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

時間:2025-07-11 11:51:19 方案 我要投稿

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精選20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方案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精選2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精選20篇)

  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1

  汛期自然災害,如洪水、泥石流等,往往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巨大威脅,也對當地基礎設施、農業生產、社會經濟等造成嚴重影響。為迅速恢復災區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汛期災后重建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1、指導思想: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決策部署,迅速啟動災后重建工作,科學規劃、精心組織、全力推進,確保災區盡快恢復生機與活力。

  2、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保障民生:把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放在首位,優先解決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和生活救助問題。

  科學規劃,統籌兼顧:根據災區實際情況,科學制定重建規劃,統籌考慮防災減災、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發揮政府在災后重建中的主導作用,同時動員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形成合力。

  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優先解決住房、交通、水利等關鍵領域的重建問題,分階段、分步驟推進災后重建工作。

  二、主要任務

  1、災民安置與救助

  立即設立臨時安置點,為受災群眾提供安全、衛生的居住條件。

  發放生活救助物資,包括食品、飲用水、衣物、被褥等,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

  開展心理疏導和安撫工作,關注受災群眾的心理健康。

  2、基礎設施搶修與恢復

  優先搶修受損的道路、橋梁、電力、通信等基礎設施,確保交通暢通、信息聯通。

  對受損的水利設施進行緊急修復,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恢復供水、供氣等公共服務設施,保障災區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3、住房重建

  對倒塌和嚴重損壞的房屋進行全面排查,制定住房重建規劃。

  采取政府補助、社會捐助、個人自籌等多種方式籌集資金,支持受災群眾重建家園。

  推廣節能環保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術,提高住房的安全性和舒適度。

  4、農業生產恢復

  對受損的農田進行整治和修復,恢復農業生產能力。

  提供種子、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支持受災農民開展生產自救。

  加強農業技術培訓和指導,提高農民的農業生產技能。

  5、生態環境修復

  對受損的生態環境進行評估和修復,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加強水土保持和生態林建設,恢復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和服務功能。

  6、防災減災能力提升

  總結經驗教訓,完善防災減災體系,提高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

  加強氣象、水文等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提高災害預警的準確性和時效性。

  推廣災害風險管理和應急避險知識,提高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災后重建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確保災后重建工作有序進行。

  2、加大投入力度:積極爭取中央和地方財政支持,同時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參與災后重建工作,形成多元化投入機制。

  3、強化監督檢查:建立健全災后重建工作監督檢查機制,加強對災后重建項目、資金、物資等的監管力度,確保災后重建工作公開透明、廉潔高效。

  4、注重輿論引導:加強宣傳報道工作,及時發布災后重建工作進展情況和成效,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災后重建的良好氛圍。

  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2

  今年以來,我縣連續多次遭受風雹、洪澇等自然災害,特別是“7.11”“8.8”暴雨洪澇災害,造成全縣多個鄉鎮(街道)受災,給人民群眾生活造成較大影響。為切實做好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和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工作,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精心組織、分類指導、統籌實施,全面推進自然災害受災家庭過渡安置及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工作,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全力促進經濟社會恢復發展,為加快建設“強富美高”社會主義現代化渠縣夯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民生優先。堅持安全至上、民生優先,本著群眾自主自愿的原則,從受災群眾最直接、最迫切、最現實的需要出發,對受災群眾采取集中安置、投親靠友等多種方式過渡安置,并積極引導受災群眾加快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早日入住安全住房,維護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二)尊重自然,科學規劃。充分考慮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堅持因地制宜,科學規劃恢復項目,條件合理確定建設內容。受災戶可自行選址重建,有集中選址的鄉鎮(街道)集中選址重建,并做到住房重建與防災減災有機結合。

  (三)多措并舉,協調推進。堅持與新村建設、易地扶貧搬遷、地質災害避險搬遷等相關政策有機結合,按照統籌城鄉發展要求,制定維修加固、重建住房、購買住房等優惠政策,統籌安排資金,鼓勵有條件的受災戶自愿購買住房,改善人居環境,促進新型城鎮化建設。

  (四)嚴格程序,陽光運行。應急期間臨時生活救助政策落實及倒損住房恢復工作堅持以有關部門、所在鄉鎮(街道)公示認定的房屋、戶數及人口為準(“一戶多宅”和“一宅多戶”的只能享受“一戶一宅”和“一宅一戶”的一次補助政策),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防止出現違紀違法行為,做到程序不減、周期縮短、依法推進,形成抓好災后恢復的強大合力。

  三、救助政策

  (一)受災群眾生活緊急轉移安置救助發放對象、標準、人員確定及遇難人員家屬撫慰、資金來源

  1.緊急轉移安置救助對象。因洪澇、地災等自然災害導致受災群眾住房存在安全隱患或威脅,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組織緊急轉移安置的受災群眾。

  2.緊急轉移安置救助發放的標準。以受災戶實際轉移安置人口為準,對因災緊急避險、自愿投親靠友轉移安置的群眾,一次性給予每人300元生活補助。

  3.遇難人員家屬撫慰。向因災遇難人員家屬(直系親屬)按每位遇難者1萬元的.標準一次性發放撫慰金。

  4.資金來源。資金來源從縣財政局、縣應急管理局自然災害救助資金中列支。

  (二)災害倒損住房恢復重建救助、過渡期生活救助政策

  1.住房受損救助對象。因暴雨洪澇、地災等自然災害造成正在居住的住房倒塌,或主體結構嚴重損壞且今年需要建房的;因自然災害造成正在居住的住房損壞需維修的。遵循“不建(修)不補、不購不補”的原則,其中:違建房屋、長期無人居住的廢棄房屋、新建房后或易地搬遷后未拆除的舊房不納入補助范圍。

  2.倒損住房重建補助標準。對因災住房倒塌或嚴重損壞無房可住的受災群眾,縣財政按戶均3.5萬元的標準給予受災鄉鎮(街道)算賬補助,鄉鎮(街道)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分檔分級到戶補助標準。

  3.一般損壞住房維修加固補助標準。對城鄉住房因災損壞需維修加固給予補助,縣財政按戶均0.5萬元給予受災鄉鎮(街道)算賬補助,鄉鎮(街道)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分檔分級到戶補助標準。

  4.自主購房補助政策標準。根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和倒損住房判定結果,認定原址受地質災害威脅不能重建,無法自行選址或集中選址重建的,受災戶可自愿購買本地住房,原宅基地上不得再建房屋。對自愿購買商品房或其它類型房的受災戶,參照倒損住房重建補助標準予以補助。

  5.過渡期生活救助政策標準。對因災住房倒損無房可住、無生活來源、無自救能力的受災群眾給予臨時生活救助,救助標準為每人每天25元補助金,救助期限不超過3個月。

  四、救助程序

  按照“個人申請→民主評議→張榜公示→鄉鎮(街道)審核→縣級核定并發放”的程序組織實施。

  個人申請:個人填報《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申請審批表》(見附件)1至8行;申請人戶口簿主頁復印件1張;銀行卡復印件1張;房屋受損戶需提供房屋毀損照片2張(1張為毀損全貌照片,1張為毀損房屋中有居住者)。

  民主評議:由村(居)民委員會組織召開村(居)民大會或村(居)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救助對象。

  張榜公示:評議選出的救助對象在村(社區)范圍內上墻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村(居)民委員會完善《自然災害生活救助審批表》相關基礎信息并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

  鄉鎮審核:鄉鎮人民政府(街道)接到村委會的申請材料后,組織開展評定與核查,經審查合格,上報《自然災害生活救助審批表》至縣應急管理局。

  縣級核定發放:縣級應急管理局組織核定,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會同縣財政局協調金融機構統一通過“一卡通”平臺打卡直發到戶。

  五、時間安排

  災后房屋恢復重建分四個階段進行:

  調查核實階段:在20xx年10月底前,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和縣級部門組織現場調查、審核、分類、登記造冊,確定重建對象。

  規劃選址階段:在20xx年11月底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提出毀損農房恢復重建的規劃(包括選址建設地點)。

  組織實施階段:在20xx年5月底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和住建部門嚴格把關,加強日常監管,全面完成建設任務。

  核查驗收階段:在20xx年6月底前,由應急、住建、財政、自然資源、審計等部門檢查驗收并督促災民如期入住新居。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是洪澇災害受災家庭過渡安置及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細化目標任務,強力推進各項措施落實。縣級相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基礎工作,積極爭取相關政策和資金支持,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抓緊制定細化方案,積極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

  (二)注重監督管理,嚴格執紀問責。堅持厲行節約、專款專用,加強項目資金管理,嚴格資金支付程序,堅決杜絕挪用資金等違規違紀行為發生。縣監委牽頭相關部門要深入村組、農戶,對救助資金的落實、倒損住房恢復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一旦發現違紀違法行為,依紀依法從嚴處理。

  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3

  近日來,我社區遭受了嚴重暴雨襲擊,導致道路積水、房屋受損、基礎設施癱瘓等一系列問題,給居民生活帶來了極大不便。為盡快恢復社區正常秩序,保障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暴雨災后重建方案。

  一、組織保障

  成立重建領導小組:由社區黨委書記任組長,居委會主任、物業公司負責人、志愿者團隊代表等為成員,負責統籌協調重建工作。

  設立專項工作組:根據重建需求,設立搶險排澇組、房屋修繕組、基礎設施恢復組、衛生防疫組、心理疏導組等,明確職責分工,確保各項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重建步驟

  緊急搶險與排澇

  立即組織力量,對積水嚴重區域進行抽排水作業,確保居民出行安全。

  檢查并修復受損排水設施,清理堵塞物,增強排水系統能力。

  房屋安全評估與修繕

  組織專業團隊對受損房屋進行全面評估,確定受損程度及修復方案。

  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緊急加固或疏散居民至安全地帶。

  實施房屋修繕工程,確保居民能夠安全返回居住。

  基礎設施恢復

  修復受損道路、橋梁、供水、供電、通訊等基礎設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清理公共區域垃圾,恢復環境衛生。

  修復公園、綠地等休閑設施,提升居民生活質量。

  衛生防疫

  加強災后衛生防疫工作,對受災區域進行全面消毒,預防疾病傳播。

  提供必要的醫療救助服務,確保居民健康安全。

  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心理疏導與援助

  組織專業心理咨詢師為受災居民提供心理疏導服務,緩解其心理壓力。

  設立臨時救助站,為困難家庭提供生活物資和臨時住所。

  開展社區活動,增強居民凝聚力和歸屬感。

  三、資金籌措與監管

  多渠道籌措資金:積極爭取政府補助、社會捐贈、保險理賠等多種渠道資金支持。

  嚴格資金管理:建立專項賬戶,實行專款專用,確保資金安全有效使用。

  公開透明監督:定期公布資金使用情況,接受居民和社會監督,確保重建工作公開透明。

  四、后期規劃與預防

  制定長期發展規劃:結合社區實際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長期發展規劃,提升社區防災減災能力。

  加強防災減災教育:定期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居民自救互救能力。

  完善應急預案:修訂完善社區應急預案,明確應急響應流程和職責分工,確保在災害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應對。

  社區暴雨災后重建是一項復雜而艱巨的任務,需要政府、社區、居民以及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夠克服重重困難,早日恢復社區的美好家園。

  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4

  為了幫助受災地區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特制定本汛期災后重建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新發展理念為指導,統籌抓好災后重建、恢復生產和疫情防控工作,盡快恢復受災地區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確保農業農村經濟社會穩定發展。

  二、主要目標

  1. 保障基本生活: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安全住所、有干凈水喝、有病能及時治療、有衛生防疫。

  2. 住房重建:全面完成倒塌住房與危房重建、其他受損住房維修,保證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

  3. 基礎設施恢復:盡快恢復農村安全飲水、安全用電、農村公路、水利等基礎設施,確保交通暢通、水電供應穩定。

  4. 農業生產恢復:全面恢復種植業和畜牧業生產,降低災害損失,保障糧食安全。

  5. 公共服務設施恢復:修復受損的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確保教育、醫療等服務不受影響。

  三、主要任務與措施

  1. 及時開展排水除澇

  組織機具、排灌設施對農田、大棚、集鎮街道、村組等水淹區域開展排水除澇,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加快疏浚溝河,對水淹農田及時清溝除漬,旱地要及時排除積水,水田要盡快排除積水,及時開展補種改種。

  2. 妥善安排好受災群眾生活

  全面做好受災群眾核查,為因災轉移安置的群眾提供臨時性救助,確保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滿足。

  重點關注“三戶兩體”(未脫貧戶、脫貧監測戶、邊緣易致貧戶和老少病孤殘、烈士遺屬及抗美援朝老兵等困難群體)的受災情況,及時納入社會救助范圍。

  3. 住房重建與修復

  制定住房重建計劃,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確保按時完成重建任務。

  鼓勵群眾自建,同時提供政府補助和技術支持。

  對一般損壞的房屋進行修繕加固,對倒塌和嚴重損壞的房屋進行重建。

  4. 基礎設施恢復重建

  修復受損的農村公路、橋梁、水利設施等基礎設施,確保交通暢通、水利設施正常運行。

  恢復農村安全飲水、安全用電工程,保障群眾基本生活需求。

  5. 農業生產恢復

  組織人員進村入戶開展查災核災工作,全面掌握農作物受災情況。

  對尚能恢復生長的作物加強田間管理;對絕收田塊盡快改種補種;對損毀的農業設施大棚及時修復重建。

  加強畜牧業生產恢復工作,對受災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并盡快恢復補欄增養。

  6. 公共服務設施恢復

  修復受損的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確保正常運行。

  對受損的醫療器械進行維修或更新補充過水藥品等醫療物資。

  四、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災后重建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歸口調度、高效運轉。

