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通用13篇)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你知道什么樣的方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通用13篇),歡迎大家分享。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1
為進一步提升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規范電動自行車市場經營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安委會《無錫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省工商局《關于開展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的通知》、市工商局、質監局《無錫市電動自行車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以及區安委會相關工作要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從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區集中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經營銷售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無證照經營、虛假宣傳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等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等行為,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經營銷售明顯規范,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整治重點
(一)全面排查摸底,開展專項整治。全面排查摸清轄區內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及維修經營主體底數,對未經許可登記注冊擅自從事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維修的無照經營行為依法查處。加強對線上線下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容量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行為。督促生產者和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落實自律制度。開展多種形式的消費教育引導,加大抽檢結果公示力度,發布消費警示信息。
(二)加強質量監管,落實抽檢工作。依法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行為。有重點地開展電動自行車及配件專項質量抽檢工作,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商品質量專項抽檢工作,在加強城市主銷售渠道產品質量監管的同時,加大對農村等邊遠地區新生電動車經銷點的質量監管,擴大監管面。
(三)強化投訴舉報分析處理,暢通維權渠道。對涉及電動自行車咨詢、投訴、舉報信息及時受理和處理,并加強統計和分析,為專項整治工作的 開展提供信息支持。大力推進 “訴轉案 ”工作,認真梳理分析消費者投訴舉報內容,篩查違法線索,發現違法行為及時立案調查或移送移交。
(四)強化案件查辦,打擊違法行為。對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予以高度重視,嚴格依法核查,對涉嫌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和對抽檢中發現的銷售假冒偽劣等不合格商品行為堅決予以立案查處,并及時將處罰信息錄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實施聯合懲戒。對涉及其他職能部門的違法犯罪線索及時移送。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過渡期內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二)依法嚴格整治。加強現場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對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行為,依法依規嚴厲打擊;對經營銷售不規范的行為及時進行規范整治。根據消費投訴大數據分析,結合百姓關注熱點,對存在問題嚴重的.品牌和銷售區域進行重點質量抽查檢測,對抽檢不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配件依法進行處罰。
(三)加強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加強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時曝光各種違法行為;對電動自行車生產者、經營者開展行政指導和行政約談;督促生產者、經營者簽訂生產、經營承諾書等,促進產品質量提升;對現場檢查、質量檢測和行政處罰等結果及時公布,警示生產者、經營者,引導消費者;鼓勵群眾對違規生產、經營等行為進行舉報。
四、時間安排
(一)20xx年7月23日前,各分局結合實際,制定整治方案,開展宣傳發動,認真排查摸底,全面掌握轄區內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倉儲的基本情況。確保底數清,情況明。
(二)20xx年11月底前,按照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經營等單位和個人自查,并積極進行整改,職能部門落實監管責任,開展各種檢查和質量抽檢工作,查處各種違法行為,通過專項整治促進和完善市場環境。
(三)20xx年12月底前,督促整改,匯總上報專項行動成果。結合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對存在問題集中督促整改,促進標本兼治。專項行動結束后,各分局郵件上報專項整治行動總結材料并附報表。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實施。搞好宣傳發動,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意識,結合職能和轄區實際,認真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嚴密組織,嚴格執法,扎實推進,確保各項工作要求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密切協同配合。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要建立信息通報、案件協查、案件移交等工作機制,形成監管工作合力。有必要的情況可組織集中約談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經銷商和改裝廠家,倒逼企業自覺承擔社會責任。
(三)嚴格督導檢查。要加強專項整治的督促檢查,對問題較多的區域,要加大工作力度,嚴格落實整治措施,結合實際開展專項督查,確保專項整治任務落實到位。
(四)建立長效機制。要結合實際,從生產標準、流通銷售、維修改裝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區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經營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提升專項治理成效。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2
為全面落實《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劃(20xx —20xx)》,進一步規范城區道路停車秩序,凈化道路交通環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結合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縣政府決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組織開展城區道路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進一步加大輿論宣傳力度,優化停車資源配置,完善靜態交通管理設施,嚴格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實現城區道路停車有序,靜態交通秩序良好,為廣大市民出行和文明城市建設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步驟
為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推進,達到預期整治目標,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
結合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和三年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切實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在各大新聞媒體上開展輿論宣傳,大造輿論聲勢,引導廣大市民自覺養成良好的停車習慣,規范停車、順向停車,有效緩解城區停車難、停車亂的問題。
一是加強入戶宣傳教育。加強道路沿街商戶、單位依法依規停車的宣傳,逐一入戶宣傳,堅決杜絕人為原因造成的停車困難問題發生;深入城區中小學校及幼兒園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進校園活動,有針對性地開展對學生和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杜絕接送車輛亂停亂放;深入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宣傳,教育引導機關干部職工、單位公車駕駛人帶頭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自覺做到規范停車,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二是加強輿論宣傳教育。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站等媒體,以 “規范停車做文明駕駛人 ”為主題,開設論壇、訪談等專欄,刊播公益廣告;組織記者上路進行現場采訪和深度報道,集中曝光亂停亂放等違法行為和由此引發的典型交通事故、交通擁堵案例;通過短信平臺,向廣大手機用戶發送信息,在交警微信、微博開設評論欄目。
三是加強陣地宣傳教育。在公眾聚集場所,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公共交通工具上懸掛張貼宣傳標語,在主要路口擺放宣傳戧牌,向過往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散發宣傳材料;在人行橫道入口處設置醒目的提示性標牌,利用道路上的電子顯示屏和主干道路口的戶外廣告牌,發布交通安全宣傳口號;在社區設置交通法規宣傳欄、黑板報,懸掛宣傳橫幅,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使廣大居民知曉車輛停放管理有關規定,增強守法停車意識。
