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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災災后重建工程方案范文(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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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災災后重建工程方案1
災后恢復重建關系災區群眾的切身利益和長遠發展,是一項龐大系統工程和重大政治任務。為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依據《焦作市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在開展災害損失評估等工作的基礎上,經過研究論證、廣泛征求意見,制訂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實施范圍為山陽轄區。山陽區為災后恢復重建一般災區。根據《河南省特大暴雨洪澇災害范圍評估報告》和《焦作市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實施方案》,結合我區實際,綜合考慮災害損失、重建任務等,我區恢復重建內容主要包括:居民住房、基礎設施、城市內澇治理、公共服務、產業恢復振興、生態環境修復、應急管理等。支持政策適用于因災損毀居民住房的修繕重建和水利、交通、教育等重點設施恢復重建。
二、重建目標
20xx年5月份,全面完成居民住房修繕加固和原址重建;20xx年汛期前,基本完成影響防洪的水毀水利工程修復,市政、交通等基礎設施和教育、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保障能力基本恢復到災前水平。20xx年8月前,全面完成災后恢復重建任務,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得到顯著提升。
三、主要任務
(一)居民住房。把城鄉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擺在優先位置。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推進,充分尊重群眾意愿,全面落實“四議兩公開”,在做好受災群眾臨時安置的基礎上,統籌推進損毀居民住房恢復重建,科學選址、集約用地,嚴格工程質量標準,確保災區群眾住上安全房、放心房。
1.維修加固。對房屋輕微受損或出現結構安全隱患的,經鑒定可以加固后繼續使用的一般性損壞房屋,積極組織維修加固,消除危險隱患。對符合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條件的,可按程序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維修加固后的住房確保達到居住標準。
2.原址重建。對于完全損毀或者嚴重破壞、經鑒定后無法修復且影響公共安全的房屋,予以拆除重建。建立專門臺賬,結合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等工作統籌推進。新建住房要嚴格執行有關建設標準,確保重建住房質量安全。
(二)基礎設施。按照遠近結合、突出重點、適度超前的原則,盡快恢復基礎設施功能,逐步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強化保障能力,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1.水利設施。統籌水毀修復和能力提升、防洪排澇和民生保障,加快水毀工程應急恢復重建和防洪薄弱環節領域建設,系統開展重點河道綜合治理。
2.交通設施。按照“先通后固、逐步提速”的原則,全力加快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進一步提升交通通暢水平和防災抗災能力。
公路根據損毀程度,分批次推進農村公路恢復重建,推動路容路貌、通行能力、服務質量恢復到災前水平。
3.市政設施。以功能恢復和保障運行安全為重點,高標準高質量推進市政設施建設,20xx年6月底恢復到災前水平。
(1)提標修復道路橋涵等設施。堅持先地下后地上,明患和隱患并重,全面排查城市道路、地下管網、地下停車場及地下通道、路燈供電等設施安全隱患,建立隱患排查項目臺賬,并根據檢測結果制定修復方案,按照“一處一策”原則制定修復重建方案,做好加固、提升整治工作。排查現狀橋梁防洪標準,改造不滿足現行標準要求的橋梁,修復的橋梁標準不低于原有水平,重建橋梁執行現行建設標準的高值。
(2)確保地下空間安全度汛。加強涵洞、地下商場、地下停車場等地下空間內部防洪排澇設計和設施建設,科學合理確定防洪標準,綜合運用防、排、堵、截等措施應對洪水侵入。對地下商業設施、地下車庫、市政管線、人民防空、地下倉儲以及高層建筑地下空間全面進行隱患排查,提升排水防澇能力,確保安全。建立健全地下空間維護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維護和維修工作。落實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防汛責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提升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三)公共服務設施。整合資源,優化布局,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盡早恢復并提升城鄉一體、普惠共享的公共服務體系。
1.教育領域。堅持“統籌推進、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分步實施”原則,加快各類受損學校設施修繕、加固、重建,盡快恢復受損教育基礎設施,全面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嚴格執行建設標準,把學校建成安全牢固的公共服務設施和社會避難場所。
2.文化體育。恢復重建受災的城鄉公共文化、群眾體育等設施,加快黃龍山登山步道等項目建設,有效保障群眾基本公共文化體育服務需求。
(四)產業恢復。堅持恢復重建和加速產業轉型升級相結合,大力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在主要產業全面恢復基礎上,發展壯大特色優勢產業,推動產業結構優化調整,夯實產業發展支撐。
1.農業領域。鞏固提升糧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修復田間道路、大棚溫室等各類農業水毀設施,完善管護機制,確保農田水利設施長久發揮效益。加強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穩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災區基本農田面積和糧食產能穩定。及時排除田間積水,清除附著在農作物上的.雜物,適期適量追肥,促進植株恢復生長。開展絕收地塊農作物改種補種,實現能種盡種。加強病蟲害防控,及時開展應急防治和統防統治。
2.工業領域。深入實施“萬人助萬企”活動,落實減稅降費等紓困惠企政策,加強水電氣暖運和用工、資金等要素保障,推進重點企業盡快復工復產、達產達效。全面開展企業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推動受災企業開展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四化改造”,加快轉型升級,提高市場競爭力。支持骨干企業整合資源,通過延鏈補鏈、產業援建、兼并重組等方式,修復產業鏈斷點堵點,融入區域產業大循環。
3.服務業領域。支持商貿業復工復產。恢復農產品批發市場、商業綜合體、大型商超、社區商圈等商業服務網點正常生產經營,完善市場服務體系。加強地下商場、商業街區防災避難能力建設,提升應急疏散效率。加強價格日常監測,強化災區市場日常監督檢查,開展受災區域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堅決杜絕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流入市場。
(五)應急管理。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健全全域化應急救援體系,全面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
1.災害預警
(1)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健全覆蓋全災種、全行業、全過程的應急預案體系,加強總體預案、專項預案、部門預案和基層單位預案評估修訂,分行業領域編制應急工作手冊。優化簡化應急預案為應急行動方案,制作應急處置流程圖。按照“一區一案、一街道一案、一村一案”的要求,推進河道防御洪水方案、超標準洪水防御預案、城市防洪應急預案、山洪災害防御預案及本行業本部門防汛專項應急預案等修訂工作,形成全市防汛應急預案體系。完善應急演練制度,組織開展跨區域、跨領域綜合應急演練。專項預案、部門預案每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演練;高危行業企業、人員密集場所每半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演練;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結合災害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避難疏散演練。