  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2. 細化工作責任

  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和責任清單明確責任人和完成時限。

  建立考核激勵機制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3. 強化資金保障

  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確保災后重建資金需求得到滿足。

  爭取上級部門和社會各界的支持拓寬資金來源渠道。

  4. 加強宣傳引導

  廣泛宣傳災后重建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跡激發群眾參與熱情。

  普及防災減災知識提高群眾自救互救能力。

  5. 嚴格監督檢查

  加強對災后重建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對工作不力、進度緩慢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問責處理。

  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5

  今年入汛以來,我縣遭遇多輪持續強降雨過程,特別是6月16日以來,我縣遭遇特大暴雨襲擊,15個鄉鎮24小時雨量突破歷史極值,11個鄉鎮雨量超300毫米,暴雨時段集中,短時雨強高,累積雨量大,境內“一江兩河”均發生超警超保洪水,黃潭河藍溪水文站超警戒4.62米、超保證3.12米,汀江干流上杭水文站超警戒3.05米、超保證1.05米,舊縣河梅溪站超警戒1.68米、超保證0.68米,全縣洪澇災害、地質災害極為嚴重,因災倒損房屋眾多。為扎實有效推進我縣農村住房災后重建工作,幫助受災無房可居群眾恢復重建,重返家園,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有關災后重建工作要求,堅持以人為本、尊重自然、統籌兼顧、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的科學重建方針,統籌規劃、精心組織,科學有序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力爭災后重建工作按時、保質完成,幫助受災群眾早日重建家園。

  (二)基本原則

  1.科學規劃、有序推進。農村住房災后重建必須建立在科學規劃的基礎上,認真做好災害評估,考慮經濟、社會、文化、自然等方面因素,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先急后緩、統籌安排,有計劃、分步驟地開展恢復重建工作。

  2.因地制宜、分類指導。農村住房災后重建要從災區實際出發,尊重民意、注重實效,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科學界定適宜重建和不適宜重建的區域,調整優化城鄉布局、人口分布、產業結構。

  3.群眾自救、政府幫扶。農村住房災后重建貫徹自力更生、艱苦奮斗,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方針,發揮人民群眾的主體作用,調動受災地區干部群眾等各方面的積極性,把政府救助、社會援助和生產自救結合起來,共同推進災后重建。

  4.公開公正、規范運作。農村住房災后重建工作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自覺接受群眾監督,確保規范運作。倒損房屋重建規劃、選址定點、對象確認、恢復重建補助資金、政策優惠項目等內容,應在受災群眾所在鄉鎮及村、組進行公示。

  (三)目標任務

  20xx年農村住房災后重建要于20xx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工,20xx年春節前全面搬入新居。

  二、重建對象

  (一)符合對象

  農村住房因自然災害造成倒塌或嚴重損壞,無法正常居住;因自然災害造成住房為危房,經鑒定無法居住;受地質災害威脅原址不能居住,必須搬遷重建的農村住戶。以上三類重建對象須同時符合“一戶一宅”政策規定。

  (二)不符合對象

  1.受災前已另建住房或在本轄區內另購住房的(以上杭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查詢結果為準);

  2.受災前已不再作為居住使用的老舊住房的;

  3.住房有一定損壞,但經政府相關部門認定修復或加固后仍可居住的。

  (三)取消重建資格對象

  1.符合重建要求,但不按規定時限拆除舊房或拒絕拆除舊房的;

  2.主動向政府提出放棄住房重建資格的;

  3.受災后故意臨時拆分戶口想多享受重建政策的;

  4.不按政府有關重建規定、標準要求實施重建的。

  三、實施步驟

  (一)調查認定(7月15日前)。災情穩定后15個工作日內,縣政府組織應急管理、自然資源、住建、農業農村、民政、退役軍人事務等相關部門和各鄉(鎮)進行調查,完成災后重建戶分類認定與識別。

  1.重建資格認定。由縣應急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認定,鄉鎮配合實施。

  (1)因災倒塌(嚴重倒損)導致無法居住的,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屬地鄉(鎮)人民政府配合開展核查認定工作;

  (2)因災造成危房導致不可居住的,由縣住建局牽頭,屬地鄉(鎮)人民政府配合開展核查認定工作;

  (3)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的,由縣自然資源局牽頭,屬地鄉(鎮)人民政府配合開展核查認定工作。

  2.重建戶家庭分類認定。由縣民政局、農業農村局、退役軍人事務局、殘聯等部門進行對象分類識別,縣應急管理局根據分類識別結果進行建檔。重建戶家庭分類,分為一般重建戶和重點重建戶兩類:

  (1)一般重建戶:指有一定經濟能力的家庭。

  (2)重點重建戶:指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對象、殘疾人家庭、低收入家庭、重點優撫對象(含革命“五老”人員)、脫貧戶(含監測對象)以及其他恢復重建確有困難的家庭。

  3.重建申請。由鄉鎮組織符合重建條件的家庭,以戶為單位填報重建申請表,并按重建戶申請、村委會評議、張榜公示、鄉鎮審核的程序實施,尊重群眾意愿,按照集中重建、分散重建和進城購房等分類,逐戶登記造冊、建檔立卡。由縣應急管理局統一匯總農村住房災后重建基本情況,經縣政府審批后報市政府備案。

  (二)農村住房重建

  1.規劃設計(7月20日前)。縣自然資源局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按照有利于防災避災、發展生產、方便生活、交通出行的要求,避開地質災害點、洪澇易發地形、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生態保護紅線、二級以上生態公益林等,做好重建選址和規劃。集中重建的要充分利用現有基礎設施,合理規劃用地;分散重建的要指導災民充分利用舊宅基地、空閑地和其他未利用地(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除外)實施重建;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村及周邊村莊用地確實緊張的,可引導建設多層公寓單元式住宅小區,實施統規統建。涉及具體選址位置和目前村莊規劃相沖突的,可先行科學規劃災后重建選址用地,后續同步完善村莊規劃修編工作,先行出具用地紅線圖和選址意見書(或規劃意見函)。符合農村住房災后重建資格的重建戶每戶面積限額為八十平方米至一百二十平方米。利用荒坡地、村內空閑地建房或者對原舊住宅進行翻建的,可以適當增加面積,但增加的面積每戶不得超過三十平方米。具體審批按照《上杭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杭縣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設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執行。縣住建局牽頭,無償提供形式多樣,符合經濟、安全、實用、節能、抗震要求的農房建筑風貌圖集。

  2.實施重建(10月底前)。一是確定重建方式。允許統規統建、統規自建和分散重建,鼓勵進城購房。二是明確責任主體。集中重建由屬地鄉(鎮)人民政府作為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實施,相關部門配合支持;分散重建在屬地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由重建戶自行組織,鎮、村在安排土地、辦理手續、采購建材等方面給予協助。三是選好施工隊伍。統規統建的項目工程要由具備施工資質的建筑企業承建,隊伍可通過邀請招標的方式選擇確定。

  3.竣工驗收(11月底前)。統規統建的房屋要在11月底前基本完成重建,縣政府組織住建、應急管理、自然資源、財政、農業農村等部門和相關鄉鎮進行檢查驗收,建立完整檔案,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確保質量。分散重建的由各鄉鎮組織鎮、村宅基地審批人員、網格員到場驗收,復核房屋位置、面積、層數、層高是否與審批內容一致,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確保質量。

  4.審批發證(12月底前)。農村住房災后重建戶經鎮、村選址同意建設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但需在六個月內完善用地審批手續。集中重建的房屋,自然資源部門要根據重建戶申請,及時辦理不動產登記,發放不動產權證書。

  5.質量監督(全過程)。由縣住建局指導涉及災后重建的鄉鎮,對統規統建達到規模以上的工程納入質量監督;鄉(鎮)人民政府應組織鄉鎮專職管理人員、工程施工專業管理人員對分散重建工程全程落實質量安全和建筑風貌監管服務,住建部門靠前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發動村干部、群眾參與監督,保證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

  6.扶持政策

  (1)根據閩減辦〔20xx〕10號文件,省級及以上財政對農村住房因災倒損需要重建的重點重建戶每戶補助5萬元,對一般重建戶每戶補助4萬元。

  (2)市級對農村住房因災倒損需要重建的重點重建戶每戶補助1.5萬元,對一般重建戶每戶補助1萬元(若20xx年農房災后重建市級補助標準有調整,按調整后補助標準執行)。

  (3)縣級對農村住房因災倒損需要重建的重建戶在規定時限內按要求完成重建并搬遷入住的,給予一定獎勵:20xx年10月31日(含)前完成重建并搬遷入住的',給予每戶獎勵2萬元;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15日(含)前完成重建并搬遷入住的,給予每戶獎勵1.5萬元;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1月30日(含)前完成重建并搬遷入住的,給予每戶獎勵1萬元;獎勵資金在重建戶搬遷入住并經相關單位驗收之后予以一次性兌現,20xx年春節前未搬遷入住的不予以獎勵。

  (4)對重建過程無房可住人員,根據《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災后民生救助保障實施方案的通知》,按每月1000元/人補助標準進行過渡期生活救助,救助期限3個月。3個月后仍有生活困難的,可再發放3個月。

  (5)對已列入地質災害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內,受地質災害威脅需避險搬遷并拆除全部舊宅的農戶,給予每戶5萬元補助(原址重建的不予補助),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組織做好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

  (6)對重建戶,縣自然資源局、住建局、發改局及財政局免收不動產權證書工本費、基礎設施配套費、耕地開墾費、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和森林植被恢復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土地勘測定界圖測量費和地質災害評估報告費、集中安置區土壤污染調查費、林地報批服務費等聘請中介完成工作經費由所在鄉鎮統籌解決。

  (7)統規統建的小區配套設施建設,采取由鄉鎮組織、部門支持、企業讓利、社會捐助、群眾投工投勞等多渠道解決。縣交通運輸局要將小區外屬于農村公路路網內道路列入20xx年省級農村公路補助計劃;縣水利局要將小區通水列入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規劃。

  (8)發動社會力量,采取對口支援、慈善捐助等辦法幫助農村住房災后重建。人保財險上杭支公司按照《20xx年上杭縣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協議》有關條款,對經縣級政府或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確認,住房因災或受災害影響造成房屋已不可再居住,需要進行重建的,按疊加保險后最高額度4萬元給予理賠。

  (三)進城購房

  1.縣級對農村住房因災倒損具備重建資格的重建對象,選擇在上杭縣城購買新建商品房安置的,在規定時限內選好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的房源,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購房合同,辦理交房手續,在省、市補助的基礎上,由縣財政給予每戶進城購房戶補助2萬元,并給予一定獎勵:20xx年7月31日(含)前完成的,給予每戶獎勵2萬元;20xx年8月1日至8月15日(含)完成的,給予每戶獎勵1.5萬元;20xx年8月16日至8月31日(含)完成的,給予每戶獎勵1萬元;20xx年9月1日至9月15日(含)完成的,給予每戶獎勵0.5萬元;獎勵資金在購房戶搬遷入住并經相關單位驗收之后予以一次性兌現,20xx年春節前未搬遷入住的不予以獎勵。

  2.金融、稅務、自然資源等部門落實購房優惠政策,對重建對象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免征契稅,免收不動產登記費。鼓勵縣內金融機構開發金融產品,加大對重建對象購房的信貸支持力度,對其購買首套普通住房的,購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按國務院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最優惠政策。

  3.對重建對象在縣城區購買新建商品房的,在購買前向房地產企業出示相關部門認定的受災證明,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現行的市場價優惠的基礎上,再給予每套1-5萬元的優惠。

  4.對重建對象購買成套住房的,房屋所有權人及其直系親屬可將戶口遷入城鎮落戶,其醫療、社保、教育享受城鎮居民的同等政策。

  四、工作機制

  (一)成立農村住房災后重建工作領導小組

  縣政府成立農村住房災后重建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1),負責統籌協調、組織、指導、督促、推進我縣災后重建工作,確保災后重建對象認定準確、政策落實落細、措施具體到位、保障有效有力,穩步有序推進農村住房災后重建工作。

  (二)建立健全“四落實”工作機制

  1.落實一戶一檔管理。建立農村住房災后重建檔案管理制度,從戶報、村評、公示、鄉審、縣定等每一程序進行登記造冊、按戶建立檔案。

  2.落實干部掛鉤幫扶制度。采取縣級領導包鄉鎮、鄉鎮領導包村、指定干部包戶的災后重建成果掛鉤幫扶制度,確保每一戶重建戶都有一名以上幫扶責任人掛鉤。掛鉤幫扶干部定期入戶實地走訪幫扶,掌握重建進展、政策落實、問題困難和基本生活保障情況,幫助重建戶解決重建過程中的實際困難問題。

  3.落實重建戶明白卡監督機制。強化重建工作的透明度和責任落實,對每一戶重建戶設立重建戶明白卡,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統一印制或制作,張貼或掛在重建戶醒目位置,注明詳細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4.落實“四到場”質量監督。分散重建戶從宅基地審查到竣工驗收,鄉鎮要做到:農村宅基地申請審查到場、批準后丈量批放到場、施工關鍵節點巡查到場、村民住宅竣工驗收到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強化責任落實。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有關重建工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主動配合、全力攻堅,確保農村住房災后重建工作有序開展,按時完成任務。

