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精品20篇
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你知道什么樣的方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綜合素質評價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
為推進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XX〕26號)、《關于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xx〕4號)和《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的意見》(川教〔20xx〕22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原則
(一)發展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尊重學生的個性,關注學生的發展過程,突出評價的激勵與導向功能,充分肯定和鼓勵學生在原有水平上的進步,使評價過程成為發現和發展學生潛能、了解學生發展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和建立自信的教育過程。
(二)科學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以事實為依據,建立合理、公正、透明、便于操作的工作程序,采取以學生自評、互評為主,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的多元評價方式,使評價過程可信、評價結果可用。
(三)全面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對學生發展情況進行全方位、全過程評價,做到階段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有機結合。
二、評價內容和評價指標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基礎性發展目標。
我省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指標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附件1)執行。具體的評價標準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制定。
三、評價方式及結果呈現
(一)評價方式
綜合素質評價應以學生自評和互評為主,教師、家長參與。教師要全程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引導學生客觀、公正開展評價,促進學生的相互交流和學習,使評價過程民主、真實、和諧;家長要積極參與評價過程,公正客觀評價自己的孩子。
學生成長記錄是對普通高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依據。學校要引導學生以事實為基礎做好成長記錄,如實反映學生在基礎性發展目標上的各方面表現,其中應重點包含學習情況的記錄,如選修課的修習及所獲學分的情況、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加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社會實踐以及學校社團活動等基本信息。要特別鼓勵學生收集和保存日常學習和生活中具有典型意義和個性特色的重要實證性材料,真實、準確地反映學生的成長歷程。學生成長記錄應主要由學生自己收集和整理,引導學生在收集成長記錄材料的.過程中,看到自己的進步,形成正確的自我評價。
(二)評價結果呈現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的評定采用“合格”(記為h)、“尚需努力”(記為s)形式呈現。學生行為表現符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基本要求,無嚴重違反校規校紀行為,具備一定的交流與合作能力的,應評為“合格”。有嚴重違反《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基本要求,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可評為“尚需努力”。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2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既應注意對學生、教師的統一要求,也要關注學生個體差異以及對發展的不同需求,為學生成長、教師和學校有個性、有特色的發展提供一定的空間。在實施評價中要堅持以下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充分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制度等要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學生了解自己,發展潛能,實現自主管理;有利于教師轉變教育觀念和教育教學行為,幫助學生打磨成長的軌跡;有利于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工作,實現德育為先、素質為重的過程性管理;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現注重素質、提升能力、全面發展的素質教育。
(二)發展性原則。以促進學生素質提升和全面發展為宗旨,堅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學生,既要看到學生現有的發展水平,更要發現潛在的發展可能性。要注重過程,關注學生個性差異,淡化終結性評價,重視形成性評價。
(三)多元性原則。評價內容力求多元化,要從情感態度、思想品質、行為習慣等方面全面客觀地評價小學生綜合素質的發展水平。評價主體和方式務必多元化,要采用自評、互評、師評方式,注重表現性評價和真實性評價,實現多角度、多方式的評價。
(四)可行性原則。立足實際,講究實效。注重培訓,評價內容和評價標為師生所理解、接受。制定的評價實施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實施過程和評價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
(五)客觀性原則。認真領會評價標準,讓客觀的評價標準貫穿評價始終。堅持實事求是的態度,關注并尊重學生平時的表現事實。科學收集評價信息,采取科學的評價步驟,采用科學的評價鑒定方法,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
三、評價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從德、智、體、美、勞等各個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狀況。培養學生熱愛祖國、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具體評價內容包含以下3個維度:
1、情感態度:愛國情感、懂得感激、富有愛心
2、思想品質:明禮誠信、樂觀向上、遵守規則、珍惜資源
3、行為習慣:文明習慣、學習習慣、衛生習慣
四、評價實施細則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內容體系的一級指標由3個維度構成,二級指標由10項內容構成,三級指標由24項內容構成。在運用該指標體系實施評定時,要認真對每個學生個體的綜合素質逐條評定。(具體內容見附件)
五、評價結果的呈現及作用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填寫《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必須填寫等級。
3、評價結果作為評選、表彰優秀學生的主要依據。
六、組織實施
1、成立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德育處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
2、各班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七、關于《小學生手冊》填寫補充說明
1、每個學期須填寫2頁內容,學生思想品德及身體心理素質均按等級填寫。(優、良、合格、待合格)
2、學生考勤、愛好特長、獎懲記載須如實填寫,沒有的寫“無”。
3、老師的話,須用正楷字撰寫,且無錯別字;學生的話,須指導學生認真填寫好,家長的話由學生放假領回之后要求家長認真填寫,下期開學班主任要檢查。
4、填寫完成后各班將《學生手冊》交德育處統一檢查蓋章后方可下發給學生。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3
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目標
通過評價改革,貫徹新課改的育人理念,促進教育方針的全面落實,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發展,培養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的一代新人。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3、自主性原則。
學生是評價的主體,要充分發揮評價的自我教育、自我調整的功能,使評價客觀、全面,既得到同學、教師、家長等的認同,又能促進學生不斷完善自我。
4、動態生成性原則。
評價活動本身是一個動態生成的過程,教育過程本身具有生命性。因此評價可根據學生年齡、年段特點,根據校本實際及學期教育教學工作重點,實化過程,凸現行為習慣的培養與達成。
5、可操作性原則。
根據學校、班級實際,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有利于教師將評價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有利于學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學習習慣,使評價具有較強的實效性、針對性及可操作性。
三、評價的基本內容、標準、結果呈現方式。
1、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包括品德行為、學習能力、合作交往、強身健體、審美表現等五個維度。各維度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又分為要素、關鍵表現提示等。
2、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呈現形式包括兩部分:
一是等級評定。對學生綜合素質的五個維度分別用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級呈現。
二是綜合性評語。由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家長心聲四個內容組成。自我描述:記錄一學年中自己最具代表性的成績;同伴贈言:記錄自己最信任的同學或同齡朋友的希望與祝愿;教師寄語:記錄班主任或你最欣賞、信任的老師對自己一學年的評價;家長心聲:記錄家長的反饋意見。
四、評價操作程序與方法。
1、本評價方案給每個學校以創造的.空間,學校可以根據本評價標準制定符合學校和學生實際的評價細則,體現校本特色。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通過學生綜合素質每月評價記載表來呈現。
3、學生綜合素質月評價要按照《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體系》,依據年段具體行為目標達成情況,在征求老師、同學、家長等意見的基礎上,由學生自己記載完成,但每次評價結果必須得到老師、家長、同學的簽字認可。
4、學生學年綜合素質評價由班主任依據月評情況,分析學生發展狀況,給予客觀評定。
5、學生綜合性評語,在每學年即將結束時形成,其整理歸納活動,強調多元主體參與。評價表中的“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和“家長心聲”均按照前面所述的方式完成,并于下學年報到時反饋給班主任備案。
6、材料整理粘貼欄,可根據各學校的具體情況實施。主要粘貼學習過程的記錄材料和關鍵表現的材料。(舉例參照附表)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4
為了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xx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辦〔20xx〕1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綜合素質評價的目的意義
(一)把實施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初中畢業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強化素質教育導向。將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進一步推向深入,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二)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全面評價學生綜合素質,改變以升學考試科目分數簡單相加作為唯一錄取標準的做法。
(三)在實踐中探索和完善綜合素質評價辦法,建立健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形成素質教育實施與保障的長效機制。
(四)通過實施綜合素質評價,面向全體師生特別是學生家長和社會進一步倡導素質教育,宣傳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促進全社會教育觀念的更新。
二、綜合素質評價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促進素質教育全面實施;有利于全面客觀體現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個性特長的發展狀況;有利于構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形成實施素質教育的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1、發展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用發展的眼光來看待學生、評價學生,關注學生的學習過程和成長過程。
2、公平公正性原則
評價前公開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人員組成和有關制度;參與評價人員包括學生和教師都應堅持標準,要對評定的各個維度、要素和關鍵表現準確把握,重實際、重依據,全面衡量評價;對所有學生一視同仁,進行準確的描述,確保評定結果和學生表現相一致,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實事求是,不以偏概全。
3、規范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是直接關系到學生升學乃至學生前途的工作,必須做到操作規范,要建立公示、監督、申訴等必要的制度,規范操作程序,保證評價工作公正客觀有效,具有較高的信度。
4、導向性原則
以新課程改革作為評價理念,注重對學生綜合素質的全面考查,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道德情操,形成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養成良好的習慣,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動手能力,發揮學生在評價中的主體地位和作用,把評價的過程變成學生自我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過程。
三、評價工作的組織領導
由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其下設的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負責20xx年全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1/3]的制定及實施工作的全面指導。
學校在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領導下成立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主要負責:
①確定學校具體評價方案,制定具體的評價程序;
②領導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組織并監督本校評價工作,處理評價過程中的糾紛,對評價結果進行認定;
③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學校評價監察小組主要負責監控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接受本校有關投訴,進行調查并予以處理。如果不能夠處理,應及時上報市評價監察小組。
四、評價的內容和標準
1、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五個維度: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圍繞這五個維度的關鍵表現和實證材料進行評價,具體分為方面、要素、關鍵表現三級,實證材料作為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詳細內容可參考《XX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各校可依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對各要素、關鍵表現及其實證材料做適當調整,但應注意保證評價體系的科學性與可行性。
2、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學生日常表現和關鍵表現的實證材料為依據。實證材料的提供務必要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各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學生提交的實證材料,主要提供以下六項實證材料:
①統一考試、考查的成績;
②關鍵的表現性作品、作業;
③綜合實踐活動的有關記錄和證明;
④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表彰、獲獎證明;
⑤關鍵性評語(班主任、授課老師或其他社會人士);
⑥自我描述。提倡和鼓勵學校提供平時積累的學生成長記錄或其他材料。
3、班級評價小組負責主持本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評價時應注意對實證材料的分析與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如果評價小組成員之間存在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經過更為廣泛和深入地調研和討論后做出決定。學校要特別重視建立并逐步完善學生成長記錄檔案,準確記錄學生成長過程,充分發揮過程性評價對學生成長的激勵作用。
五、評價的主體
為了提高評價的科學性,各學校應該遵循評價主體的多元化原則,評價中要將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小組或全班評價)、家長評價、教師評價、平時成績與統一考查等有機結合,有條件的學校可以在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增加專家評價。考慮到本評價對學生本人及其家長為高利害性評價,學生自評及家長評價不納入等級計算,以評語的形式呈現。
每個初中畢業班均應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建議人數為3—5人或以上。小組成員給學生授課的時間不能少于1年,對學生應有充分了解,同時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誠信意識。小組名單要在評價工作正式開展前一個月向被評班級所有學生公布,如果超過1/3的學生不同意某教師作為評價者,則需要作相應調換。班級評價小組由學校評價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小組成員確定后,要報區、縣和市兩級評價工作委員會備案。
六、評價程序與方法
(一)宣傳培訓。學校就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內容、標準、方法、過程、制度等內容,組織教師、學生和家長進行學習,做好宣傳動員和培訓工作。
(二)資料整理。班級評價小組對畢業班學生的三年學業成績、個人特長、獲獎情況及成長記錄袋等資料進行匯總、整理,經公示、核定確認后錄入電腦。
(三)多元評價。綜合素質評價必須堅持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家長評價、教師評價、平時成績與統一考查相結合的方法,堅持先民主后集中的原則,堅持標準,客觀公正地評價每一位學生。
1、學生自評。對自己三年來的發展情況進行評價,描述性評語不超過200字。
2、學生互評。20xx屆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中的“公民道德素養”采用同學互評方法,“學習態度與能力”采用班級學生代表評價和教師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其它三個方面暫不采用互評方法)。互評和學生代表評價時學生按本方案的“公民道德素養評價標準及說明”和“學習態度與能力評價標準及說明”,對本班每一位同學(包括自己)進行等級評價。“公民道德素養”方面學生互評權重占50%,“學習態度與能力”方面學生代表評價權重占25%。學生代表由班委會成員和學生推薦代表共10人組成。
3、家長評價。學生家長對學生作出綜述性評語,其要求與學生自評要求相同。
4、教師評價。教師評價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方面所占權重為50%,在“學習態度與能力”方面占25%,其它方面的教師評價按本方案“評價標準及說明”執行。