四是會議集中部署。縣政府牽頭召開會議,明確各單位工作職責,簽訂城區規范停車責任書,宣傳、督促、指導、提醒各企、事業單位職工主動關心、支持、配合城區停車秩序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改階段
按照 “保障交通暢通、優化資源配置、方便群眾出行 ”的目的,排查城區停車秩序亂點,挖掘道路停車資源,完善路內停車設施,提高現有停車資源的利用率。
一是排查停車資源。安宜鎮、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調查轄區居民停車需求量,排查轄區內小區內現有的配建停車位數量、背街小巷可供臨時停車位數量;住建局負責排查路外停車場停車位數量,排查配建停車場被挪用的情況,及時督促整改;城管局負責排查人行道可供停放非機動車停車位;通過全面調研調查摸底,掌握現有停車資源、居民停車需求,為整治工作提供有效決策依據。
二是排查停車秩序亂點。公安局交警部門、轄區派出所負責排查梳理主次干道和支路停車秩序混亂路段、市民多次投訴停車問題路段,制定整改方案,突出整治重點,細化整治措施,落實整治責任,減少因違法停車造成的 交通擁堵。
三是排查路內停車泊位。公安交警部門聯合住建、規劃、城管部門,負責對商業中心、老城區、老小區周邊等有停車需求的路段進行梳理,遵循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的原則,在不影響行人、非機動車正常通行的前提下按照有關標準規范設置占道停車泊位,完善停車設施建設,允許停放車輛的,設置停車位標志,施劃停車泊位標線。
四是排查完善禁停設施。公安局交警部門負責對采取禁停的路段進行排查,在禁止停放車輛的`路段路口醒目位置設置禁停標志的基礎上,適當在路段中增設禁停標志,反復提醒駕駛人;在一些重要路段,輔助施劃禁停標線、拖移車輛標志,增強警示效果;等重要路段的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視情設置護欄、阻車樁或擺放阻車石球等設施,阻止機動車進入。財政局負責禁停設施建設所需資金,并加強資金使用情況監管審核。
五是加快路外停車場規劃建設。按照 “堵疏結合 ”原則,規劃局負責對城區路外停車場進行科學規劃設計,目前要對學校、醫院等重點部位規劃停車設施。對新建小區配建停車設施規劃要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范要求,一律不予審批;住建局負責路外停車場建設和管理;安宜鎮、房管局負責對老小區停車場地改造宣傳、協調、建設,通過裁減部分小區綠化,拓寬小區道路,增設停車泊位;有序推動重點區域、公共綠地、廣場、學校操場空間復合利用,建設地下車庫或地上簡易式、機械式立體停車位,通過 “上天入地 ”解決車位不足問題;物價局要結合城區居民收入,嚴格停車費審批,并加強停車場收費檢查工作,嚴防亂收費。堅持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導向,鼓勵社會資本通過BOT、PPP等模式進入停車設施建設領域,多元投入新增停車設施。
(三)攻堅整治階段
進一步加強機動車停車秩序管理,將整治行動納入網格化管理責任,成立專門綜合執法隊伍,明確專人負責,加大各類違法停車行為的查處力度,規范各類車輛的停放秩序。
一是強化路面秩序整治。公安局、城管局要加強對 “禁停街 ”和違停突出路段巡邏管控,白天要采取密集巡邏、貼單、拖移等措施,夜間以張貼違法停車提示單為主,及時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對影響交通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或拒絕駛離的堅決拖移,清理路邊 “僵尸車 ”,形成嚴查嚴治高壓態勢。
二是強化視頻監控查處。公安局交警部門要充分運用電子警察、視頻監控等科技設備進行抓拍取證,科學增設點位,加大非現場執法力度,提高執法管理效能。對于非現場執法采集到的違停車輛,要利用短信的方式及時告知車主,進一步增強震懾力,擴大社會知曉度。
三是強化聯合執法機制。城管部門加強與公安、社區對接,對城區機動車占道經營進行拉網式整治,對攤販集中、容易回潮的重點、難點區域集中力量打 “殲滅戰 ”;安宜鎮、開發區管委會要組織社區力量參與背街小巷停車秩序整治,動員道路沿線各單位落實門前承包制度,門衛保安維護門前道路停車秩序,及時制止違法停車行為;規劃、住建、人防、建管、城管等部門要聯合執法,監控檢查建設項目停車配建行為,整改不按要求配建停車設施、將停車設施挪作他用行為;交運局要強化出租車、公交車等重點車輛管理,始終保持對非法營運車輛打擊的高壓態勢,科學設點布局,有效支持配合整治工作。
(四)鞏固提高階段(長期)
各單位要按照責任制原則,抓好長效管理工作。整治辦要定期組織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考核,對禁停街、準停街、限停街進行抽查。
一是落實長效管理措施。不斷鞏固和深化整治成果,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公安、城管、交運等部門組建專業小分隊,嚴格查處占用盲道亂停車、在道路泊位外亂停車、不按道路泊位指定順序亂停車、在非機動車道亂停車、在交叉路口亂停車、占用消防通道亂停車行為,堅決防止回潮和反彈。
二是完善靜態交通組織。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停車專項規劃;不斷優化共享停車資源,加強節假日期間停車組織,整合周邊公共停車場資源,行政機關開放內部停車設施,增設停車指示標志,指揮引導車輛有序停放;加強繁華商業區的停車管理,用足大型商場、寫字樓等配建停車設施,防止出現地下停車泊位空閑、占道停車泊位不夠用的情形;完善公共出行系統,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改善步行、非機動車出行環境,為市民提供更多出行選擇。
三是探索高能交通模式。順應互聯網+發展浪潮,依靠科技手段和專業人員探索開發智能軟件,實時監控、發布、管理城區車位使用情況,構建全縣統一的交通大數據平臺。
四是切實運用問責手段。整治辦要通過視頻檢查、上路抽查、民意調查等方式對城區停車秩序整治工作進行督查考核,對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及時予以書面通報,按照責任分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開展城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是文明城市創建、開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一項重要舉措,是為民辦實事的具體體現,是保障市民安全出行、解決道路停車難的一劑良方。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切實將城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作為當前及今后一件大事抓好、抓實。
(二)明確工作責任。要嚴格按照部門職責分工,層層傳遞工作責任,嚴密各項工作措施,嚴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確保城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扎實有效的推進。
(三)規范執勤執法。堅持規范執法,拖移違停車輛的,要全程進行攝像,要明確告知接受處理的地點;利用視頻監控系統抓拍的,要發送手機短信及時告知。要教育民警注意方式方法,注意工作態度,維護良好形象,堅決防止因執法不當、處置不妥激化矛盾,引發負面輿情炒作。
(四)強化考核評估。整治辦對各部門的專項整治情況要進行專門考核,定期通報整治進展情況。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3
為全面推進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根據市委、市政府及市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的安排部署,按照全國文明城市關于市城區交通秩序的創建標準,結合濮陽實際,就市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活動,使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法制觀念和文明交通意識明顯增強,文明交通管理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一是出行更加文明。經過綜合整治行動,力爭市城區主干道機動車遵章率達到98%,主干道非機動車遵章率達到85%,主干道行人遵章率不低于80%,主干道違章停車率小于2輛/5公里。二是交通管理設施更加完善,通行更加順暢。市城區范圍內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交通隔離欄及中小學門口安全設施等設置科學、合理、齊全有效、美觀大方、符合國標,無損壞現象。力爭城區道路不發生因管理原因而導致的長時間、大范圍交通擁堵,交叉路口阻塞率小于2%。三是科學規劃建設市內機動車公共停車場,盡快實現市城區機動車停放管理規范化。四是乘客排隊候車(船),有序上下車(船),無擁擠、爭搶座位等現象。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交通秩序工作組,市政府副市長王天陽任組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李、市政府副秘書長郭嚴峻任副組長,濮陽縣政府常務副縣長孔偉、華龍區政府副區長郝勝峰、開發區管委會黨工委委員馮慶軒、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孫慶莘、示范區管委會副主任郭慶元、市公安局副局長孫美玉、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靳恒伏、中原油田公安局副局長李鋒中、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副局長嚴學禮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市政府副秘書長郭嚴峻兼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長孫美玉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要充分發揮公安交警部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牽頭作用,各成員單位要齊抓共管,集中力量,集中組織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切實解決影響路面交通秩序的突出問題。一是整治停車秩序。重點整治公共廣場、大型商場酒店門前公共停車區域、人行道到沿街門店之間區域等道路范圍內的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問題,以及市城區范圍內各類占道經營、店外經營行為;對市城區道路范圍內機動車停車泊位設置現狀進行評估和修訂,重新完成停車泊位的科學設計與設置;年內基本完成我市停車場規劃、建設、管理的行政立法和相關配套管理辦法的制定;二是整治行車秩序。重點整治機動車爭道搶行、逆向行駛、酒后駕駛、客車超員、故意遮擋號牌等交通違法行為,出租車、公交車等營運車輛不按規定站點停靠和隨意調頭上下乘客,非機動車上機動車道行駛以及人力三輪車、電(機)動三輪車走逆行、亂穿馬路等交通違法行為;三是整治路口秩序。重點整治機動車、行人和非機動車在交叉路口闖紅燈,行人不按規定走人行橫道線、隨意橫穿馬路、隨意翻越道路隔離設施等交通違法行為;四是整治 “堵點 ”、“亂點 ”。市交警支隊、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要深入開展調研,認真排查轄區內 “堵點 ”和 “亂點 ”,按照 “一點一策 ”的要求,制定專項治理方案,抽調專門力量,開展專項治理,各區要全力配合,確保取得實效。五是整治不文明交通行為。重點治理隔窗拋灑垃圾、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亂鳴笛等不文明交通行為,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廣泛發動全社會共同參與,切實降低不文明交通行為的 發生。(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