(2)規范應急響應程序。健全各類災害事故快速響應研判制度,完善應急響應研判程序,分級分類制定應急指令,明確各類災害事故的應急響應主體、內容和啟動條件。進一步完善重特大災害事故應急指令,規范停工、停業、停學、停運、停課、停產和關閉地下空間、橋涵、隧道等應急措施,利用政務微信微博、短視頻平臺等新媒體,融合廣播、電視、戶外顯示終端、鄉村(社區)大喇叭、手機短信等,及時將應急指令精準通知到戶到人。
(3)加快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開展水旱、氣象、地震、森林和草原火災等單災種、歷史災害和承災體風險普查,提高自然災害風險預報預警和防范應對能力。
2.應急救援能力
(1)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強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組建地質災害、水域、應急通訊等專業救援處置分隊。支持街道、園區和企業結合實際建設專(兼)職救援隊伍。
(2)應急物資保障。設立區、辦事處、村級物資儲備點不低于64個,儲備帳篷、棉被、棉衣、救生衣等不低于10種救災物資,以及沖鋒舟、抽水泵、移動執法終端、對講機等不低于20種救援裝備。
3.應急組織體系
(1)應急指揮調度。全面提升區級應急管理指揮中心效能,依托山陽區應急指揮平臺,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調度機制,協調公安、交通、消防救援、衛生健康、應急管理、行業主管等部門,實現多部門協同、前后方指揮部聯動。定期開展自然災害風險、安全生產形勢綜合分析研判。
(2)基層應急能力提升。現有街道級應急委員會9個,應急委日常工作機構9個工作人員23名,各社區、村安全勸導站、安全勸導員和災害信息員均已成立和人員配備到位。需進一步健全基層應急管理綜合執法隊伍,依法落實基層應急管理執法職能,整合安全生產、防災救災等職能,定期或隨時召開基層應急能力提升工作會議安排部署相關工作,加強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
4.全民應急素質。通過電視、廣播、微博、微信、網站、短視頻等多種渠道向公眾傳播災害防御知識。針對各類突發事件,編制應急自救手冊。積極發揮防災減災科普知識手冊的作用,組織專家編制通俗易懂的宣傳頁、口袋書、小冊子,將防災安全普及活動同“黨員聯戶”“敲門入戶”結合起來,確保防災理念入腦,防災知識入心。組織開展領導干部應急處突專題培訓,加強應急理論、預案管理、應急保障、風險管控、應急指揮、應急響應等知識學習與應用研究,強化實戰指揮演練,切實增強防范化解風險,應對處置突發事件的本領,不斷提升應急處突能力。
四、政策措施
災后恢復重建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形成各方合力,確保本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全面完成。
(一)資金籌措。按照本方案確定的目標和任務,全區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內項目資金總需求約1713.7萬元,包括恢復重建類1028.9萬元,能力提升類684.8萬元。其中,水利領域恢復重建15萬元,交通領域恢復重建506萬元,應急領域恢復重建507.9萬元,教育領域能力提升684.8萬元。
(二)財稅政策。全區要積極創新籌資方式,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多渠道籌措恢復重建資金,廣泛撬動社會資金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加強與國家、省溝通銜接,爭取中央財政、省財政、專項債券資金支持。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大力壓縮一般性支出,根據項目輕重緩急,統籌做好財政資金及其他各類資金的安排使用。
(三)保障措施。區災后恢復重建專班要做好恢復重建任務的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各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是恢復重建執行和落實主體,要建立與災后重建任務相適應的工作機制,壓實責任,抓好落實,確保按期完成重建任務。要組織好恢復重建所需物資的生產和調運,確保物資供應高效、暢通、安全。要發揮主流媒體作用,及時宣傳災后重建政策措施,深入挖掘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認真總結好經驗好做法,全力營造加快推進災后恢復重建的良好氛圍。
(四)組織實施。本方案是開展災后恢復重建的重要依據,區直各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要認真執行,切實維護方案嚴肅性。區直有關部門可根據本方案,分別編制居民住房和市政基礎設施、水利、農林業、交通、教育、醫療衛生、文化旅游和文物、應急能力提升等專項方案,對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實行清單化管理。
(五)監督檢查。強化恢復重建目標管理,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確保恢復重建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加強對災后重建資金、重要物資和項目建設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物資合規使用。對災后恢復重建涉及的政策、資金和項目,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認真履行項目管理程序,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項目完工后及時組織竣工驗收。堅持安全第一、質量第一,實行災后重建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災后重建資金、項目和物資檔案登記制度。及時公布災后重建資金安排、物資使用、項目進展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陽光重建、廉潔重建。
洪災災后重建工程方案2
為扎實做好我縣洪澇災害后恢復重建工作,根據省市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認真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科學評估、系統謀劃,遠近結合、標本兼治,精準施策、務求實效”的要求,以高度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以務實細致的舉措,以強大的落實力和保障力,奮力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加快推進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統籌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抗洪救災攻堅戰、經濟社會發展推進戰,努力讓受災群眾的生活達到或超過災前水平。
(二)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民生優先。科學評估災情損失,明確災后恢復重建重點任務,區分輕重緩急,把保障民生作為恢復重建的基本出發點,妥善做好損毀房屋重建,抓緊恢復主要道路、供水、供電、通信等基礎設施功能,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科學重建,安全第一。立足災情實際,遵循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嚴格落實災害防范和避讓要求,嚴格執行國家建設標準和技術規范,科學規劃布局和選址重建,一地一策推進恢復重建,確保災后恢復重建得到群眾認可、經得起歷史檢驗。
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堅持政府在防災減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中的主導地位,發揮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支持保障等重要作用。廣泛調動干部群眾、社會組織、企業等各方面積極性,加強政府與社會力量、市場機制的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災后恢復重建。