5、平時成績與統一考查相結合。其中,學習態度與能力維度中,平時成績占50%;實踐與創新維度中,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的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和學校組織的信息技術考查,各占50%;運動與健康維度中,學生平時體育成績和體育表現作為實證材料,各占50%;審美與表現維度中,平時成績與統一考查相結合,各占50%。
(四)建立檔案。學校應為每位學生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袋》,全面、全程記錄學生在初中階段各方面的狀況。學生的等級評定和綜合性評語確定后,由班主任組織填寫在《XX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呈現表》(見操作手冊)中,班主任簽署意見并簽名,同時將學生提交的原始資料,選擇其中重要的部分(如關鍵考試試卷、關鍵表現性作業、綜合實踐活動報告、特長證明材料、獲獎證書、自我描述性評語等)整理裝訂成冊,作為附件,一并收入學生評價檔案袋,交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審查。
(五)審核認定。評價結果由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認定。對各班級上報的評價結果材料,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要對其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認真的審查,對班級評定中的不同意見進行仲裁,學校評價監察小組負責對有關的投訴和舉報進行調查、復議和處理。最后在《XX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呈現表》上簽署意見和蓋章,收入學生檔案袋。
(六)結果告知。每個學生的評價結果應通知學生個人及其家長,如學生及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學校評價監察小組應進行調研與處理。學校評價監察小組受理后,應進行調查和復議,如果發現確實有誤,應及時處理并記載更改緣由,要由2名以上領導簽名負責,并及時上報市評價監察小組。同時要保存原評定記錄以備審查。
(七)匯總備案。由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將本學年的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匯總,填寫《XX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匯總表》、《XX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統計表》,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按規定的時間,報送市教育局備案。
七、評價結果的呈現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應包括兩部分:綜合性評語和評價等級。
(一)綜合性評語。綜合性評語主要是對初中畢業生的綜合素質予以整體描述,對學生三年的成長過程給予客觀的評價,重點突出學生的特點、特長和潛能。綜合性評語應根據學生五個評價維度的具體表現以定性描述為主。綜合性評語要由班主任收集學生自評、家長評價結果,在班級評價小組其他相關人員參與下寫出。
(二)評價等級。每個方面的評價結果分為A“優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個等級。其中“公民道德素養”不限定等級比例,“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和“審美與表現”四個方面每所學校A等學生不得超過全體學生的40%。對學生某一維度評價為d等時應非常慎重,被評為d等的學生其材料必須提交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八、評價結果的使用
根據我市20xx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有關文件的要求,進一步推進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將評價結果作為高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我市在以下兩個方面使用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一)作為初中畢業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初中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
(二)作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據:我市在高中招生時將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與學業考試成績一同作為錄取的依據,具體方式按市教育局相關文件要求進行。
九、評價工作的進度安排
(一)準備階段
3月:研制方案、成立機構、征求對方案的修改意見;4月:宣傳動員、學習培訓。
(二)實施階段
4月下旬:市教育局根據省《中考綱要》制定體育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操作)考查、藝術(音樂、美術)考查評分細則;區、縣、校制定實施細則,進行試點評價。
5月上旬:評價專業人員培訓(地點待定);
5月中、下旬:各項評定全面實施;
6月10日前:各校(XX縣由縣教體局統一報送)將評價結果(電子文本和紙質文本)一式兩份,報市教育局教研室三號辦公室江一新老師處。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5
全面建立初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對初中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初中畢業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為了讓學生、教師和廣大家長全面了解和掌握《郎溪縣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的基本要點,明確下一步學校操作流程和具體要求,確保我校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緊張而有序地進行,特制定本細則。
一、成立組織、明確分工
1、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組(下設評價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2、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小組
組長:xx
成員:xx及13位現任班主任
辦公室設在教導處。
3、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監察小組
組長:xx
成員:xx
辦公室設在政教處。
4、工作職責:
(1)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組全面負責全縣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2)評價工作小組主要負責:制定評價、實施細則和審核評價的規章制度;組織對班主任和教師的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工作;對各班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價程序;對本校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審核認定、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
(3)監察工作小組主要負責:監控本校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情況,接受各界人士的質詢與質疑、監督與投訴,并制定具體投訴方式與處理辦法,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及時調查和處理。
二、強化宣傳、操作細則
1、利用學校網站和宣傳欄向全校及社會公示《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及說明》《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由教導處組織教師學習上述文件;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學習上述文件,讓全校師生和社會人士都關心關注此項工作,明確開展此項工作的目的意義。
2、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和班級評價小組利用系統軟件上機完成自評、互評和師評活動。由學生依據《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的評定內容和參考標準對自己和他人的綜合表現進行全面地總結、分析和評定,并認真填寫《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中的學生自我評價;由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成員按照《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結合學生表現對學生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由教導處匯總分析數據,形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自評、互評、師評、統考折合、總分各項分數,下發給各班級,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班主任組織認真填寫《20xx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書》中的自評、互評、師評、統考折合、總分、等級、值得記載的情況(須附原始實證材料)、學業考試成績、教師綜合性評語。完成家長、學生、班主任簽名,確認無誤后交教導處形成學生成長記錄袋。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篇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程改革,促進學生和諧發展,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我校以品質與素養、學習與實踐、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采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1 、方向性原則:評價體現新的人才觀、教育觀和質量觀,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
2 、客觀性原則:在評價過程中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從學生的實際出發,做出合理的評價。評價堅持主體參與,以學生、家長、教師評價相結合。
3 、全面性原則:評價體現全面性和綜合性,從五個方面進行評價。關注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對評價內容進行全面考核,有根據地作出判斷。
4 、科學性原則: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圍繞評價目的,建立簡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運用科學、多樣、靈活的評價方法實施評價。
5 、發展性原則:尊重人的發展性與特殊性,注重評價的內容多元、方法多樣。既要重視學生的學業成績,又要重視學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促進學生的自主發展。
6 、參與性原則:要加強學生之間、學生、教師和家長的'對話與交流,增進理解與溝通,開展有效的自評、互評,及時反饋,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形成和諧的學校文化。
1 、基礎性發展目標
基礎性發展目標是評價學生綜合素質的主要依據。其基本內容主要包括品德與素養、學習與實踐、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五個方面。
2 、學科性發展目標
學科性發展目標在關注學生各學科學業成績的同時,關注學生的學習品質。包括主動學習、快樂學習、學會學習、合作學習、樂于實踐。
評價方法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終結性評價。評價時應把握“日常性評價是階段性評價的基礎、階段性評價是終結性評價的基礎”的操作原則。
1、日常性評價
各學科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注意觀察學生的進步和發展,關注學生的表現,及時做出評價,并適時做好記錄和資料收集工作。
(1)、即時評價。教師要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采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及時評價每個學生的優點、不足以及發展潛能,滿足每個學生的發展需要。
(2)、學業考試。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選擇相應的考試方法,促進每個學生的進步。除傳統的紙筆測試外,還可設展示性評價,允許學生進行二次考試。
(3)、實績表現。通過演講比賽、小制作、小發明、小競賽及文體藝術等豐富多采的活動,展示學生的特長,張揚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習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2、階段性評價
(1)、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其成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評定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編印各種相關的評價子表,廣泛宣傳和培訓。
(2)、綜合素質評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工作。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評價小組,做好學生及家長的培訓工作,統一思想,保證評價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綜合素質評定小組要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每學期結束時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將評價結果填入《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3、終結性評價
終結性評價應由學校評定委員會組織進行,要在學生畢業離校前完成。評定時以學生階段性的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為依據,結合學科成績確定學生的評價等級。
1、評價結果的呈現
(1)、等級表達。分為A、B、C、D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
(2)、質性評語。以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為主要依據,對學生給予一個綜合性的評語。
2、評價結果的運用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及程序等,應向學生及家長作出明確的解釋并公示。評定結果只公示“優”等級,其余等級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
(2)、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對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評定結果原則上不得更改。
(3)、綜合素質評定的結果為了激勵和提醒學生及家長,發揮評價的教育功能,同時也作為學校診斷和改進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依據。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6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體局《關于進一步深化和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的通知》的精神,結合我校學生實際情況,為進一步健全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全力推進班級學生自主管理,建立科學規范的評價機制,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促進學生全面和有個性的發展,特制定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二、組織機構
(一)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
(二)年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職責:按照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指導班級進行綜合素質評價,對班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公示、認定,解決評價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等。
(三)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職責:對本班學生進行培訓,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指導學生做好成長記錄,組織開展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交流及認定,解答學生與家長的咨詢等。
三、評價內容、時間及評價方式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由學生民主評價、自主管理常規評價、課程評價、標志性成果4部分組成,評價結果由三年(六個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一定的比例累計生成,用等級制表述。評價結果分A、B、C、D四個等級,其中A等級不高于學校當屆在籍畢業生總數的30%,B等級不高于50%,D等級的認定由學校評價委員會根據該年級學情認定。遵循評價主體多元化、評價指標多元性、評價標準科學性、評價方式公正性、評價結果合理性、評價過程可操作性的原則制定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四、日常評價、學期評價、畢業評價的結果呈現方式及各等級比例
(一)每學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期末學生民主評價成績10%+班級自主管理常規評價20%+課程評價65%+標志性成果5%。
(二)學期評價結果分A、B、C、D四個等級,其中A等級的比例不超過30%,B等級不超過50%。D等級嚴格控制。班級在期末總評中在一檔的班級適當增加A等級獎勵名額(名額數由學校評價委員會決定),獎勵名額從B等級中扣除。評價結果經校評價委員會復審分學期在班級、年級內向家長和學生進行公示(年級張貼,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年級評價工作小組簽字,結果由學校備案保存。如有異議,可以向學校評價委員會申請復議(2個工作日內答復),評價結果變動的重新公示。
(三)畢業綜合素質評價:學生畢業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畢業年級、班級評價工作小組開展工作,包括確認畢業評價成績,分配各班A、B等級比例、認定學生畢業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學校復審、公示認定等級、學生確認認定等級等環節。
1、三年所占比例分別是初一30%,初二30%,初三40%。最后得分為按比例折算后的分數生成該生綜合素質畢業評價成績,學生本人對生成成績進行確認,年級評價工作小組審核評定。
2、學校評價委員會以班級在籍人數的不高于30%、50%的比例分別作為各班級認定A、B等級的基礎指標,另外按照最后學年班級量化成績劃分三檔進行A等級獎勵名額分配,最終確定畢業年級內各班的綜合素質總評A、B等級人數。
3、畢業班級評價工作小組按A、B、C等級評價比例和獎勵名額生成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等級向學生和家長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學生和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學校評價委員會申請復議,評價結果變動的重新公示。
5、畢業年級評價小組將無異議后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進行打印,發放到班級進行學生簽名確認、家長代表、學生代表簽字生效。
6、最終評價結果經學校蓋章后備案保存。
五、操作流程
班級是評價的主體,班主任是每個班級評價的具體組織者。每個班級要在年級、級部統一指導下切實建立起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既要搞好學生日常學習習慣、行為習慣的過程性評價又要做好期末總結性評價,期末評價期間邀請本班家委會代表做好監督,期末評價結果向學生公示并通知家長。
(一)期末學生民主評價(10分)