(二)加快城市交通管理設施建設步伐、進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一是對市城區道路交通進行科學評估論證,提高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等交通管理設施設置的科學性、合理性,做到市城區各類交通標志規范醒目,交通標線清晰完好。二是充分運用電子警察、視頻監控、攝像機、照相機等科技裝備,加大對機動車顯見性的交通違法、亂停亂放現象的拍攝查處。三是根據各路口的交通流量實際,科學調整路口信號燈配時,預防和減少路口的交通擁堵,進一步提高城市主次干道通行效率。(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
(三)加強文明交通宣傳。大力開展 “我為文明城市建設出份力 ”志愿服務活動,組織志愿服務隊伍,深入社區、重要交通路口,開展 “文明交通 ”宣傳、勸導和服務活動。積極倡導 “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人讓人,排隊等候,不擁擠、不搶座 ”等現代交通文明風尚,養成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圍。組織開展 “文明交通示范單位(村鎮、社區)”、“文明交通運輸企業 ”、“文明交通示范學校 ”等創評活動;組織交通運輸企業舉辦 “文明駕駛員 ”評選活動。探索建立違反道路交通規定情況納入個人信用記錄制度,增強交通參與者文明交通意識,引導人們遵規守序,摒棄交通陋習。(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中原油田公安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
(四)深化文明示范創建。依照市城區各行政區域劃分和屬地管理原則,各成員單位要科學部署勤務,對城區內主、次干道,商業街區、醫院、學校及周邊重點路口、路段,采取定人、定崗、定責管理,嚴格落實重點管控措施,做到該嚴盡嚴、該罰盡罰,力爭在城區創建區域不少于4個示范區域、4條文明交通示范道路、10個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工業園區可選擇一個交叉路口為創建示范路口,濮陽縣按照市城區要求創建),要充分發揮創建路口路段的示范輻射作用,努力創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環境。(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4日 —13日)。按全市創建方案要求層層召開會議安排部署,各級各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宣傳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的重要意義和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的必要性,增強市民的`創建意識、參與意識、文明意識。
(二)集中整治階段(2月13日 —6月30日)。各級各單位按照責任分工、創建目標任務、積極開展整治工作,要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建立階段性工作臺賬,確保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有明顯改觀。整治辦將組織專人定期檢查督促各項工作落實進展情況,及時發現存在問題,并及時通報檢查情況,推進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三)創建提升階段(6月30日 —20xx年底)。鞏固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成果,防止各類違法行為反彈,為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和迎接國家文明城市年度測評打下堅實基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嚴格落實責任,完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級各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直接責任人,要親自部署,成立工作專班,切實做到領導到位、目標明確、措施得力。各縣(區)、各單位文明示范區域、道路、路口創建工作要具體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文明宣傳活動要量化到宣傳品的印發、宣傳條幅的制作懸掛、在媒體進行宣傳報道的數量等內容,確保各項工作部署落到實處。
(二)協調聯動,形成合力。各級各單位要在市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按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操作手冊》的有關要求,積極主動、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對市城區交通秩序進行集中治理,強化對市城區交通秩序的常態化管理,進一步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強督導,嚴格獎懲。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交通秩序工作組辦公室嚴格按照工作臺賬,逐項任務、逐個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力、行動遲緩、措施不實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對工作措施得力,成績優異的將予以表彰,對造成嚴重后果,影響全國文明城市驗收的要按規定嚴肅追究責任,確保工作任務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4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確保現 “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 ”的道路交通管理目標,根據縣委辦印發《xx縣摩托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尉黨辦[]66號)精神,現就開展摩托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摩托車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xx縣教育系統摩托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科,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協調指導和工作落實,辦公室主任由沙達開提.卡德爾同志兼任。
二、整治時間
xx年6月至8月,共3個月。
三、整治重點
各學校、幼兒園教育教師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并駕駛或乘坐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違章載人、酒后駕車、超載、無證駕駛、無車牌證、亂停亂放、燈光不全等交通違法行為。
四、整治目標
通過整治,使教育系統摩托車行駛秩序明顯好轉,無牌無證駕駛、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超載、超速等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摩托車交通事故明顯減少。
五、工作部署
(一)宣傳發動階段(6月1日-6月30日)
各學校、幼兒園要利用一個月的`時間,結合交通安全 “五進 ”宣傳活動,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摸清情況、掌握規律,研究對策,并結合實際,制定各自工作計劃。要落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廣大教職工要帶頭執行交通安全法規,努力營造人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的良好氛圍。
(二)嚴打治理階段(7月1日-7月31日)
各學校對學生駕駛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情況進行登記,對違反規定駕駛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的學生進行集中清理,杜絕無證駕駛、車輛無牌以及12歲以下的學生騎自行車的違章行為。要在學生上學、放學期間,嚴格治理學生駕駛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的交通違規違章行為。
具體嚴打治理工作目標如下:
1、12歲以下的學生騎自行車的違章行為。
2、中小學生在上學、放學期間,駕駛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的違規違章行為。
3、督促限期辦理摩托車牌照、各類證書;
4、杜絕摩托車駕駛人無證駕駛;
5、摩托車超員載人;
6、駕乘兩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
7、教職工酒后駕駛;
(三)檢查驗收階段(8月1日-8月31日)
如果發現干部職工、學生駕駛摩托車的交通違法行為,縣教育局把摩托車交通違法違章情況納入各學校年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對亂停放、燈光不全、駕駛報廢或拼裝摩托車的人員所在學校扣1分/次;對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超載或不正確乘坐的人員所在學校扣2分/次;對酒后駕車、無證駕駛和車輛無牌的人員所在學校扣5分/次。
縣教育局要對工作措施不力導致師生員工交通違法行為嚴重的學校和教育不嚴、管理不力的學校主要負責人進行通報批評和警示談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各學校、幼兒園要切實提高對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一,切實做好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指導,強化監督。各學校、幼兒園及時發現和解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xx中學、xx小學、實驗中學、西尼爾鎮中心校等學生較多的學校必須安排一個人,在學生上學、放學期間,主要路段與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共同上路執勤。