落實責任,加強統籌。健全縣級部門協同、災區群眾及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災后恢復重建機制。各鄉鎮、xx街道辦作為災后恢復重建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承擔組織領導、協調實施、提供保障等重點任務。
(三)主要目標。
全面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各項工作,加快修復損毀住房、水利、交通、電力、通信等設施,切實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需求,堅決防止因災致貧返貧,確保群眾生產生活秩序基本恢復正常。在此基礎上,確保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災后恢復重建任務,基礎設施保障能力不斷加強,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有所提升,主要產業全面恢復,防災減災能力不斷增強,災區生產生活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達到或超過災前水平。
二、重點任務
(一)妥善做好受災群眾安置工作。堅持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相結合,通過投親靠友、修繕重建、政府托底等方式,及時妥善疏散、轉移、安置受災群眾,確保不漏一戶、不落一人。加強衣被、帳篷、藥品、飲用水等應急生活物資調度和儲備,綜合運用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保障等方式,全力做好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吃、穿、住、醫”等方面需要。落實防止因災返貧致貧相關政策措施,強化脫貧戶監測預警,堅決守在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加強抗災救災款物發放使用等相關救助政策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
(二)抓緊住房及公共服務設施恢復重建。加快推進受災房屋修繕重建進度,統籌用好中央和省級因災損毀房屋補助、農村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老舊小區改造等政策,優先對脫貧監測戶、低保戶等重點人員因災損毀住房進行修繕或重建,20xx年6月底前完成恢復重建并入住。加快受災房屋安全鑒定、登記造冊和建檔立卡工作,建立住房安全保障動態監測機制,及時發現解決因災造成的農村危房問題。抓緊做好教育、醫療衛生、養老、社區服務機構等公共服務設施受損情況排查,及時搶修相關損毀設施,切實保障和改善受災地區群眾的生產生活。
(三)加快交通設施恢復重建。按照“先重后輕、先通后暢、先干后支”的原則,對因災損毀的道路、橋梁等進行搶修和除險加固,確保災區交通運輸盡快恢復通行。加快推進國省干線公路、農村公路等交通設施修復重建。對因災反復損毀和損毀特別嚴重的道路,因地制宜重新規劃線路,對影響原貧困鄉鎮和建制村通暢的災損公路優先實施恢復重建,進一步鞏固脫貧攻堅基礎設施建設成果,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交通設施恢復重建。
(四)加快水利防洪和農村安全飲水設施恢復重建。加緊修復因災損毀的水庫水閘、堤防護岸、灌排渠道、水文站、淤地(攔沙)壩、機電泵站等,盡快恢復設施功能。對因暴雨洪澇災害造成停水、斷水、水質不達標等問題的地區,采取應急供水、鋪設臨時管網等措施,保障群眾飲水安全,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受損安全飲水工程恢復重建。全面梳理洪澇災害暴露出的水利設施短板,按照先急后緩原則,加快推進河道治理、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等綜合治理工程。
(五)加快電力通信和廣電設施修復。全力做好漬水電力設備搶修和安全隱患排查,優先保障民生和防汛設施供電。進一步優化電網規劃設計,提升電網建設改造標準,確保線路安全穩定運行。優化縣域基礎通信網絡布局,盡快完成受災地方通信設施加固、替代和重建工作,保障災區正常通信。及時搶修廣播電視傳輸設施,確保廣播電視節目正常傳輸。
(六)加快城鎮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加緊修復受災地區損毀的城鎮交通、供水、供電、環保、燃氣等設施,開展市政設施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治理,盡快恢復城鎮基本功能。重點加快排水防澇設施建設,統籌城市防洪與內澇防治,統籌水資源供給與水安全保障,統籌規劃建設與運行管理,系統推進城市堤防、排水管渠、排澇除險、蓄水空間等設施建設,有效治理城市內澇問題。
(七)支持產業和生產設施恢復發展。全力恢復農業生產,加快受災耕地清淤排澇和搶收、搶種進度,恢復重建因災損毀溫室大棚、種苗基地、繁育場等農業生產設施,加強生產資料儲備調度,做好改種補種地塊田間管理,強化專業技術指導,努力減少災害損失。幫助受災企業加快損毀廠房的維護和重建,做好設備檢修和調試,加強工業園區、商貿市場的交通運輸、電力通信、供水供氣等保障,狠抓生產調度,優化服務管理,協助企業恢復生產經營。結合實際自然稟賦和受災情況,指導幫助受災地方優化產業結構、受災企業轉型改造升級。
(八)研究啟動新一輪避災搬遷工程。加強與省市相關部門的溝通銜接,對生活在地質災害易發多發、生態功能脆弱區、居住分散且難以有效消除災害隱患的人群,深入調查研究,摸清搬遷底數,借鑒陜南移民搬遷和易地扶貧搬遷經驗做法,整合各類政策,統籌各方力量,在尊重群眾意愿基礎上,穩妥有序、科學精準實施綜合搬遷,從根本上解決群眾住房安全問題。
(九)加強防災減災能力建設。遵循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統籌當前與長遠、生活與生產、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結合縣域經濟發展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謀劃建設一批防災減災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從根本上提升應對自然災害能力。建立健全各項防治管理體系,按照國家建筑抗震設防及各類工程建設行業標準規范,做好住房、道路、水利等工程恢復重建。以中小流域河道行洪、重要城鎮低洼內澇,水庫、水電站、尾礦庫等防洪重點區域安全渡汛為重點,實施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和重點隱患排查工程,加強氣象水文及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建設、抗洪搶險救授裝備和基層應急備災能力建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xx擔任組長,縣經濟發展局局長xx擔任副組長,縣政府辦、縣財政局、縣應急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局、縣水務局、縣交通局、縣教科體局、縣衛健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等有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經發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鄉鎮、xx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把災后恢復重建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緊迫民生工程,及時研究出臺相關政策措施,統籌解決災后重建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要根據總體方案的部署要求,認真梳理本行業、本區域災后恢復重建項目清單,制定具體工作推進方案,加快推進實施。相關鄉鎮、部門要健全災后恢復重建的工作責任機制,迅速成立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負責同志親自負責,確保有機構、有隊伍。縣經發局、縣應急局等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和督導落實,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落地。