每學期期末由班主任主持,學生民主選舉本班10名學生評委對全班每個學生進行打分評價,所得的平均成績(滿分是2分,各去掉一個最高最低分)計入綜合素質評價中;全班互評平均成績(滿分是5分,各去除3個最高分最低分)、小組互評平均成績(滿分是2分,各去一個最高最低分)、個人自評(滿分是1分)計入綜合素質評價。
(二)自主管理常規評價(20分)
根據每個在校學生一日常規量化打分到每個學生,按最高分20分,最低分10分的級差劃定每個學生的成績計入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學生每周的常規量化成績每周匯總一次,班內公示。
(三)課程評價(65分)
(四)標志性成果得分(此項得分,累計得分不超過5分)
1、評優樹先: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得5分;縣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得3分;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得1分。市級優秀團員得3分、縣級優秀團員得2分、校級優秀團員得0.5分。以最高榮譽稱號為基礎計分,增加稱號校級及以上每一次加0.5分。
2、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學校組織的活動單項獎或榮譽類,國家、省、市、區、校級分別為5分、4分、3分、2分、0.5分。以最高獎項、榮譽為基礎計分,增加獎項校級及以上每一次加0.1分。
3、積極參加學生自主管理工作,校級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得2分,部長得1分,干事得0.3分;年級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得1分,部長得0.5分,干事得0.2分;班級七個自主管理團隊部長每人得0.5分。本項目以最高管理層次為基礎計分,每增加年級及以上一個職位加0.2分。
4、積極參加學校各類社團活動,社團負責人得0.5分(最高計0.5分),社員(可參加多個社團)得0.1分(最多計0.3分);學校優秀社團雙倍計分;縣級以上優秀社團負責人同區以上三好、優干得分,成員得1分。本項目以最高管理層次職位為基礎計分,每增加年級及以上一個職位加0.2分。
5、在本校校報校刊發表和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種學生論文、作品評選獲獎作品以及在國內公開出版的報刊(國內統一刊號CN—)和書籍(標準刊號ISSN或ISBN)上發表的文學、藝術作品等。國家、省、市、區、校級每件分別賦分2分、1分、0.3分、0.2分、0.1分,以最高級別記分,每增加校級及以上作品每件加0.1分。該項得分最高計2分。
6、對可能加重學生負擔和大量占用學生校外活動時間的項目(如社會藝術水平等級結果等)不計分。
7、標志性成果的記入:以上各項標志性成果,由各組織部門發放證書或提供證明,學生本人持證書原件或論文作品刊物原件,由各班級工作小組進行統計、賦分,期末匯總由年級工作小組審核后記入評價檔案,報學生成長中心備案。
六、底線認定辦法為了充分發揮評價的管理功效,對受到學校重要表彰或重大違紀的學生,實行“一票肯定”或“一票否定”。
“一票肯定制”:受到學校重大表彰(對學校整體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根據實際情況界定),當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可直接劃為A等級。
“一票否定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當事學生本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可直接劃為D等級。
(一)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對其他同學造成身心傷害者;
(二)將火機、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內者;
(三)觸犯其他相關法律底線,造成不良影響者。
七、殘疾學生及轉學、休復學等特殊情況學生綜合素質認定辦法
殘疾學生根據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予以評定。轉學來的同學由原學校開具之前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證明。休學的學生休學的學期不計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復學后重新進行綜合素質評價認定。 八、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制度
(一)制定、修訂及備案制度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制定由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進行,方案的制定要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進行,要廣泛聽取教師、學生、家長、社會人士的意見。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要以學校正式文件印發,并通過公開欄、網絡等方式公布后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正式實施后要報主管教育部門備案,接受社會監督。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要作為每年新生入校課程之一,使學生一入學就明確綜合素質評價的相關要求,要通過開學第一課、家長會、發放“明白紙”、給家長的一封信等多種形式,向全部新生家長宣傳綜合素質評價的相關政策,確保家長知曉率100%。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修訂、調整的要及時告知所有學生家長,修訂之后的方案要重新公示、備案、上傳。
(二)公示制度為規范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減少隨意性,增加透明度,保證公正公平的對待所有學生,真正發揮該制度的積極引導、激發潛能的功能,促進學生的健康積極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1、公示內容及時間公示內容:
公示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組成成員名單,接受師生監督;公示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及實施細則;公示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各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公示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各項制度;于招生錄取參考的材料,接受全體師生及家長的監督。
公示時間:各項制度建設在每學期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前一周進行。學生綜合評價工作在該工作完成后一周進行,公示期5天。
2、公示工作實施及反饋公示工作的實施:由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批準,年級具體實施。采用政務公開欄、校園網、書面征求意見等方式。公示意見回收:通過電子郵箱(學校電子郵箱)或投訴舉報電話:(學校電話)回收反饋意見。對于反饋的意見,年級進行匯總,級部具體落實。公示期屆滿,概不受理。
(三)舉報和申訴制度學校要設立舉報電話,學生、家長、導師或社會其他人士若對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和程序、結果等環節的公正性存在質疑,可向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評價領導機構逐級舉報或申訴,評價領導機構要對舉報或申訴做出答復或處理,并對各項舉報、申訴及處理過程和結果作詳細記錄。
(四)監督制度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評價領導小組對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和質量評估,及時改進和糾正評價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不按照規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違反規定評價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應的等級,并將抽測學生和年級的有關情況記錄在案,采取適當的形式向社會公布。
(五)培訓制度學校組織教師認真學習《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吃透精神,領會實質,使教師對評價工作的各個環節和細節把握清晰,保證做好評價工作;要利用多種形式,向家長,向學生、向社會宣傳國家課程改革的有關政策和理念,引發綜合素質評價細則,向學生、學生家長、社會人士宣傳解讀;學校按照工作安排采取措施,保證每位參與綜合素質評價的人員及時有效地培訓,提高職業道德水平和綜合評價能力。
(六)評價質量監控和完善機制在評價工作進行中和結束后,學校評委會人員對評價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充分了解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糾正評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以保證評價工作公正,公開。
(七)誠信制度
1、推行評價工作“陽光工程”,建立并堅決執行“公示、監督、申訴、舉報制度”,做到評價工作公平、公正。
2、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委員會要加強自身建設,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列為學校重點工作,以誠信的態度,認真做好評價工作。
3、學校評價領導委員會要與所有組成人員及各評價委員會組成人員簽訂誠信協議,校長和教師要在相應的承諾書上簽字,學校要建立誠信記錄檔案。
4、學校綜合素質評價辦公室要以誠信的態度、高度的責任心切實履行監督職責,主動對學校評價工作各個環節予以全程指導和監督,對學生所有證件嚴格審核和發放,認真做好申訴、舉報的受理工作,提高評價工作質量。
5、全體教師以對學生高度負責之心,做好過程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總結性評價。評價一定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決不搞暗箱操作,評價做到透明公開,讓評價主體心悅誠服。
6、各評價主體要認真填寫《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不得他人替代,并在評價表上簽字蓋章。
7、評價的各職能部門和全體人員要加強自我管理,要接受學生、家長、社會的監督。
8、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長記錄袋的誠信機制。學校評價領導委員會要與所有組成人員及各評價委員會組成人員簽訂誠信協議書,校長和教師要在相應的承諾書上簽字,建立誠信記錄檔案。
9、對教師進行誠信教育,要求教師必須對學生一視同仁、公平、公正,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客觀公正評價學生。
10、對學生、家長進行誠信教育。在同學之間的互評中,做到客觀公正,在自評中,做到實事求是。家長要協助配合學校、學生做好評價工作,不為學生提供虛假證明,不影響學校的評價工作。要建立學生、家長、社區評價制度,確保評價的公信度。
(八)違規處理辦法學生整理上傳的材料要經過審查人審核,對于提供虛假材料的情況一律不予計入檔案,并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留校察看等處分。對于提供虛假材料的學生要計入誠信檔案,加強以后上傳材料的審核力度。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的級部主任、教師、家長代表、學生代表要嚴格按照方案進行評價審核,對于出現違規現象的成員,下學期取消評價小組資格。對于協助學生提供虛假材料,違規操作的評價小組成員要計入誠信檔案,并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三年內評優資格、晉級晉檔資格的處理,情節嚴重違反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7
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程改革,促進學生和諧發展,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我校以品質與素養、學習與實踐、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采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1、方向性原則:
評價體現新的人才觀、教育觀和質量觀,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
2、客觀性原則:
在評價過程中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從學生的實際出發,做出合理的評價。評價堅持主體參與,以學生、家長、教師評價相結合。
3、全面性原則:
評價體現全面性和綜合性,從五個方面進行評價。關注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對評價內容進行全面考核,有根據地作出判斷。
4、科學性原則:
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圍繞評價目的,建立簡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運用科學、多樣、靈活的評價方法實施評價。
5、發展性原則:
尊重人的發展性與特殊性,注重評價的內容多元、方法多樣。既要重視學生的學業成績,又要重視學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促進學生的自主發展。
6、參與性原則:
要加強學生之間、學生、教師和家長的對話與交流,增進理解與溝通,開展有效的自評、互評,及時反饋,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形成和諧的學校文化。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8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落實新課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學生的綜合素質,轉變教育教學質量評價觀,建立有利于學生全面和諧發展的評價體系,根據《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
2、工作職責:組織、協調、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開展,負責審核學生綜合素質的定性與定量評價,并確定學生的畢業綜合評語和“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等項目測評的最終等第。
(二)成立相關測評小組
1、綜合評語實施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職責:組織宣傳學習;
每學期組織學生自評與同伴互評,撰寫、上報綜合評語,并及時進行反饋;負責相關檔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審美與藝術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音樂專項測評與美術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
審核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3、運動與健康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運動技能專項測評和體能測評,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
審核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4、勞動與技能測評機構:
(1)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高一高二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任教師及有關實驗員。
職責:負責學本項目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技能,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等五個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及時向校測評領導小組提供勞動與技術類A等申報名單。
5、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參與組織開展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活動的相關教師。
(2)工作職責:負責學生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三個專項的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
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三、評價內容、形式及辦法
1.定性評價
(1)評價內容:學生道德品質、公民素養、情感態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質。
(2)評價形式:綜合評語(包括分層概述、突出表現、紀實性材料等)。
(3)評價辦法:在學生自評、互評、任課教師評價基礎上,由班主任每學期撰寫一次;
畢業綜合評語由畢業班班主任在各學期評語的基礎上,結合學生的發展變化情況進行撰寫,并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2.定量評價
(1)評價內容:審美與藝術(音樂、美術)、運動與健康(體育與健康)、勞動與技能(理化生實驗技能、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探究與實踐(研究性學習活動、社會實踐、社區服務)四大塊。
(2)評價形式:確定“測評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評價辦法:由學校各測評小組每學年組織測評一次,測評成績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過20%,E等不超過5%。學生測評最終等第由學校測評領導小組根據浙江省有關測評規定予以確定,其中A等不超過25%,E等不超過5%。對評定結果中獲得A等的.學生在校內張榜公示,對評定為E等的學生給予書面通知。
四、評價時間安排
1.綜合評語(定性評價)每學期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期結束前2周內完成;畢業綜合評語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完成。
2.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定量評價)每學年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第15周前完成;學生測評最終等第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確定。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9
一、 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我們將根據《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全面實施學生綜合素質的評估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機制,充分發揮評估的促進發展的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的過程,成為學校教育發展的提高過程,從而有效地促進學校的素質教育。
二、評價的原則
(一)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心、綜合實踐活動等方面綜合評估學生的全面發展,要有利于培養學生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具備正常的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環境適應能力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和審美鑒賞能力。
(二)要將評估的內容細化為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過程性準則,為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提供理論支撐和措施保障,充分發揮評估機制的促進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與提高的過程,使評估細則的要求內化為學生素質發展的目標和剛性指標。
(三)評估內容要多元化。從全面的意義講,要重視學生的文化成績的評估,但更要注重學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個體差異,注意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評價,注意學生的合作能力、團隊意識的培養與提高,注重學生情感的培養和價值觀的審視。
(四)要具有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學校對學生的考核評價,又可用于學生的自我評價與自我測評,有利于學生在全面發展過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在評估過程中,既可以單一指標的評估,又可以綜合評價,從而達到全面評估的目的,使評估的過程成為指導的過程,學生實踐的過程,使學生朝著指向目標的努力過程。