  (二)各司其職,落細落實政策。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進農村住房災后重建工作。縣應急管理部門要牽頭負責災后重建的情況溝通、信息匯總和補助資金發放工作;縣財政部門要及時籌集撥付補助資金并監督資金使用情況;縣自然資源部門要做好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用地審批等工作;縣農業農村部門要做好脫貧戶(含監測對象)識別等工作;縣住建部門要宣傳推廣農村建房標準圖集和農村建房質量安全意識,并做好技術指導、統規統建工程質量監督和建筑工匠技能培訓。

  (三)加強監督,規范有序推進。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大對重建各項政策措施落實的督查力度。加強資金使用檢查和監督,對違規操作、擠占、挪用、貪污等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對于分散自行重建的,要嚴格檢查和審計各類補助資金是否按時按標發放到重建戶手中。要嚴把重建對象審核關,對弄虛作假,隱瞞虛報的,一經核實,取消建房資格,并嚴肅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6

  自然災害往往對通信基礎設施造成重大破壞,影響災區群眾的正常生活和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為了迅速恢復災區通信服務,提升通信基礎設施的抗災能力,特制定本災后重建方案。

  一、總體思路

  遵循“規劃先行、科學選址、共建共享、統籌兼顧”的原則,全面加快災區通信基礎設施的恢復與重建工作。以需求為導向,恢復重建固定通信、移動通信和互聯網,建設先進實用、覆蓋完善、高效高質的公眾通信網。同時,強化應急通信系統建設,提升通信網絡的安全可靠性和抗災能力,助力災區信息化建設和社會經濟恢復。

  二、工作目標

  1. 快速恢復通信服務:確保災區通信服務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正常,保障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受災群眾的基本通信需求。

  2. 提升抗災能力:通過加固基站、優化網絡結構、提升設備抗災性能等措施,提高通信網絡的整體抗災能力。

  3. 促進信息化建設: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如5G、千兆光網、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推動災區數字化轉型,提升重建效率與質量。

  4. 實現可持續發展:結合災區重建規劃,合理布局通信基礎設施,確保其在未來發展中能夠持續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三、重點任務

  1. 受損基站修復與重建

  對受損基站進行全面評估,確定修復或重建方案。

  優先修復重要區域和關鍵節點的`基站,確保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加強基站的抗災能力,如增加備用發電設備、加固基站建筑等。

  2. 通信光纜與傳輸設備修復

  對受損的通信光纜和傳輸設備進行緊急修復和重建。

  引入新技術和新設備,提高光纜的抗洪能力和傳輸效率。

  加強光纜路由的規劃和建設,確保通信線路的安全可靠。

  3. 應急通信系統建設

  加快應急通信系統的建設和升級,提升應急通信能力。

  引入無人機、衛星背包站等“黑科技”,構建天地一體、高效協同的應急通信體系。

  制定和完善應急通信預案,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響應。

  4. 公眾通信網重建

  以需求為導向,恢復重建固定通信、移動通信和互聯網。

  建設先進實用、覆蓋完善、高效高質的公眾通信網,滿足災區群眾的通信需求。

  結合災區重建規劃,統一規劃建設通信業務用房、通信管道以及無線通信基站。

  5. 信息化服務平臺建設

  打造網絡化信息服務平臺,大力發展綜合信息服務。

  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助力災區經濟社會信息化,提升重建效率與質量。

  加大高鐵站、火車站等重點區域的共享建設,為加快重建提供良好環境。

  四、初步計劃

  1. 災情評估與規劃(1個月內)

  完成對災區通信基礎設施的初步評估,確定受損情況。

  制定災后重建總體規劃和具體實施方案。

  2. 修復與重建工作(3-6個月)

  完成受損基站、通信光纜和傳輸設備的修復與重建工作。

  推進應急通信系統建設和信息化服務平臺建設。

  確保災區通信服務盡快恢復正常并適當超前發展。

  3.總結與提升(災后1年內)

  對災后重建工作進行全面總結,總結經驗教訓。

  加強對災害的預警和防范能力,提升通信基礎設施的抗災能力。

  推動相關法規的制定和實施,提高通信行業的抗災要求和支持力度。

  五、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災后重建工作專班,負責統籌推進災后重建工作。

  明確各級責任和任務分工,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2. 落實重建資金

  積極爭取項目資金支持,確保災后重建工作的資金需求。

  加強資金管理和審計監督,確保資金使用合規有效。

  3. 強化部門協同

  加強與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和企業的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信息共享和聯動機制,確保災后重建工作的高效推進。

  4. 細化支持政策

  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為災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加強政策宣傳和解讀工作,提高政策執行力和落實效果。

  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7

  7月20日至22日,全縣普降大暴雨,我鄉出現特大暴雨,遭受損失較重,為切實做好全鄉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盡快恢復生產、重建家園,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省、市、縣和鄉黨委、政府關于做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以損毀住房修繕加固、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恢復重建為重點,以增強防災抗災能力為目的,合理布局,科學規劃,分類施策,尊重自然規律和群眾意愿,盡快恢復正常生活生產秩序,使受災群眾基本生活、生產條件達到或超過災前水平。

  (二)基本原則

  1、鄉災后重建指揮部統一指揮,各口協同配合,各村為實施主體,共同做好具體實施。

  2、按照分工職責,明確恢復重建任務和工作目標,實行分工負責制,確保災后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3、各村要切實承擔起災后重建的主體責任,動員廣大干部群眾增強信心,不等不靠,積極主動投入災后重建工作。

  (三)總體目標

  重點推進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損壞農房修繕重建、恢復工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恢復重建、災后死亡畜禽無害化處理和消殺防疫、應對防范持續強降雨等六個方面工作,確保年底前受災區域全部恢復或超過災前水平。

  二、主要任務和責任分工

  成立關防鄉災后重建指揮部,負責全鄉災后重建工作指導和協調工作。指揮部成員名單如下:

  政委: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災后重建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黨政辦,辦公室主任由申xx兼任。

  為加快災后重建工作,特設立11個專項工作組。分組如下:

  (一)綜合協調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承擔指揮部災后重建辦公室工作,負責統籌組織安排和綜合協調災后重建工作。

  1、負責災后重建統籌安排和綜合協調、督辦指導等工作。

  2、負責全鄉災后重建工作情況報告、總結等材料的起草。

  3、負責及時向鄉災后重建工作指揮部匯總上報各村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情況。

  (二)道路交通組

  組長:

  成員:

  職責:配合交通局對道路交通設施恢復建設,配合鄉(村)道路受損情況進行統計與鑒定,結合旅游、山區綜合開發、產業發展等方面,制定道路交通設施恢復建設工作方案,中斷道路搶修與恢復,受損公路維修改造與升級等。配合縣交運局等單位對受損道路、交通設施進行統計鑒定,制定重建工作方案,并上鄉災后重建指揮部,此項工作7月26日前完成。

  (三)房屋恢復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農村損毀住房的災后重建是當務之急,要確保受災群眾得到妥善安置。不宜搬遷且受災較輕的過水村莊、水毀民房,鼓勵通過投親靠友、分散安置方式進行,重災村、受災群眾較多的村可先設置安置點暫時安置受災群眾,抓緊開展就地修繕和重建工作。

  1、配合住建局對受損房屋進行分類統計并建立臺賬。科學制定災后重建實施方案。搞好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配套建設,并果斷采取臨時性安置措施。

  2、配合住建局將各種過渡性安置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滿足,群眾生產生活秩序基本恢復。在此基礎上,全面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各項工作,農村房屋災后重建的總體目標是:對因災倒損住房,鑒定為C級就地修繕的在20xx年11月15日入冬前完工;D級原址重建的要在20xx年6月底前完工并入住。

  (四)水利設施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在組織完成應急農村飲水、搶險工程的前提下,配合水利局制定水利基礎設施恢復建設專項工作方案,重點解決農村飲水、防洪工程(河道、水庫)恢復建設。

  1、配合水利局對水毀農村飲水設施、設備進行統計鑒定和上報和修復,今年7月底前解決群眾臨時飲水困難,9月底之前完成所有搶修工作,使農村飲水基礎設施恢復到災前水平。

  2、配合水利局對受損水利工程(水庫、河道、機井、灌渠、飲水管道等)、設備進行統計鑒定和上報,髙水平制定恢復規劃。12月底之前受損工程全部完工。

  (五)土地整治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災后土地水毀情況進行統計、鑒定和匯總,以土地適宜性為依據編制災后重建土地利用方案,對全鄉土地利用進行重新規劃,合理開發。配合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制定土地整理恢復方案;配合做好水毀土地恢復,要在10月底前完成,同時積極爭取土地整治恢復資金支持。

  (六)供電通訊組

  組長:

  成員:

  職責:供電、通訊、廣電設施恢復建設工作主要包括受損設施的.統計鑒定和上報、恢復建設工作方案制定、恢復建設工作實施等。

  (七)社會事業組

  組長:

  成員:

  職責:教體、衛健、文化等社會事業基礎設施恢復建設工作,主要配合教體局、衛健局對受損設施的統計鑒定和上報、恢復建設工作方案制定、恢復建設工作實施等。包括髙標準、高質量完成旅游景區、重要節點設施恢復重建任務和鄉鎮文化站、村文化室、村文化廣場、農家書屋、文物保護單位等災后恢復重建工程。

  (八)生產自救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為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有保障,積極開展生產自救和災后重建等工作,既救急又救近,解決好當前最現實、最緊迫的問題,又著眼長遠,從根本上增強防災抗災能力。

  1、配合農業農村局對水毀耕地、農作物、畜牧水產養殖、田間道路等受損情況進行統計上報,積極爭取上級部門災后自救和恢復生產專項資金或物資。8月份,指導農業搞好生產自救和恢復重建,實施農作物毀種補種。積極引導農民提高秋糧播種面積,穩定全年糧食產量。完成受災養殖場清淤、消毒、死亡動物無害化處理和補欄工作。9月份,指導幫助水毀養殖場,依據相關規定完成重新選址。11月份,基本完成高標準農田內損毀的機耕道路和灌溉水渠等基礎設施修復。

  2、申xx、王xx分別配合科工局、文廣旅局對因災受損的工業企業以及旅游業等災后恢復重建項目,指導和協助企業自力更生,9月20日前全部恢復建設和生產。

  3、申xx配合發改局做好企業受災情況的統計、鑒定和上報,對因災受損的企業迅速組織開展生產自救,積極向行業上級爭取政策、資金,盡快恢復生產經營。

  (九)社會穩定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做好災后重建工作期間的社會穩定工作,確保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十)宣傳引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組織開展災后重建宣傳工作,及時準確報道工作動態。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深入災區,廣泛宣傳,引導群眾發揚不等不靠、艱苦奮斗、自力更生的精神,大力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大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濃厚氛圍。

  1、深入廣泛宣傳災后重建工作中涌現出的典型事跡和典型人物,推廣災后重建的先進經驗,大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災后重建的濃厚氛圍,激發廣大群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2、做好與相關媒體溝通對接,適時報道災后重建工作情況。

  (十一)資金保障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向上爭跑專項資金、監管資金使用、完成資金撥付等工作。監督檢查災后重建資金使用情況,保障資金使用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各口要把災后重建工作作為全鄉當前的重中之重,全力推進災后重建,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要注重工作實效,認真履行職責,全身心投入到災后重建工作中。

  (二)積極籌措資金。各口要加大向上爭跑工作力度,認真研究國家和省、市、縣政策支持重點,積極向上匯報全鄉受災情況,快速、高效擬定爭取項目,上下聯動、密切配合,全力向上爭取救災、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危舊房改造等各類項目資金。動員社會各界積極捐款捐物,緩解災后重建資金壓力。

  (三)確保社會穩定。鄉政法口牽頭,積極化解社會矛盾,引導群眾積極投身到自力更生、生產自救、重建家園的行動中來,克服等、靠、要和攀比思想,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四)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群眾發揚不等不靠、艱苦奮斗、自力更生的精神,大力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廣泛宣傳災后重建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典型人物、感人事跡、成功經驗和重大成就。進一步激發廣大干部群眾投身到災后恢復重建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大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濃厚氛圍。

  (五)強化監督考核。鄉紀委、鄉組織辦對災后重建工作進行督導考核,深入一線加強工作指導,強化協調督導,開展階段性調度,災后重建工作作為年度鄉村干部考核一項重要依據。

  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8

  為扎實做好我縣洪澇災害后恢復重建工作,根據省市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認真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科學評估、系統謀劃,遠近結合、標本兼治,精準施策、務求實效”的要求,以高度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以務實細致的舉措,以強大的落實力和保障力,奮力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加快推進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統籌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抗洪救災攻堅戰、經濟社會發展推進戰,努力讓受災群眾的生活達到或超過災前水平。

  (二)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民生優先。科學評估災情損失,明確災后恢復重建重點任務,區分輕重緩急,把保障民生作為恢復重建的基本出發點,妥善做好損毀房屋重建,抓緊恢復主要道路、供水、供電、通信等基礎設施功能,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科學重建,安全第一。立足災情實際,遵循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嚴格落實災害防范和避讓要求,嚴格執行國家建設標準和技術規范,科學規劃布局和選址重建,一地一策推進恢復重建,確保災后恢復重建得到群眾認可、經得起歷史檢驗。