(二)強化資金保障。各部門要加強與上級部門的匯報對接,積極爭取、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級等各類專項資金,優先支持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實施跨年度資金調度,調整資金支出結構,優化資金下達方式,做到即到即轉、即撥即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要大力壓縮一般性支出,統籌利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特殊轉移支付等資金,集中財力用于災后恢復重建。發揮蘇陜協作幫扶機制,積極爭取對口幫扶資金。積極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加大對受災地區的支持力度,及時做好信貸支持和承保理賠工作。建立企業幫扶受災地區工作機制,統籌用好慈善救助等社會幫扶資金。財政部門要加強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的統籌和支持。
(三)堅持統籌推進。堅持應急和謀遠相結合,認真研判災害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影響,加大力度、抓緊組織實施保障群眾生產生活急需的項目,全力保障脫貧地區搶險救災和災后重建。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聚焦河流湖泊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城市防洪安全,統籌推進縣城補短板強弱項、重大水利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等,謀劃建設一批基礎性、樞紐型重大項目。全面做好環境消毒、水源保護、食品衛生安全、疾病監測與控制、衛生防疫等方面工作,堅決杜絕大災之后出現大疫。
(四)狠抓督辦落實。各鄉鎮政府、丹州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單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加大防災減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力度,按照早規劃、早安排、早啟動、早恢復的原則,及時掌握工作進度,科學規劃恢復重建項目,在確保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明確時限,倒排工期,加快重建項目進度。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在依法依規基礎上,加強恢復重建項目用地保障,加快工程建設和資金撥付進度。加強災后恢復重建各項政策的監督檢查,嚴禁截留、擠占、挪用災后恢復重建資金和物資。
(五)廣泛動員參與。在積極爭取國家、省、市支持的同時,更加注重向內挖潛,動員群眾發揚自力更生精神,依靠勤勞雙手重建美好家園。積極組織受災群眾參與以工代賑工程項目建設,扎實做好務工組織、勞務報酬發放和項目實施等各項工作,幫助受災群眾就業增收。加強宣傳報道,廣泛宣傳災后恢復重建相關政策和先進典型,充分發輝示范引領作用,動員引導民營企業及社會各界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大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良好氛圍。
洪災災后重建工程方案3
為迅速啟動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切實抓好各項工作落實,盡快恢復災區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推動全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省、市關于洪澇災害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認真落實省、市關于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意見,把保障民生放在首位,把災后恢復重建作為全區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中心工作,統籌安排、超前謀劃,立足應急、著眼長遠,合理布局、分步實施,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因素,統籌整合人力、物力、財力等各種資源,大力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工程,確保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順利完成,努力實現全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立足保障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災后恢復重建的出發點,抓緊恢復住房、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積極擴大就業,增加農民收入,著力改善民生,達到“五有四服務”,即有飯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有柴燒;醫療衛生服務、飲食與文化服務、心理咨詢服務、治安管理服務。
(二)堅持規劃先行,科學統籌安排。災后恢復重建工作要在全面、準確核實災情的基礎上,科學制定方案,明確工作目標,落實工作責任,加強統籌協調,確保災后恢復重建任務按期完成。
(三)自力更生為主,國家補助為輔。廣泛動員受災群眾積極主動開展抗災自救,自力更生、艱苦奮斗。政府依法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對受災群眾給予必要幫助,推動災后恢復重建工作迅速開展。
(四)注重恢復建設質量,確保工程安全。新建住房和其他基礎設施項目要科學選址,嚴格執行城鄉建設規范,嚴把設計、施工、建材質量關,確保恢復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
(五)整合項目資金,確保順利實施。災后恢復重建要與農戶增收、新農村建設、生態移民、農村危舊房改造、貧困村整村脫貧等工作相結合,保障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有序推進。
三、目標任務
近期要將各種過渡性安置措施落實到位,確保災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滿足,群眾生產生活秩序基本恢復,受災群眾能夠溫暖安全過冬。在此基礎上,全面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各項工作,經過全區半年時間的努力,基本完成災后恢復重建各項任務,做到受災群眾妥善安置,生產生活基本恢復,基礎設施逐步完善,經濟社會事業健康發展。
四、時間安排
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分為準備、實施和驗收三個階段推進。
(一)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準備階段(xx月xx日—xx月xx日)
組建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機構,摸清洪澇災害破壞底數,擬定災后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災后恢復重建總體工作方案和子方案;召開災后恢復重建動員會,安排部署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實施階段(x月xx日—xx月xx日)
全區各級各部門圍繞災后恢復重建的工作任務和責任分工,切實履行職責,密切協調配合,全面推進災后恢復重建各項工作。
(三)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驗收階段(xx月xx日—xx月xx日)
組織檢查驗收工作組,對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進行全面檢查驗收。
五、組織機構
本次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時間緊、任務重,為保證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順利進行,特成立愛輝區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
愛輝區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民政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民政局局長曹懷世兼任。
為加快災后恢復重建工作,設立11個專項工作組。
(一)綜合協調組
職責:
(1)負責災后恢復重建綜合協調和情況統計、督辦指導等工作;
(2)負責區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情況總結、報告等材料的起草;
(3)及時向區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匯總上報各鄉鎮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情況;