三、評價的內容與要求
(一)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 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 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 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 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支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 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二)評價等第
1.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
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休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
這三方面的評定,參照《xx區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的“檢測內容”所列的具體指標。
2. 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凡基本符合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例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其他。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0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三)激勵性原則: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發揚優點,改正缺點,讓評價成為激勵學生不斷發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既反映學生學業成績,又彰顯學生的'個性、特長和發展潛能。努力獲取學生德、智、體、美、勞諸方面素質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操行表現評價、學業發展評價和個性特長評價等三項內容。
1、操行表現評價:對照《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學生養成的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習慣與生活能力、個性品質與情感態度等個人操行表現。
2、個性特長評價:通過開展書畫賽、體育運動會、六·一、元旦、演講比賽、手抄報比賽、英語競賽、作文展評等各種活動,了解學生的參與情況,對有特殊表現的學生做出相應的評價記錄。
3、學業成績評價:對照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學生學業達成與發展的狀況,主要以期末考試試卷測評成績呈現。
期末檢測內容:
語文:考試試卷和學生語文素養。
數學:考試試卷和平時測驗。
英語:考試試卷、英語會話和課文誦讀。
科學:考試試卷、實驗操作、小制作。
品德與生活:考試試卷和社會調查。
音樂:歌曲演唱。
美術:作畫、剪紙、手工制作等。
體育:以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價手冊得分為依據。
四、評價結果與方法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
3、各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1
教育評價改革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個重要環節,對小學的教育教學工作起著重要的導向和質量監控作用。學生評價是學校教育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和《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黨的教育方針,貫徹素質教育思想,以全面衡量學生素質發展和反映學生個體差異為出發點,從德智體美諸方面全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注重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促進教師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促進各門課程的有效實施,充分發揮評價的功能,推動新課程改革的深入發展。
二、評價原則
(一)、評價內容多元化原則。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考查,不僅關注學習成績,而且關注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發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質、學習興趣與積極情感體驗等方面的發展;尊重個體差異,注重對個體發展獨特性的認可,給予積極評價,發揮學生多方面潛能,幫助學生悅納自己、擁有自信。
(二)、評價過程動態化原則。不僅關注結果,更要注重學生成長發展的過程,有機地將終結性評價與形成性評價結合起來;給予多次評價機會,促進評價對象的轉變與發展;鼓勵將評價貫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學行為中,使評價實施日常化、通俗化,建立學生成長記錄袋。
(三)、評價主體互動化原則。強調評價過程中主體間的雙向選擇、溝通和協商,關注評價結果的認同問題,即如何使評價對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評價結果;改變單一評價現狀,加強自評、互評,使評價成為教師、管理者、學生、家長共同積極參與的交互活動。
(四)、期望性原則。充分體現教師對學生學業成績和特長發展成功的期望,使教師有信心,學生有希望。教師的評語要注滿“師情”,透出一個“愛”字,點燃學生的希望之火,重視“鼓勵”的教育功能。
(五)、模糊性原則。運用模糊控制理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評價學生的素質發展情況。文化課考試,量化形式學生的學習成績,改較精確的百分制為較模糊的等級制,對學生思想品德表現及興趣、意志、個性、態度和習慣等智力因素不宜量化的項目,一律采用操行評語定性評價。
三、評價內容及標準
新課程中的學生評價強調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學生的評價不僅關注學生知識和技能的掌握,而且要關注學生多方面的表現,包括道德品質、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合作與交流、個性與情感以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等多方面的發展。學生綜合素質和學業水平的內容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兩個方面。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
基礎性發展目標由品德修養和行為習慣兩部分組成。
品德修養:愛國、愛校、關心集體,遵守紀律、遵守公德,努力學習、勤思好問,孝敬父母、尊敬師長,注意安全、講究衛生,文明健康、勤儉樸素,關心他人、團結同學,誠實守信、知錯就改,熱愛自然、愛護環境,自尊自愛、自信自強。
行為習慣:在學校里說普通話,認真聽講,積極發言;按時完成作業,不拖拉作業;作業字跡工整,不馬虎;自己機整理書包和書桌,不亂丟果皮紙屑等雜物,認真作好兩操,能和別人合作,見了老師主動問好,按時起床睡覺,吃飯不挑食,喜歡讀有益的課外書,不進網吧等少兒不宜場所,不亂用零花錢,愛護花草樹木,飯前便后會洗手,進出家門主動和大人打招呼。
(二)、學科學習目標
學科學習目標是指經過學科學習應達到的基本目標,每科學習目標從知識與技能、過程由于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層面進行具體評價。
學生評價既要關注學生的基礎性發展,也要觀眾學生的學業發展和個性特長。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不能截然分開,通常基礎性發展目標蘊涵在學科學習目標中,和學習目標同步發展,在評價實施過程中應盡量作到兩者的有機結合。體現國家課程標準對不同學段的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方面的基本要求。
在實施評價的過程中,要根據教育部提出的基礎性發展目標以及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對不同學段的要求,根據不同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征,分學科分階段提出具體評價指標。道德品質、行為習慣、學習態度等方面,列出若干項行為表現作為評價指標。
目標體系要體現對學生個體差異的關注,注意對學生個性特長發展的'評價,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四、評價方法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根據不同發評價內容和指標實施多元評價,還要滲透或包含在學科學習目標的評價中進行。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方面要重點結合品德與社會、品德與生活學科教學以及班隊活動、校本課程實施中進行評價;學習能力和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結合所有學科教學進行評價;運動與健康方面主要結合體育與健康學科進價;審美與表現方面重點結合音樂、美術學科教學進行評價。在學科教學或各種教育活動中分層實施評價。創設情景、機會,通過參與活動,日積月累,讓學生感受、體會與內化。通過表現性任務、觀察、記錄、訪談、作品分析、個人自評、同學、教師、家長互評的方式進行評價。
(二)、學科發展的評價
1、知識與技能的評價
要遵循個學科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以及該學段、學年以及每個單元的知識與技能目標為基準,通過作業、測驗、栲栳市和完成一些開放性的表現性任務等形式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以等級的形式呈現。
(1)、練習、作業
作業分析評價是教師了解、掌握學習效果、學習態度最常用、最有效的評價方式。學生的作業情況通過學生的認真程度,主動作業的情況;課外學習情況以及實驗操作能力,小論文、小發明、小制作等成果進行綜合評價。
(2)、平時學習:是指知識與技能的掌握的程度,包括各種測查如識字、背誦、朗讀、默寫、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單元測試,創造性作業的完成情況等。
(3)、期末考試(考查)。考試、考查是評價的主要方式之一。考試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不同選擇相應的考試形式,既有閉卷考試,也有開卷形式。除紙筆測驗外,也可以選擇聽力考試
口試、實際操作等性質評價形式。考試的內容應多元化,除關注知識與技能外,還應體現考查學習的過程與方法以及情感態度與價值觀方面的內容;還要重視加強多方面潛能的發展,尤其是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反思能力的發展。
考查學科應通過平時觀察、評語、記錄、表現性作業、綜合實踐活動等方式,對學生的知識與技能、學習習慣、興趣、毅力、學習動機、學習技能、社會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形式學生表現的信息進行考查。
2、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
對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必須與基礎發展目標和學科教育目標相結合,在日常教學活動中,采用觀察、記錄、訪談、學生自評和學生互評等性質的評價方式對其進行評價。各學科根據本學科特點,結合基礎性發展目標在學科中的體現,制定具體的評價內容以及指標體系。
(1)、日常觀察
課堂教學觀察:學生課堂學習行為觀察是評價學生學習過程的重要方法。學生的課堂表現要通過學生回答問題的頻率,學生的思維品質,學生的探究行為,學生在小組合作中的表現,學生的學習興趣、主動性積極性等因素來進行綜合評價。可以在學生自評、互評的基礎上進行綜合。
活動觀察:校內外活動觀察,要通過學生參加的一些有意義的活動,包括學生參與各類綜合實踐活動的過程描述、活動成果、學生的感悟和反思等。
特長表現:包括學科獲獎記錄或證明、親手制作的作品(如航模、車摸、陶藝、電腦制作等)或小發明成果、藝術性活動記錄或獎勵證書。
(2)、成長記錄:
成長記錄是形成性評價的重要方式,建立每個學生的成長記錄。成長記錄要收集能夠反映是學習過程和結果的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最佳作品、社會實踐和社會公益記錄、體育與文藝活動記錄,教師、同學的觀察評價,來自家長的信息,考試和測驗信息等。
學生是成長記錄的主要記錄者,成長記錄要始終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更典型、客觀、真實,盡可能的展現自己的學習成果與進步歷史。
期中期末組織成長記錄的交流展示。并將成長記錄納入期末終結性評價內容。對成長記錄的評定應注重學生的進步和所付出的努力可,明確改進的方向。通過對成長記錄的回顧比較,使學生學會反思,了解自己的進步,認識自己的優勢和不足,明確進一步發展的目標,逐步發展自省的意識和能力。
五、評價的主體
評價主體包括學生本人自評、互評、教師評價和家長評價四個方面。
學生自評和互評:一是由學生本人對自己的綜合素質及行為寫出自我評語;二是自己或同學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評出分項等級。
教師評價:一是由班主任給每個學生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評出分項等級,并給每個學生寫出綜合性評語,重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整體描述,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二是各學科教師根據本學科所制定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及學科發展目標評價體系,對每個學生基礎性發展達成及學生學業水平進行評價,給出相應的等級,并對學生學科的發展態勢進行描述,寫出激勵性的評語。
家長評價:一是對自己子女的綜合素質寫出鑒定性評語;二是對自己子女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評出分項等級。
(四)、評價結果的呈現
評價結果包括等級或評語
評語包括:1、家長評語。2、教師、班主任評語。等級包括:1、分項等級。即根據評價內容所列的要素和關鍵表現,通過整體判斷對兩個方面以及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給予一個等級。2、綜合等級。即把分項等級和分主體等級綜合,作為綜合素質或學業水平的最后等級。以上等級均為四等,以A(優秀)、B(良好)、C(及格)、D(待及)呈現。
(五)、綜合素質報告單
學生綜合素質與學業水平報告單由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表、學科學業水平評價表,包括多主體評價和教師綜合評語構成。將期末考試與學生的日常評價有機結合起來,從幾個方面來反映學生取得的進步和成就,報告學生的學習態度、情感與學習習慣方面的情況。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2
一、指導思想
按照義務教育階段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要求,更好體現與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銜接,以道德品質、學習能力、合作與交流、個性與情感為基本評價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主要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采取學生自評、互評、班級評價等多元化評價方法,力求全面準確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從而推進課程改革和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
二、評價目標
通過評價改革,貫徹新課改的育人理念,促進教育方針的全面落實,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發展,培養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的一代新人。
三、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評價的功能在于促進學生的發展,要淡化評價的甄別與選拔功能,著眼于學生的長遠發展,關注學生發展的需要,激勵學生學習的積極性與主動性,發現和激發學生潛能,幫助學生認識自我,促進學生積極、主動發展。
2、綜合性原則。評價的內容,既要重視學生學業成績的評價,又要注重對學生的道德品質、學習能力、情感態度、行為習慣、身心健康、審美情趣等基本素質的評價。在學習能力方面,要特別注重學生的實踐能力與創新精神的評價,關注學生之間的個體差異性。
3、多樣化原則。評價的方式力求多樣化,將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自評與他評相結合,課內評與課外評相結合。
4、多元化原則。評價的主體要做到多元化,建立學生、老師、家長等共同參與、相互作用的評價主體,以多渠道的信息反饋促進學生發展,使學生、教師、學校和課程的發展成為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
5、激勵性原則。評價的行為要以鼓勵性為主,要善于發現學生的閃光點,讓學生享受成功的愉悅,促進學生樹立學習、做人的信心,形成良好的個性品質。
四、評價內容
(一)綜合素質評價
1、對知識與技能的'評價。主要滲透到學科教學中進行評價,學科學習目標以各學科課程標準列出的各學段應達到的標準為基本要素,并提出相應的評價建議。在實際教育教學中,通常把發展目標蘊涵在學科學習中,與學科學習目標同步發展,也常常融合在一起進行評價。
2、對于學習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主要以下幾方面作為評價標準:
(1)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公民素質。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策略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知識、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探究與創新精神。
(4)交流與合作能力。能與他人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去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處境和觀點,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等。
(5)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一定的鍛煉健身能力、運動技能和健康體魄,形。主要以下幾方面作為評價標準:
(1)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公民素質。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策略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知識、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探究與創新精神。
(4)交流與合作能力。能與他人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去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處境和觀點,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等。
(5)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一定的鍛煉健身能力、運動技能和健康體魄,形計、測量、設計制作等;英語可以有唱英語歌曲、簡單英語會話、編演英語小品等;科學可以有實驗操作、實地參觀、科學實驗、社會調查、科技制作等;音樂可以有唱歌、樂器演奏、打節奏或進行指揮、欣賞樂曲等;美術可以有作畫、雕刻、捏橡皮泥、名畫欣賞、寫生等;體育主要是開展多種多樣的體育活動,也包括基本技能的過關測試。綜合實踐能力的檢測,主要通過過程、情景觀察、能力展示等形式進行,各項評價結果均以等次形式呈現。
五、評價方法和要求
(一)評價方法
1.學生自評。學生根據自己平時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價各維度要求,在提供相關實證材料的基礎上,確定自評等級。
2.學生互評。以班級或小組為單位,根據被評價學生平時表現、本人陳述以及所提供的材料,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維度要求,確定互評等級。
3.班級評價。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科任教師組成。在學生自評、互評的基礎上,以學生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訪談和調閱學生實際資料等方法,對學生進行客觀公正的綜合評價。
(二)評價要求
