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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著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那么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么寫?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1
一、考核對象
全校在編在職教職工。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客觀公正原則,堅持組織評鑒與群眾評議相結合、學年度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
2.與師德考核相結合原則。師德考核作為學年度履職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師德考核不合格的,學年度履職考核直接確定為不稱職。
3.與教師聘任制相結合。學年度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聘任的重要依據。
4.與發展性教師評價相結合原則。學校依照《浦南小學發展性教師評價方案》,結合《鹿城高(中、初)級教師履職考核表》,開展平時考核管理和學年度履職考核管理,將其評價結果作為評定教師學年度履職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據。
5.堅持“考核與獎金掛鉤,拉開檔次,優職優酬,有利于調動積極性”原則。
三、考核內容及標準
1.師德考核:依據《溫州市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
2.業務考核:依據《鹿城區教職工學年度履職考核辦法》
四、考核等次和比例
1.學年度履職考核結果分優職、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考核總分60分以下的為不稱職;60分以上、70分以下的,確定為基本稱職;70分以上的,原則上依據高分到低分差額評優原則確定為優職和稱職等次。
2.優職等次不得超過參加考核總人數的15%;各職稱層次的優職比例一般不低于本檔參考總人數的10%。
3.校級領導干部的考核等次不計入學校教職工考核總比例。
五、考核的組織及程序
1.學年度履職考核由學校考核小組負責組織和具體實施。
2.宣傳動員:傳達上級有關考核的文件精神,學習考核方案。
3.個人自評:寫出個人小結,并填寫《鹿城區教職工學年度履職考核表》。
4.民主測評:在校區范圍內進行民主測評工作。
5.組室評議:召開一定范圍的組室評議會議,根據個人小結、民主測評結果,結合發展性教師評價的平時考核結果,給出評議分。
6.考核組評定:校考核小組認真了解被考核人的總體情況,嚴格把關。根據《發展性教師評價量表》得分排出名次,綜合平時表現,評定考核最終等次。
7.公示:學校將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三天;若教師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校考核小組提出復議。
8.確認:考核小組將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9.上報教育局審定。
六、考核結果的使用
學校獎金一般分為學年度績效考核獎和年終獎,全年獎金安排以學年度績效考核獎為主,分別在學年度履職考核和年度考核后發放。
1.學年度履職考核為優職、稱職等次的:
(1)學年度履職考核為優職、稱職等次的,發放學年度績效考核獎;年度考核以學年度履職考核為依據,確定為優秀、合格等次,按照有關規定晉升工資檔次,發放本人當年12月份工資額的一次性獎金和年終獎。
(2)專業技術人員具有續聘的資格;在規定的任職年限中被確定為優職等次的,具有優先(優惠加分)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
(3)連續三年學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連續2年被確定為優職等次的,具有優先晉升職務的資格。
2.學年度履職考核為基本稱職等次的:
(1)學年度履職考核為基本稱職等次的,不發放學年度績效考核獎;年度考核以學年度履職考核為依據,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按照有關規定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取消本人當年12月份工資額的一次性獎金和年終獎。
(2)第二學年度由學校給予3-6個月的告誡期,告誡期內由學校進行崗位強化教育,有明顯改進的按原職務(稱)等級繼續聘任(用),無明顯改進的延長告誡期,延長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延長期仍表現不好的`,可確定為不稱職,并按規定進行相應的處理。
3.學年度履職考核為不稱職等次的:
(1)學年度履職考核為不稱職等次的,不發放學年度績效考核獎;年度考核以學年度履職考核為依據,確定為不合格等次,按照有關規定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取消本人當年12月份工資額的一次性獎金和年終獎。
(2)連續兩年學年度履職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根據不同情況,予以降職、調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4.學年度履職考核結果的使用,與學校評選先進活動、開展獎勵表彰緊密結合。區級及以上全面先進須在上學年度履職考核為優職且工作實績突出的人員中擇優推薦。
七、幾類特殊人員的處理
1.下列人員不參加學年度履職考核,不計算考核年限
(1)非單位派出,但經組織同意外出學習超過半年的;
(2)學年度內因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
(3)學年度內已辦理退(離)休手續的;
(4)正在接受組織立案審查或需紀律處分的;
(5)經區教育局批準有特殊情況的。
2.下列人員參加學年度履職考核,不確定等次,不計算考核年限
(1)被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管制、拘役或受勞動教養期滿后,重新工作未滿6個月的;