(4)負責定期將匯總的綜合信息轉報區委、區政府和市重建辦。
(二)房屋恢復建設組
各鄉鎮政府主要領導
職責:
經初步統計,本次洪澇災累計倒損房屋2405間涉及883戶村民,其中,倒塌(嚴重受損)房屋548間涉及206戶村民;一般損壞房屋1857間涉及677戶村民。房屋恢復建設工作主要是完成統計鑒定、指導恢復建設和發放建房補助三項內容。
(1)民政局、住建局牽頭,各鄉鎮政府配合,對洪災損毀房屋進行分類統計并建立臺賬,按照要求上報省民政廳和省住建廳,此項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2)住建局牽頭,各鄉鎮政府配合,對洪災損毀房屋毀壞程度進行認定和鑒定,根據房屋毀壞程度和村民意愿,把受災民房重建與泥草房改造、新農村建設規劃結合起來,指導村民對受損房屋進行翻建或維修,完成房屋恢復建設任務,此項工作力爭xx月xx日前完成;
(3)民政局、住建局、農業局牽頭,積極向上爭取房屋恢復建設項目資金,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要求,結合向上爭取資金額度和本級財力,制定洪澇災倒損房屋恢復建設補助辦法,報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發放補助資金,此項工作力爭xx月xx日前完成。
(三)交通設施恢復建設組
各鄉鎮政府主要領導
職責:
經初步統計,本次洪災累計造成公路中斷28條34次,損壞橋梁35座859.8米、涵158座、路面591公里、路基380公里、邊溝76.2公里。交通設施恢復建設工作主要包括交通受損情況統計與鑒定、交通設施恢復建設工作方案制定、中斷道路搶修與恢復、受損公路維修改造與升級四個方面。
(1)交通局牽頭,各鄉鎮政府配合,對洪災受損公路進行統計鑒定,并按要求上報上級部門,此項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2)交通局負責制定交通設施恢復建設工作方案,此項工作x月xx日前完成;
(3)交通局負責,各鄉鎮政府配合,對受洪災影響中斷道路進行搶修,力爭xx月初將28條中斷道路全部實現臨時通車;
(4)交通局負責,發改局配合,積極爭取交通設施恢復建設項目資金;交通局根據項目批復、資金到位和公路損毀情況,對受損道路、橋涵等交通設施進行維修改造和升級。
(四)農田水利基礎設施恢復建設組
職責:
經初步統計,本次洪災累計損壞水庫3座、堤防5段38.32公里、護岸10段9.9公里、水閘4座、塘壩4座、灌溉設施388處、灌溉井364眼、機電泵站2座、水電站1座、受損渠道22.73公里、排澇溝563.22公里、農田路1200公里、農田路橋涵663座。農田水利基礎設施恢復建設工作主要包括受損設施的統計鑒定和上報、農田水利基礎設施恢復建設工作方案制定、恢復建設工作實施三個部分。
(1)水務局負責對洪災受損水利設施、設備進行統計鑒定和上報;農業局負責對洪災受損農田路、農田路橋涵進行統計鑒定和上報;農開辦負責對農業開發項目基礎設施受損情況進行統計鑒定和上報;以上工作各鄉鎮政府配合,8月30日前完成;
(2)水務局、農業局牽頭,農開辦和各鄉鎮政府配合,制定農田水利設施恢復建設工作方案,此項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3)水務局牽頭,發改局配合,積極爭取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資金,按照項目批復、資金到位和實際需求進行水利設施恢復建設;由農業局牽頭,財政局、農開辦配合,積極爭取農田道路恢復建設項目資金,以農民籌資籌勞為主、財政補助為輔,指導農民按照輕重緩急進行農田道恢復建設,力爭秋收前受損農田道路基本恢復通行能力;由農開辦負責向上爭取農業開發專項資金,對洪災受損農業開發基礎設施恢復建設。
(五)內澇治理組
職責:
(1)水務局牽頭,各鄉鎮政府配合負責內澇統計和上報,x月xx日前完成;
(2)水務局牽頭,農業局、農開辦、各鄉鎮政府配合制定內澇治理工作方案,x月xx日前完成;
(3)水務局牽頭,農業局、農開辦、各鄉鎮政府配合對受災地區進行排洪、除澇、河道整治,推進排水溝、截流溝、強排站等基礎設施建設,力爭10月中旬基本完成排澇工作。
(六)生產自救組
職責:
(1)農業局牽頭,各鄉鎮配合,對農業受災情況進行統計、上報,制定農業生產自救工作方案,x月xx日前完成;
(2)農業局牽頭,農機局、農技推廣中心等涉農部門配合,指導受災群眾開展田間管理、病蟲害防治,盡快恢復災區正常農業生產,把農業受災損失降到最低;
(3)畜牧局、水產局負責組織受災群眾恢復建設受損畜禽圈舍、養殖池塘、網箱等設施,做好畜禽水產補欄工作;
(4)農業局、畜牧局負責與保險公司協調,做好災后理賠工作;
(5)農業局、林業局、畜牧局、水產局、就業局等部門負責引導受災群眾發展林產經濟、畜牧水產養殖和勞動力轉移,拓寬農民收入渠道,力爭農業減產,農民不減收。
(七)救助安置組
職責:
(1)民政局負責、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配合統計核實受災人口、受災程度,依據上級有關政策和補助資金,結合實際受災情況,制定救濟資金發放辦法,經領導小組批準后及時發放;
(2)民政局牽頭,衛生局、人社局、社保局、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配合對有特殊困難的受災群眾,給予必要的.醫療、生活保障。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受災對象,及時納入低保范圍;
(3)民政局牽頭,教育局、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配合對洪災毀損房屋暫無住所的受災群眾,采取投親靠友、集中安置等多種措施,確保災民都有安身居住的地方;
(4)民政局牽頭,工商聯、慈善協會、紅十字會負責組織抗洪救災捐款捐物等活動,做好捐贈物資的管理和發放,確保社會各界的愛心及時送到受災群眾手中。
(八)信訪維穩組
職責:
(1)信訪局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負責受災區域群眾安撫,及時排查群眾信訪矛盾,制定信訪問題化解工作方案,落實信訪問題包保責任,8月30日前完成;
(2)信訪局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負責對發現的重點信訪問題集中梳理,及時上報,妥善處理,力爭12月15日前完成;
(3)政法委牽頭,市公安局愛輝分局負責做好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災后恢復重建的行為,保障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順利進行。
(九)資金保障組
職責:
經初步統計,本次洪災造成經濟損失約6.18億元,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任務重、資金需求大,做好資金保障工作主要包括向上爭取資金、災后恢復重建資金撥付、保障資金安全三個部分。
(1)由財政局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全力做好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爭取工作;
(2)由財政局負責,匯總各分項小組災后恢復重建資金需求,明確資金來源,根據各分項小組提出的項目建設緊要程度,結合區級財力制定災后恢復重建資金分配方案;由財政局負責籌集、調度災后恢復重建資金,執行區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資金分配方案,及時下擺資金,全力保障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需要;
(3)財政局、審計局、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災后恢復重建資金使用情況,保障資金使用安全。
(十)宣傳報道組
職責:
(1)負責組織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宣傳工作,及時準確報道工作動態;
(2)負責深入廣泛宣傳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中涌現出的典型事跡和典型人物,推廣災后恢復重建的先進經驗,大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災后恢復重建的濃厚氛圍,激發廣大群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3)做好與相關媒體溝通對接,適時報道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情況,綜合管理廣播電視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等工作。
六、工作機制
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責任單位、各鄉鎮要高效務實,分工負責,團結協作,認真執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機制,努力形成推進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強大合力。