  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堅持政府在防災減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中的主導地位,發揮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支持保障等重要作用。廣泛調動干部群眾、社會組織、企業等各方面積極性,加強政府與社會力量、市場機制的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災后恢復重建。

  落實責任,加強統籌。健全縣級部門協同、災區群眾及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災后恢復重建機制。各鄉鎮、xx街道辦作為災后恢復重建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承擔組織領導、協調實施、提供保障等重點任務。

  (三)主要目標。

  全面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各項工作,加快修復損毀住房、水利、交通、電力、通信等設施,切實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需求,堅決防止因災致貧返貧,確保群眾生產生活秩序基本恢復正常。在此基礎上,確保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災后恢復重建任務,基礎設施保障能力不斷加強,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有所提升,主要產業全面恢復,防災減災能力不斷增強,災區生產生活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達到或超過災前水平。

  二、重點任務

  (一)妥善做好受災群眾安置工作。堅持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相結合,通過投親靠友、修繕重建、政府托底等方式,及時妥善疏散、轉移、安置受災群眾,確保不漏一戶、不落一人。加強衣被、帳篷、藥品、飲用水等應急生活物資調度和儲備,綜合運用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保障等方式,全力做好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吃、穿、住、醫”等方面需要。落實防止因災返貧致貧相關政策措施,強化脫貧戶監測預警,堅決守在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加強抗災救災款物發放使用等相關救助政策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

  (二)抓緊住房及公共服務設施恢復重建。加快推進受災房屋修繕重建進度,統籌用好中央和省級因災損毀房屋補助、農村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老舊小區改造等政策,優先對脫貧監測戶、低保戶等重點人員因災損毀住房進行修繕或重建,20xx年6月底前完成恢復重建并入住。加快受災房屋安全鑒定、登記造冊和建檔立卡工作,建立住房安全保障動態監測機制,及時發現解決因災造成的農村危房問題。抓緊做好教育、醫療衛生、養老、社區服務機構等公共服務設施受損情況排查,及時搶修相關損毀設施,切實保障和改善受災地區群眾的生產生活。

  (三)加快交通設施恢復重建。按照“先重后輕、先通后暢、先干后支”的原則,對因災損毀的道路、橋梁等進行搶修和除險加固,確保災區交通運輸盡快恢復通行。加快推進國省干線公路、農村公路等交通設施修復重建。對因災反復損毀和損毀特別嚴重的道路,因地制宜重新規劃線路,對影響原貧困鄉鎮和建制村通暢的災損公路優先實施恢復重建,進一步鞏固脫貧攻堅基礎設施建設成果,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交通設施恢復重建。

  (四)加快水利防洪和農村安全飲水設施恢復重建。加緊修復因災損毀的水庫水閘、堤防護岸、灌排渠道、水文站、淤地(攔沙)壩、機電泵站等,盡快恢復設施功能。對因暴雨洪澇災害造成停水、斷水、水質不達標等問題的地區,采取應急供水、鋪設臨時管網等措施,保障群眾飲水安全,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受損安全飲水工程恢復重建。全面梳理洪澇災害暴露出的水利設施短板,按照先急后緩原則,加快推進河道治理、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等綜合治理工程。

  (五)加快電力通信和廣電設施修復。全力做好漬水電力設備搶修和安全隱患排查,優先保障民生和防汛設施供電。進一步優化電網規劃設計,提升電網建設改造標準,確保線路安全穩定運行。優化縣域基礎通信網絡布局,盡快完成受災地方通信設施加固、替代和重建工作,保障災區正常通信。及時搶修廣播電視傳輸設施,確保廣播電視節目正常傳輸。

  (六)加快城鎮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加緊修復受災地區損毀的城鎮交通、供水、供電、環保、燃氣等設施,開展市政設施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治理,盡快恢復城鎮基本功能。重點加快排水防澇設施建設,統籌城市防洪與內澇防治,統籌水資源供給與水安全保障,統籌規劃建設與運行管理,系統推進城市堤防、排水管渠、排澇除險、蓄水空間等設施建設,有效治理城市內澇問題。

  (七)支持產業和生產設施恢復發展。全力恢復農業生產,加快受災耕地清淤排澇和搶收、搶種進度,恢復重建因災損毀溫室大棚、種苗基地、繁育場等農業生產設施,加強生產資料儲備調度,做好改種補種地塊田間管理,強化專業技術指導,努力減少災害損失。幫助受災企業加快損毀廠房的'維護和重建,做好設備檢修和調試,加強工業園區、商貿市場的交通運輸、電力通信、供水供氣等保障,狠抓生產調度,優化服務管理,協助企業恢復生產經營。結合實際自然稟賦和受災情況,指導幫助受災地方優化產業結構、受災企業轉型改造升級。

  (八)研究啟動新一輪避災搬遷工程。加強與省市相關部門的溝通銜接,對生活在地質災害易發多發、生態功能脆弱區、居住分散且難以有效消除災害隱患的人群,深入調查研究,摸清搬遷底數,借鑒陜南移民搬遷和易地扶貧搬遷經驗做法,整合各類政策,統籌各方力量,在尊重群眾意愿基礎上,穩妥有序、科學精準實施綜合搬遷,從根本上解決群眾住房安全問題。

  (九)加強防災減災能力建設。遵循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統籌當前與長遠、生活與生產、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結合縣域經濟發展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謀劃建設一批防災減災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從根本上提升應對自然災害能力。建立健全各項防治管理體系,按照國家建筑抗震設防及各類工程建設行業標準規范,做好住房、道路、水利等工程恢復重建。以中小流域河道行洪、重要城鎮低洼內澇,水庫、水電站、尾礦庫等防洪重點區域安全渡汛為重點,實施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和重點隱患排查工程,加強氣象水文及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建設、抗洪搶險救授裝備和基層應急備災能力建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xx擔任組長,縣經濟發展局局長xx擔任副組長,縣政府辦、縣財政局、縣應急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局、縣水務局、縣交通局、縣教科體局、縣衛健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等有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經發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鄉鎮、xx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把災后恢復重建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緊迫民生工程,及時研究出臺相關政策措施,統籌解決災后重建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要根據總體方案的部署要求,認真梳理本行業、本區域災后恢復重建項目清單,制定具體工作推進方案,加快推進實施。相關鄉鎮、部門要健全災后恢復重建的工作責任機制,迅速成立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負責同志親自負責,確保有機構、有隊伍。縣經發局、縣應急局等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和督導落實,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落地。

  (二)強化資金保障。各部門要加強與上級部門的匯報對接,積極爭取、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級等各類專項資金,優先支持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實施跨年度資金調度,調整資金支出結構,優化資金下達方式,做到即到即轉、即撥即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要大力壓縮一般性支出,統籌利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特殊轉移支付等資金,集中財力用于災后恢復重建。發揮蘇陜協作幫扶機制,積極爭取對口幫扶資金。積極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加大對受災地區的支持力度,及時做好信貸支持和承保理賠工作。建立企業幫扶受災地區工作機制,統籌用好慈善救助等社會幫扶資金。財政部門要加強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的統籌和支持。

  (三)堅持統籌推進。堅持應急和謀遠相結合,認真研判災害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影響,加大力度、抓緊組織實施保障群眾生產生活急需的項目,全力保障脫貧地區搶險救災和災后重建。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聚焦河流湖泊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城市防洪安全,統籌推進縣城補短板強弱項、重大水利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等,謀劃建設一批基礎性、樞紐型重大項目。全面做好環境消毒、水源保護、食品衛生安全、疾病監測與控制、衛生防疫等方面工作,堅決杜絕大災之后出現大疫。

  (四)狠抓督辦落實。各鄉鎮政府、丹州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單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加大防災減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力度,按照早規劃、早安排、早啟動、早恢復的原則,及時掌握工作進度,科學規劃恢復重建項目,在確保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明確時限,倒排工期,加快重建項目進度。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在依法依規基礎上,加強恢復重建項目用地保障,加快工程建設和資金撥付進度。加強災后恢復重建各項政策的監督檢查,嚴禁截留、擠占、挪用災后恢復重建資金和物資。

  (五)廣泛動員參與。在積極爭取國家、省、市支持的同時,更加注重向內挖潛,動員群眾發揚自力更生精神,依靠勤勞雙手重建美好家園。積極組織受災群眾參與以工代賑工程項目建設,扎實做好務工組織、勞務報酬發放和項目實施等各項工作,幫助受災群眾就業增收。加強宣傳報道,廣泛宣傳災后恢復重建相關政策和先進典型,充分發輝示范引領作用,動員引導民營企業及社會各界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大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良好氛圍。

  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9

  為迅速啟動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切實抓好各項工作落實,盡快恢復災區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推動全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省、市關于洪澇災害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認真落實省、市關于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意見,把保障民生放在首位,把災后恢復重建作為全區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中心工作,統籌安排、超前謀劃,立足應急、著眼長遠,合理布局、分步實施,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因素,統籌整合人力、物力、財力等各種資源,大力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工程,確保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順利完成,努力實現全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立足保障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災后恢復重建的出發點,抓緊恢復住房、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積極擴大就業,增加農民收入,著力改善民生,達到“五有四服務”,即有飯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有柴燒;醫療衛生服務、飲食與文化服務、心理咨詢服務、治安管理服務。

  (二)堅持規劃先行,科學統籌安排。災后恢復重建工作要在全面、準確核實災情的基礎上,科學制定方案,明確工作目標,落實工作責任,加強統籌協調,確保災后恢復重建任務按期完成。

  (三)自力更生為主,國家補助為輔。廣泛動員受災群眾積極主動開展抗災自救,自力更生、艱苦奮斗。政府依法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對受災群眾給予必要幫助,推動災后恢復重建工作迅速開展。

  (四)注重恢復建設質量,確保工程安全。新建住房和其他基礎設施項目要科學選址,嚴格執行城鄉建設規范,嚴把設計、施工、建材質量關,確保恢復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

  (五)整合項目資金,確保順利實施。災后恢復重建要與農戶增收、新農村建設、生態移民、農村危舊房改造、貧困村整村脫貧等工作相結合,保障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有序推進。

  三、目標任務

  近期要將各種過渡性安置措施落實到位,確保災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滿足,群眾生產生活秩序基本恢復,受災群眾能夠溫暖安全過冬。在此基礎上,全面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各項工作,經過全區半年時間的努力,基本完成災后恢復重建各項任務,做到受災群眾妥善安置,生產生活基本恢復,基礎設施逐步完善,經濟社會事業健康發展。

  四、時間安排

  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分為準備、實施和驗收三個階段推進。

  (一)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準備階段(xx月xx日—xx月xx日)

  組建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機構,摸清洪澇災害破壞底數,擬定災后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災后恢復重建總體工作方案和子方案;召開災后恢復重建動員會,安排部署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實施階段(x月xx日—xx月xx日)

  全區各級各部門圍繞災后恢復重建的工作任務和責任分工,切實履行職責,密切協調配合,全面推進災后恢復重建各項工作。

  (三)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驗收階段(xx月xx日—xx月xx日)

  組織檢查驗收工作組,對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進行全面檢查驗收。

  五、組織機構

  本次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時間緊、任務重,為保證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順利進行,特成立愛輝區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

  愛輝區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民政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民政局局長曹懷世兼任。

  為加快災后恢復重建工作,設立11個專項工作組。

  (一)綜合協調組

  職責:

  (1)負責災后恢復重建綜合協調和情況統計、督辦指導等工作;

  (2)負責區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情況總結、報告等材料的起草;

  (3)及時向區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匯總上報各鄉鎮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情況;

  (4)負責定期將匯總的綜合信息轉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重建辦。

  (二)房屋恢復建設組

  各鄉鎮政府主要領導

  職責:

  經初步統計,本次洪澇災累計倒損房屋2405間涉及883戶村民,其中,倒塌(嚴重受損)房屋548間涉及206戶村民;一般損壞房屋1857間涉及677戶村民。房屋恢復建設工作主要是完成統計鑒定、指導恢復建設和發放建房補助三項內容。

  (1)民政局、住建局牽頭,各鄉鎮政府配合,對洪災損毀房屋進行分類統計并建立臺賬,按照要求上報省民政廳和省住建廳,此項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2)住建局牽頭,各鄉鎮政府配合,對洪災損毀房屋毀壞程度進行認定和鑒定,根據房屋毀壞程度和村民意愿,把受災民房重建與泥草房改造、新農村建設規劃結合起來,指導村民對受損房屋進行翻建或維修,完成房屋恢復建設任務,此項工作力爭xx月xx日前完成;

  (3)民政局、住建局、農業局牽頭,積極向上爭取房屋恢復建設項目資金,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要求,結合向上爭取資金額度和本級財力,制定洪澇災倒損房屋恢復建設補助辦法,報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發放補助資金,此項工作力爭xx月xx日前完成。

  (三)交通設施恢復建設組

  各鄉鎮政府主要領導

  職責:

  經初步統計,本次洪災累計造成公路中斷28條34次,損壞橋梁35座859.8米、涵158座、路面591公里、路基380公里、邊溝76.2公里。交通設施恢復建設工作主要包括交通受損情況統計與鑒定、交通設施恢復建設工作方案制定、中斷道路搶修與恢復、受損公路維修改造與升級四個方面。

  (1)交通局牽頭,各鄉鎮政府配合,對洪災受損公路進行統計鑒定,并按要求上報上級部門,此項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2)交通局負責制定交通設施恢復建設工作方案,此項工作x月xx日前完成;