(2)對德、能、勤、績表現較差,在平時考核中不履行職務崗位職責的人員,學校應對其進行誡勉談話或予以告誡,告誡期限為3-6個月。學年度履職考核時如告誡期未滿,暫緩確定考核等次。
(3)對德、能、勤、績表現較差,在學年度履職考核中難以確定等次的人員,可先予以告誡暫緩確定等次,告誡期限為3-6個月。告誡期滿有明顯改進的,可定為稱職等次;仍表現不好的,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
3.下列情況人員,考核處理辦法是:
(1)經教育局批準,同意長期病假的人員,不參加考核也不確定等次。
(2)屬于支教和交流任教的人員,在服務期內由任教學校負責考核。
(3)凡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的專業技術人員,在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前提下,學校可根據其實際表現,適當放寬考核標準和要求。
(4)新錄用在試用期內的人員,參加學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考核情況作為任職定級的依據;
(5)中學高級教師(含“小中高”)轉后勤崗位,學校結構工資或績效工資予以適度下浮。
(6)下列人員,不享受學年度績效考核獎和年終獎:受黨紀、行政處分期間的人員;學年度考核不稱職或沒有考核結果的人員;在編不在崗人員;其他規定應不享受的人員。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2
一、考核等次和范圍
年度考核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優秀等次的比例不超過15%。
考核范圍為學校在編的管理人員(含中層及以上學校領導干部)、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含后勤人員、教輔人員)。
各職務層次間的優秀等次不得相互占用。
二、考核內容
考核的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績效。
考核內容根據崗位的不同,確定考核重點:管理人員重點考核思想政治素質,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及管理水平和工作實績等情況;專業技術人員重點考核其專業技術水平及工作實績,特別是工作中技術創新、學術研究能力等情況;工勤人員主要考核履行崗位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和操作技能及服務態度等情況。
三、考核標準
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考核標準明確具體,不同類別、不同等級崗位的工作人員應有不同的標準。
(一)確定為優秀檔次須具備下列條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高,具有模范的職業道德和良好的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勤于學習,有計劃地參加教育培訓,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履行崗位職責能力強;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強,具有模范的勤奮敬業精神,工作態度認真負責;全面履行崗位職責,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成效顯著,服務對象滿意度高;在廉潔從業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二)確定為合格檔次須具備下列條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較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定期參加教育培訓,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較高,履行崗位職責能力較強;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較強,具有勤奮敬業精神,工作態度比較認真負責;能夠履行崗位職責,較好地完成工作任務,富有成效,服務對象滿意度較高;廉潔從業。
(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確定為基本合格檔次:思想政治素質一般,或者在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方面存在明顯不足;終身學習意識不強,學習主動性一般,接受、參加教育培訓較為勉強,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較低,履行崗位職責能力較弱;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態度、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基本能夠履行崗位職責,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較大失誤,或者服務對象滿意度較低;能基本做到廉潔從業,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確定為不合格檔次:思想政治素質較差,或者在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方面較差;終身學習意識缺乏,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參加教育培訓,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崗位要求;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差;未能履行崗位職責,未能完成工作任務,或者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不能做到廉潔從業,且情形較為嚴重。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分級考核與分類考核相結合
