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網-華商報 2003-06-16 郭之純
今年高考,海南一考生的作文《最美麗的鳥》,借貓頭鷹和貓的寓言故事作喻,闡述了“感情親疏和事物認知的關系”,獲得滿分。《華商報》等媒體對此進行報道后,即有讀者指出,該作文涉嫌抄襲,一時眾說紛紜,其中不乏批評之聲。
筆者把已經刊出的該生作文和所“抄襲”的原文相關部分進行了對比,認為:“抄襲”之說言重了;持此說者顯然是對高考作文的“不得抄襲”原則理解過苛。
首先,不要簡單地看待“抄襲”或引用。毛澤東的一些詩句,如“一唱雄雞天下白”、“天若有情天亦老”等,就是借用古人的詩句,但這并不妨礙毛詩的意境和水準。最近牧惠先生經常重新闡述古人筆記故事,亦足見大家風范。由此可見,一篇文章最重要的,是立意;立意鮮明,說理透徹,引用的材料能很好地為主題服務,就是好文章,能從老生常談的故事中挖掘新意者,更是高手。
該生的作文雖確實引用了原文284字(作文中改寫為211字)小故事的內核,但并不是完全照抄,而是融入了自己的理解。如他把“貓到林中捕鳥,碰到一只貓頭鷹,貓頭鷹求他別傷害自己孩子”的情節,改為了“貓頭鷹生了一窩小鷹,需要一個保姆,便請多年未見面的親戚貓來照看”,這樣在邏輯和內容上就比原文進了一步。--更重要的是,這個故事確實很適合用來闡述“感情親疏和事物認知關系”這一主題。如此引用,有何不可?
其二,高考作文是“特殊時間”作的“特殊文體”,要求不能過于苛刻。高考作文的目的,只是檢驗學生語言文字的運用水平,這既不同于學位論文,和平常拿去發表的文章也不同,并非一定要有不同尋常的內涵。短短個把小時,只能考出學生的基本功,而不必奢望其中能有多少“妙手偶得”的天成文章。
“作文即說話”,學生作文,能夠做到明白曉暢的表達、恰如其分的說理是最最重要的,至于表達的是自己的獨立想法,還是轉述別人的想法并不特別重要---怎么能指望僅十七八歲的中學生就一定要有自己的深刻思想,并在很短的時間著筆成文呢?
因此,筆者認為:高考作文是可以這樣寫的,這種有分寸的引用,不能算是所謂的“抄襲”。不宜因此影響其得分。當然,這僅限于、也只能限于“高考作文”這種特殊文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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