(一)分工負責機制。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是本項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政策措施的'擬定、總體方案的制定和重大項目資金安排決策。各分項工作組負責制定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子方案,負責分項領域內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領導、協調、組織和實施。各鄉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是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具體協調、落實,負責按照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和分項工作組要求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二)包保幫扶機制。各包鄉、包村處級領導按照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實施方案和步驟,指導所包扶的鄉鎮研究制定本鄉鎮的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和落實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任務;協調相關部門加快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實施,及時向災后恢復重建領導小組反饋災后恢復重建進度和存在的困難,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各包保單位按照包鄉、包村處級領導要求,協助包扶鄉鎮和村屯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為包扶村屯解決一些實事,為困難群眾辦一些好事;注意征求、收集來自群眾的意見建議,及時反饋鄉鎮或區委、區政府。
(三)會商會辦制度。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初期實行周例會制度,研究制定災后恢復重建政策措施、實施方案和重大項目資金安排,部署各項工作任務,協調解決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進入常態化階段后實行月例會制度,通報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進度,研究解決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召集、籌備會議。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鄉鎮、各單位要把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區的中心工作,采取“三分三結合”的方式,即分類安置、分步實施、分級負責;一次性安置與過渡性安置相結合,分散安置與集中安置相結合,回遷安置與重建安置相結合。注重工作實效,認真履行職責,全身心投入到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中。
(二)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領導,區委、區政府已成立了全區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各單位是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責任主體,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一周內落實災后恢復重建子方案,由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強化組織、細化分工,確保不出現受凍挨餓、疫病流行、流浪乞討、群體信訪情況。
(三)積極籌措資金。各部門要加大向上爭取工作力度,認真研究國家和省、市災后恢復重建政策支持重點,積極向上匯報全區受災情況,快速、高效擬定爭取項目,上下聯動、密切配合,全力向上爭取救災、基礎設施建設、新農村建設、農村危舊房改造、扶貧等各類項目資金。動員社會各界積極捐款捐物,緩解災后恢復重建資金壓力。大力壓縮辦公費、交通費等一般性支出,節約資金支持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順利實施。
(四)強化督促檢查。紀檢委、兩辦要組建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督查組,深入一線督促檢查恢復建設工程進度和質量,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指導全區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有序開展,同時要對領導干部履職情況、出勤情況、靠前指揮情況進行督查,確保政令暢通。對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措施不力、進度緩慢、工作被動的,要啟動問責程序;對敷衍塞責、行動遲緩、瀆職失職的,要堅決嚴肅查處。
(五)加大宣傳力度。區宣傳、廣電等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深入災區,廣泛宣傳,引導群眾發揚不等不靠、艱苦奮斗、自力更生的精神,大力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要廣泛宣傳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典型人物、感人事跡、成功經驗和重大成就,激發廣大干部群眾投身到災后恢復重建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大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濃厚氛圍。
洪災災后重建工程方案4
按照全省、全市災后重建工作會議要求,為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全縣洪澇災害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全面恢復災后生產生活秩序,根據《周口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洪澇災害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握“民生優先、救急先行、統籌兼顧、安全第一、保護生態、分步實施”的原則,以保障安全和改善民生為核心,按照省委“四個全力抓好、一個全面加強”工作要求,樹立民本意識、長遠意識、項目意識,科學評估、系統謀劃,遠近結合、標本兼治,精準施策、務求實效,切實做到災后恢復重建與促進地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相結合、與防止因災返貧和改善生產生活條件相結合、與提高防災減災能力和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相結合,統籌做好防汛救災、災后重建、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推動商水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確保“十四五”邁好第一步、見到新氣象。
(二)工作目標。力爭災后1個月內完成重要受損市政設施、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維修搶通任務,保證受災群眾基本生產生活需求;力爭3個月內完成交通、水利、電力、通信、市政等基礎設施及醫院、學校等公共服務設施的除險加固和功能全面修復,恢復城鄉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力爭1年內受災地區基本生產生活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基本恢復到災前水平。
二、加快重點領域恢復重建
(一)市政設施恢復重建。堅持“先修復、后提升”,加緊修復受災地區損毀水、電、路、氣、通信、環保等市政設施,開展窨井、電線桿、危橋病橋、道路塌陷等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治理,確保災區群眾出行和飲水安全。統籌城鎮防洪與內澇防治、水資源供給與水安全保障,系統推進排水防澇、蓄水空間、污水垃圾處理等設施建設,重點實施排水管渠、排澇泵站等排水防澇設施工程,加快構建“源頭減排、管網排放、超標應急”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