學校校長(書記)由市教育體育局進行考核;副校長由所在學校提出考核意見,報市教育體育局確定考核等次;其他人員由所在學校分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崗位按照相關工作程序和要求進行分類考核。
2.平時考核與工作領導小組評議相結合
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根據本校實際確定為《馬戈莊小學業績考核》成績為重要依據,結合工作領導小組評價權重。
具體做法:
(1)以學年度(兩個學期)的業績考核為依據,兩個學期業績考核至少有一次為優秀等級,且另一個學期為良好及以上,列為年度考核優秀等次候選人。
(2)根據業績考核列出的候選人名單,提交學校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評議產生優秀等級推薦人員,若出現重票現象,再依據兩個學期的業績考核成績之和,推薦成績高的人員。
(3)不配合學校工作,不聽從學校工作安排,長期請假,不達課時量,經常不參加學校會議和大型活動,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學校安排的培訓學習,不上交學校布置的相關材料,體罰學生影響惡劣,不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等均不列入優秀等級名單。
(二)考核程序
在年度考核時,學校要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考核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本單位校長、中層干部、教職工代表組成。考核組織的日常事務由本單位相關處室承擔。
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鐘慶職
副組長:趙曉利
成員:夏彥濤,張文超,王桂玲、張雅菲、李曉東、范學功、王琛雷、李文靜、各辦公室負責人(夏青翠、毛中平、孫興好、于慈儉、胡康康)。辦公室負責人以辦公室為單位評議產生,工作領導小組人員更換跟隨辦公室負責人更換而更換。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人個人總結、述職,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二)在一定范圍內民主測評,收集服務對象的意見和評價;
(三)主管負責人根據被考核人平時考核、民主測評、服務對象評價的.得分情況,寫出評語并提出考核檔次建議意見;
(四)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對主管負責人提出的考核意見進行審核,并集體研究確定被考核人的排名及考核檔次;
(五)將考核結果及得分排名情況在本單位范圍內公示,公示期應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擬確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檔次的工作人員進行組織談話;
(六)將考核結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簽署意見;
(七)將考核結果及得分排名情況報市市教體局人事科備案,并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存入被考核人檔案。
對年度考核結果被確定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有異議的,可向學校申請復核,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規定》提出申訴。
五、考核結果確定和使用
(一)考核結果確定
1.根據《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時考核工作實施意見》(平人社字〔20xx〕43號)的規定,各學校應按照本單位制定的考核辦法和評分細則,分類對單位三類崗位人員進行量化考核。根據平時考核、民主測評及服務對象評價的分數,確定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總分數。
2.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人數按照本單位實際情況和被考核人員年度考核得分排名情況,由單位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本年度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員名單。
3.新進教師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檔次。
4.學校派出的支教、頂崗培訓、頂崗助教和借調人員,除特殊規定外,由受援學校進行年度考核,計算在受援學校考核總人數內,由受援學校根據本單位考核標準進行考核。
5.病假(因公負傷除外)、事假、非單位派出學習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六個月以上的工作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6.受處分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受到警告處分的,在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檔次;
(2)受到記過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合格及以上檔次;
(3)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上檔次。
處分解除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處分影響。
7.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檔次。結案后未給予處分的,按照規定補寫評語、補定檔次;結案后給予處分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8.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教育后仍拒絕參加的,其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不合格檔次。