(三)各學校、幼兒園要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和活動總結分別于6月20日、9月5日前報教育局教育科。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5
根據樂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治理交通擁堵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柳市鎮《交通擁堵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要求,確保元旦、春節期間集鎮道路交通環境有根本性的改變,根據柳市轄區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整治時間
從20xx年12月10日起,20xx年4月8日結束。
二、組織領導
鎮成立以包光許鎮長為組長,王金法副鎮長、蔡谷副鎮長為副組長,黨政辦主任、城管執法大隊大隊長、綜治辦主任、村鎮建設分局局長、宣傳辦主任、接待辦主任軍、交警中隊、公安分局副局長、運管站站長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中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柳市交警中隊。
三、工作目標
加大對我鎮建城區重點區域、重點路段的交通管理力度,使各種交通違法行為特別是影響交通通行順暢的行為明顯減少,使城區的交通環境有明顯的提升。鎮政府整合各方面力量上路管理,通過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活動,實施集鎮道路交通環境、市民交通文明安全意識、集鎮道路機動車通行速度、交通堵點排堵能力 “四大提升 ”。
四、工作措施
1、完善道路標志標線。鎮村鎮建設分局會同交警中隊和交警大隊秩序中隊等職能部門,對全鎮道路交通標志線和紅綠燈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梳理,及時組織人員重新施劃和完善褪色、殘缺的標線和闖禁等標志,對紅綠燈工作不正常進行維修,并加強日常維護。對一些重要路段需要路中設置隔籬設施的要進一步調研,增設,對一些重要路段的停車泊位重新進行合理施劃,確保市民行車有序、停車方便。
2、科學設置重點管理路段。根據以往經驗,確定重點管理的路段為 “二縱三橫六單行道十三路口 ”,其中 “二縱 ”為柳黃路、柳青路,“三橫 ”為大橋路車站路、大興路、柳翁西路,“六單行道 ”為惠豐路、怡月路、上園南路、團結西路、延文路、安平路,“十三路口 ”為柳青南路與柳翁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與大興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與車站路交叉路口、柳青路與惠豐路交叉路口、柳青北路與西興路交叉路口、柳翁西路與翔來路交叉路口、柳黃路與車站路交叉路口、柳黃路與惠豐路交叉路口、柳黃路與大興路交叉路口、大興路與沿河西路交叉路口、龍井路與環城東路交叉路口、大橋路與東風路交叉路口、車站路與智廣北路交叉路口。對 “十三路口 ”加強力量由專人進行管理。
3、創建 “文明示范街 ”。將柳青路(車站路至溪橋路段)打造成精品街、文明路,在 “文明示范街 ”上做到停車規范、有序,道路通暢,各種違規車輛不在路上行駛,行人、非機動車按照紅綠燈規定通行,并各行其道,各種違章占道現象消除。以后逐步推廣到其它街道。
4、加強宣傳力度。開展文明交通宣傳系列活動,開展主題宣傳日活動,結合全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實際,聯合新聞媒體,營造強大的宣傳氛圍,開展文明交通行為倡導活動等,通過多渠道、多形式、廣范圍、廣發動的宣傳,使全鎮交通參與者的 文明、安全意識得到提升。
五、責任分工
1、鎮預備役部隊:將柳青路歸其管理,管理范圍為國道線至溪橋路段,五個路口柳青南路與柳翁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與大興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與車站路交叉路口、柳青路與惠豐路交叉路口、柳青北路與西興路交叉路口各時間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點帶線,實行包干制,并加強考核檢查力度。
2、城管執法大隊:將大興路歸其管理,管理范圍為翔來路至長江路段,四個路口大興路與翔來路交叉路口、大興路與興達路交叉路口、大興路與沿河西路交叉路口、大興路與長江路交叉口各時候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點帶線,實行包干制,并加強考核檢查力度。
3、綜治辦:將柳翁路歸其管理,管理范圍為翔來路段至長江路段,四個路口柳翁路與翔來路交叉路口、柳翁路與興達路交叉路口、柳翁路與柳黃路轉盤、柳翁路與長江路交叉路口各時間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點帶線,實行包干制,并加強考核檢查力度。
4、交警中隊:按照 “屯警路面、嚴查嚴治 ”的工作要求,中隊除其他勤務之外的人員全警上路管理,負責全轄區的排堵保暢工作,重點管理 “二縱三橫六單行道十三路口 ”,對未在鎮預備役部隊、城管執法大隊、綜治辦負責的路口、路段全部由交警中隊負責,對已由鎮預備役部隊、城管執法大隊、綜治辦負責的路口、路段出現擁堵時派員一起參與排堵保暢。并加強交通事故現場處理的速度,防止由于事故處理的不及時導致堵情的加劇。
5、公安分局:對在聯合執法、聯合管理過程中出現的正三輪載客摩托車(殘疾車)阻礙執法、老人協會在管理過程中與他人發生爭執等情況進行依法、合理處置。
6、運管站:對在聯合執法中出現的涉嫌非法營運的正三輪載客摩托車、人力載客三輪車等情況進行處理。
7、村鎮建設分局:負責鎮轄區的道路基礎設施的排摸、維修、建設,完善道路相關設施。
六、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治理交通擁堵是一項十分緊迫而重大的工程,事關城市的可持續發展,社會關注度高,必須給予高度重視。各單位要將思想統一到鎮黨委、政府治理交通擁堵的決策部署上來,將此次交通擁堵專項整治作為當前重要工作,高標準、嚴要求,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2、明確職責,加強協作。各職能部門要相互協作,各盡其職,從整體推進問題的解決。同時要做到本轄區內道路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各部門要對照制定具體實施計劃,明確責任人員,逐項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對預備役部隊的上路時間按原管理方案進行,對城管執法大隊、綜治辦土路管理的時間確定為每天上午9時30至11時30分,下午15時至17時30分。
3、突出重點,狠抓落實。此次專項整治工作以緩解交通擁堵為主題,近期以完善交通信號燈設置、建設臨時停車場等交通管理措施為重點,遠期要加快道路交通網建設,提高交通承載能力。在整治工作中,要嚴格落實各項整治要求,特別是通過各種渠道加強與群眾溝通,爭取群眾理解,接受群眾監督。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6
為認真落實省、市、縣關于治理道路交通擁堵問題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優化校園周邊交通環境,緩解學生上下學期間交通擁堵狀況,有效改善群眾的出行環境,結合我縣 “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會戰 ”和教育系統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總體要求,堅持嚴管治理、人文治理原則,開展大宣傳、推動大教育、營造大氛圍的 “治理 ”活動,引導廣大師生及學生家長改變出行理念和習慣,優化校園周邊交通環境,提高群眾出行滿意度。
二、工作目標
按照 “暢通、有序、安全、文明 ”的工作目標,加大校園周邊交通擁堵治理宣傳教育力度,切實增強廣大家長、教師、學生的文明出行、遵守交規和交通安全意識,有效改善學校周邊道路交通秩序,解決學生上學、放學高峰期交通堵塞的突出問題,營造良好的`校園周邊交通環境。
三、責任學校
學校及教育培訓機構
四、主要步驟
本次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治理工作(結合 “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會戰 ”時間段)從20xx年6月20日起至20xx年1月結束。
(一)組織部署階段(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縣教育局召開各責任學校工作部置會議,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各責任學校召開動員大會,深入排查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分析造成校園周邊交通堵塞的主要成因,摸清學生接送情況,并制定 “治理 ”實施方案及具體工作進度表,通過家校通、告家長書等形式持續地向廣大家長宣傳。主城區學校于7月10日前將學生(含下學期入學的新生)接送排查情況匯總(詳見附件1),通過教育0A系統發至縣教育局安全監督管理科蓋章處。
(二)教育宣傳階段(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11月30日)。在暑假及 “治理 ”期間,各校要依托微教育、學生安全教育在線微信公眾號等,通過家校通、學校微博及微信公眾號等媒介和 “千名教師進萬家安全家訪 ”活動,積極向廣大師生宣傳 “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會戰 ”活動。新學期時,各責任學校要落實 “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治理 ”各項措施,廣泛開展以 “告別陋習,文明出行 ”為主題 “治理 ”系列的宣傳教育活動,向廣大師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同時進行自查自改,主動聯系相關部門消除校園周邊交通擁堵點。
(三)檢查鞏固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15日)。縣教育局將會同相關部門對各責任學校的整治情況進行綜合檢查,對工作無作為、敷衍了事的,發放限期整改通知書并全縣通報。同時,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學校和人員的責任。
五、主要內容
(一)加強交通安全教育
1.廣泛開展 “治理 ”宣傳。各責任學校要廣泛開展以 “告別陋習,文明出行 ”為主題 “治理 ”系列的宣傳教育活動。城區學校必須通過電子屏幕、宣傳板報、家校通等形式進行宣傳,設立 “曝光臺 ”、“光榮牌 ”,及時更新,利用干部值日崗抓拍形式,在校園周邊進行抓拍活動,曝光在師生、家長在交通過程中違規或不文明的行為,對嚴守交通規則的好人好事上光榮臺表彰。同時,通過開展 “以學生帶動家長,家長帶動社會 ”的 “小手拉大手 ”活動,讓學生充當宣傳員,要求家長認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律知識,為子女樹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形象。