  (3)交通局負責,各鄉鎮政府配合,對受洪災影響中斷道路進行搶修,力爭xx月初將28條中斷道路全部實現臨時通車;

  (4)交通局負責,發改局配合,積極爭取交通設施恢復建設項目資金;交通局根據項目批復、資金到位和公路損毀情況,對受損道路、橋涵等交通設施進行維修改造和升級。

  (四)農田水利基礎設施恢復建設組

  職責:

  經初步統計,本次洪災累計損壞水庫3座、堤防5段38.32公里、護岸10段9.9公里、水閘4座、塘壩4座、灌溉設施388處、灌溉井364眼、機電泵站2座、水電站1座、受損渠道22.73公里、排澇溝563.22公里、農田路1200公里、農田路橋涵663座。農田水利基礎設施恢復建設工作主要包括受損設施的統計鑒定和上報、農田水利基礎設施恢復建設工作方案制定、恢復建設工作實施三個部分。

  (1)水務局負責對洪災受損水利設施、設備進行統計鑒定和上報;農業局負責對洪災受損農田路、農田路橋涵進行統計鑒定和上報;農開辦負責對農業開發項目基礎設施受損情況進行統計鑒定和上報;以上工作各鄉鎮政府配合,8月30日前完成;

  (2)水務局、農業局牽頭,農開辦和各鄉鎮政府配合,制定農田水利設施恢復建設工作方案,此項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3)水務局牽頭,發改局配合,積極爭取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資金,按照項目批復、資金到位和實際需求進行水利設施恢復建設;由農業局牽頭,財政局、農開辦配合,積極爭取農田道路恢復建設項目資金,以農民籌資籌勞為主、財政補助為輔,指導農民按照輕重緩急進行農田道恢復建設,力爭秋收前受損農田道路基本恢復通行能力;由農開辦負責向上爭取農業開發專項資金,對洪災受損農業開發基礎設施恢復建設。

  (五)內澇治理組

  職責:

  (1)水務局牽頭,各鄉鎮政府配合負責內澇統計和上報,x月xx日前完成;

  (2)水務局牽頭,農業局、農開辦、各鄉鎮政府配合制定內澇治理工作方案,x月xx日前完成;

  (3)水務局牽頭,農業局、農開辦、各鄉鎮政府配合對受災地區進行排洪、除澇、河道整治,推進排水溝、截流溝、強排站等基礎設施建設,力爭10月中旬基本完成排澇工作。

  (六)生產自救組

  職責:

  (1)農業局牽頭,各鄉鎮配合,對農業受災情況進行統計、上報,制定農業生產自救工作方案,x月xx日前完成;

  (2)農業局牽頭,農機局、農技推廣中心等涉農部門配合,指導受災群眾開展田間管理、病蟲害防治,盡快恢復災區正常農業生產,把農業受災損失降到最低;

  (3)畜牧局、水產局負責組織受災群眾恢復建設受損畜禽圈舍、養殖池塘、網箱等設施,做好畜禽水產補欄工作;

  (4)農業局、畜牧局負責與保險公司協調,做好災后理賠工作;

  (5)農業局、林業局、畜牧局、水產局、就業局等部門負責引導受災群眾發展林產經濟、畜牧水產養殖和勞動力轉移,拓寬農民收入渠道,力爭農業減產,農民不減收。

  (七)救助安置組

  職責:

  (1)民政局負責、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配合統計核實受災人口、受災程度,依據上級有關政策和補助資金,結合實際受災情況,制定救濟資金發放辦法,經領導小組批準后及時發放;

  (2)民政局牽頭,衛生局、人社局、社保局、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配合對有特殊困難的受災群眾,給予必要的醫療、生活保障。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受災對象,及時納入低保范圍;

  (3)民政局牽頭,教育局、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配合對洪災毀損房屋暫無住所的受災群眾,采取投親靠友、集中安置等多種措施,確保災民都有安身居住的地方;

  (4)民政局牽頭,工商聯、慈善協會、紅十字會負責組織抗洪救災捐款捐物等活動,做好捐贈物資的管理和發放,確保社會各界的愛心及時送到受災群眾手中。

  (八)信訪維穩組

  職責:

  (1)信訪局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負責受災區域群眾安撫,及時排查群眾信訪矛盾,制定信訪問題化解工作方案,落實信訪問題包保責任,8月30日前完成;

  (2)信訪局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負責對發現的重點信訪問題集中梳理,及時上報,妥善處理,力爭12月15日前完成;

  (3)政法委牽頭,市公安局愛輝分局負責做好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災后恢復重建的行為,保障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順利進行。

  (九)資金保障組

  職責:

  經初步統計,本次洪災造成經濟損失約6.18億元,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任務重、資金需求大,做好資金保障工作主要包括向上爭取資金、災后恢復重建資金撥付、保障資金安全三個部分。

  (1)由財政局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全力做好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爭取工作;

  (2)由財政局負責,匯總各分項小組災后恢復重建資金需求,明確資金來源,根據各分項小組提出的'項目建設緊要程度,結合區級財力制定災后恢復重建資金分配方案;由財政局負責籌集、調度災后恢復重建資金,執行區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資金分配方案,及時下擺資金,全力保障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需要;

  (3)財政局、審計局、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災后恢復重建資金使用情況,保障資金使用安全。

  (十)宣傳報道組

  職責:

  (1)負責組織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宣傳工作,及時準確報道工作動態;

  (2)負責深入廣泛宣傳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中涌現出的典型事跡和典型人物,推廣災后恢復重建的先進經驗,大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災后恢復重建的濃厚氛圍,激發廣大群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3)做好與相關媒體溝通對接,適時報道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情況,綜合管理廣播電視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等工作。

  六、工作機制

  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責任單位、各鄉鎮要高效務實,分工負責,團結協作,認真執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機制,努力形成推進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強大合力。

  (一)分工負責機制。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是本項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政策措施的'擬定、總體方案的制定和重大項目資金安排決策。各分項工作組負責制定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子方案,負責分項領域內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領導、協調、組織和實施。各鄉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是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具體協調、落實,負責按照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和分項工作組要求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二)包保幫扶機制。各包鄉、包村處級領導按照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實施方案和步驟,指導所包扶的鄉鎮研究制定本鄉鎮的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和落實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任務;協調相關部門加快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實施,及時向災后恢復重建領導小組反饋災后恢復重建進度和存在的困難,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各包保單位按照包鄉、包村處級領導要求,協助包扶鄉鎮和村屯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為包扶村屯解決一些實事,為困難群眾辦一些好事;注意征求、收集來自群眾的意見建議,及時反饋鄉鎮或區委、區政府。

  (三)會商會辦制度。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初期實行周例會制度,研究制定災后恢復重建政策措施、實施方案和重大項目資金安排,部署各項工作任務,協調解決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進入常態化階段后實行月例會制度,通報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進度,研究解決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召集、籌備會議。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鄉鎮、各單位要把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區的中心工作,采取“三分三結合”的方式,即分類安置、分步實施、分級負責;一次性安置與過渡性安置相結合,分散安置與集中安置相結合,回遷安置與重建安置相結合。注重工作實效,認真履行職責,全身心投入到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中。

  (二)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領導,區委、區政府已成立了全區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各單位是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責任主體,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一周內落實災后恢復重建子方案,由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強化組織、細化分工,確保不出現受凍挨餓、疫病流行、流浪乞討、群體信訪情況。

  (三)積極籌措資金。各部門要加大向上爭取工作力度,認真研究國家和省、市災后恢復重建政策支持重點,積極向上匯報全區受災情況,快速、高效擬定爭取項目,上下聯動、密切配合,全力向上爭取救災、基礎設施建設、新農村建設、農村危舊房改造、扶貧等各類項目資金。動員社會各界積極捐款捐物,緩解災后恢復重建資金壓力。大力壓縮辦公費、交通費等一般性支出,節約資金支持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順利實施。

  (四)強化督促檢查。紀檢委、兩辦要組建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督查組,深入一線督促檢查恢復建設工程進度和質量,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指導全區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有序開展,同時要對領導干部履職情況、出勤情況、靠前指揮情況進行督查,確保政令暢通。對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措施不力、進度緩慢、工作被動的,要啟動問責程序;對敷衍塞責、行動遲緩、瀆職失職的,要堅決嚴肅查處。

  (五)加大宣傳力度。區宣傳、廣電等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深入災區,廣泛宣傳,引導群眾發揚不等不靠、艱苦奮斗、自力更生的精神,大力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要廣泛宣傳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典型人物、感人事跡、成功經驗和重大成就,激發廣大干部群眾投身到災后恢復重建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大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濃厚氛圍。

  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10

  近期,我鄉鎮遭受了嚴重洪澇災害,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基礎設施造成了巨大損失。為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特制定本災后恢復重建方案。

  一、總體目標

  保障民生:優先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包括臨時安置、生活救助、醫療衛生等。

  恢復基礎設施:迅速修復受損的道路、橋梁、電力、通信、水利等基礎設施,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正常運行。

  重建家園:科學規劃,安全重建受損房屋,提升居民居住條件。

  生態修復: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提升防災能力:總結經驗教訓,加強防洪設施建設,提升全鄉鎮的防災減災能力。

  二、主要任務與措施

  (一)緊急救援與臨時安置

  設立臨時安置點:在安全區域設立臨時安置點,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資和醫療服務。

  生活救助:及時發放救災款物,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干凈水喝、有病能醫。

  心理疏導:組織專業團隊開展心理疏導,幫助受災群眾緩解心理壓力。

  (二)基礎設施搶修與恢復

  交通設施:優先搶修受損道路、橋梁,確保救援物資和人員通行無阻。

  電力通信:快速恢復供電和通信網絡,保障信息暢通和居民生活用電。

  水利設施:加固受損堤防,疏通河道,修復灌溉系統,保障農業生產用水安全。

  (三)房屋重建與修繕

  安全評估:對受損房屋進行全面評估,確定重建或修繕方案。

  科學規劃:結合當地地形地貌和氣候特點,科學規劃房屋布局和建筑標準。

  政策支持:出臺優惠政策,鼓勵受災群眾積極參與重建,提供必要的資金和技術支持。

  (四)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

  清理垃圾:及時清理河道、道路等區域的`垃圾和淤泥,防止環境污染。

  植被恢復:在適宜區域植樹造林,恢復植被覆蓋,防止水土流失。

  水質監測:加強水質監測,確保飲用水源安全。

  (五)提升防災減災能力

  完善預警系統:加強氣象、水文等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提高災害預報準確性。

  加強宣傳教育:普及防災減災知識,提高群眾自救互救能力。

  制定應急預案:完善各類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三、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加大資金投入:積極爭取上級財政支持,同時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強化監督檢查: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確保災后恢復重建資金使用安全有效。

  注重輿論引導: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災后恢復重建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和支持。我們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科學規劃、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推進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努力讓受災群眾早日重返家園、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11

  為妥善處置我鎮6月16日以來因強降雨導致的災情險情,有效落實應急預案,做好救援搶險等后續處置工作,盡快有序有效推進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省、市、縣和鎮黨委、政府關于做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以損毀住房修繕加固、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恢復重建為重點,以增強防災抗災能力為目的,合理布局,科學規劃,分類施策,尊重自然規律和群眾意愿,盡快恢復正常生活生產秩序,使受災群眾基本生活、生產條件達到或超過災前水平。

  二、總體目標

  重點推進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損壞農房修繕重建、恢復工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恢復重建、災后死亡畜禽無害化處理和消殺防疫、應對防范持續強降雨等六個方面工作,確保年底前受災區域全部恢復或超過災前水平。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成立若水鎮災后重建指揮部,負責全鎮災后重建工作指導和協調工作。指揮部成員名單如下:

  指揮長:

  第一副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災后重建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黨政辦,辦公室主任由楊樂蒙同志兼任。

  為加快災后重建工作,特設立10個專項工作組。分組如下:

  (一)應急處置組

  負責轄區發生的災情、險情處置,做好重點區域人員“應轉盡轉”和“人盯人”工作,確保災情、險情未解除前人員不得回流。

  牽頭領導:

  責任部門:

  (二)矛盾糾紛調解組

  負責維護事件現場及撤離區域的社會治安工作。

  牽頭領導:

  責任部門:

  (三)居民住房恢復重建組

  全力加快受損房屋核查鑒定和隱患排查,積極向上溝通對接,推進因災倒房重建工作,妥善安置受災群眾。

  牽頭領導:

  責任部門:

  (四)農業生產秩序恢復組

  加快恢復重建農業、林業、漁業、畜牧業生產設施,加強農作物病蟲害監測和防治,積極做好種子、種苗、化肥、農藥、獸藥等生產資料調劑調運,加快農業保險理賠速度,千方百計完成全年糧食生產目標任務。

  牽頭領導:

  責任部門:

  (五)水利設施恢復重建組

  盡快修復因災損毀的農村供水設施、灌溉骨干渠道、堤防、水庫、山塘、水閘、防汛監測預警等水利設施,確保防汛安全和生產生活用水需求。

  牽頭領導:

  責任部門:

  (六)交通設施恢復重建組

  堅持“先搶通、后修復”“鄉道鄉管、村道村管”原則,盡快抓好受損公路、橋梁、涵洞和鄉村道路的'搶修、修復和養護,保證人民群眾出行的基本要求,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牽頭領導:

  責任部門:

