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礦井應急演練工作計劃
2018年礦井應急演練工作計劃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確保我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及其它突發事故時,能夠及時、準確、快速、高效地采取措施,防止災情和事態的進一步擴大、蔓延,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全礦職工生命安全,結合我礦建設實際情況,根據《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演練近叁年規劃》要求,編制20xx年度應急救援演練計劃。
一、演練目的
分析
20xx年礦井建設計劃,井下主要致災因素為火災事故、提升運輸事故和水害事故。因此,在20xx年度主要對井下火災事故、提升運輸事故、水害事故和地面火災事故、鍋爐爆炸事故進行應急演練。
通過桌面模擬演練,加深本礦廣大員工對煤礦安全知識的理解和救災器材正確使用的實戰技能;
檢驗救災指揮部及各科室、隊組的正確處理生產安全應急救援的應急能力,檢驗《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及存在問題等。
二、演練形式
應急救援指揮部開展應急救援演練要結合桌面演練、實戰演練等多種形式,提高應急演練水平,參加實戰演練的相關部門要服從指揮部統一調度,積極完成應急救援演練。
三、演練項目
結合本礦危險源分析、風險評價結果、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特點,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內容,采用桌面模擬演練和現場實戰演練兩種形式,對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應急演練:
1.指揮及有關人員應履行的職責
2.人員撤離行動及組織能力
3.災害的應急處置情況
4.應急救援設施的應用情況
5.井下避災路線熟悉情況
四、演練范圍和規模
20xx年礦井應急預案演練要結合礦井近三年演練規劃逐項開展,演練范圍要覆蓋礦井各系統。各相關單位要切合各自專業制定應急演練方案,在制定演練方案時要明確演練規模,并提交應急救援總指揮批準后執行。
五、領導和組織
1.20xx年度綜合性預案演練和專項事故應急演練在礦統一領導下進行,由安全副礦長組織開展演練。
2.演練時間確定后辦公室要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總工程師組織制定演練方案。
3.為了使演練得以順利進行,安全科和保衛科要做好警戒工作。
4.演練各過程按《預案》的程序進行,各部門應做好資料收集工作和存檔工作。
六、機構和職責
(一)機構設置
1.礦成立演練指揮中心,總指揮由礦長擔任,礦各分管副礦長為副總指揮,指揮中心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
2.根據應急
預案
的要求,指揮中心下設
應急救援
小組,由有各隊隊長、
安全
員、瓦檢員、電工及相關單位技術業務骨干組成。
3.演練指揮中心負責制定各演練具體方案。對可能發生較大
事故
、事件,制定有效的
措施
,能夠迅速、有序的開展
應急救援
演練活動。
(三)演練程序
1.首先有人發現預計災害地點險情,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調度工作人員立即通知井下受威脅地區人員撤離,必須與井下帶班礦長、
安全
員、瓦檢員保持聯系,同時通知指揮中心,全礦進入應急狀態。
2.
應急救援
指揮中心立即進一步了解災情,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
措施
,啟動應急
預案
程序,通知指揮部相關人員和礦井兼職救護隊,同時向上級部門匯報,爭取時間得到幫助。
3.搶險隊到礦燈房清點人數,并與調度室核實及與升入井檢身記錄對照,確定當班人數。
4.井下帶班礦長清點人數,組織人員有序撤離升井,如果人員不足,立即與指揮中心聯系,組織人員分組搜救被困人員。
5.所有人員升井后演練結束。
6.演練結束后要詳細寫出演練
總結
報告,根據演練的結果認真找出不足,不斷完善應急救援
預案
,以提高礦井應對突發災害的應急處理能力。
七、保障支持與反饋
1.演練應結合根據《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辦公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煤礦安全規程》、《礦山救護規程》等相關規定要求,采取科學組織,提高演練效果。
2.按照制定的行動方案和
應急救援
演練
計劃
,對應急行動人員現場指揮,及時傳達應急指揮中心的指示,上報撤離情況,組織人員有序進入
安全
地帶。
3.在撤離行動中,做好職工思想穩定工作和后勤供應及醫療救護等保障工作。
4.演練結束后組織,各部門進行
總結
、
分析
、評比及建議和意見報應急指揮中心,以驗證設施過程中的準確性和效用性,并對《生產
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進行充實完善。
八、考核獎懲
1.相關組織單位,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前要編制相應的應急演練實施方案,并按規定進行審核和批準。開展應急演練實施方案未編制或審批處罰相關單位負責人500元,并給與相應的考核。
2.應急演練方案應明確演練目標、場景、情景、實施步驟、評估標準、評估方法、培訓動員、物資保障、資金保障、過程控制、評估總結、資料管理等內容。實施方案缺一項處罰編制單位負責人100元,并重新制定實施方案。
3.不能在規定時間段內開展應急演練的,處罰相關單位負責人1000元,并給予相關行政處罰。
4.應急演練開展完成后相關單位要將演練資料及時備份并報送應急管理辦公室存檔。沒有及時報送或資料不全,對組織單位負責人200元罰款。
5.演練開展混亂,不能達到預期效果的,對應急救援辦公室及相關單位負責人500元罰款,并重新制定方案,進行演練。
6.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組織演練時,要提前1個月向礦長進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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