2.推進少年交警學校及馬路小天使上街活動工作。以城關中心小學、楚門鎮中心小學為試點推進少年交警學校創建,加快小交警隊伍建設,從小培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和文明道路行為習慣。有條件的其它學校也要積極建立學生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教育實踐基地,配置道路交通安全模擬設施,積極組建學生小交警隊伍,邀請交警到校對小交警進行交通疏導指揮培訓。
(二)加強校園及周邊交通秩序的綜合治理
針對上下學期間校園周邊交通秩序較擁堵的現狀,各責任學校要制定 “一校一策 ”的交通疏導方案。
1.強化校門值班制度。在上下學時段,每天至少要安排1名學校領導帶班、2-3名教師值班,及時維護門前交通秩序,協助值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導工作;保安(門衛)人員要嚴格把守校門,確保學校門前交通疏散通道暢通。城區學校要充分發揮 “五老 ”作用,并通過家長委員會組織家長成立校門交通 “治堵 ”勸導員隊伍,在每天上下學時間段進行疏導活動。
2.加強教職工車輛和家長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要排摸教職工上下學車輛及學生家長接送車輛底數,合理引導并逐步納入規范管理。要充分發揮學校教職工示范帶頭作用,大力倡導教職工步行、拼車及乘坐公共交通上下班,努力做到 “出行一公里內步行,三公里內騎自行車,五公里內乘坐公交車 ”出行理念。同時,要號召開私家車接送子女的家長以居住小區為接送點,實行家長自愿拼車接送學生上下學,接送時按規定有序停靠,以減少在校門口附近停車對交通造成影響;對拼車上下學的學生要進行適當適時嘉獎。
3.做好校門口疏導工作。要根據學校(特別是小學和幼兒園)規模大小、校門是否臨近交通主要干線等實際情況,采取分年級錯時上放學、多開校門供學生疏散等行之有效方法,多種方式,勸導家長盡量減少接送子弟在校門口的逗留時間,減輕上放學時校門前的交通壓力,保障學生有序疏散、快速疏散。
4.完善配套導向設施。根據學校的地理環境,按年級、班級合理設置家長接送學生區域,確保家長能快速、準確接到自己的小孩,提高接送效率。要設計合理的行車線路,設置醒目的導向指示牌,主動贏得廣大家長對學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覺有序到指定區域接送學生。
5.協同有關部門齊抓共管。要主動邀請交警到校開展和指導交通安全教育,在學生上下學時段派出交警(或交通協管員)到校門前值勤,及時疏導滯留車輛。聯系交警部門進一步健全完善學校門口及周邊道路的.交通設施,科學設置減速帶、斑馬線、紅綠燈、警示標牌等設施。要根據校園周邊環境實際情況及時聯系行政執法、交警等部門加強學校周邊亂搭建、亂經營、亂停車、亂堆放等的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組織。為確保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治理工作有序開展,成立由縣教育局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指導和督查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治理各項工作,辦公室設在安全監督管理科。各責任學校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認真分析、找準校園周邊交通擁堵存在 “節點 ”問題,明確任務,責任到人,制訂工作進度表,把各項化解措施落實到位。
(二)注重實效,狠抓落實。交通暢通工程是我縣今年一項重大的工程,更是一項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各責任學校要高度重視,要把交通安全教育活動與學校平安校園創建有機結合起來,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與學校各類活動有機結合起來,創新內容,創新載體,注重實效。
(三)加大宣傳,營造氛圍。各校要大力宣傳校園周邊交通擁堵秩序治理的重要意義,并通過校園電子屏、家校通、校會、家長會、微信等平臺,及時將 “城區交通秩序整治 “八個一律 ”嚴管措施及嚴罰措施(尤其是 “公職人員違反交通法規的,一律予以通報并從嚴處罰” )”和學校活動成果,告知廣大師生及家長,教育廣大師生、家長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共同維護校園周邊的良好交通秩序。
(四)強化管理,建立機制。對在 “治理 ”中發現的問題,各責任學校要認真分析總結,及時完善相關管理制度。要將校園周邊交通擁堵 “治理 ”行動制度化,要與交警、交通、城管等執法部門密切協作,經常性地開展各項整治活動,常抓不懈,鞏固成果,防止反彈,形成長效機制。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7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電動車登記率、年檢率、參保率,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岳陽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市中心城區電動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華容縣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方案》要求,決定在全鄉開展電動車專項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規范電動車管理為目標,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提升社會治理能力和水平,按照“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要求,實現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二、工作目標
通過持續深入開展電動車專項治理,加強對電動車銷售、使用各環節監管,規范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上牌制度,加大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實現電動車、銷售源頭管理明顯規范,交通違法明顯減少,交通事故明顯下降,通行秩序明顯規范,人民群眾對電動車管理的滿意度明顯提升,切實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1、對符合國家標準的兩輪、三輪、四輪電動車和電動自行車實行登記上牌、辦理保險手續;對符合上路條件又無法辦理登記上牌的電動車進行登記備案,辦理保險手續,免費發放過渡期標識牌;在設置過渡期、實行臨時號牌管理期間,實施“有牌嚴管”、“無牌取締”;按一車一檔要求建立紙質、電子版臺賬,督促駕駛人辦理駕駛證;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90%登記、過渡標識牌發放工作,20xx年12月底完成100%。
2、禁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
3、遏制電動車違法載人、逆行、闖紅燈、不戴頭盔等現象。
4、提升保險覆蓋率,有序推進涵蓋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電動車第三責任保險的保險輔助救助機制建設。
三、組織領導
成立團洲鄉電動車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鄉人民政府鄉長姜勇任組長,鄉政協聯工辦主任杜峰泉、分管交通安全的負責人胡海春任副組長,派出所、食藥所、安監辦、公路站、農機站、司法所單位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鄉政府公路站,負責集中整治日常工作,胡海春任辦公室主任。
四、工作職責
(一)鄉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制訂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考核細則,負責指導、協調、督促、考核及日常工作。
(二)食藥所負責,安監辦配合,于20xx年1月底前完成對電動車銷售市場和經銷戶進行清理整頓,逐一登記,清理登記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按照“從20xx年4月15日起,禁止銷售除備案外不合格電動車”規定,對違規銷售業主予以處理。
(三)鄉派出所、村(社區)負責電動車申請登記備案工作,提供紙質、電子版登記表,負責受理各登記點資料上報、審核、過渡標識牌發放工作,建立一車一檔,登記造冊、錄入電子檔備查。
(四)鄉安監辦負責牽頭組織電動車專項整治宣傳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對典型的案(事)件進行曝光,全力營造摩托車、電動車專項整治的良好氛圍,知曉率達到100%。
(五)派出所、公路站負責牽頭組織電動車非法營運行為的整治工作,派出所負責牽頭組織對電動車違法載人、無證無牌無保險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工作,完成所有登記備案車輛的歸檔工作以及車輛報廢處理工作;鄉公路站負責對全鄉經銷戶占道經營現象進行全面查處,對電動車經銷戶違規設置的戶外廣告,門頭廣告開展集中清理,全力配合參與集中整治行動。
(六)鄉食藥所負責把握符合國家電動車生產廠家和產品目錄政策,提供國家政策依據并做好宣傳,配合開展日常工作。
(七)鄉郵政局負責加強對從事物流快遞電動車的管理,教育車主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引導電動車車主到居住地辦理申請登記備案。
(八)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容支公司負責提供電動車保險業務告知單,與代辦點、鄉保險站銜接做好“兩車”保險業務登記、承保、理賠服務工作,負責過渡標識牌、宣傳資料的制作。
(九)各村(社區)牽頭負責本轄區電動車集中整治工作,召開動員會議,做好宣傳、搞好保障,設置好登記點,做好登記、資料收集、上報工作,指導、督促、協調、考核本行政區域的整治工作;各村(社區)各單位對本地本單位職工(包括臨聘人員)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所使用的電動車依照方案要求開展清理整治,并按各自行政職能落實相關工作。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9年12月20日至20xx年2月1日)
組織召開全鄉電動車專項治理工作動員大會,各村(社區)、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采取出動宣傳車、懸掛條幅、開設宣傳專欄、散發宣傳單、粘貼公告,利用廣播、電臺、電視臺、微信、微博、QQ群等多媒體,廣泛宣傳電動車的危害性以及購買保險的必要性,為整治行動營造良好的氛圍。
(二)集中排查、登記階段(20xx年2月2日至5月31日)
各村(社區)、鄉相關單位由分管負責人牽頭,組成專門班子,按照先清理,先登記,后整治的原則,對本轄區、本單位居民、干部職工的電動車使用情況實行逐一排查摸底,登記造冊,對符合規定申請登記備案的車輛督促車主到保險代辦點或保險站購買保險后到轄區登記點進行注冊登記,過渡期限至20xx年3月1日止,納入規范管理。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1日至9月30日)
1、由鄉食藥所牽頭組織對電動車經銷市場進行整治,查處一批違規經銷業主,凈化市場環境,減少亂源。
2、由鄉派出所、公路站牽頭組織對電動車非法從事營運活動進行整治,減少違法載人風險。
3、由公路站牽頭組織對全鄉電動車經銷業主占道經營現象進行整治,杜絕占道為市現象。