  (七)輿情信息組

  強化輿情監測,預防和處置各類負面信息的報道、宣傳;

  規范相關媒體的采訪活動。

  牽頭領導:

  責任部門:

  (八)災后醫療防疫組

  認真做好災區衛生防疫、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災后疫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災后飲用水和食品安全監管等工作,確保災后無疫。

  牽頭領導:

  責任部門:

  (九)災情統計和督查組

  負責實時了解、掌握跟進、統計災情相關信息,并負責向上級部門報告災情信息和處置的最新進展情況。負責督促各村按方案要求推進災后重建和生產恢復工作。

  牽頭領導:

  責任部門:

  (十)人居環境整治組

  負責督促指導各村做好災后人居環境整治,引導群眾清理房(店)前屋后、田間地頭、村間道路、河渠兩岸等區域。組織各村開展集中清掃,負責督促各村及環衛公司做好公共區域的衛生整治,確保盡快恢復干凈、整潔、有序的環境。

  牽頭領導:

  責任部門: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居)、各部門要把災后重建工作作為全鎮當前的重中之重,全力推進災后重建,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要注重工作實效,認真履行職責,全身心投入到災后重建工作中。

  (二)積極籌措資金。各部門要加大向上爭跑工作力度,認真研究國家和省、市、縣政策支持重點,積極向上匯報全鎮受災情況,快速、高效擬定爭取項目,上下聯動、密切配合,全力向上爭取救災、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危舊房改造等各類項目資金。動員社會各界積極捐款捐物,緩解災后重建資金壓力。

  (三)確保社會穩定。鎮政法部門牽頭,積極化解社會矛盾,引導群眾積極投身到自力更生、生產自救、重建家園的行動中來,克服等、靠、要和攀比思想,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四)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群眾發揚不等不靠、艱苦奮斗、自力更生的精神,大力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廣泛宣傳災后重建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典型人物、感人事跡、成功經驗和重大成就。進一步激發廣大干部群眾投身到災后恢復重建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大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濃厚氛圍。

  (五)強化監督考核。鎮相關責任部門對災后重建工作進行督導考核,加強工作指導,強化協調督導,開展階段性調度,災后重建工作作為年度鎮村干部考核一項重要依據。

  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12

  近期,我地區遭受了歷史罕見的強降雨襲擊,導致部分區域發生嚴重洪澇災害,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了巨大威脅,基礎設施遭受重創,農業生產受損嚴重,社會秩序受到一定影響。為迅速恢復災區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汛期災后重建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1. 指導思想: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科學規劃、精準施策,迅速有效推進災后重建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早日恢復正常生活,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2. 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保障民生:優先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確保群眾安全過冬、安居樂業。

  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根據災區實際情況,科學制定重建規劃,確保重建項目符合長遠發展需要。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參與災后重建。

  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在全面恢復的基礎上,重點解決住房、交通、水利、教育、醫療等關鍵領域的問題。

  綠色重建,生態優先:注重生態環境保護,推廣綠色建筑和生態修復技術,實現可持續發展。

  二、主要任務與措施

  1. 居民住房恢復重建

  對倒塌和嚴重損壞的住房進行鑒定,制定重建或修繕計劃。

  提供臨時安置點,確保受災群眾有安全住所。

  加快住房重建進度,優先保障低收入家庭和特殊困難群體。

  推廣綠色建筑技術,提高住房抗災能力。

  2. 基礎設施修復與提升

  修復受損道路、橋梁、供電、供水、通訊等基礎設施,確保暢通無阻。

  加強對水利設施的.檢修和加固,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提升防洪排澇能力,完善防洪體系,增強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

  3. 農業生產恢復

  組織專家評估農業受災情況,制定災后恢復生產計劃。

  提供種子、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支持,幫助農民恢復生產。

  加強農業技術培訓,提高農民防災減災能力。

  調整農業結構,發展特色農業和生態農業,促進農民增收。

  4. 公共服務設施重建

  修復受損的學校、醫院、養老院等公共服務設施,確保正常運轉。

  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防止災后疫情發生。

  提供心理援助服務,幫助受災群眾走出心理陰影。

  5. 生態環境修復

  清理河道、湖泊等水域垃圾和淤泥,恢復水體生態。

  實施植樹造林、水土保持等生態修復工程,改善生態環境。

  加強環境監測和預警機制建設,保障生態安全。

  三、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災后重建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2. 加大資金投入: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財政支持,同時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捐贈和援助。

  3. 強化政策支持:出臺一系列優惠政策,減輕受災群眾和企業負擔。

  4. 加強監督檢查: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確保災后重建工作公開透明、廉潔高效。

  5. 注重宣傳教育:加強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教育,提高群眾自救互救能力。

  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13

  為了能夠迅速恢復并提升災區通信基礎設施的服務能力,為災區經濟社會的全面恢復和發展提供堅實的通信保障,特制定本運營商災后重建方案。

  一、總體思路

  在自然災害發生后,運營商需迅速響應,以“快速恢復、科學規劃、全面重建、適當超前”為原則,全面加快災區通信基礎設施的恢復與重建工作。通過科學規劃、統籌兼顧、共建共享,確保災區通信服務盡快恢復正常并適當超前發展,為災區經濟社會的全面恢復和發展提供堅實的通信保障。

  二、工作目標

  1. 短期目標:確保受災區域通信基礎設施的.基本恢復,保障應急通信需求,確保災區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2. 中期目標:完成災區通信基礎設施的全面恢復與重建,實現災區通信服務能力與災前相當,并適當提升防災抗災能力。

  3. 長期目標:構建高效、安全、可靠的公眾通信網,助力災區信息化建設,提升災區的整體信息化水平,為災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三、重點任務

  1. 受損評估與規劃

  對受災區域的通信基礎設施進行全面評估,包括基站、光纜、傳輸設備等受損情況。

  根據評估結果,制定詳細的災后重建規劃,明確重建優先級和時間表。

  2. 緊急應對措施

  立即啟動緊急應對措施,確保受損基站和傳輸設備的臨時恢復,保障災區基本通信需求。

  調配備用設備,提供應急通信服務,確保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3. 基礎設施恢復與重建

  對受損基站進行徹底維修或重建,確保其正常運轉。

  加強基站的抗災能力,如增加備用發電設備、加固基站建筑等。

  修復受損的光纜和傳輸設備,確保通信網絡的暢通無阻。

  4. 提升防災抗災能力

  對通信基礎設施進行更加嚴格的抗災檢測和加固,提升整體防災抗災能力。

  引入先進技術和設備,如無人機、衛星背包站等,提升應急通信能力。

  制定和完善應急通信預案,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響應。

  5. 信息化建設

  打造網絡化信息服務平臺,助力災區經濟社會的信息化轉型。

  利用5G、千兆光網、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提升重建效率與質量。

  加大高鐵站、火車站等重點區域的共享建設,為災區信息化建設提供良好環境。

  四、實施步驟

  1. 摸底選址:對受災區域進行全面摸底,確定受損情況和重建需求,科學選址。

  2. 設計評估:根據摸底結果,制定詳細的設計方案,并進行評估論證。

  3. 規劃會審:組織專家對設計方案進行會審,確保方案的科學性和可行性。

  4. 實施重建:按照規劃方案,有序開展重建工作,確保各項任務按時完成。

  五、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災后重建工作專班,明確職責分工,加強統籌協調。

  2. 落實重建資金:積極爭取政府和社會各界的支持,確保重建資金到位。

  3. 強化部門協同: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

  4. 細化支持政策:制定和完善支持政策,為災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14

  在地震、洪水、臺風等災難后,通信基礎設施往往遭受重創,導致通信中斷,嚴重影響災區救援、信息傳遞及民眾生活。為了迅速啟動災后重建工作,恢復通信服務,對于保障社會穩定、促進救援行動,特制定本運營商災后重建方案。

  一、災情評估與應急響應

  1. 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災害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機制,成立由高層領導掛帥的災后重建指揮部,統籌協調各方資源。

  2. 災情快速評估:通過衛星遙感、無人機巡查、地面人員現場勘查等方式,快速評估受損通信設施情況,包括基站、傳輸線路、數據中心等。

  3. 緊急通信保障:優先恢復災區緊急通信能力,如搭建臨時基站、衛星電話、無人機中繼等,確保救援指揮和公眾基本通信需求。

  二、重建規劃與資源調配

  1. 制定重建規劃:根據災情評估結果,制定詳細的'災后重建規劃,明確重建目標、時間表、預算及所需資源。

  2. 資源調配:緊急調撥搶修設備、物資、技術人員等至災區,優先保障重點區域和關鍵節點的恢復工作。

  3. 合作與協調:與政府部門、其他運營商、設備供應商及第三方服務商緊密合作,共享資源,協同作戰,提高重建效率。

  三、具體實施步驟

  1. 基礎設施搶修:

  基站修復:優先修復關鍵基站,恢復網絡覆蓋,逐步擴大覆蓋范圍。

  傳輸線路恢復:搶修受損光纜、微波等傳輸線路,確保數據通信暢通。

  數據中心加固:對受損數據中心進行安全檢查,加固結構,恢復運行。

  2. 電源與能源保障:

  配備移動發電車、油機,為無法接入電網的基站和數據中心提供臨時電力。

  修復受損供電線路,確保長期電力供應穩定。

  3.網絡安全與恢復:

  加強網絡安全防護,防止災后網絡攻擊。

  恢復受損業務系統,確保數據完整性和服務連續性。

  4. 用戶服務與關懷:

  通過短信、社交媒體等渠道,及時向用戶通報恢復情況,解答用戶疑問。

  為受災用戶提供免費或優惠的通信服務,減輕其經濟負擔。

  四、后期評估與優化

  1. 重建效果評估:災后重建完成后,組織專業團隊對重建效果進行全面評估,總結經驗教訓。

  2. 優化網絡布局:根據評估結果,優化通信網絡布局,提高抗災能力,為未來可能的災害做好準備。

  3. 完善應急預案:根據此次重建經驗,修訂和完善應急預案,提升應急響應速度和效率。

  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15

  災后恢復重建關系災區群眾的切身利益和長遠發展,是一項龐大系統工程和重大政治任務。為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依據《焦作市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在開展災害損失評估等工作的基礎上,經過研究論證、廣泛征求意見,制訂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實施范圍為山陽轄區。山陽區為災后恢復重建一般災區。根據《河南省特大暴雨洪澇災害范圍評估報告》和《焦作市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實施方案》,結合我區實際,綜合考慮災害損失、重建任務等,我區恢復重建內容主要包括:居民住房、基礎設施、城市內澇治理、公共服務、產業恢復振興、生態環境修復、應急管理等。支持政策適用于因災損毀居民住房的修繕重建和水利、交通、教育等重點設施恢復重建。

  二、重建目標

  20xx年5月份,全面完成居民住房修繕加固和原址重建;20xx年汛期前,基本完成影響防洪的水毀水利工程修復,市政、交通等基礎設施和教育、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保障能力基本恢復到災前水平。20xx年8月前,全面完成災后恢復重建任務,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得到顯著提升。

  三、主要任務

  (一)居民住房。把城鄉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擺在優先位置。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推進,充分尊重群眾意愿,全面落實“四議兩公開”,在做好受災群眾臨時安置的基礎上,統籌推進損毀居民住房恢復重建,科學選址、集約用地,嚴格工程質量標準,確保災區群眾住上安全房、放心房。

  1.維修加固。對房屋輕微受損或出現結構安全隱患的,經鑒定可以加固后繼續使用的一般性損壞房屋,積極組織維修加固,消除危險隱患。對符合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條件的,可按程序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維修加固后的住房確保達到居住標準。

  2.原址重建。對于完全損毀或者嚴重破壞、經鑒定后無法修復且影響公共安全的房屋,予以拆除重建。建立專門臺賬,結合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等工作統籌推進。新建住房要嚴格執行有關建設標準,確保重建住房質量安全。

  (二)基礎設施。按照遠近結合、突出重點、適度超前的原則,盡快恢復基礎設施功能,逐步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強化保障能力,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1.水利設施。統籌水毀修復和能力提升、防洪排澇和民生保障,加快水毀工程應急恢復重建和防洪薄弱環節領域建設,系統開展重點河道綜合治理。

  2.交通設施。按照“先通后固、逐步提速”的原則,全力加快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進一步提升交通通暢水平和防災抗災能力。

  公路根據損毀程度,分批次推進農村公路恢復重建,推動路容路貌、通行能力、服務質量恢復到災前水平。

  3.市政設施。以功能恢復和保障運行安全為重點,高標準高質量推進市政設施建設,20xx年6月底恢復到災前水平。

  (1)提標修復道路橋涵等設施。堅持先地下后地上,明患和隱患并重,全面排查城市道路、地下管網、地下停車場及地下通道、路燈供電等設施安全隱患,建立隱患排查項目臺賬,并根據檢測結果制定修復方案,按照“一處一策”原則制定修復重建方案,做好加固、提升整治工作。排查現狀橋梁防洪標準,改造不滿足現行標準要求的`橋梁,修復的橋梁標準不低于原有水平,重建橋梁執行現行建設標準的高值。

  (2)確保地下空間安全度汛。加強涵洞、地下商場、地下停車場等地下空間內部防洪排澇設計和設施建設,科學合理確定防洪標準,綜合運用防、排、堵、截等措施應對洪水侵入。對地下商業設施、地下車庫、市政管線、人民防空、地下倉儲以及高層建筑地下空間全面進行隱患排查,提升排水防澇能力,確保安全。建立健全地下空間維護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維護和維修工作。落實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防汛責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提升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三)公共服務設施。整合資源,優化布局,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盡早恢復并提升城鄉一體、普惠共享的公共服務體系。