9.受黨紀處分的工作人員,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紀委、中組部、原人事部《關于受黨紀處分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意見》(組通字〔1998〕19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考核結果使用
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崗位聘任、職務晉升、表彰獎勵、績效工資發放等工作的重要依據。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原則上應從業績考核結果優秀等次人員中產生,年度考核結果確定為優秀等次的給予嘉獎獎勵。
(一)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周期內,年度考核每年達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進行定期注冊。
(二)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的,不能正常增加薪級工資,并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連續兩年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的,應轉崗或接受專門培訓;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學校可調整崗位,教師無正當理由不同意變更崗位的,學校有權按規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應解除聘用合同。
(四)教師績效工資分配要結合考核結果確定,實現“多勞多得,優教優酬”。
六、此方案自2022年開始執行。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3
一、考核工作目標
為了推進我縣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努力創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縣教育局決定在全縣開展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活動。
開展這項活動,就是要進一步強化常規教學管理,突出教學中心地位,引導教師鉆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斷創新,努力實現教師教學技能發揮最大化、教學過程最優化、教學績效最佳化的目標。
二、考核對象與時間
全縣在職中小學教師(含中專、特校、幼兒園教師及代課教師,下同)均應參加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
鄉鎮中心學校管理人員及學校非教學崗位工作人員的工作質量考核將按系列另行分別組織。
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每學年度進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結束前完成。
三、考核內容及等級劃分
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教學素質(15%)——主要考查素質基礎和平時教學技能發揮情況;
2、教學過程(45%)
①教學設計(10%)——主要考查教師常規教案的設計(含基本課件制作)的情況;
②課堂教學(25%)——主要考核教師課堂教學的組織和實施情況;
③教學批輔(10%)——主要考核作業批改和師生輔導的情況。
3、教學效果(30%)——綜合考查教師教育教學的績效。主要包括:學生的學習興趣、學習習慣、學習方式、學習方法與能力以及考試成績,同時參考平時其他教學考查和學科活動績效等情況。
4、教學創新(10%)——主要考查教師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況。
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將依據上述各項指標的考核細則(附后),將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分為四級,具體標準為:60-69分為一級,70-79分為二級,80-89分為三級,90分以上為四級。60分以下的不定等級。
四、考核工作的組織
1、為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縣教育局成立中小學教師教學質量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其具體人員如下: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國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縣教育局普教股、教師管理股、教研室及相關職能股室共同負責該項工作的具體實施。
各鄉鎮中心學校及縣直單位都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這項工作。要把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工作作為今后一個時期教學常規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緊抓實,以此達到消滅差課、提高課效,大面積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職責具體分工是:鄉鎮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一、二級的考核由各中學、片中心小學負責組織,三、四級的考核由中心學校集中組織;縣直學校一至四級的.考核均由各學校負責組織。各單位應在每年8月31日前將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各鄉鎮中心學校應加強對一、二級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的指導和監控,并對各級別的申報工作嚴格把關。縣教育局每年將對各單位的考核組織工作及三級以上的考核結果進行隨機抽查,并依據縣鄉兩級抽查結果核定具體發證人數。