4、由鄉派出所牽頭組織對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堅持“有牌嚴管,無牌取締”原則,督促車主辦理登記備案,指導各村(社區)受理登記申請,發放過渡標識牌,建立紙質、電子檔案,督促報廢車輛車主自行解體報廢到位,查扣一批報廢車輛,查處一批交通違法人員,并在新聞媒體上進行曝光。同時開展摩托車專項治理工作,達到摩托車登記管理規范、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涉摩”交通事故明顯下降。
5、各村(社區)牽頭組織本轄區集中整治工作,配合上述專項整治牽頭單位做好本轄區的集中整治。
(四)考核驗收階段(20xx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1、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各村(社區)、鄉相關單位對整治工作“回頭看”,查漏補缺,形成長效管理機制。
2、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對各村(社區)、相關單位進行全面考核驗收,工作情況納入全年平安建設、交通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安全生產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評價體系。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各村(社區)、單位要充分認識當前電動車交通事故高發的嚴峻形勢,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把治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強化協作溝通機制,切實把專項整治行動抓出成效。
(二)落實責任。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體系,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的屬地化管理責任。各村(社區)、相關單位“一把手”是電動車專項整治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監管不到位、不認真,執法檢查不履職、不嚴格,隱患治理不落實、不徹底,并發生惡劣交通事故的,要堅決依法依紀追究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三)優化服務。做好宣傳發動,做到家喻戶曉,受理業務熱情,簡化手續,讓群眾“只跑一次路”、“只進一個門”,保險公司要開設保險受理、綠色理賠服務通道,最大限度的方便群眾。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8
為規范我xx街道車輛停放等城市秩序,提升城市品位,給廣大市民營造一個優美、和諧的環境,確保我xx“環境提升年”活動和“美麗xx”6S行動取得實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依據有關城市管理及環衛、交通法律法規,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合力打擊”的工作方針,采取“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依法監管”的方式,綜合運用聯合檢查、集中治理、宣傳教育等多種手段,嚴厲打擊xx城xx亂停亂放、亂穿亂走、無證駕駛等行為,整頓和規范我xx交通秩序,建立長效的城市管理機制,為全xx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一個整潔、干凈、暢通、有序的環境。
二、領導機構
為切實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現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指導整治工作的開展。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xx,辦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具體負責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等工作。整治期間同時成立集中整治工作小組,成員從xx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交警大隊各抽調5名工作人員和xx人員組成,主要負責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點
(一)加強人行道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整治
1、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對人行道車輛亂停亂放堵塞交通現象,采取管制和疏導相結合,建立臨時疏導停放點,就近引導零散、無序的流動攤點進入市場,合法經營。
2、加大文明行政處罰力度,遏制占道經營。加強早晚班巡查力度,真正做到管律并舉,避免出現一些暴力抗法等事件的產生,有效地遏止各類占道經營行為。
(二)加強交通秩序整治
1、加強城xx內車輛運行停放有序的管理,嚴禁亂停亂放,特別是重點路口、路段的車輛做到停放整齊,出行有序;
2、嚴厲打擊車輛非法營運;
3、加強城xx營運三輪車的治理,重點治理因三輪車數量過多和非法營運造成的交通秩序混亂及安全隱患。
(三)加強運載沙、石、渣土車輛的整治
重點整治城xx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載、超速、遮蓋不嚴等違規行為。
四、責任分工
集中整治期間,由xxxx牽頭,從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聯合集中整治工作小組,全天候對城xx車輛停放情況進行巡查,按照各自工作職能,聯合對車輛亂停亂放行為進行綜合執法。各單位的責任分工如下:
xx交警大隊:一是嚴厲查處各類無牌無證、非法改裝、非法駕駛車輛;二是負責城xx亂停亂放機動車輛的處罰;三是協同xx、住建、交通部門,重點對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載、超速等違規行為的處罰。
xxxx:積極協調公安交警、交通運輸、住建等部門,加強車輛亂停亂放、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等影響市容市貌、阻礙交通等行為整治工作。
xx住建局:積極配合加強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等影響市容市貌、阻礙交通等行為整治工作。
xx交通局:與公安交管、xx積極配合,整治營運三輪車和“黑出租”在城xx的非法營運,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運輸行為。
xx新聞中心:負責做好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策劃,組織新聞媒體進行全面的、深入的、長期的宣傳報導工作,對整治過程典型案例進行曝光,引導全民自覺參與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
xx公路局:負責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限行為處罰。
xx監察局:負責集中整治期間,各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避免出現利用職權舞弊或出勤不出力怠慢現象。
五、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7月2日——7月10日)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落實部門職責。召開動員大會,并統一進行宣傳策劃,大力營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11日——7月30日)
以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和違規運載沙、石、渣土車輛為重點,對我xx城xx社會環境進行全面、徹底的綜合整治,確保全xx車輛停放秩序發生根本性好轉。
(三)總結整改階段(8月2日—8月10日)
此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對全xx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進行總結評比,對工作成效明顯、整治成果突出的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成效不明顯、整治工作不得力、工作打不開局面的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責任倒查。
(四)鞏固成果階段(8月11日以后)
總結整治工作經驗和好的作法,把建立長效機制放在首要位置,責任明確劃分,落實到單位、到個人,把車輛亂停亂放工作常態化、長效化,堅持不懈地抓下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強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車輛整治工作列入本部門重要工作內容,指定專人負責落實好車輛整治的各項工作。
(二)加強宣傳,耐心說服。加大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讓加強城市管理、交通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對于不理解整治工作的市民要耐心說服,依法辦事,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此次整治牽涉面較廣,在整治實施過程中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做好協調、檢查、服務和監督工作。
(四)強化督導,確保成效。加強整治期間執法活動的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查找原因,明確責任,盡快整改,力爭整治活動深入扎實,卓有成效。
(五)整治工作長態化,鞏固整治成果。各責任單位要積極參與城市管理,在切實抓好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時,將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日常化和長態化,切實鞏固整治成果。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9
為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案件的防范工作,遏制電動自行車盜搶案件高發勢頭,加大對涉車案件的打擊處理力度,全面治理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有效解決電動自行車被盜、交通違法等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根據市局黨委工作部署,市局決定從20xx年4月7日至日5月10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推進全市公安機關構建和諧警民關系“大討論、大舉措、大行動”活動為契機,堅持“多警投入、內外聯動、打防并舉”的工作要求,嚴厲打擊盜竊電動車等違法犯罪活動,大力整治盜竊電動車案件高發區域和交通違法行為,端掉一批窩藏、銷售贓車的犯罪窩點,完善和健全打擊防范電動自行車犯罪長效機制,大力提升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
