各扣1-3分;
7、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不到位扣2-5分;
8、不層層簽訂責任書扣3分,責任書制度不規范、不具體扣1-2分;
9、平時不檢查扣2-5分,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力的.扣1-5分;
10、部門負責人不親自抓扣5分,分管人員不明確扣4分;
11、所發生的事故查處不力扣2-5分;
12、未配備安全員扣3分,安全員配備不全扣1-3分;
13、安全職責不落實扣1-3分;
14、消防組織不健全扣1-3分;
15、消防設施不配套、不完善扣1-3分;
16、安全、消防活動不組織、不參加或不經常扣1-3分;
17、部門負責人未持證扣1分;
18、安全員持證率80%以上不扣分,80%以下每少10%扣1分;
19、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不全扣1-2分;
20、三級教育不經常扣1-3分;
21、報告、報表不報扣4分;事故調查報告材料不規范的扣2-4分;不及時或報表不齊全、不完善各扣1-2分;
22、不建立臺帳扣3分;臺帳資料整理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扣1-2分。
工程監理細則 16
1、必須堅持“嚴格監理、熱情服務、秉公辦事、一絲不茍”的監理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文件、技術規范和監理程序,對工程現場要進行全方位的巡視和全環節的檢查,特別是對于隱蔽工程、重要的工程部位、重要的工藝及工序,必須進行全過程的'旁站,發現問題時,下達口頭指令無效時,及時逐級向上匯報,以便協調處理,必要時下達書面指令要求整改。
2、認真執行“自上而下”的檢查制度和“自下而上”的匯報制度。總監理工程師對駐地監理工程師、駐地監理工程師對專業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對監理員,每天都要進行工作檢查,檢查他們的到崗執業情況;監理員對專業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對駐地監理工程師、駐地監理工程師對總監理工程師,每天都要匯報當天的監理工作情況,包括工程的質量與進度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解決的方法等等,重要問題要寫出書面的匯報材料。
3、要有強烈的團隊精神和集體觀念,相互之間要團結友愛,工作上既要有明確分工,也要緊密協作,相互支持與配合。
4、上班時間不準看電視、下棋、玩牌,不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除加班、生病等特殊原因外,上班時間不準休息。
5、要堅守工作崗位,不擅離職守,認真履行監理職責。監理人員回家探親或有事離開總監辦(工地現場),按本管理制度之“
工程監理細則 17
一、參加、監督施工單位技術交底
1、監理工程師應參加施工技術交底會議,監督施工技術交底的全過程。重點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交底的內容是否涵蓋了該分部、分項工程或關鍵工序的所有工作;
2)是否詳細闡述了控制質量的.依據、規定和標準要求;
3)是否規定了施工工期或用時;
4)是否清楚地交代了安全注意事項和應急處置預案;
5)是否明確了該項工程的第一責任人、質量責任人、進度責任人、安全責任人。
6)是否準備了交底紀要(或技術交底書),交底雙方是否都在交底紀要(或技術交底書)上簽字確認。
2、監理工程師應積極支持、配合、監督施工單位認真進行施工技術交底工作,將該項工作自始至終地堅持下去,確保施工過程始終處于良好的受控狀態。
3、如條件具備,監理人員應監督或審查施工單位對特種作業人員的技術交底工作。
二、監理部內部技術交底
1、總監應組織監理部全體人員進行設計圖、技術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施工方案等技術交底。
2、技術交底主要內容:
1)設計要求。
2)應用的技術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規程等。
3)施工措施。
4)監理檢查、驗收應該注意的問題等。
3、技術交底會議應認真記錄,其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出席人員、交底內容、登記情況等。形成會議文件并存檔。
工程監理細則 18
1、工程監理的重要內容之一是合同管理,項目監理部進行合同管理的`主要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應在監理規劃時即組織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資料員負責保管合同。
2、項目監理部進駐現場后,應及時收集與工程相關的合同,并與業主聯系,掌握工程項目的合同結構(分包商數量、分包專業項目、項目合同標段的劃分等),編制合同管理臺帳,詳見附表《合同管理臺帳》。
3、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熟悉和研究合同內容,充分理解合同內條款,對合同中有明顯違背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的內容及明顯不合理之處,書面向合同簽訂雙方予以指出,提醒注意修改。
4、根據合同內容檢查項目部的工作制度,重點關注與合同內容聯系較為密切的工程變更處理、現場簽證、工程計量、工程款支付、索賠處理、合同爭議等工作制度。
5、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應定期檢查合同履行狀況(附表《合同協議執行情況檢查記錄》)。
6、根據合同進行工程管理,處理合同爭議和索賠事項,按照合同規定審核工程變更、現場簽證、計量、工程支付事項。
7、在工程竣工驗收后,對合同文件及時進行收集、整理、存檔。
8、在監理過程中,遵守監理工程師職業道德,不向無關方泄漏合同內容,以免損害合同簽訂各方的利益。
工程監理細則 19
為了加強遂昌縣縣道公路砂石路面硬化工程質量管理,控制工程費用,提高投資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促使監理人員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提高工作積極性,按期、保質完成工程任務,特制定本規定。