3、各級考核均實行個人申請、分級測評、集中審核發證的基本程序。2006年完成第一次考核、發證工作后,每年定時將當年考核結果記載在證書上。
五、相關管理規定
1、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實行等級證書和“五掛鉤”制度。即:從2013年起,在各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類評優及骨干教師(含名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等)推薦、績效工資發放等工作中,堅持把教師的教學工作質量作為主要考核指標。
其中,申報中學高級職稱的教師,除應符合相關基本條件外,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最低應達到三級水平;申報中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二級水平;申報初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一級水平(截止當年12月31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教師可降低一個等級要求)。
凡教學工作質量等級不能達到三級水平以上的教師,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評為優秀,也不得作為縣級以上綜合模范及特級教師、名師、骨干教師、教學能手的推薦對象。
對連續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不能達到一級水平的教師,應作待崗或轉崗處理。
各單位還應將教學質量考核作為發放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2、教師教學成績考核以常規教學檢查記載、期中期末考試成績、學生評教等為基本依據。對在重大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及獲得其他教學質量獎勵的適當予以加分。
3、各單位均應及時收集和保管相關數據,建立和完善教師教學質量檔案,為教學質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據。
4、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三、四級的指標原則上分別控制在上崗教師的15%、5%以內,對部分優秀教師相對集中需要突破指標的單位,須向縣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縣教育局在組織專家組赴校考核后依據實際情況確定。
5、各單位應向全體教師宣傳有關政策規定,在教學工作質量考核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結果應在本單位予以公示,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附件:田羅縣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細則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4
為了充分發揮年度考核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正確評價教師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激勵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高政治業務素質、認真履行職責,激勵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湖北省人事廳鄂人函[20xx]37號、西人[20xx]16號文的精神,特制訂馬家嘴小學20xx年教師年度考核工作的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在認真做好年度工作總結的.基礎上,對全體教師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實事求是的考核和評價,做到科學組織,客觀評價,準確合理地確定考核等次,使年度考核工作更加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最大限度地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
二、考核范圍和對象
1、學校的全體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2、說明:離崗退養人員可不參加考核,直接確定稱職(合格)等次。
3、學校正職,根據西人【20xx】16號文的精神,不參加學校的考核,直接由區教育局進行考核。
三、考核的原則和方法
t 原則:
1、堅持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
2、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
方法:
1、考核實行群眾評議與定量評分相結合,考核教師一年德、能、勤、績。
2、考核實行記分制,總分為100分,加減分分別計入總分。
四、考核內容和等次
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考核等次: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
能:主要考核業務技術水平、管理能力的運用發揮,業務技術的提高和知識更新情況;
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創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
績:主要考核履行職責情況、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廉:主要考核執行黨風建設、廉政自律和接受監督等情況。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優秀: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奉公,精通業務,工作勤奮,有改革創新精神,成績突出。