二、工作目標
整治一批二手電動自行車交易市場,收繳一批涉盜涉搶電動自行車,發現一批盜搶電動自行車案件線索,破獲一批盜搶電動自行車案件,查處一批盜搶電動自行車和銷贓、收贓的違法犯罪分子,摧毀一批盜搶電動自行車的犯罪團伙,退回一批被盜搶電動自行車,規范電動自行車行車交通秩序,有效遏制盜搶電動自行車的高發勢頭,實現我市盜搶電動自行車案件明顯下降的工作目標。
三、組織領導
市局成立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鴻翔、陸志清任組長,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支隊長張志敦、刑偵支隊支隊長樊振和、治安管理支隊支隊長黃慶麟任副組長,各分縣局,刑偵、治安管理、交警、巡警、特警、警務督察支隊,局法制科、110報警服務指揮中心、宣傳科各一名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治安管理支隊,辦公室主任由治安管理支隊支隊長黃慶麟兼任,具體負責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日常工作。
四、整治重點
(一)清理非法交易電動自行車的`舊貨交易市場、廢舊收購站(點)等場所;收贓、銷贓電動自行車的維修站(點)。
(二)整治電動自行車被盜搶重點地區和場所;易于窩藏被盜搶電動自行車的出租房屋、廢舊倉庫、施工工地等場所;盜竊、窩贓、收贓、銷贓、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的“專業街(村)”等。
(三)規范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重點查處電動自行車不按車道行駛、逆向行駛、闖紅燈、違規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
五、實施步驟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分為3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4月7日至4月9日)。市局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召開動員部署會,下發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各成員單位層層動員,細化市局工作部署,發動各級民警積極投入專項整治行動。
(二)全面整治階段(4月10日至5月8日)。各有關成員單位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市局下達的工作任務,如實統計上報戰果。市局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警務督察等部門加強檢查督導工作。
(三)總結提高階段(5月9日至5月10日)。市局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真核實統計各有關成員單位上報戰果并在網上公布,組織各成員單位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案件防范工作長效機制。
六、工作措施
(一)有針對性設置卡點,調整盤查重點,加強盤查力度,通過盤查爭取收繳一部分疑似涉案車輛。
(二)對在調查排摸和偵查辦案工作中掌握的收贓重點地區和黑市銷贓點,要組織力量集中整治清理,發現疑似涉案車輛一律查扣。
(三)加強對車輛交易、維修行業和舊貨交易市場、廢舊金屬收購點、鑰匙修配店鋪的清理整治。對發現的無牌無證、未裝車鎖、撬毀鋼印、鎖有撬痕、久停不用等可疑車輛,要認真查驗登記和核查來源,對無主車輛及時予以清理收繳。
(四)對與可疑車輛相關的人員嚴加甄別和查證,擴大線索來源,為偵破案件提供有利保障。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各單位領導應高度重視,認真開展好此次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明確工作重點,細化有關工作方案,切實做到上下聯動、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二)規范文明執法,確保執法安全。一是疑似涉案車輛的暫扣和保管。在清理整治行動中被查扣的疑似涉案車輛應逐輛登記,由各單位自行安排場地進行保管,確保涉案車輛的安全,對確屬涉案車輛交辦案單位依法處理。二是對于收繳查扣的電動自行車要逐一登記,清理整治行動結束后,治安管理支隊統一組織開展市區各單位收繳查扣電動自行車退回給群眾活動,各縣局根據市局領導小組統一部署自行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退回群眾活動。三是清理整治行動中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要進一步加強對民警的安全防護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意識,配齊個人防護裝備。
(三)加強督察指導,及時報送情況。治安管理、警務督察支隊對此次專項清理整治行動進行督察指導,對開展清理整治行動不力、效果不明顯,盜竊案件仍然高發的單位實行責任追究。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10
為認真貫徹南陽市委、市政府“雙創雙建”決策部署,規范城區道路交通秩序,進一步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南陽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9月12日中心城區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工作會議精神,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提升市民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為根本出發點,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為載體和抓手,深入開展中心城區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行動,打造城市優美環境和優良秩序,促進城市形象大提升、市民素質大提高、宜居環境大改善。
二、工作目標
通過部門聯合、市區聯動、強化監管、嚴格執法,進一步規范中心城區沿街設置的各類停車場(點),整治主次干道、人行道亂停亂放機動車輛,取締違規設置的停車設施、隔離設施,為廣大市民群眾營造暢通有序、靚麗優美的城市環境。
三、任務分工
(一)開展沿街停車場(點)整治行動
規范已經許可的停車場(點)管理,對車輛停放位置設置不科學的停車位進行重新編制,規范安裝停車提醒標志標識,對停車位模糊不清、場內地面破損重新施劃、修復;強化停車場道閘及周邊環境衛生管理。
牽頭單位:市市政管理處、
責任單位:四區城管部門、轄區街道辦事處
(二)開展城市道路車輛亂停亂放整治行動
機動車停放不得占壓道路人行道及盲道,影響他人通行;機動車輛應當在停車泊位內有序停放,首尾一致,無車身超出停車泊位現象;嚴禁在停車泊位外停放車輛;取締非法停車場,無未經審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停車收費經營行為;拆(移)除人行道違章設施,清除擅自安裝停車設施、放置障礙物、設置圍欄圈占人行道停車,確保道路暢通;督促沿街單位、門店按照“門前五包”責任制要求,管理好各自門前車輛停放秩序。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監察支隊
責任單位:四區城管部門、轄區街道辦事處
(三)開展廣場游園綠地車輛亂停亂放整治行動
局屬各單位按照方案部署,負責對本單位責任區車輛停放管理以及職責范圍內涉及廣場、游園、綠地、臺地等處違規停放車輛的管理、勸阻;確需行政執法的,由市城管監察支隊協同配合。
責任單位:市園林局、市城區廣場管理處、市白河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市市區河道處、市人民公園、市城管監察支隊
四、時間安排
本次綜合整治行動自9月18日至12月30日,分三個階段依次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9月18日—10月10日)。組織召開中心城區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動員會,安排部署綜合整治工作任務;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主流媒體發布綜合整治通告;市城管局機關黨委牽頭,聯系新聞媒體對此次中心城區違規停車綜合整治工作進行跟蹤報道;各單位利用宣傳板面、微信、微博、網絡等平臺,大力開展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宣傳;城管執法部門開始對亂停亂放車輛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并利用執法車輛車載喇叭宣傳整治行動。
(二)全面整治階段(10月11日—11月30日)。各責任單位按照區域劃分、職責任務,全方位、無縫隙、高標準完成本方案確定的整治任務。對違規停放的機動車輛,將違停信息抄告公安交管部門依法處置;對違規占壓人行通道的非機動車輛,由沿街商戶或單位規范管理,拒不服從的依法拖離;累計違規停放達到三次以上的,將違停信息納入車主個人信用信息系統,并在新聞媒體予以曝光。清除各類違規設置的道閘及地樁、石墩、地鎖等障礙設施。
(三)鞏固提高階段(12月1日—12月30日)。市城管局中心城區違規停車占道整治領導小組,對沿街規范停車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前期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整治死角進行驗收,對存在問題督促整改,消除管理亂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密組織。為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實成效,市城管局成立中心城區人行道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城管局高峰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市城管局副局長強學喜、李春富同志擔任;成員分別由市城管局機關科(室)長、局屬各單位負責人、四區城管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六科(市政河道管理科),具體負責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督導檢查、考核通報等工作。
(二)強化責任,狠抓落實。各級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意識,把此次整治作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整改問題之一,對涉及的`事項進行摸排,列出清單,整改落實到位。為確保整治工作有序推進,四區城管部門作為專項整治的責任主體,要細化方案、建立臺賬、明確整治重點,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扎實推進,用整治成效助推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再上新臺階。