1、評價次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如實填寫,不得敷衍應付。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以終結評價為主,一般在學年末進行。2008年小學畢業年級學生只采取終結性評價,不再補充評價資料。
2、評價結果。從評價維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關鍵表現入手,通過整體判斷對各維度給出恰當等級,以A(優秀)、B(良好)、C(合格)、D(需努力)等次呈現。綜合素質自我評價,分別對照綜合評價標準,客觀、公正地給出等次,在綜合六項評價結果的基礎上,得出總評等次。實踐環節科任教師評價,由教師根據相關課程學段的實踐目標,結合學生實踐能力,依次分科目給出等次。班級總體評價,以星級形式呈現,班級評價小組綜合學生的學業成績、綜合素質、實踐能力等,在適當的星級欄內打“∨”。各項內容的評價等次,均填入《徽縣小學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表》。
3、榮譽填寫。《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表》“榮譽檔案”欄,主要填寫學生榮獲的各種榮譽稱號或受到的表彰獎勵,參加各類學科競賽、科技發明、征文評獎等獲得的榮譽等。
六、組織實施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3
一、指導思想
義務教育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組成局部,是以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水平、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制度建設為保障,通過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狀況,推動素質教育的實施。
二、評價原則
1、評價的制度、標準、內容、方法等適合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推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2、評價中把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個性特長相結合,表達個體差異:把日常片斷事實和整體表現相結合,避免以偏概全。
3、積極探索科學的方法,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持續提升評價工作的專業化水平。
三、組織結構
1、各學校要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評價委員會由校、長和教師、學生代表組成,負責本校的評價工作,各學校評價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名單要向全校公示。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落實實施意見案,制定學校評價實施細則,明確評價程序,認定班級評價小組成員,組織并監督評價工作,對評價結果實行確認,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2、班級成立評價小組。評價小組由學校評價委員會提名成立,成員由班主任、科任教師代表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學生的自評、互評和班級評價,并綜合各方面的評價意見,為學生做出綜合性評價和總評結果,接受家長的咨詢評價小組人數一般很多于5人,名單要向評價班級學生公布各小組成員要熟悉和理解該班學生情況,有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度。對于多數學生有異議的小組成員,學校評價委員會要做出相對應調整。
四、評價內容與方法
(一)評價內容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動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6個基礎性發展目標,確定6個方面的評價內容: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水平、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
(二)評價標準
詳見和政縣義務教育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三)評價方法
1、自評,學生根據本人平時表現,對照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寫出自評報告,整理并提供相關證據,確定自評等級。
2、互評,同學相互之間根據平時表現、本人陳述以及所提供的證據,依據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確定互評等級。
3、班級評價在學生自評與互評的基礎上,班級評價小組以本學期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訪談和調閱學生的成長記錄袋等方法,對學生實行綜合評價,確定等級并寫出綜合性評語。
對于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之間的分歧,要通過集體研究,慎重作出評價結論,對于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研究決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注重建立記錄檔案,要如實填寫《臨夏州初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四)評價次數
綜合素質評價分為學期評價與畢業評價,學期評價一般在學期末實行,原則上每學期評價一次,畢業評價在小學初中畢業前實行,由各個學期的評價結果匯總合成
(五)結果表現
1、等級評定,綜合素質評定表現形式包括兩個局部:
(1)分項評分。根據6個評價項目參考分值,對照評價標準,分項目給出評價得分
(2)評定等級,匯總6個評價項目得分,以A、B、C、D等級表現,A級得分為91—100分,B級70—89分,C級60—6分、D級為60分以下。
2、綜合性評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實行整體描繪,尤其突出學生的個性特點和發展潛能。
將以上結果匯總填入《臨夏州初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六)等級合成辦法
各學校要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明確各評定等級的比例原則上評定等級為A級的學生不超過學生總數的30%:B級比例不超過45%;C級比例不超過25%;將學生評為D級應非常慎重,不得超過2%。一所學校各班A級學生的比例原則上應均衡確定。
五、評價制度建設
(一)建立舉報和申訴制度
1、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于評定過程中可能影響評定結果公平、公正的現象和行為,或者對評定結果存有異議,自結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內,首先向學校評價委員會舉報或申訴。學校評價委員會對反映的問題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即時解決,有問題的要即時糾正,無問題的要耐心解釋
2、假如對學校評價委員會的處理不滿意,上訴人有權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舉報或申訴。主管部門應即時調查,做出處理,并詳細記錄各項舉報、申訴及處理的過程和結果。
(二)建立誠信制度
1、學校評價委員會、綜合素質評定者要建立誠信記錄假如在評定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則應在相對應的誠信記錄中予以記載。
2、學校評價委員會要與所有評定委員會組成人員、評定小組組成人員簽訂誠信協議,建立誠信記錄檔案。
3、學校要對教師實行誠信教育。要求教師必須對學生一視同仁,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客觀公正評價學生。
4、學校要對學生、家長實行誠信教育。在同學之間的互評中做到客觀公正,在自評中做到實事求是。要求家長協助學校做好評定工作,不為學生提供虛假證明。
5、縣教育局將把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工作作為考評學校的一項內容。
(三)建立評定質量監控機制。
在評定工作中,學校評價委員會要對評定質量實行監控,充分理解相關信息,即時解決相關問題。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4
依據上級部門文件要求,學校實施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初中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是中考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和高中階段招生要求的重要依據。為保證綜合素質評價的客觀公正,體現過程評價與終結評價的統一,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全面衡量學生素質和反映學生個體差異為出發點,建立發展性學生評價的新機制,充分發揮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作用,將綜合素質過程性評價與學生日常量化管理相結合,對學生“道德修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創新與實踐”六個方面的發展狀況進行評價,促使學生養成良好學習習慣和行為習慣,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營造有利于學生發展的家庭和社會環境,為學生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和服務,促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
二、實施評價的基本原則
1.堅持多元評價的發展性原則。
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科學的發展 觀為指導,既要重視學生的學業成績,也要重視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從學生一生的健康成長出發,關注每一個學生的長遠發展,注重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
2.堅持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要求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不僅要注重學生一學年來的發展結果,更要注重學生在知識技能的學習、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質的培育、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以及學生個性的發展和多種潛能的開發、增強體質等學生素質全面與和諧發展全過程中的變化情況。
3.堅持評價過程的激勵性原則。
要求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必須面對全體學生,以引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幫助學生樹立學習的自信心、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促使學生改進自己的學習行為和學習方式。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發展目標為導向,激勵評價對象不斷進取,不斷完善自我、發展自我。
4.堅持多元主體評價原則。
要求教師、家長、學生共同參與評價,使評價活動成為評價者與被評價者共同構建的過程。
5.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要建立和完善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標準和程序,加強公示和監督,確保綜合評價的積極導向作用。
6.實證性原則。
利用檔案袋把學生平時的表現以及代表作品加以記錄并保留下來,使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做到有事實依據。
三、評價工作的領導機制
學校在市、區教育局領導下,成立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領導組織委員會,負責評價的組織和監督工作。由校長、政教主任、教務主任、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代表組成。
1.在本方案的指導下制定評價方案和實施細則,規定與審核評價的規章制度;
2.對本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價程序;
3.接受社會各方面的質詢、質疑與監督,并制定具體投訴方式與處理辦法;
4.組織學校負責人與教師進行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工作。接受學生及家長和社會的咨詢與投訴,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及時調查和處理。
四、評價的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內容應以有關基礎發展目標為基本依據,從道德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創新意識與實踐能力六個方面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全面的評價。主要表現和實證材料作為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保證評價體系的科學性、可行性。
五、評價的主體
評價的主體包括:學生本人、同學、教師。學生自評占10%,學生互評(小組或全班評價)占50%,教師評價占40%。在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每個班成立1個由班主任、任科教師(2—3名)和學生代表(不少于10人)組成的評價小組。教師代表給學生授課的時間不能少于1年,對學生應有充分了解,同時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誠信意識。小組名單要在評價工作正式開展前向被評班級所有學生公布,如果超過1/3的學生不同意某教師作為評價者,則需要做相應調換。小組成員確定后,報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備案。
六、評價的過程與方法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每學期進行一次,特別注重過程性評價,定量與定性相結合,采用民主評議與量化計分相結合的方式。
1.常量化(1000分)。
以每學期20周計算,每周每生50分,可根據每學期情況調整。日常量化評價由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參與,由學生評價工作小組負責執行記錄。班級參照學校制定的方案,結合本年級、本班級特點,制定更適合的量化細則,建章立制,由教師、班主任、學生共同執行,將學生的日常行為表現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日常評價量化表》上,以達到對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全方位、全程監控,任課教師使用評價量表內容針對課堂教學、作業等學習能力進行評價。(見附表一)
2.學業成績(1000分)。
每學科滿分100分,根據課程設置語、數、英、理、化、史、地、生、政、音、體、美、信息、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計15門課程總計1500分,根據學生每學科等級賦值,A:100分,B:90分,C:80分,D:60分,E:40分,各學科成績之和,為該生學業成績基本分M,(M/1500)*1000為該生學業成績。(見附表二)
3.民主評議(1000分)。
教師評議:400分,由班主任帶領作業組全體教師結合學生各方面表現,合理給出每生分數。
學生互評:500分,由班級評價小組組織全班學生對每位同學進行民主評議,具體做法將班級分為至少六個小組,每小組對班級全體同學進行民主評議,但不評議本小組成員。
個人自評:100分。學生根據日常學習、生活情況給自己打出合理的分數。
(見附表三、四)
4.標志性成果。
可分為三種情況: 一是對學生取得的各類實證性成果進行量化計分,具體標準如下:獲國家級競賽、榮譽的加20分;獲省級競賽、榮譽的加15分;獲市區級競賽、榮譽的加10分;獲區級競賽、榮譽的加5分;獲校級競賽、榮譽的加2分。同一成果在六項指標項中只記取一次,同一榮譽稱號只記取最高項,其他成果可累計。二是對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優秀組織者、學生社團優秀負責人或對學校其他工作成績突出的,最高加10分。三是學生參加活動但無證書等實證性材料,如:運動會、文藝演出等證明材料,根據不同級別最高加5分。
5.違紀行為的處理。
根據學校政教處記錄,對有違紀行為、在全校通報批評的`學生,在“道德素養”項中酌情扣分。對有違法、嚴重違紀等行為的學生直接評價為“較差”等級。
6.學期綜合素質等級認定。
根據本學期日常量化計分、學業成績、民主評議得分、標志性成果得分,按不同年級的折合辦法,計算出本學期的綜合素質評價分數,由高到低排序,確定A、B、C、D四個等級,A等30%、B等50%,D等為不合格等級,不合格等級要嚴格控制,主要指有違法、嚴重違紀等行為的學生。
七年級折合辦法:總分=日常量化分數*50%+民主評議分數*30%+學業成績*20%+標志性成果得分。
八年級折合辦法:總分=日常量化分數*40%+民主評議分數*30%+學業成績*30%+標志性成果得分。
九年級折合辦法:總分=日常量化分數*30%+民主評議分數*30%+學業成績*40%+標志性成果得分。(見附表五、六)
七、畢業綜合素質等級的認定
將初一、初二、初三六個學期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賦值,A:100分,B:90分,C:80分,D:60分,取每學年兩學期的平均值,計算辦法可按:初一20%、初二30%、初三50%的比率計算總分后,由高到低排序劃定等級,確定A、B、C、D四個等級,A等30%,B等50%,D等為不合格,不合格等級嚴格控制,主要指有違法、嚴重違紀等行為的學生。
體育與健康成績,達不到及格等級的,運動與健康指標不能認定為良好等級及以上,達不到良好及以上等級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不能認定為優秀等級。
八、評價結果的呈現
1.綜合性評語。綜合性評語主要是對學生的綜合素質予以整體描述,對學生的成長過程給予客觀評價,重點突出學生的特點、特長和潛能。綜合性評語應根據學生六個評價方面的具體表現以定性描述為主。綜合性評語要由班主任收集各方評價結果,在其他相關人員參與下寫出。
2.等級評定。以班級為單位,班級評價工作小組匯總全班學生各項成績,根據方案,確定綜合素質等級。
評價結果應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如有異議,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進行調研處理。評定等級應予以公示。
九、畢業綜合素質等級評價結果的使用
1.作為初中畢業的主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初中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
2.作為高中階段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十、制度保障
為確保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能公開、公正、公平、科學地進行,使評價工作有利于促進學生發展和學校發展,學校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誠信制度、監督制度、評估制度和申訴制度。
1.公示制度
在評價工作開展前,將評價的內容、方法和評價結果的使用等向學生、家長做出明確的說明解釋。評定等級的學生名單應在所在班級公示,接受學生的質詢并由班級評價小組研究后給予答復。
2.誠信制度
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者、學生本人等建立信用記錄。如果在評價過程出現弄虛作假行為,則在相應當事人的信用記錄中予以記載并在全校通報批評。信用記錄作為高中階段錄取的重要參考。信用記錄不佳的教師不能作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小組成員。
3.評價質量監控與完善機制
對評價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要充分了解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處理評價中存在的問題,為進一步完善初中綜合素質評價打下基礎。
4.舉報和申訴制度
建立綜合素質評價申訴制度,公示舉報電話,如果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發現評價過程中存在可能危害評價結果公平、公正的現象和行為,或者對評價結果存在異議,可先向學校評價委員會提出舉報或申訴,如果對學校評價委員會的答復或處理不滿意,可向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提出舉報或申訴。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5
為了做好我校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根據省、市教育部門的指示精神和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在吸取試點學校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經行政會討論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1、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鄧柏香(學生家長)