合格: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自律,熟悉業務,工作積極,能夠完成工作任務;
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政治、業務素質,能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基本適應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務一般;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低,組織紀律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者工作責任心不強,濾布廠 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者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五、實施程序:
1、第一步:產生優秀候選人:
根據區人事局精神,按照職稱、年齡、學科的劃分,以人數的40%投票產生候選教師 (在編在崗62人,內養10人共計72人)。
在職在崗候選人員分配表
40歲以下教師28人 40歲以上教師26人
學科 人數 候選人數 學科 人數 候選人數
語文 10 4 語文 7 3
數學 8 3 數學 4 2
術科 10 4 術科 15 6
小計 28人 11人 小計 26人 11人
合計 54人 22人 其他8人。
合計優秀候選教師22人。
2、第二步:產生考核領導小組成員:
由教職工代表和中層干部中非候選教師組成考核領導小組成員,具體人員由學校領導小組隨機抽調。
3、第三步:產生年度優秀教師:
在22位候選人中根據德、能、勤、績計分,由高到低排序產生學校年度考核優秀教師10人。
記分辦法:
學年度考核總分由群眾投票40分、考核領導小組投票20分、出勤考核20分、績效考核20分四部分組成。
1、德、能計分方法:
由群眾投票(40分)+ 考核領導小組投票(20分)組成
2、出勤計分方法:
病假 事假 曠工 上班 遲到早退 上課遲到、早退、離崗 全勤
扣0.5分/天 扣1分/天 扣3分/天 扣0.1分/天 扣0.5分/次 得20分
3、教師成績計分方法: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5
為了更好地培養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質好、業務水平高的教師隊伍,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根據上級教育部門有關文件和我校實際,特制訂柳林小學教師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一、學校成立教師年度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二、學校根據工作崗位將教師分成三個組:
A組:中心校語文、數學教師及在編不在崗教師。
B組:村校老師。
C組:除AB組其他教師。
根據教師人數比例確定“優秀人數”指標。A組:5人;B組:1人;C組:2人。
三、考核內容
(一)基本分考核部分(100分):
1、工作量:細則見《績效考核方案》(5分)分管教學副校長考評
2、師德:細則見《績效考核方案》(5分)德育處考評
3、日常工作。細則見《績效考核方案》(5分)辦公室匯總
4、值周工作。細則見《績效考核方案》(5分)值周領導考評
5、考勤。細則見《績效考核方案》(5分)辦公室考評
6、安全。細則見《績效考核方案》(5分)安保處考評
7、工作質(70分)教務處考評
各年級第一名為70分。其余名次的得分為:用70分減去本人平均分與第一名平均分的差的3倍為實得分;最低分為40分。
(二)附加分考核部分:(5分)。
附加分主要是對教師學年其它綜合成效性的考核。
1、根據《柳林小學宣傳工作獎懲方案》考核獎金額×0.5%即實得分,此項累計得分不超過5分。
2、教齡:每一年加0.2分。
3、若對學校有特殊貢獻的教師經校務會討論可以直接評優。
四、原則上優秀教師不得連任4年。
五、本方案如與上級文件精神相抵觸時,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未盡事宜由校務會負責解釋并補充。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6
一、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王甲文孫仕躍
副組長:張慎強李道水郭立新白金濤藏迪李濤
組員:中層領導、年級組長、教師代表六人每次推選產生
二、范圍對象
考核年度內在籍在崗的教職工,均屬考核對象。
三、考核內容:
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德為前提,以績為重點。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以師德考核數據為準。
能40分,主要考核業務能力,以完成教學任務情況和課時工作量數據為準。
勤20分,主要考核出勤情況,以考勤機數據為基礎,以請假條及查崗為準。
績20分,主要考核工作效果,以教學質量、參賽名次及研究成果數據為準。
四、能40分的考核分兩部分:
(一)課時工作量(滿分20分)
1、基礎工作量(滿分12分)
根據教師工作課時計量一覽表統計情況,達到平均工作量者計12分。
有下列情況者減分:
⑴非公被代課每節0.1分。
⑵上課遲到或者拖堂每次0.1分,空堂每次1分。
⑶對查出的問題不整改1分,整改不到位0.5分。
2、其他工作量(滿分8)
⑴因公代課,每節0.1分。組織課間操并點評每天0.1分。
⑵公開課:學校1、辦事處2、新泰市3、泰安市4、山東省5、國家6。
⑶開發校本課程,資料規范齊全,實用性強3分。
⑷家長學校授課100人以上,每次5分
⑸豐富校園網站。建立名師工作室并且每周更新一次,每學期積累教育資源1萬字者獎勵3分。或堅持每周上傳一篇文章,每學期積累教育資源1萬字者獎勵3分。四十歲以下教師每月完成1本校園剪報者獎勵3分;四十歲以上的老教師每學年完成6本剪報者獎勵3分。
⑹應急性工作,視工作量及屢行職責情況,每次加0.5-2分。
⑺因工作需要,放棄應享受的假期投入工作者,視情況每次加0.5-2分。
