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規章管理制度
現如今,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醫院規章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醫院規章管理制度1
一、負責醫院各種被服、巾單的洗滌、消毒、制做、修補、干燥、燙平等工作,保證醫療、護理工作的需要。
二、收回的污染被服,要及時分類消毒、洗滌、干燥、燙平、折疊分類放置,做好供應工作。凡發現破損被服,應修補好后再發放,做到發放的被服無破、潮和不潔。
三、堅持下收下送制度,收發被服當面點清,隨時辦理收發單據、雙簽名,防止差錯。
四、嚴格操作規程和分類洗滌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到隔離衣與病人服被分開、婦、兒科與其他科病人被服分開,有色與無色被服分開,棉化纖分開。
五、在天氣晴好的`情況下將洗凈、甩干的各類被服涼曬到自然陽光下,以便于保證各類被服得到紫外線的光照。
六、加強洗滌機構的維修保養,責任到人。機械操作人員應熟練掌握設備性能、不準超負荷運轉或空轉。機器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有關人員進行維修處理。一般人員不得隨意修理,嚴防事故發生。
七、保持車間、工作間的清潔衛生,堅持班前清整周末大掃除制度。
八、做到工作人員的工作服與病人的被服分開洗滌(專機)。
醫院規章管理制度2
(一)醫療會診包括:急診會診、科內會診、科間會診、全院會診、院外會診等。
(二)急診會診可以電話或書面形式通知相關科室,相關科室在接到會診通知后,應在15分鐘內到位。會診醫師在簽署會診意見時應注明時間(具體到分鐘)。
(三)科內會診原則上應每周舉行一次,全科人員參加。主要對本科的疑難病例、危重病例、手術病例、出現嚴重并發癥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學價值的病例等進行全科會診。會診由科主任或總住院醫師負責組織和召集。會診時由主管醫師報告病歷、診治情況以及要求會診的目的。通過廣泛討論,明確診斷治療意見,提高科室人員的業務水平。
(四)科間會診:患者病情超出本科專業范圍,需要其他專科協助診療者,需行科間會診。科間會診由主管醫師提出,填寫會診單,寫明會診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請科室。應邀科室應在24小時內派主治醫師以上人員進行會診。會診時主管醫師應在場陪同,介紹病情,聽取會診意見。會診后要填寫會診記錄。
(五)全院會診:病情疑難復雜且需要多科共同協作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醫療糾紛或某些特殊患者等應進行全院會診。全院會診由科室主任提出,報醫療服務部同意或由醫療服務部指定并決定會診日期。會診科室應提前將會診病例的病情摘要、會診目的和擬邀請人員報醫療服務部,由其通知有關科室人員參加。會診時由醫療服務部或申請會診科室主任主持召開,業務副院長和醫療服務部原則上應該參加并作總結歸納,應
力求統一明確診治意見。主管醫師認真做好會診記錄,并將會診意見摘要記入病程記錄。
應有選擇性地對全院死亡病例、糾紛病例等進行學術性、回顧性、借鑒性的總結分析和討論,原則一年舉行≥2次,由醫療服務部主持,參加人員為醫院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委員會成員和相關科室人員。
(六)院外會診。邀請外院醫師會診或派本院醫師到外院會診,須按照衛生部《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衛生部42號令)有關規定執行。
(一)如遇需處理的急、危、重癥病人,首診醫務人員不得推諉,應爭分奪秒采取最基本的搶救措施,然后告知相應科室參與處理,并作交接班記錄,書寫搶救記錄。
(二)緊急情況下,急診科人員可先電話告知要求急會診,被邀科室在崗醫師須于3~5分鐘內到達會診科室,不在崗被邀會診醫師須在10分鐘內到達會診科室,同時要帶上本專科所必須的搶救治療及檢查器械設備。特別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發傷病人的搶救,需及時請多科急會診,要求盡早趕到配合搶救。待病情有所緩解或事后在會診單上補寫應邀科室的處理意見。
(三)不超過24小時的留觀病人需會診時,可在急診病歷本上注明"已請××科急會診"字樣,并由觀察室值班護士與會診科室電話聯系,接受會診科室不得推諉,并及時前來會診,管理制度。超過24小時的留觀病人需會診時,除應書寫留觀病歷,還應填寫急會診單,由觀察室值班護士與會診科室電話聯系,被邀會診科室應盡快確定會診醫師并及時到達急診科。