一、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地1天以上作曠工處理,并按規定扣除相應工資和獎金;
二、監理人員每月出勤(包括住勤)達不到22天以上,不足1天扣10元,扣完為止;
三、監理人員未持胸卡上崗,在施工現場被查到的,每次扣工地補貼10元;
四、如某標段發現施工質量問題,駐地監理人員未提出改進意見與返工建議等,被監理辦公室(或業主)發現并要求返工處理的,每次扣發該標段駐地監理人員當月獎金100元;
五、如某標段被地區質監站或省公路局、市交通局查到嚴重質量問題,并要求進行返工處理,工程直接損失在20000元以上的,致使駐地監理或監理辦公室愛到上級部門書面批評整改的.,扣除監理辦主任當月獎金;
六、不足,差值超過規定范圍,且涉及的范圍較大,或有偷工減料,減少水泥用量現象,經查情況屬實的,每次扣發駐地監理人員當月獎金100元;
七、如發現監理人員幫助施工單位共同偽造試驗數據或原始記錄、或有意在檢查中提高檢測分數,提高工程質量等級的;在工程計量時不實事實是,有意扣壓工程款數量或增加工程數量,情節較輕的扣發當月獎金,情節嚴重者建議市質監站取消監理資格。
工程監理細則 20
一、安全質量事故報告
工程安全質量事故發生后,監理工程師應立即向施工單位下發工程暫時停工令,并及時通知項目辦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和質量監督機構。
二、安全質量事故劃分
安全事故按其嚴重程度和損失大小,劃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質量事故按其嚴重程度和損失大小,劃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安全質量事故處理
發生工程安全質量質量事故時,總監辦應及時采取如下措施進行處理:
1、責令施工單位立即采取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同時向建設指揮部和相關單位報告;
2、責令施工單位盡快組織進行事故調查,及時報送工程安全質量事故報告單及調查報告;
3、參加質量事故調查,研究事故處理方案;事故處理方案應經勘察設計單位等有關單位認可;
4、對工程安全質量事故的整個處理過程進行監督,對處理結果進行檢查驗收;5。向建設指揮部及時提交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的安全質量事故報告,并將處理記錄整理歸檔。
6、工程質量事故的`責任劃分和處理,按《公路建設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報告和處理暫行規定》辦理。
7、監理人員應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加強對施工現場的質量和安全監控,出現工程事故,不得擅自隱瞞不報。
工程監理細則 21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建設單位安全管理的相關要求,實施跨線橋施工安全生產監理,并履行監理職責。
2.管段內所有跨線橋施工報驗必須履行檢查簽認手續,確認合格后方可進行施工。
3.在橋梁監理實施細則和安全監理實施細則中明確跨線橋施工安全的監管職責。
4.認真審批施工單位的跨線橋安全施工專項方案,按照施工承包合同批準的工程進度計劃,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進場施工機構、設備報驗單,核查進場的和投入的施工技術及安全管理人員的數量、管理水平,施工機械設備等的數量、性能是否滿足工程進度計劃和質量安全的要求。認真履行跨線橋施工審批程序,并現場監督跨線橋施工作業的關鍵部位和主要環節。
5.監理工程師要嚴格監督施工單位按照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專項方案進行施工作業,做好施工作業和既有線路的安全防護。
6.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跨線橋施工的定期安全檢查及日常檢查巡視等進行檢查和簽認。
7.在監理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跨線橋施工安全隱患,以及施工作業對既有線路質量安全和行車安全造成影響的,應要求施工單位限時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立即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向建設單位報告:對存在重大跨線橋施工安全隱患的應立即向建設單位、監理公司、相關安全監督部門報告。
工程監理細則 22
在現在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家收集的水利局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供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鑒于業務費、辦公費緊缺,辦公室要本著需要、節儉的原則購置公用物品。
二、為進一步規范管理財務,辦公室正常辦公經費和出差報銷均由分管局長一支筆審批。除此以外的支出或支出數額較的,須由局長碰頭會研究。
三、各科室需購買物品要計劃周詳,列出清單,由計財科報分管財務的`局長審批后由專人統一購置,不得“先斬后奏”。今后,辦公室購置的公用物品,保管人員要逐一登記,領用科室或領用人均須簽名。
四、凡需報銷的票據必須是原始發票,嚴禁打“白條”代替發票。所有報銷的票據要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字,然后,按財務程序報送。
五、差旅費要按財政局規定的標準填報,超限自理。
六、如因特殊困難須在財務借款者,在可能的情況下,其借款金額一般不得超出本人的月工資額,并要出具借條,經分管財務的局長簽批后,方可從財務借款,但必須在下月歸還。
七、每月的辦公費和業務費支出情況,財務須在報財政局的同時,報送局長和分管財務局長。
八、任何人不得違制度,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九、辦公室公用經費支出情況,原則上每季度應由分管財務的局長向局長會議通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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