成員:
職責:制定學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操作辦法;組織成立班級評定小組。
2、綜合素質評價監察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監察評價全過程;接受學生、教師、家長的咨詢、投訴、舉報;及時糾正評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協調處理有異議的評定結果。
3、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職責:指導班級開展評定工作;制訂各種表格;收集信息并及時進行信息反饋;負責數據輸入。
4、班級評價小組:
職責:指導學生進行自評和小組互評;依據評定,內容與標準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小組集體評議,形成評定結果意見;撰寫學生綜合性評語;填寫相關評定材料;按照規定公示評定結果。
二、衡鋼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附后)
三、程序與辦法
(一)學生自評
寫出自我描述評語(200字左右);對照《綜合素質評價標準》,作出客觀的自我評分,再根據各班A等指標數,按自評分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各班學生各維度的自評等第。
(二)學生互評
1、成立班級學生互評小組,每個班級隨機分成6個小組,每個小組8-10人左右。
2、小組互評。根據《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小組成員對組內其他同學,就學生綜合素質的維度進行評價并打出“互評分”,根據各班A等指標數,按學生“互評分”的平均值,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各班學生各維度互評等第。
(三)師評:
1、各班級評價小組按下列原則給出學生各維度的“師評分”:
①看學生在各維度是否有不良表現,若有評價細則所列出的各種不良表現,則按每項不良表現在相應的維度扣分。
②在“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這一項維度中,前五學期中5次評為校“三好”的計100分,4次計98分,3次計96分,
1-2次計94分,其他同學的評分不得超過92分。
③在“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這一項維度中,在學校受過“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的學生,若在測評前撤銷處分的計C等,若在測評前未撤銷處分的計D等。
④在維度“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的要素“責任感”一欄“熱心參加校內、班內的有關活動”這項中,擔任過班干部、組長(課代表)且工作負責的分別計5分、3分,其它計1分。
⑤在維度“學習能力與實踐能力”要素“學習方法”一欄中的評價依據以初三第一學期的`期末考試成績為參考,根據班上A等指標數,期末考試成績在A等指標數內計20分,后10名計12分,其他計16分。
⑥在維度“學習能力與實踐能力”要素“探究與創新”一欄中,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種競賽或活動獲市一等獎以上計20分,獲市二等獎計18分,獲市三等獎的計16分,其他同學的評分不能超過14分。
⑦在維度“運動與健康”要素“習慣與技能”一欄中,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種體育競賽獲個人項目前6名或集體項目前6名的主力隊員計30分;參加校運動會獲個人項目前6名計28分;其他學生根據兩操的出勤評分,但不能超過26分。
⑧在維度“運動與健康”要素“身心健康”一欄中,以體育測試成績為計分依據:A等計40分,B等計36分,C等計32分,D等計28分。
⑨其他未作特殊說明的,則參照“綜合素質評價標準”進行計分。
2、根據各班A等指標數,按“師評分”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各維度的師評等第。
(四)、評價結果的認定
根據自評分、互評分、師評分按1:2:7的比例合計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按各班A等指標數確定各班學生各維度的學校認定等第。
(五)、根據小組集體評議結果,以班主任為主給每個學生撰寫綜合性評語。
(六)、班主任填寫班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登記表(附后)
(七)、班級評定小組集體評議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有重大分歧的問題應提交學校評定領導小組評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班級評定小組的評定結果。
四、各班A等指標及B、C、D等級的比例
1、學校A等指標數:296人×30%=89人
2、A等指標分配:
92班:29人93班:15人94班:15人
95班:15人96班:15人
3、B等比例為58%,C等不低于10%,D等控制在2%以下。
五、工作時間安排
①5月9日(周二)第七節課,召開初三全體學生大會,進行綜合素質測評動員。
②5月15日晚自習,每個初三學生寫出自我描述性評語(200字左右)
③5月16日上午第四節課,各班班主任組織學生自評、互評并收集學生自我評語,作為師評參考依據之一。
④5月17日下午2:30,各班公示學生自評、互評等第結果。
⑤5月18日(周六)上午8:00各班班級評價小組對本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定。
⑥5月19日各班公示學生自評、互評、師評及學校認定等第結果。
⑦5月20日,各班上報“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班級等第登記表”到教務處。
⑧5月20日-21日學校將各種數據輸機;班主任填寫《畢業生評價表》。
⑨5月31日,學校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登記表和信息軟盤,初中實驗操作考查成績統計表、綜合實驗活動、藝術學科學生成績登記表和信息軟盤上交市教育局基教科。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6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為積極推動我校義務教育課程改革,加快基礎教育發展,全面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制定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學生個體為評價對象,努力做到對每一名學生有比較全面、客觀的評價,以促進學生的個性發展,全面和諧發展為目的。這既是學校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依據,又是學生全面發展的努力方向。它的作用在于樹立一個衡量學生素質的標準,為師生確定工作和學習的奮斗目標,使學生個性得到充分發展,為家庭教育提出明確的要求,以利于學校、家庭和社會教育的統一。
二、內容和標準
綜合素質評價應從德、智、體、美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培養學生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具體指標應包含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態度于能力、交流合作與實踐能力、運動體魄與心里健康、和諧自然與審美表現幾面所達到的`綜合素質水平。主要評價指標參見《蘭西縣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三、基本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既應注意對學生、教師和學校的統一要求,也要關注個體差異以及對發展的不同需求,為學生成長、教師和學校有個性、有特色的發展提供一定的空間。因此,在實施小學生素質發展水平評價過程中,堅持以下原則:
1、多元性原則。從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合作與實踐能力、運動體魄與心里健康、和諧自然與審美表現等方面比較全面客觀地評價小學生綜合素質的發展水平。
2、過程性原則。使用中注重評價過程,使評價成為對學生的重要教育活動,引導學生在日常學習生活中規范自己的習慣與言行,注意自身綜合素質的提高。
3、多向性原則。由教師、學生、家長共同參與評價,進行多向、充分的信息交流,使評價結果更加客觀。
四、評價具體過程和方法:
(一)評價宣傳
學校將評價各要素對學生的具體要求提前以各種形式告知學生,結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有關要求,大力宣傳評價要素,并結合評價要素修改、完善和進一步健全學校和班級的德育工作考核、評價、激勵機制,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形成過程與目標相統一的長效工作機制。學校和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各要素發展情況的教育與引導、檢查、督促力度,以達到在過程中教育學生、提高素質的目的。并通過家長會,《告家長書》等形式告訴家長綜合素質評價的目的、意義、內容和基本方法,以贏得廣大家長的理解與支持,以充分調動家庭因素,共同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為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積極的工作環境。
(二)評價實施和時間按排:
1、分項評價:分自評、互評、教師評、家長反饋。評價時間為每學年第二學期。
(1)自評,在教師指導下,由學生參照《綜合素質評價操作表》完成。5月份第二周(2)互評,學生互評前應對學生進行培訓和引導,避免以偏概全。每名學生都參與對全班其余同學的評價,評價按“優(A)、良(B)、合格(C)、不合格(D)”四個等級進行,學生互評完成后,由班主任負責組織對同學互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5月份第三周(3)教師評,各任課教師,結合學生課堂表現及平時、階段考核成績給予評價等級。5月份第三周(4)家長評,讓學生把《綜合素質評價操作表》帶回家,由家長結合學生在家表現填寫反饋意見。5月份第四周自評與互評結束后,班主任應組織班級評價小組成員,對每名同學的自評與互評結果進行對照分析。首先,對學生自評與互評結果反差較大的,班主任應結合平時對該生的觀察與了解,及時給予個別輔導,以幫助學生正確認識自我,以實現自我教育的目的。其次,學生互評結果原則上應成為學生該次評價的結論主要依據,但評價小組若發現互評結果與學生實際表現不符合的,可進行調整。
2、終結性評價(教師評價):在學年結束前,由班級評價小組(至少五名成員)集體進行,終結性評價應參考學生之前各學期的評價結果,結合學生在日常生活學習中的表現,由班級評價小組集體完成。學生的評價結果依據必須保留。
五、等級評定
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包括綜合性評語和等級兩部分。綜合性評語是對學生的綜合素質予以整體描述,評語采用激勵性的語言,客觀描述學生的進步與不足,突出學生的特點、特長和潛能,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閃光點。等級是對學生的綜合素質作出評價,綜合素質的六項指標,均采用“優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個等級。
其計算方法為P=Ph*0.4+Pj*0.6.(其中Ph為互評結果,Pj為師評結果)其他評價為參考評價。
為了便于操作,在“測評內容”的各項指標中,根據不同的權重賦以一定的分值,通過測評以后,再把分數折算成等級。綜合素質評價的最終結果應以等級方式呈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重要依據之一。六項評價考核指標中,凡達到4項合格(C),即達到綜合素質評價畢業標準。
六、學校審查
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分工負責、嚴格把關,對各年級各班級學生綜合等級和綜合評語進行認真審查確認。要重點審查年級或班級綜合等級比例是否恰當,評語字量是否符合要求,評語內容是否豐富而具針對性、個性化、深刻而有激勵性、人性化。同時還要重點審查不合格學生的不合格具體表現是否事實清楚、依據是否準確,學校有關部門和教師是否對其進行了深入、細致的教育工作,是否與家長多次聯系共同教育。對審查不符合要求的,須由班級評價小組重新評價或調整。審查合格后,學校審查人員簽字、校長蓋章。
七、家校溝通
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及時告知學生和家長,特別是不合格學生的評價結果,要及時與家長聯系溝通。若家長和學生對評價有異議,教師和學校應予以解釋、澄清和調查處理,提供事實及教育過程依據資料,形成家校共識,進一步與家長商討教育方式方法,增強育人效果。
八、評價工作的保障機制。
1、對評價者弄虛作假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除取消評價者資格外,工作考核不合格;對被評價者弄虛作假的,其評價結果可降級處理或直接定為不合格。
2、班級要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程序、時間及評價結果使用、學校評價領導小組名單和各班級評價小組名單等向學生、家長及社會公示,接受咨詢和監督。
3、加強評價工作過程的管理和監控,對各年級各班級評價工作質量要進行認真的檢查,其檢查結果作為對班級教師和有關人員的工作質量的獎懲依據,切實保障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規范、有效地實施。
4、學生、家長、教師或社會人士若對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程序、結果等存在疑問,可向學校和教委逐級舉報或申訴,各次舉報、申訴及處理過程和結果,接待機構和人員要作詳實記錄,并及時作出答復和處理。
5、舉報和申訴電話: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7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號)、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和15個學科課程標準(實驗)的通知>》(教基[2003]6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基[2005]6號)的要求,結合廣東省實際,制定本方案,從2007屆普通高中畢業生開始實施。
一、指導思想
(一)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促進素質教育全面實施。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是深化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目標。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描述學生高中期間學習情況、社會公益活動和日常表現等真實、典型的內容,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狀況,評價結果為學生發展提供信息,為學生畢業提供依據,是高等學校錄取新生的重要條件。通過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引導基礎教育階段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積極穩妥地推進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
(二)體現學生綜合素質和個性特長發展狀況。對普通高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出發點是反映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綜合素質評價按照素質教育要求進行全面發展評價,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體現學生之間的差異,促進學生在打好共同基礎的同時,實現有個性特長的發展。通過評價主體的互動、評價內容的多元和動態的評價過程,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教學評價體系。
(三)探索科學可行的教學評價方式,建立科學的教學評價制度。根據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實際,制定科學可行的評價方式,規范、完善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和程序,加強公示、監督、申訴等方面的制度建設,確保教學評價工作的實效和公正。通過探索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式,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學生教育教學評價制度,形成實施素質教育的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實施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引導中學實施素質教育,體現高中新課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課程方案的要求。通過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結果的使用,給高中教育正確的導向。
(二)操作性原則。方案實施要為普通高中、高等學校和社會各界所理解與接受,操作簡便、直觀。方案的指標體系合理,有較強的可操作性,評價主體多元,評價操作實現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則。加強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制度建設,提前公布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人員和有關規章制度,并廣泛征求師生和家長的意見。保障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對學生的評價全面、客觀、科學。
(四)發展性原則。堅持過程評價與終結評價相結合的原則,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學生的日常行為表現,適當收錄反映學生成長過程和發展水平的描述與實證材料。正確發揮評價的激勵、發展功能,突出評價對學生全面發展的促進作用。關注學生全面發展,全面評價學生的綜合素質,客觀反映學生的個性差異和個性特長。
三、組織機構
(一)成立廣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實施工作進行全面指導。
(二)各市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實施,學校評價工作的監督指導,咨詢、投訴和復議等事宜的處理。各市的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三)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由學校實施,校長是實施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綜合素質工作的實施細則和規章制度,對學校的評價工作進行監督指導,負責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投訴和復議申請。
四、評價內容和方法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模塊修習記錄、基本素質評價、實驗操作考查和信息技術等級考試等四個方面。模塊修習記錄反映學生在校期間各科目學分獲得情況和各科目模塊修習情況。基本素質評價反映學生的道德素養、文化素養、綜合實踐、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等各方面情況。實驗操作考查反映學生在科學領域的實際操作能力。信息技術等級考試反映學生的信息技術能力和素養。
(一)模塊修習記錄
普通高中課程由學習領域、科目、模塊三個層次構成。根據學分管理的要求,學生修習課程的情況通過高中三年學分進行管理。學校通過學分記錄學生的學習過程和學業成績。學生學業狀況通過學分記錄予以量化反映,通過適當的文字描述反映學生學習狀況和成長過程。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通知》(粵教基[2004]47號)的要求,學生畢業的必修學分為:每年在每個學習領域都必須獲得一定學分,三年內必須獲得必修學分116分(包括綜合實踐活動23學分);學生畢業的選修學分要求:選修學分在28分以上,其中選修二至少獲得6學分。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中要將必修學分、選修學分和各學分對應修習的模塊名稱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二)基本素質評價
依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基本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道德素養、文化素養、綜合實踐、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等五個方面,結合粵教基[2004]115號文要求建立的`《普通高中學生檔案》進行。
1.評價內容
評價內容見附件2《普通高中學生基本素質評價細目表》。
2.評價方法
采用學生自評和他評相結合的方式,以寫實性文字描述為主,提供實證材料等對學生的基本素質進行評價。在評價中要根據基本素質的不同內容,采取適當的方法。
(1)道德素養
學生道德素養的評價,主要包括愛國情感、理想信念、道德品質、法制觀念、團隊精神等方面,根據學生的日常表現、教師和同學的評價、成長記錄袋等有關材料進行評價。
(2)文化素養
學生文化素養的評價,根據學生學分管理檔案,對學生所得學分的總量、學分的分布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真實反映學生的知識結構和學習興趣。通過學生學習興趣、學習方法、學習成績等方面的評價,客觀反映學生的學習能力。