(四)會診時,急診醫師應為會診準備好必要的臨床資料,并陪同檢查、介紹病情,應邀醫師認真填寫好會診記錄。
(五)會診后需入院治療者,接診或會診醫師開出入院證,值班護士電話聯系住院床位。由醫生或護士護送入院。
(六)應邀參加急診會診的醫師,應在安排好本科室工作后前去參加會診;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急診會診時,應及時委派相應專科資質的'醫師參加。
會診制度實施辦法
一、門診、急診會診實施辦法
(一)門診會診辦法
1.首診醫師應在以下情形請其他科醫師對病人進行會診
(1)首診為經治醫師,綜合病史、查體、輔助檢查,考慮排除本科疾病,或合并患有他科疾病,先請本科出診的主治醫師以上醫師會診,考慮非本專科疾病,請其他科會診;
(2)首診為主治醫師以上醫師,經問診、查體或輔助檢查后,考慮病人非本專科疾病,或合并他科疾病,可直接請他科醫師會診。
2.會診前,首診醫師應做好以下工作
(1)規范書寫門診病歷,標明會診的科室及會診目的;
(2)必要的輔助檢查;
(3)向患者或家屬解釋清楚,告知到他科會診的程序,取得理解與配合;
(4)患者為慢診,一般狀態較好,可自行前往他科會診;
(5)患者為慢診 ,一般狀態差,可由導診員護送到他科會診;
(6)患者為急診,且可以轉送,應陪送到急診科,與接診醫師交待清楚再返回;
(7)患者為急危重病人,不宜立即轉運,應請相關專科醫師到場會診,并實施救治,待病情穩定后交由相關專科醫師。
3.會診醫師應做好以下工作:
(1)詳細詢問病史,認真查體,提必要的檢查,綜合分析,明確診斷,予以治療;
(2)接診醫師為經治醫師,患者病情較復雜,應請本專科出診的主治醫師以上醫師會診;
(3)接到他科醫師前往會診請求時,會診醫師應為主治醫師以上醫師,應先向本科其他出診醫師交待工作,然后前往;
(4)到他科診室會診,患者病情均較復雜,以本科疾病為主的,應收入院治療,若病情危重,則先實施救治,待適于轉運時,護送到病房。
4.門診多科會診
(1)首診科室報告門診部,門診部主任到場,或委派專人到場,組織會診;
(2)門診部主任或主任委托人向患者家屬做好解釋工作,取得理解與配合;
(3)對重危患者先實施救治,待病情穩定按主病收入相關科室住院治療。
(二)急診科會診辦法
1. 急診病人出現以下情形需要急診室首診醫師請他科醫師會診:
(1) 經過問病史、查體初步排除本專科疾病;
(2) 依據病史、輔助檢查基本排除本專科疾病;
(3) 病人合并其它專科情況,需要綜合治療;
(4) 病人病因難以明確,如發熱、昏迷、腹痛等病癥;
(5) 危重病人搶救需多學科醫師共同完成的情形。
2. 首診醫師請他科醫師會診的同時要做好以下工作:
(1) 依據患者或家屬的主訴書寫急診病歷,準確記錄生命體征,包括體溫、脈搏、呼吸、血壓、意識等;
(2) 為明確診斷,做必要急診化驗、影像檢查(CT、MRI、超聲等),為診斷提供參考依據;
(3) 視病情做必要的緊急處置:外傷止血包扎,骨折簡單固定,建立輸血輸液通路,心肺復蘇等。
(4) 視當時病人的綜合情況,可將病人送到被請會診的醫師處,也可將被請醫師請來會診。
(5) 向病人或家屬做好解釋說明工作,取得理解與配合。
3. 會診醫師接到會診請求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1) 到達時限:會診醫師在急診室值班的,應立即到場;會診醫師在病房值班的,應在5-10分鐘內到場;
(2) 綜合首診醫師的病情介紹、病人或家屬的陳述、專科查體、各種檢查結果,做出初步診斷,給予正確處置:
1) 病情較輕的可留急診用藥觀察;
2) 病情較重或診斷不確切的,建議入院進一步檢查治療;
3) 病情危重,現場實施搶救,如氣管切開、氣管插管、心肺復蘇等;
(3) 出現以下情形,會診醫師要及時請上級醫師到場解決問題
1) 不能確定診斷;
2) 會診后經過用藥及處置,患者病情未見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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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上墻制度:檢驗科服務規范
1.準時開窗,掛牌上崗,態度和氣,語言文明禮貌,服務主動熱忱。
2.嚴格履行職責和操作規程,仔細執行“三對”(對姓名、對項目、對編號),避開差錯。
3.嚴格執行消毒要求,采血做到一人一針、一帶、一紙。
4.準時告知病人取報告的時間和地點。報告單字跡端正,印章清楚。
5.急診檢驗結果報告時間:臨檢≤30分鐘,生化≤60分鐘。
6.危險值報告準時,登記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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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保證醫院各項物資、材料供應及時,確保醫療工作順利開展,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凡醫院工作所需勞保用品、采暖五金、電器設備、醫療器材、維修材料等物料采購,均適用此制度。