(二)交通基礎設施恢復重建。按照提檔升級要求,有序推進交通基礎設施改造提升,在充分保障交通運輸需求和群眾出行需要基礎上,提升抗災能力。建立健全交通應急體系,優化完善跨部門聯動機制,持續推進交通運輸調度與應急指揮系統建設。
(三)能源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圍繞“保用電、保用油、保用氣”,全面開展電網設施受損評估、搶修重建,保障災區生產 生活用電;改造油料儲備設施,加強油品調度,保障供油基本穩定;抓緊完成受災油氣管道除險加固工作,確保災區生產生活用氣穩定充足供應。對存在隱患的電網、油氣管道風險點進行全面評估,按照長期安全穩定運行的要求進行升級改造。
(四)通信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做好通信設施排查檢修,加快推進受損通信基站、線路的維修、重建,確保滿足災區通信需求。全面提升災害易發區域信息通信基礎設施抗災能力,完善覆蓋全縣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的應急通信網絡指揮系統和應急通信保障設備。
(五)公共服務設施恢復重建。以保障秋季開學和災后無大疫為重點,優先做好水毀學校和醫院維修恢復、設備器材搶修補充工作,確保正常教學、就醫秩序。抓好損毀養老、文化體育、文物、廣播電視、社會福利等設施修復重建,盡快推動公共服務設施恢復正常運轉。
(六)加快城鄉住房恢復重建。組織開展倒損房屋核查鑒定和隱患排查,摸底調查因災倒塌和受損的房屋情況,逐戶建檔立卡。抓緊修復因災損毀的農村供水設施和污水管網設施,加快已改農廁損毀情況統計和重建工作,做好損毀農村衛生服務站、文化設施、體育設施、垃圾處理轉運等基礎設施修復重建。按照上級政策精神和綠色環保要求,提倡采用裝配式建筑進行統建。
(七)農田水利設施恢復重建。抓緊修復損毀的農村供水和各類閘、涵、橋等水利設施,確保防汛安全、飲水安全及農業灌溉等用水需求。認真分析現有防洪體系短板弱項,針對性實施一批骨干河道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加快實施平原洼地治理和低洼易澇農田治理項目,提升重點河道行洪泄洪能力和農田灌溉排澇能力。因地制宜組織補種、改種、搶種,加強肥水管理、病蟲害監測預警防控,做好養殖場所消殺,強化畜禽免疫,嚴防重大動物疫病發生。盡快謀劃一批修復、改建、重建高標準農田和畜牧養殖、特色農業等項目,穩步提高災區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基本農田面積和糧食產能穩定。
(八)工商業復工復產。深入開展“萬人助萬企”活動,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落實紓困惠企政策,強化生產要素保障,幫助受災企業盡快復工復產。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且受災情影響不能正常經營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收1個月房租,減半收取2個月房租。對受災嚴重且符合規定的企業,自20xx年8月起可緩繳養老、工傷、失業三項社會保險費3個月。在財稅、金融、土地、社保、產業發展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減輕企業、商戶負擔,幫助渡過難關。實行新增工業用地出讓年期不超過“20年有條件續期”的土地供應政策,鼓勵采取先租后讓、租讓結合、長期租賃方式使用工業用地的土地供應政策。盡快在具備供應條件的工業用地中挑選一批土地,按照租賃方式或彈性年期方式研究供地方案,滿足災后重建企業的用地需求,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加快土地消化盤活,按照“增存掛鉤”機制要求,通過積極消化批而未供、閑置、低效用地,釋放更多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為各類災后重建企業用地做好指標保障,確保項目用地落實到位。引導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支持力度,開發滿足個體工商戶需求的信貸產品,積極開展走訪宣傳活動。推動重點項目復工建設,及時解決項目復工面臨的交通運輸、生產要素供給、設施修復等問題,計劃開工重點項目要按期開工。恢復重建受損的旅游景區、鄉村旅游點、鄉村振興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大力發展鄉村旅游,帶動災區群眾致富增收。
(九)生態修復和防災減災。加快推進損毀的重點自然保護地、林地修復和重建,恢復正常保護管理能力和生態功能。加強流域綜合治理和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開展綜合整治,消除污染隱患。完善綜合防災減災體系,加強極端災害性天氣事件和重大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預報能力建設,加強縣、鄉應急管理、應急救援“一隊一辦一庫”建設,提升應急搶險救援裝備配置和基層備災能力水平,建立完善救災儲備物資調運機制,進一步完善城鄉避難場所建設。
三、有序開展災后重建重點工作
(一)迅速開展查險排險除險。全面開展以沙河綜合治理與開發項目為重點的除險加固水利工程建設。按照輕重緩急原則,對當前急需除險加固的堤防工程、水閘工程、護岸工程要立即投入人力、物力、財力,確保度汛安全;暫無法及時處理的,要備足防汛物料,加強防守,制定切實可行的搶險預案,力保險情不再發展,待汛期過后盡快除險治理。對受災房屋建筑、市政設施、公共服務設施、交通基礎設施、能源通信設施等安全隱患進行排查除險和安全鑒定,分類修繕加固重建。結合安全生產集中攻堅行動和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做好工業企業、商貿企業災后恢復生產、安全監管和安全隱患排查。完善綜合防災體系,做好汛前防汛搶險技術培訓工作,為最大限度提升防災減災能力提供技術支撐和科學研判。
(二)努力確保社會安定。保證生活常用物品供應,強化糧食及加工制品、肉、蛋、奶、蔬菜等應急供應,建立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對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超給予適當財政補貼。加強民生商品價格監測預警,嚴厲打擊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囤積居奇操縱市場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加大在建工程項目等領域安全隱患排查化解整改力度,建立重大隱患跟蹤督辦制度,超前處置重大險情。加強安全宣傳教育,著力提升群眾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保障民眾食品質量安全,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認真履行食品加工安全,排除生產、倉儲、運輸等環節可能影響食品質量安全的風險隱患,確保食品質量安全。
(三)做好災情評估。堅持實事求是,科學準確的原則,積極配合上級聯合調查組開展災情調查,及時將自查結果上報,合理確定受災區域范圍、受災損失等。采取縣鄉全面普查的方式,扎實做好城鄉住房、非住宅用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資源與生態環境、農業、工業、服務業等領域災情評估和統計。
(四)分類制定政策。要根據災害損失情況、環境和資源狀況、恢復重建目標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等,研究制定恢復重建支持政策。發展改革、財政、金融、民政等部門及慈善機構在整合中央預算內資金和省、市部門相關資金以及社會捐助等基礎上,再著力爭取一批資金用于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自然資源部門要著力保障災后重建項目用地指標,加大用地計劃指標保障力度。金融機構要加大貸款投放,提升對受災地區“三農”、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提高受災地區普惠小微貸款延期率和信用貸款占比,對受災情影響的企業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減少服務收費等多種方式降低受災企業融資成本。保險機構應集中調配查勘資源,建立理賠“綠色通道”簡化理賠流程,提高理賠效率,確保應賠盡賠、能賠快賠。積極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將失業保險費率降低至1% 、工傷保險費率降低50%,政策延續實施至20xx年4月30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對因災就業困難人員,按規定納入就業援助范圍,開展有針對性的.就業援助,將符合公益性崗位安置條件的受災群眾納入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范圍,對受災困難家庭中積極求職創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20xx屆畢業生給予一次性2000元的求職創業補貼。稅務部門對符合政策規定的損毀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商務等部門要加大對災區有關企業的扶持力度,出臺相關政策,幫助受災企業加快轉型升級和產業結構調整。民政部門要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有效引導社會各界,積極捐贈一批資金用于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