(3)綜合實踐
學生綜合實踐的評價,根據學生在綜合實踐活動中的表現及完成情況,參加研究性學習活動、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的實證材料等,客觀反映學生在綜合實踐方面的表現。
(4)身心健康
學生身心健康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體育課程、體育活動中的表現、體能素質、體質健康和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表現,客觀反映學生身心健康狀況。
(5)藝術素養
學生藝術素養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藝術課程和參加學校藝術活動的表現及作品,客觀反映學生的藝術審美能力和表現能力。
3.評價結果呈現
基本素質評價由學生本人描述性記錄和具體作品名稱等呈現,學校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對學生的描述或記錄予以確認或補充,尤其應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同時提供能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狀況的典型材料。
(三)實驗操作考查
1.考查內容
實驗操作考查內容涉及科學領域以及技術領域中通用技術科目必修學分對應的模塊內容。以各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按《普通高中實驗操作考查要求》(見附件4),著重考查學生在實驗范圍內的觀察能力、實踐能力和操作技能。
2.考查方法
各地級以上市統一命題,由各學校設立實驗考查考場,負責實施考查。條件不具備的學校由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指定代理考查學校。
3.考查結果呈現
實驗操作考查成績以等級呈現,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考查結果的等級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四)信息技術等級考試
信息技術等級考試按《廣東省普通高中信息技術等級考試方案》(粵教研[2006]7號)實施。
1.考試內容
信息技術等級考試內容涉及信息技術科目的必修和選修內容。以《課程標準》為依據,按照《廣東省普通高中信息技術等級考試大綱及說明》,規定各個等級考試的內容,公布考試要求、試卷結構和題庫。
2.考試組織
普通高中信息技術等級考試由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學校負責將考試成績記入學生檔案。
3.考試成績呈現
信息技術等級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分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考試的等級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五、評價結果的使用
評價結果是學生綜合素質的具體反映,學校要將評價結果通知學生及家長;評價結果是學生畢業的依據之一;評價結果也是高等學校錄取或退檔的依據之一。
六、保障措施
為確保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能公開、公正、公平、科學地進行,發揮評價對學校發展和學生發展的促進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評價工作的公示、誠信、監督、申訴等制度。
(一)各市在評價工作開展前,要將評價的內容、方法、評價結果的使用等向學校做出明確的說明和解釋,并對學校進行評價工作的培訓,對學校的評價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對在評價過程中出現的弄虛作假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同時,受理社會及學生家長對學校評價工作的投訴。
(二)學校在評價工作開展前,必須公示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實施細則、具體程序、工作小組成員名單,指導監督以班級為單位的評價小組工作,審定、公示評價結果,受理咨詢、投訴、復議申請,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理。
(三)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人員構成要有廣泛性和代表性,由校領導、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學校家長委員會代表組成。以班級為單位成立的評價小組,由在本班授課不少于一年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
(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評價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要充分了解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處理評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步建立綜合評價誠信等級制度,省教育廳將在實驗的基礎上建立中學綜合素質評價誠信認定制度,通過教育督導評估對各中學綜合素質評價誠信度進行認定,并向社會公布。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8
促進小學生全面發展,推進中小學評價和考試制度改革,建立具有我校特點的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指導中小學校對學生綜合素質的評價,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04】8號)、《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號)、《教育部關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區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200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關于全省中小學深入實施素質教育規范辦學行為的意見》的文件精神及靈璧縣教體局關于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有關要求,結合我校教育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諸方面全面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和水平,引導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中小學生的發展狀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小學生畢業標準要求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應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標準的要求,以道德品質、學習成績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個性特長六個維度,共十二個評價要素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制度建設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從而推動我校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和辦學行為的進一步規范。
二、基本原則
砂壩小學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應堅持如下基本原則:
1.發展性原則。評價應以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促進學生主動、活潑和全面發展為根本目的。評價的制度、標準、內容、方法等要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有利于激勵學生發展。
2.激勵性原則。評價中要善于發現學生的優點和長處,并及時給以鼓勵和肯定,使之強化,重視培養學生自信心,注意激勵學生。
3.差異性原則。評價既要體現對學生全面發展的要求,又要關注學生個體間差異和個性特長的發展需求,充分體現評價對象的個體差異。
4.科學性原則。積極探索科學的評價方法,注重將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共性評價與個性評價相結合,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公開,努力提高評價工作的專業化水平,保證評價工作的質量。
5.參與性原則。學生既是評價的對象,又是評價的主體,要尊重學生在評價過程中的主體地位,將評價活動變成被評價者主動參與、自我反思、自我教育、自我發展的過程。
三、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內容和標準
1.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關于“對學生評價的內容要多元,既要重視學生的學習成績,也要重視學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的要求和教育部《基礎教育工作分類推進與評估指導意見》中關于“形成學生學業質量定期抽樣監測的制度”精神,確定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分為基礎性發展目標、學科學習目標和個性特長發展目標三個方面,具體分為道德品質、學習成績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個性特長六個維度,共十二個評價要素。
2.綜合素質評價要在中小學學生綜合表現翔實紀錄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表現翔實紀錄是指能夠表明中小學生在學校期間多方面素質及個性發展狀況的關鍵性材料,特別要注重學生在原有基礎上的發展與提高。綜合表現翔實紀錄一般由以下幾個方面構成:
(1)考試成績。指小學非畢業年級期末學業測試、小學畢業年級畢業學業測試和初中非畢業年級期中、期末學業測試及初中畢業年級學業水平測試。其中測試成績和考查科目的成績,主要表明學生的學習能力和學習質量。體育、藝術(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等課程的學業狀況和學習成績以及技術、科學和理化生實驗操作的測試結果,也是考試成績的主要內容。
(2)社會實踐活動。主要體現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包括學生參加各類社會實踐活動的過程、活動成果、感悟和反思等。
(3)個性特長與獲獎情況。參與文化藝術、體育科技競賽活動或社會實踐活動及見義勇為等方面獲得的表彰、獎勵及證明特長與潛能的材料。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市(縣)級以上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市(地)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榮獲市(縣)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創造型中學生”等榮譽稱號。
(4)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5)學習成績與能力。在質量監測和畢業學業測試過程中取得較好成績;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科學、技術、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6)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人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7)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8)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中小學生學籍檔案和學校按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內容和要求所做的關鍵性原始記錄是學生評價的重要依據。
3.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以“綜合性評語+等級”的方式呈現。
(1)綜合性評語。評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予以整體描述,尤其應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
(2)等級。用A(優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個等級描述中小學生綜合素質不同方面的發展狀況。對學生在某一方面的表現評為“待合格”時應極其慎重,必須要有充分資料予以支持。
4.為了便于操作,在具體評價中將六個維度化為十二個要素,將關鍵表現記錄細化為若干個關鍵評價點,由學校組織或學生自行搜集詳實表現記錄材料并提交給評價小組進行評價,并評定等級。
四、組織領導
1.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班子和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負責指導全校各年級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監控評價過程,糾正評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查處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
2.各班級也要成立班級評價小組。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負責落實評價方案,制定實施細則,任免班級評價小組成員,組織并監督評價工作,認定評價結果。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學生代表組成,評價小組人員需班級學生一半以上認可,方可入選。班級評價小組負責對班級中的每個學生進行綜合素質的評價工作。評價委員會及評價小組的人員組成必須具有代表性,人數應在5人以上,任課教師在對應評價班級任課時間應在1年以上。
五、工作程序
1.宣傳培訓。學校應就綜合素質評價的意義、內容、標準、程序、方法、過程、制度等內容,組織教師、學生和家長進行學習并進行培訓,做好宣傳動員和培訓工作。
2.組織自評。學生依據《砂壩小學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所列的評價標準寫出自評報告,整理并提供相關證據,確定六個維度的自評等級。所搜集整理的有關材料要求提供完整的原始記錄,保證材料的真實性。自評報告應如實總結評價自己的優點和缺點,字跡工整。要讓學生明白自己既是被評價的對象,又是參與評價活動的重要主體,所提交關鍵性材料和自我鑒定過程本身就是學校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依據。
3.班級評價小組負責審核學生的個人評價材料。
4.組織班級學生互評。各班分二至三組開展互評。先由學生自我介紹自評意見,出示相關表現材料,然后同學集體評議,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對每個學生的六個評價維度共十二個評價要素分別根據各要素的權重打出得分,得出互評等級建議。A等達60%以上的記為A等,A+B達60%以上的記為B等,A+B+C達60%以上的記為C等,否則記為D等,對每個學生的互評情況應單獨形成評議記錄材料,供班級評價小組參考。
5.家長評價學生。家長對學生每學期和每學年的發展情況進行評價,撰寫描述性評語,并以等級形式呈現評價結果。
6.班級評價小組評審。根據學校制定的評價標準,結合學生自評、互評和家長評價意見,以及各項客觀佐證材料,班級評價小組綜合各方面的意見后,初步確定學生的各項評價等級,并將評價結果報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審議后,對被評定為A等的學生名單應及時在學校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接受監督;B、C、D等級的學生,由班級評價小組及時以通知單或其他形式告知學生本人和家長。
7.收集反饋意見,對評價結果有異議的進行復評。再次公布復評結果。對有重大分歧的評議意見,應提交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集體審議裁定。
8.撰寫綜合性評語,填寫《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書》,整理相關材料歸檔,待學生畢業時,一并歸入《畢業生檔案》。
9.總結上報。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每學年末將對畢業生的評價情況寫出書面總結與《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名冊》(電子文稿)一并報市教育局評價領導小組備案。
六、評價結果的使用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是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依據。
1.作為畢業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中,如果“道德品質”被評為“D”等(待合格),則不能畢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首選條件,是學業考試成績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條件。
2.作為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依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課程培養目標要求、診斷和改進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依據。
七、實施要求
1.評定主體要多元化。要將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家長評價、教師評價有機結合起來,充分重視學生自評、互評意見,保證評價的客觀性。建立誠信協議書制度,教師和學生應簽定誠信協議,要求教師必須對學生一視同仁,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客觀公正評價學生。
2.確定等級應反映學生綜合素質實際水平,并與學生群體綜合素質的實際分布狀況基本相符。
3.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應注意以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內容為抓手,教師、學生和家長都應及時將相關數據和評語做好記錄,同時應充分參考學生和教師提供的關鍵表現記錄和學生思想品德、學習能力的發展過程狀況資料,從學生的整體表現入手把握所評價的等級。
4.班級評價小組要客觀公正的對待學生自評、互評意見,參考自評、互評所提供的信息,在集體評議的基礎上進行等級評定,撰寫綜合性評語并逐一簽名。如果出現經過討論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應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得出結論;如有重大的原則性分歧,應提交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裁定,并逐一在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報告上簽名。建立誠信責任追究制度,對不講誠信的教師和學生,實行責任追究。
5.評價結果應及時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如有異議,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應進行核實與裁定。公示制度要得到保障,對評價的結果,被評定為A級的學生名單應予公示,其他等級通知學生本人和家長,評價結果經公示后,校長應簽名并加蓋公章,存檔備查。
八、特殊情況的處理辦法
1.對借讀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原則上在其就讀學校進行,就讀學校要對借讀生認真評價。
2.對弱智生、傷殘生的評價,根據以人為本、實事求是的原則,依據本方案進行評價。
3.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9
為做好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根據國家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生評價與制度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對初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學生的發展狀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應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標準的要求,以思想道德、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五個方面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專業支撐與制度建設為保障,把學生的全面發展與個體差異相結合,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推動素質教育的實施。
(二)工作原則