(三)規范管理,文明執法。牢固樹立“為人民管理城市、讓人民共享城市”的管理理念,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民的宗旨,注重工作方法、方式,做到文明執法、依法行政,及時化解和妥善處理好整治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對正常執法中出現的暴力抗法行為,移交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四)強化督查,務求實效。市城市管理監察支隊和四區城管部門要切實加強督促檢查,數字城管中心要緊扣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加強問題采集力度,切實增強專項整治的的質量效果。整治期間,對完成任務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及個人予以通報表揚;對敷衍塞責、整治效果不佳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并實施問責。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11
為了加強我校電動車火災防范工作,切實減少校園及家屬區內電動車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根據《山西省居民區電動車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晉教后勤[]10號)精神,將從6月至黨的十九大閉幕,在全校范圍內開展電動車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電動車火災防范專項整治,進一步規范電動車停放和充電的管理,落實電動車火災防范措施,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有效預防和減少電動車火災事故發生;廣泛普及安全用電常識,提高校內電動車防范意識。
二、工作步驟
電動車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部署階段,時間為206月15日前,涉及部門制定電動車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組織機構,建立工作機制,落實責任,細化措施;第二階段為集中整治階段,時間從20xx年6月16日20xx年xx月,結合夏季消防檢查工作,集中排查整治電動車問題,遏制電氣火災多發勢頭;第三階段為總結階段,時間從20xx年xx月至12月,保衛處、后勤管理處要對電動車火災防范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匯總分析,研究建立電氣火災防范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電氣火災防范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電動車消防安全源頭管理。保衛處、后勤管理處要對學生公寓、家屬樓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加強防火檢查和夜間巡查,及時發現和制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車及充電行為。
(二)落實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相關部門要明確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職責,認真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將電動車火災防范納入日常工作范疇,加強對公寓、家屬樓院電動車存放、充電管理,校園內嚴禁任何人私拉亂接電線給電動車充電。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在校園內學生嚴禁使用電動車、摩托車和汽車等交通工具。
(三)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各二級院系和相關職能部門要通過各種途徑,廣泛宣傳電動車安全存放、充電常識,及時曝光典型火災案例,講解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專項治理,是解決當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維護火災形勢穩定的重要舉措。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將此項工作擺在突出的重要位置,細化方案,強化措施,確保抓深抓細抓出實效。
(二)嚴格標準,認真執行。對校內及家屬區要逐一排查,逐個解決,絕不能籠而統之、大而化之、敷衍應付。
(三)總結經驗,建立機制。各部門負責人要安排專人負責本部門范圍內的電動車停放、充電等信息進行統計、上報。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12
為嚴格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進文明城市和潔凈城市創建工作,經局研究決定,在縣城區集中開展非機動車亂停亂放集中整治行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整治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違規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現象,規范停車秩序,營造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集中行動時間
20xx年7月21日至8月5日。
(二)責任路段分工
執法一大隊:人民路、東城街、長春大道、建新街、廣安路、廣源路、農貿街
執法二大隊:勤政路、育才路、健康街、怡心路
執法三大隊:金廣源路、騰飛街、錦泰路、建設路
執法四大隊:湖西街、宇康路
執法五大隊:朝陽路、站前路、趙王路、橋西街
執法六大隊:青蓮街、博學路
(三)具體工作要求
嚴格規范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劃定非機動車停放區域,清理整頓城區主次干道及便道上非機動車輛亂停亂放和違規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現象,做到車頭朝向一致,營造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為實行機械化作業提供必要的`基礎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是嚴格值守。各大隊要結合分包路段實際,合理劃分隊內每名工作人員責任區,排好空擋班,中午輪換休息,保證日間路上值班不斷檔。
二是嚴厲問責。執法監督科要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對各隊工作開展情況全程做好跟蹤督導,定期匯總通報各隊工作開展情況。
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方案13
為更好維護XX家園交通秩序,規范車輛停放管理,維護相關業主權益,解決本小區車輛日益增多、車難管和停車矛盾日趨加劇的問題,確保小區安全、有序、整潔,營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環境,根據本小區實際情況需要,特制定如下各項管理規定:
一、行駛規定
(一)禁止2.5噸以上的貨車、大型客車及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入內(搬家公司車輛、消防車、工程車等特殊車輛除外);
(二)車輛進入管理范圍后,請按XX鄰里規約規定有序停放。減速慢行,禁鳴喇叭;出租車經許可后才能進入,并嚴格履行臨停車管理規定(臨停車位按照車輛先到先停,停滿為止執行)。
二、停放規定
(一)本小區地面車位僅限臨時車輛停放,不設專用固定車位。
禁止車輛停放在消防登高路面,占用消防通道。由于占用通道所引起的`一切責任及后果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二)安全駕駛,文明停車。
禁止車輛在小區管理范圍內亂停亂放、越線停車或占用通道及出口影響別人通行,一經發現后,將采取勸告、鎖車、報警等相關措施,由此帶來的費用全部由肇事車主承擔;
(三)對于多次違反停車規則,經物業服務企業三次以上勸導仍不配合者。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刪除該車車輛信息在小區內的自動識別信息,按外來車輛進行管理;
(四)車輛停放時,請按規定有序停放,關好門窗,拿走車內貴重物品;
(五)若車輛出現意外,請車主第一時間內報警或請物業服務中心代為報警,通知公安機關介入調查解決。
物業配合公安機關調閱監控,提供線索;
(六)進入地面臨停車輛車主,要愛護停車位(停車場)的消防、供水、供電、通訊、路沿石等一切公共設施,不慎損壞照價賠償,造成嚴重事故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七)進入地面臨停車位停放車輛業主,停車時請注意場地衛生,禁止將車內垃圾、飲料瓶(罐)隨手扔在停車位(場)邊上;
(八)如有因不交納相關費用或其他糾紛故意損壞道閘、歐打管理人員、封堵小區出入口等惡劣行為者,物業服務企業將有權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肇事者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三、收費標準及規定
(一)臨停車位實行區分收費制,業主車輛可選擇一個車牌錄入5元收費區,即2小時免費,超過2小時,收取5元,24小時內不重復收費,超過24小時累計重新計費;
業主可選擇一個車牌錄入10元收費區,即2小時免費,超過2小時,收取10元,24小時內不重復收費,超過24小時累計重新計費;訪客車輛30分鐘免費,超過30分鐘收取5元/小時,24小時內60元封頂,超過24小時累計重新計費;業主家除去5元區、10元區剩下的車輛統一按照訪客車輛計費。
類型
免費停車時間
收費標準
A:業主車輛一個車(固定車牌)
2小時
停車2小時以上收取5元,24小時內不重復收費
B:業主車輛一個車(固定車牌)
2小時
停車2小時以上收取10元,24小時內不重復收費
業主車輛除A、B以外的車和訪客車輛
0.5小時
停車0.5小時以上收費5元/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24小時內60元封頂。
(二)進入小區執行公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水電氣工程車、網絡通信工程車輛等)不予收費。
(三)進入地面停車位停放車輛應自行保險,本停車場只提供停車場地使用服務,對車輛之任何破壞、丟失等現象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資金管理使用監督
(一)停車費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收取,停車費收益60%歸全體業主所有,40%歸物業服務企業;
(二)停車費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的部分,按照《XX家園管理規約》規定使用;
(三)停車費收支情況按季度公示,張貼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
(四)停車費管理使用情況由業主共同負責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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