(五)科學編制規劃。按照近期、中期、遠期相結合的原則,結合“十四五”專項規劃,明確主要任務、具體舉措和項目清單,由發展改革委牽頭研究制定全縣災后重建整體規劃。同時,各有關部門制定災后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倒損房屋恢復重建、農田水利設施恢復重建、防止脫貧群眾因災返貧、交通基礎設施災后恢復重建、網絡通信和電力領域災后恢復重建等方案。
(六)建立災后重建項目庫。堅持“項目為王”,圍繞補短板強弱項,在水利防洪排澇設施、市政設施、公共服務設施、交通基礎設施、能源通信設施、防災減災能力建設等領域,謀劃一批重大項目,加快推動實施符合條件的項目爭取納入國家、省“十四五”相關專項規劃。建立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對總投1000萬元以下的項目,直接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對不改變規模、不改變原線路走向、不新增用地的水毀水利、交通類修復項目,直接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或直接開展施工圖設計審查。對選址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優先保障災后恢復重建項目用地計劃指標,搶險救災等急需使用土地可根據需要先行使用。堅持要素跟著項目走,保障項目用水用電用能。對群眾生產生活急需的項目,要加強政務服務保障能力,提高服務意識,簡化審批手續,下放審批權限,加快審批進度,抓緊啟動實施。
(七)加快組織實施。將總體規劃和各專項方案作為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重要依據,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重大事項及問題,適時開展規劃中期評估,確需調整規劃的按程序報批。各部門要按照規劃體系明確的任務進一步細化落實具體舉措,將每一項任務工程化、項目化,實行掛圖作戰、臺賬管理,加快各項災后重建工作組織實施。
四、實施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門要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認識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縣委、縣政府各項決策部署上來,全面加強黨的領導,更好發揮各級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干部先鋒模范作用,充分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精神,科學謀劃、周密部署、精準施策,扎實完成災后恢復重建任務,恢復生產生活秩序,重建美好新家園。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上陣、靠前指揮,分管領導要當好操盤手、盯住具體事,把大力支持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任務,切實抓緊抓好。
(二)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領導有力、分工明確、協調配合的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工作機制。成立由縣委書記、縣長任雙組長,相關領導任副組長,縣政府有關部門和駐商單位主要負責同志任成員的商水縣洪澇災害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研究解決恢復重建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發展改革委,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三)嚴格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各部門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工作實施情況的督促指導,對落實不力的地方或部門進行通報或約談。各部門要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按照災后恢復重建進度開展相關資金和項目跟蹤審計和監督檢查,嚴把工程質量關、資金使用關、廉潔安全關,嚴肅查處截留、擠占、挪用、弄虛作假等違紀違法行為,確保災后恢復重建得到人民認可、經得起歷史檢驗。
洪災災后重建工程方案5
近期,我鄉鎮遭受了嚴重洪澇災害,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基礎設施造成了巨大損失。為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特制定本災后恢復重建方案。
一、總體目標
保障民生:優先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包括臨時安置、生活救助、醫療衛生等。
恢復基礎設施:迅速修復受損的道路、橋梁、電力、通信、水利等基礎設施,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正常運行。
重建家園:科學規劃,安全重建受損房屋,提升居民居住條件。
生態修復: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提升防災能力:總結經驗教訓,加強防洪設施建設,提升全鄉鎮的防災減災能力。
二、主要任務與措施
(一)緊急救援與臨時安置
設立臨時安置點:在安全區域設立臨時安置點,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資和醫療服務。
生活救助:及時發放救災款物,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干凈水喝、有病能醫。
心理疏導:組織專業團隊開展心理疏導,幫助受災群眾緩解心理壓力。
(二)基礎設施搶修與恢復
交通設施:優先搶修受損道路、橋梁,確保救援物資和人員通行無阻。
電力通信:快速恢復供電和通信網絡,保障信息暢通和居民生活用電。
水利設施:加固受損堤防,疏通河道,修復灌溉系統,保障農業生產用水安全。
(三)房屋重建與修繕
安全評估:對受損房屋進行全面評估,確定重建或修繕方案。
科學規劃:結合當地地形地貌和氣候特點,科學規劃房屋布局和建筑標準。
政策支持:出臺優惠政策,鼓勵受災群眾積極參與重建,提供必要的資金和技術支持。
(四)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
清理垃圾:及時清理河道、道路等區域的垃圾和淤泥,防止環境污染。
植被恢復:在適宜區域植樹造林,恢復植被覆蓋,防止水土流失。
水質監測:加強水質監測,確保飲用水源安全。
(五)提升防災減災能力
完善預警系統:加強氣象、水文等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提高災害預報準確性。
加強宣傳教育:普及防災減災知識,提高群眾自救互救能力。
制定應急預案:完善各類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三、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加大資金投入:積極爭取上級財政支持,同時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強化監督檢查: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確保災后恢復重建資金使用安全有效。
注重輿論引導: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災后恢復重建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和支持。我們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科學規劃、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推進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努力讓受災群眾早日重返家園、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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