  1.教育領域。堅持“統籌推進、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分步實施”原則,加快各類受損學校設施修繕、加固、重建,盡快恢復受損教育基礎設施,全面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嚴格執行建設標準,把學校建成安全牢固的公共服務設施和社會避難場所。

  2.文化體育。恢復重建受災的城鄉公共文化、群眾體育等設施,加快黃龍山登山步道等項目建設,有效保障群眾基本公共文化體育服務需求。

  (四)產業恢復。堅持恢復重建和加速產業轉型升級相結合,大力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在主要產業全面恢復基礎上,發展壯大特色優勢產業,推動產業結構優化調整,夯實產業發展支撐。

  1.農業領域。鞏固提升糧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修復田間道路、大棚溫室等各類農業水毀設施,完善管護機制,確保農田水利設施長久發揮效益。加強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穩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災區基本農田面積和糧食產能穩定。及時排除田間積水,清除附著在農作物上的雜物,適期適量追肥,促進植株恢復生長。開展絕收地塊農作物改種補種,實現能種盡種。加強病蟲害防控,及時開展應急防治和統防統治。

  2.工業領域。深入實施“萬人助萬企”活動,落實減稅降費等紓困惠企政策,加強水電氣暖運和用工、資金等要素保障,推進重點企業盡快復工復產、達產達效。全面開展企業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推動受災企業開展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四化改造”,加快轉型升級,提高市場競爭力。支持骨干企業整合資源,通過延鏈補鏈、產業援建、兼并重組等方式,修復產業鏈斷點堵點,融入區域產業大循環。

  3.服務業領域。支持商貿業復工復產。恢復農產品批發市場、商業綜合體、大型商超、社區商圈等商業服務網點正常生產經營,完善市場服務體系。加強地下商場、商業街區防災避難能力建設,提升應急疏散效率。加強價格日常監測,強化災區市場日常監督檢查,開展受災區域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堅決杜絕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流入市場。

  (五)應急管理。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健全全域化應急救援體系,全面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

  1.災害預警

  (1)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健全覆蓋全災種、全行業、全過程的應急預案體系,加強總體預案、專項預案、部門預案和基層單位預案評估修訂,分行業領域編制應急工作手冊。優化簡化應急預案為應急行動方案,制作應急處置流程圖。按照“一區一案、一街道一案、一村一案”的要求,推進河道防御洪水方案、超標準洪水防御預案、城市防洪應急預案、山洪災害防御預案及本行業本部門防汛專項應急預案等修訂工作,形成全市防汛應急預案體系。完善應急演練制度,組織開展跨區域、跨領域綜合應急演練。專項預案、部門預案每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演練;高危行業企業、人員密集場所每半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演練;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結合災害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避難疏散演練。

  (2)規范應急響應程序。健全各類災害事故快速響應研判制度,完善應急響應研判程序,分級分類制定應急指令,明確各類災害事故的應急響應主體、內容和啟動條件。進一步完善重特大災害事故應急指令,規范停工、停業、停學、停運、停課、停產和關閉地下空間、橋涵、隧道等應急措施,利用政務微信微博、短視頻平臺等新媒體,融合廣播、電視、戶外顯示終端、鄉村(社區)大喇叭、手機短信等,及時將應急指令精準通知到戶到人。

  (3)加快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開展水旱、氣象、地震、森林和草原火災等單災種、歷史災害和承災體風險普查,提高自然災害風險預報預警和防范應對能力。

  2.應急救援能力

  (1)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強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組建地質災害、水域、應急通訊等專業救援處置分隊。支持街道、園區和企業結合實際建設專(兼)職救援隊伍。

  (2)應急物資保障。設立區、辦事處、村級物資儲備點不低于64個,儲備帳篷、棉被、棉衣、救生衣等不低于10種救災物資,以及沖鋒舟、抽水泵、移動執法終端、對講機等不低于20種救援裝備。

  3.應急組織體系

  (1)應急指揮調度。全面提升區級應急管理指揮中心效能,依托山陽區應急指揮平臺,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調度機制,協調公安、交通、消防救援、衛生健康、應急管理、行業主管等部門,實現多部門協同、前后方指揮部聯動。定期開展自然災害風險、安全生產形勢綜合分析研判。

  (2)基層應急能力提升。現有街道級應急委員會9個,應急委日常工作機構9個工作人員23名,各社區、村安全勸導站、安全勸導員和災害信息員均已成立和人員配備到位。需進一步健全基層應急管理綜合執法隊伍,依法落實基層應急管理執法職能,整合安全生產、防災救災等職能,定期或隨時召開基層應急能力提升工作會議安排部署相關工作,加強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

  4.全民應急素質。通過電視、廣播、微博、微信、網站、短視頻等多種渠道向公眾傳播災害防御知識。針對各類突發事件,編制應急自救手冊。積極發揮防災減災科普知識手冊的作用,組織專家編制通俗易懂的宣傳頁、口袋書、小冊子,將防災安全普及活動同“黨員聯戶”“敲門入戶”結合起來,確保防災理念入腦,防災知識入心。組織開展領導干部應急處突專題培訓,加強應急理論、預案管理、應急保障、風險管控、應急指揮、應急響應等知識學習與應用研究,強化實戰指揮演練,切實增強防范化解風險,應對處置突發事件的本領,不斷提升應急處突能力。

  四、政策措施

  災后恢復重建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形成各方合力,確保本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全面完成。

  (一)資金籌措。按照本方案確定的目標和任務,全區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內項目資金總需求約1713.7萬元,包括恢復重建類1028.9萬元,能力提升類684.8萬元。其中,水利領域恢復重建15萬元,交通領域恢復重建506萬元,應急領域恢復重建507.9萬元,教育領域能力提升684.8萬元。

  (二)財稅政策。全區要積極創新籌資方式,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多渠道籌措恢復重建資金,廣泛撬動社會資金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加強與國家、省溝通銜接,爭取中央財政、省財政、專項債券資金支持。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大力壓縮一般性支出,根據項目輕重緩急,統籌做好財政資金及其他各類資金的安排使用。

  (三)保障措施。區災后恢復重建專班要做好恢復重建任務的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各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是恢復重建執行和落實主體,要建立與災后重建任務相適應的工作機制,壓實責任,抓好落實,確保按期完成重建任務。要組織好恢復重建所需物資的生產和調運,確保物資供應高效、暢通、安全。要發揮主流媒體作用,及時宣傳災后重建政策措施,深入挖掘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認真總結好經驗好做法,全力營造加快推進災后恢復重建的良好氛圍。

  (四)組織實施。本方案是開展災后恢復重建的重要依據,區直各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要認真執行,切實維護方案嚴肅性。區直有關部門可根據本方案,分別編制居民住房和市政基礎設施、水利、農林業、交通、教育、醫療衛生、文化旅游和文物、應急能力提升等專項方案,對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實行清單化管理。

  (五)監督檢查。強化恢復重建目標管理,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確保恢復重建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加強對災后重建資金、重要物資和項目建設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物資合規使用。對災后恢復重建涉及的政策、資金和項目,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認真履行項目管理程序,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項目完工后及時組織竣工驗收。堅持安全第一、質量第一,實行災后重建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災后重建資金、項目和物資檔案登記制度。及時公布災后重建資金安排、物資使用、項目進展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陽光重建、廉潔重建。

  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16

  面對自然災害的嚴峻挑戰,特別是暴雨導致的洪水、泥石流等災害,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重大影響。為迅速恢復災區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需求,促進經濟社會穩定發展,特制定本災后重建與恢復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保障民生:優先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包括臨時安置、醫療救助、食品供應等。

  恢復基礎設施:加快修復受損的道路、橋梁、水利、電力、通信等基礎設施,恢復災區基本公共服務功能。

  重建家園:根據受災情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高質量推進居民住房、學校、醫院等民生工程重建。

  生態修復:加強災區生態環境修復,防止次生災害發生,促進生態系統平衡恢復。

  提升防災能力:總結經驗教訓,完善防災減災體系,提高災區及周邊地區的綜合防災能力。

  二、主要任務與措施

  緊急救援與安置

  設立臨時安置點,確保受災群眾有安全住所。

  組織醫療隊伍,開展傷員救治和疾病預防工作。

  調配生活物資,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需求。

  基礎設施搶修與恢復

  優先搶通受損嚴重的道路、橋梁,保障救援物資和人員通行。

  修復電力、通信設施,恢復災區通訊和照明。

  清理河道,修復水利設施,防范次生洪澇災害。

  住房重建與修繕

  對受損房屋進行安全鑒定,分類施策。

  對需重建的`房屋,科學選址,規劃設計,確保住房安全舒適。

  對可修繕的房屋,提供必要的修繕材料和技術支持。

  公共服務設施恢復

  重建或修復學校、醫院、養老院等公共服務設施,保障群眾基本公共服務需求。

  恢復商業網點,促進市場供應,滿足群眾日常生活需求。

  生態環境修復

  實施水土流失治理,恢復植被,保護生物多樣性。

  清理垃圾和污染物,防止環境污染。

  加強水源地保護,確保飲水安全。

  防災減災體系建設

  完善氣象監測預警系統,提高災害預報準確性。

  加強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提高公眾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制定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提升應急響應能力。

  三、保障措施

  組織保障:成立災后重建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

  資金保障:積極爭取上級財政支持,統籌安排本級財政資金,動員社會力量捐贈。

  物資保障:建立災后重建物資儲備體系,確保物資供應充足。

  技術保障:組織專家團隊,提供技術支持和咨詢服務。

  監督評估:建立災后重建工作監督機制,定期評估工作進展和成效,及時調整完善工作方案。

  災后重建是一項復雜而艱巨的任務,需要政府、社會、群眾三方面共同努力。我們將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推進災后重建工作,努力讓災區人民早日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重建美好家園。

  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17

  近期,我鄉鎮遭受了嚴重的暴雨襲擊,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重大損失。為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重建美好家園,特制定本災后重建方案。

  一、總體目標

  保障民生:優先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包括臨時安置、食品供應、醫療救助等。

  恢復基礎設施:快速修復受損的道路、橋梁、水利、電力、通信等基礎設施,確保交通暢通、信息無阻。

  重建家園:對倒塌或嚴重損壞的房屋進行重建或修繕,確保受災群眾有安全、舒適的居住環境。

  恢復生產:幫助受災企業和農戶恢復生產,減少經濟損失,促進經濟持續穩定發展。

  二、具體措施

  成立災后重建領導小組

  由鄉鎮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災后重建工作的統一指揮和協調。

  緊急救援與安置

  設立臨時安置點,為無家可歸的群眾提供安全住所和必要的生活物資。

  加強醫療救助力量,確保受傷群眾得到及時救治。

  發放救災款物,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

  基礎設施搶修

  優先修復受損嚴重的道路、橋梁,確保救援物資和人員能夠順暢通行。

  搶修電力、通信設施,恢復供電和通訊能力。

  加強水利設施檢查和維護,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住房重建與修繕

  對倒塌或嚴重損壞的'房屋進行鑒定評估,制定重建或修繕計劃。

  爭取上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的支持,提供資金、技術和物資援助。

  組織專業施工隊伍,加快住房重建進度,確保工程質量。

  農業生產恢復

  組織農業技術人員深入田間地頭,指導受災農戶開展災后自救。

  發放農業生產資料,如種子、化肥、農藥等,幫助農戶恢復生產。

  加強病蟲害防治和農田排水工作,減少災害損失。

  心理疏導與社會救助

  開展心理疏導服務,幫助受災群眾緩解心理壓力和情緒困擾。

  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為困難群眾提供長期救助和支持。

  三、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加大投入力度:積極爭取上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的資金支持。

  強化監督檢查:建立災后重建工作監督機制,確保工程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益。

  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群眾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災后重建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和支持。我們將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推進災后重建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早日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重建美好家園。

  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18

  今年以來,我縣先后遭受多種自然災害,春旱夏澇、旱澇疊加、局部風雹、多災并發,其中8月28日至10月18日,全縣平均降雨量達534.1毫米,較常年同期偏多2.6倍。據核實,全縣18個鄉鎮(場、區),有213個村、9.5萬戶、30.4萬人受災,成災8.1萬戶、25.5萬人,緊急轉移安置災民1950戶4875人,累計經濟損失4.05億元。為切實做好抗災救災、災后重建工作,盡快恢復受災地區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根據縣委、縣政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抗災救災的各項決策部署,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將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作為全縣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的中心工作,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統一部署、分工負責,立足應急、著眼長遠,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因素,大力開展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促進全縣經濟平穩發展,保障社會和諧穩定。

  二、基本原則

  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要堅持明確責任,分級負責;科學規劃,統籌兼顧;政府推動,自力更生;公開透明,陽光操作;統一政策,分類指導的原則,加快組織推進,按時完成任務。

  三、工作任務

  各鄉鎮(場、區)、縣直有關部門要圍繞“抗災保安全、救災保民生、重建保發展”的總體要求,迅速組織開展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力爭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任務,確保工作有氛圍、有特色、有亮點。