1、適應性原則。評價的制度、標準、內容、方法等要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2、差異性原則。評價中應將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個性特長相結合,體現個體差異;
3、公平性原則。積極探索科學的方法,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努力提高評價工作的專業化水平。
二、評定機構的組成與主要職責
1、學校評定工作委員會
(1)名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主要職責:
①委員會根據《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生評價與制度改革的通知》。根據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開展宣傳工作。
②制訂評定的具體時間、操作程序。
③對整體評定工作進行協調、調控。
④認定本校評定小組。
⑤對班級評定結果進行審核、認定仲裁及上報。
⑥對班級評定工作出現的問題進行反饋與指導。
⑦對評定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2、教師評定小組
(1)由以班級為單位,班主任任組長,由班主任和課任教師五人組成。
(2)主要職責:負責組織班級學生評價工作、結果的合成、為學生做出綜合性評價、接受家長的咨詢。
3、班委會評定小組:
(1)由班長負責,由五名學生組成,成員班級民主選舉產生。
(2)職責:負責班級學生日常學習、表現、生活、紀律、表彰等情況記錄及評價工作。
三、隊伍建設
(1)致力評定隊伍的建設,加強評定人員的專業化培訓,未參加培訓的管理者、教師不得作為學校評定委員會和班級評定小組的成員。
(2)學校評定委員會由校長、教師、家長組成。堅持集體領導重大問題集體研究的原則,其主要職責是落實評定方案,制定具體的評定程序;認定評定小組成員;組織并監督評定工作;對評定結果進行認定和公示;對評定過程中出現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
(3)班級評定小組成員給學生授課的時間不能少于一學期,對學生應有充分的了解,具有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意識。班主任是班級評定過程的第一責任人,要對評定工作的全過程負。其他成員要全面參與評定工作,評定結束后全體成員應在評定表上簽名認定以示負責。學校評定委員會對各班的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核查。如果存在弄虛作假的情況,致使評定嚴重失真,將對相關責任人嚴肅查處并上報。
四、制度保障
(1)建立公示制度。學生綜合素質評定方案向社會及班級學生公示,廣泛宣傳學校綜合素質評定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評定結果的作用等,指導學生、家長配合學校進行綜合評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程序及評定結果在學生所在班級公示,并向學生及其家長做出明確的說明和解釋,接受、記錄學生的質詢。應充分考慮并消除公布評定結果對部分學生所造成的消極影響。
(2)建立誠信制度。學校評定委員會對教師、學生、家長進行誠信教育,要求教師必須對學生一視同仁,如果在綜合素質評定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取消其三年作為評定者的資格。學校建立誠信獎勵制度,鼓勵教師、學生及家長提高誠信度。
(3)建立舉報申訴制度。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于評定過程中可能影響或危害評定結果公平、公正的現象和行為,或者對評定結果存在異議,可先向學校評定委員會提出舉報和申訴,如果對學校評定委員會的答復或處理不滿意,可向上級領導小組舉報或申訴。
(4)完善檔案管理制度。積極探索并盡快建立新的學生檔案管理制度,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電子檔案,形成管理系統,以適應評價、考試制度改革及高中階段招生制度改革。進一步規范學生成長記錄袋的收集管理方法。學生成長記錄手冊是對學生綜合素質進行評定工作的主要依據。學校要積極摸索一套既可以充分體現學生成長過程和個性特長潛能,又能夠為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發展提供科學依據的學生成長記錄袋收集管理方法,這對于提高評定工作的客觀公正性和促進學生健康成長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5)建立監控評估機制。評定委員會將組織人員對評定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充分了解評定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糾正評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對評定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評定工作結束后評定委員會應進行質量分析并撰寫工作總結。
五、評定內容、評價方法、等級分配以及操作流程
(一)評定內容。根據教育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中提出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包含基本素質評價指標和個性發展評價指標兩個部分。
基本素質評價指標是所有初中學生通過學習都應達到的目標,包括思想道德、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五個方面。
個性發展評價指標是體現個人與眾不同的個性發展目標,包括個性特長、個人成果及其他學生自主選擇的內容等三個方面。
(二)評價方法:
1、從2015年秋季入學的學生開始嚴格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基本素質評價指標在7年級上學期到9年級上學期,由學生本人與教師共同記錄學生的成長事實,在9年級下學期,采取學生個人自評、同學互評、家長評價、教師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價。
2、基本素質評價中的思想品德一級指標,按二、三級指標的評價要點進行寫實性描述,其它四個一級指標按總評分值,以等地形式呈現評價結果。A:優秀(≥9分);B:良好(≥7分,<9分);C:基本達到要求(≥6分,<7分);D:尚需努力(<6分)。
3、個性發展評價指標在九年級下學期由學生提供相關證明資料,教師據實填寫。
4、評定工作完成后即向參評的學生及家長發布評定結果。
5、如實填寫綜合素質評價表,每學期進行一次。
(三)等級設立分配
我校等級名額比例:A級學生不超過25%,C級學生為10%左右,其余為B級。(對于嚴重違反校紀校規或受處分未撤消的.學生,經學校領導小組審核,可定為:D級)。班級等級名額與學校相一致。
(四)評定的信息來源
1、學生的成長記錄手冊和日常表現。
2、學生的平時成績(所有學科)。
3、學生的個性特長的表現。
4、學生自我評價、同學評價、家長評價及教師評價。
(五)操作流程
1、確定機構:由班主任推薦并選舉產生班級教師評定小組和學生評定小組,并及時予以公布。
2、宣傳動員:召開綜合素質評定主題班會以及教師動員大會,宣傳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的意義及其重要性,學習有關綜合素質評定的相關知識,并分發“告家長書”,以便取得家長的支持。
3、學生自評:即學生根據自己平時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定各個方面的要求,根據自己在初中階段的發展情況,對照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要素和關鍵表現進行自我評價,自評包括描述性評語(150字左右)和給各個要素打分。
4、家長評定:即家長根據子女在小學發展階級的表現及依據綜合素質評定各項要求,實事求是進行評價。
5、班委會評定:即以學生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和查閱學生成長記錄手冊、班級周記等方式給予同學客觀和公正的評價。先由學生評定小組每個成員對照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要素和關鍵表現,給每個同學進行打分,再由副組長計算班委會評定的最后實際得分,評定者要簽名。
6、教師評定:即班主任教師以學生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訪問和查閱學生成長記錄手冊、班級周記等方式給予學生客觀和公正評價,對予5個維度的評價內容,如實在學生成長記錄手冊中安每學期做出班主任評語,其他教師評定小組成員應該參考學生本人、家長及班委會成員評定所提供的信息綜合考慮,依據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要素和關鍵表現,實事求是給每位同學進行打分,評定者要簽名。
7、綜合實踐活動評定:綜合實踐活動根據成績和學生平時參與研究性學習和社會實踐的具體情況,由班主任實事求是進行填寫。
8、其他事項記錄:學生在各級各類競賽、運動會比賽中的成績及在學校舉行的各項活動中獲獎后,按學期填寫記入其他事項記錄。
9、評定結果公示:班級評定結束后將評定結果呈報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經審核后將評定結果告訴學生本人。期間:
(1)由學校設立投訴電話評定監督小組應接受投訴與提出復議,專人負責做好記錄。
(2)在校內設立意見箱,每天開箱一次,對有異議評定結果,由校評價工作監督小組領導組織專人調查,決定是否復議,并做好解釋及各項工作。
10、評價結果的審定與歸檔:學校評定工作領導小組對每一位學生評定結果進行評定,由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上報有關部門予以存檔,供中招錄取使用,其它原始資料及各種評比表等一并移入政教處存檔,評價結果一旦歸檔、原則上不予以變動。
11、評語表述:班主任應根據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內容給予學生一個綜合性的評語(要體現學生成長,突出特長和潛能,指出不足,鼓勵進步,填入學生成長記錄手冊中,并簽名)。
12、填寫學生成長記錄手冊的相關內容:由班主任親自填寫報告冊中各科期中、期末、總評成績及相關欄目,并要求學生和家長認真填寫報告冊中相關欄目,并按要求簽名或蓋章。
13、每學期放假前,報告冊分發給學生,在新學期學生注冊時收回報告冊,由班主任統一保管。
注:評定內容一律用鋼筆或黑色水筆填寫,字跡工整,不得涂改。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20
為進一步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現學生全面而富有個性的發展,根據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中課程改革方案(實驗)》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校高中教育的實際,制定我校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一、評價內容及基本要求
(一)評價內容: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包括六個方面的內容: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
(二)基本要求:
1、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人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去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二、評價等第及具體要求
(一)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個人千分制考評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
1、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體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突出表現”欄中。
2、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突出問題”是指學生在本學期中受到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
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道德品質方面不評等第:
①有偷竊、詐騙行為,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②有流氓行為,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③其他各種觸犯法律,構成犯罪行為者。
⑵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公民素養方面不評等第:
①經常性進入營業性網吧、歌舞廳,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②嚴重破壞公共財物,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③參與賭博,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④看或傳播色情書刊、光盤等,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⑤考試舞弊,無故曠課,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⑶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交流與合作方面不評等第:
①參與打架,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②違反手機使用規定,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③擅自校外留宿或將校外人員帶到學生宿舍就寢,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④不聽從教師教誨,無理取鬧,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二)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1、學習能力:
①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
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
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學習成績在年級前300名以內或榮獲三好學生稱號);
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
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
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
其他。
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B:
積極參與研究性學習,完成課程要求的課題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初步掌握研究的一般方法;
在校級以上各類學科競賽、讀寫競賽、作文競賽等活動中獲獎;
在校級以上刊物發表作品;
學習態度認真,主要學科成績保持良好以上;
其他。
③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C:
能參與研究性學習;
學習態度較認真,能基本完成規定的各項學習任務,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
主要學科成績基本達到合格;
其他。
④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D:
學習態度極不認真,經常不交或抄襲作業;
考試有舞弊行為;主要學科成績基本不合格。
2、運動與健康
①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
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
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
其他。
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B:
達到體育與健康標準規定的五級水平良好以上標準;
能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
參加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
學校組織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獲前八名或集體比賽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其他。
③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C:
達到體育與健康標準規定的五級水平及格以上標準;
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體育競賽活動;
其他。
④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D:
達不到體育與健康標準規定的`五級水平;
故意不參加兩操一課的;
其他。
3、審美與表現
①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
國家級藝術考級考試達“十級”;
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
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
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
其他。
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B:
參加校內外比賽獲獎的;
藝術課程考核成績良以上的;
其他。
③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C:
能重視并認真上好藝術課程,藝術課程考核達到合格的;
能積極參加校內外藝術實踐活動的;
其他。
④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D:
藝術課程考核不合格者;
拒不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藝術活動的;
其他。
三、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
(一)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組織實施評價工作,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二)綜合素質評價充分發揚民主,嚴格遵循評價程序。
1、學生自評。每個學生在學期末和畢業前根據綜合素質評價的各項內容和要求,實事求是地給自己打出等第。
2、同伴互評。每個班級以小組為單位,在學生自評的基礎上進行小組互評,為小組每個成員打出等第。
3、任課教師評價、班主任評價。在學生自評和互評的基礎上,任課老師或班主任老師根據各項評價指標及要求,結合學生的實際表現及能力,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價。其中,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學習能力等四個方面內容的評定由班主任老師負責,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分別由體育老師和藝術老師負責評定。
4、學校審定及通知或公示結果。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對每位學生六方面的素質評定給與審核,并在學期末和畢業前,以書面形式將評價結果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各評價內容得A等第的學生在校園公示。
5、若學生及其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在公示期間向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或復議,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在收到申訴或復議之日起7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如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的復議仍有異議,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
6、評價結果由班主任統一記入全省學生使用統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每個學生每學期一張,并在六個學期表的基礎上形成高中三年的總表。
(三)學校應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成長記錄袋中包括每學期的評價表、三年的總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材料,其他有價值的材料。成長記錄袋進入學生檔案。
四、本實施細則的解釋權在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江蘇教育學院附屬高級中學學生學期綜合素質評價表(學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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