3、后勤用品采購管理
3.1后勤采購包括勞保用品、采暖五金、電器設備等非醫療用品的采購,含固定資產和辦公用品的采購(執行《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與《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3.2依據各部門申報的采購計劃(經部門負責人簽字,院領導審批)與后勤庫管核對庫存后集中進行采購。
3.3采購員必須充分掌握市場信息,收集市場物資情況,預測市場供應變化,為醫院物資采購提出合理化建議。
3.4采購工作必須做到堅持原則,掌握標準,執行制度,嚴格財經紀律,不允許有損公肥私的現象存在,做到無計劃不采購,質量規格不明不采購,價格不合理不采購。
3.5采購物資做到及時、準確、適用,嚴把質量關;避免盲目采購造成積壓浪費。
3.6對外加工訂貨,要對生產廠家及物資的性能、規格、型號等進行考察,將結果與使用單位協商,擇優訂貨。
3.7簽訂定購合同,必須注明供貨品種、規格、質量、價格、交貨時間、貨款交付方式、供貨方式、違約經濟責任等。
3.8凡購進一切公用物資,必須經庫房辦理驗收手續,庫房驗收時,應對數量、質量、規格等認真核查,做到發票與實物相符,并依據采購員采購發票辦理入庫手續,否則不予入庫。
4、醫療器材采購管理
4.1普通器械:根據各科室工作要求,由藥械科供應人員與科室協商制定品種、規格及數量基數。正常損耗交舊換新,由于任務變更等原因可增減基數。
4.2裝備性儀器設備:由各科室年終提出下年度新購進、更新計劃并填寫可行性報批表(包括品名、規格、數量、價格、產地、申報理由等),交藥械科匯總。萬元以上儀器裝備應附有技術論證報告(即從技術上說明購買該臺儀器及選定該廠產品的較詳細理由),報院醫療器械管理委員會(或藥械科)研究,提出傾向性意見,呈醫院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4.3各科室制定基數的普通器械及消耗物品,按消耗規律定期提出計劃交藥械科供應部門采購供應。
4.4裝備性儀器設備一般為合同訂貨,統一由藥械科對外訂購。合同應明確以下事項:
4.4.1關健性指標,如質量、性能技術要求;
4.4.2到貨不合要求應立即提出退換或索賠;
4.4.3交貨期限,規定到期不交貨的'賠償條件;
4.4.4保修期限及培訓計劃;
4.4.5付款方式等。
4.5科室有特殊需要的器械、儀器設備需自行購買的,要經科室主任審查、簽字同意,向藥械科聲明后,并經醫院總經理同意,方可自行購買,購買后攜儀器實物到藥械科補辦驗收、出入庫等手續。
4.6所有醫療器械和儀器設備都由藥械科倉庫發放,各科室指派專人憑領物單領取。
4.7醫師個人使用的聽診器、叩診錘、音叉、檢眼鏡等,醫院正式醫師由科室主任或醫務部門批準,由藥械科供應部門一次性配備登記,易損部分以舊換新,調離本院或離開醫師崗位時應交回撤賬;實習生、進修生、研究生個人使用的器械,發給負責“三生”管理的人員保管,并保持適當基數,輪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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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1.為了加強醫院信息系統的領導和管理,促進醫院信息化工程的應用和發展,保障系統有序運行,制定本規則。
2.本規則所稱的信息系統,是由計算機及其相關配套的設備、設施構成的,按照系統應用目標和規則對醫院信息進行采集、加工、存儲、傳輸、檢索等處理的人機系統(即現在醫院建設和應用中的信息工程)。
3.醫院信息系統管理是為了保障系統建設和應用,保障系統功能的正常發揮,保障運行環境和信息的安全,滿足各工作站對系統操作和維護的全部活動。
4.各級各類醫院根據本規則,結合醫院不同的功能任務和醫院信息系統規模大小,參照以下內容制定適宜于本醫院的信息管理制度。
(二)組織管理
1.醫院信息系統的組織管理機制是醫院信息管理系統領導小組(簡稱領導小組)。
2.領導小組由下列人員組成:
組長:院長/業務副院長
成員:醫務、護理、信息、經管、財務、藥劑、計算機工程技術等人員。
3.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能和任務:
(1)對醫院信息系統建設和應用進行總體規劃,審查和制定系統應用中有關人員職責、技術規范、工作流程、性能指標等工作規則和制度。
(2)加強對醫院信息系統的組織領導、協調解決醫院工程建設中和重大問題。
(3)審核、部署系統建設和應用中的重要活動,如規則計劃,網絡管理、系統配置、人員培訓等。