  (一)妥善安排好群眾生活。今年我縣受災面較大、倒房戶較多。據初步統計,全縣今冬明春因災缺糧1.4萬戶、4.6萬人,其中需救濟1.1萬戶3.4萬人。縣民政部門和各鄉鎮(場、區)要妥善安排好今冬明春受災及困難群眾生活,尤其要進一步摸清今冬明春困難群眾對象的底數及困難情況,建立救助臺賬,并及時予以救助,做到應救盡救,將保障有飯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有病能及時醫治等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受災群眾生活不出問題。

  (二)全面完成災民倒損房屋恢復重建

  由于今年因災倒損房屋恢復重建時間緊、任務重,原則上對屬唯一住房的因災倒房戶、房屋受損戶進行恢復重建。總體要求是:倒塌房屋重建戶,必須在12月底前完成,春節前搬進新居;受損房屋維修戶,必須在11月底全面完成。

  其中:

  (1)屬易地扶貧搬遷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要加快安置點建設進度,建成后迅速完成搬遷入住。

  (2)非易遷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要統籌利用好民政救助和危房改造政策組織實施。以上貧困戶因災倒損房屋恢復重建必須一次性全部恢復重建到位。

  (3)非建檔立卡貧困戶,由民政部門會同鄉鎮(場、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相應政策進行恢復重建。

  因災倒房重建救助標準:家庭成員為1人的救助面積控制在25㎡以內,2人的救助面積控制在50㎡以內,3-4人的救助面積控制在70㎡以內、5人以上的救助面積控制在80㎡以內。民政部門認定的一類對象(散居五保戶、孤兒)、二類對象(低保戶、建檔立卡貧困戶中非易地搬遷對象、困難優扶對象家庭、主要勞力一級、二級殘疾、因災死亡家庭,家庭成員中患大病或因災重大傷病導致生活困難)、三類對象(上述兩類以外其它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存在困難的家庭),分別按救助面積每平方700元、400元、300元的標準救助。對因災房屋受損修繕所需資金達4000元以上的損房對象,按一、二、三類對象每戶分別不低于4000元、3000元、2000元標準救助。

  (三)全面恢復因災受損的交通設施

  縣交通運輸部門要發揮牽頭、抓總、統籌作用,按照先急后緩、先通后暢、先干后支的原則,加強對公路、橋梁的巡查,在確保縣鄉交通大動脈暢通的基礎上,制定災后恢復方案,并提供技術指導和資金支持,對危險路段和重要水毀路段及時組織搶修恢復,對邊坡塌方、路基缺損、路面損壞的公路進行逐步修復,并對危險路段設置警示標志。全縣道路搶險修通必須在11月10前完成,需新修的必須在20xx年6月份前完成。其中,國省干線及縣公路局列養的縣鄉道由縣公路局負責恢復;對縣農村公路局列養的'縣鄉道由縣農村公路局負責恢復。農村公路災后恢復全部納入農村公路生命防護工程,由縣交通部門統籌,并會同縣行政服務中心牽頭組建一個專班,縣紀委、法制辦、財政局、審計局、工程造價部門、施工單位和鄉鎮(場、區)參與,共同監督管理和實施到位。

  (四)全面恢復因災受損的水利設施

  因災受損的水利設施恢復由縣水利部門牽頭負責,組織和指導鄉鎮(場、區)對水毀堤防、攔蓄水壩、灌排渠道、基本農田進行恢復重建;對全縣既有防汛灌溉效益、又有經濟社會效益的水庫和堰塘實施整險加固,徹底消除隱患;對全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尤其是集鎮水廠、抗旱應急水源等集鎮供水工程恢復進行指導,為供水管道鋪設、管網延伸做好技術服務,并結合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提供資金、物資支持,確保群眾能夠吃上潔凈水。

  (五)全面推進滑坡體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縣國土局等相關部門和各鄉鎮(場、區),按照“行業指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從20xx年11月1日到20xx年2月15日,對全縣目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險情、災情處置到位,對全縣地質災害隱患點及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是否存在地質災害安全隱患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有效掌握汛期結束后的地質災害情況,積極督導相關責任單位對排查出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整改到位,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1.已經納入易地扶貧搬遷戶的居民點(區),因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造成房屋倒損,要加快施工進度,盡早搬入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

  2.地質災害規模小,受災較輕,排險成本較小的,由受災戶自行組織排險。

  3.因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引起居民農房受威脅,該地質災害點可以實施應急治理等措施消除災險情隱患的,優先考慮對地質災害點實施應急治理,消除安全隱患。如:夾河鎮黑虎廟危巖體崩塌、景陽鄉南院溝村滑坡、河夾鎮童園小學滑坡、河夾鎮風溝村和坪溝村地災滑坡、澗池鄉集鎮滑坡、觀音鎮雙掌坪村滑坡、羊尾鎮花栗庵村滑坡等。

  4.因工程建設等人工因素引發的,如目前全縣40多處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的高切坡、高填方、擋墻未達到技術要求等,導致發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隱患,按照“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由國土部門監督責任單位或個人排險治理到位。

  5.對于自然因素引發的規模較大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點,無法實施工程治理措施或實施治理措施成本過高的,堅決實施搬遷避讓,堅持自力更生、自建為主、適當補助的原則,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由國土部門制定實施方案并籌資落實。

  (六)全面開展農業生產自救

  1.支持專業大戶生產。各涉農部門要深入到受災產業大戶,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及時指導災后恢復生產,推動產業發展。對畜牧、蔬菜等特色產業受損較重的,要核實情況,給予救助。

  2.認真組織秋播生產。牢固樹立受災之年“年度目標不變,發展任務不減”的意識,抓好秋播生產。要及時搶收成熟作物,做到顆粒歸倉;要普及推廣良種應用、測土配方施肥等技術,完成秋播小麥26.5萬畝,馬鈴薯3萬畝,油菜9.5萬畝;要加強田間管理;同時做好畜牧疫病防控和冬季森林防火工作。

  3.狠抓農業結構調整促增收。按照“以菜補糧、以雜補主、以養補種、以副補農”的要求,及時調整農業結構,抓好大棚基地建設和恢復,完成秋播蔬菜11.2萬畝;及時添欄補槽,增加豬、牛、羊等畜禽飼養量;新建林特基地1萬畝;認真抓好煙葉產業,足額預留煙地0.8萬畝;加強桑園管理和補植,組織訂單種植茶葉、中藥材等3萬畝。鼓勵受災群眾大力發展勞務經濟,發展第三產業,努力增加農民收入。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通過聯席會議等多種形式,及時研究、出臺相關政策措施,統籌解決災后重建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各相關單位要根據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編制本部門具體工作推進方案,列出項目清單、責任清單、進度清單,加快推進實施。各行業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由工作方案明確的責任單位具體負責。各鄉鎮(場、區)要組建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專班,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強力推進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二)強化資金籌措。各鄉鎮(場、區)、縣直各單位要千方百計積極爭取中央、省、市各類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資金。要積極包裝策劃申報一批災后恢復生產生活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按照早規劃、早安排、早啟動、早恢復的原則,科學規劃恢復重建項目,盡快恢復群眾生活、生產及基礎設施恢復重建,保障受災群眾生產生活需要。要集中財力用于災后恢復重建,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對各級各類救災及恢復重建資金,要即到即轉、即撥即用。

  (三)狠抓督辦落實。加強災后恢復重建各項政策落實監督檢查,嚴格檢查和審計資金使用情況,嚴把工程質量關、資金使用關、廉潔安全關。加強對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的監管,嚴肅查處截留、擠占、挪用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物資等違紀違法行為。成立災后重建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全面壓實項目監督責任。進一步明確部門的監管職責,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建設、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原則,實行“掛牌督辦,銷號管理”,全力推進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建設。

  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19

  在自然災害發生后,運營商作為社會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迅速恢復通信服務、保障社會穩定和民眾生活的重要責任。為了全面加快災區通信基礎設施的恢復重建工作,確保災區通信服務盡快恢復正常并適當超前發展,為災區經濟社會的全面恢復提供堅實支撐,特制定本運營商災后重建方案。

  一、工作重點

  1.初步評估與規劃

  立即組織專業團隊對受災地區進行初步評估,明確通信基礎設施的受損情況,包括受損基站數量、受損程度及原因等。

  根據評估結果,結合當地災情救援需求,制定災后重建的總體規劃和詳細實施方案。

  2.緊急應對措施

  優先保障員工安全,確保所有受災地區的員工得到妥善安置。

  立即啟動緊急維修機制,對受損基站進行緊急維修,調配備用設備,確保通信服務的'基本運轉。

  提供應急通信服務,如臨時基站、衛星電話等,保障災區救援指揮和民眾通信需求。

  3.全面恢復與重建

  對受損嚴重的通信基礎設施進行徹底維修或重建,確保其長期穩定運行。

  加強基站的抗災能力,如增加備用發電設備、加固基站建筑等,提高網絡防災抗災水平。

  修復和重建受損的通信光纜和傳輸設備,確保通信網絡的完整性。

  4.公眾通信網高起點重建

  以需求為導向,恢復重建固定通信、移動通信和互聯網,建設先進實用、覆蓋完善、高效高質的公眾通信網。

  結合災區重建規劃,統一規劃建設通信業務用房、通信管道以及無線通信基站,統籌市電引入、發電機組、蓄電池配備等電源建設。

  5.應急通信系統建設

  總結洪災等自然災害的通信保障經驗,結合國家應急通信體系建設規劃,提升應急通信能力。

  構建天地一體、高效協同的應急通信體系,確保緊急情況下各級政府的指揮調度暢通無阻。

  6.助力災區信息化建設

  打造網絡化信息服務平臺,大力發展綜合信息服務,助力災區經濟社會信息化。

  利用5G、千兆光網、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服務災區數字化轉型,提升重建效率與質量。

  二、實施步驟

  1.摸底選址與設計評估

  組織專業團隊深入災區,全面摸排通信基礎設施受損情況,科學選址,確定重建項目。

  進行設計評估,確保重建方案科學合理、經濟可行。

  2.規劃會審與立項批復

  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對重建方案進行會審,確保方案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劃要求。

  完成立項批復,明確項目資金、建設周期等關鍵要素。

  3.物資采購與施工建設

  根據重建方案,開展物資采購工作,確保所需設備、材料及時到位。

  組織施工隊伍進場施工,嚴格按照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建設。

  4.驗收評估與總結提升

  完成重建項目后,組織驗收評估工作,確保項目質量達標。

  總結重建工作經驗教訓,為今后類似災害的預防和處理提供借鑒。

  三、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災后重建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重建工作。

  明確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確保工作有序開展。

  2.落實重建資金

  積極爭取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資金支持,確保重建項目資金充足。

  加強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專款專用、高效使用。

  3.強化部門協同

  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及時通報工作進展和遇到的問題。

  4.細化支持政策

  制定詳細的支持政策,為重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加強政策宣傳解讀,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20

  為了迅速恢復并提升通信服務能力,確保通信基礎設施的安全、穩定和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運營商災后重建方案。

  一、總體思路

  1. 系統規劃,科學選址:結合災區實際情況,系統規劃通信基礎設施重建方案,科學選址,確保基礎設施的穩定性和安全性。

  2. 快速響應,高效推進:迅速啟動災后重建工作,高效推進各項任務,確保在最短時間內恢復通信服務。

  3. 共建共享,協同合作:加強運營商之間的合作,共建共享通信資源,提高重建效率和質量。

  4. 適當超前,提升能力:在恢復原有通信能力的基礎上,適當超前發展,提升通信網絡的防災抗災能力和服務質量。

  二、工作目標

  1. 短期內恢復災區通信服務,確保基本通信需求得到滿足。

  2. 中長期內優化通信網絡結構,提升防災減災能力,實現通信服務的高質量發展。

  3. 助力災區信息化建設,推動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

  三、重點任務

  1. 受損評估與規劃

  對受損通信基礎設施進行全面評估,包括基站、光纜、傳輸設備等。

  制定詳細的重建規劃和方案,明確重建項目、時間表和資金需求。

  2. 緊急應對措施

  立即啟動緊急應對措施,確保受災地區通信基礎設施的臨時運轉。

  調配備用設備,提供應急通信服務,保障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3. 基站恢復與重建

  對受損基站進行徹底維修或重建,確保其正常運轉。

  加強基站的抗災能力,如增加備用發電設備、加固基站建筑等。

  4. 光纜與傳輸設備修復

  對受損光纜和傳輸設備進行緊急修復和重建,確保通信網絡的連通性。

  提升光纜的抗洪能力,預防未來災害對通信設施的破壞。

  5. 公眾通信設施建設

  加快災區安置點公眾通信設施建設,實現受災群眾居民安置點的通信覆蓋。

  恢復農村災區正常通信能力,確保災區群眾回遷后的`正常通信服務。

  6. 應急通信系統建設

  總結洪災通信保障經驗和問題,提升應急通信能力。

  構建天地一體、高效協同的應急通信體系,保障緊急情況下各級政府的指揮調度。

  7. 信息化建設與數字化轉型

  利用5G、千兆光網、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服務災區數字化轉型。

  打造網絡化信息服務平臺,助力災區經濟社會信息化發展。

  四、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災后重建工作專班,細化工作措施,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各項任務有序推進。

  2. 落實重建資金:積極爭取政府項目資金支持,加大自籌資金力度,確保重建資金需求得到滿足。

  3. 強化部門協同: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其他運營商和社會各界的協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4. 細化支持政策:制定并細化災后重建支持政策,為重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5. 加強質量把控:建立健全質量監控體系,確保重建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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