(二)保證教學質量的過程性任務(20分)
第一部分:一般教師
1、備課(6分)
提前一周備課,按要求完成常規備課任務者即得備課的基礎分6分(每周計0.3分,按照20周計算),學期末評選30%優秀者獎勵2分。
2、上課(滿分4分)
教學評價小組每學期按照課堂教學評價標準對任課教師進行一次綜合評定,達到常規要求者即得基礎分4分。經過教學巡查,出現了以下違規現象者,每次扣除0.5分,分別是:上課不帶教案;不按教學進度授課;不經過允許就私自竄課;上課期間接打電話或做與課堂教學無關的事;課堂紀律亂、教學秩序差,教師不加管理;沒有按照課表安排進行教學活動;不按規定改變上課地點,學期教學任務完不成者全部扣除。
3、作業及輔導(滿分6分)
符合作業批改要求者得基礎分1.8分,不符合批改要求者酌情扣分,作業批改有創新,并且收到良好效果者獎勵0.2分。
4、檢測考試。(滿分4分)
做好平時的檢測(單元檢測),要有記錄,有評價單,有講評,有二次過關檢測。期末考試有復習方案,有原始材料及有情況分析,有成績報告單。完成任務者得4分,否者酌情扣分。
第二部分:領導班子。
1.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滿分10分)
(1)有計劃(2分)。開學初根據學校計劃制定出切合實際的工作計劃。具體開展每項工作前要擬定出方案。
(2)有措施(2分)。各項工作有具體的落實措施,按計劃有序地開展主體工作。
(3)有檢查(2分)。安排的每一項工作都要有檢查、有督促、并認真填寫有關的檢查記錄。
(4)有總結(2分)。注意總結自己的工作,做到每周匯報,每月小結,每學期做一次工作述職并寫出詳實的工作總結。不能及時總結工作,使工作出現被動局面者,視情況酌情扣分。
(5)有提高(2分)。所承擔的工作每學期都有新進展,在上級組織的評比中呈上升趨勢。工作沒有新的突破,在各級評比中成績不佳,該項不得分。
2.加強學校管理。(5分)
(1)深刻領會國家的方針政策,及時準確地向教師傳達上級文件精神。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銳性和政策水平(1分)。不能及時傳達上級精神者不得分。
(2)每天巡視校園,每周參加例會,每月召開有關人員參加的工作質量分析會。(1分)
(3)注重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工作方法恰當,工作流程順暢(1分)。因方法不當而使工作停滯不前或耗時低效造成人員和時間的浪費不得分
(4)經常深入教學第一線,按要求上課、聽評課(1分)。
(5)嚴格執行每天的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工作時間。(1分)
3.愛崗敬業,樹立良好的班子形象(5分)。
(1)辦事公平公正公開,教師滿意度高(1分)。
(2)組織觀念強,說話做事顧全大局,講團結,不利于團結的話不說,不利于團結的事不做(1分)。
(3)部門之間互相協作,彼此之間相互扶持,充分發揚團隊精神(1分)。本位主義強,不協助他人或妒賢忌才,故意拆臺者不得分。
(4)工作中主動挑重擔,及時處理本部門發生的一切事情問題,如遇大事急事不分哪個部門必須主動積極地處理且及時向校長匯報(1分)。如果因知情的領導沒有及時處理而造成不該有的后果,將視其失職,據情節輕重酌情扣1—10分。如后果嚴重將被定為考核不合格。同時承擔其他相關責任。
(5)擺正位置,服從領導;多講奉獻,少講索;不以權壓人,而以人格魅力帶動人(1分)。以上三點如有一點做得不夠好,則不得分。
第三部分:工勤人員。
1.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崗位紀律(10分)。工作不能盡職盡責,有違紀行為扣1—10分。
2.服從學校分配,及時高質量地完成學校領導臨時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工作積極想辦法,不拖、不等、不靠(10分)。工作態度不端正,沒有主人翁意識,工作散漫低效扣1—10分。
(五)工作效果的'考核(20分)
1、教學效果。以期末考試為依據,按教師所教班級分別計算及格率5%、優秀率5%、平均分10%三部分。
平均分計算:所教學科成績均分達到平均分得10分,超出或者降低1分,加或者減1分。
及格率、優秀率計算:參照平均分方法計分。
考試無可比性的學科按基礎分的90%計分。
未考試學科按基礎分的80%計分。
(1)與平行班成績比:單科四項指標統計年部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三名、第四名加1分,四項指標均高于年部平均線的班級每科加0.5分。
(2)與本班前一學期成績比:平均分、優秀率、及格率、每項1分:根據公式“(本學期班級平均線—年部平均線)—(上學期班級平均線—年部平均線)=‘正值’加1分,=‘0’加0.7分,=‘負值’給基礎分0.5分。”標準差比前一學期減小每減小1加0,2分,保持年部第一名的班級每科加0.5分。
(3)提高幅度(1分):語文、數學均有提高的班級另加1分。
2、教學成果。
(1)優質課課:學校1、辦事處2、新泰市3、泰安市4、山東省5、國家6。
(2)論文(作品)發表:學校1、辦事處2、縣3、市4、省5、國家6。只評選未發表的折半計分,立項或者結題的課題研究雙倍計分。
(3)指導獎:學校1、辦事處2、縣3、市4、省5、國家6。
(六)處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教師:
(1)在全市組織的大型活動中,違反規定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經濟損失者。
(2)違反上級有關規定,亂收費、亂補課、亂訂材料、非法經營或因酗酒、賭博、工作失職造成很壞影響者。
(3)打罵學生、侮辱學生人格、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很壞影響的責任者。
(4)經全面考核最后得分低于60分者。
四、考核結果及使用
1、考核結果按優秀、合格、不合格分為三個等次。其中優秀人員不超過考核人員的20%。
2、年度考核優秀者,可作為教師評先選優、獎勵工資的必要條件,考核不合格者,當年不能晉升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緩晉一檔職務工資。
3、受行政警告處分的人員,對其進行年度考核,但在受處分的當年,考核結果不能定為優秀。
本方案由學校考核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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