4.醫務部門領導在系統建設的應用過程中負責日常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
5.信息管理部門負責人是系統建設和系統建設和系統應用的領導者和指揮者(簡稱系統負責人),應對所屬人員實行分工負責。
6.信息管理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全面負責系統規則、計劃、系統配置、系統調試、系統維護、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等技術管理工作。
(三)信息系統的技術管理
1.信息管理部門工程技術人員是信息系統技術管理的直接責任者,應以實現系統功能為目的,以滿足用戶需求為宗旨,對信息系統的操作和維護進行管理。
2.信息系統內各類設備的配置,由系統負責人提出配置規劃和計劃,報有關領導審批后實施。
3.每一子系統或掛接的可執行程序在上網運行前,信息工程技術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功能要求在備用服務器上全面調試,達到功能要求且排除一切可能的數據沖突后交用戶實際上網使用。
4.信息工程技術人員實行分工負責制。
5.管理部門各種設備由信息管理部門負責人管理或指定專人負責。
6.系統管理員或機房值班人員負責服務器的數據備份和日結工作。
7.信息系統管理員負責各工作站模塊登錄口令密碼的設置并做好記錄。工作站操作人員更換時,要立即做好口令的更改。
8.根據系統功能要求,系統負責人提出各子系統和模塊的使用權限和使用分配方案,報請領導小組核準實施。
9.系統負責人管理全面技術工作和運行管理工作,出現技術問題或故障,應遵循《信息系統應急恢復工作制度》處理。
(四)信息系統安全管理
1.信息系統的安全管理包括:數據庫安全管理和網絡設備設施安全管理。
2.系統負責人和信息工程技術人員必須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術,防止網絡系統數據或信息的丟失、破壞或失密。
3.利用用戶名對其他用戶進行使用模塊的訪問控制,以加強用戶訪問網上資源權限的管理和維護。
4.用戶的訪問權限由系統負責人提出,領導小組核準,應遵循《信息系統權限管理制度》處理。
5.系統管理人員應熟悉并嚴格監督數據庫使用權限、用戶密碼使用情況,定期更換用戶口令密碼。
6.信息工程技術人員要主動對網絡系統實行查詢、監控,及時對故障進行有效的隔離、排除和恢復工作。
7.所有進入網絡使用的軟盤,必須經過網絡中心負責人同意和檢毒,未經檢毒殺毒的軟盤,絕對禁止上網使用。對造成“病毒”漫延的有關人員,應嚴格按照《醫院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制度》有關條款給予經濟和行政處罰。
8.信息系統所有設備的配置、安裝、調試必須由信息工程技術人員負責,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拆卸和移動。
9.所有上網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計算機以及其他相關設備的操作規程,禁止其他人員在工作進行與系統操作無關的工作。
10.保持機房的清潔衛生,并做好防塵、防火、防水、防靜電、防高壓磁場、防低磁輻射等安全工作。
11.信息工作技術人員有權監督和制止一切違反安全管理的行為。
(五)工作站管理
1.各工作站所有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信息系統管理制度》、《醫院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制度》、《信息系統工作站錄入人員管理制度》各工作操作規程以及有關信息管理制度。
2.嚴格按照計算機操作使用規程進行操作。操作中必須做到精力集中,細致認真、一絲不茍、快速準確,及時的完成各項錄入工作。
3.經常保持各種網絡設備、設施整潔干凈,認真做好信息設備的日清月檢,使網絡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4.加強設備定位定人管理,未經信息工程技術人員允許,不得隨意挪動、拆卸和外借所有計算機及相關網絡設備、設施。
5.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及強磁性物品;遇有臨時停電及雷電天氣,應采取保安措施,避免發生意外。
6.機房內不準吸煙、進食、會客、大聲喧嘩;嚴禁無關人員上機操作或進行其他影響網絡正常運行的工作。
7.嚴格交接班制度,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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